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法
」 北市 萬華 酒駕 警察 免職
陳沂逆轉勝!轉發李怡貞臉書圖文嘲諷她改判無罪 免賠58萬
網紅陳沂與名律師李怡貞的「女人戰爭」逆轉勝。李怡貞控告陳沂截圖她臉書文章及虛擬替身侵犯著作權,台北地院判罰陳沂2千元、附帶賠償1萬2千元,陳沂上訴翻盤,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今天上午改判陳沂無罪,也不用賠償李怡貞一毛錢,因為臉書虛擬替身的著作權屬於Meta(臉書母公司),李怡貞不能主張自己受害;至於李怡貞的發文內容「精神創作程度甚低」、「不具有著作權法要求的最低創作高度」,所以陳沂引用也不犯法。陳沂與李沂貞在2023年5月槓上,陳沂先在臉書點名李怡貞「不紅」、「跑來蹭」、「牆頭草立場反反覆覆」,還說「要打官司不會找這種網紅律師」。李怡貞發文回應:「然『候』就算四八兩這樣罵我,我還是覺得她剪短後比之前更像宋慧喬,這方面我立場很堅定。不擔心」李怡貞寫了一個錯字,陳沂截圖指正李怡貞把然「後」打成然「候」,並借題發揮寫了一則業配文,要李怡貞買葉黃素改善視力。李怡貞的發文不只以文字敘述,還配上虛擬替身:一名長髮女子聞花香的圖片,她認為陳沂擷圖轉載已侵犯著作權而提告。台北地檢署起訴陳沂,台北地院認定李怡貞虛擬替身的智慧財產權屬於Meta公司,她無權提告,但陳沂轉載的文字屬於李怡貞的創作,應受著作權法保護,陳沂已侵害李怡貞的著作權,判決罰金2千元、附帶賠償李怡貞1萬2千元,二審期間,陳沂主張依據Meta的條款,李怡貞的圖文著作權已轉讓給Meta,她無權提告,本案應判決公訴不受理;李怡貞文章內容不符「最低創作性」的要件,不受著作權法保護,她引用李怡貞圖文的動機是評論,屬於合理引用。李怡貞也親自出庭對戰陳沂,除了請求二審加重判刑,也提出民事賠償金額為58萬元。智商法院基本上採認陳沂的論點,李怡貞虛擬替身的圖像著作權已讓與Meta公司,她並非「直接被害人」不得提出告訴,這部分判決公訴不受理;李怡貞的臉書文章雖是她親自寫的,具有原始性,但看不出文學性描寫、情節鋪陳、修辭技巧、結構設計、敘事安排、意象經營或其他足以彰顯作者個性的創作表現,並不具有獨特性,不受著作權法保護,陳沂引用並未侵權。二審既改判陳沂刑事無罪,連帶駁回李怡貞附帶民事賠償。
批監院對未成年「調查追殺」 楊智伃:這是什麼標準?
台北市長蔣萬安兒子蔣得立錄取國際交換學生引起議論,繼國教署、廉政署關切後,監察院也啟動查調先行程序。對此,前國民黨發言人楊智伃今(9)日表示,蔣得立是依公開規定、經既定甄選程序錄取,且蔣萬安沒有參與甄選及補助核定,結果監察委員在全數從缺的情況下,監察院專員卻能在綠營猛攻蔣萬安後迅速致電台北市政府,對一名未成年孩子啟動所謂「查調先行程序」,進行調查追殺。並痛批,「司法、檢調、媒體、監察院,只要是能打壓追殺政敵的任何工具,賴政府沒有一個放過」。楊智伃表示,蔣得立依公開規定申請交換學生計畫,經過既定甄選程序錄取,蔣萬安沒有參與甄選以及補助核定,靠著蔣得立自己的成績獲得申請的資格,不但沒有涉及任何利益衝突,更已決定不領取公費補助。結果,監察委員在全數從缺的情況下,監察院專員卻能在綠營猛攻蔣萬安後迅速致電台北市政府,對一名未成年孩子啟動所謂「查調先行程序」,進行調查追殺!楊智伃直言,請問監察院:是誰下令查的?依據什麼標準啟動的?是收到正式檢舉?還是看著綠營政論、看著選舉風向辦案?如果監察院對利益迴避如此積極,那麼徐佳青「親自簽核」涉及兒子參與東沙體驗營的公文,已被認定未自行迴避、裁罰10萬元,為什麼確定裁罰名單至今不能公開,還要等到下屆監委上任後才能刊登《廉政專刊》?楊智伃說,對一個沒有違法的未成年孩子,可以立刻打電話查;對一個已經確定違反《利益衝突迴避法》的民進黨高官,卻要把名字暫時藏起來。這是什麼標準?楊智伃提到,再看看蘇巧慧家族的利衝爭議,蘇巧純擔任董事兼營運長的曠世智能,在父親蘇貞昌擔任行政院長期間,獲得國發基金1,999萬9,000元投資。民眾黨早在6月4日就已赴監察院告發蘇貞昌、蘇巧慧及蘇巧純,至今超過三個月。「監察院受理了嗎?立案了嗎?查了哪些資料?進度在哪裡?」楊智伃表示,面對綠營罪證確鑿的違法,監察院像一個活死人一樣裝聾作啞,現在碰到蔣萬安的兒子,監察院突然耳聰目明、手腳俐落,不用有監委,只有「專員」就可以馬上致電北市府。民進黨面對2026選戰,賴清德再次國家機器動起來,警察可以一天內去敲韋淳祐的家門;可是卻看不見放任致癌毒油的門神官員。楊智伃說,監察院可以沒有監察委員,但卻可以在短短一週就立刻調查、追殺一個未成年孩子;可是蘇巧純的1999.9萬國發基金遭告發已過3個月無消無息、徐佳青坦承犯法卻選擇包庇暫時隱匿姓名。楊智伃痛批,司法、檢調、媒體、監察院,只要是能打壓追殺政敵的任何工具,賴政府沒有一個放過。「因為你只是韋淳祐、因為你剛好是蔣得立,更因為你爸爸不是蘇貞昌、你媽媽不是徐佳青。監察院真正失去的,早已不只是牙齒,監察院失去的是良心、是人民對其公正性與存在正當性的最後信任」。
獨/偷查情敵個資恐入獄!副所長還在辦公室藏子彈害到學弟
