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殺警案審判期間吸毒又砍人 「中山聯盟」苟桓銘要關18年2月

苟桓銘(右)。(圖/資料照片)

苟桓銘(右)。(圖/資料照片)

涉及北市信義區夜店殺警案,扛起紅龍柱重擊員警被稱為「行刑手」的中山聯盟成員苟桓銘,被判刑12年確定,入監服刑,但他因另涉南港摩鐵砍人案、毒品等5案,高院裁定合併執行徒刑18年2月。

檢警調查,苟桓銘混跡竹聯幫天龍堂,但對外自稱是中山聯盟。他曾因與同學互看不順眼,撂人把他打成植物人,作風兇狠。

2014年9月,刑警薛貞國在信義區夜店門口遇害,苟桓銘被控以紅龍柱重擊薛員,被稱是夜店殺警案「行刑手」、「終結者」,落網後一度被收押。

但苟桓銘在交保後不久,就因吸毒太臭被鄰居檢舉,警方在他與女友租屋處,搜出不少毒品,被移送法辦。他還在一審宣判有罪後幾天,就再涉及南港摩鐵砍人案。

去年最高法院判處苟12年徒刑確定,苟入監服刑,檢方以他涉及夜店殺警案、摩鐵砍人案、傷害、毒品6案,聲請定執行刑,高院裁定應執行徒刑18年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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