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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款胃藥含「雷尼替丁」恐致癌!8/1全禁用 國人年吃8000萬顆

據健保署統計,含該成分胃藥一年使用量高達8000萬顆。(示意圖/報系資料照)

據健保署統計,含該成分胃藥一年使用量高達8000萬顆。(示意圖/報系資料照)

食藥署日前監測國際藥物安全訊息時,發現胃藥常見成分「雷尼替丁」(ranitidine)的原料藥,含有具動物致癌性的「N-亞硝基二甲胺(N-Nitrosodimethylamine, NDMA)」成分。為確保民眾用藥安全食藥署公告,自8月1日起暫停於國內供應、銷售或使用含ranitidine成分藥品。

食藥署表示,我國核准含ranitidine成分之藥品許可證共36張,保存期限多數為2~4年,因無法確保於保存期限屆滿前,其NDMA之含量均能低於每日可接受攝取量96ng,為確保民眾用藥安全,爰要求醫療機構、藥商、藥局暫停於國內供應、銷售或使用含ranitidine成分藥品。另已接獲部分業者主動通知,經其評估後已自主啟動市售效期內含ranitidine成分藥品回收作業。

食藥署呼籲,醫療機構、藥商、藥局應恪守相關規定配合辦理相關作業,切勿持續供應、銷售或使用相關產品,並已責成所轄衛生局加強查察,如經查獲違規,將依《消保法》開罰6萬到150萬元。

食藥署提醒,正在使用含ranitidine成分藥品的民眾,該成分藥品主要用於胃灼熱、消化不良(酸引起)、胃酸過多、十二指腸潰瘍等,若是依醫師所開立處方用藥者,切勿隨意自行停藥,以免影響疾病治療,如有用藥疑慮,可與醫師討論選用其他適當藥品,例如:famotidine、cimetidine、esomeprazole、lansoprazole、omeprazole等;若是自行從藥局或藥粧店購買者,則建議暫時停止使用。

(圖/食藥署官網)
(圖/食藥署官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