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罰鍰
」 罰鍰 罰單 違規 開罰 違停
被包圍還淡定吃便當!高雄女毒駕狂飆遭逮 車內192克毒品曝光
高雄市日前發生一起離奇又驚險的追逐案件,1名49歲許姓女子於25日傍晚駕駛紅色轎車,在街頭高速狂飆,引起警方注意,前鎮分局草衙派出所員警巡邏行經金福路時,發現該車行跡可疑且車速異常,經查詢後竟確認該車為通報侵占的失竊車輛,警方隨即展開尾隨追查。警方一路從前鎮區跟監至旗津風景區,過程中許女毫無察覺,仍持續高速行駛,待時機成熟後,警方立即調集支援警力,在旗後砲台步道附近展開包夾圍捕,成功封鎖所有逃逸路線,令人錯愕的是,當警方上前圍捕時,許女竟神情鎮定地坐在駕駛座內吃便當,對於眼前警力絲毫不為所動,甚至緊抱便當拒絕下車配合,場面一度僵持。最終警方在多次喝令無效後,採取強制壓制行動,才順利將其逮捕,隨後警方在其隨身袋中查獲海洛因1包(約1.79公克)及安非他命7包,總重量高達192.91公克,數量驚人,還發現電子煙設備與煙彈,整體情況顯示恐不只是單純自用,警方不排除涉及毒品販售,將持續向上溯源追查。進一步調查發現,該輛紅色轎車原為許女向友人借用,但因自身車輛遭拖吊後,她竟未歸還借來的車輛,反而據為己有,因而構成侵占並被通報為失竊車輛,更誇張的是,警方對其進行快篩後,確認其有吸食毒品反應,且竟為無照駕駛,行為相當危險。警方表示,許女除了將面臨侵占、毒品及公共危險等刑事責任外,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毒駕最高可罰12萬元,無照駕駛最高6萬元,合計最高可處18萬元罰鍰,全案目前已移送高雄地檢署偵辦,後續將進一步釐清毒品來源與是否涉及販售網絡。
三寶無極限!台中女為買飲料「車打燈停路中央」 超扯畫面曝光
台中市太平區日前發生一起違規停車事件,引發網路關注。一名女子駕駛BMW休旅車行經樹孝路時,為了下車購買飲料,竟將車輛直接停放於道路中央,相關畫面被民眾拍下並上傳社群平台,引發熱議。事件發生於25日下午5時許,該名女子行經太平區樹孝路79號附近時,未依規定靠邊停車,而是將車輛停於車道中央,並開啟警示燈後下車前往路旁飲料店。由於該路段車流量大,加上正值交通尖峰時段,該行為引起現場民眾側目,也對交通秩序造成影響。有網友將畫面PO上Threads後,寫上「不是打雙黃燈就無敵捏,買個飲料車停路中央」,更酸駕駛「下次記得把引擎蓋打開,放個警示標示。」畫面曝光後,不少網友留言批評,「台中真的好多這種四輪大爺,在路上騎車開車好痛苦」、「她不會以為有個修路路障擋住就可以這樣停吧」、「這真的太扯,她竟然不是靠邊停車,竟然是停路中間,人不要臉,天下無敵!」、「太平果然是三寶極樂園,辛苦了」對此,轄區警方表示,經網路巡邏發現該違規情形後,已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第1項第5款進行舉發。依規定,汽車於道路中違規停車,最高可處新台幣1200元罰鍰。警方同時提醒,樹孝路沿線於上下班時段車流頻繁,且部分路段目前仍有施工情形,用路人應遵守交通規則,避免因違規停車影響交通安全,甚至造成事故風險。
去年153件違反最低工資遭罰 保全業最多、罰鍰達330萬元
勞動部公布最新勞動條件檢查結果,去年全國共實施3萬4,705場次勞檢,其中有7,658場次查有違法情形;當中違反最低工資規定案件共153件,合計裁罰金額達新台幣330萬元。勞動部指出,相關違規主要涉及違反《最低工資法》第5條及《勞動基準法》第21條,也就是雇主給付工資低於法定最低標準。依現行規定,雇主若違反最低工資規定,最高可處新台幣100萬元罰鍰。從行業別分析,違規比例最高為支援服務業,占33.33%;其次為製造業15.03%、批發及零售業14.38%、住宿及餐飲業7.19%,以及其他服務業6.54%。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指出,支援服務業中以保全業違規情形最為常見。原因在於保全人員多適用《勞基法》第84條之1,工時通常較一般勞工更長,但部分業者在薪資計算時,未將延長工時納入,導致實際薪資低於最低工資標準。勞動部提醒雇主應依法給付工資並確實計算工時,避免觸法受罰,也呼籲勞工如發現權益受損,可向主管機關申訴,以保障自身權益。
