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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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辦「機車載客」挨罰70萬 Uber:暫無重新上路時間表
Uber今年7月在台北市北投區試辦機車載客服務,以「文化體驗」名義限期推出1個月免費體驗,卻因涉及現行法規限制,被政府認定屬違法營運,遭裁罰70萬元。Uber台灣區總經理莫德安今(26日)表示,相關服務目前已退場,短期內沒有重新上路的時間表,未來將蒐集乘客與駕駛回饋,並持續與主管機關溝通。據了解,Uber看準北投地區觀光與交通需求,7月選定北投作為機車載客試辦地點,透過「文化體驗」包裝服務,希望讓民眾以機車方式深入當地。不過,依現行《公路法》及相關規定,汽車運輸業屬許可事業,營業載客主要限於四輪以上的小客車或大客車,機車並不在現行合法營業載客範圍內。因此,交通部及台北市公共運輸處認定Uber相關服務涉及違法營運,最終遭裁罰70萬元,試辦計畫也隨之結束。針對外界關注未來是否會重新推出機車載客服務,莫德安表示,目前並沒有明確的重新上路時間表,現階段將優先整理試辦期間乘客及職業駕駛的使用經驗與意見。莫德安指出,Uber推出新服務的主要目的,是希望針對特定地區的交通需求與在地痛點,提供消費者更多選擇。不過,新服務進入不同市場時,與地方政府及主管機關充分溝通相當重要。他強調,未來Uber仍會積極與相關單位對話,了解法規及市場需求,在蒐集各方意見後,再評估機車載客是否有機會於其他地區推出。
「173叫車APP」涉違法營業 北市府將開罰、交通部要求下架
標榜全台逾1萬輛計程車加入、主打7折至9折優惠的「173叫車APP」,近日遭主管機關認定涉及違法經營計程車客運服務業。交通部表示,依《公路法》規定,未經核准經營計程車客運服務業,最高可處2500萬元罰鍰,並勒令歇業。據了解,「173叫車APP」宣稱為折扣叫車平台,提供7折、8折、85折及9折等優惠,並強調不向駕駛抽成25%,將省下的費用回饋乘客,且全台已有超過1萬輛計程車加入,提供24小時叫車服務。不過,台北市政府近期發函台北市汽車駕駛員職業工會,指出「173叫車APP」透過網路及行動應用程式,提供計程車媒合、預約、派遣及叫車等服務,涉及未經核准經營計程車客運服務業,已違反《公路法》相關規定。北市府也要求各車隊加強宣導,提醒旗下駕駛不得與該平台合作,以維護乘客權益。對此,交通部表示,依《公路法》第77條第3項規定,未經核准經營計程車客運服務業者,最重可處2500萬元罰鍰,並勒令歇業。目前將由主管機關台北市政府依法進行後續裁處,交通部則協助發文要求相關系統商將「173叫車APP」下架。
計程車掛牌費飆35萬!交通部修法「禁收不當費用」13日上路 違規最重恐廢照
計程車行向駕駛不當收取高額掛牌費亂象頻傳,有部分駕駛甚至被收費高達35萬元。交通部今(11)日公告修正相關規定,明確禁止車行收取未經核准或契約未約定的不當費用,若有不當收費車行必須退還超收款項,違規最高可罰9萬元,最重可廢止營業執照,新規定將於8月13日起上路。目前全台計程車約10萬輛,其中約9.3萬輛已掛牌,另外約有6000個空車額。由於地方政府未檢討合理牌照數,導致空車額長期集中在車行手中,原本可免費取得的空車額,卻被車行有價轉讓,讓想加入計程車業的新進駕駛需要額外花錢購買。交通部表示,近年接獲計程車駕駛陳情,反映部分車行收取高額靠行牌照費,其中台中市情況較為嚴重,最高甚至傳出一張牌照最高要價35萬元。對此,交通部今日正式發布修正「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第91條之1及「汽車運輸業審核細則」第6條,並於8月13日起施行。交通部說明,這次修法主要是加強規範「計程車客運業由駕駛人自備車輛參與經營」的管理方式,明確禁止車行收取未經核准或契約未約定的不當費用,也不能強制駕駛人購買車輛,或要求駕駛人向指定對象辦理貸款、保險,以及其他不當限制駕駛人權益的行為。同時,交通部也建立行政管理費收費基準的審核及公開機制,並要求相關契約與收費憑證需留存,以供主管機關查核。交通部指出,如果主管機關認定車行有不當收費情形,公路主管機關可要求車行停止不當收費,並退還超收款項。交通部提到,車行若違反規定,依《公路法》可處9000元至9萬元罰鍰,若情節較嚴重,可能被處分停止部分營業,最重可廢止營業執照。除了限制車行收費,交通部也同步修正「汽車運輸業審核細則」第6條,計程車汰舊換新牌照繳銷後,替補期限從原則上的3年縮短至1年,並得申請展期1次、最長1年。交通部透露,縮短替補期限是為了加強牌照額管理,避免車牌長期閒置。
詐騙幫兇1/超敢賺成另類車手 「空軍一號」背後竟藏行政院政務顧問
