犯法
」 北市 萬華 酒駕 警察 免職
五熊疑捲日本國寶潑油事件!昔好友晨星揭「過往宗教糾紛」:完全不意外
女星蔡頤榛(原藝名五熊,本名蔡宜臻)疑似捲入「日本國寶佛足石潑油」事件,由於日方公布的本名、年齡以及自稱從事主持工作等訊息均重疊吻合,加上本人尚未出面回應,引發網友高度熱議,而過去曾與五熊交情深厚的歌手好友晨星,日前在社群平台揭露兩人相處內幕,並稱會有這次事件發生「完全不意外」。晨星在Threads發文提到,自己沒有要落井下石,只是這些年覺得滿腹委屈,「當初他們夫妻聚集大家成立協會,大家都很真心相處並一起服事,沒多久他說領受異象解散團隊,許多人覺得錯愕受傷還被他們洗臉,甚至被解除好友關係。」晨星說因為他們太多怪異的宗教行為,自己實在無法理解,「記得當初他們堅持要我跟去北京,我決定回台還遭受他們羞辱一波,他們直接給我莫須有的罪名跟我絕交,因為她說她們是特種部隊,我說聖經裡的五重執事沒有特種部隊。」如今看見疑似五熊在日本潑油被逮捕,晨星坦言真的完全不意外,「當初女生曾烙話:『我講一句話就會上新聞!』確實,現在連話都不用說就滿滿篇幅了。」同日晨星再度發文澄清,表示自己沒辦法真正去傷害他們,「我承認我的軟弱,一種因為他們犯法,而證明我的離開是對的,那種豁然開朗。」晨星說前一篇文是基於多年委屈得以釋放而發,並沒有要靠此博取流量,「追蹤我想聽八卦的人我很抱歉,恕我無法再論斷他們。」
檢察長發函恐嚇里長? 國民黨:反賄選宣導應說清法律界線
中國國民黨今(20)日召開「檢察長發函恐嚇里長?民進黨政府勿以司法之名製造政治恐嚇」記者會,考紀會主委張雅屏、律師蕭棋云、律師徐豪駿等出席。兩位律師表示,不反對司法機關進行反賄選宣導,但司法宣導應把法律風險及違法界線說清楚,而非讓民眾混淆合法交流行動與司法風險,甚至為避免困擾而終止所有交流;並指出若宣導未將真正涉及違法的具體情況說清楚,容易讓參加過交流活動的民眾產生恐慌及「寒蟬效應」。張雅屏指出,反賄選是地方及中央選舉前都會進行的相關工作,由檢察長寫信給基層村里長或參選人,也可以理解;但遍查過去相關資料,過往以檢察長名義發出的反賄選信件,並不會進行其他額外宣導。他質疑,為何這次檢察長的一封信,會「以這個宣導之名」,將兩岸交流、赴大陸交流相關事項納入說明,因此產生是否有「假宣導之名、行恐嚇之實」的疑慮,希望透過兩位律師就相關做法及司法面向進一步說明。蕭棋云表示,這次記者會「主要並不是說我們反對司法機關去對這些反賄選的宣導」,而是希望進一步說明,司法宣導應該更明確遵循「把法律的風險說清楚」,而不是很容易讓民眾混淆,認為一個合法的交流行動,就必然會造成自身的司法風險。蕭棋云認為,相關宣導內容所指的是,兩岸交流活動中不可夾雜支持特定人的違法行為,「而並不是說所有的交流行為都是必然是違法的」,但這個界線並沒有那麼明確地說清楚。尤其人民對司法機關具有信賴感,加上司法機關的高度威權性,很容易使民眾產生疑問,「是不是我為了避免所有不必要的困擾,就讓所有的交流都終止掉?」蕭棋云強調,在《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的架構下,交流並不是被完全禁止的,甚至希望兩岸之間有更多溝通管道,讓交流更頻繁、互動更正常化。但司法機關的這封信,很容易讓人民接收訊息時誤認為所有交流都應該被禁止。因此,「司法機關在發這封信函的時候,它應該要把界線說得更清楚」,避免讓人民混淆所有交流都會造成自身司法風險。徐豪駿則以自身參加兩岸交流活動的經驗表示,在台灣參加過相關交流活動的人很多,「其實去過、去參加過交流活動的人都知道,好像沒有叫我們去支持特定候選人過」,甚至他參加的團體中也有政治立場不同的團員,但待遇完全相同,活動內容就是看風景、參觀歷史建築,以及分享對當地風土、飲食等看法,並沒有政治活動。徐豪駿指出,對曾參加過交流活動的人而言,若稱參加這類活動會有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或《反滲透法》的風險,「其實是一個非常奇怪的事情,因為我們從來就沒有面對過這種情況。」徐豪駿表示,相關宣導只有一張紙,「有點像是命令的模式」,容易給人暗示不能前往參加交流活動的感覺。他強調,應該透過詳細問答,告訴里長參加活動可能遇到哪些情況、哪些事情絕對不能做、哪些事情不能做,以及「為什麼這個活動還是可以繼續參加,然後也不會犯法」。徐豪駿說,今年暑假已有許多人參加相關交流團,若現在反過來告訴這些參加過的人,可能成為遭起訴的潛在對象,「這不是就確實是非常這個寒蟬效應」,也會對曾經參加交流活動的青年學子造成很大的恐慌。徐豪駿並指出,他們查閱過去里長遭起訴或判決有罪的案件,發現「過去真的有罪的里長是在當地收錢的」,但相關宣導文宣卻沒有把這樣的情況說清楚。他質疑:「為什麼不把這種事情講清楚?不把這種事情講明白?
