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審判決
」 二審 被害人 有期徒刑 判決 上訴
吳龍滿狠殺鄰居夫妻二審仍判死 家屬慟:能跟孩子交代了
高雄市苓雅區2023年間發生一起震驚社會的命案,63歲男子吳龍滿因懷疑樓上住戶長期發出噪音,竟在其2名孩子面前,持刀砍死樓上夫婦。一審高雄地院一致決,宣判死刑;案經上訴二審,高雄高分院14日宣判駁回上訴,維持原審死刑。而受害家屬事後發文感嘆,「提心吊膽了好幾天,終於能跟孩子們交代了!」回顧案件,63歲吳男懷疑樓上羅姓夫妻製造噪音,2023年9月間涉持刀當著羅姓夫妻稚子的面,先後殺害35歲羅男妻子及36歲羅男。孩子目睹全部過程,嚇得衝到樓下管理室求救。近日案經上訴二審,吳男維持原審死刑刑度。羅男妹妹14日在Threads發文表示,二審判決出爐前,媽媽提心吊膽好幾天,前一晚更是睡不好,「她跟我說終於能跟孩子們交代了,原本一直很擔心萬一改判,會讓孩子們不能接受」,並坦言台灣的法律常常讓人無所適從,判死刑太難、執行更難,因此一直抱持著「沒有期待沒有傷害」。如今看到二審仍維持死刑,家屬大大地鬆了一口氣,至少現在只剩三審這一關。她表示,事發過去2年多,兇手用著他們的納稅金吃好睡好,還可以無恥要求稚子出席,讓她無奈「這條正義之路真的好遙遠」。羅男妹妹指出,家屬求的就是一個公道,「殺人償命」甚至賠不了兩條命,「不管事隔多久,只要想著嫂子離開當下是看著孩子們走的,而危險還在旁邊,不知道她有多心急,卻無能為力,我就心如刀割。」至於2名幼子的身心狀況,羅男妹妹也透露,孩子們光是被心理醫師詢問出席相關問題,就已經壓力過大,因此醫師有出示更明確的整份報告,法官也同意他們不需出席,「對於他們不用出席,家屬都非常開心。」
運將害7貓喪命!鐵鎚砸頭、利刃刺腹 二審逆轉輕判7月定讞
新北市67歲的計程車司機謝水森過去私設養殖場,為節省花費於2025年2月將6隻貓咪凌虐致死。新北地院認為謝並未真心悔悟,犯罪動機毫無可憐之處,判處3年6月,併科罰金35萬元。高院今日(1月14日)二審判決出爐,判其7月併科罰金20萬元,全案定讞。回顧整起事件,謝水森於住處私設貓咪繁殖場營利,為節省花費,在2025年2月27日凌晨於家中先用鐵鎚將5隻貓咪砸至重傷以後,又用利器將1隻貓咪刺傷。隨後帶上含前述6隻傷重貓咪等共7隻貓咪出門丟棄,6隻貓咪全傷重而死,未受傷的那隻則被經過的車輛輾壓致死。謝水森偵查中表示,因為自己年紀大,不堪負荷所以才會將貓咪棄養,因為身體不好無法照顧那麼多隻貓咪,且因為開計程車收入不穩定,怕自己死後貓咪無人照顧,所以才會將貓咪放在人行道,後續又翻供稱自己想不開、睡不著,新北地院認其無真心悔悟,判其3年6月,併科罰金35萬元。案經上訴以後,全案於二審出現驚人反轉,高等法院改判謝水森7月有期徒刑,併科罰金20萬元,全案定讞。
籲政院提《校園安全專法》草案 劉書彬:法制化分流高風險生保校安
民眾黨立委劉書彬今(13)日表示,國民教育學生安全是第一順位,但「割頸案」等治安事件讓校園是風聲鶴唳,或許可參考德國、日本早已實施「學校威脅評估」、「危機管理團隊與演練」、及「外部警政支援網絡」等方式,藉此釜底抽薪改善校園安全危機。民眾黨立委劉書彬(圖)認為《校園安全專法》草案納入高風險學生分流教育是刻不容緩。(圖/CTWANT攝影組)2023年12月在新北市一所市立完全中學發生的國三生校園割頸案,儘管已事過2年仍餘波盪漾,案件現在在司法攻防上訴三審階段,關心的民眾仍不時隨著更新消息心情起伏。據了解,儘管2025年底台灣高等法院對此案二審判決中,已審酌於一審兇嫌郭姓少年判9年、教唆嫌疑人林姓少女判8年似有過輕,因此合議庭考量醫療機構的再犯風險評估報告,撤銷原判決並加重刑度,目前郭姓少年被依殺人罪改判有期徒刑 12年、林姓少女則被依教唆殺人改判有期徒刑 11年。臺灣高檢署針對「割頸案」二名被告上訴了三審,最高法院(圖)料將以法律審再檢視程序問題。(示意圖/方萬民攝)儘管高檢署考慮量刑仍似有過輕而在元月上訴三審,而三審主要就程序問題「法律審」一般並不開庭,但家屬對前頭審理期間疑似合議庭有承審法官因著修復式司法要被告「孝順家屬」等言論非常不滿,喊出應處以30年以上有期徒刑重刑,這些料將在三審程序中再次被檢視。身為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召委的劉書彬對此批評,從監察院就行政層面介入的調查顯示,加害學生早在轉學前就已是保護管束與「曝險少年」,轉學後也持續出現缺課、涉入幫派等搞事行為,甚至「攜刀」上學嚇壞了同學,這些都是早已可預見的校園安全風險,但制度卻沒辦法讓這些訊息整合,學校也沒被授權或擁有適當工具去「接住」高風險學生。