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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首波水逆4大影響一次看 命理師揭12星座自保指南
2026年首波水星逆行正式在今(26)日拉開序幕,水星在雙魚座逆行,將持續到3月20日才恢復順行。塔羅牌老師艾菲爾指出,當象徵邏輯、通訊與契約的水星,陷入如夢似幻、邊界模糊的雙魚座,不僅是硬體故障或行程延誤的狀況,更是一場宛如「集體潛意識」的迷航。艾菲爾老師點出水星逆行雙魚座產生的4大影響,首先是「心智迷霧」,邏輯打結的狀況下,容易出現「說者無心、聽者有意」的誤會;再來則是「情感翻湧」,這期間舊愛、舊事或塵封的傷口容易被喚醒,使人陷入感性的泥淖;接著有「通訊障礙」,電子設備容易因不明原因損壞,或是有訊息傳錯的尷尬情形;最後就是「界限模糊」,人容易做出不切實際的承諾,或在談判中因同情心而失準。因此,艾菲爾老師盤點12星座個別在首波水逆可能受到的影響,還教授自保儀式;也特別強調「當世界變得混亂,你更要相信自己的節奏」。請同時參考太陽、上升星座,太陽為主,上升為輔。●白羊座水逆影響:潛意識不安,容易因睡眠不足或夢境影響情緒,導致白天處事急躁。自保儀式:睡前在枕頭噴灑薰衣草噴霧,並關閉所有電子設備,練習「靜心呼吸」。●金牛座水逆影響:社交圈傳聞不斷,容易誤入朋友圈的八卦是非,或是遺失重要的聚會通知。自保儀式:清理社交App的緩存,並在出門前確認皮夾內有一張紅色的開運紙片。●雙子座水逆影響:事業目標變得模糊,與主管或長官的溝通容易出現斷層,指令接收不清。自保儀式:重要的交辦事項務必「錄音」或「白紙黑字」確認,辦公桌放一盆綠色植栽。●巨蟹座水逆影響:出國、長途旅行或法律事務易有變數,檔審核過程可能出現烏龍。自保儀式:出門前三次確認護照與票券,並在隨身包包內放一個藍色的小吊飾。●獅子座水逆影響:財務偏財運波動,容易出現帳務錯誤或遺失收據,與他人的金錢往來需謹慎。自保儀式:每天記帳並核對餘額,在錢包裡放一個小鈴鐺,象徵「警示」與「喚醒財氣」。●處女座水逆影響:合作關係或伴侶溝通進入僵局,容易翻舊帳,或是對對方的期望過於夢幻。自保儀式:談話前先喝一杯溫水,心中默念「不帶偏見」三次,練習「傾聽」大於「修正」。●天秤座水逆影響:職場細節頻出錯,健康方面容易出現老毛病復發或過敏症狀。自保儀式:整理辦公桌並丟棄過期的檔,每天清晨空腹喝一杯加鹽水淨化能量。●天蠍座水逆影響:創意停滯,戀愛對象溝通出現隔閡,容易產生「他到底在想什麼」的疑慮。自保儀式:隨身攜帶一顆黑曜石或深色水晶,幫助自己在感性浪潮中穩固理性的基石。●射手座水逆影響:家庭內部溝通卡卡,家裡電器或水管容易出現突發狀況,與家人意見分歧。自保儀式:點燃一盞香氛蠟燭,並在玄關放一塊乾淨的踏腳墊,阻絕外在的躁動進入家門。●摩羯座水逆影響:兄弟姊妹或鄰里關係緊繃,交通工具易故障,短程通勤常遇突發塞車。自保儀式:出門前預留15分鐘裕度,並在車上放一張黃色的平安符或靜心符咒。●水瓶座水逆影響:價值觀受到衝擊,容易出現情緒性消費,或是對自己的財務狀況感到焦慮。自保儀式:購物前冷靜三分鐘,並在電腦旁貼一張寫著「真的需要嗎?」的小便條。●雙魚座水逆影響:靈魂震央區。自我認同模糊,容易感到精疲力竭,說話辭不達意、大腦當機。自保儀式:每天洗澡時加入海鹽進行淨化,並多穿白色系衣服,幫助心靈維持清透穩定。◎民俗信仰僅供參考,請勿過度迷信!
遺產保衛戰/爸爸生前送給兒子的房子,需要吐出來平分嗎?
在遺產訴訟的戰場上,最常見的爭議並非在遺產而是在「你之前拿到的房子/現金,侵害了我的特留分,把錢吐出來!」這對許多長期照顧父母、因而獲得長輩贈與感謝的子女來說,既不公平又令人心寒。難道父母生前自由處分財產的權利,在過世後都要被兄弟姊妹推翻嗎?在法院實務上,有一則最高法院 111 年度台上字第 916 號 民事判決,可以給大家參考。【實戰案例】孝順的大哥 vs. 爭產的小弟老林晚年身體不好,長子阿明辭去工作全職照顧父親五年。老林感念阿明的孝心,在過世前 3 年,將名下一棟價值 2,000 萬元的公寓,以「贈與」的名義過戶給阿明,留下的現金存款僅剩 200 萬元。長年旅居國外、鮮少回家的次子阿華回來奔喪。他發現遺產只剩現金200 萬,大怒之下,主張那棟房子是遺產的一部分,爸爸生前把房子給阿明,害他遺產只剩下一點點,因此要求阿明要把房子拿出來平分,或是至少要有特留分!阿華認為遺產總額應該是 2,200 萬(房子+存款)。兩人應繼分至少各 1,100 萬,就算僅有特留分,至少也有 550 萬,但是現在存款卻只有 200 萬。阿明主張:這棟房子是父親「生前」的贈與,所有權早就移轉了,根本不是遺產!既然不是遺產,就不必拿出來算特留分。【法律解析】阿明能贏?最高法院 111 年度台上字第 916 號 民事判決指出:「被繼承人所為生前贈與行為,因財產移轉關係已確定,且為尊重被繼承人自由處分其財產,乃不許對於生前贈與行為扣減」。簡單的說,特留分的扣減權(民法 1225 條),原本是設計用來「遺囑」寫得太偏心的情況(例如遺囑寫「全部財產給大兒子」)。 但如果財產是在「活著的時候」就送出去的(生前贈與),這屬於一般的契約行為,財產所有權已經在生前合法轉移。法院認為,這跟死後的遺產分配完全不同,因此兄弟姊妹不能用不公平或是特留分為理由,要求把「生前送出去的禮物」討回來。阿華還有機會嗎?