兄弟姊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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升格二寶爸!古巨基元旦嗨喊願望成真 57歲愛妻「高齡拚出二胎」
香港歌手古巨基於昨(1)日元旦透過社群平台宣布喜訊,透露與妻子Lorraine迎來第二胎男嬰,再度升格為父親。他開心表示:「願望成真!」消息一出,獲得粉絲與演藝圈友人熱烈祝賀。古巨基在貼文中表示,這個新生命是「在2025年對於我和太太和Kuson來說非常感動的一件事」,並選在2026年第一天向外界分享這份喜悅。他透露,長子Kuson過去曾多次對他與太太許願,希望能有個弟弟或妹妹。他坦言,夫妻倆本身也都來自有兄弟姊妹的家庭,因此深刻理解「手足之情」的珍貴與重要。他說:「畢竟父母只能陪孩子走過一段人生旅程,未來還是需要兄弟姊妹的相互陪伴與支持。」如今,孩子的願望真的實現了,古巨基與Lorraine再添一子,讓Kuson如願成為哥哥。他感性表示,未來將繼續努力「做個好丈夫、好爸爸」。古巨基與妻子Lorraine結縭多年,感情穩定。兩人過去多年以來感情低調,直到2020年才宣布迎來第一胎。外界對於Lorraine的年齡向來好奇,雖未正式曝光,不過港媒普遍報導她比古巨基年長約3至4歲,若依此推算,這次再度懷孕生子,Lorraine的年齡已達56至57歲,被外界形容是高齡產子的驚人紀錄。
曹西平遺囑寫「財產全留乾兒子」仍不保險 律師揭1招讓兄弟沒得拿
資深藝人曹西平29日深夜在家中猝逝,享壽66歲,而他生前已找律師立好遺囑,希望將財產留給真正陪伴、照顧他的乾兒子Jeremy。對此,律師劉韋廷指出,如果想避免關係不佳的兄弟姊妹分走遺產,必須符合《民法》規定「喪失繼承權」的法定事由,確定他們不再具備繼承人身分,也就不能請求「特留分」了。據了解,曹西平未婚單身無子,父母也已離世,且與四名兄弟關係不睦,而真正和他關係最親、情同父子的人,是同住多年的乾兒子吳姓男子Jeremy。曹西平生前也曾在節目上放話,表示財產不會留給曹家人,並會立下遺囑,將財產給照顧自己的乾兒子。針對遺產問題,劉韋廷在臉書粉專發文表示,目前乾兒子Jeremy已取得曹西平的家屬授權,全權處理後續喪禮事務,而這讓他忍不住感到鼻酸,「最先趕到現場陪他走最後一段的人,往往不是『法律上的那個人』,而是『心裡最放不下的人』。」劉韋廷指出,能不能處理後事,跟能不能拿到遺產,是兩條不同的路,如果乾兒子沒有被收養,通常不是法定繼承人,要拿到財產主要是靠遺囑的「遺贈」。劉韋廷直言,就算遺囑寫「全部留給乾兒子」,如果曹西平沒有配偶、子女、父母,而兄弟姊妹仍在,兄弟姊妹依法仍可能主張「特留分」,要求把被侵害的份額扣回來,「白話說:遺囑可以把愛寫進去,但特留分會把某些人『硬是留在名單上』。」劉韋廷也提到,如果要讓兄弟姊妹無法繼承遺產或無法取得「特留分」,必須符合《民法》1145條規定的「喪失繼承權」的法定事由,例如對被繼承人有「重大虐待或侮辱」,且被繼承人曾表示其不得繼承;另外像詐欺、脅迫干預遺囑、偽造湮滅遺囑等,也都有明確要件。劉韋廷說,一旦喪失繼承權,他們就不再具備繼承人身分,既然不是繼承人,當然連「特留分」都不能請求;所以曹大哥若要在法律上防範,應該在遺囑當中特別記載,這些兄弟姐妹因為有違反《民法》相關規定、足以「喪失繼承權」的事由,因此不能擔任繼承人。劉韋廷提醒,也可以考慮透過保險來做長期的生前規劃,如果將財產轉化為保險金,曹大哥名下就不會留下遺產,而保險可以直接指定受益人,由乾兒子來領取,這在法律上面是合法的,同時也能有效避免「特留分」所帶來的紛爭。
曹西平險淪無主屍「生前為何不收養乾兒子?」 律師揭關鍵:很多人做不到
藝人曹西平29日晚間被發現陳屍住處,因他生前與家人感情不睦,一度傳出家屬不願接手後事,恐成「有名無主屍」。所幸經過溝通,家人同意讓34歲吳姓乾兒子代為料理身後事宜。對此,有人好奇曹西平為何生前沒有收養乾兒子,以便對方幫忙處理後事。對此,律師林伯勳點出關鍵,「可能很多人都做不到」。林柏勳在社群平台Threads上發文表示,有人在討論為何曹西平不收養乾兒子,導致他沒有權力幫忙處理後事,然而根據民法第1077條第2項,如果被收養,便會停止跟親生父母、兄弟姊妹等原本家人間的親屬關係,「為了照顧乾爹而放棄照顧自己原本的父母、捨棄與原本家人間的親屬關係,可能很多人都做不到。」他提到,多年前的多元成家法案,當中的家屬制度,或許有重新討論的必要,讓單身族群也有權利選擇自己「法律上」家人,當遇到涉及某些「法律」權利行使時,也有家人可以協助。據了解,曹西平平時與乾兒子同住三重河邊北街住處;29日晚間10時許,吳男返家後發現曹西平倒臥屋內,已出現屍斑與僵硬現象,隨即報案。曹西平的遺體今天已送往新北市立殯儀館,並完成相驗程序,現場氣氛哀戚,親友神情悲痛。目前曹家三哥已趕回國,將和吳男一起處理弟弟的後事。
曹大哥驟逝遺產歸誰?律師:乾兒子能繼承 兄弟姊妹有特留分
蘇家宏律師分享到今早看到曹大哥突然過世的消息,讓許多喜愛他的觀眾感到震驚與哀傷,曹大哥一生未婚,總是在螢幕上帶給大家歡笑與快樂,但現實中,他的人生選擇卻充滿了獨立與堅持。他曾公開表示,財產不會留給曹家人,而是希望將財產留給平時照顧自己的乾兒子,感謝乾兒子的陪伴與照顧。曹大哥向來是個孝順的兒子,父親重病期間,他獨自照料父親,而對於兄弟未盡孝的態度,他也漸漸疏遠手足關係,法律上,兄弟姊妹仍然是曹大哥的法定繼承人,即便感情疏遠,也享有繼承權及特留分。依現行法律規定,兄弟姊妹的特留分為應繼分的三分之一,也就是如果曹大哥立下遺囑,這四個兄弟仍可主張各自的特留分。如果曹大哥沒有立遺囑,他的兄弟將平分遺產,每人可獲4分之1;但若有遺囑,財產可依法主要留給乾兒子。除非兄弟有明確「喪失繼承權」的事由,例如虐待或侮辱曹大哥,否則無法完全排除他們的繼承權,這部分需經法院個別判斷。這件事再次提醒我們,單身的人更應該及早立下遺囑,將財產留給真正所愛的人,並指定遺囑執行人安排後事與資產分配。即便特留分無法完全剔除不想繼承的人,相較於沒有遺囑,立下遺囑仍然是更有保障的方式。