劉書彬坦言,儘管司法有其邏輯與脈絡,但不少人確實認為目前量刑與社會期待之間有落差,另外愈來愈多未成年者犯罪受保護而減輕其刑甚至免於問責的消息傳出,這也容易成為不肖成年人據此招募未成年人成為不法「魁儡」的誘因,問題甚大不能再拖延。劉書彬進一步呼籲,行政院應立即提出《校園安全專法》草案,建立風險分級制度,讓「高風險學生過渡教育與分流」機制法制化,完成司法、教育、社福資料的合法即時銜接,讓教育現場不能再單打獨鬥,學校老師們也不能再成為第一線孤軍。她舉例,若要有系統、有制度的校園風險防線,不妨參照德國、日本早已實施的「學校威脅評估計畫」,確實由教育部國教署攜手各縣市教育局處研擬大致方向後,再由各縣市教育局處輔導下轄學校跨處室填寫量表,另外也能像地震演練一樣,定期舉行校園安全「危機管理演練」,同步導入「外部警政支援網絡」通報鍊,不能讓制度徒留具文,學生安全淪為真空漏洞。※CTWANT提醒您,未經有罪判決確定者,皆應推定為無罪。
新北割喉案主嫌加重判刑12年!不只家屬無法接受 高檢署也不買單
新北市某國中2023年12月發生殺人案。郭姓少年因為要幫林姓乾妹出氣,竟然直接拿刀刺殺同校的楊姓學生。案經上訴以後,台灣高等法院12月23日判決出爐,郭、林兩人皆加重刑期,分別改判12年、11年。對此,高檢署認為法官量刑太輕,刑度不足以達成矯治效果,提出上訴。回顧本案,2023年12月25日,郭姓乾哥為了幫林姓乾妹出氣,竟然直接拿刀刺殺楊姓國中生,一審判決依照殺人罪判郭男9年、林女8年。二審判決於2025年12月23日出爐,兩人皆加重刑期,分別改判12年、11年。當時,死者家屬庭畢受訪,認為判太輕,並表示殺人犯犯後不知悔改的態度讓他們都難以接受。死者父親說,希望兇手可以有再久一點的教化時間,12年意味著兇手只需關4年就可以假釋了,這樣出來不到18歲,還可以繼續殺人,並質疑法律到底是要保障誰。死者母親則對修復式司法表示反感,直言「我們孩子命都沒有了,你現在跟我們談修復式司法,怎麼修復啊?」。
馬英九三中案二審無罪有爭議? 知情人士:高院判決避重就輕、令人遺憾
高等法院今天(12月31日)維持一審台北地院見解,判決前總統、國民黨主席馬英九、時任中投董事長張哲琛和時任總經理汪海清所涉三中案無罪。知情人士指出,臺北地檢署起訴三中案符合社會公平與正當性,當初北檢已把相關事證、起訴書等內容刊登網路,歡迎國人上網詳閱公評,本案不僅係不當處分國民黨黨產問題,更對國家社會資源與財產公平正義的重大戕害,可惜高院判決均避重就輕或略而未論,令人遺憾。知情人士指出,三中案有五大理由不該判決無罪:一、 三中案「不法暴利進入特定人的私囊」「不法利得總價新臺幣(下同)72億元,其中中影部分共計24億元,已依起訴書所載金額繳還國庫」,臺北地檢署起訴三中案涉犯非常規交易等罪,符合社會公平與正當性。中投董事長張哲琛在「三中案」一、二審都無罪。(圖/報系資料照)1.三中案造成中投、光華公司相關損害高達新臺幣72億9,174萬9,716元,其中很多暴利都進入特定人的口袋,經過臺北地檢署起訴以後,這些不法利得及物品已陸續返還國庫,目前總價值高達近24億元。2.臺北地檢署檢察官於107年7月9日起訴三中案後,黨產會經依起訴書認定之事實,於110年9月17日與中影公司達成和解,讓中華民國國庫向中影公司取回9億5千萬元入庫,並追回「梅花」、「八百壯士」、「飲食男女」、「人間四月天」等330部屬於國人共同記憶,並耳熟能詳之電影、戲劇作品版權返還國庫(依中影公司於94年8月間委託展碁管理顧問有限公司勘估結果,上開影片總值高達14億675萬1,000元),兩者總價將近24億元,對國家實質利益及無形文化資產的價值無法估計。臺北地檢署檢察官起訴該案,符合社會公平與正當性無庸置疑,相信國人自有公評!中投總經理汪海清涉及「三中案」但一、二審判無罪。(圖/報系資料照)二、「時間雖然會讓國人淡忘事實的真相」,上訴二審審理期間長達4年,然107年7月9日臺北地檢署起訴三中案事證詳盡,將陸續把相關事證、起訴書、一、二審補充理由書、論告書及上訴書等數千頁以上的內容依法刊登網路,在公開透明的陽光下,歡迎國人上網詳閱公評。三中案所涉犯罪金額龐大,所造成之總損害高達72億餘元,惟臺北地檢署於偵辦期間屢屢遭受不實資訊干擾偵查,為此更前後發佈近20篇新聞稿予以澄清,該案起訴時,臺北地檢署除以全文762頁、51萬餘字之起訴書詳述全案犯罪事實,並檢附全案卷宗3百餘宗、扣得之文件資料246宗及錄音光碟數百片等事證外,更將該案相關新聞稿、新聞簡報及起訴書節本等集結出書,並陸續將相關事證、起訴書、一、二審補充理由書、論告書及上訴書等數千頁以上的內容依法刊登網路(https://www.tps.moj.gov.tw/16314/958559/1358722/Lpsimplelist),歡迎國人上網瀏覽並自為公評。 