詐騙已成國安問題,2025年全台詐騙財損近900億元,每日平均被騙1到3億元,嚴重侵害國人財產和生命安全,而隨著警方查緝越發嚴格,詐團「魔高一丈」,改誘導被害人以國道物流「空軍一號」寄出現金、存摺或金融卡,而「空軍一號」標榜當日送達,更因管理鬆散而成為詐團寵兒,助詐案件達數千案,而該公司與行政院政務顧問林建良關係匪淺,林還曾以負責人身分遭檢警傳喚,被害人則氣得牙癢癢,希望相關單位能加強取締。記者7月偽裝成寄貨民眾造訪空軍一號三重站,其門口僅寫著「貨物、乘車服務、24小時營業」,玻璃門上則標榜「百億貨運」,未見空軍一號相關標示,踏入站點後,則可見白板上密密麻麻標示著物流班次時刻表,一旁角落還擺放裝有貓狗的寵物外出箱,現場氣氛忙碌緊湊。「空軍一號」物流人員收包裹時,還強調收件人需帶有限證件才能領取,站點仍在未查核身分下放行。(圖/本刊攝影組)而記者拿出裝有卡片和存摺的牛皮紙袋,收件人員僅看一眼便收下,口頭詢問「現金、金融卡不能寄,裡面不是現金、金融卡吧」,得到否定答案後便未再追問,且要求寫下收件人的全名和電話號碼,告知約2小時就能送達桃園某站點,且收件人需帶有限證件才能領取後就完成寄件流程。即使物流人員把防詐事項交代得清清楚楚,但物流站點實際做的又不一樣,記者在桃園站點關門前半小時抵達,但該站點明顯已經打烊,改由一旁店家幫忙交貨,店家則從頭到尾未查核收件人身分,僅加收30元代辦費後便交出包裹,鬆散管理也讓「空軍一號」多年來成為詐團首選物流,在不知不覺間就讓被害人落入陷阱中。「空軍一號」不只收受包裹,還能寄送貓狗等小動物,也成為寵物店的首選通路。(圖/本刊攝影組)記者調查,「空軍一號」是國道物流起家,主打人貨都載、當天送達,業務範圍還涵蓋活體動物和各式包裹,早年更被稱為「野雞車之王」,還曾被媒體直擊在交流道旁放生乘客,20多年前被加強取締後一度轉趨低調,近年卻又在詐騙集團的加持下風光復出。「物流公司都很聰明,只要說不知道包裹內容就沒事。」知情刑警透露,「空軍一號」過去從不查驗收件人的身分和證件,只要單號對了就能取貨,詐團因而以話術誘騙被害人寄出提款卡、金融卡和存摺,被害人清醒時自己往往已成為人頭帳戶,而隨著銀行的防詐意識越發提升,被害人要匯款更加困難後,詐團還會教被害人用「空軍一號」寄出現金以躲避金融機關的關懷提問。該名刑警表示,「空軍一號」的包裹被取走後就可說是線索全斷,物流公司極不配合調查,往往以「沒有監視器」、「設備壞了」為由不交出畫面,且詐團以假身分收貨,寄件單上的聯絡電話也多半是空號,層層斷點大幅增加警方查緝難度。而「空軍一號」極其神秘,2005年時登記為遊覽車業者,而後疑似停止營業,監理站也找不到相關資料,台灣公司網上更是「查無此公司」,但記者追查,發現行政院政務顧問、新北市信賴台灣之友三重分會會長林建良曾以「空軍一號」負責人身分遭傳喚,被檢警認為是幕後負責人。據悉,林建良是日豪客運董事長,更在旅遊界頗有名氣,他是中華民國小客車租賃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第7、8屆理事長、中華民國遊覽車客運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第12屆理事長、新北市小客車租賃商業同業公會第10、11屆理事長,2024總統大選時出任「新北市信賴台灣之友會」三重分會長,還曾因年深綠背景與多項運輸公會選舉爭議而登上媒體版面。記者調查,空軍一號三重總部與日豪客運台北總公司比鄰而立,而林建良之子林近越是百億貨運負責人,空軍一號與百億不僅在共用站點,空軍一號於高雄市苓雅區的站點更是百億的總公司,林近越近年則逐漸接手父親的旅遊事業,2019年還擔任旅遊業二代會第3屆會長,林家在旅遊界的勢力和人脈皆不容小覷。「空軍一號什麼錢都敢賺,根本已經變成『合法車手』。」知情刑警透露,業者賺取每筆的快捷運費,卻放任管理與查驗機制形同虛設,不僅對社會治安造成巨大威脅,也讓該公司成為詐騙破口,不僅被害人恨得牙癢癢,警方同樣也將其視為眼中釘,希望相關單位加強查緝,別讓詐團幫兇繼續逍遙。林建良表示,他並非「空軍一號」負責人,僅租賃車輛給該公司使用,而他曾接獲相關投訴,有請實際負責人配合檢察官和警察單位調查,但他也不知道實際負責人是誰,要記者自行調查。交通部公路局表示,客運業者中沒有「空軍一號」,有關非法違規載人載客情事,如接獲民眾檢舉或司法警察機關通報,本局將由各區監理所依接獲資訊配合至該地點場站攔檢稽查,如查獲相關事證,將依公路法第77條第2項,依其違反情節輕重,處新臺幣10萬元以上2500萬元以下罰鍰,並勒令其歇業,其非法營業之車輛牌照及汽車駕駛人駕駛執照,並得吊扣4個月至1年。三重警分局表示,因「空軍一號」總部在三重,警方高度重視,已積極辦理相關查緝工作,包括強化與寄件店家之橫向聯繫,針對疑似用於詐欺的寄送帳戶、提款卡之民眾,加強重複確認與關懷提醒,協助民眾即時報案,阻斷詐欺集團金流,保護民眾財產安全,並加強環境監控與巡邏密度:已增設多處監視器鏡頭,同時提升周邊巡邏頻率,針對「取簿車手」(提款車手)等犯罪嫌疑人,積極蒐證並加強查緝,務求有效打擊犯罪。三重分局強調,警方今年在「空軍一號」河邊北街166號周邊共查獲取簿手8件8人。2026年7月24日當事人林建良委由律師來函表示:本人及系爭報導涉及之人員、公司均從未因涉嫌詐騙而遭檢調機關列為被告,而本人亦非空軍一號負責人,惟系爭報導卻逕自以『詐騙幫兇』『合法車手』稱呼本人及系爭報導涉及之人員、公司,等同是稱呼本人及系爭報導涉及之人員、公司為罪犯,嚴重毀損本人及系爭報導涉及之人員、公司之名譽與商譽。