清明食品抽驗出爐 新北2件豆製品違規、合格率97.8%
清明節將至,新北市衛生局加強應景食品安全稽查,共抽驗90件產品,結果有2件豆製品不符規定,整體合格率約97.8%。衛生局已要求違規產品下架回收,並移請來源地衛生局追查處辦。新北市衛生局副局長馬景野今(24)日表示,此次抽驗品項包含潤餅、潤餅皮、花生粉、豆製品、生鮮蔬果、糕粿及休閒食品等,檢測項目涵蓋微生物、防腐劑、二氧化硫、農藥殘留及黃麴毒素等。檢測結果顯示,一件「大黑豆干」檢出防腐劑苯甲酸0.66g/kg,超過法定上限0.6g/kg;另有一件「豆干」檢出不得殘留的殺菌劑過氧化氫,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依規定,業者最高可處新台幣300萬元罰鍰。馬景野指出,苯甲酸為常見防腐劑,可合法使用於部分食品,但須符合限量標準;而過氧化氫雖具殺菌效果,但不得殘留於最終產品,否則可能刺激腸胃。建議民眾食用前可先沖洗或浸泡豆製品,並以沸水加熱,有助降低殘留風險。食品藥物管理科長楊舒秦也呼籲業者,應落實自主管理,遵守食品添加物使用規範,並妥善保存進貨與檢驗資料,確保產品安全。衛生局提醒,民眾選購應景食品時應認明來源與完整標示,避免購買來路不明產品,以確保食用安全、安心過節。
出國買伴手禮注意!帶「這款泡麵」恐噴100萬 入境違禁品清單曝光
不少民眾出國旅遊時,習慣購買當地零食與伴手禮返台,但若未留意相關規定,恐面臨高額罰鍰。農業部動植物防疫檢疫署近日提醒,許多看似普通的加工食品,只要含有肉類成分,就可能被列為禁止輸入項目,其中「含肉泡麵」更是旅客最常誤踩的地雷之一。防檢署指出,依現行規定,旅客若攜帶肉類或加工肉製品入境,包含真空包裝產品,皆須主動申報檢疫,並附有輸出國動物檢疫證明,經檢查合格後才可入境,否則將依法沒入銷毀。若未申報或違規攜帶,將依《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開罰新台幣1萬元以上、最高100萬元罰鍰。若來自非洲豬瘟疫區的豬肉製品,首次違規即可能被裁罰20萬元,再犯更高達100萬元。防檢署進一步說明,常見需檢疫的肉類加工品種類繁多,包括肉乾、香腸、臘肉、火腿、培根、熱狗,以及含肉食品如水餃、肉包、肉粽、披薩、三明治與漢堡等。此外,含肉湯品、機上餐食、肉鬆餅乾及各類夾餡食品,也都在管制範圍內。特別值得注意的是,市售泡麵若有搭配肉類零食(如火腿腸、鳳爪等),均屬含肉產品,不得任意攜帶入境。不過,若為單純沖泡即食、且不含肉成分的泡麵、米粉或速食粥,原則上可免申報檢疫。除了肉製品外,旅客亦不得攜帶或郵寄活體動物、未加工蛋奶、蔬果、種子、土壤及含動物成分的寵物食品等入境。部分常見食品中,加工乳製品如牛奶布丁、生乳捲一般可攜帶,但若含有新鮮水果裝飾,仍須接受檢疫;未全熟的溏心蛋、溫泉蛋及生鮮水果則一律禁止。防檢署呼籲,旅客若對攜帶物品是否合規有疑問,可於入境時主動向機場檢疫櫃檯詢問,只要誠實申報並配合處理,即使物品無法入境也不會受罰。相關單位強調,邊境檢疫是防範疫病入侵的重要防線,民眾切勿心存僥倖,以免「買得開心、罰得心痛」。(圖/農業部動植物防疫檢疫署)
喪屍煙彈飛出!38歲男市區飆車狂逃 警方連開2槍追捕
