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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對前夫潑熱湯 一紙「保護令」斷婚姻

原本一家三口天倫之樂,但因細故分手離婚,但葉男前妻為了報復以及企圖謀奪葉男家產,竟對小孩下毒手。(圖/讀者提供)

原本一家三口天倫之樂,但因細故分手離婚,但葉男前妻為了報復以及企圖謀奪葉男家產,竟對小孩下毒手。(圖/讀者提供)

嘉義市葉姓男子(葉男)控訴前妻廖女,利用探視小孩的機會,疑似虐待年僅3歲的女兒,甚至在給女兒的食物中摻加乙醇,致使女兒流鼻血甚至吐血,丈夫多次申請保護令未果,只好具狀提告前妻傷害以及殺人未遂,目前司法還在審理中,但結婚多年的2人為何決裂,無辜小孩又為何成為前妻的報復工具?

本刊調查,葉男與廖女,兩人原本都從事醫療器材工作,進而相識相戀,後來葉男考上法警,兩人於2014年結婚,但婚後因為做家事問題爭吵不斷,曾在一次爭吵中,廖女端著滾燙的羊肉湯向葉男潑灑,導致他前胸紅腫灼傷,還因此申請保護令,也為2人的婚姻畫下句點。

嘉義市社會處一名社工向本刊表示:「關於葉先生與廖小姐兩造之間的事件,社會處的立場,就是採取法律上諮詢的幫助,我們也曾經幫葉先生去家防官那邊申請保護令,也協助送法院審理。」

長期關心婦幼安全問題、被網友封為「正義哥」的徐奕表示:「孩童問題是我相當重視的一環,我不知道母親是為何原因要毒害親生小孩,讓我很生氣,社會處卻置之不理,前妻還對外到處放話是葉先生刁難她的探視權,真的是惡人先告狀。」

律師吳漢成表示,依照葉男所提供的檢驗證據,可對前妻提起刑事告訴,通常法院會核發保護令,不知為何法院還駁回他保護令的申請,除非當事人申訴的內容有部分保留。律師建議,除了刑事告訴之外,可檢附錄音譯文再次申請保護令,保障自身權益。

遭前夫指控毒害小孩的廖女回應:「我根本不可能對小孩下毒,買的食物都是完整新鮮物品,對方(葉男)怎麼放到壞掉,我真的不知道,如果食物有問題就要當場講。」

而是否有與姊姊共謀要對小孩下毒手,廖女澄清:「怎麼可能笨到在對方家門口討論這種事,我們是討論他(葉男)在整我們。」至於小孩蕁麻疹一事,廖女則強調,她和前夫都有過敏的症狀,也許是遺傳,或是季節性傳染,怎能怪她。

廖女強調,為人母親,當然希望能夠撫養自己女兒,但無奈工作還有家庭不允許,只能放棄,前夫處處刁難她的探視權,真的很無奈。葉男的說法全是不實指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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