打靶子彈藏辦公室!副所長卸任沒帶走 偷查情敵個資被搜曝多年秘密
台北市警局大安分局敦化南路派出所前副所長鄭晋東因傾心養生館女員工,偷查情敵車牌再留紙條嗆聲,違反個資法遭起訴,檢警還追出案外案,鄭晋東2025年11月被搜索時,從扣案手機的對話發現,去年7月接任敦南所副所長的蘇南銘向鄭晋東詢問為何辦公室有一顆子彈?原來這是鄭晋東多年前打靶留下的,他未依規定報繳,藏在派出所抽屜裡忘了帶走,蘇南銘問他時,他疑似還要求蘇南銘幫忙丟掉,台北地檢署認定鄭晋東涉犯非法持有子彈罪,起訴聲請簡易判決;蘇南銘則因為確實不清楚子彈來源,處分不起訴。本案由大安分局函送偵辦,北檢調查,鄭晋東在1996年到2011年期間某次打靶訓練結束後,發現一顆未擊發的子彈,先帶回新北汐止住家;2025年3、4月間,他把子彈帶到敦南所副所長辦公室收著,5月份他卸任副所長,人走了子彈卻沒帶走,蘇南銘7月上任整理辦公室,意外在抽屜裡找到。鄭晉東手機的對話紀錄顯示,蘇南銘先傳子彈的照片並以文字詢問「這顆是?」,隨後兩人通話近5分鐘。依據警方函送內容,鄭晋東有請蘇南銘協助丟棄子彈,北檢曾將本案子彈送刑事局鑑定,確認有殺傷力。蘇南銘到案供稱,辦公室抽屜裡那顆子彈的形狀老舊,跟現在的子彈外觀不同,也沒有批號,無從判斷真假,他以為是仿真子彈,當時鄭晉東沒說子彈怎麼來的,只請他保管並承諾會回去拿,他收進寢室桌上的筆筒之後就忘掉了,直到督察室來找他才想起來。鄭晋東也說蘇南銘的確不清楚子彈來源,他並未對蘇南明透露是打靶留下來的,對於自己偷藏子彈的行為則沒有狡辯,已在偵查期間承認犯行,北檢以《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未經許可持有具殺傷力子彈」罪嫌起訴並聲請簡判。蘇南銘涉案部分,檢察官指出他和鄭晋東都是警察,執勤過程原本就有機會合法持有子彈,相關事證不足以證明蘇南銘知道鄭晋東非法持有子彈仍幫忙藏匿,他發現子彈後沒積極處理,不代表一定犯法,因此不起訴。
獨/竊電24元比「通知執行費」少!法官未追討 檢卻為64元電費上訴
台北市大直地區有公寓住戶裝監視器對鄰居蒐證,卻偷接公共電源2個月,遭竊盜罪起訴,一審審查庭法官判處罰金4千元但並未宣告沒收,因為竊電金額僅有24元,寄信通知被告到案執行的費用還比較貴,但檢察官認定被告沒有收手,持續竊電5個多月(電費約64元),提起上訴,二審合議庭3名法官認為檢方擴張犯罪期間已超出起訴範圍,駁回上訴,本案確定,為了最多損失88元的竊電案,一審加二審共動用4名法官審案。以汽車多媒體維生的張姓男子,與樓上鄰居吳姓男子因噪音、環境髒亂問題長期不合並有多起官司,他認為吳家小孩下樓時會朝他家大門吐口水,在樓梯間裝監視器,卻被吳姓男子抓到監視器使用公寓的公共插座,因此報警提告。台北地檢署以竊盜罪起訴張姓男子,他在北院審查庭上承認竊電,法官以簡易判決處刑,處罰金4千元。犯罪所得通常會宣告沒收或追徵,一審法官以本案小米監視器的耗電度、約2個月的用電量算出張姓男子竊取24.192元的電能「犯罪所得價值低微」,如果開啟沒收程序,掛號通知張姓男子到案的郵務費用只怕就超過24元,執行成本遠高於沒收實益,欠缺剝奪被告犯罪利得的重要性,因此不予宣告沒收及追徵價額。北檢上訴主張,張姓男子被警方約談時就應該知道偷接公共電源可能犯法,仍未拔掉監視器插頭,直到一審開準備庭才停止竊電,以此認定他多偷了5個多月的電力,只罰4千元太輕,應加重改判。二審法官引用刑事訴訟法,「法院不得就未經起訴之犯罪審判」,本案起訴書認定的竊電時間是2025年1月1日(鄰居報案)到同年3月4日(警方約談),檢方上訴卻把犯罪時間擴張到同年8月12日(一審開庭),這和張姓男子去年1月到3月間的竊電不屬於同一次犯罪行為,並非本案起訴效力所及,原審量刑並無違誤,因此駁回檢方上訴,判罰被告4千元確定。本案不只檢察官上訴,張姓男子也想打到二審,他卻在上訴期滿兩天後才遞狀,遭合議庭駁回,但因為檢方有上訴,讓他發現起死回生的機會,開始委任律師,並且推翻一審認罪的立場,主張他繳給台電的電費已包含公共電源的費用,不知私家監視器接公共插座會觸法,請求改判免刑。二審法官認定,張姓男子明知公共插座多接監視器會增加公寓整體用電量,讓其他住戶都得多付電費,「不知者無罪」的辯詞不合理,因此也駁回他的上訴。
8/6關公聖誕適求財 三類人拜了更易出事
2026年8月6日為農曆6月24日,正是「關聖帝君」關羽的聖誕,關公是「正義的化身」,具有浩然正氣,又講究忠孝節義,黑道拜關公是景仰關公的義氣深重,警察拜關公則因為關公的奮戰勇氣,與警方在人間主持正義一致,因此幾乎所有黑白兩道視關公為精神領袖。黑道兄弟祀奉關公,其義氣深重;警界們祀奉關公,主持正義。警界出重要任務時更會上香參拜,祈求關老爺保佑任務順利,最重要的是別吃子彈。 關公首創「原、收、出、存」的記帳法,生前亦是軍事家,從事兵站工作,精於算數計帳,曾設簿記法,發明日清簿,也是「財神的化身」。 拜關公適合祈求正財,想要中大獎、發橫財、求偏財運者不適合,用不當手段或欺壓拐騙等不道德方法賺錢及犯法,見不得光的行業,詐騙、地下錢莊、暴力討債、破壞家庭感情當人小三、小王等,最好不要拜關公,否則不只無法獲得庇佑,還自投羅網,會受到懲罰。但若願意痛改前非者,真心悔過,棄暗投明,這時候祭拜關聖帝君才有機會求得保佑。
噁男拿熱戀期私密照勒索前女友50多次 遭法院重判
