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符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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烘焙名店「馬可先生」出包!台南廠麵包粉過期 衛生局開罰6萬元
農曆春節將至,衛福部食藥署今天(11日)公布「115年春節複合式規劃案」稽查結果,共查核498家食品相關業者,其中2家製造業者違規遭裁罰。其中,知名雜糧麵包品牌「馬可先生」台南工廠被查獲2件逾期麵包粉,遭罰6萬元;高雄其祥食品則因產品包裝標示製造廠地址錯誤,挨罰4萬元。食藥署表示,本次專案鎖定食品製造業、餐飲業,以及年貨大街與年節食品販售業等3大類別,督導各地衛生局加強查核。稽查重點包括食品業者登錄、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GHP)、產品責任險、來源文件保存、逾期食品管理及產品標示等項目。這次共查核498家業者,涵蓋製造業83家、餐飲業122家及年節販售業293家。食藥署中區管理中心主任林旭陽指出,馬可先生食品企業股份有限公司位於台南市的工廠,被查獲2件「超麥麵包粉」已逾有效期限(標示有效期限為民國114年12月9日),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由地方衛生局裁罰新台幣6萬元。另高雄市其祥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旗下品牌包括「歐貝拉」)則因產品包裝製造廠地址標示錯誤,遭裁罰4萬元。此外,稽查也抽驗春節應景食品,包括粿類、年糕、發糕、蘿蔔糕、香腸、臘肉、瓜子、蜜餞、筍干、蝦米干及酸菜等,結果有6件不符規定,檢出漂白劑或農藥殘留超標,均已由轄管衛生局依法處辦。食藥署提醒民眾,選購年節食品時應仔細查看產品標示與有效期限,並留意保存條件與食品新鮮度,購買後妥善保存並於期限內食用,以確保食用安全。
非洲豬瘟釀21億損失 中市府4官員涉重大違失遭彈劾
監察院今(11)日發新聞稿表示,臺中市政府農業局前局長張敬昌、環境保護局前局長陳宏益、動物保護防疫處前處長林儒良及組長周百俊,就該市非洲豬瘟災害相關處置失當,涉有重大違失,嚴重斲喪人民對政府防疫整備之信賴,違失情節重大,事證明確,核與公務員服務法第1條、第6條及第8條規定有違,而有公務員懲戒法第2條第1款之應受懲戒事由,爰提案彈劾,並移送懲戒法院審理,依法懲戒。監察院表示,被彈劾人張敬昌為臺中市政府農業局局長,於我國首例非洲豬瘟官方記者會,多次說明疫調資訊反覆不一甚至錯誤,且指揮監督所屬貫徹中央防疫指令不力,致釀擾動案例場烏龍消毒事件;被彈劾人陳宏益為臺中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局長,於記者會強調案例場3年來稽查24次均合格,實則自113年3月至114年10月發生非洲豬瘟,僅稽查廚餘2次,復指示以挖坑露天堆肥去化大量廚餘,惟旋遭環境部指正作業方式不符規定;被彈劾人林儒良為臺中市動物保護防疫處處長,聽取被彈劾人周百俊組長報告案例場豬隻死亡及訪視遭拒後,兩人竟無視斃死豬數量已逾化製警示標準,因循敷衍,貽誤公權力強制採檢先機,禍端暗埋,迨至6日後案例場爆發疫情,關鍵疫調資訊錯漏不一,復發生烏龍消毒事件;全國實施豬隻禁運禁宰15日期間,營業損失與產業補助支持措施合計高達新臺幣21億餘元,重創人民對政府防疫整備之信賴,核有重大違失。監察院於115年2月5日審查通過監察委員葉宜津、蔡崇義、賴振昌提案,全案移送懲戒法院審理。彈劾案文指出,被彈劾人張敬昌為臺中市農業局局長、臺中市政府非洲豬瘟災害應變中心(下稱臺中市非洲豬瘟災害應變中心)指揮官,於官方記者會說明疫調之資訊反覆不一,遭2位獸醫師(佐)公開抨擊政府疫調有誤,復指揮監督所屬貫徹中央防疫指令不力,竟任所屬擅赴應予靜置乾燥之案場消毒,影響對於案例場病毒是否清零之判斷,致使防疫處境更顯艱難,重創政府形象,核有重大違失。彈劾案文續指,被彈劾人陳宏益為臺中市環保局局長、臺中市非洲豬瘟災害應變中心副指揮官,於官方記者會強調114年案例場稽查結果均合格、近3年稽查24次均無蒸煮廚餘問題,惟旋遭環境部指出臺中市環保局未依規定頻率前往稽查廚餘蒸煮;嗣於公告禁止廚餘養豬之初,指示以挖坑露天「貯留(堆肥)」方式去化廚餘,民怨迭起,又遭環境部現場確認不符堆肥規範,且恐加劇疫情傳播,重創地方環保主管機關形象,核有重大違失。彈劾案文表示,被彈劾人周百俊為臺中市動保處組長,負有審核豬隻傳染病防疫及疫情調查業務之責,於114年10月11日、13日及14日,接連獲告案例場豬隻死亡,且數量已逾化製警示標準,連日來仍未警覺亦未質疑經轉述之疫病訊息,坐視該處獸醫遭拒訪視及採檢;被彈劾人林儒良處長知悉上情,因循敷衍,藉詞非屬甲類動物傳染病無法強制採樣送檢,貽誤公權力採檢先機。案例場爆發非洲豬瘟後,周百俊組長未盡詳實審核疫調資訊之責,林儒良處長亦未能綜觀全局、查察矛盾之處,導致防疫機關所做疫調報告竟反覆不一甚至錯誤,損及政府威信及防疫時效。臺中市農業局張敬昌局長轉達中央防疫指令「勿擾動案例場」,詎承局長之命、綜理處務之林儒良處長,未思如何於此防疫關鍵時刻指揮監督所屬員工遵照辦理,反託詞「透過LINE群組傳達各單位主管,由各主管下達屬員」以卸責,周百俊組長復傳達「明日記得開車消毒」誤導訊息,肇致同仁擅赴案例場消毒之烏龍事件,引發社會譁然,均核有重大違失。綜上,彈劾案文表示,被彈劾人張敬昌、陳宏益、林儒良、周百俊等4人,嚴重斲喪人民對政府防疫整備之信賴,違失情節重大,事證明確,核與公務員服務法第1條、第6條及第8條規定有違,而有公務員懲戒法第2條第1款之應受懲戒事由,爰提案彈劾,並移送懲戒法院審理,依法懲戒。
吃雞汁麵線驚見「紅橡皮筋綑綁」 業者:該品項暫停售