曹西平曾放話「錢不讓姓曹的碰」想將遺產全給乾兒子! 律師嘆:沒那麼簡單
資深藝人曹西平(四哥)淡出演藝圈,轉將重心投入經營副業,然而昨天(29日)深夜卻傳出他陳屍三重住處,被34歲吳姓乾兒子Jeremy發現時,已無生命跡象,最終享壽66歲。據悉,曹西平與兄弟、親人關係不睦,他生前曾在節目上表態不會把財產留給曹家人,強調已立遺囑,要把遺產全留給乾兒子,但律師張正勳認為,雖然乾兒子很可能拿到遺囑分配的大部分,兄弟姊妹仍可依法主張「特留分」強制領走一些錢。張正勳在臉書粉專發文表示,曹西平生前曾說出「我的錢,絕不讓姓曹的人碰」、「我已經立好遺囑,全部留給照顧我的乾兒子」,雖然聽起來相當豪爽,但依據《民法》繼承制度,實際執行時並沒有那麼簡單。「乾兒子,在法律上是誰?」張正勳指出,在現行法律裡,乾兒子不是法定繼承人,因為沒有收養關係、血緣、婚姻,而法律只認血、婚及收養關係,其他的都只能都叫「感情」。至於誰有繼承權?張正勳說,曹西平沒有子女,父母也已過世,配偶不存在,依《民法》繼承順序,兄弟姊妹將直接上位,即便生前感情不睦、多年不往來,或是當事人心裡覺得「他們不配」,法律還是會承認「他們有份」。關於遺囑的作用,張正勳提及,遺囑其實有用,但不是一般人所想像的「全拿走」,這是由於《民法》設有「特留分」制度,簡單來說就是可以討厭某個人、不聯絡也不愛,但不能一毛錢都不留給那個人;以兄弟姊妹為例,他們至少可以拿到「應繼分的3分之1」,所以到時候乾兒子很可能拿到遺囑分配的大部分,而兄弟姊妹可以依法主張「特留分」,強制切一塊走。張正勳指出,近來高齡、未婚、無子女者越來越多,兄弟姊妹間早已分居各地,通常真正照顧人的往往不是「法定親屬」,因此也開始有人主張應該調整、廢除兄弟姊妹的「特留分」。張正勳也認為,法律如果只保護「身分」,卻無視「實際照顧關係」,最後保護的往往是冷漠的身分關係,而不是被繼承人的意志。 另外,根據《三立新聞網》報導,新北市經紀人公會理事長、金門地政士事務所所長蕭琪琳提到,依台灣現行法令,法定繼承人會有所謂的「特留分」,這是指如果有2位以上繼承人,縱使立好遺囑,指定某位繼承人接收全部財產,其他繼承人仍可主張並取得自己原本繼承持份的2分之1。蕭琪琳舉例,曾有一名育有3子的老婦,想將遺產指定留給最孝順的小兒子,也確認立好遺囑了,但蕭琪琳告訴她,另外2個兒子必須先簽署未來拋棄繼承同意書,再找法院認證的公證人進行公證,未來才不會有相關糾紛,否則那2個兒子還是能依現行法令拿到部分遺產。蕭琪琳坦言,台灣法律早年是參考歐陸法系,如今他國大多早已完成修法,台灣卻仍保留「特留分」制度,讓人民財產繼承意志失去自主權。
子女一念好意「相續放棄」釀大禍 房產無法過戶、母親遭殃
為了讓年邁母親能夠安心繼續居住在自宅,日本一名50多歲的獨生子決定放棄父親的遺產繼承權,認為這樣能避免負債風險,並讓所有財產由母親單獨繼承。然而,這項「善意」舉動卻引發一連串預料之外的法律問題,最終甚至可能導致母親喪失對房產的控制權。根據THE GOLD ONLINE/ゴールドオンライン報導,這起案例發生在日本福岡,一家三口中,父親過世後,依法應由母親與兒子共同繼承遺產。據日本司法書士佐伯知哉指出,這名50多歲的長子信夫(化名),為了讓年邁的母親能安心住在父親留下的老家,決定放棄繼承,希望讓媽媽單獨繼承所有財產。沒想到這一「善意之舉」,卻讓母親面臨房產無法過戶、生活陷入困境的風險。佐伯指出,一旦辦理「相續放棄」,法律上就等同「你從來不是繼承人」,接下來,繼承順位會往下跳,如果兒子放棄,順位會轉給父親的兄弟姊妹,也就是所謂的「叔伯姑姨」。這還沒完,若叔伯有人過世,連「甥姪輩」也會捲入!結果就是,信夫本想讓媽媽輕鬆繼承,反而讓她必須一個個聯繫遠房親戚,甚至不認識的親人,只為了完成一紙遺產分割協議。不但流程繁瑣,萬一有親戚拒絕配合、不願蓋章、甚至下落不明,整件事可能拖上數年,房產也無法過戶,還會衍生出貸款、出售、長照安排等一連串問題。專家強調,類似案件層出不窮,「放棄繼承」這招絕不能亂用!尤其當家中僅有少數繼承人時,放棄繼承反而可能讓財產流向原本毫無瓜葛的親戚,甚至必須與不熟悉、疏遠的人共同處理遺產,讓家屬陷入前所未有的法律泥沼。佐伯提醒,辦理相續放棄前一定要做足功課,包含:一、繪製完整家族繼承關係圖二、查清所有親屬生死與代襲狀況三、確認順位轉移後的繼承人是誰四、務必諮詢專業律師或司法書士五、千萬別以為「全部讓給媽媽」就能省事雖然相續放棄在債務繁重、家庭矛盾等情況下是有用的制度,但若只是為了簡單處理繼承、出於好意讓利,往往會陷家人於更大的困境。專家最後語重心長提醒:「相續放棄是一把雙面刃,沒搞清楚就下決定,可能會讓你最想保護的家人承擔最沉重的後果。」專家提醒,放棄繼承後繼承順位會往下跳,導致遠房親戚捲入。*(圖/翻攝自,@gentoshago)
法務部報告出爐!建議「排除兄弟姊妹特留分」 劉韋德:保障配偶「老有所終」