新北市三重區21日下午上演驚險一幕,38歲陳姓男子駕車載著44歲林姓友人,行經福裕街時違規跨越雙黃線,遭巡邏警察攔查。起初,陳男似乎配合盤查,但在掏取證件時,1顆俗稱「喪屍煙彈」(依托咪酯)意外滑落車內,瞬間打破現場氣氛,面對員警的質問,陳男突然心虛,不僅拒絕下車,更踩下油門,企圖衝撞警車逃逸。警方隨即展開追逐,沿途經重新路二段圓環,考量周邊車流與行人安全,員警果斷對準陳男車輛引擎連開兩槍,但陳男仍強行逃脫。追蹤監視器後,警方在台北市濱江街的一處停車場發現該車被棄置,但車內乘客已不知去向。直到今天凌晨1時許,陳、林2人自行前往警局投案。陳男坦承吸食安非他命,但否認持有掉出的喪屍煙彈;林男則配合採尿送驗,以釐清是否涉毒。警方調閱沿線監視器後,針對陳男在市區危險駕駛的行為,一口氣開出12張罰單,涵蓋闖紅燈、危險駕駛、未禮讓行人等違規行為,最高可處近10萬元罰鍰。目前,陳、林2人已依公共危險、妨害公務、毀損及毒品等罪名,移送新北地方檢察署偵辦。
春雨偏少推升林火風險 中南部6縣市部分達危險等級
受近期降雨偏少影響,加上氣候乾燥條件持續,中南部多地森林火災風險明顯升高。根據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19日指出,經由「林火風險評估系統」分析,臺中市、南投縣、嘉義縣、臺南市、高雄市及屏東縣等6縣市淺山區域,部分地區風險已達警告至危險等級,提醒民眾進入山區活動時應嚴格注意用火安全。林保署指出,近期多日未降雨導致林下可燃物乾燥,火勢一旦引發,容易迅速蔓延。相關單位強調,即使微小火源亦可能引發大規模燃燒,呼籲民眾避免不必要的焚燒行為,降低火災發生機率。近來國內亦發生多起因掃墓焚燒紙錢及雜草燃燒引發的山林火警案例,顯示人為用火仍是主要風險來源。依據林保署統計,每年10月至翌年4月為森林火災好發時期。民國110年至114年間,全臺共發生220件森林火災,其中3、4月即占100件,約45%,為全年風險最高的時段。進一步分析顯示,森林火災成因中超過9成屬人為因素,包括露天焚燒垃圾或農業廢棄物、清明期間掃墓焚燒冥紙、山區用火不慎以及隨意丟棄菸蒂等。林保署表示,清明節期間因掃墓活動頻繁,火源使用增加,火災風險亦隨之提高,呼籲民眾應謹慎處理火源與餘燼,避免因疏忽引發山林火警。以臺中市為例,近期沙鹿地區接連出現雜草及墓地火警,消防單位需頻繁出動人力灌救,顯示基層應變壓力上升。為提升預警能力與防災意識,林保署持續優化林火風險評估系統,提供即時查詢各地林火風險等級的功能。民眾可依所在地或指定區域查詢相關資訊,並透過山區危險度顯示掌握周邊環境狀況,以利提前因應。在法規方面,林保署指出,依據《森林法》規定,未經許可於森林區域內引火,最高可處新臺幣60萬元罰鍰;若涉及縱火並造成森林毀損,將面臨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並須負擔賠償責任。主管機關強調,透過法規與宣導並行,期望降低人為因素所引發的災害風險。此外,民眾如發現森林火災,可撥打免費專線0800-000930或119通報。林保署表示,經查證屬實的檢舉案件最高可獲10萬元獎金,最先通報火警者亦可獲5000元獎勵,以鼓勵即時通報並強化整體防災機制。
機車沒停好恐吃罰單?網傳立側柱、超線罰1200元 警揭判罰標準
機車在台灣是重要的代步工具,在任何縣市都可以看到機車族穿梭,密度極高,同時也衍生出停車位不足等問題。近日網上流傳機車立側柱、後照鏡或手把超出格線就會被檢舉開罰1200元的消息,引發不少騎士恐慌。對此,台灣事實查核中心指出,此說法不完全是錯,但警方開罰關鍵在於是否「妨礙通行」,不是壓線就會受罰。日前臉書社團有網友發文表示,機車停在停車格但立側柱,使機車傾斜角度太大,後照鏡或手把超過格線,以及輪胎離路邊超過30公分,巡邏警察可取締與民眾檢舉,恐挨罰新台幣600元至1200元罰鍰。此消息曝光後,引發民眾熱烈討論,但又不確定此說法是否正確。對此,台灣事實查核中心調查指出,在「道路交通安全規則」中並未規定機車停車應立中柱或側柱,但高雄市交通大隊曾說明,機車立側柱在停車格內,只要車體傾斜不要太誇張,且妨礙其他人通行權利,基本上不會取締,但仍建議民眾立中柱。至於機車後照鏡或手把超出格線會收罰單,新北市交通警察大隊表示,開罰前提是機車手把或後照鏡嚴重超出格線,已經妨礙通行,才會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停車時間、位置、方式、車種不依規定」,處以新台幣600元以上、1200元以下罰鍰。