--民法 1173 條(特種贈與)但其他繼承人也並非毫無勝算,如果阿華想要多分到財產,只有一條路:證明阿明拿到房子是因為「結婚、分居、營業」這三大理由(又稱特種贈與)。如果阿明拿房子的原因是「結婚嫁妝」、「創業基金」、「獨立生活」,那這筆錢就會視為「遺產的預付」,必須加回去遺產內後由大家一起分配。但本案中,阿明拿到房子是因為「父親感謝照顧」或單純的「一般贈與」。只要阿明能證明這一點,那麼這棟 2,000 萬的房子就會被完全排除在應繼分及特留分計算之內。【結語】「生前贈與」是財產規劃中,最有效規避特留分爭議的方法之一,如果有這類需求的父母,可以考慮用這種方法,不過稅務上規劃負擔也是要注意的。最高法院 111 年度台上字第 916 號判決明確指出,父母在世時對自己的財產有絕對的支配權。只要能證明這筆財產是「生前的一般贈與」,就能平安地守護這份來自父母的愛與心意。台灣遺囑協會定期舉辦預立遺囑公益講座,教大家如何預立一份幸福遺囑,有意報名者,請上協會網站(https://sites.google.com/view/twwillassoc)。
原來年味是長輩撐起的?他曝家族「中間人」消失 團圓只剩形式
過往春節總是家家戶戶最熱鬧的時刻。除夕夜圍爐、親戚拜年、長輩張羅年菜與紅包,客廳電視播放賀歲節目,小孩在屋內穿梭嬉鬧,構成許多人對「過年」的共同記憶。然而隨著時間推移,這樣的團圓盛況在不少家庭逐漸淡化。有網友發文指出,小時候熱鬧的過年其實是由家族長輩撐起,當核心人物離世或年事已高,原本的向心力便隨之瓦解,短時間內吸引大量按讚與留言。原PO在社群平台《Threads》上談到關於「年味變淡」的討論,提到一旦家族核心人物離世或年邁,團圓氛圍便隨之鬆動。貼文指出:「原來小時候的過年是長輩撐起來的,他們不在了,家族也就散了。」不少人回應,童年時回鄉的目的,是為了見阿公阿嬤,親戚之間的聚會也圍繞著長輩展開。一旦「中間人」缺席,老家不再是固定集合地點,聯繫頻率自然下降。過年從情感交流逐漸轉為形式上的例行公事,只剩紅包往來與簡短寒暄。也有已成家的網友提到,當自己開始負責張羅年菜與聚會時,才理解過去長輩承擔的勞務與壓力。童年記憶中的溫度,其實來自長時間準備與付出。當角色轉換,對過年的期待也隨之改變。此外,人口流動與家庭結構變化也被視為原因之一。祖厝無人居住,堂表兄弟姊妹分散各地,缺少長輩牽線,彼此往來減少。另外,部分年輕家庭選擇在春節期間出國旅遊或安排短途行程,讓假期有不同形式。不過也有網友提出不同看法,認為「年味」並非消失,而是世代責任的轉移。若懷念往昔熱鬧,或許可以主動邀請家人聚會、營造新的傳統。這場討論呈現當代家庭結構變化下的集體心聲。在生活節奏加快與價值觀轉變的背景下,春節對部分人而言不再只是形式上的團圓,而是一段可自由安排的假期時光。
遺贈稅法大翻修!告別「拿上億房的不繳稅」 沒拿的扛龐大遺產稅荒謬
2026年1月22日,財政部依據憲法法庭113年憲判字第11號判決意旨,正式預告「遺產及贈與稅法」(下稱本法)修正草案。在眾多修正條文中,影響層面最廣、最直接衝擊家族財產分配公平性的,莫過於本法第6條關於「納稅義務人」的修正 。過去,坊間常流傳「生前兩年趕快過戶再辦拋棄繼承」的操作手法,導致許多家族在長輩過世後,發生拿走上億房產的大哥不用繳稅,只分到剩餘遺產的小弟卻要背負比繼承還多的遺產稅的荒謬現象。此次修法正是為了矯正此一長期的法制漏洞。壹、 修正緣起:憲法法庭對「擬制遺產」稅負不公的糾正依照本法現行第15條規定,被繼承人死亡前2年內贈與給配偶、子女等特定親屬的財產,須視為「擬制遺產」併入遺產總額課稅。當時設計這條法律的初衷,是為了防止臨終前的避稅行為,基本上並無問題。然而,這筆財產雖然被「拉回來」計算遺產稅,但它在民法事實上已經是受贈人(例如大兒子)的財產,並非全體繼承人(其他兄弟姊妹)公同共有的遺產。在現行法架構下,大兒子受贈之後再去辦拋棄繼承,國稅局可能就會對其他沒拿到生前贈與的繼承人追稅,形成沒拿到生前贈與的繼承人被迫去繳納「別人拿走的財產」所產生的稅。所以憲法法庭認為這侵害了其他繼承人的財產權,判定違憲 。貳、 草案第6條修正解析:三大核心變革為回應憲法判決,財政部本次修正第6條,建立了權責分明的納稅架構:一、 確立「誰拿錢、誰繳稅」的個別責任制這是本次修法的核心。新法明確增訂:針對被繼承人死亡前2年內贈與之財產(特定親屬受贈財產),依第15條規定併入遺產總額課稅者,是以「各受贈人」為納稅義務人。這意味著,未來國稅局在核定遺產稅時,會將稅單「拆解」。屬於生前贈與部分的稅額,不論受贈人是否拋棄繼承、喪失繼承權或非屬法定繼承人,稽徵機關均會對受贈人發單課稅,受贈人以後就不能再躲在全體繼承人背後享受免稅空間。二、 稅額計算與責任上限的明確化新法規定,受贈人應負擔的遺產稅額,是「按各受贈財產占遺產總額比例」計算 。【試算範例】 父親過世,遺留現金1,000萬元(由弟弟繼承)。父親死亡前1年贈與哥哥價值4,000萬元的股票(擬制遺產)。遺產總額: 5,000萬元。假設應納遺產稅額: 500萬元。哥哥責任: 佔總額 4/5,故哥哥需單獨負責 400萬元稅金。弟弟責任: 佔總額 1/5,故弟弟(及其他繼承人)負責 100萬元稅金。此外,修法也定明受贈人「以受贈財產為限」負繳納義務。這雖然是保障受贈人不用拿自己原本的財產出來貼補,但實務上,生前贈與通常價值不菲,受贈財產的價值通常遠高於稅額,此限制對國稅局徵稅影響不大,主要是法理上的宣示界定。