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處分
」 假處分 投票 李貞秀 中選會 受刑人
撇談李貞秀與民眾黨駁火 許忠信就職立委:輕舟已過萬重山
民眾黨立委許忠信今(22)日表示,過往的不分區立委角力自己不想回顧了,未來會以民眾黨立委身分戮力以赴,一如過去在台聯黨時期全力執行台聯理念,如今在民眾黨服務,當然也會優先執行民眾黨政策。今天許忠信在大法官尤伯祥等人見證下正式接任第11屆民眾黨不分區立委並宣誓就職,然而剛失去立委資格的李貞秀卻仍在假處分司法角力中,辦公室也還沒清空,許忠信如何使用?會不會有其他困擾?各界關注。前民眾黨立委李貞秀(圖)正式與黨內開撕。(圖/黃耀徵攝)許忠信首先回顧,自己2012年時代表台聯黨參選不分區立委,當時台聯黨當選三席,自己作為不分區立委當然是台聯的政策放第一,如今在民眾黨,也會優先執行民眾黨的政策以及黨團的決議,無庸置疑。許忠信也強調,陸配參政權是台灣民眾黨一直以來捍衛的主張,李貞秀下野並不是因為陸配身分,另外自己接了李貞秀辦公室的辦公問題「這是小事情」,因為自己的地方服務處與行動辦公室都還在運作,目前傾向給李貞秀方便就好,自己也會加入李貞秀遺留的內政委員會缺額,繼續推動民眾黨力推法案。他並吟詠唐代詩人李白一首七言絕句《早發白帝城》中的「兩岸猿聲啼不住,輕舟已過萬重山」表明心跡,強調李貞秀與民眾黨駁火的往事自己不想管了,過往的事情也不想回顧,只想好好努力把立委任期做完。民眾黨立委許忠信(圖)強調不分區駁火已經過去了。(圖/黃耀徵攝)
提告「中選會、立法院」 李貞秀:絕不接受莫須有的指控
民眾黨立委李貞秀遭開除黨籍後,為保住不分區立委資格,向台北地方法院聲請假處分。李貞秀今(22)日發文表示,「莫須有的指控不合常理、無對價關係、法治社會不容妥協」,選擇站出來奮戰,不單單是為了捍衛個人的清白與權益,更是為了捍衛台灣作為一個法治社會不可退讓的底線。會透過法律途徑,把失去的程序正義找回來。「謝謝大家的支持,我們法庭見!」李貞秀指出,這幾天,許多關心自己的鄉親和朋友紛紛傳訊來打氣,大家的溫暖自己都收到了。面對近日台灣民眾黨黨中央草率開除黨籍、進而影響立委資格的風波,必須向社會大眾清楚說明自己的立場:絕不接受莫須有的指控。「欲加之罪,何患無辭」,李貞秀續指,這次的開除決議,不僅給出的理由極度空泛,缺乏任何具體、客觀事證,甚至連攸關決策過程的最基本「會議紀錄」都付之闕如。用「莫須有」的罪名與黑箱程序,輕率剝奪一名不分區立委的資格,這不僅是對自己個人的嚴重傷害,更是對民主程序的粗暴踐踏。李貞秀表示,更重要的是,外界流傳所謂「金錢對價」的說法,完全違反常理,也完全不符合事實。一個正在行使職權的立法委員,肩負全國民意與公共責任,怎麼可能把自己的職位「喊價」四百多萬元來進行交換?這樣的說法,不僅荒謬,更是對制度與理性的侮辱。李貞秀在此鄭重聲明:本案自始至終,沒有任何對價關係,沒有任何金錢交換,更沒有任何利益輸送。如果真有所謂交易,必然會留下具體金流、對話紀錄或可驗證的客觀證據;然而至今為止,沒有任何一項可以被檢驗的證據被提出。僅憑片面指控與政治操作,就試圖將一位現任立委定罪,這樣的行為,本身才是對法治最大的傷害。李貞秀提到,台灣一直是引以為傲的法治社會,任何組織與政黨,都不應該、也不能凌駕於法律與程序正義之上。沒有正當程序,就沒有實質正義。如果政黨內部對待自己的黨員與立法委員,都能夠如此無視程序、先射箭再畫靶,又如何說服人民本黨能為國家帶來公平正義的未來?李貞秀表示,已經正式向法院提出訴訟與假處分,一切交由司法來公斷。自己選擇站出來奮戰,不單單是為了捍衛個人的清白與權益,更是為了捍衛台灣作為一個法治社會不可退讓的底線。會透過法律途徑,把失去的程序正義找回來。李貞秀強調,這條路或許艱辛,但自己會堅持到底,「真相,不會因為聲量而改變,正義,不會因為壓力而退讓,謝謝大家的支持,我們法庭見!」
李貞秀聲請假處分拼續命立委 許忠信場外暖身稱遞補不受影響
民眾黨立委李貞秀遭開除黨籍後,為保住不分區立委資格,向台北地方法院聲請假處分。對此,備位立委許忠信昨(20)日表示,尊重李貞秀行使個人訴訟權利,但強調中選會已公告遞補事宜,其法律行動並不影響自己接任。李貞秀因言論爭議,遭民眾黨中評會一致決議開除黨籍。為爭取保留席次,她向北院聲請「定暫時狀態處分」,案件已正式分案審理。不過,民眾黨委任律師指出,依《選罷法》規定,不分區立委一旦喪失黨籍,即同步失去立委資格。排名不分區第16順位的許忠信則指出,中選會已於15日公告遞補名單,後續頒發證書及宣誓就職純屬形式流程。他表示,李貞秀是被立法院除籍,其相關訴訟動作並不影響自己接任。許忠信為法學專家,過去曾以台聯黨籍擔任立委,此次將披掛白色戰袍重返立法院。他提到,未來進入立法院後,將優先配合黨團推動代理孕母法,並運用自身專業,著力於公司法、海商法、保險法、專利法、商標法及著作權法等領域。民眾黨備位立委許忠信表示,中選會已公告遞補程序,李貞秀提出假處分對其接任不構成影響。(圖/翻攝民眾之聲YT頻道)
李貞秀聲請假處分 民眾黨:4/13開除即喪失立委資格
