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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員到女友家作客酒後失態 遭控猥褻不起訴

新北羅姓員警去女友家中作客遭控猥褻,羅員被記1大過調職淡水,如今檢方調查後予以不起訴還清白。(圖/翻攝畫面)

新北羅姓員警去女友家中作客遭控猥褻,羅員被記1大過調職淡水,如今檢方調查後予以不起訴還清白。(圖/翻攝畫面)

金山一名羅姓員警與小她20歲的女友交往,交往期間去女方家作客,酒後進入女友房間卻傳出求救聲被家人聽到,家人衝進去發現女子衣衫不整,要求警方依涉犯妨害性自主罪將羅員送辦,檢察官歷經將近1年調查,查無羅員猥褻事證,將羅姓員警做出不起訴處分。

警方調查,金山警分局的47歲羅姓警員,去年10月間受邀至28歲女友住處與家人吃飯喝酒。喝完酒後跑到女友房間,結果女友便在房間內大聲喊叫,叔叔衝進房救人,發現姪女衣衫不整,女子叔叔懷疑羅男涉嫌猥褻,將羅員壓制在地撥打110報案。

經警方趕抵時,女子叔叔還警告警方「別想包庇自己人!」但女子卻向警方表示不願提告。但由於羅員被控猥褻,警方仍依法辦案,將羅姓員警依涉犯妨害性自主罪嫌移送法辦。

案經檢察官複訊後,諭知羅員台幣6萬元交保,金山警方也馬上處分羅員1大過調往淡水分局。在檢察官歷經11個月調查後,查無羅員猥褻事證,且羅員前女友也替羅員說情,表示純屬誤會不提告,檢方予以羅姓員警不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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