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癡情男狂戀高中老師 10年愛不變瘋狂簡訊騷擾追求

古男因為暗戀老師展開追求,但卻用錯方式,今遭判拘役20日。(圖/翻攝畫面)

古男因為暗戀老師展開追求,但卻用錯方式,今遭判拘役20日。(圖/翻攝畫面)

新竹市一名古姓男保全(33歲)在畢業進入職場後,2016年得知42歲的高中吳姓女老師仍未婚,讓古男勾起往日的暗戀回憶,再度展開猛烈追求,遭到吳女頻頻拒絕,古男連續多日打電話示愛、還到校門口堵人,甚至傳簡訊恐嚇,吳女不堪其擾崩潰報警,新竹地院今依《恐嚇危安》判處古男拘役20日、緩刑2年,期間不得再恐嚇吳女。

判決書指出,古男從高中時期便對吳姓女老師一見鍾情,隨即展開追求,頻頻示愛,但是卻遭吳女以不想發生師生戀等原因為由拒絕。古男畢業後,與吳女失去聯繫近10年。在2016年古男得知吳女仍獨守空閨,勾起學生時期那段甜蜜中帶點苦澀的暗戀回憶,讓他再度燃起追求吳女的決心。

古男以打電話、傳簡訊等手段表達愛意,甚至在吳女任教的學校外堵人,時間長達1年,吳女不堪其擾,換掉電話甚至轉校。但在2017年11月古男傳訊給吳女「不要怪我沒有警告妳,到最後不得善終,我們都沒有好下場」等語;吳女長期被騷擾累積的情緒,讓她再也無法忍耐,怒控古男恐嚇以及妨害自由。

今新竹地院法官認為,古男所傳的訊息以及行為,足使吳女感到害怕,恐嚇犯意明確,但是古男患有思覺失調症,犯案時,明顯因為病情導致無法自控、辨認違法能力明顯降低,應減輕判決;但是持續騷擾吳女並以簡訊恫嚇,實屬不該,法官考量兩人以5萬元達成和解,今依《恐嚇危安罪》判古男拘役20日,緩刑2年,期間付保護管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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