民眾黨前立委李貞秀遭開除黨籍後聲請假處分,試圖保住不分區立委資格。對此,民眾黨委任律師賴苡安今(20)日表示,尊重其提起救濟的權利,並強調依《選罷法》規定,喪失黨籍即同步喪失立委資格;至於雙方後續在法院的攻防,「我們就留到上法院的時候再說」。李貞秀日前因言行爭議影響黨形象,遭中評會決議開除黨籍,原先對外表示尊重處分,但隨後態度轉變,她19日深夜開直播並出示法院收據,強調已依循過往案例提起聲請,要求暫停民眾黨開除處分的執行,試圖保留不分區立委資格。對此,民眾黨委任律師賴苡安回應,尊重李貞秀依法提起救濟的權利,至於雙方未來在法院的攻防,「我們就留到上法院的時候再說」。賴苡安表示,依據《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73條第2項規定,不分區立委一旦喪失所屬政黨黨籍,其立委資格即自動喪失。她指出,在4月13日中評會決議開除黨籍當下,李貞秀即已不具民眾黨黨員身分,連帶失去不分區立委資格。賴苡安進一步說明,後續不論是中選會函請立法院辦理註銷,或立法院進行職務註銷,以及中選會是否公告,均屬行政作業性質,僅為形式上的通知程序,並不涉及新的行政裁量,也不會再改變李貞秀的身分與資格。賴苡安強調,不分區立委資格的關鍵僅在於是否具備黨員身分,一旦黨籍喪失,資格即隨之消滅;另李貞秀是否簽署解職文件,僅為行政作業,非新的法律行為。
李貞秀循王金平模式聲請假處分申冤 民眾黨主席評狀況有別
民眾黨主席黃國昌今(20)日表示,自己大概2天前已知前立委李貞秀向台北地院聲請假處分,不過這可和前立法院長王金平狀況不同,一切交給司法處理,自己完全不擔心。李貞秀好端端的民眾黨不分區立委席次,卻在13日遭民眾黨中評會以「對價索取金錢」、「散布不實言論損害黨名譽」等理由決議開除黨籍並隨即生效,並函送由中選會公告註銷李貞秀立委資格。為了保住立委身分與行使職權的權利,也要兼顧助理工作權,李貞秀19日晚間宣布,早已正式向台北地方法院聲請「假處分」,北院並以「定暫時狀態處分」已正式分案。 李貞秀律師團回顧,2013年王金平遭國民黨撤銷黨籍後也是提出救濟,那時法院裁准「假處分」,同意王金平在訴訟確定前能暫時保留黨員資格,並可繼續行使不分區立委兼任立法院長職權。據了解,目前李貞秀雖已喪失立委身分而無法參與立院會議或行使質詢權,但一旦北院裁准假處分,李貞秀將能「恢復」身分直到全案訴訟定讞,外界多認為根本2028年本屆任期結束都還不會定讞;另若假處分遭駁回,則將確定由民眾黨遞補下一順位不分區立委、成大法律系教授許忠信。黃國昌對此強調,民眾黨創黨主席柯文哲早在2024年參選總統時就本於共融社會的價值跟精神,強調李貞秀具有中華民國身分證、當立委不是問題,但如今若在言行或職務上沒辦法滿足職務需求的時候,民眾黨迫於無奈,只好做一些處置。※CTWant提醒您:未經有罪判決確定者,皆應推定為無罪。民眾黨前立委李貞秀能否回到大院議場質詢?各界關注。(圖/周志龍攝)
李貞秀聲請假處分!暫緩民眾黨開除程序:是我的搶不走
民眾黨前立委李貞秀遭開除黨籍後,相關爭議持續延燒。李貞秀19日晚間透過YouTube直播表示,已向台北地方法院聲請假處分,主張民眾黨對其開除程序存在重大瑕疵,要求暫停相關處分程序,以維護自身權益。李貞秀在直播中出示法院收據,強調「已經提告」,並說明此次是依法律程序提出假處分聲請,希望在爭議釐清前,先讓民眾黨的開除程序暫停。她指出,截至目前為止,仍未收到中評會正式寄達的開除通知書,認為在相關通知尚未送達、申覆期限尚未屆滿情況下,黨中央即推進後續程序,存在程序爭議。她表示,民眾黨祕書長周榆修曾提及,黨員有30天申覆期限,但期限尚未屆滿,黨內卻已急於將相關程序推進至中選會,質疑處理過程過於倉促。李貞秀並指控,整起開除案從啟動至今,過程中涉及程序正義問題,因此透過司法途徑尋求救濟。李貞秀也提到,自己原本曾表態不提出法律訴訟,但後續情勢發展,使她決定改變作法。她指出,「黃國昌連日在鏡頭前污衊我、妖魔化我,非要我走人不可,就是因為民眾黨給不出一個開除的正當理由。」她認為,相關指控與開除理由並不正當,並批評外界對她的部分說法帶有污名化色彩。李貞秀在直播中另提及,雖曾參考前立法院長王金平處理黨籍爭議的法律模式,但此次聲請內容與個案情況並不完全相同,主要著重於質疑現行處分程序本身存在違法或違反正當程序問題。她並表示,「是我的搶不走,不是我的留不住!」直言黃國昌毀約在先,那就照正常程序走,律師也提到拖越久越有利。
中工提名前高院法官紀凱峰當獨董 大法官尤伯祥曾替鍾文智辯護
遭寶佳集團鎖定的中華工程今天(4月11日)公布第 28 屆董事提名名單,曾審理多件重大金融案件的前高等法院紀凱峰名列獨立董事提名人之一。中工指出,針對115年股東常會,正式公布第 28 屆董事(含獨立董事)足額提名名單,由現任經營團隊核心領軍,並全面延攬具備法律治理、財務金融、綠色建築等領域之賢達碩彥入列。中華工程新聞稿指出,紀凱峰律師入陣獨董,強化法治底線與財務內控,紀凱峰具備台大與美國紐約哥倫比亞大學法學碩士,及東吳大學會計學研究所碩士之跨領域雙重專業,並曾任高等法院法官及現任台灣法治會計學會秘書長,將為中工的法遵與內控制度提供最高規格的監督。已轉任律師的紀凱峰曾任高等法院及台北地方法院金融專庭法官,曾因審理鍾文智案引發社會關注,深綠立場的尤伯祥擔任大法官前,曾任鍾文智辯護律師,尤聲請當時擔任高院受命法官紀凱峰迴避,主張紀將鍾限制出境,審判有偏頗之虞,但最高法院認定紀沒有執行職務偏頗,裁定駁回尤的聲請,不過,後來遭重判的鍾文智還是跑了。大法官尤伯祥曾任鍾文智辯護律師,認為紀凱峰承審鍾案應迴避且不該將鍾文智限制出境,鍾文智目前已潛逃出境。(圖/報系資料照)媒體報導指出,寶佳對中工經營權之爭升溫,5月全面改選董事,寶佳機構透過「堡新投資」等持股中工逾16.6%,爭奪經營權。中工董事會剔除寶佳提出的董事提名名單,寶佳對此向商業法院聲請「定暫時狀態假處分」,指控公司派違法,並表示已向檢調提出刑事告訴。中工則指控寶佳相關投資公司在掌握內部財測利多訊息後仍買進股票,涉嫌「內線交易」,雙方法律戰打成一片。