三、三中案犯罪事實嚴重損害國家社會公平正義,不僅係不當處分國民黨黨產之問題,更係對國家社會資源與財產公平正義的重大戕害。1. 中投公司、光華公司於案發時分別為資本額高達349億及132億元之公開發行公司,吸取投資大眾之資金,負有依法經營之社會責任,該二公司之資產並非國民黨所私有。2. 中投公司、光華公司亦向金融機構申請借款、發行商業本票,及以發行公司債等方式,向金融機構及社會投資大眾籌集資金使用,迄三中案交易前之94年6月30日,該等債務未清償餘額,分別高達120億2,200萬元、68億7,100萬元,至94年12月31日,則仍各有96億6,192萬元、67億1,900萬元之債務尚未清償。3. 因此,該二公司之財務狀況及財產處分事項除與公司及股東國民黨之利益相關外,尚涉及公司員工、債權人及一般投資大眾之權益,且中投公司、光華公司之資本額、債務均龐大,其財務狀況之良窳及資產處分之事項均足以影響證券市場之穩定及社會金融秩序。「三中案」僅蔡正元判有罪。(圖/報系資料照)四、 被告馬前總統等處分三中案時並無急迫性,其等非常規交易之行為確使特定人獲取不法暴利,並使中投等公司蒙受72億元之重大損害。二審判決理由謂,當時國民黨處分三中案,係為符合廣電法規定,然臺北地檢署於107年10月31日新聞稿已詳盡說明,依廣電法之規定,國民黨及黨營事業當時並無退出媒體經營之急迫性,如政府公股亦係於廣電法所定期限後,始退出台視、華視之經營,而被告馬前總統於94年12月28日國民黨第17屆中常會第16次會議,亦明確表示,「儘管法律上並沒有明文規定,…所以我們沒退出也沒關係。」相關事證均已詳載於臺北地檢署起訴書。五、 臺灣高等法院110年度金上重訴字第61號判決駁回被告馬英九等無罪上訴之其餘理由,在107年臺北地檢署之起訴書及蒞庭相關補充理由書均已論述詳實,並附有相關事證,一一指駁,事證明確。惜該二審判決均避重就輕或略而未論,令人遺憾。
割頸案被害者父崩潰痛哭惹網淚! 捐款專戶「還沒達標」倒數6天截止
新北市某國中2023年12月25日發生震驚社會的殺人案,郭姓少年因為要幫林姓「乾妹」出氣,竟然直接拿刀刺殺同校的楊姓學生。案經上訴以後,郭、林兩人加重刑期,分別改判12年、11年。死者家屬淚控殺人犯不知悔改,「我真的沒有辦法接受」,並吶喊「《少事法》是什麼惡法」。讓許多網友看了相當心疼,紛紛想伸出援手。事實上,新北市社會局在案件發生之初,即設立捐款專案,希望募集500萬元幫助楊家,目前進度僅72%尚未達標,截止期限倒數6天。成績不錯的楊生,為了照顧身障姊姊,放棄明星國中選擇與姊姊同校,未料竟發生悲劇。楊生父親日前聽到二審判決以後,悲痛走出庭外,並怒喊「他們進去法庭都還是大搖大擺的走進來耶」,強調是法官要他們道歉,他們才向被害人家屬道歉,至今看起來仍無半點悔意。父親淚訴:「你們說這樣子我怎麼可以接受」、「我真的沒有辦法接受」,並稱「《少事法》都在保護這些人,我的資料全部給一個殺人犯知道,受害者都沒有被保護到」。受訪影片曝光後,讓許多網友看了相當不捨,紛紛盼望能夠幫忙到楊家人。事實上,新北市社會局早自2024年1月16日就推出「楊生校園重大事件家庭照護」專案募款,截止今(25)日上午為止,距截止日12月31日只剩6天,離目標500萬元還差141萬3600元,達成率72%。若民眾想要捐款,可至新北市政府「新北市好日子愛心大平台」官網,進入「我要做愛心」頁面,可使用匯款或是信用卡方式捐款,最低捐款金額100元,必須於匯款單備註欄註記:「指定 楊生校園重大事件家庭照護專案」;若需聯絡可洽(02)2960-3456分機2670。(圖/新北市好日子愛心大平台)
黃子佼案未落幕!高檢署認「不宜緩刑4年」 今再提上訴
藝人黃子佼違反《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一審被判8月,案經上訴以後,台灣高等法院於11月25日改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等罪改判黃子佼1年6月、緩刑4年,服務180小時義務勞務以及參加3場次的法治教育,可上訴。台灣高檢署則於今(12月24日)向最高法院提起上訴。台灣高檢署對黃子佼案於今日提起上訴,主要理由為對於兒童及少年身心健全發展之侵害甚鉅,不宜宣告緩刑僅以與被害人達成和解及賠償完畢,即予以緩刑,有判決不適用法則或適用不當之違法。回顧案情,黃子佼2023年被爆「#MeToo」風波,遭查自2014年起註冊成為「創意私房」會員,並非法持有2259部未成年性影像,一審遭判8月徒刑併科罰金10萬元。