兄弟姊妹「扶養義務」與廢除特留分一併檢討? 問卷調查聽大家怎麼說現行民法關於「兄弟姊妹享有特留分」的規定,已顯極不合時宜,甚至成為許多高齡喪偶者心中的痛。近日法務部委託學者完成的《因應高齡化社會檢討修正民法繼承編相關規定之研究》報告終於出爐,報告中明確建議修正特留分規定,將兄弟姊妹排除於特留分權利人之外。這項建議不僅符合國際立法潮流,更是落實社會公平與保障高齡配偶權益的必要之舉,實質肯定。一、 核心家庭化:兄弟姊妹不再是財產形成的共同體這份報告指出,現代社會崇尚個人主義與核心家庭,成年後的兄弟姊妹多半各自獨立生活,財務互不干涉。研究報告特別指出,被繼承人的兄弟姊妹大多未曾介入其資產規劃,甚至也不願讓手足干預財務;更重要的是,兄弟姊妹對於被繼承人家庭的財產累積,多無潛在貢獻。在此現況下,若僅因血緣關係,依法即得與生存配偶共同繼承遺產,甚至受到特留分之保障,在超高齡化社會的現代,即有修正必要。二、 保障高齡配偶「老有所終」是當務之急廢除兄弟姊妹特留分最核心的價值,在於保障「高齡生存配偶」。在頂客族的家庭中,當一方配偶過世,另一方往往年事已高。依現行法,若無子女,生存配偶必須與被繼承人的父母或兄弟姊妹共同繼承。若父母已歿,高齡配偶就必須面對與「被繼承人的兄弟姊妹」分配遺產的窘境。實務上,常發生久未聯絡的大伯、小姑跳出來主張特留分,導致喪偶者甚至必須變賣僅有的自住房屋來支付現金給手足,嚴重影響其晚年生活的安定。研究報告明確指出,此種規定已不符合被繼承人欲藉由遺產保障生存配偶老後生活之期待 。三、 借鏡日本經驗:回歸直系血親保障我國法律多繼受自德國與日本,而同樣面臨超高齡社會挑戰的日本,其民法規定值得我們借鏡。根據研究報告分析,日本民法特留分權利人僅限於直系血親卑親屬(子女)、直系血親尊親屬(父母、祖父母)及配偶;兄弟姊妹雖擁有法定繼承權,但「無特留分」 。這意味著,在日本,若被繼承人立遺囑將財產全數留給配偶,兄弟姊妹是無權要求扣減特留分的。這項制度設計,成功地在尊重個人財產處分自由與保障近親生活之間取得了平衡,非常值得台灣效法。四、 呼籲盡速修法,落實修正草案第1223條法務部委託的研究報告中,已擬定具體的修法建議(修正草案第1223條),明定特留分權利人僅限於:直系血親卑親屬、父母、配偶及祖父母。立法理由更直指,當繼承人僅剩配偶與兄弟姊妹時,強迫高齡配偶分配遺產給手足,顯不符合國民期待。廢除兄弟姊妹特留分已是社會多數共識,也是朝野立委關注的焦點。我們肯定法務部本次的報告建議,更期盼立法機關能參考此份報告,盡速完成修法。這不僅能減少家族爭產的訴訟糾紛,更能讓每一位辛苦打拚的人,能依自己的意願分配財產,讓留下來的摯愛伴侶,能擁有一個安心、有尊嚴的晚年。在這次廢除兄弟姊妹間的檢討浪潮中,是否要同步修法廢除兄弟姊妹的扶養義務,都是可以檢討的,作者本身是持開放贊成態度,畢竟兄弟姐妹間實際有扶養之案例在社會上較為少見,實際影響並不大,我們反而更樂見政府應當針對那些「不能維持生活而無謀生能力者」,建立更直接、更具體的社會福利予以保護,而非用一項與現代社會脫節的過時法規,造成有子女的兄弟姊妹的法律上義務。**********************************************************您是否認為「廢除兄弟姊妹特留分」時,應一併廢除「兄弟姊妹相互間互負扶養義務」?請填答以下問卷表達您的意見問卷表單網址https://forms.gle/wDhRUavPdcac58G47台灣遺囑協會舉辦公益講座主題「預立遺囑 圓滿人生」,明年(2026年)1月31日星期六上午10點至12點;地點在台北市信義區信義路5段100號B1(信義房屋大樓信義學堂,請從松智路口進入),預出席者,請至協會官網報名。
兄弟姊妹「扶養義務」與廢除特留分一併檢討? 問卷調查聽大家怎麼說
在當前社會對於「廢除兄弟姊妹特留分」的修法倡議中,常有人提到依據民法第1114條「兄弟姊妹相互間互負扶養之義務」的規定,認為兄弟姊妹「扶養義務」與「特留分」之間具有一定的關聯性,所以 應予保留或一併檢討的依據。有人說無子女的兄弟姊妹因為無子女,所以他們有子女的兄弟姊妹就很容易必須負起無子女的兄弟姊妹之扶養義務;但反之,有子女的兄弟姊妹因為有子女扶養,所以通常不會需要無子女的兄弟姊妹扶養,因此認為這樣也是對於有子女兄弟姊妹的不公平,因此若是要廢除「兄弟姊妹特留分」,就必須一併廢除兄弟姊妹互負扶養義務的規定。以上說法不能說錯,但有些地方可能需要再釐清,我們首先來看民法1115條與1116-1條規定的扶養義務人之順序:從以上可知,兄弟姊妹的扶養義務順位是在第四順位,當無兄弟姊妹的人有配偶、直系血親尊親屬、家長等親屬時,有子女的兄弟姊妹是沒有扶養義務的。因此,對於頂客族且配偶尚未過世的夫妻來說,他們的兄弟姊妹對他們並沒有扶養義務,但卻對他們的遺產有繼承權並且受到特留分保護。另外一個重點是,兄弟姊妹間的扶養義務並非毫無限制。在法律上,一個人要請求其他人扶養,是須受嚴格的法律限制。根據民法第1117條規定,受扶養權利者,除了直系血親尊親屬(例如父母)之外,其餘的人都必須「不能維持生活而無謀生能力者」,才有權利要求別人扶養。換句話說,如果自己有資產可以維持生活,或是雖無資產,但是仍有謀生能力,就不能要求別人扶養。此外,負扶養義務者,也並非須無限度承擔扶養義務,假設自己因為負擔扶養義務後,將導致自己無法維持生活,法律上也可以主張免除扶養義務(民法1118)。而且扶養之程度,也只需要按照受扶養權利者之需要,與負扶養義務者之經濟能力及身分定之。也就是說,受扶養人只能在維持生活的最低範圍內要求兄弟姊妹扶養,如果被要求扶養的兄弟姊妹自己的經濟能力也不太好,還可以要求減少扶養金額,甚至是全部免除。所以扶養義務的本質,是一種對於弱勢親屬間有條件的補位機制,而且可以降低或是豁免,這和特留分保護是截然不同的。因為特留分是不論兄弟姊妹是否富裕、是否謀生有術、是否曾對被繼承人有任何貢獻,甚至彼此感情是否交惡,都一律強制可以分配對方的財產,兩者在本質上有顯著差異。