獨老成肥羊2/假放貸真奪產!竹北出現獵房詐團 律師教自保方法
新竹縣近日出現「獵房」詐團,詐騙集團假放貸真奪產,誘騙兒女不在身邊的獨居長輩投資,再以金額不符的假本票去設定老人名下房產,從線上狩獵轉向實體「房產獵殺」,受害者已逾10人,明典法律事所邱懷祖律師提醒受害者,可主張借貸契約無效或得撤銷而提起訴訟,並向法院聲請定暫時狀態假處分避免房產遭法拍,透過法律武器保護自己的家園。新竹縣縣議員朱健銘近日接獲民眾陳情,指新竹縣有不肖民間放貸人士利用偽債權高利貸手段,受害者明明只借18萬元卻被誘簽200萬元不實本票,借小額簽高額本票是常見的民間借貸陷阱,因本票具有無條件支付的效力,簽下後即視為承認該高額債務,債權人快速聲請強制執行,致使不動產不實債權落入不肖人士手中。辦公室主任劉志枰表示:日前接獲受害者子女向服務處陳情,不肖民間放貸人士鎖定自己獨居年邁父親,乘他人急迫、輕率、無經驗或難以求助處境,利用小額借款教導被害人,在前往地政事務所辦理抵押權設定時,若地政人員詢問,要向地政人員謊稱雙方真的有高額借貸關係,甚至要求被害人簽下遠高於實際借款金額的本票,進而導致房地產被設定超額抵押權。劉志枰表示,一旦子女發現年邁父母上當受騙,轉向尋求正規銀行在審核轉貸要時,往往銀行會參考謄本上的最高限額抵押權,若設定金額遠高於房產價值或實際欠款,銀行會認為剩餘價值不足,導致貸款不撥款,不肖人士進而吞蝕受害者不動產。劉志枰提醒,如果發現家中長輩落入陷阱,自保需要蒐證記錄脅迫過程,確認有無在場證人、監視畫面或錄音,以證明簽署當下非自願或金額不實。超出部分無實質債權,應立即搜集證據如匯款紀錄、對話錄音、LINE截圖證明實際借款金額,待收到法院本票裁定時,在法定期限內提起確認本票債權不存在之訴。律師邱懷祖提醒受害者,可主張借貸契約無效或得撤銷而提起訴訟,並向法院聲請定暫時狀態假處分避免房產遭法拍。(圖/翻攝明典法律事務所臉書)邱懷祖強調,若因高利貸詐騙致房產遭設定抵押,可主張借貸契約無效或得撤銷而提起訴訟,並向法院聲請定暫時狀態假處分避免房產遭法拍,以法律武器保護自己。邱懷祖表示,詐騙集團猖獗,不動產詐騙事件時有所聞,不少被害人是高齡長者,被詐騙後無力償還房貸,最終棺材本、房子都沒了,若雙方實際上並無或僅有小額債權債務關係,不肖人士卻向地政事務所申請設定高額抵押權,也將觸犯刑法第 214 條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或第339條詐欺罪。新竹縣近日出現多起針對獨居長輩詐騙,劉志枰創辦的愛的萌芽協會因而加強宣傳,避免更多老人上當。(圖/翻攝愛的萌芽協會臉書)
外籍生肇事2/準新娘遭逃逸移工撞飛!醫藥費破百萬僅賠5萬 家屬好無奈
本刊日前接獲爆料指出,慈濟科技大學的印尼籍羅姓大學生騎車載S姓高中生出遊,卻在行經無號誌路口時發生車禍,強大撞擊力道造成S男當場骨折。不料羅男聽聞須負擔15萬餘元的醫藥費後,竟直接離境。然而類似事件卻並非第一次發生,同年6月,台中龍井一名準新娘遭一車逃逸移工猛撞,昏迷2月,醫藥費上看百萬元,肇事移工最終表示僅能拿出5萬元賠償,讓家屬氣憤無奈卻也只能接受。阮姓移工在發生事故後,隨即與一車逃逸外勞分頭奔逃,最終仍遭警方逮獲,其被捕時坦承擔心因被發現逃逸身分而遭遣返回國。(圖/報系資料照)2022年6月,台中龍井區一名28歲的陳姓準新娘騎車行經中華路三段與中山路二段時,與闖紅燈無照駕駛的一車逃逸移工發生擦撞,事故發生後陳女當場昏迷、全身多處骨折送醫,昏迷指數6,傷勢相當嚴重,而肇事的阮姓移工見狀第一時間不但未停車,反而還繼續往前開了50公尺,車上6人隨即棄車逃逸,分頭奔逃,所幸路過民眾眼尖發現其中4人坐上計程車,緊急記下車牌通報警方,讓警方順利將6人全數逮捕到案。而駕駛的阮姓男子被捕後表示,當天要回住所,未注意燈號不慎撞傷女騎士,會跑是因為受到驚嚇,加上擔心逃逸移工身分被發現因此遭到遣返,才會全部落跑。陳姓準新娘全身多處骨折,昏迷2月後才甦醒,儘管在車禍中倖存,卻仍有漫漫復健之路要走。(圖/報系資料照)陳姓女子原定將在6月底與男友結婚,卻突遇車禍傷勢嚴重,其下頷骨開放性骨折、多處顏面骨骨折、肝臟撕裂傷、左右側恥骨上下支骨折、右髂骨骨折、右骨盆骨折、右側5根肋骨骨折,昏迷住進加護病房,在住院172天後終於恢復意識,卻仍有漫漫復健路要走。陳女昏迷2個月後,開口第一句話就是,「爸爸,我好想你」,讓家人瞬間紅了眼眶,其後續也在醫護的持續照料下拔掉鼻胃管進食,同時積極復健,所幸復原情況樂觀,當時已可進行簡單肢體動作,藉著他人協助緩慢行走,力拼2個月內出院。但陳女仍因傷到腦部,不少記憶殘缺,但仍能記得家人。儘管台中地院也依肇事逃逸罪判處阮男有期徒刑1年6月,刑滿後驅逐出境,但陳女短短2個月的醫藥費用就上看百萬,面對相關賠償費用,阮男僅表示沒有錢,最多只能賠償5萬元,讓家屬相當無奈,事發後日常生活不斷全被打亂,就連工作也全面停擺,收入全無。如今肇事的阮姓駕駛也在2024年3月遣返,但對陳女來說,還有相當長的復原之路要走,當時她一周還得復健3次,陳母為照顧女兒更是辭去工作,陪女兒前往醫院復健治療,儘管對事件感到不公,卻也只能被迫接受,但他們也表示,「我們還有生命,以後會更好」。