詐騙幫兇2/現金、金融卡都收 「收簿調查官」也用空軍一號詐財
國道物流「空軍一號」因當日送達、管理鬆散而成為詐騙集團最愛通路,不僅能運送活體動物,還能幫寄現金、存摺和金融卡,涉詐案件達數千件,連法務部調查局高雄市調處調查官劉晉廷,都曾為賺取外快而利用該物流寄送金融卡,讓詐團詐騙53名被害人,劉也淪為「收簿手」而遭法辦。據了解,「空軍一號」以國道物流起家,主打人貨都載、當天送達,業務範圍還涵蓋活體動物和各式包裹,早年更被稱為「野雞車之王」,物流價格從320元起跳,台北寄到高雄則約500元,因價錢實惠、快速方便而成為急件和寵物店首選,又因管理鬆散而成為詐團最愛工具。台中梁姓男子因缺錢花用,誤信詐團話書將自己的提款卡放進鞋盒中,打算以「空軍一號」寄出,所幸被警方及時發現阻止。(圖/翻攝畫面)資深刑警透露,過去詐團仰賴面交車手而風險極高,如今隨著銀行臨櫃與ATM防詐機制日益嚴密,詐團發現「空軍一號」才是最安全的運鈔車。詐團只需以兼職打工、貸款審核等話術騙取被害人的金融卡或現金,再指引被害人到「空軍一號」全台各站點寄件,贓款或卡片在幾個小時內就能橫跨數百公里抵達目的地,連調查官都經不起誘惑而淪陷。據悉,劉晉廷曾破獲跨國毒品郵包案而多次獲記功嘉獎,是調查局的明日之星,但他因投資虛擬貨幣失利而積欠百萬債務,從2024年7月擔任收簿手,到台中超商取走裝有被害人信用卡的包裹後,再以「空軍一號」寄給上游,先後獲利4900元,卻導致53人受害,他一審則被判刑3年6月。「空軍一號」因管理鬆散而成為詐團最愛物流,文山一分局曾發現詐團成員收購大量人頭帳戶號,以「空軍一號」將提款卡、存摺交到集團成員手上。(圖/翻攝畫面)而根據165打詐儀表板,「空軍一號」涉及近700件詐騙案,當中多為詐團以話術誘騙被害人的金融卡、帳戶、存摺或現金,司法院裁判書查詢系統中更有超過7000件刑案,當中多半為洗錢、詐欺案,且在民國90年代開始就有不法分子以「空軍一號」行詐的案件,該物流成為詐團「最佳幫兇」,卻在一次次的調查中全身而退。「空軍一號寄件只管收錢,只要說不知道裡面裝什麼就沒事了。」資深刑警表示,物流業者長期以「不知包裹內容」為由推卸社會責任,放任寄身分未明、內容未查的包裹快速流通,成為打詐一大漏洞,呼籲主管機關加強查緝,別讓務流成為「詐團避風港」。交通部公路局表示,客運業者中沒有「空軍一號」,有關非法違規載人載客情事,如接獲民眾檢舉或司法警察機關通報,本局將由各區監理所依接獲資訊配合至該地點場站攔檢稽查,如查獲相關事證,將依公路法第77條第2項,依其違反情節輕重,處新臺幣10萬元以上2500萬元以下罰鍰,並勒令其歇業,其非法營業之車輛牌照及汽車駕駛人駕駛執照,並得吊扣4個月至1年。三重警分局表示,因「空軍一號」總部在三重,警方高度重視,已積極辦理相關查緝工作,包括強化與寄件店家之橫向聯繫,針對疑似用於詐欺的寄送帳戶、提款卡之民眾,加強重複確認與關懷提醒,協助民眾即時報案,阻斷詐欺集團金流,保護民眾財產安全,並加強環境監控與巡邏密度:已增設多處監視器鏡頭,同時提升周邊巡邏頻率,針對「取簿車手」(提款車手)等犯罪嫌疑人,積極蒐證並加強查緝,務求有效打擊犯罪。三重分局強調,警方今年在「空軍一號」河邊北街166號周邊共查獲取簿手8件8人。2026年7月24日當事人林建良委由律師來函表示:本人及系爭報導涉及之人員、公司均從未因涉嫌詐騙而遭檢調機關列為被告,而本人亦非空軍一號負責人,惟系爭報導卻逕自以『詐騙幫兇』『合法車手』稱呼本人及系爭報導涉及之人員、公司,等同是稱呼本人及系爭報導涉及之人員、公司為罪犯,嚴重毀損本人及系爭報導涉及之人員、公司之名譽與商譽。
北投試辦「短程機車載客」遭認定違法 Uber:尚未收到正式罰單
Uber自7月1日起在台北市北投區試辦為期1個月的「機車載客短程文化體驗」,以當地長年存在的「機車阿伯」載客服務為概念,服務範圍涵蓋捷運北投站商圈及新北投溫泉區。不過,交通部與台北市政府均認定,現行法規並未開放機車營業載客,即使以文化體驗名義推動,仍屬違法,依法最高可對業者裁罰2500萬元、駕駛最高可罰20萬元,並可吊銷牌照及駕照。《中時新聞網》報導,相關機車載客服務上線已半個月,Uber今(15日)表示,已收到主管機關「明確且清楚的回應」,但目前尚未收到正式裁罰通知,後續仍將持續與交通部及台北市交通局溝通,也會配合行政程序,並滾動式檢討服務內容與調整方向。Uber指出,此次試辦的主要目的並非推動機車載客合法化,而是希望藉由北投在地既有的交通文化,探索台灣未來是否有發展新型交通服務的可能性。業者表示,透過文化體驗累積經驗,未來未必會推出機車載客服務,也可能發展其他更符合需求與法規的新服務模式。據了解,Uber早在今年5月便啟動邀請制駕駛預約程序,當時交通部即多次提醒,依現行《公路法》規定,機車不得作為營業載客用途,若違規經查證屬實,將依法裁處。台北市政府也重申,只要掌握明確違法事證,就會依法開罰。對於外界關注裁罰進度,Uber表示,目前尚未收到正式罰單,但在與主管機關溝通過程中,已就相關議題進行多次討論,未來將持續與政府保持對話,尋求兼顧法規與創新交通服務發展的可能性。