上訴後,黃子佼力拼輕判以及緩刑,多次在媒體鏡頭前道歉外,更積極向被害人談和解。11月24日,黃子佼透過律師發布聲明,表示目前已在法院協助下,向全數的被害人完成和解,並指出「我已認知每一張兒童少年性影像都是血淋淋的故事,會造成孩子一輩子創傷。若沒有人下載,就不會有人供給。我深切悔悟當年做錯的事,向所有被害者再次道歉。」二審判決於11月25日出爐,台灣高等法院宣判撤銷原審,依照《個人資料保護法》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個人資料保護法等罪改判黃子佼1年6月、緩刑4年,服務180小時義務勞務以及參加3場次的法治教育,可上訴。
為乾妹出頭犯割喉案!高院二審判決出爐 法官怒加重刑期
新北市某國中發生慘忍割喉案,兇嫌二審被加重刑期!2023年12月間,郭姓少年因為要幫林姓乾妹出氣,竟然直接拿刀刺殺同校國中生。新北地院認定2人犯下殺人罪,一審判決郭9年、林8年。案經上訴後,台灣高等法院今日判決出爐,郭、林兩人皆加重刑期,分別改判12年、11年。回顧整起事件,郭姓少年以及林姓少女在2023年12月25日中午,在新北市某國中對楊姓學生割頸等,最終導致其死亡。新北地院一審判決郭、林9年、8年。郭、林2人提起上訴以後,全案進入二審階段。台灣高等法院認為,綜合考量少年被告2人所涉非行之行為情狀、其等行為人情狀,以及基於促進其等健全自我成長與重返社會所應考量之相關事由,並斟酌檢察官、被害人法定代理人、少年被告2人及辯護人對於科刑所表示之意見,基於少年刑事司法以少年之健全發展可能為核心之制度目的,分別量處郭12年、林11年有期徒刑,可上訴。
又轟檢察官「編故事」!柯文哲庭畢受訪 被問高虹安反應曝
台北地院今(12月16日)審理京華城案,本案目前進入言詞辯論階段,檢方今日論告完時任台北市長柯文哲、台北市議員應曉薇、時任北市都發局總副工程司吳順民以後,由柯文哲以及辯護律師展開答辯,由於案件龐雜,今日答辯部份只講述到一個段落,其餘部份將於明日繼續。柯文哲離開北院前接受媒體訪問,被問到關於上午高虹安的判決結果,柯文哲僅冷笑一聲作回應。柯文哲表示「檢察官花了2天的時間在講一個看似完整的故事,他們就是利用搜索扣押我的手機、電腦、USB,從裡面找資料,然後跟京華城做串聯變一個故事,法庭上是講證據、講事實、講真相,如果你有證據你就拿出來就好了,何必花兩天的時間去講一個故事,講完又不能證明什麼,好就這樣」講完後便轉身離開。有媒體見柯文哲離開,便上前再問有關今日上午高虹安二審判決出爐的看法,但柯文哲聽到以後,僅冷笑一聲回應,隨後便頭也不回的走上車。身後的小草見狀更也隨即大聲為柯文哲加油打氣,高喊「阿北辛苦了!」。
誤把中藥「生烏粉」當黑胡椒包餃子致命!陸推拿店中毒案二審維持原判
中國大陸新疆烏魯木齊市中級人民法院近日公布二審民事判決書,內容顯示,1起因誤用劇毒「生烏」粉末造成的烏頭鹼(Aconitine,生物鹼毒素)中毒事件在經過審理後,法院最終維持原判。據《星島日報》報導,事件源於2023年12月21日,1名推拿店足療按摩技師賀男在調製餃子餡時,將本應妥善存放的中藥材「生烏」粉末誤認為黑胡椒加入餡料中。當天,推拿店老闆鄧男與師傅陳男抵達推拿館後,與賀男共同食用這批餃子,3人隨後陸續出現烏頭鹼中毒症狀,其中鄧男最終因搶救無效而身亡。隨後鄧男家屬向法院提起訴訟,向賀男與陳男求償餘80萬元人民幣(約合新台幣355萬元)。一審由新市區人民法院審理後認定,鄧男作為推拿店經營者,且具備醫學背景,未將具毒性的「生烏」與一般調味料分開存放,增加誤食風險。此外,在察覺中毒後,鄧男也未立即採取專業救治措施,反而在中毒期間繼續為顧客進行按摩,使毒性更快擴散,延誤救治時機。因此,法院認定鄧男對自己的死亡後果負有重大過錯,需承擔70%責任。判決書同時指出,賀男將「生烏」粉末誤當黑胡椒加入餃子餡,操作失誤與中毒結果具有直接因果關係,需承擔20%責任;而陳男作為醫師,在察覺烏頭鹼中毒後未建議立即就醫,對損害後果擴大亦有過錯,需承擔10%責任。一審最終判令賀男與陳男共計賠償鄧男家屬36萬餘元。案經上訴後,烏魯木齊市中級人民法院於11月28日公布二審判決,駁回陳男的上訴,維持原審判決結果。
吳子嘉控陳時中「靠疫苗賺1億美金」判賠200萬! 最高法院發回更審