陳母事後也表示,將車輛借給阮姓移工的女車主也應負責任,若非女車主借車,就不會導致事件發生,希望政府能重視移工問題,既然已入境工作,就必須遵守當地法律。律師包盛顥指出,儘管求償過程存在一定困難,但現行制度上仍可提供若干補償或救濟方式,受害人可依強制汽車責任保險依法申請保險給付,就算肇事人為外籍移工或外籍學生,只要事故車有投保強制險,就可獲得一定程度之醫療或傷害補償;另外,只要造成人員受傷,被害人就可依法提出傷害之刑事告訴,由檢方或法院採取適當之強制處分,如限制出境或住居,避免被告離境,以助於確認事故責任歸屬與相關事實。而在民事求償部分,包盛顥表示,若發現肇事者於台灣仍有薪資收入或有銀行存款,被害人也可透過法院聲請假扣押或假處分,避免財產轉移。但若肇事車輛並未依法投保強制險,或發生肇逃之情形,受害人可向「財團法人汽車交通事故特別補償基金」申請補償,但民眾在預防上也可透過保險制度加強自身保障,降低突發事故所造成的經濟風險,若真不幸發生事故,也應盡速報警保存相關證據,並盡早諮詢專業人士,透過法律程序保障自身權益。
外籍生肇事1/載友車禍害他腿斷!嫌15萬醫藥費太貴 他直接離境神隱
外籍生載友車禍害斷腿!本刊日前接獲爆料指出,2022年間當時18歲S姓高中生,因活動關係認識一名就讀慈濟科技大學的印尼籍羅姓大學生,2人同年暑假相約一同遊玩,由羅男載著他在花蓮市區移動,未料卻在行經無號誌路口時發生車禍,強大撞擊力道造成S男當場骨折,而羅男僅受全身擦挫傷。事後,S男開口詢問羅男是否願意負擔醫藥費用,羅男聽聞須負擔15萬餘元後,嫌費用太貴,竟直接離境再也未回台灣,讓S男無奈又氣憤。S姓男子發生車禍後右小腿骨折,還需打入骨釘,而羅姓印尼籍學生僅受有全身多處擦挫傷。(圖/民眾提供)事故發生後,S男緊急送醫治療,因骨折嚴重,需開刀植入骨釘固定,至少半年行動不便。由於羅男為機車駕駛,S男僅為乘客,並無肇事責任,因此由羅男自行與汽車駕駛協商後續賠償事宜。後續也由羅男自行與汽車駕駛商談後續賠償事宜,而S男則住院治療斷腿,並須打入骨釘以利後續復原,而此時羅男卻因學校產學合作之因素,準備飛回印尼的工廠實習,以此取得畢業證書。印尼籍羅男在台就讀於慈濟科技大學,因學校產學合作飛回印尼實習,以取得畢業證書。(圖/報系資料照)事後,雙方駕駛肇責比例出爐,由於該路段為無號誌路口,羅男等人遭撞時自支線騎出,未禮讓幹線車輛,得負7成責任,但羅男此時已經離境返回印尼,等S男詢問羅男相關賠償處理,並問羅男是否願意負擔15萬元的醫藥費用,羅男僅回一句「太貴了」,隨後就將S男封鎖,不再回復任何訊息,讓S男氣炸怒告羅男傷害,卻礙於羅男已離境,因此幾乎拿羅男沒轍,直到後續羅男因遲遲未到案而遭到通緝也未曾再回台灣。S男無奈表示,自己家境並不富裕,發生車禍斷腿,突然面臨10多萬元的醫藥費用,家裡一時也拿不出來,父母為讓他得到完整治療,到處向親友借款,終於籌到款項,後續慢慢分期還完,讓他感到相當抱歉。另一方面卻也對於友人在車禍後直接離境,拍拍屁股走人,感到相當憤怒,卻又無可奈何。儘管事後也對羅男提起傷害告訴附帶民事賠償,羅男也因未到案而遭花蓮地院發布通緝,至今已快4年時間,羅男就是不願意面對,卻還能從社群帳號上看見羅男時不時和家人出國遊玩,並在與當初學校合作的企業集團上班,擁有不錯收入。S男無奈表示,儘管早已事過境遷,受傷的腿如今也已完全復原,但還是希望校方能做好把關,給他們機會來台,闖禍後卻直接回鄉什麼也不需負責,「明明都是學生卻可以跟那些逃逸移工一樣囂張」,並呼籲大眾若真的不幸發生車禍,只要對方是外國人,除對其提起民事與刑事訴訟外,也要同時限制出境,也希望校方至少也能負一點責任,協助與當事學生取得聯絡,不讓類似事件再次上演。律師包盛顥指出,儘管求償過程存在一定困難,但現行制度上仍可提供若干補償或救濟方式,受害人可依強制汽車責任保險依法申請保險給付,就算肇事人為外籍移工或外籍學生,只要事故車有投保強制險,就可獲得一定程度之醫療或傷害補償;另外,只要造成人員受傷,被害人就可依法提出傷害之刑事告訴,由檢方或法院採取適當之強制處分,如限制出境或住居,避免被告離境,以助於確認事故責任歸屬與相關事實。而在民事求償部分,包盛顥表示,若發現肇事者於台灣仍有薪資收入或有銀行存款,被害人也可透過法院聲請假扣押或假處分,避免財產轉移。但若肇事車輛並未依法投保強制險,或發生肇逃之情形,受害人可向「財團法人汽車交通事故特別補償基金」申請補償,但民眾在預防上也可透過保險制度加強自身保障,降低突發事故所造成的經濟風險,若真不幸發生事故,也應盡速報警保存相關證據,並盡早諮詢專業人士,透過法律程序保障自身權益。
李千娜2度道歉「宣布退出櫻花季」! 律師曝阻止《世紀血案》上映方法
