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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類具結免補除籍證明 陸委會受理800個案審理中
政府啟動「具結保證」機制,提供陸配在特殊情況以替代方案,當事人可提出切結書代替繳交除籍證明。(圖/報系資料照)
陸委會副主委梁文傑昨(24)日針對政府啟動「具結保證」替代方案,讓部分陸配基於特定情形免於提供「除籍證明」進行說明。目前受理申請中有約600件因資料不等因素要求延期,另有約200件申請需額外支援。
移民署近日向在台陸配及其二代寄發通知,要求限期補繳「大陸除籍證明」,否則恐面臨台灣戶籍遭撤銷,引發社會廣泛關注。許多陸配因年代久遠、原籍資料難查等因素無法提供相關證明,面臨身分不保的困境。為因應爭議,政府啟動「具結保證」替代方案,針對特定情形提供替代機制,協助民眾保留合法居留與戶籍權益。
目前六類可申請具結者包括:第一,因罹患重大傷病,無法親赴中國大陸處理相關手續;第二,104年起未曾返回中國大陸,缺乏聯繫管道取得證明;第三,年幼時來台,當時無法自行處理除籍手續;第四,若返陸恐面臨人身安全風險。第五,年滿70歲者以及低收入無資力赴陸者,相關情況下,當事人可提出切結書代替證明文件,由政府個案審認。
梁文傑表示,截至目前,受理申請中有約600件因資料不等因素要求延期,另有約200件申請需額外支援。政府將對相關個案進行審慎審查,並由海基會、陸委會與移民署等機關提供最大協助。他強調,目前爭議大多可透過既有機制處理,個案若有疑難,相關單位也會提供必要協助。
梁文傑指出,關於陸配被要求補件一事,源自2004年立法院通過的修法,規定若在6個月內未補齊資料,經檢舉後,政府有責任註銷其台灣身分證。這項措施並非加諸不當義務,而是保障陸配依法補齊入籍要件的權益。只要願意回原籍國補辦證件,實務上多年來幾乎都能順利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