Uber推機車載客 北市府:未經核准營運最高罰2500萬
Uber 將於1日下午2時起,在台北市北投區啟動為期1個月的免費機車短程移動體驗選項。交通部已明確認定違法,台北市交通局長謝銘鴻強調,即便是創新嘗試也應遵守既有法律規範,一旦接獲民眾陳情,絕對嚴懲不貸。臺北市公共運輸處則表示,若平台業者以機車從事載客媒合,已涉及未經核准經營汽車運輸業,依現行規定,違規駕駛最高可處新臺幣20萬元罰鍰,並得吊銷牌照及駕照,平台業者最高可處2500萬元罰鍰,市府對任何規避法令、破壞市場秩序之違法營運模式,表達嚴正譴責,絕不容許違法載客行為在臺北市發生。謝銘鴻指出,業者曾經向市府探詢,但市府並未同意,機車載客本身就不合法,即便創新嘗試也應遵守既有法律規範,同時沒有適當的保險可供投保,若不幸發生事故,乘車民眾和駕駛權益都會受損,安全上無法獲得實質保障;公運處已掌握業者訊息並預作準備,一旦接獲民眾陳情經認定屬實,會按照現行法令裁罰基準開發,絕對嚴懲不貸,提醒業者切勿以身觸法。謝銘鴻說,跟法務研究過,機車載客違背既有法律,收費只是包裝手法 ,目前投保沒有保險公司支應,沒有這個行業就不該大膽嘗試,中央地方採取同樣態度,除非修法大家可以討論是否允許這個行業別,不然已經踩到紅線,如接獲事實一律開鍘;至於如何派員查處屬技術面問題,公運處還會再安排人力處理市府態度嚴厲譴責。公運處表示,近期陸續接獲計程車公、工會反映,對於Uber eMoto規劃之營運模式可能涉及違反《公路法》、影響合法計程車客運市場秩序及乘客安全等議題表達高度關切。市府非常重視產業意見,並已持續掌握相關資訊,絕不容許任何業者藉由測試、體驗或其他名義規避現行法令。公運處強調,目前法令並未開放機車從事營業載客服務,機車營業載客涉及的不只是營業資格,更攸關民眾生命安全及乘車保障。現行制度下,相關營運尚未建立完整保險及責任機制,一旦發生交通事故,恐衍生保險理賠、事故責任及乘客權益保障等重大爭議,市府絕不容許民眾安全暴露於法令未完備及保障不足的風險之中。公運處再次呼籲,任何業者均應遵循現行法令,在法令未開放前,不得以任何形式提供機車營業載客服務;切勿心存僥倖,以身試法。未來經查獲違法事證,即依法嚴正裁處,以維護法治、公平競爭及市民安全。
Uber今將試辦「機車載客」 計程車工會痛批:對台灣法律公然挑釁
Uber於今年5月傳出將試辦「北投短程文化體驗計畫」機車載客服務,當時交通部表示現行法令不允許,若違規載客,駕駛人最重罰20萬、公司最高罰2500萬。而Uber今天(7月1日)下午2時仍將推出為期1個月的機車載客服務,活動期間可免費搭乘體驗,讓計程車工會怒批「對台灣法律公然挑釁」,呼籲市府介入調查。Uber將在7月1日下午2時起,在北投推出「短程文化體驗計畫」機車載客服務,並以限定地區、限定對象的方式進行,乘客可透過Uber App預約,單趟距離只能在約5公里內,試辦1個月期間內開放免費搭乘。對此,台北市計程車駕駛員職業工會、台灣數位平台預約接送從業人員產業工會發布聯合聲明指出,Uber/優行福爾摩沙今天起於北投區強推「北投短程文化體驗計畫」(機車載客測試),且外傳該計劃曾與地方政府交流,為避免此類測試流於違法灰色地帶,並衝擊現有合法客運秩序,工會呼籲台北市長蔣萬安及北市府,應站在市民安全與法治立場共同嚴格把關。工會提到,交通部今年5月已明確對外說明,若平台推行機車違規載客,公司最高罰2500萬元罰鍰,駕駛人則面臨最高20萬元罰鍰及吊扣、吊銷牌照與駕照等處分,但Uber藐視公權力仍執意推動,無疑是對台灣法律的公然挑釁;該計畫雖以「文化體驗」為名,但實質運作模式仍屬機車載客營業。工會喊話北市府,應立即要求Uber停止機車載客測試計劃,並成立「專責處理小組」主動調查該是否違反《公路法》,同時設定官方「專門檢舉信箱」依法核發獎金。工會也促請中央同步處置,讓經濟部研擬撤銷該公司登記與投資許可的必要手段。工會也呼籲外送員認清風險,不要因平台提供的補貼與獎勵參與計畫而承擔其他責任。針對此計畫,Uber表示,此次與合作夥伴優行福爾摩沙股份有限公司於北投地區推出為期1個月期間限定的免費文化體驗活動,希望透過參與者的回饋,累積在地短程移動、安全機制與使用體驗等相關經驗,作為未來持續交流與討論的重要基礎。相信智慧城市與交通創新,需要政府、產業、在地社群與使用者共同參與,逐步探索更符合北投地區需求的移動方式。Uber強調,始終將安全視為重要原則,此次期間限定免費文化體驗活動由合作夥伴「優行福爾摩沙股份有限公司」規劃相關安全措施,相關保障與支援將依適用機制及有關規範辦理;參與活動的駕駛合作夥伴皆須符合計畫安全資格,並具備良好的安全紀錄及豐富騎乘經驗,活動期間亦提供符合規範的乘客安全帽及安全帽衛生內襯。Uber說,APP也設有駕駛身分驗證,並提供路線偏離偵測與即時分享行程等安全功能,如有任何安全相關問題,參與者可透過APP聯繫客服團隊尋求協助。公司也將持續蒐集相關回饋,作為未來交通創新、安全機制及在地移動體驗討論的重要參考。
