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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齡者買高額保單該注意什麼?從七旬夫妻貸款投保爭議 看三個法律關鍵
近日媒體報導,台中一對七旬夫妻指控銀行理專以節稅、投資收益及資金週轉為由,建議其以房屋貸款方式購買高額美元壽險;該案涉及房屋貸款約新臺幣6,000萬元、首年保費約新臺幣800萬元。消費者主張原以為購買的是投資型保單,或認為六年後可領回本金;銀行則回應,查無高獲利誘導投保或勸誘貸款購買保險情事,相關爭議程序亦未認定有消費者所述招攬瑕疵。本文無意評論個案真偽,而是從金融消費者保護法與保險法制角度,討論高齡者購買高額保單時真正應注意的法律問題:有資產是否代表商品適合?有簽名是否代表真正理解?有錄音錄影是否就沒有爭議?事後想解約,是否一定能全額退費?115年4月金管會修正保險業招攬及核保理賠辦法第6條、第7條,針對高齡投保、借款買保險及解舊約買新約案件,調整關懷措施與作業流程。其重點並非放鬆高齡保護,而是從單純以「65歲」作為判斷標準,轉向更精細的「脆弱性評估」、「商品適合度」及「投保權益保障措施」。一、有資產,不代表保單一定適合高額保單爭議中,金融機構常會強調客戶與銀行往來多年、具備相當資產,甚至能以不動產取得大額貸款。然而,法律上「有資產」不等於「商品適合」。依金融消費者保護法第7條,金融服務業與金融消費者訂約,應本於公平合理、平等互惠及誠信原則,並盡善良管理人注意義務。同法第9條則要求金融服務業於締約前充分瞭解金融消費者資料,以確保商品或服務之適合度。另金融服務業確保金融商品或服務適合金融消費者辦法第2條、第3條,也要求金融服務業依商品特性建立差異化事前審查機制,並由適當單位審核簽約程序及客戶資訊完整性。因此,能取得高額貸款,只能說明客戶可能具有擔保品或信用條件,不能直接推論其適合以貸款購買長年期、高額、外幣或具解約損失風險的保單。資產規模、貸款能力、保費負擔能力、現金流及保險需求,必須分開判斷。保險業招攬及核保理賠辦法第7條亦要求保險業建立核保制度,包括財務核保、生調體檢標準及保險需求與適合度評估。大額保單至少應確認:保費是否壓縮退休生活費、醫療費及長照預備金;資金來源是否為閒置資金、貸款或保單借款;保單目的究竟是保障、退休現金流、資產配置或財富傳承;保費支出與保險需求是否相當;高齡者是否理解提前解約、減額繳清、匯率及利率變動風險。換言之,以閒置資金基於明確保障或傳承需求投保,與業務員積極建議高齡者貸款繳保費,在法律評價上並不相同。前者可能是合理保險規劃,後者則可能涉及適合度不足或不當招攬。二、有簽名,不代表真正理解高齡保單爭議常見情形是:金融機構認為要保書、風險揭露書及商品說明文件均已簽署,投保程序應無問題;消費者卻主張自己雖簽名,實際上並未理解保單內容。金融消費者保護法第10條規定,金融服務業於訂約前,應充分說明金融商品、服務及契約重要內容,並充分揭露風險。重點不是文件是否交付、客戶是否簽名,而是金融機構是否以客戶可理解的方式說明商品本質、權利義務及主要風險。高齡消費者最常見三種誤解:第一,把「保額」誤認為「可領回金額」。壽險保額通常是保險事故發生時的給付金額,不等於要保人隨時可領回的金額,也不等於解約金。第二,把「宣告利率」誤認為「保證報酬」。利率變動型保單的宣告利率不是定存利率,也不等於保證投資報酬。消費者應看保單利益演算表中保證與非保證部分,以及各年度解約金與保單價值準備金。第三,把「保單借款」誤認為「免費拿回自己的錢」。保單借款本質上仍是借款,會產生利息,並可能影響保單價值、身故給付,甚至造成停效。保險業招攬及核保理賠辦法第6條明定,保險招攬不得以誇大不實、引人錯誤或其他不當方式為之,亦不得勸誘客戶解除或終止契約,或以貸款、保險單借款繳交保險費。115年修正亦明確要求,保險公司業務員不得支領因不當勸誘客戶向保險公司申辦貸款所生報酬。因此,若保險規劃結合貸款、保單借款或保費融資,消費者不能只看保單收益或保障金額,更應評估借款成本、還款壓力、利率變動及流動性風險。若業務員以「像定存」、「保證獲利」、「六年後一定領回本金」或「貸款利息可由保單收益cover」等話術簡化商品內容,即使文件形式齊備,仍可能構成說明義務違反或不當招攬。三、有錄音錄影,不代表必然沒有爭議現行法制並非禁止高齡者購買高額保單,而是要求保險公司在招攬、核保、覆審及紀錄留存上採取更嚴格程序。依保險業招攬及核保理賠辦法第6條,保險業銷售有解約金之保險商品予65歲以上客戶時,原則上應經客戶同意,將銷售過程錄音或錄影,或以電子設備留存作業軌跡,並由適當單位或主管人員覆審確認交易適當性。修正後,保險公司如能依客戶認知或心智功能、健康狀況、教育程度等客觀事實,建立脆弱性或欠缺辨識不利投保權益能力之評估標準及保護措施,並報金管會備查,即可能不再一律適用高齡錄音錄影或承保前電訪。這代表未來爭議重點,不只是「有沒有錄音錄影」,而是保險公司如何判斷客戶是否具脆弱性、評估標準是否合理、替代保護措施是否足以保障投保權益。流程簡化不代表責任減輕。即使未來部分高資產客戶或保費融資案件可適用較簡化流程,保險公司仍須證明客戶具備相應金融商品知識、交易經驗、風險承擔能力,並已完成適合度與資金來源檢核。因此,有錄音錄影,不代表必然沒有爭議;沒有錄音錄影,也不當然代表招攬違法。真正關鍵在於:紀錄是否足以還原消費者當時是否理解商品性質、保費來源、解約金、外幣風險、貸款或保單借款成本,並基於自由意思投保。四、為什麼不一定能撤單全額退費金融消費者若事後想取回資金,法律上須區分四種情況:一,契約撤銷權。個人二年期以上人身保險契約,通常提供要保人自收到保單翌日起算一定期間內(保險單送達的翌日起算10日內)行使契約撤銷權;若已逾期間,不能單純以後悔為由要求撤單全額退費。二,單純解約。契約有效成立時,消費者可依保單條款解約,但通常只能領回當年度解約金,不一定等於已繳保費。保單不應被說成解約即歸零,但也不能被包裝成「定存」或「保本投資」。三,契約撤銷或無效。若投保時有詐欺、重大錯誤、欠缺行為能力或意思能力等情形,可能主張民法上撤銷或無效,但須提出具體證據,例如醫療紀錄、認知評估、招攬錄音、LINE對話、商品文件及資金流向。四,金融消費損害賠償。若金融機構違反適合度義務、說明義務、風險揭露或招攬規範,導致消費者受損,得依法請求賠償。但仍須證明違規行為、損害及因果關係。換言之,現在需要資金或現在不想繳了,不必然等於金融機構違法;但若業務員曾承諾保證獲利、保證領回本金、明知現金流不足仍勸誘貸款投保,或未說明解約金、匯率風險與保單借款成本,法律評價就會不同。五、投保前,金融消費者與家屬應問什麼?高齡金融消費者購買高額、外幣、長年期或具解約金風險的保單前,至少應確認:一、商品性質:這是壽險、年金險、投資型保單,還是利率變動型保單?二、保費與期間:每年繳多少?總共繳幾年?未來現金流是否足以支應?三、資金來源:保費來自閒置資金、貸款、保單借款、解舊約,還是保費融資?四、解約金:第一年至第六年各年度解約可領回多少?是保證金額還是預估數字?五、保證與非保證:哪些是保證給付?哪些只是宣告利率、試算或非保證利益?六、外幣與借款風險:匯率、利率、保單借款、保費融資成本及最壞情境是否已充分理解?七、程序與紀錄:是否有錄音錄影、電訪、替代保障措施或高資產客戶簡化流程?若簡化,理由為何?八、證據保存:商品說明書、保單利益演算表、要保文件、LINE對話、匯款紀錄、貸款文件及電訪通知均應留存。最後,提醒金融消費者高齡保單爭議不能只用老人被騙或有錢人反悔二分法判斷。高齡者仍享有財產自主權,也可能有合理的保障、退休、稅務與傳承需求;但金融機構也不能只以文件齊全、簽名完成或錄音錄影作為免責理由。金管會最新法令反映未來高齡保險監理的核心變化:不再只看年齡,也不只看制式流程,而是要求保險公司真正落實瞭解客戶、商品適合度、脆弱性評估、資金來源檢核及投保權益保障措施。高齡者可以投保,但必須真正理解;金融機構可以銷售,但必須證明適合;業務員可以提供規劃,但不能用投資、節稅、貸款週轉或保費融資話術模糊保險本質。保險的本質是風險管理,不應成為高齡者晚年最大的風險來源。