改編自真實懸案「林家血案」的國片《世紀血案》,由簡嫚書、楊小黎、李千娜、夏騰宏等人主演,但事實上製片方卻未取得當事人或家屬同意,便將案件改寫拍成電影,引發社會輿論反彈,演員也遭砲轟抵制。而受到《世紀血案》風波影響,李千娜8日透過Instagram限時動態宣布退出高雄櫻花季演出。李千娜以黑底白字寫道:「對不起,為避免模糊櫻花季活動原本的主旨與氣氛,經審慎評估後決定,我將不出席本次櫻花季演出活動。再次感謝主辦與各方的理解與包容,以及所有朋友的關心,衷心祝福櫻花季活動順利圓滿。」《世紀血案》日前剛舉行殺青記者會,演員們站在海報前微笑拍照,但事實上該片改編自「林宅血案」,當事人林義雄及其女兒都還在世,製片方卻未獲得當事人的同意就將其故事改寫翻拍,引發大票民眾不滿。而簡嫚書、李千娜2人在記者會上的發言不妥,也紛紛被砲轟「人血饅頭好吃嗎?」、「有孩子還能說這樣的話嗎?」李千娜7日發聲向林義雄本人及其家人和朋友道歉,並對於自己的言論和不適當的表達致歉,坦言自己在沒有完全了解完整劇本架構的情況下,只專注於自己是客串的小角色,忽略了整體的脈絡與份量,沒做好演員基本應對整體作品和背後真實事件的判斷;並承諾將此次參與《世紀血案》的全數片酬捐贈給慈林基金會,「這並非為了換取諒解或平息爭議,而是希望能表達最基本的歉意。」李千娜直言,這幾天經大家查證,才得知電影未經林家人同意即進行拍攝,已違反與公司的合約。針對沒有清楚查證自己責無旁貸;另在記者會上,輕率的態度和錯誤的言論,未顧及當事人、家屬及整體事件帶給社會的傷害,再次致上最大的歉意。事實上,針對在法律上如何讓《世紀血案》無法上映,律師陳君瑋坦言,被害人向製作公司提起假處分與民刑事訴訟是「價值選擇問題」,法律一方面須遏止扭曲事實的電影上映,同時要兼顧不能過度干預言論自由,因此可以採取「定暫時狀態假處分制度與民刑事訴訟」;或以「電影記者會上的不實與輕浮言論與不實腳本」為根據,向法院聲請「定暫時狀態假處分」;以及民事訴訟法538條於爭執之法律關係,為防止發生重大之損害或避免急迫之危險或有其他相類之情形而有必要時,得聲請為定暫時狀態處分。陳君瑋說明,要提起假處分,應該向電影製作公司同時提起訴訟,可提起民事侵權訴訟與刑事妨害名譽訴訟;被害人部分可由「慈林教育基金會」擔任原告,向被告電影製作公司提起訴訟與假處分,無須再打擾林家。(圖/翻攝自Instagram@n_a_n_a_l_e_e)
國民黨花蓮縣初選提名惹議! 葉耀輝親赴北院聲請假處分
花蓮前市長葉耀輝有意參選花蓮縣長,但因質疑初選有重大瑕疵,因此今日(2月4日)前來台北地方法院,提出民事暫時狀態假處分聲請,希望能在釐清提名程序爭議以前,命中國國民黨中央黨部暫時停止公告、發布或推動任何與花蓮縣長提名、徵召或候選人產生機制具實質連動關係之「選代表」作業資訊,並暫停相關程序。葉耀輝指控,國民黨花蓮縣黨部在未公告、未完成合理協商,且申訴人已明確表示不同意列名的情況下,仍將申訴人強行納入民調,並對外宣布提供給媒體,並以該結果影響中央提名徵召的判斷,希望中央可以嚴重處理此一行為,疑似暗指花蓮黨部建請中央提名游淑貞一事。葉耀輝強調,聲請假處分並非請法院介入政治勝負,而是請法院先保全「程序爭議可被救濟」的最低限度狀態,避免中央以後續程序製造不可回復之既成事實。葉耀輝說,目前已向中央常務委員會提出黨內申訴,要求中央成立專案調查小組,釐清公告、協調、民調決議形成與執行、內參外流等全流程,並澄清未經候選人明確同意且程序有重大瑕疵之民調,不得作為後續提名依據。葉耀輝說「政黨內部競爭可以激烈,但規則不能扭曲;勝負可以輸,但程序不能假。」呼籲中央黨部回到公開、透明、可受檢驗的提名底線,以回復黨內民主與社會信賴。
霸佔公會十年1/揭建築師公會惡鬥內幕 理事長一當13年會員催「快交棒」
每年12月中,台北國際建材展都會伴隨著建築師節慶祝大會熱鬧舉行,不過年年建築師口中都揶揄著同一個話題,「台北市建築師公會改選了沒?」根據CTWANT記者調查,該公會理事長黃秀莊及理監事團隊,因被會員提起當選無效訴訟,自2012年當選至今皆沒卸任,一場選舉鬥爭開啟長達13年任期。建築師會員們不忍了,跳出來喊話老前輩們,「別鬥了,趕快改選世代交替吧!」根據CTWANT記者調查,台北市建築師公會原本終於要在今年11月27日改選,沒想到9月又有會員提起抗告,導致理監事團隊遭執行假處分暫停職務,無法舉辦選舉。「這些老人家吵架,嘴巴上講要幫年輕人爭福利,實際上把公會操作成政治對立,弄得烏煙瘴氣。」一位年50多歲的會員,自稱自己是年輕一輩,因為上面頂著一堆60、70歲的前輩,他氣公會不再交替、無法進步。這起茶壺風暴,要從20年前說起。早年,多數建築師可依需求加入多個公會、擁有多重會籍,凡會員即可參與公會理事長選舉投票。由於當時很多建築師都有接台北市的案子,所以幾乎都會加入台北市建築師公會,但公司地址並非登記在台北市。2009年起,《建築師法》修正,各縣市建築師公會成立,雖然施行單一會籍,但針對擁有雙重會籍的落日條款,一直未通過。就在2012年,第16屆台北市建築師公會理事長改選前夕,現有團隊推舉的備位理事長黃秀莊與在野派人馬所推舉的代表競爭激烈,台北市建築師公會突改變遊戲規則,規定只有事務所地址登記在台北市的建築師會員才能投票;為了角逐大位,在野派也開始調動人馬,100多人紛紛更改事務所地址於台北市。執政派也不甘示落出手反制,以單一會籍之名,剔除跨籍的外縣市會員,人數高達711人,最後成功保住黃秀莊接任理事長。不過此舉引起被除籍的會員不滿,認為遭除籍的會員占總數的3成多,以此打擊敵隊。因此當時在野派的100多人質疑選舉不公,聯合向法院提出第16屆選舉無效,撤銷會員大會決議,並要求復籍重選。後來是順利復籍了,但理監事團隊因訴訟結論未定,以及遭假處分暫停職權,主管機關北市社會局也推辭因有訴訟不願介入,雙方纏訴至今,十多年來無法改選交棒。根據2023年統計,台北市建築師公會有1449位會員,也是全國21個公會中,人數最多的公會,不過有許多資深會員事務所登記地址並不在台北市。(圖/翻攝臺北市建築師公會臉書)據了解,台北市建築師公會有近1500名會員,也是全國21個公會中,會員人數最多的公會。