美麗島電子報董事長吳子嘉因2022年在政論節目中指前行政院長蘇貞昌、前衛福部長陳時中靠疫苗賺錢,遭到陳時中提告。台灣高等法院二審判決吳子嘉需要賠償200萬元,吳子嘉不服提上訴,最高法院今日(11月20日)判決廢棄發回高院更審。吳子嘉於2022年8至9月間,於網路節目「董事長開講」直播中,在討論到政府採購BNT疫苗時,提到「陳時中到蘇貞昌這一批人他們貪污賺一億美金」、「本國的行政院長已經批示了,已經把訂金匯了5000萬美金出去」等語,引發陳時中與蘇貞昌不滿,兩人雙雙提告。陳時中認為吳子嘉虛構情節,侵害其名譽,提出民事訴訟求償1000萬元,台北地院一審判吳子嘉應賠償300萬元,高院二審則判決吳子嘉應賠償200萬,而最高法院則於今日指出,二審部份並未說明吳子嘉是故意還是過失侵權,這攸關精神撫慰金計算,廢棄原判決發回高院更審。而蘇貞昌對吳子嘉提告民事求償1000萬部份,台北地院於去年11月判決吳子嘉應賠償90萬元,此案目前上訴至二審審理中。另外,刑事部份蘇貞昌與陳時中也提告吳子嘉妨害名譽,台北地院於今年9月24日依2件加重誹謗罪,將吳子嘉分別判處6月、4月徒刑,合併應執行8月徒刑,得易科罰金24萬元,可上訴。
Melody談「粿王」偷吃風波 旁觀者不評論「祝福找到自在方式」
藝人粿粿與丈夫范姜彥豐近日爆出離婚協調破局,范姜彥豐更公開指控粿粿婚內出軌邱勝翊(王子),事件持續延燒。今(17日)Melody出席服裝品牌活動,被問及此事,她以離婚過來人的身分給出中肯回應:「只有當事人最清楚,旁觀者不評論,祝福大家找到健康、舒服、自在的方式,身心靈非常重要。」Melody出席服裝品牌活動。(圖/侯世駿攝)Melody在2006年時嫁給富商吳育奇,2023年兩人離婚,Melody離婚後先是被前夫告因簽不平等離婚協議,因此離婚無效,她勝訴後未料爆出案外案,向林姓友人借款美金70萬(約2328萬台幣)未還被提告,去年一審判免還,最近二審判決出爐,Melody還是贏了,當時Melody經紀人回應:「兩個官司我們都勝訴,謝謝關心!」此外,Melody曾與沈玉琳主持的《11點熱吵店》,被問是否有關心因病休養中的前主持搭檔沈玉琳?Melody說:「我之前有講過不打擾就是最好的關心,沒事就是好事,祝福他希望他好好地靜養。」
20年連鎖健身房6分店「無預警停業」 會員傻眼:亞歷山大翻版?
來自新加坡的連鎖健身瑜珈房「TRUE YOGA FITNESS 全真瑜珈健身」進軍台灣20年,但業者最近公告,因內部營運與人力問題,雙北及桃園地區的6間分店將暫停營業,其他則調整為部分時段營業。消息曝光後引發網友熱議,其中有許多會員感到錯愕,擔憂會費血本無歸。全真瑜珈健身本月23日在臉書粉絲專頁等平台發布的聲明提到,因內部營運事宜與調整人力安排尚在協調中,將於近日暫停或調整部分時段營業。其中,停業的6間分店包含雙北地區的古亭館、天母館、敦南館、中和館、汐止館,及桃園地區的桃園館,此外台北的小巨蛋館、南港館、內湖館,及其他縣市的中壢館、台中館、嘉義館和台中瑜伽舞蹈館則調整營業時段。業者也說,公司在這段期間會加緊處理相關事宜,盡快恢復正常服務,並承諾會在最短時間內提供完整的後續說明與補償方案,「造成您的不便,我們深感抱歉,也誠摯感謝您的理解與支持。」(圖/翻攝自臉書/TRUE YOGA FITNESS全真瑜珈健身)不過許多會員對這個消息無法接受,直言「後續說明是要退費嗎?什麼時候可以盡快告知?真的很誇張」、「不公告退費,直接暫停營業,配套措施也沒有,單一會館會員是想直接不處理嗎」、「近日指的是一天?還是更長」、「突擊式地突然公告暫停營業,讓會員們措手不及,來不及應對,這點非常惡劣」。此外,也有網友擔憂,全真瑜珈健身可能淪為「亞歷山大翻版」。事實上,健身房「亞力山大健康休閒俱樂部」2007年底無預警倒閉前,會員人數高達上萬人,但業者隱瞞公司財務虧損,並持續祭出優惠方案吸引更多顧客,也導致後來近萬人集體向公司提告與求償,直到2023年高等法院二審判決出爐,亞力山大健身俱樂部集團旗下的亞歷山大、亞爵、君生活須賠償共計2.3億元。
突大喊「人劍合一」砍死母、父重傷 雲林男二審判決出爐
雲林縣虎尾鎮去年7月發生一起殺母案,25歲林姓兒子凌晨2點多突然從寢室跳起大喊「人劍合一」衝出房門砍殺母親及父親,林母心肺被刺傷大量失血死亡,父親受傷逃生。儘管事後家人提出大量親友聲明書及和解書,但一審仍判刑12年,也未給予保外就醫。案經上訴後,台南高分院6日也判決駁回,可上訴。林男去年大學畢業後與父母同住,2024年7月12日凌晨2點多突然從寢室跳起,大喊「人劍合一」後衝出房門,持水果刀 到父母的臥室,砍殺他認為「被不明東西附身」的母親,導致林母的心臟、肺臟被刺穿,大量失血併血胸死亡。林嫌繼續拿水果刀追砍父親,林父的頭部、左肩、左耳、右手都有撕裂傷,兩根肋骨骨折,水果刀裂成兩半,林嫌又拿菜刀追擊,幸好林父逃離。一審指出,林男求學時期就有失眠症狀,發生逆倫血案之前會不由自主比畫「太子舞」、有傳遞神靈話語的妄想現象,第一時間並未尋求醫療協助,而是以收驚方式處理;案發當天身心狀況已經無法正常工作,深夜仍無法控制自己,精神鑑定報告診斷為「嚴重躁症發作」。