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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個月男童趴睡死亡保母挨告 解剖後才查出真相

北市大同區陳姓保母未注意男嬰趴睡被控過失致死,但檢察官解剖後發現死因與趴睡無因果關係,對保母作出不起訴處分。(圖/報系資料照)

北市大同區陳姓保母未注意男嬰趴睡被控過失致死,但檢察官解剖後發現死因與趴睡無因果關係,對保母作出不起訴處分。(圖/報系資料照)

北市大同區陳姓保母今年3月照顧剛出生2個月大的男嬰,未注意趴睡易導致窒息,案發當天下午欲喚醒男嬰洗澡,男嬰已沒有生命跡象,經檢察官解剖確定死亡原因是肥大性心肌病,與趴睡並無因果關係,而且雙方已達成和解,士林地檢署日前對保母作出不起訴處分。

61歲領有保母人員證照的陳姓婦人,今年3月2日起,每天早上7點45分開始照護何姓男嬰,直到下午6點45分,但3月9日下午4點多,陳打算叫醒男嬰洗澡,卻發現男嬰手腳冰冷,經實施心肺復甦術後送醫,仍宣告不治。

何姓父母認為,依照居家托育實務指引,出生6個月間的嬰兒,還不會抬頭翻身,睡眠絕不可採取俯臥、趴睡姿勢,保母早上連續4次餵奶,又將嬰兒以趴睡方式哄睡,已違反注意義務,因而控告保母過失致死罪。

解剖鑑定報告指出,男嬰有特發性肥大性心肌病、肺臟鬱血水腫、無明顯窒息現象、無外傷,並非氣管阻塞窒息。檢察官認為,雖然趴睡常導致嬰兒死亡,並非絕對導致窒息,而且男嬰死因是心臟性休克,與趴睡並無因果關係,因而認定保母犯罪嫌疑不足,予以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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