台北市警局大安分局敦南所前副所長鄭晋東接連捲入非法蒐集個資及偷藏子彈2件刑案,個資法案肇因於他迷戀養生館女員工,偷查情敵車牌再留紙條嗆聲,台北地院判刑3個月但不得易科罰金,若檢方憑確定判決執行時不准易服勞役,他就得面臨牢獄之災,另外他還捲入槍砲官司,將多年前打靶子彈藏在派出所抽屜也觸法,日前遭北檢起訴,由法院審理中。偷藏子彈是檢警偵辦鄭晋東偷查個資的案外案,去年11月搜索鄭晋東時,從扣案手機的對話發現,同年7月接任敦南所副所長的蘇南銘向鄭晋東詢問為何辦公室有一顆子彈?原來這是鄭晋東多年前打靶留下的,他未依規定報繳,藏在派出所抽屜裡忘了帶走,蘇南銘問他時,他疑似還要求蘇南銘幫忙丟掉,台北地檢署認定鄭晋東涉犯非法持有子彈罪,起訴聲請簡易判決;蘇南銘則因為確實不清楚子彈來源,處分不起訴。本案由大安分局函送偵辦,北檢調查,鄭晋東在1996年到2011年期間某次打靶訓練結束後,發現一顆未擊發的子彈,先帶回新北汐止住家;2025年3、4月間,他把子彈帶到敦南所副所長辦公室收著,5月份他卸任副所長,人走了子彈卻沒帶走,蘇南銘7月上任整理辦公室,意外在抽屜裡找到。鄭晉東手機的對話紀錄顯示,蘇南銘先傳子彈的照片並以文字詢問「這顆是?」,隨後兩人通話近5分鐘。依據警方函送內容,鄭晋東有請蘇南銘協助丟棄子彈,北檢曾將本案子彈送刑事局鑑定,確認有殺傷力。蘇南銘到案供稱,辦公室抽屜裡那顆子彈的形狀老舊,跟現在的子彈外觀不同,也沒有批號,無從判斷真假,他以為是仿真子彈,當時鄭晉東沒說子彈怎麼來的,只請他保管並承諾會回去拿,他收進寢室桌上的筆筒之後就忘掉了,直到督察室來找他才想起來。鄭晋東也說蘇南銘的確不清楚子彈來源,他並未對蘇南明透露是打靶留下來的,對於自己偷藏子彈的行為則沒有狡辯,已在偵查期間承認犯行,北檢以《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未經許可持有具殺傷力子彈」罪嫌起訴並聲請簡判。蘇南銘涉案部分,檢察官指出他和鄭晋東都是警察,執勤過程原本就有機會合法持有子彈,相關事證不足以證明蘇南銘知道鄭晋東非法持有子彈仍幫忙藏匿,他發現子彈後沒積極處理,不代表一定犯法,因此不起訴。
達美樂外送袋印簡體字遭公審!總部澄清非品牌設計:個別門市行為
知名連鎖披薩品牌達美樂近日爆發包材爭議,有消費者透過外送訂餐後,發現收到的保溫袋上竟印有簡體字,包括「适合用于:12吋」、「无论发生什么不愉快的事,请先不要急着给出中差评哦」以及「请先与我们沟通,相信我们能做到让您满意为止」等字樣,讓消費者相當錯愕。對此,達美樂總部也火速發出聲明澄清了。有網友近日在Threads貼出達美樂外送袋的照片質疑,「請問不愉快的事包含在台灣看到大剌剌的用簡中的說明嗎?」貼文曝光後隨即引發熱議,有人表示「這不行,簡體不給過,連日本餐廳菜單就都知道要分簡體繁體,在台灣這樣也太可笑了吧」、「簡體字就是給差評」、「沒有品牌logo,希望是個別分店行為,趕快懲處喔。」不過也有不少網友感嘆,「發這種文請先發誓自己沒有任何中國製造產品,不然就是找碴而已」、「笑死還以為犯法勒,幹嘛不去問賴清德為什麼要讓中國製造進口。現在是文革,簡體字都要抓出來批鬥嗎?」、「不是很懂,一樣是外國文字,可以用英文為何不能用簡體字,還是你認為我們跟對岸是一個國家不同政體。」事後《三立新聞網》也依照原PO公開的保溫袋照片查詢,發現同款商品在淘寶與蝦皮平台上均能找到,尺寸從7吋至12吋都有販售。而原PO亦在貼文底下補充,有人說這是分店行為,「是很有可能的」,因為送來的袋子沒有達美樂的logo,不是用Uber Eats,袋子上面直接貼有收據,所以應該不是外送員的。而達美樂披薩官方Threads對此則留言證實:「大家的疑惑我們看到了!先跟大家說明,照片中的簡體字包裝並不是達美樂的品牌設計,也不是我們核准使用的包裝,而是個別門市使用的包材,目前我們已經在了解並處理。」達美樂強調,公司長期在台灣深耕,也一直用行動支持台灣、支持台灣棒球,「就像今天,我們人就在大巨蛋,繼續和大家一起為台灣棒球加油!謝謝大家因為在乎達美樂,所以第一時間提醒我們。」達美樂總部稍晚則回應稱,此次事件是「單一加盟主為加強披薩保溫而額外增加的包材行為」,並強調全台門市皆持續使用達美樂標準的外送包裝,以確保品質統一。目前該加盟主已經立即停止使用相關包材,後續將持續加強門市包材管理與督導,以避免類似情況再次發生。
五熊疑捲日本國寶潑油事件!昔好友晨星揭「過往宗教糾紛」:完全不意外
女星蔡頤榛(原藝名五熊,本名蔡宜臻)疑似捲入「日本國寶佛足石潑油」事件,由於日方公布的本名、年齡以及自稱從事主持工作等訊息均重疊吻合,加上本人尚未出面回應,引發網友高度熱議,而過去曾與五熊交情深厚的歌手好友晨星,日前在社群平台揭露兩人相處內幕,並稱會有這次事件發生「完全不意外」。晨星在Threads發文提到,自己沒有要落井下石,只是這些年覺得滿腹委屈,「當初他們夫妻聚集大家成立協會,大家都很真心相處並一起服事,沒多久他說領受異象解散團隊,許多人覺得錯愕受傷還被他們洗臉,甚至被解除好友關係。」晨星說因為他們太多怪異的宗教行為,自己實在無法理解,「記得當初他們堅持要我跟去北京,我決定回台還遭受他們羞辱一波,他們直接給我莫須有的罪名跟我絕交,因為她說她們是特種部隊,我說聖經裡的五重執事沒有特種部隊。」如今看見疑似五熊在日本潑油被逮捕,晨星坦言真的完全不意外,「當初女生曾烙話:『我講一句話就會上新聞!』確實,現在連話都不用說就滿滿篇幅了。」同日晨星再度發文澄清,表示自己沒辦法真正去傷害他們,「我承認我的軟弱,一種因為他們犯法,而證明我的離開是對的,那種豁然開朗。」晨星說前一篇文是基於多年委屈得以釋放而發,並沒有要靠此博取流量,「追蹤我想聽八卦的人我很抱歉,恕我無法再論斷他們。」