一審還說,林男過去沒有前科,家庭支持功能良好,案發後其父親奔走獲得84位相關親友出具聲明書,17位被害家屬出去和解書,希望法院考量被告的各種正面特質給予自新的機會。合議庭考量,林男的生活狀況良好、品性優良、智識程度正常、與父母關係緊密,但原生家庭對於宗教信仰過於依賴,面對身心症狀都是訴諸宗教處理,不尋求常規醫療協助是造成這一件人間悲劇的主因。宗教雖是心靈的慰藉和依靠,但絕非所有問題的解答,此案被告的家庭系統健全,和家人之間也互相扶持,原本可以避免走到這一步,依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處刑10年,對直系血親尊親屬殺人未遂處刑6年,合併應執行12年。至於家屬期待讓林男保外就醫,一審也強調,精神鑑定報告書明確記載,建議矯正期間繼續接受治療,養成長期服藥習慣即可。有期徒刑12年不短,服刑期間可以繼續獲得監所內醫療資源協助,實際上已有接受長期治療的機會,因此沒有施以監護或是其他保安處分的必要。
高虹安誣告罪判6月 網友:論文抄別人沒事、抄自己要關
台灣高等法院昨(31)日就高虹安遭指控誣告罪一案宣判,合議庭認定誣告罪行明確,惟無一審認定的重大程度而從10月改判6月徒刑,不得易科罰金。對此,學界、醫界、政界、法界接連表態批判,法院無視學校的學倫判定,逕自認定高虹安「自我抄襲」並以此認定其有罪,已超越法官應有的專業;更有網友指出,前民進黨新竹市長抄別人的論文刑責,高虹安抄自己的論文卻要關,剛挺過首波大罷免且拿下全國「不同意票」最高票,短短5天內就迎來司法噩耗,根本是「罷免不成功,就把妳關進去」。高虹安過去競選新竹市長期間,遭化名「翁達瑞」的親綠評論者陳時奮指控「被指導教授除名」、「博士論文涉抄襲」,因而對陳提出誹謗告訴。雖當時高虹安攻讀博士學位期間的指導教授李傑出面反駁「除名」說,且美國辛辛那提大學亦證實高虹安並未涉抄襲,但陳時奮仍獲不起訴處分,甚至反提自訴高虹安誣告罪,繼台北地方法院去年8月一審有罪判刑10月後,高院昨日二審仍維持有罪判刑,僅因高虹安減縮告訴範圍而認「整體惡行未達一審認定重大程度」,改判6月徒刑。高虹安陣營指出,《刑法》第169條所定誣告罪,其要件係基於「扭曲捏造、無中生有的事實」而故意提起訴訟陷害他人,高虹安認為陳時奮既有言論損其名譽而提出訴訟,且一、二審判決大幅度聚焦高虹安博士論文是否為抄襲,引起各界再度對我國司法公正性產生質疑。國立清華大學特聘教授周卓煇對法院以「自我抄襲」作為誣告罪成立依據提出嚴厲批判,周卓煇指出,許多博士論文皆建構於先前期刊論文之上,內容重疊為常態,「若將自我引用視為抄襲,那麼國內外將會有許多人要喪失博士學位」。周卓煇直言,對於「抄襲」的認定,實已超越法官應有的專業範疇。經常針砭時事的醫師沈政男指出,該判決恐「流於亂判」的理由:台灣司法欠缺科學化管理。沈政男說,法官審案不可能任何案件類型都有生活經驗,「因此通識非常重要」,但台灣法學四年大學制,其通識訓練極度匱乏。沈政男以論文抄襲為例,我國法官及律師「很少需要寫國際期刊論文」,因此有博士學位的法官更是稀少。沈政男抨擊,「高虹安案不會在法院得到正義,因為法官根本不懂。」前立法委員賴香伶在個人臉書直指本案核心爭議:誣告的構成要件是「明知不實仍告訴」,而高虹安提告內容係根據陳時奮的公開攻擊性言論,「何來明知虛偽?」賴香伶對此批評法院本質上跳過「是否有名譽權侵害」轉審理「論文抄襲」。賴香伶警示,此次判決形同「開創一個可怕的先例」:任何人一旦因提告妨害名譽敗訴就可能反被定罪,這才是真正的侵害言論自由、個人名譽權與司法界線。法律工作者林正平則以司法實務的觀點提出3點關鍵質疑:辛辛那提大學認證未抄襲,法院卻反向定罪,意即「原授學校判斷完全被忽視,法院選擇自創一套標準」,根本上是對「專業審查機制」的背離;受命法官過往立場鮮明,合議庭法官組成中,不僅判高虹安誣告案有罪,同時曾駁回柯文哲提出抗告聲請,令人質疑「司法體系已預設立場」;法院選擇性採信陳時奮的話作為學者證詞,卻忽略辛辛那提大學證明文件,實則「使司法淪為意識形態的競技場,而非事實與證據的審判所。」在判決消息公布後,社群軟體Threads上出現大量聲援高虹安及批判法院判決的貼文,當中不乏理工科背景或曾有撰寫學位論文經驗者諷刺「看到法院判決之後害我不知道怎麼教學術倫理了」、「到底是世界的學校都錯了,還是真的世界追不上台灣?」更有人指出,林智堅被立委王鴻薇揭露論文抄襲,反告王鴻薇加重誹謗,結果台大與中華大學學倫會認定林抄襲、取消學位,但法院卻因為「林智堅不知道自己抄襲」,判決誣告不成立,讓他懷疑自己是不是穿越到別的世界了。網友一面倒炸鍋抨擊我國司法公正性、力挺高虹安。(圖/翻攝自Threads)