三、 遺囑執行人角色轉型與除名現行法將遺囑執行人列為第一順位納稅義務人,這導致許多專業人士(如律師、會計師)不敢輕易擔任此職,深怕惹稅上身。修正草案刪除了遺囑執行人為納稅義務人的規定,將其定位調整為「代為辦理申報、繳納及申請復查」的代理人角色。這將有助於未來遺囑信託與專業遺產管理的推動。參、 對長輩資產規劃的衝擊與建議面對第6條的修正,長輩在進行資產傳承時,思維必須從「如何少繳稅」轉向「如何公平繳稅」以及「預留繳稅現金」。以下是給予高資產人士的三項規劃建議:建議一:重新審視「死亡前兩年」的贈與策略過去許多長輩在身體出現狀況時,就會開始規劃將不動產過戶給特定子女(例如長孫或長子)。在新法架構下,這種做法將對受贈人產生資金壓力。例如父親在過世前一年,就將豪宅贈與給某個兒子,但這個兒子身上可能沒有足夠現金,未來他在面對那張鉅額的「個人專屬遺產稅單」時,可能會陷入「有房但沒錢繳稅」的窘境。策略: 若要進行生前贈與,必須同步考量受贈人的現金流能力。若受贈人資金不足,長輩可能需要搭配贈與現金,或是透過保險規劃預留稅源。建議二:善用「配偶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的新紅利本次修法雖然第6條加重了受贈人的責任,但第17條之1卻給了配偶大紅利——死亡前2年贈與配偶的財產,可以列入差額分配請求權的計算(視為現存財產)。策略: 對於夫妻財產懸殊的家庭,長輩(財產多的一方)在生前將財產贈與給配偶,現在變得更有利。因為這筆財產本身雖不課贈與稅(夫妻贈與免稅),且死後仍會被視為遺產課稅,但因為可以被視為被繼承人現存財產,因此實質遺產稅負可能會大幅降低。這是未來新法下極具價值的節稅方法,值得重新計算規劃。建議三:遺囑執行人的指定將更為順暢過去長輩想找律師或會計師等專業人士當遺囑執行人,但律師或會計師常因稅務責任而婉拒。新法修正後,遺囑執行人責任單純化。策略: 建議長輩積極善用遺囑執行人制度。特別是在子女眾多、資產複雜的家族,指定一位公正的專業人士(律師或會計師)擔任執行人,由其代為統籌申報、協調各繼承人與受贈人的稅額分擔,能有效避免子女在靈堂前為了「誰該繳多少稅」而反目成仇。肆、 結語「遺產及贈與稅法」第6條的修正,標誌著台灣遺產稅制從「家族連坐」走向「權責分明」的新里程碑,這不只是一條法律的變更,更是提醒我們在做資產傳承規劃時,不應只在乎節稅,更要在乎「公平」與「可行性」。「愛他,就不要給他負擔。」在將資產交給子女的同時,請務必確認這份禮物附帶的稅務責任,是他們承接得起的重量。趁著草案預告期間,儘早諮詢專業稅務顧問,重新檢視您的資產配置與遺囑內容,是守護家族和諧的當務之急。台灣遺囑協會舉辦公益講座主題「預立遺囑 圓滿人生」,今(2026)年3月28日星期六上午10點至12點;地點在台北市信義區信義路5段100號B1(信義房屋大樓信義學堂,請從松智路口進入),預出席者,可請至協會官網報名。點我報名。
萬芳《哥哥可以跟我打勾勾嗎》升格院長 九孔當老師笑喊「高估自己帶小孩能力」
最新溫情長片《哥哥可以跟我打勾勾嗎》於台中金典酒店舉行開鏡儀式,導演李權洋與監製楊志光、黃茂昌、楊中天,與演員萬芳、九孔、法比歐、李佳芯、方意如、鄒暟澐、滕韋煦等劇組團隊一同出席。在本片中飾演育幼院院長的萬芳,在戲中被一群小朋友喊叫「范媽」,與演出老師的九孔要一同面對這一群小朋友,特別是已經有一個女兒的九孔,原本以為跟小孩對戲是「小 case」,後來才發現根本不是那回事,苦笑說:「我高估了自己的能力。」《哥哥可以跟我打勾勾嗎》以育幼院孩童的故事為起點,講述兩個在育幼院認識的小男孩,在相處的過程中相互理解與成長,並成為彼此間超越血緣親情的兄弟的動人故事。本作從孩童的純真視角出發,藉由兩個孩子的相遇相知,描繪關於親情、成長與承諾的溫暖歷程。導演李權洋表示,兩個小男孩約定作為兄弟的時刻,最難能可貴的就是純粹的童真,因為約定可能會被欺騙、被更改、被遺忘,但與小朋友相約就不同,失信於他們就會因此而失望,「我們想呈現出孩子們相處的時光,那些快樂和回憶就是最真實的、最療癒的答案」。李權洋特地選在家鄉台中取景拍攝,呈現家鄉的多處特色場地與美景。主場景的光音育幼院,是數一數二保留樸質的育幼院,「我也是做田調時才知道這個地方,就像冥冥之中一樣,一個意外的緣分讓我能回到家鄉,拍攝自己的第一部長片其實很開心」。曾憑《五月雪》獲金馬獎最佳女配角提名的萬芳,飾演育幼院院長,在戲中被一群小朋友喊叫「范媽」。身為院長的萬芳,幾乎所有場次都會與小朋友對戲,更不乏多場教導控制全院孩童的「大場面」,劇組更特別安排他們到育幼院讀本、一起即興排戲。她蒐集了育幼院的相關資料,並拜訪院長了解工作內容跟心得等,為這角色做足功課。以電影《瘋狂的賽車》、《西虹市首富》等片在華語影壇創造票房笑果的九孔,這次攜手萬芳,飾演育幼院的老師,九孔笑說他多年前曾主持過兒童節目,現在也有一個女兒,原本認為跟小朋友對戲就是小 case,「結果我高估了自己的能力,低估了他們的經歷,而且帶一個小孩跟帶一群完全是不同等級」。繼《刻在你心底的名字》之後再度大銀幕演出的法國型男演員法比歐,這次則與有「香港民選視后」之稱,並獲 TVB 視后的人氣演員李佳芯合作,飾演有意收養小孩的外籍夫妻檔,兩人都是首次跟兒童演員合作,事前都有點緊張,法比歐使出跟女兒陪玩的各種遊戲,李佳芯則是瘋狂腦中演練,可以跟他們玩什麼聊什麼熟悉彼此,還擔心如果要送零食會不會不合適。