檢察長發函恐嚇里長? 國民黨:反賄選宣導應說清法律界線
中國國民黨今(20)日召開「檢察長發函恐嚇里長?民進黨政府勿以司法之名製造政治恐嚇」記者會,考紀會主委張雅屏、律師蕭棋云、律師徐豪駿等出席。兩位律師表示,不反對司法機關進行反賄選宣導,但司法宣導應把法律風險及違法界線說清楚,而非讓民眾混淆合法交流行動與司法風險,甚至為避免困擾而終止所有交流;並指出若宣導未將真正涉及違法的具體情況說清楚,容易讓參加過交流活動的民眾產生恐慌及「寒蟬效應」。張雅屏指出,反賄選是地方及中央選舉前都會進行的相關工作,由檢察長寫信給基層村里長或參選人,也可以理解;但遍查過去相關資料,過往以檢察長名義發出的反賄選信件,並不會進行其他額外宣導。他質疑,為何這次檢察長的一封信,會「以這個宣導之名」,將兩岸交流、赴大陸交流相關事項納入說明,因此產生是否有「假宣導之名、行恐嚇之實」的疑慮,希望透過兩位律師就相關做法及司法面向進一步說明。蕭棋云表示,這次記者會「主要並不是說我們反對司法機關去對這些反賄選的宣導」,而是希望進一步說明,司法宣導應該更明確遵循「把法律的風險說清楚」,而不是很容易讓民眾混淆,認為一個合法的交流行動,就必然會造成自身的司法風險。蕭棋云認為,相關宣導內容所指的是,兩岸交流活動中不可夾雜支持特定人的違法行為,「而並不是說所有的交流行為都是必然是違法的」,但這個界線並沒有那麼明確地說清楚。尤其人民對司法機關具有信賴感,加上司法機關的高度威權性,很容易使民眾產生疑問,「是不是我為了避免所有不必要的困擾,就讓所有的交流都終止掉?」蕭棋云強調,在《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的架構下,交流並不是被完全禁止的,甚至希望兩岸之間有更多溝通管道,讓交流更頻繁、互動更正常化。但司法機關的這封信,很容易讓人民接收訊息時誤認為所有交流都應該被禁止。因此,「司法機關在發這封信函的時候,它應該要把界線說得更清楚」,避免讓人民混淆所有交流都會造成自身司法風險。徐豪駿則以自身參加兩岸交流活動的經驗表示,在台灣參加過相關交流活動的人很多,「其實去過、去參加過交流活動的人都知道,好像沒有叫我們去支持特定候選人過」,甚至他參加的團體中也有政治立場不同的團員,但待遇完全相同,活動內容就是看風景、參觀歷史建築,以及分享對當地風土、飲食等看法,並沒有政治活動。徐豪駿指出,對曾參加過交流活動的人而言,若稱參加這類活動會有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或《反滲透法》的風險,「其實是一個非常奇怪的事情,因為我們從來就沒有面對過這種情況。」徐豪駿表示,相關宣導只有一張紙,「有點像是命令的模式」,容易給人暗示不能前往參加交流活動的感覺。他強調,應該透過詳細問答,告訴里長參加活動可能遇到哪些情況、哪些事情絕對不能做、哪些事情不能做,以及「為什麼這個活動還是可以繼續參加,然後也不會犯法」。徐豪駿說,今年暑假已有許多人參加相關交流團,若現在反過來告訴這些參加過的人,可能成為遭起訴的潛在對象,「這不是就確實是非常這個寒蟬效應」,也會對曾經參加交流活動的青年學子造成很大的恐慌。徐豪駿並指出,他們查閱過去里長遭起訴或判決有罪的案件,發現「過去真的有罪的里長是在當地收錢的」,但相關宣導文宣卻沒有把這樣的情況說清楚。他質疑:「為什麼不把這種事情講清楚?不把這種事情講明白?
打靶子彈藏辦公室!副所長卸任沒帶走 偷查情敵個資被搜曝多年秘密
台北市警局大安分局敦化南路派出所前副所長鄭晋東因傾心養生館女員工,偷查情敵車牌再留紙條嗆聲,違反個資法遭起訴,檢警還追出案外案,鄭晋東2025年11月被搜索時,從扣案手機的對話發現,去年7月接任敦南所副所長的蘇南銘向鄭晋東詢問為何辦公室有一顆子彈?原來這是鄭晋東多年前打靶留下的,他未依規定報繳,藏在派出所抽屜裡忘了帶走,蘇南銘問他時,他疑似還要求蘇南銘幫忙丟掉,台北地檢署認定鄭晋東涉犯非法持有子彈罪,起訴聲請簡易判決;蘇南銘則因為確實不清楚子彈來源,處分不起訴。本案由大安分局函送偵辦,北檢調查,鄭晋東在1996年到2011年期間某次打靶訓練結束後,發現一顆未擊發的子彈,先帶回新北汐止住家;2025年3、4月間,他把子彈帶到敦南所副所長辦公室收著,5月份他卸任副所長,人走了子彈卻沒帶走,蘇南銘7月上任整理辦公室,意外在抽屜裡找到。鄭晉東手機的對話紀錄顯示,蘇南銘先傳子彈的照片並以文字詢問「這顆是?」,隨後兩人通話近5分鐘。依據警方函送內容,鄭晋東有請蘇南銘協助丟棄子彈,北檢曾將本案子彈送刑事局鑑定,確認有殺傷力。蘇南銘到案供稱,辦公室抽屜裡那顆子彈的形狀老舊,跟現在的子彈外觀不同,也沒有批號,無從判斷真假,他以為是仿真子彈,當時鄭晉東沒說子彈怎麼來的,只請他保管並承諾會回去拿,他收進寢室桌上的筆筒之後就忘掉了,直到督察室來找他才想起來。鄭晋東也說蘇南銘的確不清楚子彈來源,他並未對蘇南明透露是打靶留下來的,對於自己偷藏子彈的行為則沒有狡辯,已在偵查期間承認犯行,北檢以《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未經許可持有具殺傷力子彈」罪嫌起訴並聲請簡判。蘇南銘涉案部分,檢察官指出他和鄭晋東都是警察,執勤過程原本就有機會合法持有子彈,相關事證不足以證明蘇南銘知道鄭晋東非法持有子彈仍幫忙藏匿,他發現子彈後沒積極處理,不代表一定犯法,因此不起訴。
