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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股東會改選延燒「懲戒律師」? 賴中強反彈:是在保護誰

賴中強律師。(圖∕王永泰攝)

賴中強律師。(圖∕王永泰攝)

大同經營權爭奪戰風波不斷,投資人保護中心建請主管機關移送相關律師之案,其中的恒達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賴中強,今天上午發表公開聲明,確實提出法律意見書給大同參考,並強調「中資違法投資大同依法無效」。

賴中強律師並在聲明中對投保中心、金管會提出問題之外,也丟出5點讓大眾一起來思考,並將其在6/29提供給大同的法律意見書,徵求大同的同意之下,全文在臉書公開,並歡迎民眾分享。

賴中強律師強調,大一民總教科書說「無效,就是當然無效,無須法院為無效之宣告」,大同可以拒絕其行使表決權,雙方爭議日後再由法院判決「定紛止爭」;投保中心認為大同公司完全無權認定,必須等主管機關或法院做出是否為中資的認定,才可以拒發表決票。

賴中強也提到自己所提出的法律意見,確實與投保中心意見不同。賴中強在「請教投保中心」中表示,雙方所提的法律意見不同,並非罕見,難道這樣律師就要被送懲戒?並反問,「投保中心如此急切,用盡正常與不正常手段,是在『保護』誰?」

賴中強還進一步「請問金管會」,是否接受投保中心建議,將本人移送懲戒?理由為何?

可點入「賴中強臉書」看聲明全文

https://www.facebook.com/permalink.php?story_fbid=1538011846371441&id=1000048792162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