情侶交往期間,個人隱私也要注意!大陸廣東最近驚傳一起不雅照敲詐勒索案,一名成姓男子和吳姓女子分手後,以威脅散播女方私密影像的方式,先後勒索前女友50多次,共逼迫女方轉帳近萬元人民幣。經法院兩審判決確定,判成男有期徒刑1年3個月,併科罰金1萬元(約新台幣4.5萬元),同時要全數退還被害人的財產損失。根據陸媒《廣州日報》報導,肇慶人民法院近日審結一起勒索案件,被告成性男子與原告吳姓女子曾是情侶關係,戀愛期間成男拍攝並保存吳女大量私密影像。兩人分手後,成男以私密影像向吳女勒索50多次,不法獲取9766.5元(約新台幣44000元)。肇慶人民法院一審審理後,認定成男行為已構成敲詐勒索罪,依法判處有期徒刑1年3個月,併科罰金1萬元(約新台幣4.5萬元),同時責令其必須全數退賠受害人所遭受的財產損失。但被告不服判決並提起上訴,近日經二審法院審理後,認為一審判決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且量刑適當,因此駁回上訴並維持原判。目前該起案件的判決已正式生效,成男必須入監服刑並承擔相應法律責任。對此,警方特別呼籲,無論在何種關係下,切勿隨意拍攝、保存或持有他人的私密影像,以免觸犯法律。此類未經同意拍攝或保存私密照的行為,往往成為日後犯罪的工具,嚴重侵害他人隱私權。◎根據刑法第235條規定,散布、播送或販賣猥褻之文字、圖畫、聲音、影像或其他物品,或公然陳列,或以他法供人觀覽、聽聞者,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可併科三萬元以下罰金。意圖散布、播送、販賣而製造、持有前項文字、圖畫、聲音、影像及其附著物或其他物品者,亦同。提醒大家勿加入跪求、私給等行列,以免觸法。
療程好害羞2/抓筋能壯陽?醫:正常愛愛就好 律師曝觸法關鍵
抓龍筋、鳳筋這種標榜助男性壯陽,幫女調解內分泌,養顏美容的泰國民俗療法,是否真有療效?泌尿科醫師蘇信豪說,抓龍筋的好處,打手槍就可以達到,不需花冤枉錢;至於其行為是否觸法?律師李學鏞指出,類似行為遊走法律邊緣的療程,即便客觀上有類似性交或猥褻的推拿行為,也因缺乏主觀犯意而很難定罪。泌尿科醫師蘇信豪指出,抓龍筋是推拿按摩的一種,增加循環,一般夫妻情侶做愛,也有同樣的效果。事實上,根據患者體驗,抓龍筋會爽,但更多是痛!因為揉捏睪丸、按壓會陰,有受傷的風險;蘇信豪透露,有患者抓龍筋後發現「血精」找他治療,診察結果是抓到發炎、血管破裂,換句話說,抓龍筋不是沒有風險。抓龍筋是否有助男性重振雄風?蘇信豪說,適度按摩、刺激下體,當然有好處,但強化性功能,需要的是「順暢的血流」,而不是「外力的暴力推拿」;他建議中年男女持續「凱格爾運動」,因為練好骨盆底肌,效果比花錢找人抓龍鳳筋還要好!至於侵入陰道、揉捏陰唇、陰核的「抓鳳筋」,蘇信豪說,這種按摩行為跟男性抓龍筋一樣,會痛、也會爽,對女性情慾探索有幫助,但他擔心衛生問題,畢竟熱石是否重複使用?按摩師侵入陰道前有沒有做好消毒?這些都值得顧慮。蘇信豪指出,若要說抓龍筋、鳳筋都沒有好處,那也太武斷,畢竟有人做了神清氣爽,但這些效果,都是自慰與做愛就可以達成。更重要的是,這種泰國民俗療法不能宣傳療效,說穿了,其行為就是「比較危險的按摩」。李學鏞律師指出,即使觸碰私處,但若無主觀犯意,仍然難以定罪。(攝影/林慶祥)根據體驗者的說法,抓龍筋、鳳筋都會觸碰到下體,女性抓鳳筋更是侵入陰道,如此,是否觸法?律師李學鏞表示,刑法上的犯罪,成立要件都區分有客觀跟主觀,必須符合「主客觀一致」,才能算是犯罪的行為。李學鏞進一步說明,以妨害性主罪為例:倘若推拿師在推拿時,並未違反被推拿人的意願,即便客觀上有狀似猥褻,甚至性交(如以手觸摸性器官)的行為,但因主觀上並非基於侵害他人的性自主權,實在很難成立「妨害性自主罪」。至於妨害風化等罪,若推拿師主觀上非基於滿足客人性慾,即便客觀上有類似性交或猥褻的推拿行為,實務上最後也會因為「主客觀不一致」,而很難判定有罪。法律上難以界定,警方也只能「視個案處理」。台中市警局行政科科長張添勝指出,近年坊間流行之「抓龍筋」與「抓鳳筋」服務,警方秉持「依法查緝、個案事實認定、杜絕不法色情」原則辦理。警方曾在蘆洲破獲以「抓龍筋」為幌子,實際從事半套賣淫的養生館。(圖/報系資料照)在執法實務上,是否構成犯罪,仍須視其有無「實質對價」之猥褻或性交行為而定;張添勝強調,警方絕不容許業者以此名義行色情按摩之實,凡接獲檢舉或發現有半套、全套性交易等違法情事,必依法蒐證、臨檢並嚴正取締,持續密切監控相關場所,以維社會善良風俗。一名不願具名的偵查隊長透露,真正堪慮的是打著「抓龍筋」保健之名,其實是半套性服務,這種情形,實務上的作法是看有沒有加錢、幫忙打手槍,有、就是性交易;至於抓鳳筋就比較麻煩,「女女蕾絲邊」性交易也是犯法,但警方根本無法認定是民俗療法還是女客花錢滿足自己的性需求。
轟Deepfake非言論自由 民進黨批藍白護航偽造影片
「深偽影音是違法行為,不是言論自由!」,民進黨今(27)日表示,國民黨側翼「風向株式會社」疑似用Deepfake AI深偽技術,偽造賴清德總統的聲音並發布影片,警方接獲檢舉,依法通知下架後,藍白卻群起護航。台北市長蔣萬安指稱是「政治追殺」,台中市長盧秀燕更指控是「打壓言論自由」。民進黨指出:深偽影音是觸犯《刑法》的違法行為,「任何人」的聲音都不該被盜用!未經當事人同意,利用AI偽造他人聲音、影像,製作足以混淆真實性的影音內容,觸犯《刑法》第210條、216條、220條偽造文書等罪。最高法院也早已認定:「聲紋」屬於個人資料,不是任何人都可以任意取得、變造或冒用。民進黨提到,更諷刺的是,藍白自己過去也曾是Deepfake的受害者:2023年總統大選時,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曾遭人冒名、變造錄音,民眾黨當時第一時間嚴正澄清、譴責假訊息,並迅速報案。後來偵辦發現源頭來自境外。民進黨續指,2025年國民黨主席選舉期間,也曾有人利用AI惡意變造郝龍斌與柳采葳的影像,柳采葳立即報案提告,趙少康更公開譴責「已經構成國安問題」。民進黨表示,「我們就問:當自己人被Deepfake時,藍白就說是惡意變造、依法提告;現在Deepfake別人,怎麼突然變成『言論自由』了?」民進黨說,照國民黨的邏輯,詐騙集團是不是也可以隨意複製別人的聲音進行詐騙,然後宣稱自己只是「言論自由」?民進黨強調,創意無罪,偽造犯法。言論自由當然必須保障,但侵害他人隱私及偽造文書不是言論自由,這麼基本的道理,難道國民黨和民眾黨不懂嗎?確定要繼續瞎挺犯罪行為?