獨/竊電24元比「通知執行費」少!法官未追討 檢卻為64元電費上訴
台北市大直地區有公寓住戶裝監視器對鄰居蒐證,卻偷接公共電源2個月,遭竊盜罪起訴,一審審查庭法官判處罰金4千元但並未宣告沒收,因為竊電金額僅有24元,寄信通知被告到案執行的費用還比較貴,但檢察官認定被告沒有收手,持續竊電5個多月(電費約64元),提起上訴,二審合議庭3名法官認為檢方擴張犯罪期間已超出起訴範圍,駁回上訴,本案確定,為了最多損失88元的竊電案,一審加二審共動用4名法官審案。以汽車多媒體維生的張姓男子,與樓上鄰居吳姓男子因噪音、環境髒亂問題長期不合並有多起官司,他認為吳家小孩下樓時會朝他家大門吐口水,在樓梯間裝監視器,卻被吳姓男子抓到監視器使用公寓的公共插座,因此報警提告。台北地檢署以竊盜罪起訴張姓男子,他在北院審查庭上承認竊電,法官以簡易判決處刑,處罰金4千元。犯罪所得通常會宣告沒收或追徵,一審法官以本案小米監視器的耗電度、約2個月的用電量算出張姓男子竊取24.192元的電能「犯罪所得價值低微」,如果開啟沒收程序,掛號通知張姓男子到案的郵務費用只怕就超過24元,執行成本遠高於沒收實益,欠缺剝奪被告犯罪利得的重要性,因此不予宣告沒收及追徵價額。北檢上訴主張,張姓男子被警方約談時就應該知道偷接公共電源可能犯法,仍未拔掉監視器插頭,直到一審開準備庭才停止竊電,以此認定他多偷了5個多月的電力,只罰4千元太輕,應加重改判。二審法官引用刑事訴訟法,「法院不得就未經起訴之犯罪審判」,本案起訴書認定的竊電時間是2025年1月1日(鄰居報案)到同年3月4日(警方約談),檢方上訴卻把犯罪時間擴張到同年8月12日(一審開庭),這和張姓男子去年1月到3月間的竊電不屬於同一次犯罪行為,並非本案起訴效力所及,原審量刑並無違誤,因此駁回檢方上訴,判罰被告4千元確定。本案不只檢察官上訴,張姓男子也想打到二審,他卻在上訴期滿兩天後才遞狀,遭合議庭駁回,但因為檢方有上訴,讓他發現起死回生的機會,開始委任律師,並且推翻一審認罪的立場,主張他繳給台電的電費已包含公共電源的費用,不知私家監視器接公共插座會觸法,請求改判免刑。二審法官認定,張姓男子明知公共插座多接監視器會增加公寓整體用電量,讓其他住戶都得多付電費,「不知者無罪」的辯詞不合理,因此也駁回他的上訴。
8/6關公聖誕適求財 三類人拜了更易出事
2026年8月6日為農曆6月24日,正是「關聖帝君」關羽的聖誕,關公是「正義的化身」,具有浩然正氣,又講究忠孝節義,黑道拜關公是景仰關公的義氣深重,警察拜關公則因為關公的奮戰勇氣,與警方在人間主持正義一致,因此幾乎所有黑白兩道視關公為精神領袖。黑道兄弟祀奉關公,其義氣深重;警界們祀奉關公,主持正義。警界出重要任務時更會上香參拜,祈求關老爺保佑任務順利,最重要的是別吃子彈。 關公首創「原、收、出、存」的記帳法,生前亦是軍事家,從事兵站工作,精於算數計帳,曾設簿記法,發明日清簿,也是「財神的化身」。 拜關公適合祈求正財,想要中大獎、發橫財、求偏財運者不適合,用不當手段或欺壓拐騙等不道德方法賺錢及犯法,見不得光的行業,詐騙、地下錢莊、暴力討債、破壞家庭感情當人小三、小王等,最好不要拜關公,否則不只無法獲得庇佑,還自投羅網,會受到懲罰。但若願意痛改前非者,真心悔過,棄暗投明,這時候祭拜關聖帝君才有機會求得保佑。
噁男拿熱戀期私密照勒索前女友50多次 遭法院重判
情侶交往期間,個人隱私也要注意!大陸廣東最近驚傳一起不雅照敲詐勒索案,一名成姓男子和吳姓女子分手後,以威脅散播女方私密影像的方式,先後勒索前女友50多次,共逼迫女方轉帳近萬元人民幣。經法院兩審判決確定,判成男有期徒刑1年3個月,併科罰金1萬元(約新台幣4.5萬元),同時要全數退還被害人的財產損失。根據陸媒《廣州日報》報導,肇慶人民法院近日審結一起勒索案件,被告成性男子與原告吳姓女子曾是情侶關係,戀愛期間成男拍攝並保存吳女大量私密影像。兩人分手後,成男以私密影像向吳女勒索50多次,不法獲取9766.5元(約新台幣44000元)。肇慶人民法院一審審理後,認定成男行為已構成敲詐勒索罪,依法判處有期徒刑1年3個月,併科罰金1萬元(約新台幣4.5萬元),同時責令其必須全數退賠受害人所遭受的財產損失。但被告不服判決並提起上訴,近日經二審法院審理後,認為一審判決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且量刑適當,因此駁回上訴並維持原判。目前該起案件的判決已正式生效,成男必須入監服刑並承擔相應法律責任。對此,警方特別呼籲,無論在何種關係下,切勿隨意拍攝、保存或持有他人的私密影像,以免觸犯法律。此類未經同意拍攝或保存私密照的行為,往往成為日後犯罪的工具,嚴重侵害他人隱私權。◎根據刑法第235條規定,散布、播送或販賣猥褻之文字、圖畫、聲音、影像或其他物品,或公然陳列,或以他法供人觀覽、聽聞者,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可併科三萬元以下罰金。意圖散布、播送、販賣而製造、持有前項文字、圖畫、聲音、影像及其附著物或其他物品者,亦同。提醒大家勿加入跪求、私給等行列,以免觸法。