旅遊不便險新制4月上路 每人限投2張、定額理賠設上限
旅遊不便險新制將於4月上路,每人每次旅遊最多僅能投保2張。金管會表示,產險公會預計4月1日完成「旅遊不便保險通報平台」建置,未來針對「定額給付型」旅遊不便險將設投保與理賠限制,以避免超額理賠,落實損害填補原則。保險局副局長蔡火炎指出,新制上路後,同一家產險公司僅能投保1張旅遊不便險,全體產險業合計最多2張。此外,針對班機延誤、行李延誤及行李損失等定額理賠項目,產險公會建議理賠上限為新台幣6000元。在理賠方式上,定額給付將採「累計給付」機制,例如航班延誤4小時可理賠6000元,若延誤達8小時則再加碼,但單張保單最高給付金額以1萬2千元為限。金管會強調,相關規範有助於防堵重複投保及過度理賠情形,確保保險制度健全運作。另外,今年農曆春節假期長達9天,許多民眾把握連假安排旅遊行程。金管會提醒民眾在規劃國內外旅遊時,除安排旅遊行程及蒐集旅遊資訊外,可依自身需求事先規劃旅遊期間之保險,以因應旅遊期間相關風險,為自己與家人的旅遊行程多準備一份保障。民眾規劃旅遊保險時,除可選擇最基本的「旅行平安保險」,保障旅遊期間內,因遭受意外傷害事故(指非由疾病引起之外來突發事故),使身體受傷而致失能或死亡之風險外,也可搭配「傷害醫療費用附加條款」,保障意外傷害事故而受傷就醫之醫療費用支出風險;如有出國旅遊,可加保「海外突發疾病醫療健康保險附約」,保障海外旅行期間因突發疾病住院、門診或急診接受治療之醫療費用風險,惟各家商品內容不同,部分公司的商品承保範圍包含法定傳染病,對於因新型A型流感或其他經衛生福利部所公告的法定傳染病所致之醫療費用,可獲得保障。金管會指出,民眾亦可投保旅行不便保險,保障因旅程取消、班機延誤、旅程更改、行李延誤、行李損失及旅行文件損失等突發狀況相關風險;其中「班機延誤」保險係就定期航機班機延誤期間需額外支出之膳食、住宿及往返機場與住宿地點間之交通費用予以理賠,與「旅程更改」保險係就保單條款約定之特定事故(例如機場罷工、天災等)致被保險人必須更改預定旅程所增加之交通或住宿費用予以理賠,兩者之承保範圍不同,民眾可視需求評估投保旅遊相關保險,讓旅遊更安心。金管會提到,現行投保方式多元便利,民眾除透過實體通路投保外,也可隨時利用網路或APP投保,保險業亦有在機場設置服務櫃檯提供投保服務,民眾可多加利用。另外,因各家保險公司提供旅遊保險商品項目組合各有特色,部分已知、可預期狀況或自身因素,可能列為除外責任或不保事項,例如班機延誤保險即不包含被保險人因本身事由而未搭乘預定班機之情形;提醒民眾在投保前應詳加閱讀保單條款內容,瞭解保障內容、範圍、除外責任及理賠條件等,以確保符合自身需求並避免理賠爭議,讓旅遊保障更為周延。
醫界自爆3/羊膜粉救半月軟骨「常遭拒賠」 膠原蛋白玻尿酸敷料也是
CTWANT日前報導醫界推薦可促進骨骼療癒「羊膜異體移植(粉劑生長因子)」自費醫材,涉及「必要性醫療」而頻遭保險公司拒賠,記者進一步調查,根據統計,此類羊膜粉、玻尿酸等浮出檯面爭議案不僅達數百件,還有膠原蛋白敷料、膠原蛋白基質、膠原粉、可吸收性止血粉、水性創傷敷料、癒合敷料、凝合劑等也是一大宗。根據金融消費評議中心的資料顯示,在交通、職災、跌倒等意外事件常出現的外傷、骨折等,以及運動風氣興盛帶來的膝蓋等運動傷害,以CTWANT報導案例來看,有些保戶接受醫生建議而使用「羊膜異體移植(粉劑生長因子)」,卻因涉及「必要性醫療」而頻遭拒賠之例,認為保險公司不需理賠羊膜粉費用、顧立關關節內注射案件,在整體實支實付險1550件中佔比達235件,該自費醫材費用達數萬元到十多萬元不等。而在治療切除內外痔、皮膚腫瘤,且在睡眠呼吸中止症、鼻中膈彎曲及雙側肥厚性鼻炎、腺樣體肥大、軟顎纖維化、打鼾、慢性扁桃腺炎、扁桃腺術後出血、鼻中膈造型手術、肥厚性鼻炎等治療中,因使用「膠原蛋白敷料、膠原蛋白基質、膠原粉、可吸收性止血粉、水性創傷敷料、癒合敷料、凝合劑」等無法獲保險公司理賠累計也約200多件。「有些自費醫材,公司理賠確實不像過往這麼快,會審慎評估」「常提醒保戶受傷、發生意外事故時,除了趕緊就醫,第一時間也最好記得通知服務的保險業務員,協助瞭解治療過程中,醫生建議的自費醫材項目,是不是真的能獲得實支實付險的理賠。」一名大型壽險公司資深保險從業人員告訴CTWANT記者。記者調查,有保戶因右膝內壁皺褶症候群住院治療,並接受膝關節鏡檢輔關節軟骨刮修手術,保險公司雖就住院理賠超過20.6萬元,但另有156,700元自費醫材費用則認為依保單條款無須理賠。CTWANT調查,保戶在接受治療膝蓋受傷、退化等所使用的「羊膜異體移植(粉劑生長因子)」,為保險公司實支實付險「拒賠」的一大項目,圖為半月軟骨示意圖。(圖/報系資料照)而這156,700元則是保戶在醫院用於右膝關節二次注射的羊膜絨毛膜異體移植物的費用,分別是84,000元及112,500元,目前醫界多認為羊膜異體移植物含有生長因子,理論上可促進軟組織癒合,調控發炎反應、減少疤痕組織生成,但也有醫界人士認為實際作用於人體之狀況,尚待臨床試驗證實,目前並無臨床試驗證實系爭材料有益於內壁皺褶症候群之治療,因此認為使用並非醫療常規,無醫療必要性。此外,還有保戶發生意外送醫急診,診斷出現右側眼眶緣撕裂傷約1.5公分,右側膝部撕裂傷約5公分,後又因下樓梯踩空受傷摔及右肩撞擊受傷疼痛,右膝挫傷、右肩挫傷到診所就診,接受「顧立關關節內注射、羊膜異體移植」等治療,但該醫材費用未獲保險公司理賠。根據金融消費評議中心顧問醫療的描述,認同保險公司無須理賠的判斷,主是是經查臨床學文獻,「顧立關關節內注射」之適應症「用於保守性非藥物治療無效及一般鎮痛劑治療無效之退化性膝關節炎疼痛,作用為增進關節營養、潤滑、吸震等,降低退化性關節炎的症狀」,並非屬外傷治療常規用藥。「羊膜異體移植」主要原理在於羊膜組織中含有豐富的生長因子和幹細胞,可以刺激受損組織的修復,以改善人體的自我修復能力和治癒過程,可應用在關節及其他疼痛問題的治療上,如關節炎或受傷退化的組織;適合對象為長期慢性疼痛、不適合開刀、血液狀況不良及已試過保守治療的案例上。醫界人士表示,顧立關(Synolis VA)是一種用於治療退化性膝關節炎的關節內注射玻尿酸產品,結合玻尿酸與山梨醇,能增加關節液潤滑、保護軟骨,適用於保守治療無效的膝骨關節炎患者,通常由醫師進行關節腔內注射;健保可給付傳統玻尿酸,而較新的長效型玻尿酸單次注射費用約自費數千元至數萬元不等,建議根據醫師評估選擇。
是它惹禍1/保戶聽醫生花近4萬半月板軟骨癒合粉劑 薰衣草實支實付拒賠