因各地建築師公會長年有君子協定,輪流擔任全國建築師公會理事長,2023年因北市公會未改選,連帶影響全國公會理事長難產,最後鬧上新聞版面,北市與全國公會互踢責任。「從我30幾歲加入公會,到現在已經50歲,公會沒辦法進行世代交替,只做一般建照審查的業務,沒有其他提升和進步。」台北市建築師公會會員莫國箴無奈表示,他不像前輩有多個會籍,北市不好就跑新北市,他只能留在台北市,「呆在一個要死不活的公會,很可憐。」他也透露,「年輕的建築師因沒有參加公會運作,很容易被仇恨洗腦選邊站,整個公會烏煙瘴氣。」黃呂錦茹(中)擔任國民黨台北市黨部主委出錢出力,黨內人緣佳。圖為今年4月,全台造假連署案連環燒,台北地檢署聲押黃呂錦茹,朱立倫到場聲援,夫黃秀莊(藍衣)也在陪伴。(圖/趙世勳攝)「社會局不管,難道跟理事長夫人有關?」一位不具名公會會員提出質疑。根據CTWANT記者調查,黃秀莊的妻子為前台北市民政局長、現任國民黨北市黨部主委黃呂錦茹,2022年成功操盤台北市長選戰,名氣甚至大過於黃秀莊。不過據了解,黃秀莊自知身分敏感,近年皆由副理事長林志崧代理職權。由於告訴人已從過去的百人至今剩下3人,還繼續以不同名目提告來卡選舉,所以也有人質疑「會不會其實是串通好?」建築師間出現各種陰謀論。業內資深前輩建築師呂欽文曾試圖向北市建築師公會及帶頭提告者居中協調,希望雙方各退一步,但是兩邊都堅持自己沒有錯,不願意退讓,他相當無奈。(圖/報系資料庫)一位知情人士透露,提告方去年3月還在向大眾募集訴訟經費約20萬元,他們認為,「公會主事者堅持不認錯,用公會錢繼續訴訟」;而公會則是擺出『想改選就叫他們去撤告』的態度,雙方僵持不下。記者也採訪到過去百名告訴人之一的呂欽文,他坦言,當初確實因為不滿台北市公會操作選舉、不當剔除會員,認為應該要透過法律管道爭取權益,不過事過多年,他和幾位成員希望雙方能坐下來找到有建設性的解決方式,所以也曾自告奮勇找公會協調,「結果完全不理會和不願意談!」呂欽文曾獲傑出建築師獎、是業界資深前輩,儘管想居中調停也碰得一鼻子灰。他表示,台北市公會覺得他們沒有錯,所以堅持官司打到底;後來他也回頭找了帶頭提告人的曹昌歲,勸曹「見好就收」,但曹堅持是非要分明,也不願放棄告訴。他認為,各退一步才有辦法解開僵局,一方面曹方撤告,一方面要求北市公會在選舉方式上進行改革,譬如廢除委託票,順應眾多會員改革公會生態的期許,讓選舉能順利進行。中生代的另一位會員林祺錦就說,「現在的爭執點在為了法律攻防而不願下台或不願撤告和解,完全不顧現有會員以及漠視單一會籍會員權益,真的很難看。現有團隊大可總辭重選交接,也希望主管機關社會局介入,不要只是雙手一攤無可奈何。」不過,莫國箴認為,總辭不是好辦法,因為公會每個禮拜都有好幾千萬的各種費用進進出出,銀行端放款看得是理事長官印,一旦總辭必有空窗期,恐影響往來單位的業務。據他了解,目前大多理監事也願意改選,但若要他們總辭,他們也害怕萬一影響會員請款恐再有被告風險;若自己請辭也代表不抗辯等於官司認輸,官司費用要自己出,還要被求償,所以不願下台。莫國箴認為,最好的解決方式就是解除假處分,有不滿的人要繼續訴訟就訴訟,「只有恢復職權,公會理監事才能舉辦選舉,或許才有辦法解除這場長達十年的鬧劇!」
停牌近4個月!「芝麻街美語母公司」完成董事變更登記 新華泰富重返市場有望
芝麻街美語之母公司新華泰富,先前爆發經營權爭議之後,後因連續兩季財報未能如期完成公告,遭櫃買中心自5月20日起暫停交易;金管會先前示警,若未補正,最快將於2025年1月2日終止上櫃。而目前新華泰富最新說明表示,經濟部商業發展署(商發署)已於9月11日核准董事變更登記,停牌主因有機會排除,復牌時程出現轉機。綜合媒體報導,新華泰富於6月進行全面改選第14屆董事會,目前已獲同意完成變更登記,名單包括新城市投資公司、宇思投資公司,以及獨立董事曾芷陵、崔家興、王偉坤;董事長由新城市投資公司出任,代表人為陳品文。公司表示,待以同一簽章權責依規向金管會證期局與櫃買中心遞送相關文件後,將爭取恢復正常交易。報導中提到,6月3日臨時股東會,新城市投資公司、宇思投資公司、曾芷陵、崔家興、王偉坤獲86%股權支持;會後董事互推新城市投資公司為法人董事長,由陳品文代表。董事會後於6月6日向商發署申辦變更登記,但市場派另行送件致審查停滯。其後,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接連裁定駁回市場派的假處分聲請,包括要求禁止新任董事會就任、阻擋經濟部辦理登記,以及主張由1%股東提名行使董事職務等主張;小股東團體提到,市場派在選舉失利後,曾被質疑涉嫌盜刻公司印鑑,不具備申辦資格,「雙胞董事會」說法不成立。商發署後於11日完成核准,並上架「經濟部商工登記公示資料查詢」系統,確立第14屆董事會變更生效。公司說明,完成登記後,財報簽章之董事長身分已與經濟部登記一致,去除第二季無法公告的形式障礙;只要依規補提第一季、第二季財報,停牌理由可望解除。金管會證期局先前說明,第一季財報因董事改選未及完成登記前申報、第二季財報因簽章人與登記資料不一致,櫃買中心遂自5月20日公告停止買賣;若持續未補交,最早恐於2025年1月2日下櫃。
網傳小鳥喝光電板紅水暴斃 環境部澄清假影片:已報請檢察機關追查