為培養夫妻間的角色默契,兩人在進組前還「先約會」,共進一頓放鬆的晚餐,為彼此的角色進行默契訓練、肢體熟悉練習等準備。法比歐與TVB 視后李佳芯合作飾演有意收養小孩的外籍夫妻檔。(圖/柒拾陸號原子提供)至於片中的主角兄弟檔由鄒暟澐與滕韋煦飾演,飾演哥哥的鄒暟澐與導演李權洋才因《什麼都沒有雜貨店》在本屆金鐘獎備受關注,一導一演合作默契絕佳,鄒暟澐更興奮大喊能跟導演再次合作超級開心。而身為弟弟的鄒暟澐,笑說自己跟哥哥從小就打打鬧鬧,沒想到在片中反過來要成為哥哥,變成帶著弟弟玩鬧的大哥哥形象很有趣。「我覺得我自己跟角色很像,都很活潑好動,但其實私下很細心,他會觀察別人的一舉一動。」特別的是滕韋煦是獨生子,沒想像過有兄弟姊妹的生活,藉著拍戲體驗有哥哥的感覺,讓他感到很新鮮。劇中更是他首次挑戰長髮演出,有趣的是他曾為前部電影《B.I.G》剃髮以光頭造型演出,這次要挑戰長髮造型,他笑說唯一的煩惱是吃飯的時候頭髮會一直垂下來掉進飯裡,邊吃飯還得顧自己的髮型。《哥哥可以跟我打勾勾嗎》預計於農曆年前完成拍攝、今年年底上映。最新溫情長片《哥哥可以跟我打勾勾嗎》於台中金典酒店舉行開鏡儀式。(圖/柒拾陸號原子提供)
民進黨徵召賴瑞隆角逐高雄市長 陳其邁力挺接棒、延續城市轉型
民進黨今(21)日舉行「嘉義縣、高雄市、台南市」首長候選人徵召會,黨主席賴清德為高雄市長候選人賴瑞隆掛上競選彩帶,完成徵召程序。高雄市長陳其邁也親自到場,推薦接班人選。陳其邁指出,南台灣正站在產業與城市轉型的關鍵節點,高雄、嘉義、台南共同構成引領台灣前進的重要科技廊帶。賴瑞隆歷練完整、最了解高雄,是能延續城市轉型成果、擦亮民進黨執政招牌的最佳人選。賴瑞隆表示,感謝高雄市民的託付,感謝邱議瑩、許智傑、林岱樺三位最敬重的兄弟姊妹,展現的高度與團結,讓自己得以承擔重任,爭取服務全體市民的機會。賴瑞隆指出,高雄是一座偉大的城市,有最理性無私、豪爽熱情的市民,也因為大家的栽培,讓自己這個出身基層的勞工之子,有機會用人生最精華的二十年,為這片自己摯愛的土地全力以赴。這些年自己親眼見證高雄脫胎換骨,也親身參與城市從「被忽略」到「被重視」、從「承擔」走向「遠見」的每一刻。賴瑞隆說,高雄就像是台灣的縮影,更是一座充滿無限可能的夢想城市。自己深知要治理這樣的城市並不容易,但歷任市長一棒接一棒,用遠見與格局,為高雄不斷創造驚喜。賴瑞隆表示,自己也是在這樣的團隊與歷練中成長。二十年前,他在市府任職服務,和公務團隊一起舉辦世運會、爭取黃色小鴨、打造演唱會經濟、推動港灣轉型,與這座深愛的城市一起成長。賴瑞隆許下「四個第一」承諾:團結第一、專業第一、市政第一、高雄第一。他強調,高雄人勤奮認真,遇到困難堅持理想,得到肯定更加謙卑,面對未來穩健前行。他要用這樣的精神、誠摯的情感、專業的成績,與市民攜手延續高雄光榮,開創高雄下一個嶄新黃金十年。「心若定,高雄一定贏;路若明,高雄向前行。」賴瑞隆表示,自己相信,最謙卑的態度會凝聚最大的團結,最大的團結會成就更好的高雄,更好的高雄會造就最好的台灣。讓每一位高雄人繼續勇敢自信,平安快樂,這是自己的夢想,也是自己的信念,更是自己的使命。「守護高雄絕不停歇,2026年要一起守住高雄、守護台灣。」
手足多年不往來也要養? 台灣遺囑協會民調「92%贊成廢除」
台灣遺囑協會近日公布一份針對「是否應廢除兄弟姊妹間扶養義務」的網路民意調查,在1,083份回覆中,呈現出高度一致的態度;理事長劉韋德律師指出,大多數受訪者均支持廢除兄弟姊妹間扶養義務,並否定「扶養義務」與「兄弟姊妹特留分」之間存在所謂的對等交換。調查同時揭露,回覆者中有相當比例屬於單身或頂客族,顯示家庭型態快速變遷之下,傳統以「手足互助」為前提設計的法律制度,正面臨與社會現實脫節的壓力。九成以上支持廢除:手足扶養義務的正當性正被重新檢驗在第一題「是否贊同廢除兄弟姊妹之間的扶養義務」中,贊成者達 1,001 人,占 92.4%;反對 54 人(5%);沒意見 28 人(2.6%)。如此懸殊的差距,顯示受訪者對現行制度的不滿,不再是零星抱怨,而是具有明確方向的集體觀感。長期以來,「扶養義務」在法律設計上帶有倫理色彩,假設家族成員之間具備穩定的情感連結、互信與互助能力。然而在高流動、高壓力、低生育的社會結構中,兄弟姊妹彼此分居異地、互動稀少甚至關係緊張已不罕見;當法律仍要求在特定條件下負擔扶養責任,容易讓制度從「互助安全網」變成「道德綁架」或「財務風險」。更現實的問題在於,扶養義務一旦啟動,往往牽涉金錢給付、生活照顧、醫療與長照安排,對扶養人而言是長期且高度不確定的承擔;當彼此關係並不親密,社會自然會追問:這樣的義務是否仍合理、是否仍符合比例原則與當代家庭價值?多數受訪者否定「對等關係」:特留分不是扶養義務的「交換條件」第二題「是否認為兄弟姊妹特留分制度和扶養義務有對等關係」的結果同樣清楚:認為「沒有」者 703 人(64.9%),認為「有」者 304 人(28.1%),「不知道」者 76 人(7%)。傳統論述中,常有人主張兄弟姊妹之所以可以在繼承上享有一定保障(例如在某些情境下涉及特留分或繼承權利的討論),是因為法律同時要求手足在必要時負擔扶養責任,兩者形成一種「權利—義務」的平衡。然而,多數受訪者並不接受這樣的連結,而是認為繼承保障應回到被繼承人意思自主、實際照顧與家庭關係的真實樣貌;而扶養責任則應回到最貼近照顧關係、最可能形成共同生活與互助的核心家庭或直接扶養鏈條,而非將「血緣」視為當然的承擔依據。