已連續多年榮獲米其林必比登推介美食「雙月食品社」近日又爆出食安問題,有民眾吃到紅色橡皮筋捆著的麵線。對此,業者坦言,同仁在製作過程中沒有確實拔除,致上萬分歉意,將持續與廠商探討如何修改製程不要再有橡皮筋的使用,在此之前該品項暫時停止販售。「雙月食品社」創始店青島店2024年9月傳出顧客於餐點中發現蟑螂的食安問題,業者考量青島店的環境設備老舊,難以真正杜絕蟑螂,因此10月宣布關閉店面,直至2025年2月才全新開幕。然而,近日有民眾在Threads上發文指出,8日透過外送平台購買雙月食品社的「鎏金雞汁麵線」,都快吃完才發現有一坨麵拌不開,翻來翻去後仔細觀察發現一條捆綁麵線的紅色橡皮筋。讓原PO傻眼直呼:「萬一被老人或小孩誤食真的有危險」,並透露已向雙月北投店反映狀況,店家表示會改善,因此請消費者一同監督。對此,業者回應表示,客人反應在餐點內的異物為捆綁麵線束的橡皮筋,同仁在製作過程中未確實拔除,感到萬分抱歉,將持續與廠商檢討如何修改製程不再使用橡皮筋,避免類似問題發生,「在此之前,該品項暫時停售,對於未能提供最優質的餐點品質,實在感到抱歉,盡速改善。」台北市衛生局則表示,將派員前往現場針對人員衛生、食材處理、病媒防治及作業場所衛生等進行稽查,若查獲相關衛生缺失事項,將責令限期改善;期屆複查如仍不符規定,將依違反食安法第8條及第44條處6萬到2億元罰鍰。
還沒都更就受害2/政府列管海砂屋逾五年可催人遷離 住戶:惡法早該修
「5年多前,覺得北市府提高容積率獎勵幫助海砂屋住戶推動都更,是美意,結果現在社區都還沒真正展開重建,卻因社區被列管逾5年,如今住在多年繳交房貸自買的房子,被罰款,還得被逼迫著遷離搬家,這個規定到底是在幫誰?幫建商?幫投資客?幫住戶?」新隆社區居民向CTWANT無奈地表達「還沒都更就成受害者」的心聲。除了北市府列管海砂屋的中正區新隆社區,推動都更5年多以來,在整體550中有28戶接到市府通知限期3個月不得使用(意即遷離、搬家、店鋪停止營業),CTWANT記者近期也陸續披露大安區的大安社區、松山區健康新城C區住戶,僅是在推動都更最初期準備申請海砂屋鑑定,即引發社區居民情感分裂、管委會、住戶之間的官司訴訟等,「安居樂業」這詞反讓很多人既期待又怕失望。住戶跟記者說,現在看起來,挑動居民、建商、公部門等原本應同心合意推動的都市更新計畫,進展過程中,有太多的變數,恐怕不是許多規定、行政命令就可以符合當下真實情況環境的變化。依北市府建管處告訴CTWANT記者的資料顯示,在相關都更的配套與獎勵方面,經鑑定公告為「須拆除重建」之建築物,享有放寬容積獎勵30%、減免房屋稅捐及拆除補助費每戶新臺幣20萬元,但所有權人亦負有停止使用及限期拆除之義務,逾期未履行將依裁罰基準處以罰鍰。截至114年11月25日,累積列管中之海砂屋共228處。自93年起,進入都更程序者共計119案,其中目前審查中65案,已核定54案。「新北市就沒有用『海砂屋鑑定』來特別提出高容積獎勵,而是大家齊頭式平等都享有高容積率,如此看來,屋主、建商不用為了爭取獎勵搶著去做鑑定,住戶之間也可以有較多的時間,來討論到底是公辦(或自辦)都更、危老重建等哪個較適合自己社區,可以好好評選哪一家營造、建商適合我們。」多個社區居民告訴記者。北市新隆社區緊鄰中正紀念堂,基地約方塊、完整,占地約4千坪,量體大,推動都更迄今還在市府審查中。(圖/趙世勳攝)以中正區新隆社區之案來看,北市府即以違反《臺北市高氯離子混凝土建築物善後處理自治條例》第7條第1項規定,茲依《臺北市列管須拆除重建高氯離子建築物未依限停止使用罰鍰處分裁罰基準》規定,可分三階段從1萬元加重罰款到2萬元、4萬元,並自罰款起限期3個月不得使用。北市府在2019年7月22日將新隆社區公告應於2年內停止使用、3年內自行拆除,「我們知道市府承辦人員要依法、依規執行,可是為何只有我們28戶要被罰款?被逼迫搬家?整個社區有550戶耶,要搬是大家都要搬,要拆也是整個拆呀,這根本不符合比例原則。」記者進一步了解在《臺北市列管須拆除重建高氯離子建築物未依限停止使用罰鍰處分裁罰基準》規定中,建築物所有權人(屋主)於前揭公告載明之停止使用期限屆滿日起,屬自用住宅使用者,得提具專業技師或建築師現勘簽證之安全判定書或原鑑定機關(構)出具鑑定報告載明:「經判定全幢鑑定標的物無即刻性危險,尚可繼續使用_個月。」以及所有權人簽具之「經鑑定須拆除重建高氯離子混凝土建築物自負安全責任切結書」至台北市都發局,申請次數2次為限。而該規定另有「備註一」為「同意參與都市更新、重建或拆除者」不受此次數限制;「備註六第四款」則為自列管公告日起已屆滿5年、且無同意參與都市更新、重建或拆除者,不適用申請不予優先查處之規定。CTWANT採訪北市府,針對記者詢問新隆社區雖被列管為海砂屋,但未有立即性居住安全性,被開罰的28戶中有「同意都更」與「未同意都更」者;因此對於市府引用裁罰基準的「備註」所稱,有給同意都更者無限期展延;無同意都更者不適用,居民認為是藉此逼迫居民簽同意書,違反民眾使用自身財產的權益,應需修法的這部分,市府回覆說「目前無修法規劃」;而有同意戶被裁罰是因為住戶做營業使用,不符規定。建管處回覆指出,該案裁罰係因已逾2年停止使用期限,且已不符「裁罰基準」有關出具安全鑑定報告辦理不予優先查處以2次為限之規定;同時亦不符同意參與都市更新之展延條件,故依規定裁罰並限期停止使用。建管處表示,依現行規定,海砂屋公告後應於2年內停用,但經技師鑑定安全可申請展延,原則以2次為限;若住戶已「同意參與都更」,則不受2次限制。此裁罰基準是考量同意都更者已進入重建程序,為促使建物所有權人加速整合,以儘速拆除高風險建物,避免潛在危險因子威脅市民生命安全,在保障公共安全與兼顧居住權益間取得平衡,該裁罰基準之相關規定尚屬必要的行政作為。
前10名農藥違規蔬果出爐!「台菜靈魂」居冠 每3件就有1件出包