CTWANT接到一名保戶投訴,她因跌倒膝蓋開刀休養十多天,向三家產壽險公司申請手術中使用的促進半月板軟骨癒合的羊膜生長因子近4萬元,其中二家全額理賠,宏泰人壽則拒賠,而這一張正是薰衣草健康醫療險,即是四年前先調漲保費的保單。46歲保戶林小姐告訴記者說,她在今年7月於家中跌倒,當時未覺得膝蓋痛,後來行走開始感到疼痛時還以為是退化,直到親友提醒去醫院檢查才知右膝半月板軟骨外傷性破裂,因此在8月前往雙和醫院進行縫補手術。「醫生說我還年輕,建議再使用粉劑的羊膜異體移植物,以利傷口恢復,並於開刀後六周至三個月內盡可能不過度使用右膝。」林小姐說,由於她的工作多在外勤,考量她的意外、健康險有三張保單,可以幫助她儘早痊癒、請假無法工作等保健經濟生活開銷等,因此即接受建議使用這項自費醫材38900元。林小姐在2019年生育小孩之前,陸續投保了新安東京產物保險的個人傷害保險、全球人壽的醫療費用健康保險附約,與宏泰人壽薰衣草醫療健康保險附約;皆屬「實支實付險」,保額各約6萬元,年繳保費各約2288元、4000元、4041元。林小姐她在家休養同時,即連繫這三家產壽險公司,檢附開刀住院等醫療單據與診斷證明書,向保險公司申請實支實付健康險理賠,「新安東京、全球的理賠金額很快地入帳,可是宏泰人壽回覆我說,『公司內部研議無法理賠,可給予1萬元慰問金』。」林小姐認為應依保單理賠,因此決定向金融消費評議中心申訴。CTWANT記者根據保戶描述宏泰人壽向金融消費評議中心提出「無法理賠」的理由,「依據保單條款第二條的第十一項手術的定義,係指符合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最新公布之全民健康保險醫療費用支付標準第二部第二章第七節(下稱健保支付標準227)所列舉的手術」。目前醫療界在施作膝蓋「半月板軟骨破裂縫補手術」中,建議民眾可自費醫材像是粉劑的羊膜異體移植物,幫助傷口癒合。圖為半月軟骨構造說明。(示意圖/報系資料照)宏泰人壽以保單條款說明,全民健康保險規定其保險對象應自行負擔及不屬全民健康保險給付範圍之手術費及手術相關醫療費用核付「手術費用保險金」,但以不超過附表所列其投保計畫之「每次手術費用保險金限額」為限。宏泰人壽還引用最高法院判決書內容,稱說「保險為最大善意及最大誠意之射倖契約,保險契約之當事人皆應本諸善意與誠信之原則締結保險契約,始避免肇致道德危險」,又說,「……對於保險契約所生權利糾葛,應立於整個危險共同團體之利益觀點,不能僅從契約當事人之角度思考,若過於寬認保險事故之發生,將使保險金給付過於浮濫,最終將致侵害整個危險共同團體之成員,有違保險制度之本旨」。宏泰人壽告訴保戶,關於醫院及其醫師所要求之醫療行為的意義,解釋上自不應僅以實際治療之醫師認定所採的醫療手段或藥物「有必要性」即屬符合保單條款約定,而應認以具有相同專業醫師於相同情形通常會診斷具有採此醫療手段或藥物的必要性者,以符合保險為最大善意及最大誠信契約的本旨。因此,宏泰人壽認為「如依一般醫療常規,該醫療手段或藥物非以治療為目的,或無使用的必要性,宏泰亦不負給付該項醫療手段或藥物的醫療保險金責任」;進一步對「術中接受羊膜生長因子促進軟骨癒合」稱說「可知羊膜屬於術後回復之改善,並非與該次手術治療有直接關聯,不符醫療常規的必要性」。「且非健保支付標準227的手術項目」宏泰人壽認為難認定符合保單條款「手術」的定義,還說「若認定符合保單條款給付,將使保險金給付過於浮濫,而請金融消費評議中心駁回保戶評議申請」。對此,宏泰人壽回覆CTWANT,表示保戶自費使用之粉劑羊膜異體移植物,非屬健保支付標準227之手術項目,不符合該附約保單條款約定之「手術」定義。依保戶就診資料記載,羊膜注射屬於術後回復之改善,並非與案關手術治療有直接關聯,倘該醫療手段或藥物非以治療為目的或無使用之必要性,即不符醫療常規之必要性;還提出四件類似該自費醫材案,經金融消費評議中心的評議結果,採納保險公司主張,無須理賠。宏泰人壽並提出之前也與另一保戶因拒賠粉劑羊膜異體移植物進入訴訟後,衛福部函復法院函詢羊膜之說明,「依據衛生福利部的相關規定,『粉劑羊膜異體移植物』比照人體組織物管理,亦為『非依藥事法核發藥品許可證之藥品』(衛授食字第1080016155號),實際作用於人體之狀況,尚待臨床試驗證實。鑒於前述,保戶另行使用該醫材為選擇性自費行為,實非附約保單條款約定之「醫師指示用藥」。
別讓「眼睛過勞死」 南山人壽網路投保iLike 3C特定保障商品組合 守護民眾眼睛健康
臺灣平均工時位居全球前段班(註1),長時間、高強度的工作不僅對人體造成極高壓力,對於必須持續盯著手機或電腦的上班族而言,除了對眼睛健康造成潛在危害外,長期久坐或過度使用3C產品也會導致增加如脊椎與手腕的疾病風險。隨著科技進步與3C產品的普及,民眾急需與現代生活方式相契合的精準保障方案,因此南山人壽推出「南山人壽網路投保 iLike3C 特定保障商品組合」(註2),結合「南山人壽網路投保iLike相挺傷害保險」以及業界第一張網路投保定額健康險商品「南山人壽網路投保iLike3C特定手術健康保險附約」,著重3C使用族群所需眼睛、脊椎及手部保障,以創新商品為臺灣民眾提供更精確的健康守護。 根據中華民國眼科醫學會的調查(註3),臺灣人每日使用3C產品的平均時數已超過10小時,扣除睡眠時間,臺灣人一天之中,幾乎有三分之二的時間都和3C產品為伍。長時間滑手機、追劇、用電腦,已成為現代人的日常,伴隨而來的健康隱憂也日益嚴重,有超過8成民眾表示,在過去一個月內有眼睛不適的情況,包括眼睛疲勞、乾澀、視力模糊等,但多數人面對眼部疾病或不適,大多選擇熱敷休息、自行診斷治療,甚至不予理會。除了眼部問題,長時間使用3C產品還可能導致手部過度勞損、腕部不適,甚至對脊椎造成額外壓力,增加損傷或面臨需施行手術等風險。 洞察數位時代下民眾的健康需求,南山人壽推出專為3C使用族群設計的「南山人壽網路投保 iLike 3C 特定保障商品組合」(註2),此商品組合特別適合長期使用電子產品的上班族、學生及社會新鮮人,擁有「超親切價格、特定手術保障、意外貼心守護」三大特色:一、價格親民:首年年繳保險費最低新臺幣882元起,即可獲得特定手術保障及基本意外傷害保障;二、特定手術保障:為3C使用族群設計三項一次性給付的保障,涵蓋眼部、脊椎、手部合計超過百項特定手術及特定處置;三、意外貼心守護:該商品組合同時搭配意外身故與意外失能保障,提供生活與外出雙重防護。 以30歲從事行政工作的族群為例,首年年繳保險費低於新臺幣一千元,平均每日不到 3 元,就能享有全年保障,保障內容包括:意外身故保險金:新臺幣100萬元意外失能保險金(依失能等級11級80項) :新臺幣5萬至100萬元特定脊椎手術醫療保險金:新臺幣3萬元(註4) 特定眼部手術暨特定處置醫療保險金:新臺幣2萬元(註4) 特定手部手術醫療保險金:新臺幣1萬元(註4) 眼睛健康保障需求已是現代人不容忽視的重要課題,「南山人壽網路投保iLike3C特定保障商品組合」結合「南山人壽網路投保iLike相挺傷害保險」以及業界第一張網路投保定額健康險商品「南山人壽網路投保iLike3C特定手術健康保險附約」,著重3C使用族群所需眼睛、脊椎及手部保障。詳細商品內容、給付項目與注意事項,請參閱【南山人壽網路投保中心】商品簡介及保單條款以利了解是否符合自身保障需求,並可隨時依自身需求靈活規劃保障,補足保障缺口。(https://www.nanshanlife.com.tw/eCommerce/rwd/ECPA1AE3C/product#introduce)。 南山人壽提醒,消費者投保前應審慎暸解本保險商品之承保範圍、除外不保事項及商品風險。購買以上保險商品仍應留意確認保障範圍和給付方式是否符合自身需求,才能有效發揮保險商品風險轉移的功能。以上詳細商品內容、給付相關規範、注意事項及相關警語請參閱商品簡介及保單條款,或與南山人壽保險業務員聯繫、電洽客戶服務中心0800-020-060(地址:台北市信義區莊敬路168號),或至南山人壽企業網站查詢https://www.nanshanlife.com.tw。註1:勞動部最新的國際勞動統計,https://news.pts.org.tw/article/727834註2:「南山人壽網路投保 iLike 3C 特定保障商品組合」包含主約「南山人壽網路投保iLike相挺傷害保險-基本款」及附約「南山人壽網路投保iLike3C特定手術健康保險附約」·「南山人壽網路投保iLike相挺傷害保險-基本款」給付項目:意外身故保險金、意外失能保險金本保險為非保證續保之保險商品中華民國112年6月19日南壽研字第1120000140號函備查;中華民國113年9月14日依中華民國113年6月28日金管保壽字第11304207572號函修正·「南山人壽網路投保iLike3C特定手術健康保險附約」給付項目:特定脊椎手術醫療保險金、特定眼部手術暨特定處置醫療保險金、特定手部手術醫療保險金本保險為非保證續保之保險商品中華民國114年09月06日南壽研字第1140000160號函備查註3:中華民國眼科醫學會公布2019全台護眼趨勢調查,https://health.tvbs.com.tw/nutrition/319073註4:特定脊椎手術醫療保險金、特定眼部手術暨特定處置醫療保險金、特定手部手術醫療保險金之給付於同一保險期間內各以一次為限。