療程好害羞2/抓筋能壯陽?醫:正常愛愛就好 律師曝觸法關鍵
抓龍筋、鳳筋這種標榜助男性壯陽,幫女調解內分泌,養顏美容的泰國民俗療法,是否真有療效?泌尿科醫師蘇信豪說,抓龍筋的好處,打手槍就可以達到,不需花冤枉錢;至於其行為是否觸法?律師李學鏞指出,類似行為遊走法律邊緣的療程,即便客觀上有類似性交或猥褻的推拿行為,也因缺乏主觀犯意而很難定罪。泌尿科醫師蘇信豪指出,抓龍筋是推拿按摩的一種,增加循環,一般夫妻情侶做愛,也有同樣的效果。事實上,根據患者體驗,抓龍筋會爽,但更多是痛!因為揉捏睪丸、按壓會陰,有受傷的風險;蘇信豪透露,有患者抓龍筋後發現「血精」找他治療,診察結果是抓到發炎、血管破裂,換句話說,抓龍筋不是沒有風險。抓龍筋是否有助男性重振雄風?蘇信豪說,適度按摩、刺激下體,當然有好處,但強化性功能,需要的是「順暢的血流」,而不是「外力的暴力推拿」;他建議中年男女持續「凱格爾運動」,因為練好骨盆底肌,效果比花錢找人抓龍鳳筋還要好!至於侵入陰道、揉捏陰唇、陰核的「抓鳳筋」,蘇信豪說,這種按摩行為跟男性抓龍筋一樣,會痛、也會爽,對女性情慾探索有幫助,但他擔心衛生問題,畢竟熱石是否重複使用?按摩師侵入陰道前有沒有做好消毒?這些都值得顧慮。蘇信豪指出,若要說抓龍筋、鳳筋都沒有好處,那也太武斷,畢竟有人做了神清氣爽,但這些效果,都是自慰與做愛就可以達成。更重要的是,這種泰國民俗療法不能宣傳療效,說穿了,其行為就是「比較危險的按摩」。李學鏞律師指出,即使觸碰私處,但若無主觀犯意,仍然難以定罪。(攝影/林慶祥)根據體驗者的說法,抓龍筋、鳳筋都會觸碰到下體,女性抓鳳筋更是侵入陰道,如此,是否觸法?律師李學鏞表示,刑法上的犯罪,成立要件都區分有客觀跟主觀,必須符合「主客觀一致」,才能算是犯罪的行為。李學鏞進一步說明,以妨害性主罪為例:倘若推拿師在推拿時,並未違反被推拿人的意願,即便客觀上有狀似猥褻,甚至性交(如以手觸摸性器官)的行為,但因主觀上並非基於侵害他人的性自主權,實在很難成立「妨害性自主罪」。至於妨害風化等罪,若推拿師主觀上非基於滿足客人性慾,即便客觀上有類似性交或猥褻的推拿行為,實務上最後也會因為「主客觀不一致」,而很難判定有罪。法律上難以界定,警方也只能「視個案處理」。台中市警局行政科科長張添勝指出,近年坊間流行之「抓龍筋」與「抓鳳筋」服務,警方秉持「依法查緝、個案事實認定、杜絕不法色情」原則辦理。警方曾在蘆洲破獲以「抓龍筋」為幌子,實際從事半套賣淫的養生館。(圖/報系資料照)在執法實務上,是否構成犯罪,仍須視其有無「實質對價」之猥褻或性交行為而定;張添勝強調,警方絕不容許業者以此名義行色情按摩之實,凡接獲檢舉或發現有半套、全套性交易等違法情事,必依法蒐證、臨檢並嚴正取締,持續密切監控相關場所,以維社會善良風俗。一名不願具名的偵查隊長透露,真正堪慮的是打著「抓龍筋」保健之名,其實是半套性服務,這種情形,實務上的作法是看有沒有加錢、幫忙打手槍,有、就是性交易;至於抓鳳筋就比較麻煩,「女女蕾絲邊」性交易也是犯法,但警方根本無法認定是民俗療法還是女客花錢滿足自己的性需求。
轟Deepfake非言論自由 民進黨批藍白護航偽造影片
「深偽影音是違法行為,不是言論自由!」,民進黨今(27)日表示,國民黨側翼「風向株式會社」疑似用Deepfake AI深偽技術,偽造賴清德總統的聲音並發布影片,警方接獲檢舉,依法通知下架後,藍白卻群起護航。台北市長蔣萬安指稱是「政治追殺」,台中市長盧秀燕更指控是「打壓言論自由」。民進黨指出:深偽影音是觸犯《刑法》的違法行為,「任何人」的聲音都不該被盜用!未經當事人同意,利用AI偽造他人聲音、影像,製作足以混淆真實性的影音內容,觸犯《刑法》第210條、216條、220條偽造文書等罪。最高法院也早已認定:「聲紋」屬於個人資料,不是任何人都可以任意取得、變造或冒用。民進黨提到,更諷刺的是,藍白自己過去也曾是Deepfake的受害者:2023年總統大選時,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曾遭人冒名、變造錄音,民眾黨當時第一時間嚴正澄清、譴責假訊息,並迅速報案。後來偵辦發現源頭來自境外。民進黨續指,2025年國民黨主席選舉期間,也曾有人利用AI惡意變造郝龍斌與柳采葳的影像,柳采葳立即報案提告,趙少康更公開譴責「已經構成國安問題」。民進黨表示,「我們就問:當自己人被Deepfake時,藍白就說是惡意變造、依法提告;現在Deepfake別人,怎麼突然變成『言論自由』了?」民進黨說,照國民黨的邏輯,詐騙集團是不是也可以隨意複製別人的聲音進行詐騙,然後宣稱自己只是「言論自由」?民進黨強調,創意無罪,偽造犯法。言論自由當然必須保障,但侵害他人隱私及偽造文書不是言論自由,這麼基本的道理,難道國民黨和民眾黨不懂嗎?確定要繼續瞎挺犯罪行為?