為維護市民飲食安全,台中市食品藥物安全處每年將蔬果農藥殘留列為重點抽驗項目。統計110年至114年,食安處共抽驗2,720件蔬果,檢驗411項農藥殘留,發現168件不符規定,均已立即要求販售業者下架回收。其中151件違規產品來自外縣市供應商,已移請產地所轄衛生機關依法處理;另有17件由中市依法裁處,合計裁罰金額51萬元。食安處分析近5年抽驗結果指出,農藥殘留超標的蔬果以葉菜類風險最高,違規率前10名品項皆為葉菜類,其中以香菜違規率32.6%居首,平均每3件即有1件不符規定,其次為九層塔(25.0%)、菠菜(18.2%),另包括辣椒、大蒜、小白菜、青江菜、茼蒿、白蘿蔔及青蔥等,均列為高風險抽驗品項。源頭供應商部分,前10名供應商占整體違規案件25.4%,以雲林縣業者28件最多,其次為彰化縣業者12件。在販售通路監測方面,食安處指出,違規案件有56.6%集中於大型量販店與連鎖超市。依違規件數統計,前5名通路分別為喜美超市26件、全聯(含善美的公司)17件、美廉社11件、愛買11件及大買家10件。食安處已要求相關業者強化供應商管理,落實進貨查驗與自主把關責任,並將依違規情形滾動調整抽驗頻率,加強風險控管。中市食安處公布農藥超標高風險蔬果與通路,加強抽驗守護食安。(圖/台中市食品藥物安全處提供)為保障市民消費知情權,台中市蔬果農藥殘留抽驗結果皆即時公開於「台中食藥安智慧雲-食安GIS專區」(https://fdsgisdss.health.taichung.gov.tw/fds),供民眾隨時查詢。食安處也同步將前10名源頭供應商及不合格蔬果統計資料,函文提醒團膳業者、食材供應商及學校,加強校園午餐生鮮食材管理,確保學童飲食安全。食安處提醒販售業者,應落實蔬果採購與販售的自主把關機制,除不定期自行送驗或要求供應商提供檢驗報告外,亦應保存溯源交易憑證至少5年,並拍照留存產品外箱來源資訊(如供應商名稱、代號),以利後續追查;對於屢次違規的高風險盤商或農民,應主動停止交易,降低食安風險。同時食安處也呼籲市民選購蔬果時留意來源標示及賣場檢驗資訊,尤其香菜等高風險葉菜類,建議優先選擇可信賴通路或具檢驗報告產品。返家後可掌握「看、聞、沖」原則,選擇外觀自然、無異味的蔬菜,並於烹調前以大量清水沖洗,適度去除外葉或表皮,以有效降低農藥殘留風險,吃得安心又放心。
7款嬰幼兒海苔重金屬超標! 下架2.5萬件「其中1款已賣完」
近日有媒體報導指出,市售7款韓國嬰幼兒海苔驗出重金屬超標,其中一款「鎘」含量更嚴重超標53.5倍,引起家長恐慌。對此,衛福部食藥署今(13)日公布抽驗結果,其中1件已販售完畢無庫存,另6件檢驗結果重金屬鉛、鎘皆不符合規定,已要求業者立即下架回收,共計下架回收產品25047件;其中超標最嚴重的是「韓爸田園日記嚴選初收孩苔」,鎘超標50倍。行政院消保處於2025年12月公布的檢驗結果中,有4件嬰幼兒食品出現重金屬「鎘」超標;不僅如此,《鏡週刊》報導稱將7款海苔送交SGS檢驗後,發現產品「鉛」含量全數超標1.4至4.4倍,「鎘」含量更是超標22至53倍。這7款產品包括「BEBE貝兒純淨海苔」、「ibobomi無調味海苔片」、「MB BABY萌寶寶海苔」、「Naeiae韓國幼兒紫菜」、「LUSOL無鹽無調味烘烤海苔」、「韓爸田園日記嚴選初收孩苔」以及「芽米寶貝100%純橄欖油海苔」。對此,食藥署已協同地方政府衛生局進行抽驗,今日公布檢驗結果。除了「Naeiae韓國幼兒紫菜」經查已販售完畢無庫存,其餘6件重金屬鉛、鎘皆不符食品中污染物質及毒素衛生標準之「嬰幼兒副食品類規定」。針對不符規定產品,已要求業者立即啟動下架回收,截至昨(12)日,共計下架回收產品2萬5047件。食藥署指出,將蒐集各國相關規定研議規劃針對3歲以下嬰幼兒食用之食品標示「嬰幼兒食品」字樣,並與相關部會研議增列嬰幼兒貨品專屬之稅則號列。為確保嬰幼兒食品衛生安全,食藥署將持續辦理嬰幼兒食品相關專案,並針對輸入之嬰幼兒海苔產品已採監視查驗1個月,逐批檢驗重金屬,依查驗情形滾動式調整查驗方式。食藥署提醒家長,若已購買到清單所列之疑慮產品,因現行嚴格的嬰幼兒副食品衛生標準,建議不要提供3歲以下孩童使用,並可向原購買廠商辦理退換貨。(圖/衛福部食藥署提供)
小磨坊進口5千公斤「羅勒葉」農藥超標 日本6批草莓也違規
食藥署今天(6日)公布最新邊境查驗不合格名單,其中日本有6批「鮮草莓」檢出農藥超標、1批「山椒粉」農藥殘留不符規定,而「小磨坊」自埃及進口的「羅勒葉(BASIL)」也查出農藥殘留過量,多達5000公斤全數退運或銷毀。「小磨坊國際貿易股份有限公司」自埃及進口1批「羅勒葉」,檢出殘留農藥依芬寧0.21 ppm,而依據國內現行「農藥殘留容許量標準」,依芬寧於小葉菜類中不得檢出,應低於檢測方法之定量極限0.05 ppm,因此總計5000公斤「羅勒葉」必須全數退運或銷毀。食藥署北區管理中心主任劉芳銘指出,目前自埃及進口的「羅勒葉」,已累計5批不合格,食藥署在2025年12月2日開始,即改採全面加強抽批查驗,查驗比例50%,由於「小磨坊」是在加強抽批查驗下檢出不合格,後續食藥署將針對「小磨坊」提高抽驗比率為「逐批查驗」,抽驗比例為100%。本次違規「鮮草莓」由「上佳水果有限公司」、「青禾農產有限公司」、「洋珍國際有限公司」自日本進口,分別驗出農藥賽芬蟎和因得克超標,6批共3000多公斤須依規定退運或銷毀。劉芳銘表示,近半年來,食藥署受理日本「鮮草莓」報驗215批,檢驗不合格有12批,不合格率為5.6%,原因皆是「殘留農藥不合格」。食藥署從2026年1月6日起,將在邊境針對日本的「鮮草莓」採「逐批查驗」,抽驗比例100%,會持續至2月5日止。另外,「豐漁餐飲集團」旗下子公司「豊漁貿易有限公司」,從日本進口1批「山椒粉」,檢出亞滅培、克凡派、克收欣、滅大松等4農藥殘留,數值均超標,總計0.32公斤依規定於邊境全數退運或銷毀。而「台灣侍酒魂有限公司」從法國進口2批乾酪,檢出大腸桿菌超標,共12公斤將退運或銷毀。進口山椒粉、乾酪經查驗不符規定,將全數退運或銷毀。(圖/食藥署)
北市114年抽驗中藥材結果出爐 1件何首烏、2件天花片違規