南橫一家五口墜谷案傳意外險不理賠引關注 產險、壽險公會發聲明澄清
近期高雄南橫公路發生一家五口墜谷悲劇事件,經過搜救多日,五人皆未能尋回,但傳出一家五口中的李姓父親因當時三度爬起來求救,因此被保險業視為「明知危險而為之」,主張拒賠意外險,只賠償壽險,引發市場高度關注。金管會傍晚發出產險公會、壽險公會的新聞聲明稿,新聞聲明稿中強調,經審酌保單條款及保險實務,因「明知危險而為之」行為非屬傷害保險除外責任或不保事項範圍,保險業並無因此不予理賠狀況,報導並非事實。另外,稍早已與承保公司確認,李姓保戶為國泰人壽保險公司原住民團險保戶,並已啟動理賠程序,非報載所述不予理賠。國泰人壽則是聲明強調,對該不幸事件深表遺憾,經確認,李姓保戶為國泰人壽原住民團險保戶,已啟動理賠程序,將盡速完成理賠。另針對媒體報導意外險400萬元,國泰人壽澄清並非由其承保,強調一向重視保戶權益,將持續追蹤案件發展,協助後續事宜。金管會發出產險公會、壽險公會的新聞聲明稿中強調,有關媒體報導「南橫公路墜谷事件,意外險不理賠」一案,經審酌保單條款及保險實務,因「明知危險而為之」行為非屬傷害保險除外責任或不保事項範圍,保險業並無因此不予理賠狀況,報導並非事實。此外,聲明稿中強調三點。第一點,依傷害保險單示範條款第2條,意外傷害事故係指「非由疾病引起之外來突發事故」;另依該條款第8條列明除外責任,包括故意行為、犯罪、酒駕、戰爭及核子事故等,故如保戶因意外所生之傷害事故,保險公司皆按保單契約條款依約理賠。第二點,有關失蹤三人部分,依傷害保險單示範條款第15條失蹤處理約定辦理:「被保險人在本契約有效期間內因第二條所約定的意外傷害事故失蹤,於戶籍資料所載失蹤之日起滿一年仍未尋獲,或要保人、受益人能提出證明文件足以認為被保險人極可能因本契約所約定之意外傷害事故而死亡者,本公司按第五條約定先行給付身故保險金或喪葬費用保險金,但日後發現被保險人生還時,要保人或受益人應將該筆已領之退還已繳保險費或身故保險金或喪葬費用保險金歸還本公司,其間有應繳而未繳之保險費者,於要保人一次清償後,本契約自原終止日繼續有效,本公司如有應行給付其他保險金情事者,仍依約給付。」第三點,稍早已與承保公司確認,李姓保戶為國泰人壽保險公司原住民團險保戶,並已啟動理賠程序,非報載所述不予理賠。
產壽險二公會罕發聯合聲明 澄清「南橫公路墜谷事件」國壽已啟動理賠
產壽險公會今天(15日)罕見的聯合發表聲明,澄清外界誤解「南橫公路墜谷事件,意外險不理賠」一案,二公會表示,稍早已與承保公司確認,該案李姓保戶為國泰人壽保險公司原住民團險保戶,並已啟動理賠程序,非報載所述不予理賠。產險公會、壽險公會聯合聲明指出,有關媒體報導「南橫公路墜谷事件,意外險不理賠」一案,經審酌保單條款及保險實務,因「明知危險而為之」行為非屬傷害保險除外責任或不保事項範圍,保險業並無因此不予理賠狀況,報導並非事實。依傷害保險單示範條款第2條,意外傷害事故係指「非由疾病引起之外來突發事故」;另依該條款第8條列明除外責任,包括故意行為、犯罪、酒駕、戰爭及核子事故等,故如保戶因意外所生之傷害事故,保險公司皆按保單契約條款依約理賠。另有關失蹤三人部分,依傷害保險單示範條款第15條失蹤處理約定辦理:「被保險人在本契約有效期間內因第二條所約定的意外傷害事故失蹤,於戶籍資料所載失蹤之日起滿一年仍未尋獲,或要保人、受益人能提出證明文件足以認為被保險人極可能因本契約所約定之意外傷害事故而死亡者,本公司按第五條約定先行給付身故保險金或喪葬費用保險金,但日後發現被保險人生還時,要保人或受益人應將該筆已領之退還已繳保險費或身故保險金或喪葬費用保險金歸還本公司,其間有應繳而未繳之保險費者,於要保人一次清償後,本契約自原終止日繼續有效,本公司如有應行給付其他保險金情事者,仍依約給付。」
投保前停看聽躲保單未爆彈 金管會籲注意「這2件事」
金管會提醒,投資型保單的種類及費用結構有多種形態,且相關的投資風險都是由保戶自行承擔、不保證獲利,消費者投保前應該先了解欲投保商品的風險和各種費用結構,謹慎選擇適合自己的商品。金管會提到,類全委保單雖由專業機構代操,但仍由消費者自行承擔風險,同時投保前也要注意配息、分配利益方式,避免誤入陷阱。金管會表示,投資型保單應該先確認自身保障需求,投資型保單分為投資型壽險保單、投資型年金保單等。投資型壽險保單提供被保險人死亡保障,投資型年金保單則是生存年金保障。應了解風險、是否符合需求金管會表示,消費者在選擇投資型商品時,務必要確認商品特性是否確實符合自身保障需求。例如應了解每年的壽險保障費用將隨年紀提高而上升、當投資虧損導致保單帳戶價值不足,以支應壽險的保障費用時,需補繳保費;若為年金保險就要注意約定年金開始給付的合理性,例如有些保單規畫到90歲才開始給付年金,是否符合年金的保障需求,民眾就必須要注意。其次,投資型保單需要自行承擔風險。金管會解釋,投資型保險除了有保險保障之外,也賦予保護主動參與資金運用彈性,可以依自己的風險屬性與投資目標自行選額投資標的,但保戶仍需自行承擔連結投資標的價格波動、流動性、信用風險等多項風險。不一定獲利 切勿盲目投保坊間所稱的「類全委保單」是指由保險公司委託專業機構例如投資信託公司代為運用與管理保戶資金的投資型保險商品,這類商品的投資標的雖然是由專業機構代為操作,但投資風險仍由保戶自行承擔。金管會強調,在選擇連結複雜的投資標的前,需確認自己是否具有相關的投資知識及風險承擔能力,切勿僅因預期投資報酬可能優於銀行存款利率就盲目決定投保,而忽略投資型保險本質上具有自負盈虧且不保證收益的特性。金管會最後提醒,購買投資型保險時也要注意相關警語。市面上有部分投資型保單訴求連結的標的是定期配息或收益分配機制,但是配息或者收益分配可能來自於本金,消費者在購買時要注意相關的配息來源與警語揭露。金管會建議消費者,投保時應了解各保險公司投資型保單保險和銷售等規範,並確認是否符合自身投保需求避免購買不適合的保單。另外,消費者在投保前務必詳閱保單條款,要保人在簽約後如果發現保單內容不符合需求,仍可依保險契約於收到保單的翌日起10日內,向投保的保險公司撤銷保險契約,保險業者應無條件返還所繳保險費,以維護自身權益。
幽靈催繳1/全球人壽竟通知亡者交保費! 評議中心判定賠逾八百萬
全球人壽憑藉著豐富的壽險商品,深耕台灣超過30年,總資產突破1.48兆元,近來卻爆發理賠爭議,竟在知悉要保人亡故的狀況下,仍把催繳通知寄給對方而非繼承人,待繼承人申請理賠時,全球人壽卻主張保單早已失效,並強調已寄了催繳通知,拒絕理賠,繼承人無奈向財團法人金融評議中心申訴,全球人壽遭判定應理賠共871萬4000元。本案當事人小楷(化名)現年32歲,父親109年9月去世,小楷與妹妹分別在同年的10月12日以及10月13日至全球人壽臨櫃為父親名下的保單申辦理賠。然而,當時小楷兄妹2人雖知悉父親有為母親投保2份保單,但卻不知道父親以此保單質借,更不知道借款本利和即將超過保單價值,且在臨櫃過程中也無人告知此情形。楷父109年9月23日離世,當時小楷兄妹曾至全球人壽臨櫃申辦理賠事宜。(圖/投訴人提供)110年9月16日全球人壽分別寄出2份保單的催繳通知至已離世的小楷父親位於金門的故居,根據全球人壽的說法,信件內容提及欠款本利和即將超過保單價值,並通知要保人這2份保單將於110年10月21日停效、112年10月22日失效。但理所當然的是,2份保單均未得到回覆,因為小楷父親早已離世,徒留空屋在金門。113年1 月18日,小楷妹妹到全球人壽為自己的其他保單辦理更名,當時全球人壽雖口頭提醒其亡父名下仍有保單的要保人未更改,且有欠款,但對方卻並未拿出催告的相關文件,僅拿出契約變更的空白申請表,而小楷妹妹並不知情詳細的欠款狀況,全球人壽也僅表示已將催繳通知寄出,但楷妹當下只覺得無比困惑,於是沒有立即填表。