換言之,民眾認為即便存在某種繼承保障,也不代表可以用此作為要求扶養義務的理由;反過來,即便法律要求扶養,也不應被視為手足必然享有繼承利益的正當化基礎。回覆者近七成為單身或頂客:家庭結構變遷成為改革推力第三題詢問「是否屬於頂客族或單身」,結果顯示「是」者 738 人(68.1%),「不是」者 345 人(31.9%)。此數據雖不能直接推論整體人口結構,但它清楚呈現在願意參與此議題討論的群體中,非傳統核心家庭的比例相當高。對單身或頂客族而言,生活的風險管理往往更依賴個人資源配置、社會保險與公共照顧體系,而非「家族互助」。當人生後段可能面臨長照、失能、重大疾病等情境,若制度仍期待以兄弟姊妹作為後備扶養人,實務上常會發生兩種落差:一是手足之間並無共同生活基礎,難以有效提供照顧;二是扶養責任落在少數經濟條件較佳者身上,形成高度不均的壓力分配。從「道德期待」走向「制度治理」:社會希望公共體系接手風險台灣遺囑協會指出,這份調查反映人民對「手足扶養義務」的高度疑慮。協會呼籲,相關法制應正視家庭結構變遷與照顧型態多元化的現實,避免讓法律成為家庭衝突的放大器;同時也應透過更完善的社會支持系統,承接高齡化社會下必然增加的照顧需求。在高齡化、少子化與單身化同步加速的此刻,這份1,083份回覆的調查數據,或許正是一個明確訊號:當社會不再把「兄弟姊妹必然互相扶養」視為理所當然,法律制度也就不能再停留在舊時代的家庭想像。改革的問題,已不是「要不要」,而是「如何改得更精準、更公平,也更能降低衝突成本」。台灣遺囑協會舉辦公益講座主題「預立遺囑 圓滿人生」,今年(2026年)3月28日星期六上午10點至12點;地點在台北市信義區信義路5段100號B1(信義房屋大樓信義學堂,請從松智路口進入),預出席者,請至協會官網報名。點我報名。
初選民調勝出 賴瑞隆感謝市民戰友、提三優先承諾
民進黨中央今(13)日公布高雄市長初選民調結果,最終由立委賴瑞隆出線。對此,賴瑞隆稍早表達對民眾及戰友的感謝,並提出「三個優先」承諾,強調將團結所有力量,共同守住高雄。賴瑞隆表示,各位敬愛的市民朋友,初選結果確定,瑞隆將代表民主進步黨參選高雄市長。首先,誠摯感謝每一位高雄市民的託付,以及所有戰友的一路相挺。這份支持,是對延續高雄光榮的期盼,也是高雄人對這座偉大城市的驕傲與熱愛。賴瑞隆指出,事實上,初選只是階段任務,沒有個人勝負,大家都是為了高雄全力以赴。「這段過程讓我們更進步,而我們也深知,團結才能守住高雄,團結才能延續光榮。」賴瑞隆提到,正如他在政見會上所說,四位兄弟姊妹之間是隊友,是同一支高雄隊。真正要一起面對的,是新時代來臨之際的產業轉型、人口結構改變,以及城市財源受損等嚴峻挑戰。「謙卑傾聽、凝聚團結,是我不變的承諾。」賴瑞隆強調,他會用最真誠、虛心的態度與大家攜手前行。高雄前進的力量,來自一群人共同的方向;一起守護,才能讓城市持續發光。賴瑞隆說,過去二十年,他最敬重的謝長廷、陳菊、陳其邁三位市長,以遠見及承擔,為高雄奠定長遠的發展和格局。他深知,高雄正處於關鍵時刻,接棒陳其邁市長的責任重大;他也從未忘卻,誓言帶領高雄邁向嶄新黃金十年的展望。賴瑞隆指出,初選的終點,就是責任的起點。他將接力承擔更大的使命,讓高雄成為勇敢逐夢、充滿希望的城市。在此,我要向市民提出「三個優先」承諾。第一,首要任務就是「團結團結團結」,團結所有的力量。第二,2026年要共同守住高雄,延續城市引以為傲的光榮。第三,要讓高雄成為無分黨派、不同世代都能共融,百業齊發、區域均衡、市民安居樂業的國際級幸福城市。賴瑞隆回顧,初選期間,他用雙眼看盡高雄美麗的山海河港、用雙腳走遍38區的村落、握緊每雙勤奮打拚的手,讓他更堅定初心、更清楚市民的盼望,也使他在考驗中獲得更大的成長;正如高雄的精神,歷經淬煉、成長蛻變,團結成就了一座偉大的城市。賴瑞隆指出,面對接下來的挑戰,他依然真誠無畏、初心不變。因為,他對這片土地有愛,也對栽培他的市民有責任,更對一生深愛的高雄還有許多願景。他會全力以赴,用理念熱情凝聚所有人,以專業穩健推進,承擔起高雄的未來。賴瑞隆強調,「明天起,我們將強化高雄隊,在全新的崗位就定位,守護高雄的信念絕不會停歇。」他依舊是那個菜市場的小胖子、那個不畏困難的運動員,也是始終以城市使命為己任、捍衛人民權益的從政者。最後,賴瑞隆懇請各位勇敢自信、理性務實的高雄市民們,持續給他鞭策與支持,繼續「工作工作工作」,2026年一定能守住高雄,共創美好未來家園。
孿生姐妹嫁雙胞胎兄弟!2對新人長輩「也是雙胞胎」 8人合照驚呆網
大陸安徽省阜陽市臨泉縣近日出現一段罕見姻緣,引發網友熱議。當地人謝女士8日在社群平台分享家中喜事,指出自己的雙胞胎小姑,分別嫁給一對雙胞胎兄弟。更巧合的是,新郎與新娘兩個家庭中,各自都有一對雙胞胎伯父,等於「四對雙胞胎成一家人」,讓人直呼不可思議。《極目新聞》報導,謝女笑稱,這樣的組合恐怕在整個臨泉都相當少見,能促成這段姻緣,實在是難得的緣分。相關內容曝光後迅速引發關注,不少網友直呼「太神奇」。謝女進一步透露,新郎與新娘皆為「00後」,住在同一個鎮上,兩家距離僅約2公里。其實雙方父母早在20年前就已認識,只是交情不深。幾年前,新郎母親曾想撮合兩人,但當時新娘年紀尚小,因此作罷。直到2024年1月,經由親戚長輩牽線,兩對年輕人才正式見面,交往約兩年後決定步入婚姻。更令人稱奇的是雙方家庭背景。謝女指出,新娘的父親排行老三,上頭兩位哥哥是雙胞胎;而新郎的父親同樣排行老三,他的兩位兄長也是雙胞胎。雙方起初並不知道彼此家中都有雙胞胎長輩,直到聊天時才意外發現這樣的巧合。婚禮當天,現場賓客對這段姻緣感到十分驚訝,主持人也打趣說「像是走進雙胞胎的世界」。謝女透露,新人對於突如其來的網路關注感到意外,但也覺得十分有趣。對於外界好奇是否會「認錯人」,謝女笑說,熟悉之後其實很好分辨,兄弟姊妹在身高、體型與五官上仍有差異,且各自居住分開,不會混淆。多名賓客也表示,活了大半輩子第一次見到雙胞胎嫁給雙胞胎的情況,直呼難得。當地居民與商家同樣認為,這樁婚事不僅少見,也為鄉里增添不少喜氣。