老父領亡兒600萬辦後事、養孫遭判刑 律師揭5法律地雷:不能怕麻煩
許多民眾在親友驟逝後,為籌措喪葬費用或處理身後事,常習慣拿著死者的存摺與印章至金融機構取款,但這種看似「出於善意」的行為,實則已觸犯法律。蘇家宏律師分享最近一起司法判例,並點出5大地雷,提醒家屬小心一時疏忽誤觸偽造文書罪。蘇家宏律師透過臉書粉專發文表示,舉出2個案例,分別是一名老父親在兒子車禍驟逝後,拿兒子的印章和存摺,將已故兒子帳戶裡的600萬元轉到自己名下,用來處理後事和照顧2名未成年孫子,事後把剩餘的錢都給孫子,卻遭依行使偽造文書罪判刑5個月。另一起則是一名孝順的媳婦,在公公過世後怕辦後事要用錢,拿公公存摺和印章領了2萬3千元,全數用在喪葬支出,卻被大姑告上法院,被依偽造文書罪判刑2個月。對此,蘇律師指出,當人在死亡的瞬間,其法律上的權利能力、行為能力以及生前對他人的委託授權關係便會立即終止歸零。因此,不論死者生前是否有口頭交代,或是長期將金融存摺交由特定家屬保管,親屬在死者離世後均無權繼續以其名義製作文書或辦理金融業務。凡未經合法授權而以先人名義簽名或蓋章提領存款,可能構成偽造私文書罪,即便主觀上沒有侵占遺產的惡意,也無法直接排除刑事責任的成立,僅能作為法官量刑時爭取減刑的參考依據。為避免觸法,蘇律師建議,家屬應先辦理死亡登記並取得除戶謄本,接著向國稅局申報遺產稅,順利取得免稅或繳清證明書後,再由全體合法繼承人共同至金融機構簽名辦理繼承提領手續。如此方能確保所有財產處分過程公開透明,不僅符合法規的要求,也能有效防範親屬間因對財產處置方式產生疑慮而爆發訴訟紛爭。考量到家屬辦理喪事確實有急用現金的實際需求,蘇律師提到,目前部分金融機構已提供彈性的便民應變機制。對於一定金額以下的存款(如部分銀行規定20萬元以下),在符合相關條件下可免附國稅局完稅證明,只需經過全體繼承人一致同意即可辦理提領;甚至有部分金融機構開放3萬元以下的微額存款,允許單一繼承人提出申請,但申請人仍須檢具全體繼承人簽署同意的切結書,藉此在法規遵循與民眾實務需求之間取得適度平衡。此外,若想讓身後財產管理更加順暢並預防家族紛爭,蘇律師建議,民眾可在生前立下合法有效的遺囑,並於遺囑中明確指定信賴的「遺囑執行人」。這如同為家人留下處理財產的合法憑證,當立遺囑人離世後,遺囑執行人即可依據法律授權順利接管財產,依法辦理帳戶管理、遺產稅申報及遺產分配等事項,繼承人便無需因一時心急而冒險違法取款,也能避免其他親友產生猜忌而提告。最後,蘇律師特別提醒,處理家族財產與親情事務時不能怕麻煩,切莫貪圖便利或抱持僥倖心態而嘗試走捷徑。唯有嚴格遵循法定流程辦理,並善用遺囑與法律機制,才能真正保護自己與家人,避免讓處理善後美意演變成刑事罪名,實現圓滿妥善的身後事安排。
北市公布毒酒駕及拒測名單!毒駕佔一半 王尚宇、顧承祥累犯3次
臺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以下簡稱裁決所)今天(22日)公布第93次公告酒(毒)駕及拒測累犯名單,總計有30名,其中毒駕累犯者有15名,酒駕及拒測累犯者有15名。本次公告名單罰鍰最高者為林明泉,酒駕拒測累犯2次處罰鍰36萬元,機車駕照註銷5年,罰鍰部分未繳納已移送強制執行。本次公告名單中27件已結案,餘3件未結案全數移送強制執行,移送金額63萬元。(圖/臺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裁決所表示,另上月臺北市酒(毒)駕及拒測累犯3次以上設籍本市者計有吳泓達及翁澤民等2名,裁決所已印製A4彩色照片海報,將提供本市各鄰里辦公處及各派出所張貼公布,加強嚇阻民眾酒(毒)駕行為,期望透過社會制約,避免高度酒(毒)駕累犯者再犯之可能性。(圖/臺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裁決所特別提醒民眾,有酒(毒)駕及拒測等上述違規行為車輛牌照一律吊扣2年;累犯者處以高額罰鍰,按前次罰鍰金額加罰9至18萬元;因而肇事致人重傷或死亡,得没入該車輛;年滿十八歲同車乘客同罰最高處罰鍰1萬5,000元。(圖/臺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上開酒(毒)駕及拒測累犯資料已公告於交通局官網酒駕及拒測累犯公布專區及毒駕及拒測累犯公布專區。裁決所呼籲,毒駕零容忍,染毒一次代價一世,毒駕上路害人一生。飲酒「不」開車出門、飲酒次日宿醉「不」駕車、席間飲酒「要」找代駕或搭乘大眾運輸,勿心存僥倖觸犯法律而受罰,避免意外而遺憾終身。◎喝酒勿開車!飲酒過量,有害健康,未滿18歲請勿飲酒。(圖/臺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圖/臺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
光電占家園1/石虎棲息地上使用除草劑 優良光電廠「友善生態」承諾跳票
