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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員工習慣提前30分鐘到公司被開除 她不滿提告!法院:解雇合理
(示意圖非當事人/Pexels)
進入職場大多數人都知道避免遲到早退,否則在主管心中留下壞印象,嚴重還可能丟工作。不過西班牙一間公司發生罕見的勞資糾紛,一名22歲女子在艾利坎特(Alicante)一間物流公司工作,她習慣在上班時間前至少提早30分鐘到公司,卻因此被開除,氣得她對公司提告。沒想到法院認為女子不聽主管警告,因此公司解雇合理。
據外媒《Ynetnews》報導,西班牙艾利坎特(Alicante)有一名22歲女子原本在當地一間物流公司工作,她的上班時間為7時30分,但她習慣上班前提早30至45分鐘到公司。公司記錄顯示,女員工至少有19次早到情形,已多次被主管口頭及書面警告;主管認為她提早到會違反「擾亂團隊工作安排」,不過她仍繼續早到公司。
物流公司因此在今年年初,以「員工有嚴重不當行為」為由將女子開除,讓她相當不滿,決定一狀告上當地的勞動法庭。物流公司在庭上指出,女員工未將警告當一回事,行為未改善,才會援引西班牙《勞工法》第54.2條,將屢次不服從指示與不遵守規定列為可不給補償解雇的理由。
而法官也認為,女員工持續不遵守指示、造成信任喪失,且提前上班對工作運作並無必要,因此支持公司解雇的決定。目前該名女員工仍可向更高層級勞動法院提出上訴,但至今尚未得知她是否採取進一步法律行動。
此案曝光後在各大論壇上引起熱議,不少網友紛紛表示,「第一次聽說有人因為上班太早而被解雇」、「遲到被罵,早到也被罵,真是兩難」、「早到10分鐘正常,30分鐘是時間太多嗎?」、「為何要那麼早到啊?不太懂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