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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至18歲成長津貼資格惹議 政院:以有國籍孩童為對象
行政院發言人李慧芝表示,0至18歲成長津貼目前規劃以具國籍孩童為對象,相關資格將參考現行育兒津貼制度與法規辦理。(圖/報系資料庫)
總統賴清德日前公布「台灣人口對策新戰略-家庭支持篇」,提出0至18歲每月新台幣5000元成長津貼。針對中配前段婚姻子女來台依親是否可領取,行政院今(28)日表示,目前政策設定以「有國籍的孩童」為對象;衛福部則指出,未來將參考現行育兒津貼制度辦理。
行政院發言人李慧芝表示,目前政策規劃以具國籍孩童作為補助對象,相關資格仍會依作業要點進一步訂定。
衛福部社家署長周道君說明,現行育兒津貼規定須在台灣設有戶籍或完成戶籍登記,因此中配前婚姻所生子女若要適用相關補助,也須依法取得台灣戶籍或相關身分資格。
周道君指出,目前依《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及移民署相關規定,相關子女需經一定程序並取得身分後,才可適用現行育兒津貼,未來成長津貼也將參考相同經驗辦理。
李慧芝補充,國籍與戶籍資格仍在研議中,後續將依相關法規與作業規定訂定細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