苗栗縣通霄鎮「北勢窩光電場」位於石虎重要棲地,業者普登科技更多次因開發山坡地而遭保育團體指責,普登為洗刷罵名,公然保證落實友善生態措施,強調案場內禁用農藥除草,台灣石虎保育協會近日卻發現普登違背承諾,使用除草劑導致場內雜草枯黃,在光天化日下違法背信,希望主管機關能深入調查、給大眾和野生動物們交代。7月2日下午,記者實際走訪北勢窩光電場發現現場有2、3位工人正背著機器,以人工方式移除場內雜草,但與盛夏時期該有的鮮綠不同,場內雜草呈枯黃狀,顯然是因化學農藥導致,人工除草行為則更像是在消除普登犯法的證據。據了解,北勢窩光電場於2019年12月25日正式併網,當時因破壞山坡地開發而引發撻伐,普登則架設紅外線自動相機監測當地動物狀況,石虎、麝香貓和白鼻心等珍稀動物都曾入鏡。普登北勢窩案場曾有石虎出沒,業者將其視為「共存共榮」象徵,並強調落實友善生態政策,昔日承諾卻跳票。(圖/普登提供)普登將其視為「光電與淺山動物共存共榮」的證據,2021年還舉辦生態保育發表會,形容光電場是在幫野生動物「都更」,為牠們提供更好的棲息環境,總經理鍾智友更強調落實友善生態政策,且案場內禁用農藥除草,北勢窩則在同年被評選為優良案場,昔日的承諾言猶在耳,如今卻被石虎保育協會戳破謊言。「那邊就是石虎的家,你說在牠家拍到牠出現是『共存共榮』,這個邏輯對嗎?」台灣石虎保育協會專員陳祺忠表示,北勢窩案場原為林相完整的淺山棲地,本就是石虎與野生動物的「天賜豪宅」,如今卻在強行都更下面目全非,普登卻連自己答應大眾的事都無法做到。「我們有一位理事的田在附近,他就發現場內的草都黃掉了,根本不是人工除草會造成的。」,如是人工整理,場內的草應是「短而綠」,但協會在6月7日發現北勢案場植披枯黃焦黑,種種跡象都表明普登光電使用除草劑,而根據《農藥管理法》第53條規定,除草劑不得於非農業生產用途土地上使用,普登不僅違反自己的承諾,更公然違法。陳祺忠說,石虎以老鼠等小型哺乳類為主要食物,也會捕食鳥類、青蛙等動物,除草劑會減少農田的獵物,如石虎吃下在除草劑環境中生活而受汙染的獵物,毒素則會在石虎體內累積,直接或間接導致牠們中毒死亡,不僅造成生態破壞,更對野生動物們傷害甚鉅。普登總經理鍾智友承諾會在光電案場落實友善生態政策,如今卻違法背信使用除草劑。(圖/報系資料照)台灣石虎保育協會表示,此事件驗證了協會長期以來的呼籲,樹林能提供石虎食物、休息以及躲避危險的環境,人工光電案場絕對無法取代自然條件,即使光電案場號稱生態友善、照顧動物,但毀棄承諾比遵守更容易,「當廠商不遵守承諾,主管機關又能拿他怎麼辦?」陳祺忠強調,除草劑對土地造成的傷害已成事實,苦果最終還是由無辜動物們來承受,協會現已行文給主管機關要求查緝,並認為光電案場應有「退場機制」,對於破壞生態、違反承諾的業者不該僅罰錢,而是該讓他們停止營業、打包離開,別讓石虎和其他動物成為綠電犧牲品。記者致電苗栗縣府與普登公司,但至截稿前未獲回音。
獨/醫美主管發「獵人」截圖「一日一殺」遭起訴 法院認證非恐嚇
台北一名醫美診所女主管不滿同業醫師的批評,傳訊息恐嚇遭起訴,其中一項事證是她在Instagram限時動態發佈日本漫畫「獵人」角色桀諾的圖片,因為衣服上有「一日一殺」的字樣,也被檢察官認定犯法,不過法官採信辯護律師的主張,「一日一殺」源自日文,意思是「在一瞬間的勝負中全力以赴」,並無加害於人之意,因此這部分無罪,至於女主管威脅燒光醫師執照「送你進北檢學做人」、不讓醫師上診賺錢,確實會造成被害人恐懼,判拘役58日(可易科罰金5萬8千元)。日漫經典《幽遊白書》作者冨樫義博在1998年發表新作品《HUNTER×HUNTER》(中文名:獵人),問世28年、出38本單行本仍未畫到結局,看似長青作品實則「休刊傳奇」,6度長期停止連載,從2018年11月到2022年10月創下休刊193週的最久紀錄,最近一次休刊則到今年6月29日「連載再開」,第39集單行本預定7月3日發售。本案被告榮姓女子因捲入醫美同業糾紛,在2025年4月2日以IG私訊呂姓醫師「可能沒有辦法讓你繼續上診繼續賺錢」,另兩度發IG限動嗆聲,內容包括「記得和你自我介紹本人政府認證的黑道之女,一清掃我爸進綠島讓我從小知道人不能傷天害理」、「把你的X師執照放把烈火燒光順便送你進北檢學做人」、「我愛吃辣,也不吃素」以及「一日一殺」。台北地檢署認為這些言論觸犯《刑法》第305條的恐嚇危安罪嫌,起訴榮姓女子;台北地院指出,被告提及要廢止被害人的醫師執照、會找人干擾被害人看診,已屬惡害告知,會造成被害人心生畏懼,量處拘役58天。不過北院對於「一日一殺」是否構成恐嚇有不同判斷。榮姓女子的委任律師抗辯,漫畫圖片包含「一日一殺」、「生涯現役」,「殺」的中、日文語意不一樣,這兩句話的中文是每天全力以赴以完成重大艱難的任務,並達成自己的職業期許,所以被告並非恐嚇呂姓醫師,而是針對自己處理事情儘管很困難,仍想堅持下去。判決中對此解釋,「一日一殺生涯現役」的圖片確實來自日本知名漫畫,這兩句日文中譯的意思是「在一瞬間的勝負中全力以赴」、「即使過了退休年齡,在工作和社會上繼續以自己的方式活動」,因此並非檢方所稱的恐嚇圖文。引發院檢不同調的圖文,源於「獵人」四主角之一奇犽的爺爺桀諾‧揍敵客,他是資深殺手,登場時衣服上常刺有四字標語如「一日一殺」、「生涯現役」,讓漫迷印象深刻。
偷竊被資遣!涉事員工哭著離開「同事竟一路送別到樓下」 女CEO傻眼
《職業安全衛生法》新增的職場霸凌防治專章7月1日起正式施行,職場霸凌是否能就此絕跡?有「公關界女強人」之稱的仲誼集團執行長岳啟儒,日前就在社群平台上分享一段奇葩經歷,讓她直呼正義感多一點,真正的善良才會實現。岳啟儒在臉書上發文表示,多年前公司曾發生偷竊案件,一位年輕的員工因偷同事東西,全程被監視器所拍下,最終遭資遣,「在他哭哭啼啼收拾物品要離開時,幾個和他平常友好的同事陪著他、安慰他,送他到公司樓下。」岳啟儒說自己當下看到這一幕時驚訝不已,因沒人去安慰那位東西被偷的同事,眾人彷彿忘了他才是受害者,「他們以為自己善良的行動,其實是非不分,甚至傷害了受害者的心。(現在看來也像是一種人際霸凌)」岳啟儒提到面對職場上和自己無關的事端,的確有不同的生存策略,「為了關係和諧,所以不指責不站邊;往後退當個不沾鍋,撇清並遠離是非圈。但我常看到大家把私交擺前面。」岳啟儒提醒如果當事人和自己有交情,更要小心會不會濫用同理心而把自己拖下水,還影響公司對你的觀感,以為你們價值觀相近或者是同盟同夥。「萬一這個紛爭屬於不公不義,或是犯法情事,像性騷擾或霸凌這類重大事件,別因為交情而壞了判斷力。」岳啟儒指出,害怕自己被討厭,以為善良是柔軟以對,反而曲解了善良的定義,成為鄉愿,而工作上最忌諱當鄉愿的人,遲早吃虧。「選擇做對的事,也許讓自己看起來強勢,也許你不習慣,但有時候善良的表現的確必須強勢。」她最後進一步說明:「同理心要判斷時機、對象,更重要的是對錯。不要因為對方過去做過的好事,或是他曾經對你的好,而忽略他犯錯或犯法的事實。」