113年10月小楷母親離世,當小楷臨櫃詢問理賠與變更要保人的相關事宜時,全球人壽回應由於保單已失效,故不予理賠,並且若要變更保人,小楷須先將225萬餘元的借款本息償清。但小楷委屈地向記者表示,家中從未收到全球人壽的催繳通知,且從頭到尾並不知情保單即將面臨失效,如今是因為母親過世才突然被告知這些訊息,他實在是感到不平。113年11月7日,小楷帶著憤怒的心,步入全球人壽大門,臨櫃進行申訴, 他在空白的表格處傾瀉自己滿腹的委屈,主張全球人壽竟將催繳通知寄到已故父親的居所,並單方面決定保單失效,實在讓人難以接受,但全球人壽並未採納。失望與無奈之際,小楷113年11月23日轉向財團法人金融評議中心申訴,並於114年6月18日收到結果,評議中心要求全球人壽應分別給付小楷與妹妹理賠金各517萬5000元,扣除保單借款各81萬8000元,共計可獲賠871萬4000元新台幣。整起理賠金爭議事件時間序。(圖/本刊美術組)對此,全球人壽表示,此案保單失效主因為申訴人沒有基於保單繼承的權利來辦理變更要保人,且沒有償還借款所致,全球人壽設有多重提醒機制,方能確保保戶可以掌握相關資訊,而本案全球人壽皆有依作業流程進行提醒。公司接獲理賠申請後,已依照保單條款進行必要審核,因此未接受本次評議決定,目前已持續與申訴人積極溝通中,盼能妥處後續事宜。
幽靈催繳3/全球人壽澄清曾當面提醒繼承人 擔心個資外洩才未發函
本刊日前接獲全球人壽保戶之子小楷(化名)投訴,全球人壽明知其父親過世,仍將催繳通知寄至無人居住的舊址,未依「到達主義」通知繼承人,導致保單失效、還拒絕理賠,雖然財團法人金融評議中心判定全球人壽應理賠871萬4000元,但全球人壽表示已經釋出最大善意,希望雙方能達成和解。此案源自保戶楷父105年5月23日以2份保單向全球人壽借款共163萬6000元,直至109年9月身故後仍未償還。全球人壽澄清曾多次致電繼承人小楷及楷妹,也於113年1月18日楷妹臨櫃至全球人壽辦理保單更名時,善意提醒。全球人壽指出,當時業務人員向楷妹口頭說明,其亡父名下仍有保單的要保人未更改,且仍有欠款時,但對方僅表示了解後,便拿著空白的契約變更申請表離去。而負責此保單的業務人員也多次的致電提醒小楷需做要保人變更,否則保單將會失效,但對方也僅表示「知道了」以後,遲遲並未行動。全球人壽也強調,若當時臨櫃時,小楷或楷妹針對保單的相關事宜有作出反應或詢問,業務人員定可以給予回答,並第一時間提供相關單據及文件,並不用再另外耗資郵件費用做寄信通知。針對幽靈催繳的指控,全球人壽澄清,雖然按理當時全球人壽可以將催告信件寄至繼承人家中,但這部份涉及個資洩露,因為保險公司無法確定繼承人和要保人之間的關係是否可以揭露,因此在顧及此層面的情況下,並不能寄信給要保人以外的人士,以防衍生其他問題。而針對此案,由於繼承人同時又有小楷以及楷妹2人,對於保險公司來說,確實無法在主動臨櫃告知的狀況下,釐清新的要保人為何,因此才將相關單據以及通知寄給原要保人地址。全球人壽強調,未來針對這類型的狀況也會做出優化,視情況主動電訪,確保對方可以收到通知,避免更多爭議。財團法人金融評議中心判定全球人壽明知保戶過世,仍將催繳通知寄至無人居住的舊址,未通知繼承人,應理賠871萬4000元。(圖/報系資料照)當談及全球人壽當年在催繳通知的信函登記,為何其中1份被登記為有成功領取時,全球人壽則表示,此部份確實為系統方面疏失,但由於評議中心的機制是僅有一次的陳述機會,因此當時在還未能完整陳述、解釋相關疑點的情況下,就交由評議結果出爐,如今針對結果確實感到有些遺憾。全球人壽表示,根據金融消費者保護法第29條之2,以及金管會110年9月17日之公告,依商品或服務爭議類型分為新臺幣120萬元或12萬元,將具一定強制力,但由於此案涉及保單借款及保單效力等問題,公司在接獲理賠申請後,已依照保單條款進行必要審核,因此未接受本次評議決定。目前全球人壽,願意以440萬元向小楷提出和解,並不向小楷要求償清欠款,向對方施出最大善意,如今和解金額已超過原定保單理賠金額的半數,是目前公司所能施以之最大善意,若小楷仍無法接受和解,將把此案交由司法釐清。
幽靈催繳2/全球人壽拒認評議結果 保戶子女:將尋求司法正義
全球人壽遭保戶兒子小楷(化名)指控,明知父親過世,仍將催繳通知寄至無人居住的舊址,未依「到達主義」通知繼承人,導致保單失效、還拒絕理賠,財團法人金融評議中心判定全球人壽應理賠871萬4000元,但全球人壽卻僅願意提供240萬元和解金,令小楷不服。此外,小楷更痛斥全球人壽在評議過程中說辭反覆,不斷利用和解金額試探底線,讓人難以信服。財團法人金融評議中心判定理賠後,全球人壽僅願意以240萬元與小楷和解。(圖/投訴人提供)財團法人金融評議中心的評議書指出,根據民法95條第1項,及最高法院54年度台上字第952號及89年度台上字第715號等民事判決意旨,全球人壽寄出催繳通知時,應採用「到達主義」而非「發信主義」,也就是其在寄出催繳通知時,應要確保相對人實際接收到通知,才得以生效,然而本案相對人已亡故,因此明顯催告程序無法生效,而保單也不得失效。但弔詭的是,當時全球人壽向評議中心主張,當年寄出的2份催繳通知裡,其中1份有成功被領取,但卻未提供相關證據。小楷痛斥「當時我爸就已經不在了,怎麼可能會有人簽收?」而7月3日,全球人壽針對評議結果回應時,卻又表示當時2份催繳通知信都是以退件處理,為業務人員疏失才會導致紀錄有誤,反覆的說辭實在是讓小楷憤怒不已。全球人壽後來表示,基於關懷保戶立場,將給付小楷與楷妹各120萬元和解金,但小楷表示,全球人壽針對和解金的處理方式,也讓他感到相當不滿。113年12月25日,小楷就曾寫過一篇陳情信給全球人壽,對他們的程序提出質疑,但當時全球人壽僅願意給付共50萬元的和解金。沒想到,待評議結果出來,以及小楷找上立委陳玉珍協助調解以後,全球人壽又調升保險金至共100萬。事後在小楷積極詢問下,全球人壽又再將金額提升至共240萬。對此,小楷質疑道「重點不是錢的多寡,而是他們討論過程的非常不透明,給人的感覺就是一直在試探底線,慢慢加錢加到我們願意妥協為止」。小楷曾向立委陳玉珍陳情,陳玉珍協助小楷與全球人壽談和解條件。(圖/報系資料照)小楷痛批,若今天是弱勢家庭遇上這種狀況,有可能就會妥協,但保險的存在不是要提供保戶保障嗎?倘若全球人壽都是用這種方式處裡的話,真的會讓人質疑他們提供服務時是否真的有在為客戶著想,還是只想著要把保單賣出!如今小楷將把與全球人壽的爭議交由法官定奪,並期待司法能回給他相應的公平正義。對此,全球人壽表示,此案保單失效主因為申訴人沒有基於保單繼承的權利來辦理變更要保人,且沒有償還借款所致,全球人壽設有多重提醒機制,方能確保保戶可以掌握相關資訊,而本案全球人壽皆有依作業流程進行提醒。公司接獲理賠申請後,已依照保單條款進行必要審核,因此未接受本次評議決定,目前已持續與申訴人積極溝通中,盼能妥處後續事宜。
印巴開戰打亂航班 產險業揭「旅遊不便險」理賠條件
印度和巴基斯坦軍事衝突升溫,巴基斯坦宣布關閉領空48小時,導致全球航班線大亂,短短2天就有13個航班受影響,許多旅客行程被迫中斷,不得不返台。不過因為是戰爭因素,旅遊不便險恐怕很難理賠,對此產險業者也給答案了。受到印巴戰爭影響,桃機統計5月6日、5月7日,有13班歐洲航班被迫變更行程,3班次取消、10班次延誤。據《NOWnews 今日新聞》報導,產險業點出戰爭是共同不保事項,原則上不理賠,但如果開火前就已出發,在旅程更改這部分,只要航空公司願意協助開立證明文件,或有其他證據證明,可依據契約約定理賠。新安東京海上產險指出,如果戰爭已在國外,旅程取消部分不是承保範圍,無法理賠;班機延誤或取消,也屬於除外責任,同樣無法理賠;不過旅程更改部分,只要航空公司願意協助開立證明文件,就可以啟動理賠。國泰產險說明,戰爭屬於旅遊平安險、傷害醫療險及旅行不便險的除外責任,若因此導致班機延誤,將不符合承保範圍;理賠申請時並將依照保戶所提供的航空公司證明文件進行審核。富邦產險也表示,根據現行海外旅行不便保險之條款,凡因「因戰爭、類似戰爭行為(不論宣戰與否)、外敵入侵、外敵行為、內戰、叛亂、革命、軍事反叛、恐怖主義者之行為」所導致的損失,皆屬保險契約的不保事項,亦即不在理賠範圍內,除非保單條款中另有特別約定。