為維護民眾購買中藥材的衛生安全,臺北市政府衛生局執行114年中藥專案抽驗計畫至本市中藥販賣業藥商、中醫醫療機構,抽驗市售中藥材共計55件,除依「中藥材飲片之標籤或包裝應標示事項處理原則」查核標示外,也針對品質進行檢驗,依藥材屬性檢驗項目包含藥材鑑定、重金屬、二氧化硫、農藥殘留及黃麴毒素。經查核55件中藥材產品標示皆符合規定,其中1件「何首烏」及2件「天花片」經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鑑定檢驗指標成份及基原不符規定,另外續驗天花片二氧化硫含量檢出441 ppm及579ppm不符限量基準(400ppm),已移請來源廠商所轄衛生主管機關依法核處。中藥材來源不一及習用名稱差異 應正確確認與鑑別市售中藥材來源不一及習用名稱差異,以致中藥材有同名異物或同物異名的現象,甚至有混淆誤用的情形。基於民眾用藥安全的考量,藥材的選用必須藉由中藥材的外觀與顯微鏡鑑別,確認正確的基源,以達應有的臨床療效。而中藥材摻雜異物的情形,屬藥事法所稱「劣藥」,依藥事法第21條第3項及第90條規定,製造或輸入劣藥者,可處新臺幣10萬以上5,000萬元以下罰鍰;販賣、供應或調劑者,可依同法處新臺幣3萬以上2,000萬元以下罰鍰。掌握「停、看、聽、選、用」口訣 維護安全用藥臺北市政府衛生局提醒,選購與使用中藥材時,務必遵守「停、看、聽、選、用」五大安全口訣:「停」偏方:避免使用來路不明的偏方或未經檢驗的中藥材,亦勿攜帶國外未檢驗產品回台分享,以免危害健康。「看」中醫:身體不適時,請至合法中醫院所就診,由專業中醫師診療,切勿自行用藥。「聽」仔細:依照中醫師或藥師的指示服用,不得任意增減劑量或與他人共用藥材。「選」合格:務必至領有藥商許可執照的合格店家購買中藥材,避免在網路或不明管道購買。「用」對藥:使用前確認包裝標示完整,包括:品名、重量、廠商、地址、製造/有效日期、批號、產地、炮製方式、保存方式及注意事項等,以為維護自身及家人用藥安全。【延伸閱讀】中藥行「都更」卡關?專家出來說分明,中藥到底怎麼管才對!吃西藥不只不能吃柑橘! 醫列「這些中藥材」也要注意,避免嚴重交互作用https://www.healthnews.com.tw/readnews.php?id=67189
進口醬油又出包!龜甲萬6批防腐劑超標 441公斤全數攔截退運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今(23)日公布最新一波邊境食品不合格名單,其中6批由忠信國際開發事業有限公司自日本輸入的龜甲萬(KIKKOMAN)品牌醬油,包括高湯、昆布與牡蠣等3種口味,遭檢出防腐劑雙十二烷基硫酸硫胺明(Dodecyl sulfate thiamine)含量超標。違規產品總重達441公斤,已全數依規定退運或銷毀,該公司也被列為100%邊境逐批查驗對象。食藥署北區管理中心主任劉芳銘說明,這6批問題醬油檢出防腐劑雙十二烷基硫酸硫胺明的含量分別為每公斤0.03克與0.04克。根據《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規定,此項防腐劑若以其成分「十二烷基硫酸鹽」計算,在醬油類產品中的最高容許量為每公斤0.01克。因此,本次檢出結果明顯超出法定標準3至4倍,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8條第1項相關規定。忠信國際公司因連續發生輸入產品不合格紀錄,已被列入高風險輸入業者。食藥署已針對其輸入的所有香辛料與調味醬類產品,全面啟動100%逐批查驗制度,僅有通過檢驗者才能放行。食藥署強調,該公司未來任何醬油類進口品項都將受嚴格邊境監控。劉芳銘進一步指出,自2025年6月15日至12月15日為止,食藥署共受理自日本進口的醬油報驗1,165批,其中有9批檢驗不合格,不合格率為0.8%,所有不合格案例皆因防腐劑含量超標所致。為加強風險管理,自今年11月18日起至明年1月22日止,食藥署對日本醬油實施抽驗比例20%至50%的加強抽批措施,以提升市場整體產品安全性。除了醬油產品外,本次不合格名單中也包含3批自日本輸入的鮮草莓因農藥殘留不符規定被攔截。其中,2批由「東和水果公司」報驗的草莓,驗出農藥「滅派林」殘留濃度為1.3 ppm,已超過法定限量1 ppm;另一批由「藍阿舍餐飲公司」報驗的草莓,則檢出不得檢出的農藥「Nitenpyram」殘留量達0.02 ppm。三批草莓總計重量達506公斤,均依規定辦理退運或銷毀。根據統計,近半年內食藥署共受理106批日本草莓報驗,其中3批因農藥殘留不合格,顯示日本草莓仍為高風險輸入項目。為此,食藥署對所有日本草莓維持最高強度的逐批檢驗政策,僅經農藥合格檢測後方可流通。同時,針對東和水果公司輸入的同產地、同批次草莓,亦一併納入邊境逐批查驗範圍。食藥署呼籲消費者,選購進口食品時應注意來源與檢驗紀錄,並可至食藥署官網查詢邊境不合格產品名單,以保障自身飲食安全。未來將持續強化高風險業者及產品的邊境監控措施,守護國人健康。
嬰幼兒食品重金屬超標!這項違規近20倍 台日韓產品都上榜
目前市面上嬰幼兒穀物類輔助食品及嬰幼兒副食品,產品豐富多樣、口味眾多,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購樣50件市售嬰幼兒食品進行檢測及標示查核,其中標示查核部分全數符合規定。品質檢測部分,「重金屬鉛」1件不符合規定、「重金屬鎘」有4件不符合規定,其中1件為兩者均超標,且鎘超標近20倍;已由地方衛生機關依法查處並要求業者改善完畢。為維護嬰幼兒食品安全,消保處針對市售嬰幼兒食品擴大購樣進行品質檢測及標示查核,於5月間指派消保官至新北市、桃園市、新竹縣、台南市及宜蘭縣等5個直轄市、縣市,會同轄區衛生機關人員,隨機於實體店面購樣50件嬰幼兒食品進行「重金屬-鉛」及「重金屬-鎘」品質檢測及標示查核。【查核結果如下】一、品質檢測(一)「重金屬-鉛」計1件不合規定:汪汪隊立大功齒妍堂海苔酥,檢出重金屬鉛0.057mg/kg,不符限量標準0.050mg/kg。