升格二寶爸!古巨基元旦嗨喊願望成真 57歲愛妻「高齡拚出二胎」
香港歌手古巨基於昨(1)日元旦透過社群平台宣布喜訊,透露與妻子Lorraine迎來第二胎男嬰,再度升格為父親。他開心表示:「願望成真!」消息一出,獲得粉絲與演藝圈友人熱烈祝賀。古巨基在貼文中表示,這個新生命是「在2025年對於我和太太和Kuson來說非常感動的一件事」,並選在2026年第一天向外界分享這份喜悅。他透露,長子Kuson過去曾多次對他與太太許願,希望能有個弟弟或妹妹。他坦言,夫妻倆本身也都來自有兄弟姊妹的家庭,因此深刻理解「手足之情」的珍貴與重要。他說:「畢竟父母只能陪孩子走過一段人生旅程,未來還是需要兄弟姊妹的相互陪伴與支持。」如今,孩子的願望真的實現了,古巨基與Lorraine再添一子,讓Kuson如願成為哥哥。他感性表示,未來將繼續努力「做個好丈夫、好爸爸」。古巨基與妻子Lorraine結縭多年,感情穩定。兩人過去多年以來感情低調,直到2020年才宣布迎來第一胎。外界對於Lorraine的年齡向來好奇,雖未正式曝光,不過港媒普遍報導她比古巨基年長約3至4歲,若依此推算,這次再度懷孕生子,Lorraine的年齡已達56至57歲,被外界形容是高齡產子的驚人紀錄。
曹西平遺囑寫「財產全留乾兒子」仍不保險 律師揭1招讓兄弟沒得拿
資深藝人曹西平29日深夜在家中猝逝,享壽66歲,而他生前已找律師立好遺囑,希望將財產留給真正陪伴、照顧他的乾兒子Jeremy。對此,律師劉韋廷指出,如果想避免關係不佳的兄弟姊妹分走遺產,必須符合《民法》規定「喪失繼承權」的法定事由,確定他們不再具備繼承人身分,也就不能請求「特留分」了。據了解,曹西平未婚單身無子,父母也已離世,且與四名兄弟關係不睦,而真正和他關係最親、情同父子的人,是同住多年的乾兒子吳姓男子Jeremy。曹西平生前也曾在節目上放話,表示財產不會留給曹家人,並會立下遺囑,將財產給照顧自己的乾兒子。針對遺產問題,劉韋廷在臉書粉專發文表示,目前乾兒子Jeremy已取得曹西平的家屬授權,全權處理後續喪禮事務,而這讓他忍不住感到鼻酸,「最先趕到現場陪他走最後一段的人,往往不是『法律上的那個人』,而是『心裡最放不下的人』。」劉韋廷指出,能不能處理後事,跟能不能拿到遺產,是兩條不同的路,如果乾兒子沒有被收養,通常不是法定繼承人,要拿到財產主要是靠遺囑的「遺贈」。劉韋廷直言,就算遺囑寫「全部留給乾兒子」,如果曹西平沒有配偶、子女、父母,而兄弟姊妹仍在,兄弟姊妹依法仍可能主張「特留分」,要求把被侵害的份額扣回來,「白話說:遺囑可以把愛寫進去,但特留分會把某些人『硬是留在名單上』。」劉韋廷也提到,如果要讓兄弟姊妹無法繼承遺產或無法取得「特留分」,必須符合《民法》1145條規定的「喪失繼承權」的法定事由,例如對被繼承人有「重大虐待或侮辱」,且被繼承人曾表示其不得繼承;另外像詐欺、脅迫干預遺囑、偽造湮滅遺囑等,也都有明確要件。劉韋廷說,一旦喪失繼承權,他們就不再具備繼承人身分,既然不是繼承人,當然連「特留分」都不能請求;所以曹大哥若要在法律上防範,應該在遺囑當中特別記載,這些兄弟姐妹因為有違反《民法》相關規定、足以「喪失繼承權」的事由,因此不能擔任繼承人。劉韋廷提醒,也可以考慮透過保險來做長期的生前規劃,如果將財產轉化為保險金,曹大哥名下就不會留下遺產,而保險可以直接指定受益人,由乾兒子來領取,這在法律上面是合法的,同時也能有效避免「特留分」所帶來的紛爭。
曹西平險淪無主屍「生前為何不收養乾兒子?」 律師揭關鍵:很多人做不到
藝人曹西平29日晚間被發現陳屍住處,因他生前與家人感情不睦,一度傳出家屬不願接手後事,恐成「有名無主屍」。所幸經過溝通,家人同意讓34歲吳姓乾兒子代為料理身後事宜。對此,有人好奇曹西平為何生前沒有收養乾兒子,以便對方幫忙處理後事。對此,律師林伯勳點出關鍵,「可能很多人都做不到」。林柏勳在社群平台Threads上發文表示,有人在討論為何曹西平不收養乾兒子,導致他沒有權力幫忙處理後事,然而根據民法第1077條第2項,如果被收養,便會停止跟親生父母、兄弟姊妹等原本家人間的親屬關係,「為了照顧乾爹而放棄照顧自己原本的父母、捨棄與原本家人間的親屬關係,可能很多人都做不到。」他提到,多年前的多元成家法案,當中的家屬制度,或許有重新討論的必要,讓單身族群也有權利選擇自己「法律上」家人,當遇到涉及某些「法律」權利行使時,也有家人可以協助。據了解,曹西平平時與乾兒子同住三重河邊北街住處;29日晚間10時許,吳男返家後發現曹西平倒臥屋內,已出現屍斑與僵硬現象,隨即報案。曹西平的遺體今天已送往新北市立殯儀館,並完成相驗程序,現場氣氛哀戚,親友神情悲痛。目前曹家三哥已趕回國,將和吳男一起處理弟弟的後事。
曹大哥驟逝遺產歸誰?律師:乾兒子能繼承 兄弟姊妹有特留分