上班族超值投保心法 保障及投資雙效合一
財富自由、提早退休是許多上班族的願望清單,然而實踐夢想也要按部就班,尤其上班族身為家中經濟支柱,在累積資產的同時,也要做好完整的保險規劃,讓保障伴隨夢想穩步並進。市面上保險商品琳瑯滿目,凱基人壽建議上班族不妨選擇兼顧保障,還可以將一部分保費參與投資市場,獲取潛在可能獲利機會的投資型保單。凱基人壽提供多樣化的投資型保單,滿足不同類型上班族的需求,職場新鮮人、小資族可以選擇「凱基人壽鑫鑫向榮變額壽險(112)」(https://www.kgilife.com.tw/zh-tw/-/media/files/kgil/product-overview/personal/investment/dm/ilpl/pldi1140002_1140101.pdf),以定期定額方式繳交目標保險費,在預算有限之情況下穩健累積保障;中壯年上班族則可投保「凱基人壽世紀贏家變額壽險/外幣變額壽險」(以下簡稱「世紀贏家」壽險系列;https://www.kgilife.com.tw/zh-tw/-/media/files/kgil/product-overview/personal/investment/dm/ilpl/aadasil_pldi1140012_1140101.pdf),善用年終獎金或不定期績效獎金,單筆投入,靈活調整保額。凱基人壽鑫鑫向榮變額壽險(112)」(以下簡稱「鑫鑫向榮」),除了可以繳交目標保險費,還可依自身經濟狀況額外投入定期或不定期超額保險費,提高壽險保障及投資金額,對預算有限的年輕人也非常適合。商品提供身故保險金或喪葬費用保險金、完全失能保險金或祝壽保險金,自第6保險費年度起,還能享有加值回饋金給付,只要符合保單條款規定,就能再轉入目標保費保單帳戶中,累積保單帳戶價值,離夢想更進一步。若想加強個人醫療或傷害保障,「鑫鑫向榮」並開放附加多種附約,協助保戶建構完整保障。凱基人壽「世紀贏家」壽險系列之變額壽險商品,分別提供以新臺幣或以美元計價之商品,且同樣具備超額保險費的設計,增添保戶加碼投入保險費的彈性,保險費餘額若達新臺幣300萬元(含)或10萬美元(含)以上,還可享有每月保單管理費優惠,適合中高階主管、事業有成之企業主或偏好整筆投入保費的客戶。若想同時規劃個人退休準備,則建議選擇「凱基人壽世紀贏家變額年金保險/外幣變額年金保險」(以下簡稱「世紀贏家」年金系列),只要符合條款約定條件且仍生存,可以依約定持續領取年金給付,享有安穩的退休生活。「鑫鑫向榮」及「世紀贏家」系列均精選多檔各類主題、市場標的,涵蓋共同基金、類全委帳戶,「鑫鑫向榮」及「世紀贏家」壽險系列之變額壽險商品提供身故保險金、完全失能保險金或祝壽保險金,「世紀贏家」年金系列之商品則提供年金給付、返還保單帳戶價值之保障。保障與投資雙管齊下,協助保戶靈活打造最適保障組合,落實愛與關懷的理念,打造幸福人生。
健康險聰明買2/長照一年花費120萬? 專家:實支實付高住院搭「自負額」
依衛福部健保署2025年1月統計,目前國人重大傷病有效領證數超過106萬張,平均不到3分鐘就有1人申領,又以「需積極或長期治療之癌症」超過48萬張比例最高;再者,2022年身心障礙年齡別統計,64歲以下比重超過5成。此項長期照顧一年花費要多少?國泰人壽接受CTWANT採訪分析,以平均值來看,一年花費約為120萬元。那麼,民眾要如何靠健康險來分擔財務壓力?以南山人壽內部健康險統計,保戶投保長照險的長照分期保險金平均約為31萬元,換算下來每月約2.5萬元。然而,長照費用因照護方式不同而有所差異,例如聘請看護、入住長照機構,或支付疾病治療與經常性開銷,每月花費最高可能至11萬元,且隨年齡增長或通膨可能持續上升。「長照每月需求費用大,需支付的時間長,保費相對來說高,讓多數民眾很難入手,保險公司也知道長照險賣不太動的原因,因此改推短年期或是定期險的重大傷病險保單來補這一塊部分缺口,保費較長照險打個對折,提高民眾投保意願。」華瀚保經資深副總蘇桔明說。富邦人壽資深副總經理黃國祥表示,在檢視保單的同時,建議應將重大傷病及長期照顧的保障納入保險規劃。民眾每年檢視保單盤點保額做適當調整時,首先須了解自己目前的醫療險額度是否滿足風險移轉需求,再依自己的預算去強化或調整保障額度。由於重大傷病險的一次給付型及名列理賠疾病名稱,較易受到民眾理解與提高投保意願。(圖/報系資料)「如果預算充裕,可以目前的保單為基礎,增加所需保障額度;若預算有限,則以自身最需要分散的風險為保障重點,然後透過一年期定期附約優先調整。」黃國祥說。國泰人壽則分析,市面上重大傷病險皆屬於「一次給付」型態,保障範圍涵蓋22大類、300多個細項的傷病,民眾只要取得全民健保核發的重大傷病卡,或「區域醫院」層級以上(含)之醫療院所開立重大傷病範圍之診斷書及相關證明文件,保險公司就會一次性給付一筆理賠金額,民眾可彈性使用該金額,不受治療方式之限制。富邦產險資深副總經理曾義陽則分析說,面對癌症年輕化趨勢,讓許多患者措手不及,尤其是醫療科技不斷進步,高階的手術費用及高價標靶藥物治療,都需要利用「實支實付型」醫療險來分擔費用,只是多數民眾僅有基本實支實付住院醫療保障,一般市場上實支實付住院醫療險保額約3萬至20萬元不等,明顯不足支付動輒百萬的高端癌症治療費用。「以前最多可以買三張實支實付險時期,保戶可以選擇住單人病房等不用等待病房,以保險來支付額外的住院費開銷」蘇桔明進一步補充說,「現在只能買一張實支實付險的話,除了住院保額買高點,也可以搭配動用自負額的保險理賠」。南山人壽內部健康險統計,保戶投保長照險的長照分期保險金平均約為31萬元,換算下來每月約2.5萬元。(圖/南山人壽提供)蘇桔明所說的,即是保單條款會明定的「醫療費用未經全民健康保險給付者之處理方式」,保戶不以健保身分接受診療,或者是前往不具有全民健康保險的醫院或診所就醫,致各項醫療費未經全民健保給付,保險公司即會在該張保單約定的限額範圍內,依實際所花的醫療費給付約定的%趴數加以理賠,即是指「自費」項目的開銷。「提醒民眾要檢視買的保單商品會提供幾成的自負額的保險理賠,以前有保險公司理賠85%,現在也多降到70%、65%不等。」蘇桔明說。南山人壽商品研發副總經理游乃穎則建議民眾及早規劃長照險,特別是單身、頂客族群,或希望維持尊嚴、安享晚年生活者,針對容易罹患代謝症候群,包括高血壓、高血糖及高血脂等問題,保險公司相繼推出「弱體族群」(即投保前患有慢性疾病者等)可投保的健康險保單。以南山人壽為例,可投保年齡在40至60歲間、具有上述三高風險的亞健康族群,可透過Hold助糖定期醫療保險及健康e守護終身保險,運用商品外溢機制,協助維持良好生活習慣。游乃穎表示,為確保能降低長照開銷負擔,每月保障金額設定至少5萬元。
工研院打造保險創新服務 攜逾20家業者搶攻兆元商機 慧保科技創新試算平台 一鍵利益最大化