除此之外,針對輪胎離路邊超過30公分就會遭檢舉一說,新北市交通警察大隊表示,依「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11、112條規定,大型重型機車及機車臨時停車時,應依車輛順行方向緊靠道路邊緣停放,其前輪或後輪外側距離緣石或路面邊緣不得逾40公分、停車時不得逾30公分。但是否開罰仍須回到是否影響通行,並非因單一距離就裁罰。機車停車問題是否會被其他民眾檢舉,立法院2024年三讀修正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後,併排臨停、騎樓停車、消防栓前停車、橋樑/隧道/圓環/人行道/交岔路口處臨停與停車、騎車講電話、手持吸菸等8行為在新台幣1200元以下交通輕微違規罰鍰,不開放民眾檢舉。
誇張!男子捷運月台「爽抽電子煙」被拍 本人現身道歉
台北捷運再傳違規事件。有民眾在社群平台Threads發布影片指出,15日下午5時許,在台北捷運景安站月台上,一名男子當眾吸食電子煙並吞雲吐霧,畫面曝光後引發網友討論。部分民眾質疑此舉影響公共環境,而事件在網路發酵後,當事男子也在貼文留言區回應並公開道歉。原PO表示,事發時間約在15日下午5點多,當時該名男子在月台上吸食電子煙,行為相當明顯,但現場未見站務人員即時制止。原PO表示準備通報時,對方已搭乘列車離開現場。事件曝光後引發網友熱議,不少人認為捷運系統為全面禁菸場所,無論傳統香菸或電子煙皆不得使用,相關行為已違反規定。「提供給捷運相關單位,跟衛生局」、「台北捷運到底在幹嘛?如果連這種站內抽電子煙都放過,那大家以後都在捷運上吃便當好了啊」、「欸不是…都長到這個大小了,就不信他之前沒坐過捷運,到底是明知故犯覺得帥?還是真的蠢?」、「你把影片原檔mail給北捷,他進站有卡號,有綁人名一定抓的到」。隨著討論持續延燒,影片中的男子也在留言區現身回應,承認自己確實在捷運月台吸食電子煙,並表示該行為「不對且違反規定」。他為造成不良觀感致歉,並表示已深刻反省,未來會遵守公共場所相關規範。男子同時透露,自己已主動前往捷運站向站方自首認錯,並在留言中公開「台北捷運系統菸害檢查紀錄表」,以及保全與警方到場處理的情況,希望能平息外界爭議。依據《菸害防制法》規定,捷運站與車廂皆屬全面禁菸場所,包括電子煙在內的類菸品均不得使用。若在捷運系統內吸食電子煙,最高可處新臺幣1萬元罰鍰。相關單位提醒,民眾若在搭乘捷運時發現有人吸食電子煙,可透過車廂內的對講機通知服務人員,站長將會同捷運警察到場處理,以維護公共空間與乘車環境。◎提醒您:吸菸有害健康、吸菸害人害己。
雲林水林養鵝場確診H5N1! 883隻鵝撲殺、40天累計4場
雲林縣水林鄉再傳禽流感疫情,一處養鵝場近日因鵝隻出現異常死亡通報採樣,經檢驗於16日確診為H5N1亞型高病原性禽流感。防疫單位隨即啟動防疫處置,撲殺場內剩餘883隻鵝並完成清場與消毒作業。統計今年2月初以來約40多天內,雲林縣已累計4處禽場確診H5N1禽流感,包括2處養雞場與2處養鵝場。雲林縣動植物防疫所表示,3月13日接獲水林鄉一名49歲蔡姓鵝農主動通報,指出場內鵝隻陸續出現異常死亡情形。防疫人員接獲通報後立即前往現場採樣、清點禽隻數量,並管制禽隻及相關人車進出。經農業部獸醫研究所檢驗確認,該場感染H5N1亞型高病原性禽流感。防疫所指出,該養鵝場原飼養約1860隻鵝,自發病至確診期間已有部分鵝隻死亡,剩餘883隻依規定全數撲殺,同步完成場區清場與消毒作業,以降低病毒傳播風險。為防止疫情擴散,防疫單位已針對案場周邊半徑1公里內共15處禽場進行加強監測與採樣,預計7至10天內完成檢測;同時對半徑3公里範圍內33處禽場進行健康訪視與生物安全輔導,並持續進行周邊公共區域環境消毒。動防所表示,本月2日與3日水林鄉已有2處養雞場確診H5N1禽流感,合計撲殺約2萬4000隻雞。