蘇家宏律師分享到今早看到曹大哥突然過世的消息,讓許多喜愛他的觀眾感到震驚與哀傷,曹大哥一生未婚,總是在螢幕上帶給大家歡笑與快樂,但現實中,他的人生選擇卻充滿了獨立與堅持。他曾公開表示,財產不會留給曹家人,而是希望將財產留給平時照顧自己的乾兒子,感謝乾兒子的陪伴與照顧。曹大哥向來是個孝順的兒子,父親重病期間,他獨自照料父親,而對於兄弟未盡孝的態度,他也漸漸疏遠手足關係,法律上,兄弟姊妹仍然是曹大哥的法定繼承人,即便感情疏遠,也享有繼承權及特留分。依現行法律規定,兄弟姊妹的特留分為應繼分的三分之一,也就是如果曹大哥立下遺囑,這四個兄弟仍可主張各自的特留分。如果曹大哥沒有立遺囑,他的兄弟將平分遺產,每人可獲4分之1;但若有遺囑,財產可依法主要留給乾兒子。除非兄弟有明確「喪失繼承權」的事由,例如虐待或侮辱曹大哥,否則無法完全排除他們的繼承權,這部分需經法院個別判斷。這件事再次提醒我們,單身的人更應該及早立下遺囑,將財產留給真正所愛的人,並指定遺囑執行人安排後事與資產分配。即便特留分無法完全剔除不想繼承的人,相較於沒有遺囑,立下遺囑仍然是更有保障的方式。
曹西平曾放話「錢不讓姓曹的碰」想將遺產全給乾兒子! 律師嘆:沒那麼簡單
資深藝人曹西平(四哥)淡出演藝圈,轉將重心投入經營副業,然而昨天(29日)深夜卻傳出他陳屍三重住處,被34歲吳姓乾兒子Jeremy發現時,已無生命跡象,最終享壽66歲。據悉,曹西平與兄弟、親人關係不睦,他生前曾在節目上表態不會把財產留給曹家人,強調已立遺囑,要把遺產全留給乾兒子,但律師張正勳認為,雖然乾兒子很可能拿到遺囑分配的大部分,兄弟姊妹仍可依法主張「特留分」強制領走一些錢。張正勳在臉書粉專發文表示,曹西平生前曾說出「我的錢,絕不讓姓曹的人碰」、「我已經立好遺囑,全部留給照顧我的乾兒子」,雖然聽起來相當豪爽,但依據《民法》繼承制度,實際執行時並沒有那麼簡單。「乾兒子,在法律上是誰?」張正勳指出,在現行法律裡,乾兒子不是法定繼承人,因為沒有收養關係、血緣、婚姻,而法律只認血、婚及收養關係,其他的都只能都叫「感情」。至於誰有繼承權?張正勳說,曹西平沒有子女,父母也已過世,配偶不存在,依《民法》繼承順序,兄弟姊妹將直接上位,即便生前感情不睦、多年不往來,或是當事人心裡覺得「他們不配」,法律還是會承認「他們有份」。關於遺囑的作用,張正勳提及,遺囑其實有用,但不是一般人所想像的「全拿走」,這是由於《民法》設有「特留分」制度,簡單來說就是可以討厭某個人、不聯絡也不愛,但不能一毛錢都不留給那個人;以兄弟姊妹為例,他們至少可以拿到「應繼分的3分之1」,所以到時候乾兒子很可能拿到遺囑分配的大部分,而兄弟姊妹可以依法主張「特留分」,強制切一塊走。張正勳指出,近來高齡、未婚、無子女者越來越多,兄弟姊妹間早已分居各地,通常真正照顧人的往往不是「法定親屬」,因此也開始有人主張應該調整、廢除兄弟姊妹的「特留分」。張正勳也認為,法律如果只保護「身分」,卻無視「實際照顧關係」,最後保護的往往是冷漠的身分關係,而不是被繼承人的意志。 另外,根據《三立新聞網》報導,新北市經紀人公會理事長、金門地政士事務所所長蕭琪琳提到,依台灣現行法令,法定繼承人會有所謂的「特留分」,這是指如果有2位以上繼承人,縱使立好遺囑,指定某位繼承人接收全部財產,其他繼承人仍可主張並取得自己原本繼承持份的2分之1。蕭琪琳舉例,曾有一名育有3子的老婦,想將遺產指定留給最孝順的小兒子,也確認立好遺囑了,但蕭琪琳告訴她,另外2個兒子必須先簽署未來拋棄繼承同意書,再找法院認證的公證人進行公證,未來才不會有相關糾紛,否則那2個兒子還是能依現行法令拿到部分遺產。蕭琪琳坦言,台灣法律早年是參考歐陸法系,如今他國大多早已完成修法,台灣卻仍保留「特留分」制度,讓人民財產繼承意志失去自主權。
子女一念好意「相續放棄」釀大禍 房產無法過戶、母親遭殃
為了讓年邁母親能夠安心繼續居住在自宅,日本一名50多歲的獨生子決定放棄父親的遺產繼承權,認為這樣能避免負債風險,並讓所有財產由母親單獨繼承。然而,這項「善意」舉動卻引發一連串預料之外的法律問題,最終甚至可能導致母親喪失對房產的控制權。根據THE GOLD ONLINE/ゴールドオンライン報導,這起案例發生在日本福岡,一家三口中,父親過世後,依法應由母親與兒子共同繼承遺產。據日本司法書士佐伯知哉指出,這名50多歲的長子信夫(化名),為了讓年邁的母親能安心住在父親留下的老家,決定放棄繼承,希望讓媽媽單獨繼承所有財產。沒想到這一「善意之舉」,卻讓母親面臨房產無法過戶、生活陷入困境的風險。佐伯指出,一旦辦理「相續放棄」,法律上就等同「你從來不是繼承人」,接下來,繼承順位會往下跳,如果兒子放棄,順位會轉給父親的兄弟姊妹,也就是所謂的「叔伯姑姨」。這還沒完,若叔伯有人過世,連「甥姪輩」也會捲入!結果就是,信夫本想讓媽媽輕鬆繼承,反而讓她必須一個個聯繫遠房親戚,甚至不認識的親人,只為了完成一紙遺產分割協議。不但流程繁瑣,萬一有親戚拒絕配合、不願蓋章、甚至下落不明,整件事可能拖上數年,房產也無法過戶,還會衍生出貸款、出售、長照安排等一連串問題。專家強調,類似案件層出不窮,「放棄繼承」這招絕不能亂用!尤其當家中僅有少數繼承人時,放棄繼承反而可能讓財產流向原本毫無瓜葛的親戚,甚至必須與不熟悉、疏遠的人共同處理遺產,讓家屬陷入前所未有的法律泥沼。佐伯提醒,辦理相續放棄前一定要做足功課,包含:一、繪製完整家族繼承關係圖二、查清所有親屬生死與代襲狀況三、確認順位轉移後的繼承人是誰四、務必諮詢專業律師或司法書士五、千萬別以為「全部讓給媽媽」就能省事雖然相續放棄在債務繁重、家庭矛盾等情況下是有用的制度,但若只是為了簡單處理繼承、出於好意讓利,往往會陷家人於更大的困境。專家最後語重心長提醒:「相續放棄是一把雙面刃,沒搞清楚就下決定,可能會讓你最想保護的家人承擔最沉重的後果。」專家提醒,放棄繼承後繼承順位會往下跳,導致遠房親戚捲入。*(圖/翻攝自,@gentoshago)