交通部訂人孔蓋抗滑新規 未改善最高可罰15萬元
為降低人孔蓋造成的交通事故風險,交通部日前預告修正《公路用地使用規則》,首度訂定全國一致的人孔蓋、手孔蓋抗滑及路面平整度標準。未來若檢測不符規定且限期未改善,最高可處15萬元罰鍰,並得按次處罰。交通部表示,此次修法配合《公路法》修正,新增相關管理規範,要求管線機構及工程主辦單位在施工、維修後落實路面修復責任,並針對未下地的人手孔蓋建立明確安全標準,以提升道路使用安全。新制規定,未下地人手孔蓋須符合兩項檢測基準,包括以3公尺直規量測時,高低差不得超過正負0.6公分;抗滑性能則需達到50抗滑係數BPN標準。管線單位每年都必須辦理相關檢測。公路局指出,目前轄管省道人手孔蓋共25萬7318個,其中未下地人手孔蓋約1萬564個。未來若經檢測發現平整度或抗滑值不符規定,主管機關將要求限期於1個月內改善。公路局表示,若屆期未完成改善,將依規定處以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並可連續開罰,藉此督促管線單位落實維護責任,提升道路品質與行車安全。
計程車牌照竟喊價到35萬!交通部將修法 違者最重罰9萬
運將想要合法開計程車上路,必須先「靠行」並取得牌照,台中卻有車行將原本0元即可發放的車牌,喊價到35萬元,讓不少小黃司機大喊離譜。對此,交通部將修法,明定收費基準,嚴禁車行巧立名目不當收費,新制最快今年上半年就能上路,違規者最高開罰9萬元罰鍰,還可能廢止營業執照。全台發放近11萬張計程車牌照,目前已掛牌約9.3萬輛,加上被車行掌握的空車牌數近6000張。根據《公路法》規定,地方政府應依人口數量、道路面積變化,定期檢討牌照數量,但1998年修法後,多年來許多地方政府沒有執行,導致空車牌被車行把持,加上現金多元計程車需求暴增,在資訊不對等的情況下,新手駕駛進入市場,就可能遇上不良車行。依現行「汰舊換新」的審核規則來看,原本3年到期的空車牌,可展延1次,但各縣市展延年限不一,例如台中可在3年到期後再展延8年,等於空車期11年,高雄則是10年,空車期高達13年。交通部公共運輸及監理司司長胡廸琦表示,目前全台9成的計程車集中在六都,車牌又卡在車行手裡,才會出現台中開價30至35萬的情況,雙北也曾傳出收費1至4萬元,部分地區則是4至10萬元。胡廸琦說,為防止車行巧用名目收取不當費用,將修正《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明訂靠行費用必須提報公路主管機關,並公開上網,讓資訊透明化;待修法通過後,違者將依《公路法》裁處9000元以上、9萬元以下罰鍰,最重可能廢止營業執照。胡廸琦也提到,地方政府應建立嚴格的審議機制,定期檢討發放牌照數量及展延年限,把關車行保留空車額的申請。交通部也在3月24日正式發函各直轄市交通局及公路主管機關,必須定期公布車行的剩餘空車額和媒合供需,以協助有需求的駕駛。
九份觀光巴士司機毒駕!大年初四載10客上路撞車 竟驗出安毒反應
新北市瑞芳區2月20日1輛載有10多名乘客、行駛於九份金瓜石往台北市區的「台灣好行」觀光巴士,在瑞芳車站附近與貨車發生擦撞。警方到場處理時發現42歲周姓駕駛神情異常,經檢測呈安非他命陽性反應,當場依法逮捕,警詢後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移送基隆地檢署偵辦。警方表示,當日上午8時許,觀光巴士行經瑞芳區明燈路時,後方貨車欲超車過程中與巴士發生擦撞,造成巴士後照鏡外殼掉漆、鏡面破裂,所幸車上乘客均未受傷。員警到場處理時察覺周姓駕駛精神狀況不穩,雖酒測值為0,但因其有毒品前科,進一步實施現場快篩,結果呈安非他命陽性,隨即將其帶回偵辦,涉案車輛亦依規定拖吊扣置。新北市交通局表示,已依公路法對業者開罰,客運公司亦已將該名駕駛解聘,並檢討內部管理機制,後續將研議加強駕駛人員毒品檢測與管理措施。
春節搭車注意!北北基計程車「連12天」加成30元 依跳表金額付費
115年新北市計程車春節加成收費,將自春節連假前3天起實施,即自2月11日(週三)0時起至2月22日(週日)24時止,共計12天。新北市交通局提醒,春節加成30元已納入跳表金額,並與臺北市、基隆市同步實施,請搭車民眾依跳表金額支付車資;瑞芳及烏來地區固定路線則依現場公告之春節運價收費。交通局運輸管理科科長許芫綺表示,計程車春節加成30元、夜間(23:00至06:00)加成20元及國道通行費,均應計入跳表金額收費。其中,夜間加成係由計費表依時間自動加計;春節加成及國道通行費則由計程車駕駛操作設定,計費表上將顯示「春節」字樣。提醒乘客於下車前索取乘車證明,並當場確認收費金額;如遇有超收情形,請記下車號、時間及地點等資訊,撥打新北市1999市民服務專線,或至新北市政府市長信箱提出申訴。交通局亦特別印製春節加成計費貼紙,發送至新北市計程車公(工)會、計程車司機服務中心、新北市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警察廣播電臺及經濟部標準檢驗局等處,運將朋友可至上述地點索取,並張貼於副駕駛座椅背,提醒及方便乘客查閱。交通局表示,為維護計程車營運秩序,交通局與警察局除不定期於市境內重要路段進行聯合稽查外,農曆年前及春節期間將加強執行,呼籲計程車駕駛遵守相關規定。若有未依跳表金額收費或未具有效執業資格等違規情形,經查證屬實,將依公路法裁處9千元至9萬元罰鍰。