蕭景鴻單飛曝Energy休團內幕 鬆口坤達最新近況
Energy成員蕭景鴻(阿弟)今(29日)擔任Hit Fm聯播網7月hito大台柱,並宣傳個人首張專輯《蕭景鴻Edy Hsiao》。談到Energy目前暫時休團半年,他強調,團員之間一直都有聯繫,更透露7月的兩場個唱,團員們會到場支持,笑說如果歌迷想看Energy重聚,「我隨時都有準備4支麥克風」。阿弟上電台宣傳個人首張專輯《蕭景鴻Edy Hsiao》。(圖/黃耀徵攝)阿弟表示,雖然Energy目前沒有團體活動,一切都等公司安排,「時間到了就會聚在一起,沒有Energy就沒有現在的我,它是我人生很重要的里程碑」。至於團員之間是否仍保持聯絡?阿弟笑說:「有群組,平常都會聊天。」被問到坤達近況,他則低調表示:「他現在需要好好地整理自己心情跟狀態,大家都是。」談到同門藝人吳建豪傳出二婚喜訊,阿弟獻上祝福表示:「真的非常恭喜他。」不過他坦言兩人只是點頭之交,平時沒有太多合作與私交,「可以再次找到自己的真愛,很替他開心」。」身為3個孩子的爸爸,被問到是否會傳授生小孩秘訣給吳建豪,阿弟笑說自己應該是很多人的前輩,畢竟敢生3個小孩的不多,但他也認為孕育下一代是每個人的選擇,「畢竟大家都是成年人了」。談及經營婚姻之道,阿弟認為最重要的是同理心與換位思考。「要多去為對方想,站在對方的角度去看事情,婚姻不是只有自己,才會有同理心,換位思考真的很重要」。此外,阿弟的二女兒目前就讀華岡藝校,喜歡唱歌、跳舞,也開始接觸臨演工作。談到女兒是否想登上自己的演唱會擔任嘉賓,他笑說:「女兒有說,我說不要。」不過對於女兒朝演藝圈發展,阿弟態度相當支持,「她喜歡唱歌跳舞,也有去當臨演,多方嘗試很好,只要是夢想都要盡全力去做。」更打趣表示,「我跟她說不要讓別人知道爸爸是誰。」至於是否贊成女兒正式出道?阿弟幽默表示:「犯法的事情不要做就好。」
快訊/不滿女性友人被找! 男當街砍殺友人移送地檢署
北市萬華區大埔街23日下午4時許驚傳砍殺事故,一名30歲男子因故遭人砍殺,其背部創傷,當場無生命跡象,被緊急送往臺大醫院救治。而受傷的丁姓男子緊急送醫後仍不幸宣告不治,24日下午,警方也依殺人罪嫌將33歲的王姓男子移送地檢署複訊,其被移送時,頭戴安全帽,全程不發一語。據了解,30歲的丁姓男子下午前往友人家中尋找女性友人,未料卻因此引起33歲的王姓男子不滿,王男一氣之下怒持匕首朝丁男背部猛刺,造成丁男背部重創,當場無生命跡象,緊急送醫後仍不幸不治。萬華分局呼籲,民眾遇有糾紛應理性溝通或尋求正當管道處理,切勿因一時衝動訴諸暴力,以免觸犯法律、得不償失。警方將持續加強治安維護,確保民眾生命財產安全。
蘇巧慧家族補助案延燒 鄧凱勛:為什麼可以不遵守利益衝突迴避法?
民眾黨22日指出民進黨新北市長參選人蘇巧慧家族涉違反《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蘇巧慧護航讓胞妹蘇巧純擔任執行長的「akaSwap」獲文化部補助,威如科技為akaSwap平台的營運者,蘇巧慧競選辦公室則稱國民黨新北市長參選人李四川陣營抹黑。對此,國民黨前發言人鄧凱勛表示,轉移焦點掩蓋不了涉嫌違法的事實,呼籲蘇向社會大眾說清楚講明白,家族到底為什麼可以不遵守利益衝突迴避法?「戴瑋姍顧左右而言他,圍李救蘇,也洗不清蘇巧慧家族違反利衝法的問題」,鄧凱勛表示,民眾黨開記者會,繼續質疑蘇巧慧委員涉嫌違反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胞妹的企業拿了政府補助卻不依法申報。鄧凱勛指出,結果大家等了半天,蘇委員自己不敢親自出面,只躲在發言人背後發了一篇聲明,還瘋狂牽拖川伯,標準的惡人先告狀。鄧凱勛續指,現在的問題很簡單,就是蘇巧慧到底要不要出來回答質疑?人家問A不要在那邊答B,質疑妳涉嫌違返利益衝突迴避法,就回答有還是沒有,為什麼利衝法公開查詢平臺看不到你的名字。鄧凱勛表示,蘇巧慧身為立法委員,甚至還親自參與過利益衝突迴避法的修法,理當比任何人都清楚法律規範。但現在證據攤在陽光下,不論是商標權人還是媒體專訪,都證實蘇家相關企業拿了經濟部與文化部的公帑補助,卻未依法揭露關係人身分。面對這麼嚴重的操守質疑,蘇陣營到現在還在閃躲,完全不敢正面回答為什麼不申報。自己參與修的法還自己違法,這就是最標準的知法犯法。鄧凱勛說,東窗事發後,蘇辦跟民進黨議員戴瑋姍急了,想盡辦法硬要扯李四川買的房子。過去這一個月大家看得非常清楚,民進黨從上到下,甚至放任綠營網軍側翼無所不用其極地去肉搜川伯的私人住宅。結果呢?民進黨全黨打一人,搞了整整一個月,到底查到了什麼?答案是根本沒有任何違法事實。鄧凱勛表示,一個是明顯違反利衝法,另一邊過了一個月還是只能含沙射影。蘇陣營拿一個被綠營網軍肉搜了一個月卻查無不法的私人產權,企圖去掩護自己家族涉嫌拿政府補助還不依法「事前揭露、事後公開」的奇聞,這根本是在污辱新北市民的智慧。鄧凱勛強調,轉移焦點掩蓋不了涉嫌違法的事實,請蘇巧慧委員不要再躲了,既然要參選新北市長,就請妳自己站出來向社會大眾說清楚講明白,妳們家族到底為什麼可以不遵守利益衝突迴避法?