在這次廢除兄弟姊妹間的檢討浪潮中,是否要同步修法廢除兄弟姊妹的扶養義務,都是可以檢討的,作者本身是持開放贊成態度,畢竟兄弟姐妹間實際有扶養之案例在社會上較為少見,實際影響並不大,我們反而更樂見政府應當針對那些「不能維持生活而無謀生能力者」,建立更直接、更具體的社會福利予以保護,而非用一項與現代社會脫節的過時法規,造成有子女的兄弟姊妹的法律上義務。**********************************************************您是否認為「廢除兄弟姊妹特留分」時,應一併廢除「兄弟姊妹相互間互負扶養義務」?請填答以下問卷表達您的意見問卷表單網址https://forms.gle/wDhRUavPdcac58G47台灣遺囑協會舉辦公益講座主題「預立遺囑 圓滿人生」,明年(2026年)1月31日星期六上午10點至12點;地點在台北市信義區信義路5段100號B1(信義房屋大樓信義學堂,請從松智路口進入),預出席者,請至協會官網報名。
桃園男路倒南港!一查驚揭他18年前「被死亡」 結局反轉復活了
桃園一名李姓男子去年在臺北市南港區路倒,經送至聯合醫院忠孝院區醫治後出院,由北市社會局先行安置於老人長期照顧中心。由於李男意識不清、臥床而身分不明,經警方進行臉部、指紋比對鑑識後,赫然發現他竟於18年前被宣告死亡。案經審理,法院認定,李男之死亡宣告與事實有所不符,依法撤銷。根據判決書,北市社會局主張,李男於民國114年3月7日路倒於臺北市南港區,經送至聯合醫院忠孝院區醫治後出院,由社會局將先行安置於某私立老人長期照顧中心。由於李男意識不清、臥床而身分不明,經警方進行臉部、指紋比對鑑識後,終於查明其身分,未料他竟於18年前被桃園地院宣告死亡。北市社會局亦提供照片聯繫當事人之手足,確認被安置人為李男,惟其兄弟姊妹均拒絕出面處理身分及安置相關議題,而李男既尚生存,現由社會局支付長照機構安置費用,為協助李男回復健保、申領社會津貼之權利,判決宣告死亡與事實有所不符,爰依法聲請撤銷死亡宣告。桃園地院調閱過去公示催告,發現李男確實於18年前被宣告死亡,惟其現尚生存,並未死亡,經手足指認並稱「相對人(李男)即為她的兄弟,相對人曾於2年前至家中找過她」等語,顯示北市社會局之主張堪信真實,因此依相關法條規定,撤銷李男之死亡宣告。
危險跟風!模仿TikTok「吸除臭劑」 13歲少女昏倒身亡
根據英國《Birmingham Live》報導,英國萊斯特郡瑟馬斯頓(Thurmaston)一名13歲少女蒂根賈曼(Tiegan Jarman),疑似因參與在社群平台流行的危險「Chroming」挑戰而不幸身亡。該挑戰以吸入家用產品的有毒揮發氣體短暫獲得刺激感聞名,在社群媒體上被廣泛分享,引發家屬與公共安全團體高度關注。蒂根今年3月被發現倒臥在自家臥室內,當時已失去意識。救護人員趕抵後雖全力施救,仍於現場宣告她不治。家屬悲痛指出,事後推測她可能吸入至少一罐除臭噴霧的氣體,但無法確認她過去是否曾嘗試過類似行為。蒂根的繼父霍普金(Rob Hopkin)表示,Chroming以吸入常見家用品的化學物質來獲得短暫「快感」,潛在風險卻極為嚴重。「我們不確定她是否曾經做過,因為完全沒有方式追查,但發生意外時,她至少使用了一罐除臭劑。」他形容蒂根熱愛動物,養有兩隻狗和一隻貓,也經常與最要好的朋友共度週末。她笑聲爽朗,個性鮮明,「一旦認識她,就永遠忘不了她」。家人說她曾希望有一天能追隨母親的腳步在醫院工作,或成為一名演員。霍普金提到,全家人至今仍無法接受這場意外,「這件事對家裡造成的打擊難以形容,我們的生活再也不一樣了。」家屬也向媒體表示,不希望將憤怒指向單一個人,但認為社群平台應負起更積極的責任。「平台對於一些內容如色情能有效控管,但對可能即刻致命的危險潮流卻沒有同等重視。」他們呼籲社群公司必須加強內容審查,以避免類似悲劇再發生。蒂根有三名親生兄弟姊妹與四名同母異父的手足。事發後,她18歲的姊姊艾莉莎(Alisha)在Change.org發起連署,希望將社群挑戰的風險正式納入學校的必修教育課程,同時強化高風險家用化學品的警示標示,要求產品須清楚揭露吸入濫用的危險性。家屬期盼外界正視相關議題,避免更多家庭遭受同樣的傷痛。
刪除手足特留分是「貫徹愛意」 劉韋德:法律不該是親情勒索的工具
近期,筆者所代表的台灣遺囑協會發起「廢除兄弟姊妹特留分」的公民連署獲得近八千人附議通過。此議題在立法院與社會上都引起廣泛討論,正反意見並陳,各有其理由。無論贊成或反對,都是社會多元意見的展現,我們都予以尊重。然我最近時常聽見一個聲音:「廢除特留分,會不會傷害手足感情?是否意味著從此不能把遺產留給兄弟姊妹?」或是「被繼承人如果是單身,很可能就是兄弟姊妹在照顧,一旦廢除特留分,會不會傷害到照顧者手足感情或是權利?」面對這種聲音,覺得有必要予以說明。事實上,這種擔憂源於對法律概念的誤解,更忽略了法律應隨社會變遷而調整的本質。現行民法第1223條第4款的規定,強制被繼承人必須保留一定比例的遺產給兄弟姊妹。在民國19年時的農業社會,社會上普遍仍是大家庭結構,兄弟姊妹彼此緊密依存,這或許有其道理。然而,在少子化、高齡化與單身戶暴增的現代台灣,這條法律往往成為了痛苦的來源。我們在實務現場看過太多令人心碎的案例:單身的長者或無子女的夫妻,在生前由摯友、配偶或某一位手足悉心照料,他希望能透過遺囑將財產留給這位照顧者、配偶或手足,然依現行法律,當他過世後,那些多年未曾聞問,甚至感情交惡或素未謀面的半血緣兄弟姊妹,卻能憑藉著法律賦予的「特留分」,理直氣壯地回來分一杯羹。這不僅違背了死者的遺願,對生前的照顧者更是不公。