其中一處雞場是由屠宰場通報雞隻異常才被發現,業者涉嫌未主動通報疫情,目前仍在調查中,若查證屬實,最高可處100萬元罰鍰。防疫單位指出,此次確診的養鵝場與先前涉嫌隱匿疫情的土雞場距離在半徑1公里內。不過依發病時間研判,與先前案例暫無明確流行病學關聯性,仍需持續監測疫情發展。雲林縣動植物防疫所長廖培志表示,目前仍處於禽流感好發季節,近期氣候變化大、日夜溫差明顯,容易影響禽隻免疫力,一旦防疫措施稍有疏漏,病毒就可能入侵禽場。他強調,及早發現與即時通報是防堵疫情擴散的重要關鍵。防疫所也提醒養禽業者應落實場區生物安全管理,禽舍須設置並維護防鳥設施,避免野鳥與家禽接觸,並加強場區清潔消毒與人車進出管制。若發現禽隻異常死亡、採食量下降、產蛋率驟減或精神不振等情況,應立即通報防疫單位。此外,防疫所也提到,今年2月初四湖鄉曾有養鵝場確診禽流感,但業者未依規定通報,並將死亡鵝隻棄置魚塭旁,縣府已裁罰30萬元,且對撲殺的1600多隻鵝不予補償,以提醒業者務必配合防疫規定,避免疫情擴散。
彰化三寶駕駛撞斷指示牌 「最衰庇護島」近一年被撞15次
彰化市彰南路為改善駕駛人「切西瓜」式轉彎(提早左切)情形,去年4月設置多處行人庇護島,不過設置後卻屢傳撞擊事件。15日晚間,一名男子開車行經彰南路時,在路口迴轉過程中撞上行人庇護島並撞斷指示牌,所幸事故未造成人員傷亡。該路段庇護島設置至今已累計發生15起撞擊事件,再度引發外界討論。警方表示,15日晚間7時許,32歲蔡姓男子駕車行經彰南路一段,在路口準備左迴轉前往彰化市區時,車輛疑似未注意前方路況,直接撞上行人庇護島,並將現場的指示牌撞斷。事故發生後警方到場處理,確認現場無人受傷。警方對蔡男進行酒測,結果為零,排除酒駕情形。至於事故詳細原因仍待進一步調查釐清。警方指出,後續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8條第1項第3款規定開罰,最高可處1800元罰鍰。彰化市彰南路為改善部分駕駛人轉彎時未依車道行駛、直接跨越車道「切西瓜」轉彎的情況,於2025年4月設置15處行人庇護島,希望提升行人安全並改善交通動線。不過自設置以來,該路段已累計發生15起車輛撞擊庇護島的事故,也讓該設施被部分網友稱為「最衰庇護島」。相關事件曝光後,也在網路上引發討論。有網友認為,部分駕駛人長期習慣不良的轉彎方式,導致遇到道路新設施時容易發生事故,因此問題仍與駕駛習慣有關。也有人指出,道路設計是否足夠清楚、庇護島位置是否容易被駕駛注意,也值得相關單位進一步檢討與改善。
時間管理大師! 台中女騎士「紅燈停待轉格」下車買水果
台中街頭出現一幕讓人傻眼的畫面。近日有民眾分享,一名女騎士在停等紅燈時,竟把機車停在待轉格後直接下車,到路邊水果攤買水果,等她跑回機車時剛好變綠燈。影片曝光後,有網友笑稱她是「時間管理大師」,但女騎士在路口臨停機車的行為已經違法,最高可處600元罰鍰。據了解,事件發生在台中市烏日區中山路3段與高鐵路1段路口,根據目擊民眾拍下的畫面顯示,當時有一整排機車在等1分50秒的紅燈,其中一輛機車上卻沒人,鏡頭一轉才發現,女騎士戴著安全帽到路邊的水果攤挑水果,等到她買完水果跑回機車時,紅燈剛好轉為綠燈,讓拍攝者忍不住豎起大拇指,直呼「好喜歡阿嬤這種鬆弛的生活態度」。女騎士整個「買水果」流程相當流暢,有網友笑稱根本就是「時間管理大師」。不過,女騎士在路口臨停的行為,其實已經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5條「在交叉路口臨時停車」,最高可處600元罰鍰。至於攤販在道路上擺水果攤的行為,也已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82條第1項第10款「未經許可在道路擺設攤位」,可處1200元以上2400元以下罰鍰。
路面像溜冰場!貨車漏油害騎士打滑慘摔 警追監視器揪真兇
