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砸2.34億調解北藝爭議遭監院糾正 許淑華批北市府:浪費公帑

北藝中心 許淑華 柯文哲 調解 支付 浪費 公帑 糾正 台北市政府 北市府 廠商 決策 北藝 監察院
台北表演藝術中心賠付案引發爭議,台北市議員許淑華抨擊北市府輕易接受調解賠付恐損及市民權益(圖/翻攝自台北表演藝術中心官方網站)

台北表演藝術中心賠付案引發爭議,台北市議員許淑華抨擊北市府輕易接受調解賠付恐損及市民權益(圖/翻攝自台北表演藝術中心官方網站)

台北市議員許淑華31日表示,近日遭監察院糾正的「台北表演藝術中心」一案除了有多項違失外,前市長柯文哲卸任前未經專業審查就乾綱獨斷地做出重大財務決定,根本就浪費公帑,呼籲檢方要主動調查。

俗稱「北藝中心」的台北表演藝術中心2012年動工後於2022年完工啟用,在興建10年間歷經施工單位倒閉、重新發包等爭議事件,加上規畫設計等問題,監造廠商在2021年曾向市府提出履約爭議調解,在召開7次調解會議後,文化局與廠商在2022年12月達成共識,市府必須再支付新台幣2.34億元,且編列於2023年追加預算中。

監察院對此抨擊,北市府決策者未審慎評估就同意調解成立,根本不尊重專業與分層負責,這種決策錯誤已造成公帑浪費並損害政府公信力,嚴重違失程度是高於參與工程而被究責者,恐將導致日後工程履約爭議層出不窮。

許淑華則回顧,北藝中心原訂工期已嚴重延宕,實際展延天數高達至少4,351天,已經算是原訂工期的1.17倍,如果調解破局了,但台北市政府仍可依法選擇「送仲裁」或「提起訴訟」,兩者都有利於進一步釐清責任同時保障市府、市民利益,不過柯文哲卻在下野前的11月30日市長室晨會中,突然決定支付2.36億元給廠商,這種作法完全繞過需經市府「申訴審議委員會」實體審查的法定程序,也沒簽請法務局提供意見,這樣恐怕違反了《政府採購法》第85-1條所授權的履約爭議調解流程。

許淑華痛批,柯文哲任內重大建設爭議不斷,除了京華城案已遭監察院糾正並由檢方介入調查外,如今北藝中心恐怕又重蹈覆轍,呼籲應針對北藝案中心支付爭議款的行政決策過程主動展開調查,釐清是否有刑事圖利或行政失職等法律責任,勿讓公共工程成為權力濫用的溫床。

台北市政府文化局則回應,當初柯文哲市府會接受調解建議,最主要是委任律師建議後續如果進入仲裁、訴訟,對市府不見得有利,於是後續市府接受了調解建議,而蔣市府上任後,基於面對問題、解決問題的立場,徵得議會同意編列預算支付廠商,也解決了持續支付利息「無底洞」的難題,一切依法有據。

※CTWant提醒您:未經有罪判決確定者,皆應推定為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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