有人說:「難道你不重視兄弟姊妹的感情嗎?」但我的答案恰恰相反:正是因為重視感情,才應該廢除特留分。必須釐清的是,廢除兄弟姊妹特留分絕不等於「剝奪繼承權」,也不是廢除兄弟姊妹的應繼分。如果手足情深,被繼承人依然可以透過遺囑,將財產完整地留給特定的兄弟姊妹,法律不僅不會禁止,反而因為拿掉了特留分的限制,更能貫徹這份愛意。因此,我認為廢除兄弟姊妹特留分,反而是一種「關係的導正」。因為現行制度「不管你有沒有付出關心,反正法律保證你有錢拿」,用世俗的眼光來看,反而某種程度上削弱了維繫親情的動力,甚至讓制度變成了「不勞而獲」的籌碼。一旦廢除特留分,將促使人們重新思考人際互動的本質。它鼓勵兄弟姊妹在生前維持良好互動,因為大家心裡明白:唯有透過真實的親情維繫與付出,才能獲得被繼承人真心的回報,而不是依賴法律冰冷的強制保障。法律不該是親情勒索的工具,而應是保障個人意志的防線。將財產的處分權還給被繼承人,讓愛與財產都能流向真正值得的人,這才是符合公平正義的現代法治精神。台灣遺囑協會舉辦公益講座主題「預立遺囑 圓滿人生」,明年(2026年)1月31日星期六上午10點至12點;地點在台北市信義區信義路5段100號B1(信義房屋大樓信義學堂,請從松智路口進入),預出席者,請至協會官網報名。
特留分制度修法研議中 討論是否取消兄弟姊妹繼承權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3日就民法繼承編特留分制度進行專題報告,法務部在簡報中說明,特留分原是兼顧遺囑自主與家人基本保障的制度,但在家庭型態快速變動、社會觀念愈趨分歧的情況下,是否沿用現行架構,已成修法討論焦點。法務部表示,預計今年底提出研究報告,115年將進行研修會議,決定最終的修法方向,將聚焦兄弟姊妹特留分是否續存、比例是否調整、是否增列貢獻制度。法務部指出,制度設計以遺囑自由為原則,同時保留一定遺產給近親,以兼顧生活安全與人倫需求;但在少子化、高齡化與家庭互動模式改變後,社會對制度是否仍合宜已出現明顯分歧。近期民間連署主張刪除兄弟姊妹特留分並迅速通過附議,顯示改革聲量不低;也有人認為兄弟姊妹在照護責任上可能仍占重要角色,因此支持維持現行規範。法務部說,法界對此同樣意見不一,有人認為保留兄弟姊妹特留分有助減少家庭爭議,也有人主張回到遺囑完全自由,甚至質疑制度本身是否仍具必要性。國際趨勢亦被列為參考,包括韓國憲法法院113年宣告兄弟姊妹特留分違憲、日本因應高齡社會調整制度、增設生存配偶居住權與特別貢獻規定等。法務部回顧,105年曾提出降低特留分比例的修法草案,因外界憂心影響女性繼承保障而受阻,最終因屆期不連續而未完成。面對最新民意動向,法務部已於今年4月委託專家重新檢討繼承編全章,研究成果預計12月底出爐,內容涵蓋遺囑自由調整、遺產分割、特留分比例與適用範圍等,後續將整合研究資料,召集學者進行研修討論,再據以提出新版草案,明年初啟動正式立法程序,並在預告後送交行政院審查。法務部表示,社會對特留分制度意見歧異,包括降低比例、刪除兄弟姊妹特留分、全面廢除制度或維持現狀,各方主張差距大。後續修法將在遺囑自主、家庭倫理、弱勢保障與社會需求之間尋求平衡,作為制度調整的方向。
少女藏屍床下震驚全郵輪!18歲啦啦隊少女郵輪離奇死亡 繼兄涉案可能性浮現
美國佛羅里達州的18歲少女安娜凱普納(Anna Kepner)在參加嘉年華郵輪《嘉年華地平線號》(Carnival Horizon)的加勒比海家庭之旅時,於艙房床下被發現死亡,近日,根據一份緊急法院文件揭露,她的一名未成年繼兄弟可能正被聯邦單位列為刑事調查對象,案件進一步引發關注。安娜生前活潑開朗,計畫畢業後入伍服役,家人對其突然離世深感悲痛。(圖/翻攝自IG,Anna Kepner)根據《PEOPLE》與《紐約郵報》(New York Post)報導,美國聯邦調查局(FBI)持續調查安娜奇身亡的案件。這起事件發生於11月7日,安娜與父親克里斯多福(Christopher Kepner)、繼母及三名繼兄弟姊妹一同參加六天五夜的加勒比海郵輪旅遊。郵輪原訂返抵邁阿密港,然而當日上午,房務人員卻在安娜的艙房內發現她的遺體,遺體被毯子包裹、並覆蓋著救生衣,藏匿於床下。根據法院文件指出,繼母蕭特兒哈德森(Shauntel Hudson)在11月18日於佛州布里瓦郡(Brevard County)提出聲請,要求延後處理她與前夫的離婚相關法律程序,理由是「目前涉及極為敏感且嚴重的情況」,並表示FBI已透過律師告知,調查可能將導向其一名未成年子女。文件亦指出,若在調查期間繼續法院訴訟程序,她的證詞可能對自己及子女產生「不利影響」,因此希望待刑事調查結束後再處理離婚案。案發當日,安娜曾在晚餐時向家人表示身體不適,便先行回房休息。翌日早晨她未現身早餐聚會,家人與郵輪人員緊急展開搜索,直到上午約11時,由房務員工發現遺體。邁阿密-戴德郡法醫記錄指出,死亡時間為當日11點17分,但未說明具體死因。據《每日郵報》(Daily Mail)引述消息人士指出,該名繼兄過去曾對安娜表現出過度關注的行為,並曾有過「詭異舉動」。目前,FBI正在調閱監視器影像、房卡紀錄,並訪談船上其他乘客與船員。安娜的父親克里斯多福對媒體表示:「我們仍處於完全茫然的狀態,只能靜靜等待真相揭曉。」這起發生在國際水域的命案,目前仍由FBI主導調查。安娜生前是高中啦啦隊員,亦為體操選手,原計畫於明年5月自佛州提圖斯維爾的聖殿基督學校(Temple Christian School)畢業後入伍服役。家人形容她「總能用微笑感染身邊的人」,並表示對她的過世深感哀痛。法院文件揭露,一名未成年繼兄弟可能成為FBI刑事調查對象,引發社會關注。(圖/翻攝自X,New York Post)