勞動部「外送保底機制」出爐!要求每筆訂單不得低於45元
勞動部4日再提「外送保底」機制,提及每筆訂單不得低於45元,且每年還要再依最低工資時薪調幅公告調整。(圖/林良齊攝)立法院審查「外送員專法」,討論至薪資保障關鍵條文時,朝野立委皆認同勞動部所提的外送時間應符合最低工資1.25倍(以2026年最低工資時薪195元試算約每分鐘4.1元),勞動部4日再提「外送保底」機制,提及每筆訂單不得低於45元,且每年還要再依最低工資時薪調幅公告調整。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繼續審查「外送平台管理暨從業人員權益保障法草案」,勞動部長洪申翰(中左)列席。(圖/郭吉銓攝)依原本勞動部規劃草案,交通主管機關應依公路法規核定基本運價 ,外送平臺業者應提供運價成本相關資料供交通主管機關審訂。外送平臺業者給付外送員每筆訂單之基本報酬,不得低 於依前項基本運價所計算之運費,且每筆訂單外送服務期間換算之每小時基本報酬,不得低於最低工資法所定每小時最低工資1.25倍。勞動部4日再提出新版的薪資保障條款明定「外送平台業者給付外送員每筆訂單之基本報酬,不得低於該筆訂單外送服務期間依比例換算最低工資法所定每小時最低工資之1.25倍,不得低於45元保障金額。」「且基本報酬保障金額,還要再最低工資時薪調幅調整。」立法說明則提及,「衡酌外送平台業者使外送員提供外送服務之實務情形,平均每筆訂單完成時間約為10至12分鐘,如以2026年最低工資時薪試算,換算基本報酬約為41元至48元,保障金額為45元,合理保障短時間訂單基本報酬。」勞動部長洪申翰表示,原本要不得低於交通部訂定運價,但交通部一般訂定運價上限數額較高,擔心若以此收費會對消費者衝擊較大,此外最低工資1.25倍較能保障為如偏鄉長單的外送員,都市外送員短單多可能8分鐘以下為多,綜合各種因素提出保底價格為45元,未來也會隨著最低工資時薪連動提高。
《公路法》三讀修正電動車要扛公路養護費 時力:依里程徵收更公平
時代力量今(3)日表示,立法院近期通過《公路法》修正案三讀,把每年交的汽車燃料使用費正式更名為公路使用養護安全管理費,雖然納入電動車更貼近了交通現況,卻還是沒處理徵收違反公平原則的問題,因為現行法令,相同汽缸排氣量「一年跑5公里和5萬公里燃料費竟然一樣」,時力認為這更是下一步該改革重點。細看近期三讀通過《公路法》修正案中,主要內容除了將汽燃費更名為「公路使用養護安全管理費」外,也預告未來電動車使用費將不再被豁免。此外,同場也要求客運業者強制加保第三人責任險、規範路面人孔蓋等設施應符合抗滑標準並明訂修復機制,還放寬通用計程車牌照發放限制,把長照計程車需求納入,另外也明訂公路種植行道樹、花木或設置景觀設施時,應以台灣原生種為優先,在在都希望交通環境更友善。時代力量對此指出,汽燃費本質是使用於公路養護與建設,因此電動車也有在路上跑,使用者當然也該扛養護費,過去低碳運具政策使然,電動車一度免徵這類養護費,如今電動車數量遽增,政府終於知道把電動車納入了養護費課徵範圍。時代力量主張「隨里程計費」讓公路養護費用更貼近使用者付費的平權觀念。(圖/CTWant攝影組)但時代力量也指出,問題可不只是改個名子,真正的核心是在於現行徵收方式已違反公平原則,因為政府目前依汽缸總排氣量計算養護費用,卻完全不看實際跑了多少里程,搞得「一年開五公里與五萬公里繳費相同」實在好荒謬,不公平之餘,也無助提升使用公共運輸誘因。時代力量以燃油車舉例,認為國際潮流是「隨油徵收」,早期一度這樣做,卻發現地下油品市場逃稅猖獗,政府只好改以汽缸大小來推估油耗,形成全球罕見又脫離現況的徵收方式。放眼全球,美國、英國、澳洲等國家均已開始推動「隨里程徵收」制度,期待透過科技手段蒐集實際駕駛里程,使徵收回歸公平與效率。時代力量呼籲,交通部不應再以技術或管理為由搪塞拖延改革,應儘速比照國際經驗,建立名實相符、兼具公平與交通管理效益的新制度。現行電動車款式多元、市場占比劇增,政府也開始要求電動車持有者一同負擔公路養護費用。圖為美國電動車巨頭Tesla旗下的純電皮卡Cybertruck。(圖/方萬民攝)
「5外國人擠一車」所長一眼就知有詭 舉槍喝令司機「不要動」逮逃逸移工
