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盡孝換來房產!弟弟照顧癱瘓母親5年 兄長拆遷時反悔求分補償金法院判了

房屋 拆遷 補償 贍養協議 遺產糾紛
弟弟小伍因多年照顧癱瘓母親,依協議獲判獨得拆遷補償款。(示意圖/Pixabay)

弟弟小伍因多年照顧癱瘓母親,依協議獲判獨得拆遷補償款。(示意圖/Pixabay)

母親過世近二十年,兄弟卻因房屋拆遷補償金鬧上法庭。大陸上海黃浦法院近日審理一起房產爭議案件,最終判決支持照顧母親的幼子獨享全部補償款,明確肯定當年的遺產協議效力。

據《新聞晨報》報導,已故的陳阿婆生前擁有一間位於上海黃浦區的私房,並育有五個子女。二十多年前,陳阿婆因病癱瘓,需長期照料。經家族協商並遵從母親意願,五個子女簽訂協議:由幼子小伍負責陳阿婆的全部生活起居與醫療、喪葬費用,其他子女放棄照顧義務並放棄繼承權,房屋則由小伍單獨繼承;另約定陳阿婆的退休金用於資助另一名經濟困難的子女。

協議簽訂後,小伍信守承諾,照顧母親生活起居長達五年,直至其過世,並承擔全部喪葬事宜與費用。

糾紛發生在2019年,該房屋面臨拆遷,小伍與兄長三明發生爭執。三明否認協議效力,要求平分拆遷補償款。然而,其他兄弟姐妹均表示,當年因時間與經濟原因未盡贍養義務,認可小伍應獨得補償金。

案件進入司法程序後,承辦法官與助理走訪其他兄弟姐妹,核實當年協議背景與執行情況。法院審理認為,該協議屬合法的繼承權處分,具有法律效力,並據此判決小伍獨享母親名下房屋的全部拆遷補償款,駁回三明訴求。判決生效後,雙方均未上訴。

黃浦法院民事審判庭助理法官孫娜強調,法律尊重並維護當事人間合法約定,契約精神不可輕忽。本案釋出明確信號:法律不會縱容「坐享其成」,也不會讓履行孝道者「流汗又流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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