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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辯經濟壓力大又痛風 5年6次酒駕男遭法官斥責

(圖/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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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秦姓男子多次酒駕被逮,第5次酒駕遭判囚7月,他服刑完畢後,去年又酒後開車自撞路邊的車輛,桃園地方法院將他判刑10月,他提上訴向法官求情,辯稱因經濟壓力大及痛風才酒駕,台灣高等法院斥責他5年內6次酒駕觸法,沒有減刑的事由,判囚10月定讞。

秦男在2009年酒駕遭判罰5萬元,之後又因此遭判拘50天,隔年他再因酒駕判刑3月,2014年又被判刑5年,同年他因構成累犯遭被判囚7月,他入獄服刑後,去年又酒後駕車撞及路旁機車及汽車,警方據報到場處理,測得其吐氣所含酒精濃度達每公升1.01毫克。

桃園地院將他判刑10月,他不服提上訴,辯稱因工作經濟壓力,痛風及高血壓等疾病,並服用慢性處方簽藥物,造成明知故犯的錯誤行為,深感內疚,且有悔悟,請法官從輕量刑。

但高院認為,秦男前已有5度酒駕犯行,且本次為第6次犯同類之罪,且前次已量處必須入監服刑之7月有期徒刑,被告也服刑完畢,卻仍未能戒除酒駕惡行,又犯本案犯行,且此次還造成他人財產上實害。

法官說,秦男自己表示因酒精導致罹患肝病、高血壓、痛風等病症,卻仍未思痛下決心,澈底戒除酒癮再犯本案,尤以酒駕造成重大傷亡事故頻傳,政府多次加重法定刑及處罰,歷經每次修法加重其刑,他卻仍多達6次酒駕觸法,無法減刑,判決駁回上訴確定。

◎喝酒勿開車!飲酒過量,有害健康,未滿18歲請勿飲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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