新北市三峽區24日下午發生查獲逃逸移工案,三峽警分局二橋派出所所長張岸玲傍晚執行取締勤務時,發現有5名外籍人士擠坐在同一台車內,乘客神情緊繃、不時閃躲目光,情況相當可疑,張員直覺有異,立刻舉槍戒備,喝令司機將車門反鎖,最終順利將5名移工查緝到案,全案依法送辦。警方表示,張員察覺異狀後,立刻持電擊槍戒備,並指示白牌車駕駛立即將全部車門反鎖,確保車上5名疑似逃逸移工全數滯留車內不得任意下車,並在確認安全受控後呼叫支援。快打警力則在4分鐘內到場,並在張員指揮下迅速完成周邊封鎖。全案在短時間內圓滿處置,5名逃逸移工全數查獲,後續依違反入出國及移民法移請新北專勤隊偵辦,載運逃逸移工的白牌車司機,不僅遭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裁罰,亦將依公路法規定函送主管機關加以裁處。三峽警分局長許再周表示,張所長在案情不明、危安未定的情況下,仍能沉著判斷並立即建立現場優勢,有效保護自身與支援同仁安全,展現「冷靜、專業、有勇有謀」的女警領導魅力,也充分顯示警方打擊違法、守護治安的堅定決心。
大貨車新規明年上路!每日「限駕10小時」且需休息 違規最高罰9萬
交通部預告修法,現行只適用遊覽車、客運等營業大客車的「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駕車時間規範,未來將一併納入營業大貨車,將比照大客車規定,每日駕車時間不超過10小時,每開4小時須休息30分鐘,新制最快明年上半年上路,違規將可開罰業者9000元至9萬元。交通部表示,基於營業大貨車業者對其所屬駕駛人應善盡行車安全管理責任,妥適調配駕駛人駕車時間及休息時間,避免因疲勞駕駛衍生行車安全問題,故修正「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明定營業大貨車、營業大客車等營業大型車業者調派駕駛勤務,應符合此條駕駛時間及休息時間規定。原條文僅規定營業大客車,草案規畫改為「營業大型車」,將大貨車也納入,未來大貨車駕駛每日駕車時間不得超過10小時,連續駕車4小時須休息30分鐘,若分次休息,每次不能少於15分鐘,但因工作具連續性或交通壅塞者,得另行調配休息時間,其最多連續駕車時間不得超過6小時,且休息須一次休滿45分鐘。對於工作日間的休息規定,大貨車也比照大客車規範,連續兩個工作日之間,應有連續10小時以上休息時間,但因排班需要,得調整為連續8小時以上,一周2次為限,且不得連續發生。交通部說明,各行各業須遵守《勞基法》工時規定,考量避免大型車疲勞駕駛,因此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對大型車駕駛有嚴格駕車時間限制,這次修法把大貨車也納入,主要是過往運安會調查事故後也建議大貨車要比照大客車,再加上去年12月中央道安會報也指示,要強化大貨車管理。交通部提到,草案預告2個月,若法制作業進度順利,最快明年上半年可實施,屆時新制上路後,若違反規定,將可依《公路法》裁罰9000元至9萬元,若情節嚴重,還可能被吊扣或吊銷牌照,甚至面臨停止部分營運處分。
交通部擬修法!大貨車每日駕駛不得逾10小時 違規最重罰9萬元
交通部預告修法,計畫將原本只適用於客運及遊覽車等營業大客車的駕駛與休息時間規範,擴大納入營業大貨車。未來大貨車駕駛每日握方向盤的時間將不得超過10小時,且連續駕駛4小時後必須休息至少30分鐘。相關規範最快可於明年上半年上路,違者將面臨9千至9萬元罰鍰。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交通部表示,由於營業大貨車業者對所屬駕駛負有行車安全管理責任,必須妥善調配駕駛的上路與休息時間,以避免因疲勞駕駛引發事故,因此本週預告修正《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第19條之2,要求營業大貨車與營業大客車業者在調派駕駛勤務時,都必須遵守相關駕車與休息時間的規定。依照草案內容,大貨車駕駛每日開車時間不得超過10小時;若連續駕駛4小時,至少需休息30分鐘,如採分次休息,每次不得少於15分鐘。若因工作連續性或交通壅塞而須調整休息方式,連續駕駛時間最長仍不得超過6小時,之後必須1次休滿45分鐘。工作日之間的休息要求也將比照現行大客車標準,2個工作日間至少需休息10小時;如因排班需求縮短,則不得少於8小時,但每週最多只能發生2次,且不得連續出現。交通部指出,除了各行業需遵守《勞基法》的工時規定外,為避免大型車駕駛因疲勞而肇事,《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本就針對大型車駕駛訂有嚴格的時間限制。此次修法將大貨車駕駛納入其中,主要是因運安會在過去事故調查中建議參照大客車標準管理大貨車,且去年12月中央道安會報亦指示需加強營業大貨車管理。草案預告期為2個月,交通部表示,如程序進展順利,新制可望於明年上半年正式施行。未來若未按規定執行,將依《公路法》裁罰9千至9萬元,情節嚴重者恐被吊扣、吊銷牌照,甚至停止營運。
苗栗亦捷客運「薪資沒發滿」司機罷工停駛 段考日通勤族怨聲載道