閃婚後發現妻子有精神疾病想退婚 未料40萬聘金已被媒人拿走8成
因年近70歲的老母親急於抱孫,40歲男子古月(化名)透過8位媒人安排相親,並於2024年間與38歲女子司意(化名)見面,隔天就登記結婚。婚後僅6天,古月發現司意持有二級精神殘疾證,服藥量遠超媒人原本說的「每天只吃一顆便宜的藥」,決定提告要求撤銷婚姻並返還聘金。沒想到過程中發現,當時支付人民幣10萬元(折合新台幣約40萬元)的聘金,其中8萬元被媒人瓜分,司意實際收到的金額僅有2萬元。根據《廣州日報》報導,古月指控媒人未告知女方患病真相,僅模糊表示「她每天要吃藥」或「沒什麼缺陷」,並強調司意未曾結過婚、個性乖巧能幹。但實情是司意患病已逾8年,每日需服用五種藥物共十餘顆,經常陷入十數小時的昏睡狀態,精神狀況不穩。古月稱媒人與女方家庭皆對此避重就輕,導致他在未充分了解對方病情下草率結婚。另一方面,司意則主張兩人婚姻是雙方自願,並經雙親見證。她坦承自己服藥情況,但也指出古月本身有智力障礙。她表示婚後婆婆為了趕快抱孫,強迫她停藥懷孕,因拒絕配合而被嫌棄,婚後第9天即被趕回娘家。媒人辯稱曾向古月母親透露司意需吃藥,當時古月母親還回應「這沒什麼問題」。案件最初在廣東河源市連平縣人民法院進行審理,法院一審認為女方患病事實已有基本告知,不構成惡意隱瞞,駁回男方撤銷婚姻及退還聘金的訴求。但男方後續提起上訴,河源市中級人民法院於二審判決中指出,雖然女方有透露患病,但並未證明其告知行為是全面、準確、具體,因此構成未履行婚前如實告知義務。法院支持撤銷婚姻,並裁定女方退還古月1萬元,媒人兵仁退還3萬元、洪葉退還1萬元,其餘款項因涉及其他未列入訴訟的介紹人,需另行處理。一審與二審的訴訟費用共計600元,由古月自行承擔。律師鄭振煒表示,《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明定重大疾病應於婚前如實告知,否則對方可請求撤銷婚姻。不過法院審理此類案件時,重點在於是否存在故意隱瞞的惡意行為。若對方已知情並仍自願結婚,或病情已治癒,則無法據此請求撤銷。此類案件勝訴率不高,主因在於證據不足或時效超過。鄭振煒建議,婚前應要求對方提供體檢報告,透過親友旁敲側擊了解身體狀況,若婚後發現異常,則應立即就醫並保存診斷證明與溝通紀錄作為證據。
酒駕男躲臨檢落水亡!妻怪警「見死不救」索賠8百萬 法院打臉了
大陸廣東省梅州市一名周姓男子參加公司聚餐時喝了酒,酒後騎車返家途中,遇到梅州市公安局梅縣區分局交通警察大隊攔查。為逃避酒駕責任,周男棄車跳下距離路面6米高的江邊綠道,隨後翻越欄杆溺水身亡。周男妻子陳女認為,丈夫落水時,交警見死不救,要求警方賠償超過人民幣200萬元(約新台幣821萬元)。《極目新聞》報導,55歲的周男去年4月3日參加公司聚餐後,騎著摩托車返家;當天晚間9時左右,他騎車經過梅州市梅縣區程江鎮程江大橋附近的河堤路段,遇到正在臨檢的梅州市公安局梅縣區分局交通警察大隊,因他在聚餐時喝了酒,為了逃避酒駕責任,隨即棄車逃跑。見執勤交警在後方追捕,周男從河堤路段跳到下方的沿河花叢中,接著翻越欄杆跳入程江,不幸溺斃。家屬認為,警方當時未及時施救,造成周男死亡,要求公安局賠償200萬餘元。警方則表示,當天執法行為一切合法,在發現周男跳入程江河道沿河草叢後,一直採取合法措施進行查找和搜救,過程中不存在疏失。法院認為,周男為逃避酒駕處罰,調頭棄車後翻越欄杆跳下河堤綠道,之後跳入程江河道致溺亡。員警見狀立即呼喊讓其上岸,第一時間撥打110、120及救援隊、搜救隊電話,並通知救護車到場,搜救行動至次日淩晨3點左右,可見警方已盡到及時救助義務,因此對於死者家屬主張及要求,依法不予支持。案經上訴,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作出的《行政裁定書》認為,周男為逃避交警執勤點的檢查,跳河導致溺水死亡。事發後,交警大隊已於第一時間組織相關單位及部門對周男展開搜救工作,不存在見死不救的情形,一、二審判決結果並無不當。據此,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裁定駁回陳女的再審申請。◎喝酒勿開車!飲酒過量,有害健康,未滿18歲請勿飲酒。
廣州男罹精神分裂弒母…爆發「千萬遺產之爭」 外公外婆提告父子結果曝