保險就像是日常生活的保護傘,能在關鍵時刻起到重要救援,但如何最大化理賠金額,保障自身權益,是普遍消費者遇到的難題。為解決此痛點,在經濟部產業技術司補助下,工研院今(25)日宣布成立保險科技新創公司慧保科技,打造全臺首創整合型AI理賠試算平台,一鍵即可估算理賠金額,讓民眾不再為複雜的保單條款困惑,並提供精準保單選購與醫療決策共享(Share Decision Making;SDM)服務。經濟部產業技術司表示,近年來,AI技術發展突飛猛進,已成為百工百業轉型的重要推手,從傳統製造業、醫療服務,到零售、金融等,其中保險業導入AI就是一個新興趨勢,越來越多保險公司在銷售、核保等領域使用機器學習與預測分析,來提供客戶更精準、更客製化的服務,根據財團法人保險事業發展中心資料顯示,臺灣每年保費收入約3兆元,考量現今醫療保險內容與規劃越來越多元及繁瑣,經濟部產業技術司補助工研院投入創新保險理賠金試算系統「醫起付」的研發,現已整合大誠保經、錠嵂保經、國泰金控等全臺21家壽險公司、約5萬張醫療相關保單理賠金試算模型,讓民眾能根據實際需求,快速分析在手保單,保障自身權益最大化,期待為保險業注入創新能量,進一步改善民眾對保單的理解與使用體驗,更促進金融保險業者的數位轉型。(圖/工研院提供。)工研院資深副總暨協理蘇孟宗表示,根據財團法人保險事業發展中心資料顯示,臺灣保險滲透率位居全球第3、保險密度亞洲第4,儘管我國保單數量龐大,但實際出險保障比例卻偏低,鑑於未來新式手術、藥品與醫療器材自費比例提高,保險的支援顯得更加重要,因此需要創新技術來確保民眾能更有效的利用手中保單,得到應有的保障。工研院自2018年起致力於保險理賠試算與保單銷售科技產品研發,今年更正式Spin-off成立新創公司慧保科技,期待慧保運用AI技術,全方位重塑保險產業,為醫療、保險業者創造新藍海商機。慧保科技執行長楊承益表示,慧保科技旗下有兩項主要平台:「醫起付」、「慧保U」。「醫起付」整合保險存摺,透過分析相關文件、手術單、疾病名稱等關鍵字,搭配獨家開發的理賠金試算引擎,在進行醫療決策時提供病患、醫師保險理賠金試算報告,不只是幫助民眾爭取最大利益,也能讓醫師透過此報告提供最好的醫療評估。另外,由於涵蓋21家壽險公司保單,慧保科技模擬超過500種醫療費用情境打造「慧保U」提供給保險業務,輔助業務發現保戶醫療缺口,精準銷售合適的保單,進而達到雙贏的目標。工研院秉持以智慧科技創造幸福生活,發展「2035技術策略與藍圖」,聚焦智慧化致能技術領域,運用先進AI技術解決日常痛點。此次推出的AI保險科技,正是為了解決民眾保障不足的問題,期望讓科技真正融入人們日常當中並提升生活品質。
南山第一產皆遭重罰240萬 無保戶簽名、一張信用卡付16張保單等六大違規曝光
金管會最新公布對南山產物、第一產物兩家保險公司各裁罰240萬元,前者在未收到保費前即保單生效、推出新服務前未有法令主管簽署意見書並納入內控、強制汽車險理賠未按理賠金額比例攤付等3點違規;後者則在辦理駕駛人傷害險核保作業未取得被保險人簽名、信用卡扣繳保費異常等違反保險法事項。依據金管會保險局公布裁罰書內容,在一般業務檢查時,發現南山產物保險在辦理汽車保險收費出單承保作業,有未於保單生效前完成收費或對信用卡取授權即出單之情事;例如生效日112年4月1日,保戶匯款日112年4月18日等。110年11月25日起推出行動投保服務及112年7月10日上線Line客服,惟未由總機構法令遵循主管出具意見書並簽署負責,且未因應服務上線將業務員私人行動裝置管控機制等納入所訂內部控制作業處理程序規範及內部稽核項目。辦理強制汽車責任保險賠案與其他保險同時處理時,有未依規定按理賠金額比例攤付理賠費用之情事,如:112年6月21日理賠同一車號時於強制險理賠金額2萬3千元、第三人責任險理賠金額97萬7千元,處理費用由強制汽車責任保險及第三人責任險各攤付一半,未按理賠金額比例攤付。依此違反保險法及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相關法令規定,處罰240萬元整。此外,發現第一產物辦理駕駛人傷害險核保作業,未依保單條款約定取得被保險人簽名同意;以信用卡繳交保險費並填載持卡人為保單關係人者,有未全面以系統檢核持卡人ID是否為要保書所留存之保單關係人ID,致有業務員不實填載其為要保人而代繳保險費成功者,並以持卡人為要保人之名義通過人工審核。又曾以電話取得信用卡授權者,未送外部平台驗證授權人是否為持卡人,且後續刷同一張卡時,SAP系統對送驗規則判斷有誤,致有不同授權人以同一張信用卡解繳保費之異常情形,如以同一張信用卡繳費16張保單等授權扣繳保費異常。還有在委外廠商簽訂商業諮詢服務協議書未經適當層級核定,且在顧問諮詢費用係按月就當月已收保費之外銷產品責任險保單之簽單保費6%計算,與協議書「依案件個別計費」約定不符。因此違反保險法相關規定,罰鍰240萬元。
10月新制上路!「行人優先區」按喇叭開罰 新冠、流感疫苗齊開打
時序進到10月,有多項新措施上路,攸關民眾權益,其中包括醫療險保單「實支實付」上路、「行人優先區」上路等,《CTWANT》整理出新資訊,帶大家一次看。【醫療】●醫療險保單「實支實付」上路改革正式上路前,不會溯及既往,改革上路後新的實支實付險保單,會在保單條款中約定損失分攤原則,全面正本理賠,花多少賠多少。●牙科診所處方箋藥品須明確標示為提升民眾就醫用藥之可近性,健保署與牙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及藥師公會全國聯合會達成共識,自今年10月起於牙科診所試辦,將處方箋的各項藥品,明確標示「可替代」或「不可替代」,並規劃明年起牙科診所處方簽應標示藥品之成分名,以方便民眾就醫用藥,落實分級醫療。●新冠、流感疫苗同步開打「左流右新」疾管署表示,今年度新冠、流感疫苗將同步於10月1日起分階段開打。第1階段自10月1日開始,對象包括65歲以上長者、學齡前幼兒、醫事及衛生防疫相關人員等11類對象;第2階段自11月1日開始,新冠疫苗為出生滿6個月以上對象(未列於第一階段者),流感疫苗對象為50至64歲無高風險慢性病成人。●擴大孕婦人工流產納愛滋篩檢疾管署表示,為降低愛滋病毒(HIV)母子垂直感染風險及強化女性愛滋篩檢,促進潛在感染者及早診斷及早治療,自今年10月1日起,將孕婦全面提供愛滋篩檢計畫擴大,將人工流產者亦納為公費愛滋篩檢服務對象,增進女性健康。●散瞳劑健保給付擴大至18歲以下延緩近視的阿托品散瞳劑給付對象放寬,從原本的12歲以下兒童擴大到18歲以下青少年,預計新增6000至8000名青少年受惠。【交通】●高風險駕駛換發1至6年短期駕照交通部為強化高風險駕駛人駕照管理,修法發布自今年10月31日起,受駕照吊銷禁考處分6年以上重新考照者、受吊銷禁考處分未達6年重新考照者、受吊扣1年以上或吊扣未達1年者,應參加道安講習及結清違規罰鍰,並律定須在6年觀察期間換發短期駕照,依違規程度,如民眾在禁考期間後,重新考領駕照時,將分別核發或換發1、2、3或6年之短效期駕照。●「行人優先區」禁按喇叭藍底白字「行人優先區」10月1日上路,汽機車車速不得超過20km/h,超速者將收到1200元~2400元罰單,嚴重違規,最高可罰3萬6000元;同時也禁止按喇叭驅趕,罰金300元~600元。
颱風賠不賠1/「信用卡旅遊不便險」哪張卡送最好? 寶可孟:我自己都額外買保障
七月下旬的強颱凱米襲台,導致陸海空交通中斷,連帶影響民眾旅遊行程,其中取消多達400個航班,引爆五萬多名旅客「旅遊不便險」理賠爭議,讓產險公會緊急發聲明澄清。CTWANT採訪發現,最多爭議來自信用卡附贈的保險縮水,尤其「本國出發」班機延誤多不在理賠範圍內,旅客刷卡消費時並不清楚,專家建議,民眾可自費購買旅行不便險。長期以來信用卡發卡行多強調,民眾刷卡支付全額海外旅遊的機票、八成以上旅遊團費等條件符合時,還可享受免費獲贈的「旅遊不便險」,提供班機延誤、行程取消、行李延誤或遺失等的額外住宿與添購衣物等開銷,鼓勵民眾刷卡累積紅利、點數還可有旅遊保險保障。不過,「免錢的不一定是最好」,發卡銀行考量行銷成本等,根據CTWANT調查,並非每一張信用卡贈送的旅遊不便險的保障範圍都是相同的,「年費付得愈高、卡別級數較高(頂級卡等)」所贈送的「保額」雖較優,但可能也是「提供最基本的保障」,在於「你還沒飛出國,在台灣等同在家」,一旦遇到班機延誤、取消,且你還可以在家等候的話,通常不會有額外的開銷,也就不會理賠。39歲信用卡達人寶可孟則跟CTWANT記者說,「確實,很多信用卡的旅遊險保障是基本款、陽春型的」;由於頂級卡的門檻多是與銀行來往300萬元、年收入200萬元以上者較易申請,因此寶可孟建議年輕人、小資族,可參考國際發卡組織像是VISA、MasterCard萬事達卡等附贈的海外旅遊保險,有的最高319萬元保障內容,「鎖定一張入門檻較親民點的頂級卡,贈送的旅遊險較優。」