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物賣剩「保存期限3天」卻全部銷毀 餐飲業老闆曝現實面
餐飲業有許多不為人知的苦衷。(示意圖/翻攝自photoAC)
有做過餐飲業的都知道,食物若到期沒賣完只能報廢處理,不少人便好奇,為何不捐給弱勢團體或送人?其實背後隱藏許多原因,除了牽涉到品牌經營,還有人性甚至是食安問題,掀起討論話題。
一名餐飲業老闆在《Dcard》討論區提到,開店之後,常有人詢問「為什麼賣剩不送人?」對此他解釋,以前在甜點店上班時,即使保存期限是3天,但只賣客人當天出爐的,所以當天沒賣完的就是全部銷毀,就會引來各種問題:「為什麼要浪費食物」、「為什麼不減價販售」、「為什麼不給員工吃」、「為什麼不請客人吃」、「為什麼不捐給弱勢」等。
餐飲業老闆透露,超商曾發生打折麵包爭議,客人因此把店員罵到哭,他認為這樣的策略會養成顧客只在減價時才消費的習慣,品牌的價值會被削弱,很難再以原價販售;而員工還要被迫加班去處理這類客人,「相信不少人應該遇過這類人,會笑你買貴,甚至拿別間店的促銷比較,說這東西不值這個價」。

以過去工作經驗來說,餐飲業老闆解釋,店裡食若物免費給員工,會發生員工為了吃到某些品向,刻意不把商品放到貨架販售,或是叫親朋好友登門免費吃,破壞店內形象,甚至低價轉賣。
另外,還有食安問題,無論給員工還是客人,出事都要負責。餐飲業老闆指出,即便食物保存期限3天,也放在冰櫃裡,1天不至於變質,但這麼做不但吃力不討好,也會影響品牌形象。假如是給弱勢團體,「只在報廢時送,沒報廢不送,長期下來收的人會認為你把他當垃圾場」。
餐飲業老闆希望外界換個角度看,是否願意花同樣的錢買前天賣剩的食物?他後來聽說當初工作的甜點店,會開始賣隔日奶凍,跟消費者改口說「保存期限剩2天」,所以為了確保品牌形象與永續經營,並兼顧每位客人的權益,很多時候會做出這種看似浪費或不合理的決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