老父領亡兒600萬辦後事、養孫遭判刑 律師揭5法律地雷:不能怕麻煩
許多民眾在親友驟逝後,為籌措喪葬費用或處理身後事,常習慣拿著死者的存摺與印章至金融機構取款,但這種看似「出於善意」的行為,實則已觸犯法律。蘇家宏律師分享最近一起司法判例,並點出5大地雷,提醒家屬小心一時疏忽誤觸偽造文書罪。蘇家宏律師透過臉書粉專發文表示,舉出2個案例,分別是一名老父親在兒子車禍驟逝後,拿兒子的印章和存摺,將已故兒子帳戶裡的600萬元轉到自己名下,用來處理後事和照顧2名未成年孫子,事後把剩餘的錢都給孫子,卻遭依行使偽造文書罪判刑5個月。另一起則是一名孝順的媳婦,在公公過世後怕辦後事要用錢,拿公公存摺和印章領了2萬3千元,全數用在喪葬支出,卻被大姑告上法院,被依偽造文書罪判刑2個月。對此,蘇律師指出,當人在死亡的瞬間,其法律上的權利能力、行為能力以及生前對他人的委託授權關係便會立即終止歸零。因此,不論死者生前是否有口頭交代,或是長期將金融存摺交由特定家屬保管,親屬在死者離世後均無權繼續以其名義製作文書或辦理金融業務。凡未經合法授權而以先人名義簽名或蓋章提領存款,可能構成偽造私文書罪,即便主觀上沒有侵占遺產的惡意,也無法直接排除刑事責任的成立,僅能作為法官量刑時爭取減刑的參考依據。為避免觸法,蘇律師建議,家屬應先辦理死亡登記並取得除戶謄本,接著向國稅局申報遺產稅,順利取得免稅或繳清證明書後,再由全體合法繼承人共同至金融機構簽名辦理繼承提領手續。如此方能確保所有財產處分過程公開透明,不僅符合法規的要求,也能有效防範親屬間因對財產處置方式產生疑慮而爆發訴訟紛爭。考量到家屬辦理喪事確實有急用現金的實際需求,蘇律師提到,目前部分金融機構已提供彈性的便民應變機制。對於一定金額以下的存款(如部分銀行規定20萬元以下),在符合相關條件下可免附國稅局完稅證明,只需經過全體繼承人一致同意即可辦理提領;甚至有部分金融機構開放3萬元以下的微額存款,允許單一繼承人提出申請,但申請人仍須檢具全體繼承人簽署同意的切結書,藉此在法規遵循與民眾實務需求之間取得適度平衡。此外,若想讓身後財產管理更加順暢並預防家族紛爭,蘇律師建議,民眾可在生前立下合法有效的遺囑,並於遺囑中明確指定信賴的「遺囑執行人」。這如同為家人留下處理財產的合法憑證,當立遺囑人離世後,遺囑執行人即可依據法律授權順利接管財產,依法辦理帳戶管理、遺產稅申報及遺產分配等事項,繼承人便無需因一時心急而冒險違法取款,也能避免其他親友產生猜忌而提告。最後,蘇律師特別提醒,處理家族財產與親情事務時不能怕麻煩,切莫貪圖便利或抱持僥倖心態而嘗試走捷徑。唯有嚴格遵循法定流程辦理,並善用遺囑與法律機制,才能真正保護自己與家人,避免讓處理善後美意演變成刑事罪名,實現圓滿妥善的身後事安排。
北市公布毒酒駕及拒測名單!毒駕佔一半 王尚宇、顧承祥累犯3次
臺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以下簡稱裁決所)今天(22日)公布第93次公告酒(毒)駕及拒測累犯名單,總計有30名,其中毒駕累犯者有15名,酒駕及拒測累犯者有15名。本次公告名單罰鍰最高者為林明泉,酒駕拒測累犯2次處罰鍰36萬元,機車駕照註銷5年,罰鍰部分未繳納已移送強制執行。本次公告名單中27件已結案,餘3件未結案全數移送強制執行,移送金額63萬元。(圖/臺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裁決所表示,另上月臺北市酒(毒)駕及拒測累犯3次以上設籍本市者計有吳泓達及翁澤民等2名,裁決所已印製A4彩色照片海報,將提供本市各鄰里辦公處及各派出所張貼公布,加強嚇阻民眾酒(毒)駕行為,期望透過社會制約,避免高度酒(毒)駕累犯者再犯之可能性。(圖/臺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裁決所特別提醒民眾,有酒(毒)駕及拒測等上述違規行為車輛牌照一律吊扣2年;累犯者處以高額罰鍰,按前次罰鍰金額加罰9至18萬元;因而肇事致人重傷或死亡,得没入該車輛;年滿十八歲同車乘客同罰最高處罰鍰1萬5,000元。(圖/臺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上開酒(毒)駕及拒測累犯資料已公告於交通局官網酒駕及拒測累犯公布專區及毒駕及拒測累犯公布專區。裁決所呼籲,毒駕零容忍,染毒一次代價一世,毒駕上路害人一生。飲酒「不」開車出門、飲酒次日宿醉「不」駕車、席間飲酒「要」找代駕或搭乘大眾運輸,勿心存僥倖觸犯法律而受罰,避免意外而遺憾終身。◎喝酒勿開車!飲酒過量,有害健康,未滿18歲請勿飲酒。(圖/臺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圖/臺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
光電占家園1/石虎棲息地上使用除草劑 優良光電廠「友善生態」承諾跳票