高雄市岡山區日前發生一起因路面油漬導致的機車自摔事故,引發外界對道路安全的關注,事件發生在12日上午10時50分左右,地點位於岡山區中山北路,當時1名29歲吳姓男子騎乘機車沿著中山北路南下行駛,行經事故地點時,疑似因路面出現油漬,機車突然失去抓地力,整輛車當場打滑,騎士連人帶車重摔在地。事故發生後,吳姓騎士全身多處擦挫傷,所幸經緊急送醫治療後並無生命危險。警方到場後立即對騎士進行酒測,確認並無酒駕情形,由於現場路面油漬明顯,警方初步判斷可能是外來車輛滲漏油料所造成,因此立即展開調查,同時通報清潔隊到場進行油汙清除作業,以防止其他車輛再度發生打滑意外,確保交通安全。警方隨後調閱周邊監視器畫面,逐一比對可疑車輛行駛軌跡,最終發現疑似為一輛營業用大貨車在行經該路段時出現漏油情況,油漬沿路滴落在車道上,造成路面變得相當滑,警方目前已掌握該大貨車的車牌資料,並聯繫車主到案說明,釐清是否確實存在油料滲漏的情形。依據警方表示,若確認大貨車確實因車輛設備問題或疏於檢查導致油料外漏,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0條相關規定進行裁罰,最高可處新台幣1萬8000元罰鍰;此外,若事故經交通鑑定後認定與油漬有直接因果關係,受傷騎士也可能向相關責任方提出民事求償。不過警方也指出,初步研判事故並非單一因素造成。除了路面油漬影響行車安全之外,吳姓騎士當時疑似未充分注意前方路況,且行車速度可能偏快,導致在遇到突發狀況時反應不及,最終造成自摔事故,實際事故責任比例仍需由交通大隊進一步進行專業鑑定後才能確認。
台人「街頭1惡習」疫情後消失 韓國人驚訝:好羨慕台灣
不少外國人喜歡來台灣旅遊生活。近日有一名韓國網友在分享,自己在台灣生活時最驚訝的一件事,就是幾乎看不到有人在路上吐痰,讓他覺得非常羨慕。貼文曝光後引發網友討論,有人表示以前也有不少人愛吐痰,但自從新冠疫情之後就減少許多了。日前一名韓國網友在Threads發文分享,他發現在台灣不論男女老少、學生或大人,連在等紅綠燈時也很少看到有人隨地吐痰,大家看起來都很自然從容,讓他覺得很神奇、很羨慕。原PO也提到,如果到韓國旅遊就會發現在路上吐痰的人非常多,甚至到了冬天,吐在地上的痰還可能會結冰,踩到就會滑倒,因此台灣的情況讓他忍不住再次感嘆「這一點真的很羨慕台灣」。貼文曝光後,有網友回應,以前街頭吐痰或吐檳榔汁其實很常見,但自從新冠疫情之後,為了防疫民眾對衛生習慣更重視,因此隨地吐痰的情況就明顯減少。也有網友留言表示,「其實台灣人有但很越來越少見了,一般都出現在菸蟲」、「路上還是有啦!但會避開人,吐在路邊草叢或水溝蓋」、「還是有,非常少而已」、「新冠肺炎後吐痰的人真的少很多」、「有些老人和抽菸的還是會吐」。事實上台灣有明文禁止隨地吐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規定,在指定清除地區內,嚴禁隨地吐痰、檳榔汁、檳榔渣,拋棄紙屑、菸蒂、口香糖、瓜果皮或其他一般廢棄物等,違者可處1200元至6000元罰鍰,並可能限期改善或按日連續處罰。
找到了?彰化杜告犬遭虐打後離奇失蹤1個月 疑成白骨「頭骨還破裂」
彰化市內埔街近期發生一起震驚社會的虐狗案,年僅1歲的杜告母犬「健康」在失蹤超過一個月後,今(14)日傳出令人心碎的消息。多名愛狗人士組成搜救隊前往失蹤地點搜索,意外在伸港出海口附近發現一具已化為白骨的狗屍,經現場專業人士初步判定,外型特徵與「健康」高度吻合,懷疑受虐犬已不幸遇害,目前已報請相關單位進一步檢驗鑑定。這起虐寵案起源於今年2月,有民眾拍下飼主在內埔街住處持繩索瘋狂抽打杜告母犬「健康」,淒厲哀號聲響徹街道,引發鄰里間公憤。動保團體與女星米可白紛紛在社群上發聲關切,揭露該犬疑似長期受虐,且在動檢人員介入前便離奇失蹤;飼主對此辯稱,是在載往送養途中於伸港六股抽水站意外讓狗脫逃,但因監視器未錄得相關畫面,加上飼主說詞反覆,引發外界強烈質疑。為了尋找「健康」下落,有許多熱心網友曾一度發起集資,將懸賞金提高至30萬元。今日一名曾照顧過「健康」的志工在出海口附近尋獲動物殘骸,現場專業人員依據殘留的白色毛髮、垂耳程度、年輕牙床及體型判斷,認定位於該處的屍體高達95%機率就是失蹤的「健康」,且現場發現頭蓋骨有破裂跡象。