水星將逆行射手!命理師示警:人際溝通易有誤會 12星座週運一次看
星座專家清水孟國際塔羅篠安老師表示,下週一(10日)水星將逆行於射手座,有關於溝通、旅行、文件、信念與教育議題將容易發生誤會與延誤,而下週二(11日)木星將逆行於巨蟹座,提醒我們重新檢視「安全感與歸屬」的來源,並回顧情感與家庭課題。12星座本週運勢如下: 牡羊座本週要學會放慢腳步。水星逆行將影響出行、考試與文書運,容易一時衝動而犯小錯。木星逆行則讓你思考家人或住處的議題,也可能想搬家或重新整理生活空間。記得別急著做決定。金牛座本週財務與合作將成為焦點。有人可能延遲付款或出現帳務誤會。水星逆行在第八宮,請確認合約細節。木星逆行提醒你檢視與兄弟姊妹或鄰里的關係,也許該換個更溫柔的溝通方式。雙子座本週有關人際關係與親密關係將會有不順與波動。水星逆行在對宮射手,可能讓伴侶或客戶反覆不定,甚至產生誤解。木星逆行則讓你回顧財務與價值觀問題,適合重新調整收入來源或訂價策略。巨蟹座本週開始木星將逆行於本命領域,讓你重新審視人生方向與自我信念。水星逆行則提醒你調整日常節奏,避免遲到或遺漏重要訊息。工作上可先檢討流程,別急著推出新計畫。獅子座本週有關創作與戀愛運進入回顧期。舊情人或舊興趣可能再度出現。木星逆行讓你重新思考「成功」的定義,也許該放下外在成就的壓力,回到內在的熱情。處女座本週有關於家庭或房地產議題需特別留意。水星逆行讓你與家人之間容易出現誤會或懷舊情緒。木星逆行則讓你回顧友誼與社群的意義,也許該整理一下人際圈,留下真正支持你的人。天秤座本週在溝通與交通主題上將格外特別受影響,容易忘記事情或臨時改變行程。木星將逆行在事業領域,讓你重新審視職涯方向與上層關係。若想轉職或談合作,先觀望再行動。天蠍座本週金錢與個人自我認同的主題將成為課題。水星逆行讓你容易錯估價值或多花錢。木星逆行將提醒你回顧信念與學習,也許想再次修課、出國或探索宗教哲學。記得把腳步放慢。射手座本週水星將在本命領域逆行,會發現思緒混亂、說錯話或臨時改口。這週適合反省過去決定、重新訂立目標。木星逆行影響情緒底層,容易感到疲倦或懷疑自我,多給自己時間休息。摩羯座本週開始的水星逆行讓你特別想靜一靜。秘密、夢境或潛意識訊息明顯。木星逆行於親密關係領域,關係中的信任議題再被攤開,也許要重新理解界線與承諾的意義。水瓶座本週要格外留意社交圈與人際關係的混亂,容易出現誤傳或舊友再現。木星逆行讓你回顧日常健康與工作節奏,建議調整作息、少熬夜。別急著承接太多責任,留點時間給自己。雙魚座本週有關於事業運將進入修正期,水星逆行讓上司或客戶反覆改意見。木星逆行則影響到創意與戀愛運,提醒你找回真心的熱情而非迎合他人。放慢腳步,反而會找到更穩的節奏。
刪除《民法》遺產手足特留分修法暖身 張智倫:借鏡國外經驗回歸遺囑自由
國民黨立委張智倫今(7)日表示,《民法》第1223條有關手足特留分的條文已經「過氣」了,像德國、日本也大多把特留分限縮於配偶與直系血親,因此該是時候廢除手足特留分,讓遺產分配依照亡者自己的意思運作,應該能減少無謂紛爭,避免撕裂親情,讓遺產分配回到常理。國民黨立委張智倫(中)舉出德國、日本經驗,認為該是時候刪除遺產手足「特留分」,讓亡者有遺產分配的最大自由。(圖/CTWant攝影組)《民法》第1223條廢不廢在台灣受到廣泛討論,像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發起的民間附議連署已達標獲得熱烈響應,法務部對此表示將研議修法,並預計於2026年初啟動修法程序。這條講的是關於遺產「特留分」比例規定,主旨在保障特定繼承人能分得遺產的最低限度,就算亡者遺囑另有安排,也不能違反「特留分」規定。目前除了「直系血親卑親屬」、「父母」、「配偶」有特留分外,各界關注「兄弟姊妹」也有特留分是否合理。因為現代許多家庭中,兄弟姊妹和亡者可能早就「八桿子打不著」,有些甚至因細故或財產問題駁火,更別說有互相扶養,然而根據現行法規,兄弟姊妹仍可主張繼承亡者遺產的「特留分」,這讓不少人無法接受。張智倫和同黨立委吳宗憲、黃建賓等人今天在立法院召開記者會,也找來台灣遺囑協會理事長劉韋德、副秘書長王敏華同框,提出為因應社會變遷、順應世界潮流,《民法》真的該修法了,希望刪除兄弟姊妹特留分規定,回歸遺囑自由,減少家人對簿公堂,不要為了這種家族衝突老是跑法院。台灣邁入高齡化社會,不少人鰥寡一生,無後代者財富可以由兄弟姊妹繼承,這讓不少手足緣淺的人表達抗議。(示意圖/方萬民攝)吳宗憲就強調,現今社會大多為核心小家庭,成年手足各自安好,但現行《民法》仍強制預留特留分給兄弟姊妹,很多人根本已經形同陌路,過世後還必須給一齣家人撕裂擂台賽,何必呢?張智倫也說,除了現代家庭結構改變外,《民法》第1223條根本已經侵害遺囑自由,畢竟民眾自己賺的,個人財產要有最大的自主處分權,若還必須分給關係疏遠的手足,已經違反遺囑自由原則。張智倫舉例,假設一名亡者沒有子女,父母也過世了,他的配偶為唯一繼承人,這樣可能因兄弟姊妹主張「特留分」而被迫變賣房產搞得無家可歸;此外,這也是懲罰未生育的人,賺錢一輩子因故沒有血脈繼承,總該有自己決定誰繼承財富的自由,這項權利卻長期被法律陋習剝奪,已造成權利、義務不對等。黃建賓也重申,這次修法是回應公共政策平台凝聚的強大民意,希望刪除不合情理的「保底特權」,把財產最終決定權還給人民,讓實際陪伴者有多一些繼承機會,但這絕非否定手足繼承,因為手足「應繼分」保障還在,屬於溫和而兼顧常情的修法,希望未來正式啟動修法後,朝野跨黨派都支持修法。
讀太多也不行?越南立法懲罰「逼小孩過度念書」 最高罰1萬3千元