理化老師荒3/《鐵拳教育》高壓環境真實上演 23萬教師證1/3出走
近年報考正式教師的人數持續下滑,師資斷層逐漸浮現。教師團體直言,問題不只是薪資待遇,更深層的是教學現場環境的全面惡化。韓國影集《鐵拳教育》爆紅,劇情直擊校園霸凌與師生衝突引發共鳴,映照出教育體系內部的高壓與失衡,到短短一年內接連發生3起教師跳樓事件,「教師大逃亡」不再只是警訊,而是正在發生的現實。根據教育部師資培育統計顯示,自民國83年《師資培育法》修正實施以來,累計約有23萬人取得合格教師證,但其中高達三分之一(逾7.5萬名)儲備教師並未進入教學現場,整體任教率僅約67%。當老師面臨日益沉重的法律責任、申訴風險及親師衝突時,為避免爭議與自我保護,越來越多老師採取「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消極的防禦性教學。(圖/報系資料庫)新北市教育人員產業工會副理事長黃國政認為,願投入教職體系的人數下降,關鍵在於,當前教師的角色早已不只是單純教學,還需處理各式投訴與濫訴的壓力。面對部分被形容為「小霸王」的學生,教師往往陷入「管也不對、不管也不對」的兩難處境。一旦強力介入處理,可能被家長指控不當管教;若選擇放寬管教,又會被其他家長質疑失職。「校事會議」制度2020年8月正式上路,衍生出不少濫訴爭議和反彈聲浪,雖然2026年初已二次修法,但今年6月的立法院公聽會上,教師團體與基層依然強烈要求「廢除校事會議」。(圖/報系資料庫)此外,他也表示,現在教育的環境傾向保護這些可能是加害人的學生,卻未能給予教師足夠的管教支持與保障。實務上經常出現單一學生影響全班上課秩序的情況,但教師卻難以有效介入,光是身體上的接觸或阻擋都有可能被問罪,尤其處理教師投訴案件的「校事會議」制度過度傾斜,使教師長期處於高壓與不對等的環境中,才會造成1年3人跳樓的遺憾。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理事長葉青芪認為,想解決師資不足的問題,先改善教育現場對老師的不友善,不然不只新老師不願進來,就連現職的老師也會持續流失。(圖/葉青芪提供)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理事長葉青芪也以營養午餐政策來說,就有不少基層教師出現反彈情緒,除了討論必須負責發放餐點、維持秩序、指導衛生與處理突發狀況,導師還要負責指導飲食均衡,都有可能為師生衝突提高風險。葉青芪解釋,老師並非不想指導營養午餐,事實上也碰到老師為指導均衡飲食,青菜要吃、肉也要吃,結果被家長投訴提告強制罪。對老師來說,為了避免遭家長投訴、學生濫訴或避免觸犯法規,選擇消極避險防禦性教學模式,因為衍伸出來的問題太可怕了。根據今年3月《親子天下》一份針對國中小超過5,000位教師問卷調查發現,95.8%教師擔心即使依據專業判斷,仍可能被誤解而遭致檢舉;79%教師管教學生時,會優先考量程序合法性而非教育效果,這意味著老師擔心被投訴,只採取最低限度的管教手段,不再積極指導學生。「在教育現場的老師都想逃,剛進來的也被高壓環境給嚇跑,還沒進來聽到都嚇死,原本是代理老師要考教師甄選,現在也不考了!」葉青芪表示,這就是目前教育現場回饋給他最真實的聲音,「若現行教育政策沒有做修訂和改變,這種狀況只會持續惡化下去!」大家熱議教師甄選出現高錄取率、低門檻之際,黃國政認為,真正需要關注的是教育職場環境的不友善,使原本有意投入的人選擇卻步。與其一味擴大招募,不如從制度面檢討不合理的調查與申訴機制,減少濫訴、降低教師承受的風險與壓力,以及調高教師待遇,才能讓已具備教師資格者願意回流教育現場,從根本改善師資短缺問題。因此,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提出2大建言:第一、實質提升教師薪資待遇:雖老師薪資每年穩定調整3、4%,但調幅跟不上物價飛奔,在薪資待遇上與業界無法相比時,年輕人當然更趨向投入業界。政府應考量市場機制設定薪水,尤其可針對理工、自然學門引進專業津貼,縮短與產業界的薪資鴻溝。第二、改善職場環境,修正相關法規:教育部必須著手修改不合理的調查機制,建立阻斷惡意投訴與濫訴的防火牆,不要讓老師把大半的精力拿來應付官司和投訴報告,還給老師純粹的教學空間,改善職場環境不只是讓年輕新血願意投入,最重要的更是留住目前在教育現場服務的老師,使師資不足的狀況不再進一步惡化。
學霸男犯法被逮 出獄租用金紙廠印千萬假鈔「騙過驗鈔機」又被判17年
大陸四川省先前破獲一起離譜偽鈔案,一名郭姓男子在高中時期是學霸,因非法持槍被判刑;但郭男出獄後竟動起歪腦筋,精心組織跨區域犯罪團夥,租用金紙工廠印出價值高達數百萬元(約新台幣數千萬元)的高仿真假鈔,且多數甚至能騙過驗鈔機。經當地法院審理後,依偽造貨幣罪、出售偽鈔罪等數罪並罰,重判郭嫌有期徒刑17年。根據陸媒《央視網》報導,四川警方透露,犯下製造鉅額假鈔的郭姓主嫌昔日是高中學霸,就讀於四川某重點高中,成績優異。然而郭男在高三那年透過境外加密通訊軟體,非法購買了2把槍枝,並向同學炫耀,導致犯行曝光。隨後郭男因非法持有槍枝罪被判有期徒刑6個月。這場牢獄之災不僅讓郭男痛失保送知名大學的機會,出獄後郭男更不願腳踏實地,成了整天幻想「發大財」的沒有固定工作、遊蕩者。警方調查得知,郭嫌因觀看一部關於偽鈔犯罪的電影後受到啟發,決定籌組「偽鈔帝國」。起初租了一間金紙工廠秘密生產,後因內部利益分贓不均爆發內鬨,隨即將陣地轉移至四川省某縣的一家專業印刷廠。警方在郭嫌手機中查獲一份極其縝密的犯罪計畫表,其對成本控管精細,包含以40萬元(約新台幣180萬元)購買一噸的高級專用紙張、斥資55萬元(約新台幣247萬5000元)引進1比1復刻的3D防偽條,以及編列50萬元(約新台幣225萬元)的廠房租金,甚至連拆鋁人工等瑣碎開銷都詳實記錄。為了躲避追緝,郭嫌發揮其聰明才智進行「斷鏈式分工」,將所有製造流程玩弄於股掌之間。郭嫌會臨時召集投資人與製版師,並在網路上尋找多名不知情的畫手,將外幣圖案拆解成無數碎片,分發給不同人各自繪製;由於每個人只負責極小部分的構圖,根本無法察覺自己正在參與跨國偽鈔製作。隨後,郭嫌再將圖稿收回進行組裝印刷,產出的偽鈔仿真度極高,甚至連銀行驗鈔機都能成功瞞過。警方最後在2024年3月收網,一名陳姓買家於2023年底在網路平台上注意到郭嫌散布的偽鈔販售訊息,雙方取得聯繫後,相約於四川南充進行實體交易,當場被埋伏的專案小組人贓俱獲。全案經法院審理,郭姓主嫌因涉犯多項重罪被判有期徒刑17年,其餘涉案的團夥共犯也分別被判處3年至12年不等之有期徒刑。
