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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鋰電池起火風險!搭機最多帶2個行動電源 新規正式上路
國籍航空實施新規,旅客搭機行動電源限帶2個。(示意圖/Pixabay)
因應飛航安全需求,國際民航組織(ICAO)近期發布新規範,限制搭機旅客每人最多僅能隨身攜帶2個行動電源,並禁止於機上使用或充電。國籍航空業者已陸續跟進,中華航空與長榮航空自3月31日起實施,星宇航空與台灣虎航則於4月1日起上路。
報導指出,ICAO於3月27日宣布相關措施,主要針對鋰電池產品可能引發的安全風險進行管控。近年機上電子設備起火事件時有所聞,其中去年1月一架自韓國釜山起飛的航班,在起飛前發生火警,調查顯示疑與行動電源或相關裝置有關,也促使國際間強化相關規範。
在新規之下,旅客攜帶的行動電源須隨身攜帶,禁止託運,且飛行期間不得使用或充電。部分航空公司亦提醒,行動電源不宜放置於座位上方置物櫃,以降低潛在風險。
雖然台灣並非ICAO會員,但交通部民用航空局已召集航空公司研議,決定比照國際標準執行,並發布相關措施供業者遵循。國籍航空也依據規範調整內部作業,統一旅客攜帶數量限制。
桃園國際機場公司表示,將配合加強宣導,透過報到櫃檯、機場廣播及現場告示提醒旅客注意新規定;同時要求免稅商店在販售行動電源時,主動告知旅客攜帶數量限制。至於安全檢查部分,仍維持鋰電池不得託運的既有規定。隨著新制上路,航空公司與機場單位將持續加強宣導與管理措施,提醒旅客遵守相關規範,以確保飛航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