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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看懷孕雇主苦2/花大錢竟得伺候安胎 台灣福利超好成移工天堂

外籍看護 長照 懷孕 雇主 產假 移工 家庭看護
勞動部於104年取消移工入國前之妊娠檢查規定(示意圖/報系資料庫)

勞動部於104年取消移工入國前之妊娠檢查規定(示意圖/報系資料庫)

來台外籍看護已逾21萬人,在長照第一線為失能家庭撐起喘息空間,而我國目前法律規定外看享產假、安胎假等各種福利,不少移工將台灣視為「懷孕天堂」,相約來台生產,卻也讓許多家庭面臨照顧空窗期而幾乎崩潰,台灣雇主協會理事長張姮燕則建議恢復入境前的妊娠檢查,並提出懷孕者先回國待產、優先回聘,別讓最脆弱的失能家庭反成為「制度孤兒」。

台灣雇主協會理事長張姮燕建議恢復入境前的妊娠檢查,並提出懷孕者先回國待產、優先回聘。(圖/方萬民攝)
台灣雇主協會理事長張姮燕建議恢復入境前的妊娠檢查,並提出懷孕者先回國待產、優先回聘。(圖/方萬民攝)

根據我國《性別工作平等法》,雇主不得因懷孕單方面與外看解約,最重恐被罰150萬元,倘若外看不願解約、想在雇主家待產,雇主得提供7日全薪產檢假,經醫生診斷需安胎休養者還能請安胎假,安胎假併入病假計算,一年未超過30日部分,工資折半發給,因家事類移工不適用《勞動基準法》,8週產假原則上無薪,實際產假工資依雙方勞動契約辦理。

此外,雇主得提供合適的工作環境,以確保移工安全與健康,移工懷孕期間,如有特殊情事無法自行安排生活,且未符合臨時安置要點規定,經地方主管機關核定有安置必要,將提供60日緊急安置,最長可延長安置到妊娠結束日後6個月止,經濟困難、單親扶養等特殊境遇移工,經地方政府專案認定有補助必要,符合外國人管理及協助措施補助作業要點,將視個案提供子女照顧補助。

種種制度不僅保障移工的工作權益、安置庇護,生產還能使用台灣完善的健保醫療,台灣也因而成為移工口耳相傳的「生育聖地」,移工在社群媒體上相約「來台生」,甚至還相互打聽哪個庇護所伙食好、設備新,在移工喜得鄰兒、母子均安的背後,卻是無數家庭揮之不去的長照噩夢,取消外國人入境前妊娠檢查更讓此情況雪上加霜。

張姮燕主張入境前應恢復妊娠檢查,認為這是保障雙方,就像照X光前也會先確認是否懷孕,是為了避免風險,與人權無關,「現行規定連檢查的權利都沒有,沒有道理」。

對於懷孕後的處理,張姮燕提出,懷孕的移工應先回國待產,台灣與母國的仲介都不得再收一次費用,並建立名單、優先回聘,也可以回台後,先到工廠工作,以此保障移工與新生兒的權利,避免孩子在台灣出生後的照顧又會造成多方困擾。

對於家庭看護,張姮燕認為,一般勞工懷孕,同事可以支援,家庭看護的工作性質則沒有這個選擇,依勞基法規定,孕婦持續性作業不得超過6公斤;斷續性作業不得超過10公斤,而被照顧者沒有一位低於6公斤;懷孕後還要給產假、產檢假,「那段期間誰來照顧」,因此反對家庭看護納入勞基法。

在空窗期方面,張姮燕說,政府總是請雇主使用長照,但長照與喘息服務都不夠用。雖然勞動部先前公告指出,遞補等待期已縮短為1個月,但雇主實際等待時間幾乎都超過兩個月。

台灣雇主協會舉行記者會公布移工政策問卷調查,近9成填答者對勞動部移工政策不滿意。(圖/徐立諺攝)
台灣雇主協會舉行記者會公布移工政策問卷調查,近9成填答者對勞動部移工政策不滿意。(圖/徐立諺攝)

台灣失能者家庭暨看護雇主國際協會於10月15日舉行記者會,公布移工政策問卷調查,共搜集2,534份有效問卷,結果顯示,近9成填答者對勞動部移工政策不滿意;91.3%認為現行政策忽略雇主權益,約9成對就業安定費的收取不滿意。

會中雇主協會提出多項訴求,包括建立淘汰機制、改革就業安定會,公開就業安定基金流向、優先修法停癥家庭減免安定費,以及確保失能家庭照護不中斷,建立名額快速釋放與過渡替代。

雇主協會強調,台灣因缺工而需要外國勞動力,但更需要一套真正為台灣負責的外國勞動力政策,由具有明確權責的專責統籌機制善盡源頭把關、聘僱管理與失聯查緝的協調及監督責任。

對此,勞動部15日也回覆,深知聘僱外籍看護工之家庭,若發生移工休假、失聯、重大傷病、無法工作之狀況,將可能陷入照護中斷困境。因此,政府除了已編列約20億元預算,提供喘息服務與短期照顧服務,兩者合計每年約52日,協助家庭照顧之需求外,接下來,也會和衛福部擴大跨部會合作,提供更多的公共照顧資源和制度銜接,盡力降低家庭雇主可能面對的照顧中斷,尤其是重症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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