針對近日網傳「小鳥喝光電板紅水後秒暴斃」影片,環境部表示,於8月24日第一時間即積極查證,經由專家進行比對,證實該影片是以人工智慧技術製作之假影片,內容與事實不符,已報請檢察機關追查來源,追究造假與散布不實訊息之責任。環境部於8月7日派員至嘉義縣義竹鄉新庄滯洪池太陽能光電案場受損之塑膠浮具暫置場,操作過程及暫存場並未發現有紅色水流出,現地採樣檢測紅色水窪處水樣,現場檢測紅色水pH值為6.79,經檢測結果油脂及重金屬銅、鋅、鎳、鉛、鎘、總鉻、汞均未檢出(ND),僅有砷檢測值為0.0535 mg/L,判定應為該農地既有之潛勢值;另雖檢測出化學需氧量(COD) 340 mg/L,研判為農地內既有的腐植土造成,腐植土內含腐植酸,因而造成紅色水現象。環境部指出,另彭啟明部長於8月16日親自進行現地視察,確認相關業者已依規定完成清除,現場並未發現廢棄光電板等廢棄物暫置情形及其他污染來源,且旁邊的農地僅有殘存之稻梗,未曾有廢棄光電板暫置情形,亦看到有類似紅褐色水質現象,證實為農地內既有的腐植土所造成,實與社會流傳謠言不符。有關元昱公司尚未完成清除新庄滯洪池之廢光電板,環境部表示,依據《廢棄物清理法》第71條規定,不依規定清除、處理廢棄物之事業或相關責任人,主管機關得命其限期清理;屆期未清除者,將由主管機關代為清理並向其求償,必要時得移送強制執行,並得聲請假扣押、假處分以保障公共利益。目前元昱公司已依規定向地方單位提出清理計畫書,正由主管機關審核中。環境部重申,自然環境為全民共同資產,若業者怠忽責任,導致環境遭受污染,形同對國家資源之侵害。除依法裁罰外,環境部將積極阻斷其營運,依法追訴刑責,並要求業者恢復環境,以維護環境正義。環境部也呼籲社會大眾,切勿輕信或轉傳未經查證的影片或訊息,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恐慌與誤解。對於惡意製作、散布假訊息者,環境部將持續配合司法機關嚴正追查,以追究造假及散布不實訊息之責任。
網瘋傳「鳥喝光電板紅水暴斃」 環境部揭真相:AI製作的假影片
環境部針對近日網傳「小鳥喝光電板紅水後秒暴斃」影片,於8月24日第一時間即積極查證。經由專家進行比對,證實該影片係以人工智慧技術製作之假影片,內容與事實不符,已報請檢察機關追查來源,追究造假與散布不實訊息之責任。環境部於8月7日派員至嘉義縣義竹鄉新庄滯洪池太陽能光電案場受損之塑膠浮具暫置場,操作過程及暫存場並未發現有紅色水流出,現地採樣檢測紅色水窪處水樣,現場檢測紅色水pH值為6.79,經檢測結果油脂及重金屬銅、鋅、鎳、鉛、鎘、總鉻、汞均未檢出(ND),僅有砷檢測值為0.0535 mg/L,判定應為該農地既有之潛勢值;另雖檢測出化學需氧量(COD)340 mg/L,研判為農地內既有的腐植土造成,腐植土內含腐植酸,因而造成紅色水現象。環境部長彭啟明於8月16日親自進行現地視察,確認相關業者已依規定完成清除,現場並未發現廢棄光電板等廢棄物暫置情形及其他污染來源,且旁邊的農地僅有殘存之稻梗,未曾有廢棄光電板暫置情形,亦看到有類似紅褐色水質現象,證實為農地內既有的腐植土所造成,實與社會流傳謠言不符。有關元昱公司尚未完成清除新庄滯洪池之廢光電板,環境部表示,依據《廢棄物清理法》第71條規定,不依規定清除、處理廢棄物之事業或相關責任人,主管機關得命其限期清理;屆期未清除者,將由主管機關代為清理並向其求償,必要時得移送強制執行,並得聲請假扣押、假處分以保障公共利益。目前元昱公司已依規定向地方單位提出清理計畫書,正由主管機關審核中。環境部重申,自然環境為全民共同資產,若業者怠忽責任,導致環境遭受污染,形同對國家資源之侵害。除依法裁罰外,本部將積極阻斷其營運,依法追訴刑責,並要求業者恢復環境,以維護環境正義。環境部也呼籲社會大眾,切勿輕信或轉傳未經查證的影片或訊息,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恐慌與誤解。對於惡意製作、散布假訊息者,環境部將持續配合司法機關嚴正追查,以追究造假及散布不實訊息之責任。
涉煽動仇恨遭判刑!德極右人士變性後擬入女子監服刑 引發監獄安置爭議
德國近期出現一起因性別變更引發社會爭議的案例。一名因極右煽動言論遭判刑的男子,在刑期執行前依據《自我決定法》(Self-Determination Act)變更法律性別與姓名,將以女性身分進入女子監獄服刑。此舉引發輿論質疑其真實性與動機,相關法令的適用標準也因此備受關注。根據《明鏡週刊》(Der Spiegel)、《世界報》(Die Welt)與《歐洲新聞網》(Euronews)等多家德媒報導,該名人士為馬拉斯凡雅・李比希(Marla-Svenja Liebich),原名斯凡・李比希(Sven Liebich)。她於2023年7月被薩克森-安哈特州的哈雷地方法院依煽動仇恨、侮辱與誹謗罪判處一年半徒刑且不得緩刑。上訴遭駁回後,判決已確定執行。據《明鏡週刊》報導,李比希過去曾是新納粹組織「血與榮耀」(Blood and Honour)成員,並長期發表極右立場與敵視跨性別、同性戀社群的言論,是德國極右勢力中的活躍人物。2024年底,李比希依據當年11月1日上路的《自我決定法》,在戶政機關提出聲明,將法律性別由男性變更為女性,並同步更改姓名。根據報導,該法不需任何醫療證明或法院判決,即可透過簡單聲明完成性別與姓名變更。這項立法原意為保障跨性別與非二元性別人士的自主認同,但本案引發社會對法令可能遭不當利用的憂慮。《明鏡週刊》引述輿論指出:「李比希多年來以仇恨性言論聞名,其性別變更是否出於真誠,令人高度懷疑。」