消息曝光後,令參與搜尋的愛狗人士非常傷心,希望能透過科學鑑識還原真相。針對此案,彰化縣動物防疫所表示,2月接獲通報後已約談飼主到案,雖當時未能即時安置犬隻,但根據民眾提供的受虐影片,飼主毆打犬隻事證明確,已依《動物保護法》加重處分,裁罰飼主新台幣3萬元罰鍰。對於飼主對犬隻去向交代不清、涉嫌棄養或更嚴重的傷害行為,防疫所強調,若後續檢驗報告證實該具白骨身分並發現新事證,將立即依法移送究辦,絕不寬貸。回顧案件搜救過程,不少志工反映遭遇阻礙,曾有網友前往飼主家中詢問,卻遭飼主家屬強硬驅趕並報警處理,甚至傳出承辦警員以言語譏諷搜救民眾,引發執法態度不佳的爭議。
北港熱心嬤攬客「買金紙可停車」 駕駛收違停罰單傻眼
雲林縣北港朝天宮每逢農曆1月至3月進入香盛期,假日期間大量香客與遊客湧入,周邊道路停車需求大幅增加。近期有民眾分享,她依照一名熱心阿嬤指示購買金紙後停車,未料兩週後仍收到違規罰單,引發網友熱議。一名網友在臉書社團「爆料公社公開版」發文表示,2月28日前往北港朝天宮附近停車時,一名阿嬤向她揮手示意,並告知只要購買200元金紙即可停車。該民眾依指示購買金紙並停放車輛,「兩個禮拜後卻收到違停罰單......。」罰單內容顯示,警方依《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第1項第6款「不依順行方向停車」開罰。該條規定指出,汽車未依規定方向或未緊靠道路邊緣停放,可處600元至1200元罰鍰。事件曝光後,引發不少網友留言討論,「除非是私人場地,不然這樣跟路邊垂直停在道路上就會被開這條」、「搞不好也是阿嬤檢舉的」、「阿嬤說可以停,但沒說不會被開單」、「停車場一次50,但是要走一段路,金紙門口有賣50的一份,你買四份嗎」、「那廟周圍都是被賣金紙的佔走,寧可多走一段路到停車場,我從不跟佔車位的買」、「阿嬤的主業其實不是賣金紙」。對於相關情況,北港警分局表示,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第1項第6款規定,汽車未依規定方向或未緊靠道路邊緣停放即屬違規,可處600元至1200元罰鍰。警方統計,今年2月1日至2月28日,朝天宮周邊共取締違規停車101件、違規攬客16件,較去年同期增加。警方指出,為維護交通秩序,將持續加強巡查與取締。自即日起至5月16日,每逢週六與週日將執行「清道專案」,針對違規停車與占道攬客行為加強取締。警方也提醒,任意占用道路或強迫販售金紙,不僅影響交通安全,也可能觸法。民眾前往朝天宮參拜時,可多利用合法停車空間。北港鎮公所目前已提供第1停車場連接北港溪高灘地停車場,步行約5分鐘即可抵達朝天宮周邊。
翻車起火!高雄醉駕男「神隱1小時」跑回自首 酒測超標下場慘了
高雄市左營區13日深夜發生一起離奇又驚險的自撞翻車事故,1輛深灰色休旅車在民族一路行駛途中突然失控,自撞分隔島後整輛車翻覆,甚至一度起火燃燒,嚇壞附近用路人並緊急報警。然而當警消趕抵現場撲滅火勢後,卻發現車內外竟然空無1人,駕駛離奇消失,現場一度陷入「駕駛去哪了」的謎團。這起事故發生在13日晚間10點多,該輛休旅車當時沿著民族一路南向行駛,行經960巷口附近時突然偏離車道,直接撞上同向慢車道的分隔島,猛烈撞擊力道導致車輛當場翻覆,底盤朝天,車體還冒出火勢與濃煙,附近民眾目擊後立刻報警求助,警消人員迅速趕到現場展開救援並進行滅火處理。不過當火勢被控制後,警消人員檢查車輛時卻驚訝地發現,車內外完全沒有任何人影,也沒有受困者,讓整起事故顯得格外詭異,警方原本打算調閱監視器並追查車主,試圖找出當時駕駛的下落,沒想到就在事故發生約1小時後,1名53歲蔡姓男子竟主動返回現場自首,坦承自己就是肇事駕駛,警方靠近時立刻聞到他身上濃濃酒氣,隨即進行酒測,結果酒測值達到0.15,已明顯超過法定標準。警方當場依涉嫌公共危險罪將蔡男移送地檢署偵辦。警方也依法查扣該輛肇事車輛、扣繳車牌並吊扣駕照1年,由於蔡男在事故後離開現場,仍涉及肇事未依規定處置的情形,警方也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2條開罰1000元至3000元罰鍰,並加扣駕照1至3個月,警方提醒,酒後駕車不僅違法,更可能危及自己與他人生命安全,呼籲駕駛人務必遵守交通規則,切勿酒後上路,以免釀成更嚴重的悲劇。