信用卡達人寶可孟接受CTWANT記者採訪時提到,他刷卡買機票之外,還會自己額外購買旅遊不便險等增加保障。(圖/趙世勳攝)此外,就算民眾用到頂級信用卡,「有兩點很重要,一是用里程換機票刷卡的是沒有辦法享受到附贈的旅遊不便險,一是還是要自己額外向產險公司買旅遊險,增加保障。」寶可孟以自己為例,「我還是會自己買旅遊險,例如去日本四、五天,產險公司網路上賣的旅遊險金額數百元都有,不會很貴的。」目前產險公司所銷售的「個人海外旅行不便保險」,多搭配「旅行平安保險」及「海外突發疾病險」組合式套裝保險,提供國人海外旅遊行程完整保障;若是僅想要購買「個人海外旅行不便保險」的話,市場上僅有新光產險的保單是提供單獨承保。再者,依據產險公會的解釋,民眾自行向產險公司購買的「個人海外旅行不便保險」、旅遊保險(旅遊平安險+不便險套裝型),其中,「對班機延誤承保約」為被保險人於保險契約的保險期間內,以乘客身分搭乘之定期航班,較預定出發時間延誤四小時以上者、或班機取消,保險公司依保險契約約定之保險金額,給付保險金。也就是說,只要民眾在保險期間內,實際出發的航班較原預定航班延誤達4小時以上或是班機取消,「本國出發」也在承保範圍內;譬如說桃園、高雄等機場出發的航班,在這次遇到凱米強颱而延誤起飛時間或取消,皆可憑航空公司開具的班機延誤證明申請理賠。今年7月下旬,桃園機場受到凱米颱風影響取消許多航班後,忙著疏運旅客。圖為出境管制區內,前往大陸的旅客在候機室排隊登機。(圖/報系資料)根據CTWANT記者進一步調查,要啟動獲得「班機延誤4小時以上」的理賠,其實也大有貓膩,「有些航空公司為了要爭取塔台儘快放行航班起飛的時間,就讓乘客先進機艙等待,一來是可以讓機長跟塔台說『準備好了!』就在快要達到保險理賠的4小時前通知乘客可上飛機。」「可是進到機艙之後,飛機還是沒起飛,又等了半個小時、甚至超過一小時,卻不算到班機延誤4小時以上,通常航空業會以塔台未放行等地面準備作業為由,這部分,但產險公司是看登記證、班機延誤證明才會理賠,保戶有理也說不清。」一名主管跟CTWANT記者說。還要注意適用「班機延誤」還是「航班取消」的理賠金;當航班直接取消的話,就沒有班機延誤的賠償,而是直接看「行程取消」的保單條款。
颱風賠不賠2/刷世界卡附贈旅遊不便險全都賠?CTWANT實測有貓膩「產險這樣說」
就凱米颱風延誤民眾出國,引爆五萬多名遊客的旅遊不便險理賠爭議,CTWANT記者電話訪查網友近來熱推的「世界卡」及多家銀行的信用卡「旅遊不便險」,發現有的保障範圍不含「行程取消」,有的不包含「自本國出發」班機延誤或取消的保障,成了旅行保險上的兩大漏洞。隨國人重啟出國旅遊風,標榜「年收入24萬元即可享免年費」的渣打銀行與LINE Bank聯名卡萬事達卡世界卡,且設定電子帳單再享次年免年費,享有頂級尊榮禮遇,成了年輕網友力推的產品,CTWANT記者細看官網載明,這張世界卡的旅遊保險「班機延誤保額1萬元,行李延誤費用1萬元」等,並無載明「行程取消」一項,也無揭露保單條款約定內容。8月2日記者去電渣打銀行客服洽詢所贈的旅遊不便險,並未表明身分,詢問會不會理賠像這次凱米造成桃園機場出發航班的班機延誤或取消?渣打銀客服先是回答該行係與國泰世紀產險合作,詳細的理賠條款約定要請民眾自行問產險公司,接著就提供國泰世紀產險的0800客服電話給民眾。CTWANT記者實測銀行所發的世界卡,刷卡支付機票、團費等所贈的旅遊不便險的保額高。圖為聯邦LINE Bank聯名卡、渣打LINE Bank聯名卡一口氣推出獨家超萌熊大、兔兔、莎莉特色卡片六款。(圖/LINE Bank提供)記者遂再洽國泰世紀產險,客服回答說「只要是國泰世紀產險提供的『信用卡旅遊不便險』,不管是與任何一家銀行合作的,包括任何卡別,僅保障『海外飛回台灣』行程部分,沒有包含國內出發的。」也就是說,這一張世界卡的班機延誤保額雖達1萬元較高,但以這次凱米颱風為例,刷這張卡出國,若還未飛出國的話,也是同樣的沒有理賠金。CTWANT也進一步盤點各家產險與銀行合作的「信用卡旅遊不便險」,包括國泰世紀產險、中信產險、新安東京、兆豐保險的「信用卡旅遊不便險」的班機延誤、取消的保障範圍,都如上述所稱的皆是「限定國外機場」,排除「居住地、國內(台灣)出發」;意即,不管是刷頂級卡或是一般卡,以凱米為例,皆未獲理賠。颱風來襲,機場航班取消,常可見轉機旅客夜宿機場畫面。(示意圖/報系資料、旅客提供)產險公會秘書長沙克興表示,目前刷卡銀行提供持卡人「信用卡旅行不便保險」的保障,因各銀行的承保項目有所差異。以本次凱米颱風侵台造成國內機場停飛取消為例,有部分銀行的「信用卡旅行不便保險」有包含「自本國出發到海外班機延誤(取消)的保障」,部分銀行則「不包含」自本國出發而在報到前已確定之延誤取消者,或班機延誤產生的費用發生在居住地者,不負賠償責任。一名產險公司主管則跟CTWANT記者說,「以在台灣出發為例」,確實有一些情況非在保障範圍內,譬如說,「我本來要去的國家發生颱風不想去了,可以申請旅程取消保險嗎?」「答案是,不能,因為天災非在旅程取消的承保範圍內」。信用卡達人寶可孟出示所蒐集的信用卡,他本人提醒當一刷卡購買機票、安排好旅遊行程之際,要儘快向保險公司購買旅遊不便險等,避免颱風一來買不到窘困。(圖/趙世勳攝)「我在桃園機場,因旅遊當地發生颱風而班機被延誤了,我是南部人要留宿桃園等待下一航班,旅程更改的住宿費會賠付嗎?」「答案是,無法理賠。因為旅程更改的承保範圍係自被保險人完成出境手續離開中華民國出境證照查驗櫃台之時起」。「我的行程要在泰國轉機,也接不上了,會賠付二次班機延誤嗎?」「答案是,只賠付一次。因前班班機延誤所致錯過轉接班機之延誤與前班班機延誤視為同一延誤事故」。至於在這次凱米颱風襲台,「颱風來臨,我在家收到航空公司通知班機暫時無法起飛,可以啟動班機延誤保險嗎?」「答案是,可以,只要於保險期間內,以乘客身分實際搭乘航班較預定航班延誤四小時以上者,可以啟動班機延誤保險,務必須保留實際起飛航班的登機證」。
台股破兩萬點墊高交易門檻 微型臺指期貨7/29上市
金管會指出,由於現行證券市場加權股價指數已突破2萬點,連帶使期貨契約之規模大幅增加,導致交易門檻墊高、可及性降低,市場對微型契約需求增加。期交所參酌國際發展趨勢,規劃推出微型臺指期貨,俾利交易人靈活交易適合之商品,預計今(2024年)7月29日上市。金管會2日提供統計數據,關於「大、小臺指期貨契約規模及日均量」,以6月27日結算價的契約規模來看,臺股期貨為4,559,400元(7月份臺股期貨結算價:22,797 * 每點200元),5月的日均量為149,980口;小型臺指期貨為1,139,850元(7月份臺股期貨結算價:22,797 * 每點50元),5月的日均量為285,331口。金管會表示,藉著推出微型商品藉滿足市場需求,擴大市場規模。另交易人得即時因應市場變化,彈性調整曝險部位,提高交易彈性與多元交易策略。此外,今年7月1日起實施新制上路,還有在旅行平安保險「意外死亡及失能給付」和「意外醫療給付」標準費率之檢討,調降意外死亡及失能給付標準費率表中各費率上限之10%,適用7月1日起生效之保單。明定實支實付型(包含傷害)醫療保險商品其保險金之理賠應以損害填補為原則,並應於保單條款約定損失分攤機制,以使被保險人於同一保險事故中所獲得之理賠金額不超過實際負擔之醫療費用。另相關理賠機制及特別提醒事項聲明書等規範,應請各公司配合相關示範條款及配套措施之實施時程辦理。強化「分紅保單」之管理,規範人身保險業辦理分紅人壽保險商品業務,發布應從商品區隔帳戶管理、商品設計銷售前後控管、資訊揭露、相關人員職責、招攬人員教育訓練等諸多層面的注意事項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