調查局近年頻生強制猥褻、權勢性騷擾等案件 監院要求法務部澈底改進
監察院今(15)日表示,法務部調查局肩負國家安全、犯罪防制及維護社會安定重責,近年卻接連爆出多起令人震驚的風紀與性犯罪案件。監察院日前通過監察委員紀惠容、范巽綠所提調查報告,糾正法務部調查局,並籲請法務部儘速督同調查局檢討改進。紀惠容、范巽綠表示,CEDAW及我國憲法均明確揭示國家應禁絕對婦女之侵害,惟調查局111年起陸續發生多起所屬人員觸犯刑法、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之案件,如111年A科長於捷運車廂內強制猥褻女乘客、112年B調查官與未成年人發生性行為並拍攝性影像、113年C調查專員廁所內放置密錄器偷拍民眾如廁畫面,又114年D調查官於便利商店嘗試拍攝國中女生裙底等,涉案者不乏擔任科長要職或曾借調國家安全局者,種種犯行,嚴重悖離調查局防制犯罪之職責本分,已重創政府整體形象。紀惠容、范巽綠指出,調查局內部的職場性騷擾問題同樣極為猖獗,據109至114年之性騷擾申訴及非申訴案件共23件顯示,性騷擾案件扣除不成立案件,計18件,受害者均為女性,計34人次,屬職場性騷擾者即有15件,案件中存在單一行為人同時、長期性騷擾多位受害者之情形,且不乏同時運用言語及肢體騷擾者,其中屬於「主管對下屬」的權勢性騷擾超過六成,而「學長對學妹」的階級壓迫更高達八成。高度不對等的權力結構致被害人因懼怕職場壓迫、報復,產生「寒蟬效應」,而延遲申訴或不正式提出申訴,據案件數據資料,受害者第一次受害至申訴,有時隔1、2年始提出,亦有7年後才申訴,超過公務人員考績法懲處時效,致未能確實懲處之情形。紀惠容、范巽綠表示,調查局所屬人員近年涉犯多起嚴重侵害民眾與內部同仁權益之惡行,顯示該局自人員養成、遴任、法治意識形塑,乃至建構免受恐懼之性別友善工作環境等層面,皆存有重大闕漏,致使侵害受害者權益的犯行一再重複發生,應澈底檢討。紀惠容、范巽綠表示,行政機關對重大違失人員之免職權,為憲法賦予行政權不可或缺之核心權限,調查局長期怠於發揮監督所屬之實效,導致內部紀律鬆弛,未能有效遏阻所屬職員侵害人民權益,亦難以根除內部權勢性騷擾之沉痾,確有違失。紀惠容、范巽綠強調,調查局作為國家之執法機關,更應高標準要求所屬之人品、紀律,銓敘部已說明公務人員考績法於114年11月19日修正明列性騷擾、性侵害等規定是為強調政府態度,但於修法前,公務人員如有重大違失行為,機關本得依修正前考績法規定落實懲處,該局過去僅以輕懲為之,允應針對相關案件逐案重新檢視,從重處置,方能儘速導正機關風氣,挽回國人信心。紀惠容、范巽綠說明,性騷擾係對個人身心及人格尊嚴之嚴重侵害,受害人除需承受身心創傷與揭露案件之壓力,於案件調查期間,亦須再次回憶遭受性騷擾時的情境脈絡,故為防範受害人於性騷擾案件之處理過程遭遇二度傷害,性騷擾防治法及性別平等工作法均要求處理人員應具專業性,且於調查、審議程序亦強調應納入外部專業意見,以避免因權力結構不對等而影響被害人權益。監委表示,調查局對於正式提出申訴之性騷擾案件,依循「法務部與所屬機關工作場所性騷擾防治措施申訴及處理要點」及「法務部與所屬機關性騷擾防治措施申訴及處理要點」處理,交予該局性騷擾申訴處理會調查、審議,惟對於礙於權勢未提出正式申訴之性騷擾案件,內部僅交由該局督察處調查處理,先天即缺乏申處會之性平專業與外部專家把關,後天亦無實質防治或環境改善建議,且由各駐區督察人員逐級陳報,則衍生吃案、隱匿情事,已然形成制度性闕漏。導致該局人員須不斷循外界管道檢舉,以伸張正義,除損害局譽,亦加深所屬職員於體制內之二度傷害,確有違失。紀惠容、范巽綠進一步調查指出,調查局多起性騷擾案件是於餐敘酒後發生,甚有行為人稱是為了工作需要而飲酒、不勝酒力,藉詞以酒後失態合理化其酒後性騷擾行為。部分性騷擾、強制猥褻行為是於主管帶同下屬餐敘飲酒後發生,且不僅於進入調查局工作後,有長官帶頭邀集下屬或特意找女下屬飲宴而發生性騷擾等違紀情事,調查人員於訓練期間,即有發生餐席間開放學員飲酒,酒後性侵害之案件,顯示調查局人員從訓練起至後續職場之文化,亟需通盤檢討。調查局對此表示,現行透過各場合宣導提醒同仁避免無謂飲宴,也要求若長官要帶同仁飲酒,應評估有公務交流之必要,且不得過度飲酒、不可發生不檢言行。法務部對於該局之應酬文化,亦認為不可鼓勵,表示將透過舉才策略逐步改善風氣。紀惠容、范巽綠呼籲,性騷擾等犯行,非但違反法規、破壞機關信譽,且往往涉及職場權力濫用,而不當飲酒則易造成紀律鬆散,輕則影響職務執行效率,重則觸犯法律,該局若未妥為監督,無疑縱容「以應酬為名,行騷擾之實」之職場文化。行政機關各級主管本應擔負確實監督屬員之責,該局允應針對因酒犯紀與不當飲宴之涉案人員及主管,從嚴處理並落實再教育,方能確實整飭風紀。
派出所前公園大吵!2人大聲推擠爆衝突 警到場稱:感情糾紛
派出所前公園大吵!北市萬華分局西門町派出所員警10日20時許,發現有民眾在電影主題公園發生爭執,立即上前關心,對方見警方上前,才坦承與友人因感情糾紛理論中。警方經初步確認,3人身上均無明顯外傷,且均不願提告,全案訊後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查辦。據了解,警方到場時21歲的羅姓男子與18歲的劉姓男子2人已無衝突情事,2人表示,稍早在武昌、昆明街口,就因感情因素已發生口角拉扯;後續前往電影主題公園與另一友人會合,現場再因誤會再次發生衝突,後經警方發現後隨即上前制止。經查看三人身上皆無明顯外傷,三人皆表示不提告,全案詢後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查辦。萬華分局呼籲,民眾遇有糾紛應理性溝通、合法解決問題,以免觸犯法網,遇有衝突可立即通報警方到場協助,警方亦將持續加強防制轄內各類不法犯罪,以維護社會治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