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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擬修法!大貨車每日駕駛不得逾10小時 違規最重罰9萬元

大貨車 駕駛 交通部 修法 休息 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
未來大貨車駕駛每日握方向盤的時間將不得超過10小時。(示意圖/翻攝自pexels)

未來大貨車駕駛每日握方向盤的時間將不得超過10小時。(示意圖/翻攝自pexels)

交通部預告修法,計畫將原本只適用於客運及遊覽車等營業大客車的駕駛與休息時間規範,擴大納入營業大貨車。未來大貨車駕駛每日握方向盤的時間將不得超過10小時,且連續駕駛4小時後必須休息至少30分鐘。相關規範最快可於明年上半年上路,違者將面臨9千至9萬元罰鍰。

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交通部表示,由於營業大貨車業者對所屬駕駛負有行車安全管理責任,必須妥善調配駕駛的上路與休息時間,以避免因疲勞駕駛引發事故,因此本週預告修正《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第19條之2,要求營業大貨車與營業大客車業者在調派駕駛勤務時,都必須遵守相關駕車與休息時間的規定。

依照草案內容,大貨車駕駛每日開車時間不得超過10小時;若連續駕駛4小時,至少需休息30分鐘,如採分次休息,每次不得少於15分鐘。若因工作連續性或交通壅塞而須調整休息方式,連續駕駛時間最長仍不得超過6小時,之後必須1次休滿45分鐘。

工作日之間的休息要求也將比照現行大客車標準,2個工作日間至少需休息10小時;如因排班需求縮短,則不得少於8小時,但每週最多只能發生2次,且不得連續出現。

交通部指出,除了各行業需遵守《勞基法》的工時規定外,為避免大型車駕駛因疲勞而肇事,《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本就針對大型車駕駛訂有嚴格的時間限制。此次修法將大貨車駕駛納入其中,主要是因運安會在過去事故調查中建議參照大客車標準管理大貨車,且去年12月中央道安會報亦指示需加強營業大貨車管理。

草案預告期為2個月,交通部表示,如程序進展順利,新制可望於明年上半年正式施行。未來若未按規定執行,將依《公路法》裁罰9千至9萬元,情節嚴重者恐被吊扣、吊銷牌照,甚至停止營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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