苗栗縣通霄鎮「北勢窩光電場」位於石虎重要棲地,業者普登科技更多次因開發山坡地而遭保育團體指責,普登為洗刷罵名,公然保證落實友善生態措施,強調案場內禁用農藥除草,台灣石虎保育協會近日卻發現普登違背承諾,使用除草劑導致場內雜草枯黃,在光天化日下違法背信,希望主管機關能深入調查、給大眾和野生動物們交代。7月2日下午,記者實際走訪北勢窩光電場發現現場有2、3位工人正背著機器,以人工方式移除場內雜草,但與盛夏時期該有的鮮綠不同,場內雜草呈枯黃狀,顯然是因化學農藥導致,人工除草行為則更像是在消除普登犯法的證據。據了解,北勢窩光電場於2019年12月25日正式併網,當時因破壞山坡地開發而引發撻伐,普登則架設紅外線自動相機監測當地動物狀況,石虎、麝香貓和白鼻心等珍稀動物都曾入鏡。普登北勢窩案場曾有石虎出沒,業者將其視為「共存共榮」象徵,並強調落實友善生態政策,昔日承諾卻跳票。(圖/普登提供)普登將其視為「光電與淺山動物共存共榮」的證據,2021年還舉辦生態保育發表會,形容光電場是在幫野生動物「都更」,為牠們提供更好的棲息環境,總經理鍾智友更強調落實友善生態政策,且案場內禁用農藥除草,北勢窩則在同年被評選為優良案場,昔日的承諾言猶在耳,如今卻被石虎保育協會戳破謊言。「那邊就是石虎的家,你說在牠家拍到牠出現是『共存共榮』,這個邏輯對嗎?」台灣石虎保育協會專員陳祺忠表示,北勢窩案場原為林相完整的淺山棲地,本就是石虎與野生動物的「天賜豪宅」,如今卻在強行都更下面目全非,普登卻連自己答應大眾的事都無法做到。「我們有一位理事的田在附近,他就發現場內的草都黃掉了,根本不是人工除草會造成的。」,如是人工整理,場內的草應是「短而綠」,但協會在6月7日發現北勢案場植披枯黃焦黑,種種跡象都表明普登光電使用除草劑,而根據《農藥管理法》第53條規定,除草劑不得於非農業生產用途土地上使用,普登不僅違反自己的承諾,更公然違法。陳祺忠說,石虎以老鼠等小型哺乳類為主要食物,也會捕食鳥類、青蛙等動物,除草劑會減少農田的獵物,如石虎吃下在除草劑環境中生活而受汙染的獵物,毒素則會在石虎體內累積,直接或間接導致牠們中毒死亡,不僅造成生態破壞,更對野生動物們傷害甚鉅。普登總經理鍾智友承諾會在光電案場落實友善生態政策,如今卻違法背信使用除草劑。(圖/報系資料照)台灣石虎保育協會表示,此事件驗證了協會長期以來的呼籲,樹林能提供石虎食物、休息以及躲避危險的環境,人工光電案場絕對無法取代自然條件,即使光電案場號稱生態友善、照顧動物,但毀棄承諾比遵守更容易,「當廠商不遵守承諾,主管機關又能拿他怎麼辦?」陳祺忠強調,除草劑對土地造成的傷害已成事實,苦果最終還是由無辜動物們來承受,協會現已行文給主管機關要求查緝,並認為光電案場應有「退場機制」,對於破壞生態、違反承諾的業者不該僅罰錢,而是該讓他們停止營業、打包離開,別讓石虎和其他動物成為綠電犧牲品。記者致電苗栗縣府與普登公司,但至截稿前未獲回音。
獨/醫美主管發「獵人」截圖「一日一殺」遭起訴 法院認證非恐嚇
台北一名醫美診所女主管不滿同業醫師的批評,傳訊息恐嚇遭起訴,其中一項事證是她在Instagram限時動態發佈日本漫畫「獵人」角色桀諾的圖片,因為衣服上有「一日一殺」的字樣,也被檢察官認定犯法,不過法官採信辯護律師的主張,「一日一殺」源自日文,意思是「在一瞬間的勝負中全力以赴」,並無加害於人之意,因此這部分無罪,至於女主管威脅燒光醫師執照「送你進北檢學做人」、不讓醫師上診賺錢,確實會造成被害人恐懼,判拘役58日(可易科罰金5萬8千元)。日漫經典《幽遊白書》作者冨樫義博在1998年發表新作品《HUNTER×HUNTER》(中文名:獵人),問世28年、出38本單行本仍未畫到結局,看似長青作品實則「休刊傳奇」,6度長期停止連載,從2018年11月到2022年10月創下休刊193週的最久紀錄,最近一次休刊則到今年6月29日「連載再開」,第39集單行本預定7月3日發售。本案被告榮姓女子因捲入醫美同業糾紛,在2025年4月2日以IG私訊呂姓醫師「可能沒有辦法讓你繼續上診繼續賺錢」,另兩度發IG限動嗆聲,內容包括「記得和你自我介紹本人政府認證的黑道之女,一清掃我爸進綠島讓我從小知道人不能傷天害理」、「把你的X師執照放把烈火燒光順便送你進北檢學做人」、「我愛吃辣,也不吃素」以及「一日一殺」。台北地檢署認為這些言論觸犯《刑法》第305條的恐嚇危安罪嫌,起訴榮姓女子;台北地院指出,被告提及要廢止被害人的醫師執照、會找人干擾被害人看診,已屬惡害告知,會造成被害人心生畏懼,量處拘役58天。不過北院對於「一日一殺」是否構成恐嚇有不同判斷。榮姓女子的委任律師抗辯,漫畫圖片包含「一日一殺」、「生涯現役」,「殺」的中、日文語意不一樣,這兩句話的中文是每天全力以赴以完成重大艱難的任務,並達成自己的職業期許,所以被告並非恐嚇呂姓醫師,而是針對自己處理事情儘管很困難,仍想堅持下去。判決中對此解釋,「一日一殺生涯現役」的圖片確實來自日本知名漫畫,這兩句日文中譯的意思是「在一瞬間的勝負中全力以赴」、「即使過了退休年齡,在工作和社會上繼續以自己的方式活動」,因此並非檢方所稱的恐嚇圖文。引發院檢不同調的圖文,源於「獵人」四主角之一奇犽的爺爺桀諾‧揍敵客,他是資深殺手,登場時衣服上常刺有四字標語如「一日一殺」、「生涯現役」,讓漫迷印象深刻。
偷竊被資遣!涉事員工哭著離開「同事竟一路送別到樓下」 女CEO傻眼
《職業安全衛生法》新增的職場霸凌防治專章7月1日起正式施行,職場霸凌是否能就此絕跡?有「公關界女強人」之稱的仲誼集團執行長岳啟儒,日前就在社群平台上分享一段奇葩經歷,讓她直呼正義感多一點,真正的善良才會實現。岳啟儒在臉書上發文表示,多年前公司曾發生偷竊案件,一位年輕的員工因偷同事東西,全程被監視器所拍下,最終遭資遣,「在他哭哭啼啼收拾物品要離開時,幾個和他平常友好的同事陪著他、安慰他,送他到公司樓下。」岳啟儒說自己當下看到這一幕時驚訝不已,因沒人去安慰那位東西被偷的同事,眾人彷彿忘了他才是受害者,「他們以為自己善良的行動,其實是非不分,甚至傷害了受害者的心。(現在看來也像是一種人際霸凌)」岳啟儒提到面對職場上和自己無關的事端,的確有不同的生存策略,「為了關係和諧,所以不指責不站邊;往後退當個不沾鍋,撇清並遠離是非圈。但我常看到大家把私交擺前面。」岳啟儒提醒如果當事人和自己有交情,更要小心會不會濫用同理心而把自己拖下水,還影響公司對你的觀感,以為你們價值觀相近或者是同盟同夥。「萬一這個紛爭屬於不公不義,或是犯法情事,像性騷擾或霸凌這類重大事件,別因為交情而壞了判斷力。」岳啟儒指出,害怕自己被討厭,以為善良是柔軟以對,反而曲解了善良的定義,成為鄉愿,而工作上最忌諱當鄉愿的人,遲早吃虧。「選擇做對的事,也許讓自己看起來強勢,也許你不習慣,但有時候善良的表現的確必須強勢。」她最後進一步說明:「同理心要判斷時機、對象,更重要的是對錯。不要因為對方過去做過的好事,或是他曾經對你的好,而忽略他犯錯或犯法的事實。」