(二)「重金屬-鎘」計4件不合規定:汪汪隊立大功齒妍堂海苔酥檢出重金屬鎘0.838mg/kg,不符限量標準0.040mg/kg,超標近20倍。另日本產田靡製麵義大利麵-番茄風味檢出重金屬鎘0.043mg/kg;韓國產Baby Bon米棒(紫薯)檢出重金屬鎘0.045mg/kg,以及日初禾作零添加蘋果糙米餅檢出重金屬鎘0.049mg/kg。二、食品標示部分,全數符合規定。消保處指出,本次查核發現「重金屬-鉛」及「重金屬-鎘」不符規定部分,衛福部食藥署已請地方衛生機關依法查處,同批產品已下架銷毀完成,地方衛生機關亦命製造商或進口商限期改正;針對進口商品,食藥署已針對同進口商輸入同產地、同貨品分類號列之產品採加強抽批查驗,提高抽驗率。消保處提醒,選購嬰幼兒食品時,應留意嬰幼兒食品外包裝建議適用年齡之標示,選購適合家中嬰幼兒年齡食用之嬰幼兒食品;不購買來源不明或標示不清之嬰幼兒食品,購買前應檢視商品之製造或進口廠商名稱及地址、產地、成分及營養標示等資訊是否清楚完整;確認嬰幼兒食品之製造日期、保存期限等標示,選購保存期限內之商品。
北市火鍋料抽驗「6業者出包」!辛殿青菜農藥超標 雅香花生粉檢出黃麴毒素
寒冬時節,吃一鍋熱騰騰的火鍋能抵禦寒意。為維護民眾食用火鍋料產品之衛生安全,臺北市衛生局執行火鍋料專案抽驗計畫,抽驗地點包括火鍋店、餐飲店、市場、賣場及超市等,共計抽驗60件,其中6件品質不符規定,不合格率10%。北市衛生局表示,本次共計抽驗60件產品,包括高風險蔬菜15件、火鍋料加工製品10件、豆製品15件、肉品5件、羊肉5件、水產品5件及花生粉(醬)5件;依品項擇定檢驗項目包括農藥殘留、動物用藥及動物性成分、重金屬(鉛、鎘)、食品添加物(防腐劑、殺菌劑、著色劑、漂白劑)及真菌毒素。檢驗結果顯示,3件蔬菜(青江菜2件、香菜1件)檢出農藥殘留,不符「農藥殘留容許量標準」;2件花生粉檢出黃麴毒素,不符「食品中污染物質及毒素衛生標準」第4條食品中之真菌毒素限量;1件豆腐類產品檢出防腐劑苯甲酸,不符「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臺北市衛生局公布114年火鍋料抽驗結果。(圖/臺北市衛生局提供)北市衛生局針對上述品質不符規定之產品,已令販售地點業者立即下架,不得販售,經追查違規產品來源屬外縣市,已移請所轄衛生局依權責辦理;來源屬臺北市業者,將依法處辦。衛生局說明,不符「農藥殘留容許量標準」規定者,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5條第1項,可依同法第44條第1項第2款規定處負責業者新臺幣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鍰;不符「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規定者,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8條第1項,可依同法第47條第1項第9款規定處負責業者新臺幣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不符「食品中污染物質及毒素衛生標準」者,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7條,經命限期改正屆期不改正,可依同法第48條第1項第8款規定處負責業者新臺幣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衛生局強調,於市面抽驗產品屬於終端的管理,惟有源頭管理才能落實食品安全,並呼籲農友應正確施用農藥才能有效減少蔬果殘留農藥的問題。民眾宜優先選購當季蔬果,於食用或烹調前先以流動清水沖洗根部或果蒂處,再以水浸泡10-20分鐘,接著使用流動的水源沖洗2至3遍,烹煮時將鍋蓋打開等方式以減少及降低農藥殘留。臺北市衛生局公布114年火鍋料抽驗結果。(圖/臺北市衛生局提供)
北市銷毀1.1萬公斤農藥超標蔬果! 辣椒、香菜均上榜
台北市市場處日前公布10月北市批發市場蔬果農藥殘留抽驗最新結果,抽驗1150件蔬果產品,其中1043件合格、107件不符規定,主要不合格品項為辣椒、芥藍菜、菜豆、芫荽、萵苣菜等,違規貨品均已完成攔截及報廢,銷毀重量計1萬1158公斤。不合格辣椒遭銷毀。(圖/翻攝自台北市市場處官網)台北市市場處新聞稿指出,台北市第一、二果菜批發市場由市府委託台北農產公司經營管理,為維護民眾食用生鮮蔬果的安全,每日會對進場拍賣的果菜進行農藥殘留抽驗,並於拍賣前完成並判定檢驗結果,若果菜抽驗不合格,台北農產公司隨即禁止該批貨交易,並暫停當日供應人其餘供應代號同品項蔬果拍賣,經取樣檢驗合格後始得拍賣,如檢驗不合格則報廢銷毀,同時依規停止其供應。台北市市場處表示,為防堵農藥超標農產品流入市面,市場處每年會補助台北農產公司購買相關檢驗耗材,預計可檢驗量能可達1萬3000件;另外,為有效運用檢驗量能,台北農產公司針對不合格品項進行加強抽驗,將抽驗結果資訊回饋農政單位,並函知違規供應單位改善,同時告知當地縣市政府、農政主管機關進行源頭用藥輔導,落實源頭管理,以有效維護大台北地區食品安全。從此次抽驗結果不合格名冊可以看到,違規最多的品項是辣椒,檢出了陶斯松(不得檢出)、派滅淨(過量)、待克利(過量)、益達胺(過量)、賜派芬(過量)、百克敏(過量)等藥劑。
小磨坊、味好美上榜! 調味料農藥超標遭邊境銷毀
