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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籍人士補繳喪失原籍證明難 移民署受理具結申請破千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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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啟動具結替代方案,協助無法提供除籍證明的陸籍人士相關作業,目前受理案件逾1200件。(圖/報系資料庫)

政府啟動具結替代方案,協助無法提供除籍證明的陸籍人士相關作業,目前受理案件逾1200件。(圖/報系資料庫)

內政部移民署近期分批通知要求在台定居的原陸籍人士,補繳「喪失原籍證明」,否則可能面臨台灣戶籍被註銷。由於部分陸配因年代久遠、個人健康或安全因素難以取得相關證明,政府由陸委會啟動「具結保證」替代方案,協助民眾在特定情況下以切結書代替除籍證明。根據移民署資料統計,至昨(2)日已有約1200件申請具結書,600件申請延期,另約200件需額外支援。

政府針對無法提供除籍證明者,開放六種具結申請情形:第一,申請人罹患重大傷病,無法親自赴陸辦理手續;第二,自2015年起未返陸、無法取得聯繫;第三,年幼來台時無法處理除籍手續;第四,返回中國大陸可能面臨人身安全風險;第五,年滿70歲者;第六,屬低收入、無力負擔赴陸費用者。上述情況經審查後可由當事人提出切結書作為替代。

內政部政務次長馬士元昨(2日)表示,目前已受理約1200件具結書申請,其中約900件初步符合資格。根據移民署代理署長林宏恩說明,約有663件選擇以具結方式替代除籍證明,另有約200多件選擇延後赴陸辦理。尚有約300件申請案件仍待釐清是否符合具結資格,整體申請仍在持續審查中。

馬士元指出,目前的補件要求是根據2004年立法院通過的修法規定,依法辦理戶籍登記者需於六個月內補齊資料,否則政府有責任註銷身分。馬士元強調,具結方式提供有困難者以替代途徑,並非增加不當義務,而是保障陸配合法居留與身分認定的權益。對於無法具結或補證者,政府將全力協助個案處理,確保基本人權不受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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