蕭景鴻單飛曝Energy休團內幕 鬆口坤達最新近況
Energy成員蕭景鴻(阿弟)今(29日)擔任Hit Fm聯播網7月hito大台柱,並宣傳個人首張專輯《蕭景鴻Edy Hsiao》。談到Energy目前暫時休團半年,他強調,團員之間一直都有聯繫,更透露7月的兩場個唱,團員們會到場支持,笑說如果歌迷想看Energy重聚,「我隨時都有準備4支麥克風」。阿弟上電台宣傳個人首張專輯《蕭景鴻Edy Hsiao》。(圖/黃耀徵攝)阿弟表示,雖然Energy目前沒有團體活動,一切都等公司安排,「時間到了就會聚在一起,沒有Energy就沒有現在的我,它是我人生很重要的里程碑」。至於團員之間是否仍保持聯絡?阿弟笑說:「有群組,平常都會聊天。」被問到坤達近況,他則低調表示:「他現在需要好好地整理自己心情跟狀態,大家都是。」談到同門藝人吳建豪傳出二婚喜訊,阿弟獻上祝福表示:「真的非常恭喜他。」不過他坦言兩人只是點頭之交,平時沒有太多合作與私交,「可以再次找到自己的真愛,很替他開心」。」身為3個孩子的爸爸,被問到是否會傳授生小孩秘訣給吳建豪,阿弟笑說自己應該是很多人的前輩,畢竟敢生3個小孩的不多,但他也認為孕育下一代是每個人的選擇,「畢竟大家都是成年人了」。談及經營婚姻之道,阿弟認為最重要的是同理心與換位思考。「要多去為對方想,站在對方的角度去看事情,婚姻不是只有自己,才會有同理心,換位思考真的很重要」。此外,阿弟的二女兒目前就讀華岡藝校,喜歡唱歌、跳舞,也開始接觸臨演工作。談到女兒是否想登上自己的演唱會擔任嘉賓,他笑說:「女兒有說,我說不要。」不過對於女兒朝演藝圈發展,阿弟態度相當支持,「她喜歡唱歌跳舞,也有去當臨演,多方嘗試很好,只要是夢想都要盡全力去做。」更打趣表示,「我跟她說不要讓別人知道爸爸是誰。」至於是否贊成女兒正式出道?阿弟幽默表示:「犯法的事情不要做就好。」
快訊/不滿女性友人被找! 男當街砍殺友人移送地檢署
北市萬華區大埔街23日下午4時許驚傳砍殺事故,一名30歲男子因故遭人砍殺,其背部創傷,當場無生命跡象,被緊急送往臺大醫院救治。而受傷的丁姓男子緊急送醫後仍不幸宣告不治,24日下午,警方也依殺人罪嫌將33歲的王姓男子移送地檢署複訊,其被移送時,頭戴安全帽,全程不發一語。據了解,30歲的丁姓男子下午前往友人家中尋找女性友人,未料卻因此引起33歲的王姓男子不滿,王男一氣之下怒持匕首朝丁男背部猛刺,造成丁男背部重創,當場無生命跡象,緊急送醫後仍不幸不治。萬華分局呼籲,民眾遇有糾紛應理性溝通或尋求正當管道處理,切勿因一時衝動訴諸暴力,以免觸犯法律、得不償失。警方將持續加強治安維護,確保民眾生命財產安全。
蘇巧慧家族補助案延燒 鄧凱勛:為什麼可以不遵守利益衝突迴避法?
民眾黨22日指出民進黨新北市長參選人蘇巧慧家族涉違反《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蘇巧慧護航讓胞妹蘇巧純擔任執行長的「akaSwap」獲文化部補助,威如科技為akaSwap平台的營運者,蘇巧慧競選辦公室則稱國民黨新北市長參選人李四川陣營抹黑。對此,國民黨前發言人鄧凱勛表示,轉移焦點掩蓋不了涉嫌違法的事實,呼籲蘇向社會大眾說清楚講明白,家族到底為什麼可以不遵守利益衝突迴避法?「戴瑋姍顧左右而言他,圍李救蘇,也洗不清蘇巧慧家族違反利衝法的問題」,鄧凱勛表示,民眾黨開記者會,繼續質疑蘇巧慧委員涉嫌違反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胞妹的企業拿了政府補助卻不依法申報。鄧凱勛指出,結果大家等了半天,蘇委員自己不敢親自出面,只躲在發言人背後發了一篇聲明,還瘋狂牽拖川伯,標準的惡人先告狀。鄧凱勛續指,現在的問題很簡單,就是蘇巧慧到底要不要出來回答質疑?人家問A不要在那邊答B,質疑妳涉嫌違返利益衝突迴避法,就回答有還是沒有,為什麼利衝法公開查詢平臺看不到你的名字。鄧凱勛表示,蘇巧慧身為立法委員,甚至還親自參與過利益衝突迴避法的修法,理當比任何人都清楚法律規範。但現在證據攤在陽光下,不論是商標權人還是媒體專訪,都證實蘇家相關企業拿了經濟部與文化部的公帑補助,卻未依法揭露關係人身分。面對這麼嚴重的操守質疑,蘇陣營到現在還在閃躲,完全不敢正面回答為什麼不申報。自己參與修的法還自己違法,這就是最標準的知法犯法。鄧凱勛說,東窗事發後,蘇辦跟民進黨議員戴瑋姍急了,想盡辦法硬要扯李四川買的房子。過去這一個月大家看得非常清楚,民進黨從上到下,甚至放任綠營網軍側翼無所不用其極地去肉搜川伯的私人住宅。結果呢?民進黨全黨打一人,搞了整整一個月,到底查到了什麼?答案是根本沒有任何違法事實。鄧凱勛表示,一個是明顯違反利衝法,另一邊過了一個月還是只能含沙射影。蘇陣營拿一個被綠營網軍肉搜了一個月卻查無不法的私人產權,企圖去掩護自己家族涉嫌拿政府補助還不依法「事前揭露、事後公開」的奇聞,這根本是在污辱新北市民的智慧。鄧凱勛強調,轉移焦點掩蓋不了涉嫌違法的事實,請蘇巧慧委員不要再躲了,既然要參選新北市長,就請妳自己站出來向社會大眾說清楚講明白,妳們家族到底為什麼可以不遵守利益衝突迴避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