對此,李比希對多家媒體提出法律訴訟,聲稱媒體誤導大眾、否定其性別認同。但她對《明鏡週刊》的投訴已被德國新聞評議會一致駁回,該刊則回應稱其變更登記「極可能是為了挑釁或羞辱國家制度」。依據檢察官說法,李比希將於2025年8月29日晚間10時,依約前往薩克森州凱姆尼茨女子監獄(Chemnitz Prison)報到服刑。她本人也在社群平台X上表示:「我將如期開始服刑,屆時我會帶著行李進監所。」然而,李比希是否會最終安排於女子區服刑,仍須視監獄初步風險評估決定。哈雷首席檢察官丹尼斯・策諾塔(Dennis Cernota)向媒體表示,若監所認為其對秩序或安全構成潛在威脅,仍可依法轉送其他設施關押。根據《世界報》後續報導,李比希近日另於柏林地方法院對記者朱利安・賴歇爾特(Julian Reichelt)提起名譽損害訴訟,因其在X上發文稱「斯凡・李比希不是女人」,但法院第二民事庭以「法律基礎不足」駁回其假處分申請。《自我決定法》為德國2024年通過的重要社會政策改革,取代原1980年代制訂、程序繁複的《跨性別者法》(Transsexuals Act)。新法允許18歲以上公民以書面聲明變更法律性別與姓名,每年最多申請一次,未成年人則須由家長或家庭法院協助。儘管受到性別多元倡議團體支持,但也有政界人士與學界警告,若無明確濫用判斷機制,將為監所制度、社會信任機制帶來風險。李比希案成為該法施行後最具代表性的高敏感度案例之一,也使德國社會再度聚焦在性別自我認定政策與公共安全之間的界線。李比希曾活躍於極右翼團體「血與榮耀」,並因煽動仇恨與誹謗罪遭判刑。(圖/翻攝自X,@TakingoutTrash7)
快訊/最高行政法院抗告駁回 柯文哲確定無法投票
台灣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涉京華城案被押,他聲請暫時狀態假處分,希望726能去投票,25日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裁定駁回,柯委任律師提抗告,最高行政法院26日裁定抗告駁回,柯文哲確定無法投票。
柯文哲聲請罷免投票權 黃國昌:盼公正裁判打醒民進黨政府
距離726罷免投票倒數兩天,因涉京華城案遭羈押至今的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委託律師聲請公民投票權,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今(24)日上午開庭審理。對此,民眾黨主席黃國昌表示,希望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能透過公正的裁判,重重的打醒民進黨政府,人民的公民權不是可以被他們恣意剝奪。黃國昌表示,柯文哲作為中華民國公民,依憲法所享有的投票公民權,到目前為止,沒受到任何法院裁判的剝奪,也因如此,柯收到投票通知單,但問題是目前在所謂羈押禁見狀態下,根本實質上被剝奪公民權,因此柯文哲今天向台北高行政法院申請暫時狀態假處分。黃國昌強調,事實上,柯文哲之所以提出這訴求,這樣的法律行動,是要好好提醒民進黨政府,在民進黨政府所公佈的國家人權報告書裡,幾年前就已明確的說,這是嚴重侵害人權的行為,但民進黨政府一天到晚想得只有仇恨跟撕裂,對該做的事消極、怠惰、不作為,導致到目前為止這種嚴重侵害人權的狀況繼續發生,希望今天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能透過公正的裁判,重重的打醒民進黨政府,人民的公民權不是可以這樣被他們恣意剝奪。
立委吳思瑤罷免案不能繼續? 北高行駁回賴苡任聲請假處分!
立委吳思瑤罷免案進入第二階段連署程序,但提議領銜人張克晉於5月初退出,聲請人賴苡任為防罷免案中止,向臺北高等行政法院聲請假處分,要求中選會接受其遞交連署資料並續行查對。但法院認為聲請人資格不符、聲請對象有誤、法律條件不符,今(5)日裁定駁回。立法委員吳思瑤罷免案已通過第一階段提議人門檻,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提議領銜人張已領取連署人名冊,而徵求連署期間將在本月7日屆滿,張卻於114年5月1日公開聲明退出,故備補領銜人應自動遞補之。為避免系爭罷免案付諸流水,賴依行政訴訟法聲請定暫時狀態假處分,聲明中選會應於罷免案屆滿日前,受理連署罷免函及連署人名冊正、影本各乙份,並依罷免程序續行查對。然而北高行認為提出三理由駁回:罷免案連署人名冊受理機關應為臺北市選舉委員會,並非中選會,賴要求中選會應受理連署罷免函及連署人名冊,是不正確的。再者,張公開聲明退出後,應由「備補領銜人」自動遞補,但賴並非「備補領銜人」而僅是「召集人」,召集人這個身分在選罷法裡並沒有法律地位,無法代表罷免案提出連署資料。最後,賴還沒把罷免案的連署人名冊送交給負責辦理的選舉機關,就直接向法院提出假處分申請,因此難以認定他和中選會之間有什麼法律上的爭議或糾紛,不符合行政訴訟法第298條第2項規定:「於爭執之公法上法律關係,為防止發生重大之損害或避免急迫之危險而有必要時,得聲請為定暫時狀態之處分。」,因此法院以聲請人資格不符、聲請對象有誤、法律條件不符,駁回聲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