越南政府近日正式頒布針對家庭暴力與社會秩序相關行為進行更嚴格規範,並將於2025年12月15日正式生效。新法中特別指出,若父母強迫子女學習過度,將被視為家庭心理暴力行為,處以500萬至1000萬越南盾罰鍰(約新台幣6,500至13,000元)。根據越南通訊社與多家當地媒體報導,法令明訂,多項造成家庭成員心理壓力的行為皆列入處罰範圍,包括:禁止家人與親友來往或參與正常社交、基於性別、外貌或能力的歧視、干涉祖孫、父母子女、夫妻或兄弟姊妹間的基本權利與義務,以及強迫子女承受過度的學習負擔。此外,針對更為嚴重的情況,例如強迫家庭成員目睹對人或動物的暴力,或強制觀看、聆聽涉及暴力的影音、文字內容,罰鍰將提高至1000萬至2000萬越南盾(約新台幣13,000至26,000元)。針對傷害家庭成員名譽、人格尊嚴的行為,如羞辱、歧視、身體虐待,也將處以最高2000萬越南盾(約新台幣26,000元)。若施暴對象為孕婦、年幼孩童、老年人、身心障礙者,或行為人未盡照顧、撫養、教育等基本責任,也將面臨相同處罰。法令也規範居住登記相關違規行為,包括未依規定申報戶籍、遷出遷入、暫住暫離資訊等,將處以警告或罰款50萬至100萬越南盾(約新台幣650至1,300元)。上述罰鍰適用於個人行為,若違規者為法人或組織單位,罰金將自動加倍。越南政府強調,此次修法旨在強化家庭成員基本人權保障,遏止家庭內隱性暴力,並提升社會心理健康與法治意識。
14歲駐唱補家用!坣娜昔自爆:我不愛唱歌 竟為「反抗父親」踏入歌壇
曾以〈奢求〉、〈自由〉等歌曲走紅的「玉女歌手」坣娜,今(29日)驚傳病逝,享年59歲,消息令演藝圈與歌迷震驚與不捨。坣娜14歲開始駐唱,後來進入經紀公司當歌手,但她過去曾自爆「我並不是很愛唱歌的人」,且當時並沒有打算進入演藝圈,後來因為父親極力反對,反而激起坣娜的叛逆性格,決定踏入歌壇。據了解,坣娜上有4個兄弟姊妹,父親經營旗袍裁縫店,一家人生活過得清苦,因此她14歲便外出打工。由於老闆剛好欠缺歌手,要求坣娜試唱,一聽驚為天人,以每個月4000元的薪資聘請她,每天唱40分鐘。坣娜畢業後,在姐姐朋友的介紹下去經紀公司應徵,從眾多選手中脫穎而出,成為唯一非科班出身的藝人。坣娜2019年現身《就愛瘋音樂》節目時,曾透露自己並非因為喜歡唱歌才踏入歌壇,即便當時因緣際會與經紀公司接觸,心裡也沒有意願合作,然而因為父親極力反對,讓叛逆的坣娜萌生反抗慾,「我父親覺得我還小,所以不准,但那次的不准,激發我心裡面的第一次反抗,我就跟我父親說,我一定要簽約。」坣娜的父親沒想到向來溫順乖巧的女兒會叛逆,在訝異之下勉為其難答應。她說,「我就這樣進入演藝圈,最終的目的其實是我可以賺錢養家,所以唱歌對我來講,一直是個工作。」除了歌手身份,跨足演戲領域的坣娜回憶,「第一年我是歌手出身,確實做的是歌手的事情,還在秀場唱歌,然後拍電影、拍連續劇,大概拍了一部戲之後,我覺得自己對於歌的想法就不一樣,所以之後我都是在想十首歌就是十部電影,以這樣子來唱歌。」
59歲玉女歌手坣娜傳病逝!友錯愕「急做1事」確認 2人最後互動曝
曾以〈奢求〉、〈自由〉等歌曲走紅的「玉女歌手」坣娜,今(29日)驚傳因紅斑性狼瘡病逝,享年59歲,消息令演藝圈與歌迷震驚與不捨。據悉,音樂人田定豐去年曾有意邀坣娜合作,今天聽聞噩耗時錯愕不已,趕緊打電話給對方,但始終未接通,至今還是不敢相信,只希望消息不是真的。根據《三立新聞網》報導,田定豐去年曾有意邀坣娜合作,今天聽到對方離世的消息,至今仍難以置信,「我剛剛打給她,但都沒接電話,我不敢相信這是真的。」此外,坣娜好友、節目製作人張光斗也在臉書發文,貼出菩薩照片並寫道「妳自由了,佛菩薩會補償妳此生的辛苦。」文字中還提及「該保密的我都會持續」,似乎暗藏深意,引發外界揣測。不過,張光斗隨後於傍晚6點刪除貼文。據了解,坣娜上有4個兄弟姊妹,父親經營旗袍裁縫店,一家人生活過得清苦,因此她14歲便外出打工。由於老闆剛好欠缺歌手,要求坣娜試唱,一聽驚為天人,以1個月4000元的薪資聘請她,每天唱40分鐘。坣娜畢業後,在姐姐朋友的介紹下去經紀公司應徵,從眾多選手中脫穎而出,成為唯一非科班出身的藝人。1986年,坣娜發行首張專輯《告別臨界》正式出道,並開始了影、視、歌、主持等多棲發展之路。坣娜演出的第一部電影,是香港動作片巨星王羽執導的《闖將》,她在片中飾演同名女一號「唐娜」。隔年她在台視八點檔精裝年代大戲《還君明珠》中,飾演女二號名交際花「楊虹」一炮而紅。坣娜於1993年參加金鐘獎頒獎典禮,返家途中被超速闖紅燈的酒駕男子攔腰撞上,導致脊椎變形、內臟移位與身體多處骨折,昏迷整整2天才甦醒,車禍後因紅斑性狼瘡無法曬太陽,加上骨骼肌受傷不能久坐。2021年,坣娜舉辦出道35年演唱會,當時的她光彩耀人,狀態看起來十分不錯,如今傳出病逝消息,讓粉絲們相當不捨。
懲罰無後惡法2/王永慶遺孀、名製片都立遺囑「沒給手足」 他們仍分遺產