昨日正值國中段考,卻傳出亦捷科際在苗栗縣營運的12條路線、共34班次公車無預警停駛,導致許多學生與上班族因無車可搭而民怨炸鍋,經苗栗縣府及新竹區監理所介入協調、亦捷承諾發放薪資並入帳後,中午12點起才恢復班次。交通部公路局表示,亦捷擅自減班部分,將依《公路法》處9000元以上、9萬元以下罰鍰,並要求限期改善。亦捷科際去年接手新竹客運退出苗栗的路線,經營不到1年即頻傳人力短缺與營運困難,昨天上午亦捷在苗栗縣12條路線的43班次列車,僅有9班出車,其餘34班均停駛,嚴重影響學生及上班族權益。立委邱鎮軍獲報立即聯繫公路局及縣府、新竹區監理所召開會議後,發現為司機薪資未全額發放所致。經新竹區監理所介入與亦捷管理層及駕駛溝通,成立勞資聯繫群組,亦捷承諾下午發放薪資,駕駛也同意中午起恢復12條受影響路線、未來幾天維持正常班次。下周將邀集公路局、業者及縣府討論營運與補貼方案,以保障通勤族與學生乘車權利。新竹區監理所表示,昨日一早已商請其他業者協助,並將請亦捷控管財務,若難以周轉要即時反應,後續會於新竹地區公告尋覓代駛業者,以減輕亦捷負擔。苗縣府交旅處指出示,已找金牌客運洽談備案,未來若中央單位無法執行,地方也盡可能在上班上課時間調派遊覽車業者支援,以1天1班模式支援作備案。亦捷科際也承攬新竹縣11條公路客運、4條幸福巴士路線,其中最重要的通勤路線包含橫山到新竹市的5615、5614,以及新豐、湖口到竹市的5612路線,為防範類似停駛狀況發生,新竹區監理所也與新竹縣交旅處同步盤點轄區內客運業者資源,以因應緊急情況。交通部公路局指出,亦捷駕駛薪資每月分2次發,原10月10日應發薪資,但僅發出部分,造成駕駛不滿請假,導致部分路線未發車,16日截至10時前應行駛43班次,僅開9班,擅自減班部分,將依「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查處後依《公路法》處9000元以上、9萬元以下罰鍰,將發公文要求限期改善。
維護乘客出行權益 中市交通局連假期間持續稽查計程車營業秩序
中秋、雙十國慶、光復節接連登場,許多民眾規畫出遊或返鄉行程,計程車成為假期交通熱門選擇。為保障乘客權益,台中市政府交通局聯合警察局加強稽查,嚴查未跳表收費、逕行喊價等違規行為,最高可罰9萬元。今年1至9月已開出64張罰單。交通局提醒,若遇駕駛亂喊價、加價或繞路,可記下車號、時間與駕駛姓名,撥打「1999市民一碼通專線」檢舉。交通局長葉昭甫表示,計程車具有機動性高、直達便利等優勢,是市民與遊客的重要交通工具。全市約有9000輛計程車,今年1月至9月下旬已開出64張違規罰單,違規熱點以台中車站、豐原車站等轉運地為主,常見違規包括未跳表收費、未具執業登記證、無駕駛執照、未依排班規定營業等。葉昭甫強調,交通局持續宣導駕駛應依法收費、提供誠信服務,切勿趁連假搭載人潮「喊價牟利」。一旦查獲違規,可依《公路法》第77條裁罰新台幣9000元以上、9萬元以下,提醒業者勿讓辛苦營收化為罰鍰。交通局也呼籲民眾搭車時留意收費方式,下車前可主動索取乘車證明,若遇到駕駛擅自加價、繞路或拒載短程等情形,應記下車號、時間與駕駛姓名,並撥打「1999市民一碼通專線」檢舉。除部分多元計程車外,台中市合法計程車一律需裝設跳表,收費應透明、可查。此外,交通局提醒,切勿搭乘非法經營的白牌車,自用車不得營業,若發生事故恐無法獲得保險理賠。選擇合法計程車,不僅保障自身權益,也維護整體交通秩序與安全。
積欠費用涉脫產 福和客運負責人遭管收獲准
曾長期經營基隆市往來雙北市公路客運的福和客運,積欠包括勞健保費用、勞工退休金及相關罰鍰等大筆費用,因負責人吳東瀛涉嫌脫產,行政執行署宜蘭分署日前向宜蘭地方法院聲請管收獲准。行政執行署宜蘭分署指出,福和客運自1980年起經營新北市中永和地區、基隆市來往雙北公路客運,該公司現任負責人吳東瀛也曾擔任多家醫院院長及客運公司負責人。由於客運業務經營不善,福和客運積欠勞健保費用、勞工退休金費用、違反《公路法》及《勞動基準法》罰鍰、代履行費用,總共高達1240萬元,經移送宜蘭分署執行。宜蘭分署承辦執行官調查,福和客運2018年收到基隆市政府合法送達裁處書後,負責人吳東瀛陸續將新北市土城區建物出售給他人,並出售福和客運公司名下車輛,把所得款項匯入吳姓負責人前妻(現仍與吳姓負責人同居一處)以及前妻擔任負責人的公司。另外,吳東瀛還在2020年起,陸續將福和客運帳戶內高達6441餘萬元資金匯給前妻、前妻公司,以及前徐姓名義負責人配偶的公司及其他第三人公司,並於2023年11月間,清償義務人公司車貸債務2824萬元,且吳姓負責人對這些資產變動,都無法提出法律上正當事由。承辦執行官認為,吳東瀛行為已構成《行政執行法》第17條第6項第1款「顯有履行義務之可能,故不履行」、第3款「處分、隱匿應供強制執行之財產」等法定管收事由。隨即向宜蘭地院聲請管收吳東瀛獲准,並將吳東瀛送往矯正署宜蘭看守所附設管收所執行管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