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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衣架大王」陳友亮被控舔耳猥褻女網友 遭判刑1年

「衣架大王」陳友亮遭控強制舔耳猥褻女網友,遭台北地院判刑1年。(圖/Google Map)

「衣架大王」陳友亮遭控強制舔耳猥褻女網友,遭台北地院判刑1年。(圖/Google Map)

台北五分埔「衣架大王」陳友亮,遭控對女網友強吻、襲胸、舔耳。台北地檢署去年底起訴陳友亮,將他依強制猥褻罪起訴,台北地方法院審理後,判他1年有期徒刑,全案可上訴。

根據北檢起訴指出,女網友指控,她在交友軟體Tinder認識陳男,去年5月17日陳男約她出來,開車載她去吃早餐、市場買菜,卻在車上對她毛手毛腳,並要求交往。但她知道他已有女朋友,於是斷然拒絕,沒想到陳男竟不罷手,再對她強吻、襲胸、摸大腿,女網友怎麼制止都沒用。女網友回家下車前,陳男又要強吻,她只好急忙撇過頭抵抗,沒想到陳男竟直接伸舌頭舔她的左耳。

到家後,女網友怒傳訊息質問陳男「為什麼覺得我應該要任你襲胸、親吻、摸大腿?我已經一直跟你說『停、不要、夠了!』,你有尊重過我嗎?」當晚她就到警局提告,左耳也確實驗出與陳男DNA型別相符的唾液,因此檢察官依強制猥褻罪起訴陳男。

陳男到案後卻辯稱他只是比較熱情,全然否認犯行,陳男的辯護律師則表示,女網友的左耳內除了驗出陳友亮的DNA,還有女網友自己和另一人的DNA,至少有3個人的DNA,不排除可能是女網友設局陷害陳男。

然而女網友於偵審期間對於事發經過的控訴一致,沒有重大歧異,而女網友當時冒雨倉皇逃出車外,連買的菜都沒拿,另外,女網友傳簡訊質問時,陳男第一時間也並未否認,因此檢方並不採信陳男的辯詞,認定他構成犯罪,今依強制猥褻罪判他1年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