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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文哲2028總統路仍有譜? 內政部:視登記時判決情形而定
民眾黨創黨主席柯文哲一審遭判17年,內政部表示未來是否具備參選資格,須視登記時的判決情形而定。(圖/CTWANT攝影組)
民眾黨創黨主席柯文哲涉京華城容積率弊案及政治獻金等4大爭議案,台北地方法院一審宣判,判處有期徒刑17年、褫奪公權6年。外界關注其2028年總統參選資格,對此,內政部長劉世芳今(27)日表示,依法若遭判10年以上有期徒刑且判決尚未確定者,不得參選總統、副總統;未來若法院出現不同判決,將依相關法規辦理。
台北地院昨日就柯文哲涉入京華城等案件作出一審判決。依《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規定,「受死刑、無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之判決尚未確定者」,不得登記為總統、副總統候選人。換言之,若柯文哲欲投入2028年總統大選,關鍵在於屆時登記參選時相關判決情形;若刑度維持在10年以上,間接宣告喪失參選資格。
不過,目前相關案件仍可上訴,且距離2028年總統選舉候選人登記時間尚有一段期間。內政部指出,是否具備參選資格,須依登記時的最新判決結果,由中央選舉委員會依法審認。法界人士分析,若後續二審改判至10年以下,或出現其他變動,仍可能具備登記參選的條件。劉世芳也強調,在下屆總統、副總統選舉登記前,若法院有不同判決結果,政府將尊重司法判決,並依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相關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