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法》三讀修正電動車要扛公路養護費 時力:依里程徵收更公平
現行各級道路養護作業財源不少仰賴汽車持有者繳交的汽車燃料使用費。(圖/CTWant攝影組)
時代力量今(3)日表示,立法院近期通過《公路法》修正案三讀,把每年交的汽車燃料使用費正式更名為公路使用養護安全管理費,雖然納入電動車更貼近了交通現況,卻還是沒處理徵收違反公平原則的問題,因為現行法令,相同汽缸排氣量「一年跑5公里和5萬公里燃料費竟然一樣」,時力認為這更是下一步該改革重點。
細看近期三讀通過《公路法》修正案中,主要內容除了將汽燃費更名為「公路使用養護安全管理費」外,也預告未來電動車使用費將不再被豁免。此外,同場也要求客運業者強制加保第三人責任險、規範路面人孔蓋等設施應符合抗滑標準並明訂修復機制,還放寬通用計程車牌照發放限制,把長照計程車需求納入,另外也明訂公路種植行道樹、花木或設置景觀設施時,應以台灣原生種為優先,在在都希望交通環境更友善。
時代力量對此指出,汽燃費本質是使用於公路養護與建設,因此電動車也有在路上跑,使用者當然也該扛養護費,過去低碳運具政策使然,電動車一度免徵這類養護費,如今電動車數量遽增,政府終於知道把電動車納入了養護費課徵範圍。

但時代力量也指出,問題可不只是改個名子,真正的核心是在於現行徵收方式已違反公平原則,因為政府目前依汽缸總排氣量計算養護費用,卻完全不看實際跑了多少里程,搞得「一年開五公里與五萬公里繳費相同」實在好荒謬,不公平之餘,也無助提升使用公共運輸誘因。
時代力量以燃油車舉例,認為國際潮流是「隨油徵收」,早期一度這樣做,卻發現地下油品市場逃稅猖獗,政府只好改以汽缸大小來推估油耗,形成全球罕見又脫離現況的徵收方式。放眼全球,美國、英國、澳洲等國家均已開始推動「隨里程徵收」制度,期待透過科技手段蒐集實際駕駛里程,使徵收回歸公平與效率。
時代力量呼籲,交通部不應再以技術或管理為由搪塞拖延改革,應儘速比照國際經驗,建立名實相符、兼具公平與交通管理效益的新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