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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止171政黨 內政部:民眾勿再受騙捐獻金

內政部今發布新聞稿表示,今起陸續寄出廢止171個政黨備案處分書。(圖/翻攝自內政部網站)

內政部今發布新聞稿表示,今起陸續寄出廢止171個政黨備案處分書。(圖/翻攝自內政部網站)

針對未於期限內完成政黨備案補正,內政部今發出新聞稿指出,已於昨日起依政黨法廢止樹黨、信心希望聯盟等171個政黨備案處分,今起陸續寄出,未來這些政黨均不得再以政黨名義對外活動,政黨財產清算後,如有賸餘者,其賸餘之財產歸屬國庫。內政部提醒,民眾勿再對其備廢止政黨捐贈政治獻金或參與相關活動,以免受騙。

依據政黨法第43條第1項規定,依人民團體法備案之政黨,其組織、章程及相關事項,應於政黨法施行後2年內,即去年12月7日前補正,如限期補正仍不符規定者,得廢止其備案。經內政部提請政黨審議會審議,決議給予4個月的補正期,故內政部於12月24日函請當時尚未完成補正的230個政黨,限期於文到4個月內完成補正。

內政部表示,截至今年4月24日,共有203個政黨未完成補正,補正截止前一天有16個政黨將法人登記證書影本送達內政部。另有16個政黨已完成法人登記程序,尚未陳報內政部,扣除上述32個政黨,總計有171個政黨未完成補正,內政部已陸續依法廢止備案。

內政部廢止政黨備案後,經廢止備案之政黨應辦理財產清算,財產清算人應由政黨選任,如無法選任者則由內政部指定,清算人應於指定日期內(約文到15日內)向內政部申報就任;政黨財產清算後,如有賸餘者,其賸餘之財產歸屬國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