食藥署今天(2)公布邊境檢驗不合格食品,兩款知名品牌調味料上榜,包括小磨坊黑胡椒粒、味好美羅勒葉,都檢出農藥不符規定,需在邊境退運或銷毀。食藥署針對這兩家業者持續在邊境採監視查驗,也就是100%逐批查驗合格才准輸入。4批「和海實業有限公司」自大陸進口砧板溶出試驗不合格,在邊境必須退運或銷毀。(圖/食藥署)食藥署每周公布邊境檢驗不符合食品資訊,本周共有23項,其中4批為「和海實業有限公司」自大陸進口砧板,溶出試驗結果高錳酸鉀消耗量為21到23 ppm,依據「食品器具容器包裝衛生標準」,塑膠類器具的高錳酸鉀消耗量合格標準為10 ppm以下,因此這4批產品共800個、585.3公斤,在邊境必須退運或銷毀,食藥署針對該業者在邊境調整為逐批查驗。另外,1批由「小磨坊國際貿易股份有限公司」自越南進口的黑胡椒粒,檢出殘留農藥三賽唑0.09 ppm。依據「農藥殘留容許量標準」,殺菌劑三賽唑為不得檢出,應低於檢測方法的定量極限0.05 ppm,因此這批越南的黑胡椒粒共2萬公斤,在邊境必須退運或銷毀。食藥署北區管理中心主任劉芳銘說明,這是小磨坊國際貿易股份有限公司近半年首度不合格,但由於其關係企業有違規紀錄,因此持續針對該業者持續採監視查驗,配合整體針對越南黑胡椒粒的監視查驗期限,至民國115年11月4日止。1批由「欣臨企業股份有限公司」自埃及進口羅勒葉,檢出殘留農藥待克利0.07 ppm,須在邊境退運或銷毀。(圖/食藥署)另外,1批由「欣臨企業股份有限公司」自埃及進口羅勒葉,檢出殘留農藥待克利0.07 ppm。依據「農藥殘留容許量標準」,待克利以0.05 ppm為法規容許值,因此該批產品共23.76公斤,必須在邊境退運或銷毀。劉芳銘說明,欣臨企業股份有限公司是近半年第一批不合格,但其關係企業有違規紀錄,因此針對香辛料產品採監視查驗,至115年4月26日止。至於整體埃及羅勒葉,近半年有4批不合格,邊境抽驗頻率調整為加強抽批(20%到50%)。
迷你足球協會涉詐領千萬補助款已繳回129萬 運動部:並無包庇或拖延
有關中華民國迷你足球協會溢領補助款一事,運動部今(25)日強調,迷你足協截至今日已繳回新台幣129萬9,520元,並非只有2萬元。溢領款項分10年攤還,是經過前教育部體育署邀集專家會議合議討論,參採法規及與會計、財務及律師相關專家學者意見,以「確保協會能實際償還全部欠款」為前提才同意分期還款,並非任意寬待。本案已進入司法調查程序,而本案有違法情事,運動部全民運動署將配合檢調提供資料與說明。運動部指出,有關迷你足協溢領補助款事,經審計處查核及原教育部體育署委由會計師查核結果,迷你足協須繳回總計1,567萬2,458元,說明如下:一、已繳回共計129萬9,520元:包括(一)113年8月繳回「2018基層迷你足球環台賽」活動補助款2萬320元,(二)因核銷資料不符規定應繳回之補助款101萬3,274元,(三) 原定今年底繳回的53萬1,853元,目前已繳回26萬5,926元。二、須再繳回共計1,437萬2,938元:包括(一)原定今年底繳回53萬1,853元的餘款26萬5,927元,(二)另外9案須繳回1,410萬7,011元,按比率分10年攤還。有關迷你足協提起分期付款協商請求,運動部說明,原教育部體育署於114年7月召開會議,參採法規及與會計、財務及律師相關專家學者合議討論,以能「追討全部欠款」為前提,才同意協會進行分期還款。運動部全民運動署於114年9月9日成立後,接續處理本案,函請迷你足協務必依據規劃期程繳回溢領款項,倘若該會一期不履行或逾期履行,則視為全部到期,將逕依行政執行法第11條相關規定移送行政執行署辦理行政執行,且迷你足協未繳清前,將依全國性體育團體經費補助辦法第9條規定,停止該會受理本辦法所定經費補助之申請。運動部表示,本案包含原教育部體育署及運動部全民運動署之承辦公務人員,皆本於職權執行公務,包括會計師查核以及查核結果配合移送檢調。會計師查核部分原定6個月完成,但因10年單據資料龐大,會計師花費將近10個月才完成查核、驗證以及行政簽核程序繳交最後查核報告,並無包庇或拖延等情事。 運動部強調,監察院針對迷你足協案的調查結果,主要認為體育署在監管作為的強度不足,為強化對民間團體補助案件監督管考效能,運動部將持續針對補助經費達一定規模之申請活動計畫進行查核,並針對支用單據未送審或其他重大性案件,委請會計師團隊進行實地查核,查核範圍包括補助計畫支用單據保存、收入揭露、自籌款支出等,並強化外部稽核機制,輔助機關擴大監督管理面向,以避免類此案件再次發生。
北市米其林餐廳疑爆食物中毒! 7組顧客發燒、上吐下瀉
北市1間位於大安區獲得米其林指南推薦的義式餐廳驚傳疑似食安事件,有顧客在社群平台貼文抱怨,她在9日用餐完後,隔天上吐下瀉、發燒、全身酸痛,「基本上不是在馬桶上,就是躺在床上」。貼文一出,有至少7組網友留言表示都有出現上吐下瀉、發燒情形,質疑食安出問題。北市衛生局表示,已派員前往餐廳稽查,並要求改善冰箱門邊不潔、冷藏食材未覆蓋等缺失,至於食品檢體須1至2周出爐,若違反《食安法》將處以6萬到2億元罰鍰疑似爆發食安問題的餐廳位於大安區瑞安街,曾數度榮獲米其林指南推薦,主打披薩以及正宗義大利家常菜如生火腿沙拉、排餐、義大利麵、義式甜點等料理,頗受民眾歡迎。不過,有網友近日在社群平台Threads發文指控,她表示9日在該餐廳與友人吃完慶生餐後,隔天友人先發病,接著換她上吐下瀉、發燒、全身酸痛,直到12日仍非常不舒服,基本上不是在馬桶上,就是躺在床上。她指出,本來以為是他們體弱,結果看了Google評論,發現不少顧客也有反映在9、10日到該餐廳用餐,回家後出現身體不適的狀況,但她懷疑目前相關抱怨評論已被隱藏。於是她在貼文詢問,「有人也是去吃完,有身體不適的狀況嗎?」沒想到貼文一出,有至少7位網友紛紛留言表示在9、10日用餐後都有出現上吐下瀉、發燒等食物中毒症狀。有網友指出,他們10日晚上去用餐,同桌的3人都上吐下瀉、發燒、頭昏、腹胃痛,並強調「這間已經吃了好多次從來沒有這樣過⋯」,網友還說,衛生局有來電,看起來是有要稽查了。該網友也批,目前看起來餐廳Google評論都被刪除了,昨天看起來有7至8則留言,呼籲在查明問題之前餐廳不要再營業了,避免更多人受害。衛生局表示,有接獲民眾陳情及醫院通報,於該餐廳用餐後,出現噁心、嘔吐、腹瀉、寒顫等症狀,已立即派員前往針對人員衛生、食材處理及環境衛生等進行查核,現場查獲冷藏冰箱門邊不潔、冷藏冰箱內食材未覆蓋等缺失及未提供員工體檢報告及教育訓練紀錄、病媒消毒紀錄等,已責令業者於19日前改正,屆期複查如仍不符規定,依違反《食安法》處6萬到2億元罰鍰。衛生局指出,現場採集食品檢體2件(生火腿)、手部檢體2件及沙拉及提拉米蘇夾子檢體各1件,檢驗結果約需1至2周出爐,後續將針對檢驗結果綜合研判,如符合「食品中毒病因物質及原因食品判明標準」判屬食品中毒,將依違反食安法處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鍰。
