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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端捲入千萬買幣款搶案 車主稱不知情判無罪
新北地方法院。(圖/報系資料照)
陳姓男子今年1月2日依照身分不詳、暱稱「B在」的成年人指示,將車輛開到桃園市八德農會停妥後把車鑰匙放在車內,方便男子林容章等人開到新北市永和區秀朗國小地下停車場,搶走近千萬元買幣款被起訴,但新北地方法院認定陳男事先不知情,判他無罪。可上訴。
判決指出,林容章等人與真實身分不詳、暱稱「B在」與「成龍」等成年人得知黃姓男子欲向陳姓被害人購買虛擬貨幣,並約定今年1月2日下午3時在秀朗國小地下停車場B2-319車格交付955萬餘元,遂共組強盜集團。
由「B在」、「成龍」聯繫陳姓男子將犯案用車輛開到八德農會後製造斷點,方便林容章等人在當天下午開車到秀朗國小地下停車場,待黃與林交易後開車攔下陳姓被害人,將他痛毆一頓並搶走車內855萬餘元。
事發後警方調閱監視畫面循線追查,發現林容章等人僅分得10萬不等,檢方依強盜罪起訴陳姓男子與林容章等人,新北地院考量林容章正值青壯,有相當謀生能力,本應端正行止,竟不思循正途以謀正當利益,光天化日下搶走鉅款,對社會治安及秩序所造成危害甚鉅,依加重強盜罪處林容章7年4月徒刑,並沒收犯罪所得10萬元。
由於陳男堅稱只是上網找工作,被要求把車開到農會後再把鑰匙放到輪胎上面,加上林容章等人均稱事前不認識陳姓男子,調閱通聯紀錄發現「B在」與陳男聯繫確實只談到是否牽車等,法院認為沒有證據顯示陳姓男子參與強盜犯行,判決陳男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