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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法院暫阻將「藥明康德」列中國軍方企業 批五角大廈證據不準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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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大陸生物科技集團「藥明康德」。(圖/翻攝自藥明康德官網)

中國大陸生物科技集團「藥明康德」。(圖/翻攝自藥明康德官網)

美國聯邦法官於美東時間7日暫時阻止美國國防部將中國大陸生物科技集團「藥明康德」列為「中國軍方企業」,認定國防官員在為這項決定提供正當性依據時,一再誤讀相關證據。

據《南華早報》報導,美國哥倫比亞特區地方法院首席法官博斯伯格(James Boasberg)批准藥明康德提出的初步禁制令,在該公司提起的訴訟持續進行期間,禁止美國國防部執行這項認定,或以其他方式讓該認定產生效力。

博斯伯格在長達35頁的判決意見書中寫道:「紅字標記會傳達1個明確訊息:遠離。」他指出,在藥明康德遭到列名之後,一些客戶與供應商取消合約、終止長期合作關係,或將業務轉向藥明康德的競爭對手。

美國國防部發言人拒絕針對這項裁決置評,也沒有說明國防部是否計畫提出上訴,理由是國防部一向不評論正在進行中的訴訟案件。藥明康德則沒有立即回應置評請求。

這項裁決代表這個中國最大型的製藥研究與製造服務業者之一,在美國取得了初步的法律勝利,同時也挫敗了華府日益擴大針對中國大型商業企業採取國家安全限制的做法。

不過,這項裁決並未永久將藥明康德從美國國防部依據《國防授權法》第1260H條(Section 1260H)建立的名單中移除,也沒有阻止國防部未來再次將藥明康德列入名單,只要國防部所使用的證據與法律論證能夠符合相關法律要求即可。

這項命令也不影響阿里巴巴、百度、比亞迪及其他已被美國國防部列入該名單的中國企業。不過,分析人士表示,博斯伯格拒絕接受缺乏支持、或遭到不準確描述的證據,可能強化其他中國企業針對類似列名決定提出法律挑戰的基礎,尤其是那些建立在企業與中國政府或軍方,存在間接關聯之上的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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