我國獨有的「兄弟姊妹享有遺產特留分」的法律規定,引發社會關注,從已故藝人羅霈穎、製片裴祥泉、台塑創辦人遺孀王月蘭等有預立遺囑或無立遺囑時的後續處理遺產案件中,皆可看到相關討論與引發訴訟爭議。CTWANT調查,台塑創辦人王永慶的元配王月蘭2012年去世時未生育子女,其遺囑將全部遺產(初估超過22億元)留給了王永慶的長子王文洋。根據《民法》,兄弟姊妹擁有遺產的特留分權利,即使有遺囑排除,兄弟姊妹仍可主張至少三分之一的法定繼承份額。王月蘭的妹妹遂對其姊留下的遺產提出爭訟,希望依法特留分的規定,主張她的繼承權不能被遺囑完全排除。此案法院審理中,聚焦於王月蘭無子女,兄弟姊妹是否能行使特留分權利,以及該如何分配遺產。影視圈名製片裴祥泉為知名製作人邱瓈寬的恩師,於2015年逝世,生前代筆遺囑表明處理遺產的意願,「楊胖30%(楊智明),阿寬(邱瓈寬)30%,漢星公司員工20%」,且稱「我孤家寡人,沒家庭,沒什麼好留戀的,家裡人一毛錢都不給」,裴的遺產約1.3億元,預立遺囑指定將遺產主要留給邱瓈寬、楊智明等與公司,明確排除家族兄弟姊妹繼承權。知名製作人邱瓈寬的恩師裴祥泉生前預立遺囑,表明一毛錢都不留給家裡人,指定留給邱瓈寬與公司等。(圖/報系資料照)裴祥泉胞妹遂提出告訴,主張哥哥的遺囑無效,法院最終判決敗訴確定;裴的三位手足則仍依《民法》兄弟姊妹擁有特留分的規定(遺產應繼分的三分之一),主張行使遺產的特留分權利。邱瓈寬、楊智明二人則於2019年控告裴祥泉的哥哥妹妹三人,因與恩師關係疏遠、長期無來往而不存在繼承權。法院審理時,則未採納邱楊提出可剝奪兄弟姊妹繼承權等重大理由,最高法院2024年認為依法兄弟姊妹享有特留分權利,每人可繼承遺產的九分之一,邱楊兩人提告失敗,判決確定。在王月蘭生前預立遺囑的內容中,可清楚看到其表明「全部(財產)贈與我子王文洋……」的自由意願。(圖/報系資料照)羅霈穎於2020年驟世,未婚且無子女,由於她生前未立遺囑,根據現行《民法》規定,兄弟姊妹擁有第三順位繼承權,在羅霈穎的母親、大哥相繼拋棄繼承權,因此她的二哥依法繼承了約4億元遺產。記者採訪已婚,但未養育子女的民眾陳小姐說,一生辛苦打拼,因為沒有生小孩,法律就強制我的兄弟姊妹(全血緣、半血緣)可以來分我的財產,擴及到父母分開之後的同母異父手足;明明父母離世之後,早已無往來,他們有自己的家庭和子女,我的晚年是完全仰賴自己,法律為何不能尊重要獨立處分財產的意志?「這本來就是我的錢、我的房子,我想給誰就給誰,不應該還要法律來管」,一名張先生則跟記者說,他與妻子為頂客族,因為不孕症因素所以沒有子女,彼此約定將來不論誰先走,都要將遺產全數留給對方。可是想把財產留給配偶的遺願,其實不是每一樁都能實現的,甚至得淚賣房屋換現金分割遺產,無法繼續住在與配偶共同購買相守一生的愛窩,反因「兄弟姊妹特留分」的規定造成的悲劇不只一樁。記者及採訪到李先生說,他與太太無子女,感情深厚,當年為了讓妻子安心,因此將房產登記給妻子,妻子在知道罹癌之後隨即立下遺囑,希望將全數財產由陳先生繼承。然而在妻子病逝後,其娘家兄弟姊妹就出面主張特留分,法院審理後雖認定遺囑有效,卻也認定其確實侵害娘家人的特留分,無奈之下,陳先生只得賣屋返還特留分金額,痛失一生記憶與依靠。李先生說,「太太生前最擔心我沒地方住,結果法律讓她的遺囑變成一紙空談,這很令人心寒。」這也是支持廢除此法連署成立的許多案件之一,民眾認為,依法死後遺產將由兄弟姊妹繼承,但兄弟姊妹有子女,自己卻無法從對方繼承財產,認為「法律根本是在懲罰沒有子女的人!」
懲罰無後惡法3/南韓民眾早受不了鬧上法院 2024判違憲立即失效
世界各國在繼承法制上的潮流,是越來越重視並保障個人的遺產自主權。許多先進國家的法律,如日、德、法、瑞士、義大利等,雖然仍有特留分制度,但其保障範圍僅限於直系血親(如子女、父母)及配偶,鮮少將旁系的兄弟姊妹納入強制保障的範疇。南韓憲法法院也在2024年正式宣告兄弟姊妹的特留分保障違憲,而且是立即失效,許多正在進行中的相關訴訟,也因此判決駁回。法務部長鄭銘謙今年10月8日於立法院備詢時表示,他認同遺囑自由,該規定是可討論議題,並說法務部在2016年便已將此列為重要議題及擬相關草案,當時即因各界意見分歧兩極化,一說兄弟姊妹感情好,一說會讓手足反目成仇,加上跨屆不連續而擱置。法務部長鄭銘謙在今年10月8日立法院備詢時表示,他認同遺囑自由,該規定是可討論議題。(圖/黃耀徵攝)法務部今年4月也已再委託學者研究「因應高齡化社會檢討修正民法繼承編」,預定12月底前提出,且持續參考國外立法情況,希望在2026年展開修法工作。CTWANT調查,如今支持廢除「兄弟姊妹特留分」提案雖已成立,但也掀起民眾反對廢除此法的聲音,台灣遺囑協會理事長劉韋德律師指出,他在網路看到許多民眾留言,發現部分可能對此誤解,因此特別說明,目前協會發起主張廢除的僅是「限制遺囑自由的特留分」,並非是廢除兄弟姊妹應繼分。劉韋德說,這項改革的核心,是將決定權還給被繼承人本身,由遺囑來決定是否分配,而非由法律強制執行最低限度的分配。如果兄弟姊妹特留分被廢除,只有在被繼承人立有有效遺囑,且遺囑明確將財產分配給他人時,兄弟姊妹才會被排除繼承。簡而言之,廢除兄弟姊妹特留分是為了保障個人的遺囑自由,但絕非全面廢除兄弟姊妹的法定繼承權。劉韋德說,應繼分是指在被繼承人沒有立遺囑,法律為兄弟姊妹預設每位繼承人應分得的遺產比例,因為兄弟姊妹在繼承順位上屬於第三順位。因此,即使特留分被廢除,只要被繼承人沒有立遺囑,兄弟姊妹作為法定繼承人的應繼分權利,仍將根據現行《民法》維持不變,繼續享有其繼承權。而特留分則是法律為保障繼承人所設的最低繼承保障額度。它是一種強制性的規定,目的是對被繼承人立遺囑處分財產的自由設定限制;兄弟姊妹的特留分是其應繼分的三分之一。此外,記者上網爬文,看到許多文章教導無子女民眾如何在生前轉移財產,讓兄弟姊妹無法爭取其特留分,但真的能奏效嗎?劉韋德說,有文章建議先生在世時先將財產過給太太,理論上是對的,但是問題是誰先走並不知道,萬一過給太太,但是太太先走,那不又變成要跟太太的兄弟姊妹分?若先生過給太太後兩人感情不好離婚,先生不就損失大了,因此,這些都不是解決之道,有問題的是制度,而不是用奇怪方式去解決。劉韋德強調,台灣將兄弟姊妹納入特留分保障範圍,已與國際主流趨勢背道而馳,並且與現今社會現實脫節,且是世界罕見的立法,實在值得討論與修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