中國廣州一名患有精神分裂症的男子,持木棍將母親打死,因犯故意殺人罪被判處有期徒刑7年。外公和外婆將他及其父親起訴到法院,要求分割價值上千萬的遺產,結果也出爐了。現年25歲的林男在2017年8月被診斷出患有精神分裂症,持續在治療,2021年11月26日因不滿母親要帶他到醫院,竟持木棍連續揮打母親頭部和面部,導致母親死亡,直到同月30日才報警。法院審理,林男患精神分裂症,具有限定刑事責任能力,但案發後主動報警並如時陳述,是自首,依法可減輕處罰,一審判期徒刑7年。林男的外公、外婆將他及其父親起訴到法院,訴請分配遺產,包括房產、車輛、車位、傢具、投資收益等,一審查封、扣押或凍結共1600萬的財產。由於林男故意殺害母親,因此喪失繼承權,而外公和外婆及林男父親有權繼承遺產,3人各繼承遺產3分之1份額。由於財產中有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部分,應先將夫妻共同財產的2分之1分出為林男父親所有,另外一半是被繼承人的遺產。案涉5處房產、2處車位位於廣州市天河區、南沙區、越秀區及中山市、吳川市,房產和車位總建築面積分別約733平方公尺、約26.1平方公尺。法院認為,案涉不動產價值巨大,雙方均稱不具有補償對應價值的支付能力,因此該分割方案暫不具有可行性,3人可另尋求救濟。法院一審判決,案涉5處房產和2處車位,繼承後,外公、外婆各取得6分之1產權份額,林男父親取得6分之4產權份額;一輛越野車及案涉傢具由林男父親繼承取得所有權;某公司私募證券投資基金的份額150萬份、3個銀行帳戶的8000多元人民幣餘額及利息由外公外婆繼承取得各6分之1份額,由林男父親取得6分之4份額;林男父親向外公外婆各支付28.7萬餘元人民幣補償款,向林男支付3.5萬餘元人民幣補償款。雙方不符判決均提起上訴,法院今年5月30日做出二審判決,除將林男父親向外公外婆支付的補償款各28.7萬餘元人民幣改為各19.8萬餘元人民幣外,其餘維持一審判決,並駁回雙方的其他訴訟請求。
陶晶瑩4字回應黃子佼、孟耿如離婚 鬆口恩師張小燕近況
黃子佼、孟耿如上周三(21日)由時報周刊CTWANT獨家報出離婚消息,結束5年婚姻。今陶晶瑩出席活動被問黃、孟兩人離婚,她低調回應:「無從置喙。」至於黃子佼恩師張小燕近況?陶晶瑩:「最近沒看她。」透露前幾日和魏如萱、林依晨相約吃烤肉有約張小燕,但對方因為在忙沒有出席聚會。2023年黃子佼爆發「#MeToo」風波,另更被查出持有部分未成年人遭創意私房其他成員所拍攝的性影像。案經上訴二審後,受害者人數擴大至37人,其中18名被害人已和解達成,後續還有7至10名也已表達和解意願,黃子佼於二審雖不斷表達認錯態度陸續和解,看似有助於其二審判決結果,但對於自身婚姻及家庭卻依然無解。黃、孟離婚後,陶晶瑩說看到許多網友評論直指黃子佼犯了很嚴重的事情,「我不知道她(孟耿如)知不知道這些細節,但是我們全部都不知道,沈默的大眾很多,台灣人是相當善良,(言論)不會是一面倒」。陶晶瑩直言:「台灣是個很快樂又擁擠的小島,彼此距離很近,時常關心他人,我覺得可以關心、支持,但不要涉入。」《時報周刊CTWANT》提醒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少年少觀所內遭逼「喝尿、吞蟑螂、牙刷性侵」 主犯上訴二審竟還減刑
桃園少觀所2020年爆出集體霸凌事件,17歲少年被同舍4名成年室友凌虐,強迫他食用混有洗碗精與尿液的剩飯及生吞蟑螂,更遭受牙刷性侵,手段殘忍,24歲詹姓男子一審被判有期徒刑8年4月,全案上訴二審,高等法院21日改判他有期徒刑8年,全案仍可上訴。根據判決書,受害少年因首次觸法,在2020年5月被關進桃園少年觀護所(現已改名矯正署敦品中學),他被不當安排與4名成年犯共處一室,其中包含一名殺人罪被告。而少年入舍沒多久就遭集體霸凌,詹男和陳男等人將剩飯摻入洗碗精、洗面乳、牙膏及尿液等物,脅迫少年吃下,甚至強迫少年在10秒內喝完一瓶裝在寶特瓶的尿液和生吃蟑螂,少年在不得已下只能照做。此外,詹男等人還強迫被害少年將沙其瑪揉成棒狀插入自己肛門,隨後更以相互性侵為要脅,逼迫同房林姓少年持牙刷性侵被害人,全案直到少年在會客時告知母親此事才曝光,少年母親則憤而提告詹男一審被依「二人以上共同對被害人施以凌虐而強制性交罪」判處有期徒刑8年4月,全案上訴高等法院,二審判決21日出爐,改判他8年,全案仍可上訴。其餘三名共犯分別獲判7年8月、3年6月和2年4月,目前均在二審審理中。監察院也對針對此案進行專案調查,指出當時未滿17歲的被害少年為初次觸法且身形瘦弱、性格內向,卻與4名年滿19歲法院借提寄押的矯正學校學生(其中1人為年滿22歲觸犯殺人罪的成少犯)關押在同一舍房,亦違反國際人權公約之成少分界原則,凸顯少年矯正機構管理制度的嚴重缺失,要求司法院、法務部,以及桃園少觀所等單位,必須檢討改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