惡劣!雲林老翁搭檔偷家犬宰殺燉煮 殺狗屠夫「不怕罰」第6次落網
雲林縣近日發生殺狗案,72歲和71歲吳姓男子,竊取民眾飼養的犬隻後屠宰燉煮並吃下肚,飼主發現狗兒不翼而飛報案,虎尾警分局循線鎖定2人,並找到刀具、可疑毛髮、組織殘渣等採樣送驗,2人見罪證確鑿、坦承犯行,其中一人還是慣犯,這已是第6度被逮,全案則依違反動保法函送雲林地檢偵辦。虎尾分局轄內派出所10日接獲元長鄉民眾報案,稱其家中犬隻無故失蹤,懷疑是遭捕捉並宰殺,警方於是通報動植物防疫所共同調查,並依據報案人提供的情資和周邊監視器畫面,鎖定2名吳男共同犯案。警方鎖定涉嫌人後前往查訪及約談,並找到刀具、可疑毛髮、組織殘渣等採樣送驗,2人見鐵證如山,對犯行坦承不諱,承認是合謀偷狗後,將其宰殺並燉煮吃下肚。據了解,其中一人負責捕狗載運,另一人則是宰殺烹煮,殺狗的吳男更已是慣犯,他在2004年2006年間就3度被抓,2013年再次犯案遭判刑3月,2022年死性不苟第五度殺狗,當時被裁罰25萬元罰鍰,如今卻又再度犯案。防疫所指出,本案行為已涉及違反《動物保護法》第12條「任何人不得宰殺犬、貓」之規定,依法可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併科新臺幣20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罰金。全案將依涉及違反動物保護法相關規定,由警方併案報請檢察官依法偵辦。縣長張麗善呼籲,民眾如發現疑似虐待動物或傷害犬貓情形,應即時向轄區派出所或撥打縣民服務專線1999通報。縣府對任何殘害動物之行為均採零容忍態度,並將持續強化查處機制,共同維護動物福利與社會安全。
5男模馬路上跳舞「全都阿志頭」 一票網友狠吐槽:吃我水果就提告
高雄一間男模館近日為了吸引網路關注,在街頭拍攝宣傳影片,派出5名男公關站上馬路跳舞。影片上傳至社群平台Threads後迅速爆紅,累積觀看次數已突破400萬人次,不過網友評價卻呈現兩極,不少人對造型與宣傳方式提出吐槽。警方則指出,若行人在道路上嬉戲影響交通秩序,可能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開罰。近日一名男模PO出一段影片,畫面中5名身形高瘦的男模身穿黑色西裝,髮型則統一為瀏海厚重、兩側剃高的造型「阿志頭」,配文寫下「敢不敢一次點五個,包廂跳給你看」。畫面中,5人原本在馬路上行走,隨後突然隨著洗腦歌曲〈西岸小法咒〉跳舞,引發大量討論。影片曝光後迅速在社群平台擴散,截至目前已累積超過400萬次觀看。不過,留言區多以調侃與吐槽為主,「點你們五個,我不如在家帶小孩」、「可以立法禁止這種髮型嗎,不土會死欸」、「阿智、阿痣、阿志、阿致、阿痔」、「動物園的門票沒那麼貴,想看猴子不需要去男模會館糟蹋自己的錢包」、「這種的吃我水果,我都會提告」、「你們有髮禁是嗎」、「摸到我水果盤我就提告」、「為什麼每個看起來都像要去公祭」、「點這個是他要付錢給我嗎」、「我要牛郎不是要牛雜欸」。對於影片拍攝地點引發的安全疑慮,轄區警方表示,經查該影片拍攝者為附近商家。影片中可見相關人員在馬路上進行拍攝與跳舞等行為,若影響車輛通行秩序,將可能涉及違規。警方指出,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8條第1項第4款規定,行人在交通頻繁的道路上嬉戲或從事影響交通秩序的行為,可處新臺幣500元罰鍰。警方也提醒,民眾進行拍攝或宣傳活動時,應避免占用道路或影響交通,以免發生危險或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