15萬顆芬普尼蛋流入市面「目前僅回收2萬顆」 食藥署揭原因
彰化縣文雅畜牧場被驗出雞蛋殘留芬普尼,總計15萬顆在市面上流竄。衛福部食藥署今天(12日)表示,回收方面由各縣市衛生單位執行,目前持續進行中,至今約回收2萬顆,因爲涉及生鮮,有些民眾可能已直接丟棄,提醒消費者若有買到I47牧場的蛋,可選擇不吃、丟棄或至購買處退貨回收。食藥署副署長蔡淑貞表示,問題蛋的回收由各地衛生局執行,目前仍持續進行。該批蛋品來源明確,為單一牧場生產的洗選蛋,具可追溯溯源碼及洗選日期,籃蛋亦附有QR碼,民眾可據此辨識來源。她提醒,若發現購得問題蛋,應立即停止食用並辦理退貨。蔡淑貞指出,回收數量尚在統計中,各地衛生單位與食藥署保持聯繫,目前估計已回收約2至3萬顆問題蛋,後續將全數銷毀。此外,部分蛋品雖仍可能流通,但產品資訊清楚,有些消費者已自行丟棄。食藥署也強調,文雅畜牧場不符規定的蛋品,一顆也不能出場,食藥署持續執行後市場蛋品監測,堅守食安優先,維護國人健康。另一方面,農業部為配合食藥署追查近期雞蛋殘留芬普尼的原因,已將案例場雞蛋溯源標籤全面回收停發,並請彰化縣動物防疫所將案例場移動管制,該場所有交付給食品業者之蛋品,須經逐批檢驗合格後才可出售。本案經彰化縣政府於10日至案例場採檢雞蛋9件、蛋雞羽毛1件、飲用水水質2件、飼料2件及周圍農田土壤1件,共計15件樣品送由中央畜產會檢驗,檢測結果其中一件雞蛋檢出芬普尼代謝物0.03ppm、蛋雞羽毛含芬普尼0.27ppm及其代謝物0.13ppm,其餘檢體則未檢出。農業部表示,本案飼主涉嫌違反動物用藥品管理法相關規定,除將由彰化縣政府加重裁罰外,全案已移送檢調釐清詳細污染原因。此外,彰化縣政府於昨(11)日再次至該場採集雞隻內臟(肝、腎)、肌肉、脂肪及蛋品樣品,農業部也將持續追蹤檢驗結果。農業部補充,該部自106年9月6日已公告禁止使用芬普尼水懸劑於經濟動物,違者可依動物用藥品管理法裁處新臺幣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如造成危害人體健康,則可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農業部指出,此事件為首例藉雞蛋溯源編碼追蹤到問題蛋品,未來將持續強化雞蛋噴印溯源管理,嚴格把關禽蛋食品安全。
文雅畜牧場再驗出芬普尼蛋!疑違法用藥殺寄生蟲 飼主將移送檢調
彰化縣文雅畜牧場被驗出雞蛋殘留芬普尼,農業部昨(11)日再驗出雞蛋、蛋雞羽毛樣品含有芬普尼及其代謝物不合格,該場飼主涉違反「動物用藥品管理法」,全案將移由檢調單位深入偵辦,以釐清污染來源與責任。對此,毒物科醫師推測,可能是雞農為了殺死雞隻羽毛及身上的寄生蟲,違法使用芬普尼。農業部為配合食藥署追查近期雞蛋殘留芬普尼的原因,已將案例場雞蛋溯源標籤全面回收停發,並請彰化縣動物防疫所將案例場移動管制,該場所有交付給食品業者之蛋品,須經逐批檢驗合格後才可出售。本案經彰化縣政府於10日至案例場採檢雞蛋9件、蛋雞羽毛1件、飲用水水質2件、飼料2件及周圍農田土壤1件,共計15件樣品送由中央畜產會檢驗,檢測結果其中一件雞蛋檢出芬普尼代謝物0.03ppm、蛋雞羽毛含芬普尼0.27ppm及其代謝物0.13ppm,其餘檢體則未檢出。農業部表示,本案飼主涉嫌違反動物用藥品管理法相關規定,除將由彰化縣政府加重裁罰外,全案已移送檢調釐清詳細污染原因。此外,彰化縣政府於昨(11)日再次至該場採集雞隻內臟(肝、腎)、肌肉、脂肪及蛋品樣品,農業部也將持續追蹤檢驗結果。彰化縣文雅畜牧場被驗出雞蛋殘留芬普尼。(圖/彰化縣政府動物防疫所提供)農業部補充,該部自106年9月6日已公告禁止使用芬普尼水懸劑於經濟動物,違者可依動物用藥品管理法裁處新臺幣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如造成危害人體健康,則可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農業部指出,此事件為首例藉雞蛋溯源編碼追蹤到問題蛋品,未來將持續強化雞蛋噴印溯源管理,嚴格把關禽蛋食品安全。食藥署也強調,文雅畜牧場不符規定的蛋品,一顆也不能出場,食藥署持續執行後市場蛋品監測,堅守食安優先,維護國人健康。台北榮總臨床毒物及職業醫學部主任楊振昌表示,農業部雖已開放替代用藥,但仍可能有雞農偷用芬普尼以殺除雞隻羽毛與體表寄生蟲,類似情況在2017年也曾發生。他指出,芬普尼主要來源為飼料、環境及違法用藥,若是飼料遭汙染,蛋雞全身芬普尼濃度應一致,不會僅羽毛偏高。楊振昌說,目前檢出的蛋品芬普尼含量為0.03ppm,必須長期每天食用6至7顆以上,才可能導致慢性中毒,然而在經歷黑心食品與非洲豬瘟事件後,政府仍應重建民眾對食品安全的信任。彰化縣文雅畜牧場被驗出雞蛋殘留芬普尼。(圖/彰化縣政府動物防疫所提供)
文雅畜牧場又驗出芬普尼雞蛋 農業部:重罰移送檢調
