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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妻被送回娘家「婆婆禁見2子女」!欠債尪失聯24年...她心寒放生

(示意圖/pixab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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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美於1996年被丈夫以「在外積欠大筆債務」為由,開車載她從新北永和回台東娘家,與她相處一週後便離去,沒想到就此失聯,小美想要回去探視2名子女也遭到婆婆拒絕,一直到今年1月才透過子女取得丈夫連絡方式,但丈夫依舊無視她,2人分居且未聯絡至今已24年,令小美相當心寒,這才決定向法院訴請離婚,新北地方法院也於13日判准。

判決書指出,小美和丈夫阿明於1986年10月間結婚,婚後育有2名子女(現在皆已成年),原本一家人居住在新北市永和區,沒想到1996年丈夫以「在外積欠大筆債務」為由,開車載著小美回台東娘家,2人相處一週後才分別,沒想到阿明離開後就此失聯,原本小美想回到新北市的家探視2個孩子,卻遭婆婆拒於門外。

小美也曾對丈夫提起履行同居之訴訟,但對方仍沒有和她聯繫,直到今年1月,小美才透過子女取得丈夫的聯絡方式,之後傳訊息表示想要離婚,對方依舊不理睬,小美回想過去24年,與丈夫既分居且又沒連繫,相當心寒,這才決定直接訴請離婚。

法院也合法通知了阿明,但開庭當日他仍沒有出庭,亦未提出任何書狀作任何聲明或陳述。新北地院法官認為,雙方分居且失聯迄今已逾24年,各行其事,顯然無法維繫感情,足見兩造長期僅有夫妻之名,並無夫妻之實,最終判准2人離婚,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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