有關衛福部食品藥物管理署(下稱食藥署)執行「114年禽畜水產品藥物殘留監測計畫」,近日由彰化縣衛生局於市售雞蛋抽驗中發現檢出芬普尼殘留案,農業部今(12)日表示,文雅畜牧場(下稱案例場)於前(10)日全面移動管制並啟動逐批採檢程序,昨(11)日再驗出雞蛋、蛋雞羽毛樣品含有芬普尼及其代謝物不合格,該場飼主涉違反「動物用藥品管理法」,農業部已建議彰化縣政府依該法加重裁罰,全案將移由檢調單位深入偵辦,以釐清污染來源與責任。 農業部強調,為配合食藥署追查近期雞蛋殘留芬普尼的原因,已將案例場雞蛋溯源標籤全面回收停發,並請彰化縣動物防疫所將案例場移動管制,該場所有交付給食品業者之蛋品,須經逐批檢驗合格後才可出售。本案經彰化縣政府於10日至案例場採檢雞蛋9件、蛋雞羽毛1件、飲用水水質2件、飼料2件及周圍農田土壤1件,共計15件樣品送由中央畜產會檢驗,檢測結果其中一件雞蛋檢出芬普尼代謝物0.03ppm、蛋雞羽毛含芬普尼0.27ppm及其代謝物0.13ppm,其餘檢體則未檢出。本案飼主涉嫌違反動物用藥品管理法相關規定,除將由彰化縣政府加重裁罰外,全案已移送檢調釐清詳細污染原因。此外,農業部指出,彰化縣政府於昨(11)日再次至該場採集雞隻內臟(肝、腎)、肌肉、脂肪及蛋品樣品,農業部也將持續追蹤檢驗結果。農業部補充,自106年9月6日已公告禁止使用芬普尼水懸劑於經濟動物,違者可依動物用藥品管理法裁處新臺幣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如造成危害人體健康,則可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農業部強調,此事件為首例藉雞蛋溯源編碼追蹤到問題蛋品,未來將持續強化雞蛋噴印溯源管理,嚴格把關禽蛋食品安全。食藥署也強調,文雅畜牧場不符規定的蛋品,一顆也不能出場,食藥署持續執行後市場蛋品監測,堅守食安優先,維護國人健康。
龜甲萬也出包?平行輸入減鹽醬油防腐劑超標4倍 台灣總代理澄清不涉事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食藥署)今(4)日公布最新邊境查驗結果,一批由日本龜甲萬公司製造、規格為「KIKKOMAN減鹽醬油450ml」的產品,因檢出防腐劑「雙十二烷基硫酸銨明」含量超標4倍,被列為不合格品項,須在邊境退運或銷毀。對此,台灣總代理統萬股份有限公司強調,該商品屬平行輸入,並非由其公司正式進口販售。食藥署指出,該批產品由「忠信國際開發事業有限公司」報驗,經檢驗發現防腐劑含量達0.04g/kg,明顯超出台灣《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中以十二烷基硫酸鹽計算的法定限量0.01g/kg,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8條第1項規定,總重162公斤,須依法辦理退運或銷毀。該批醬油雖為日本合法販售商品,配方與成分符合當地規範,惟因法規標準與台灣不同,防腐劑含量仍屬違規。劉芳銘表示,忠信公司今年8月19日也曾輸入一批黑胡椒,被查出含有不得添加的「蘇丹色素」,因此食藥署已對其進口的「香辛料」與「調味醬」類產品列入高風險項目,實施100%監視查驗。此次醬油即是在此機制下查獲違規,未來相關產品將持續加強查驗。對於此次事件,台灣龜甲萬總代理統萬股份有限公司也發表聲明澄清。聲明指出,在台灣市面上由統萬銷售的全系列龜甲萬產品皆由台南新市工廠生產,完全不含防腐劑,標籤採全中文標示,並符合台灣相關法規。統萬說明,此次遭退運的「KIKKOMAN減鹽醬油」雖為日本合法商品,但非經由正式授權貿易商進口至台灣,產品中所含之「雙十二烷基硫酸銨明」雖在日、台皆可合法使用,但因用量規範差異,在台超出上限。該批產品超標部分為0.04g/kg,超出台灣標準0.01g/kg,因此不符規定。統萬強調,不論是本地製造或正式進口之龜甲萬商品,公司一貫堅守品質與食安標準,未來將持續依法遵循規範,同時提供清楚透明的資訊,保障消費者權益,維護市場信賴。另據食藥署公布,除了日本醬油外,金倫有限公司輸入的兩批越南碳酸飲料也因添加不符標準的磷酸,分別檢出含量0.34g/kg與0.36g/kg,因產品非屬准用範圍,將全數退運或銷毀。食藥署並決定針對該業者產品調整為20%至50%的加強抽批。統萬股份有限公司發表聲明強調,台灣販售的龜甲萬系列商品皆由台南新市廠製造,不含防腐劑。(圖/業者提供)
吃到飽餐廳稽查專案結果出爐 漢來海港、饗麻饗辣飲品出包挨罰
不少人喜歡到吃到飽餐廳大啖美食,食藥署今(3)公布全台145家吃到飽餐經稽查成果,多家業者的飲料、冰品都出包!包括「漢來海港」台北天母SOGO店的蘋果醋、日式煎茶,以及「饗麻饗辣PLUS」LaLaport南港店的紅玉紅茶,都檢出腸桿菌科不符規定,各遭裁處4萬及3萬元。因應民眾對吃到飽餐飲型態的消費需求,為加強餐飲衛生管理及保障食品安全,食藥署聯合各地方政府衛生局執行「114年吃到飽餐廳稽查專案」,總計稽查145家吃到飽餐廳,並抽驗229件成品及相關食材,整體抽驗合格率為96.5%。食藥署說明,抽驗現場供應飲品、冰品、沙拉等即食食品檢驗衛生標準、生鮮牛豬肉原料檢驗乙型受體素、米麵濕製品檢驗邦克列酸等,其中8件飲料、冰品未符合「食品中微生物衛生標準」,皆檢出腸桿菌科不符規定。食藥署南區管理中心主任魏任廷說明,腸桿菌科普遍存在於水、土壤以及腸道中,主要被用來作為監測食品衛生指標之一,如超過標準,即表示在製作過程當中的衛生狀況、食材、器具及包裝、保存過程可能遭受汙染,或工作人員的個人衛生狀況不佳所造成。違規業者及品項包括:「饗麻饗辣PLUS」LALAPORT南港店的紅玉紅茶台茶十八號,「漢來海港」台北天母SOGO店的蘋果醋、日式煎茶,「野村燒肉」桃園店的茉香綠茶,「好好吃肉韓式烤肉吃到飽」台中一中店的無糖綠茶,屏東縣「明洞燒肉館」的冰塊,花蓮縣「赤物餐飲」的日式煎茶,以及桃園市「胖肚肚燒肉」的日式煎茶。另外,本次查獲2家業者技術士持證比不符規定,分別是台中市鮮友火鍋中清店和太平店,各遭裁處3萬元。食藥署說明,具公司、商業或工廠登記的餐飲業者,應依規定聘用一定比例的技術士證照人員,未符合者將違反《食安法第》12條規定,可依第47條處3萬元至300萬元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