法務部報告出爐!建議「排除兄弟姊妹特留分」 劉韋德:保障配偶「老有所終」
兄弟姊妹「扶養義務」與廢除特留分一併檢討? 問卷調查聽大家怎麼說現行民法關於「兄弟姊妹享有特留分」的規定,已顯極不合時宜,甚至成為許多高齡喪偶者心中的痛。近日法務部委託學者完成的《因應高齡化社會檢討修正民法繼承編相關規定之研究》報告終於出爐,報告中明確建議修正特留分規定,將兄弟姊妹排除於特留分權利人之外。這項建議不僅符合國際立法潮流,更是落實社會公平與保障高齡配偶權益的必要之舉,實質肯定。一、 核心家庭化:兄弟姊妹不再是財產形成的共同體這份報告指出,現代社會崇尚個人主義與核心家庭,成年後的兄弟姊妹多半各自獨立生活,財務互不干涉。研究報告特別指出,被繼承人的兄弟姊妹大多未曾介入其資產規劃,甚至也不願讓手足干預財務;更重要的是,兄弟姊妹對於被繼承人家庭的財產累積,多無潛在貢獻。在此現況下,若僅因血緣關係,依法即得與生存配偶共同繼承遺產,甚至受到特留分之保障,在超高齡化社會的現代,即有修正必要。二、 保障高齡配偶「老有所終」是當務之急廢除兄弟姊妹特留分最核心的價值,在於保障「高齡生存配偶」。在頂客族的家庭中,當一方配偶過世,另一方往往年事已高。依現行法,若無子女,生存配偶必須與被繼承人的父母或兄弟姊妹共同繼承。若父母已歿,高齡配偶就必須面對與「被繼承人的兄弟姊妹」分配遺產的窘境。實務上,常發生久未聯絡的大伯、小姑跳出來主張特留分,導致喪偶者甚至必須變賣僅有的自住房屋來支付現金給手足,嚴重影響其晚年生活的安定。研究報告明確指出,此種規定已不符合被繼承人欲藉由遺產保障生存配偶老後生活之期待 。三、 借鏡日本經驗:回歸直系血親保障我國法律多繼受自德國與日本,而同樣面臨超高齡社會挑戰的日本,其民法規定值得我們借鏡。根據研究報告分析,日本民法特留分權利人僅限於直系血親卑親屬(子女)、直系血親尊親屬(父母、祖父母)及配偶;兄弟姊妹雖擁有法定繼承權,但「無特留分」 。這意味著,在日本,若被繼承人立遺囑將財產全數留給配偶,兄弟姊妹是無權要求扣減特留分的。這項制度設計,成功地在尊重個人財產處分自由與保障近親生活之間取得了平衡,非常值得台灣效法。四、 呼籲盡速修法,落實修正草案第1223條法務部委託的研究報告中,已擬定具體的修法建議(修正草案第1223條),明定特留分權利人僅限於:直系血親卑親屬、父母、配偶及祖父母。立法理由更直指,當繼承人僅剩配偶與兄弟姊妹時,強迫高齡配偶分配遺產給手足,顯不符合國民期待。廢除兄弟姊妹特留分已是社會多數共識,也是朝野立委關注的焦點。我們肯定法務部本次的報告建議,更期盼立法機關能參考此份報告,盡速完成修法。這不僅能減少家族爭產的訴訟糾紛,更能讓每一位辛苦打拚的人,能依自己的意願分配財產,讓留下來的摯愛伴侶,能擁有一個安心、有尊嚴的晚年。在這次廢除兄弟姊妹間的檢討浪潮中,是否要同步修法廢除兄弟姊妹的扶養義務,都是可以檢討的,作者本身是持開放贊成態度,畢竟兄弟姐妹間實際有扶養之案例在社會上較為少見,實際影響並不大,我們反而更樂見政府應當針對那些「不能維持生活而無謀生能力者」,建立更直接、更具體的社會福利予以保護,而非用一項與現代社會脫節的過時法規,造成有子女的兄弟姊妹的法律上義務。**********************************************************您是否認為「廢除兄弟姊妹特留分」時,應一併廢除「兄弟姊妹相互間互負扶養義務」?請填答以下問卷表達您的意見問卷表單網址https://forms.gle/wDhRUavPdcac58G47台灣遺囑協會舉辦公益講座主題「預立遺囑 圓滿人生」,明年(2026年)1月31日星期六上午10點至12點;地點在台北市信義區信義路5段100號B1(信義房屋大樓信義學堂,請從松智路口進入),預出席者,請至協會官網報名。
兄弟姊妹「扶養義務」與廢除特留分一併檢討? 問卷調查聽大家怎麼說
在當前社會對於「廢除兄弟姊妹特留分」的修法倡議中,常有人提到依據民法第1114條「兄弟姊妹相互間互負扶養之義務」的規定,認為兄弟姊妹「扶養義務」與「特留分」之間具有一定的關聯性,所以 應予保留或一併檢討的依據。有人說無子女的兄弟姊妹因為無子女,所以他們有子女的兄弟姊妹就很容易必須負起無子女的兄弟姊妹之扶養義務;但反之,有子女的兄弟姊妹因為有子女扶養,所以通常不會需要無子女的兄弟姊妹扶養,因此認為這樣也是對於有子女兄弟姊妹的不公平,因此若是要廢除「兄弟姊妹特留分」,就必須一併廢除兄弟姊妹互負扶養義務的規定。以上說法不能說錯,但有些地方可能需要再釐清,我們首先來看民法1115條與1116-1條規定的扶養義務人之順序:從以上可知,兄弟姊妹的扶養義務順位是在第四順位,當無兄弟姊妹的人有配偶、直系血親尊親屬、家長等親屬時,有子女的兄弟姊妹是沒有扶養義務的。因此,對於頂客族且配偶尚未過世的夫妻來說,他們的兄弟姊妹對他們並沒有扶養義務,但卻對他們的遺產有繼承權並且受到特留分保護。另外一個重點是,兄弟姊妹間的扶養義務並非毫無限制。在法律上,一個人要請求其他人扶養,是須受嚴格的法律限制。根據民法第1117條規定,受扶養權利者,除了直系血親尊親屬(例如父母)之外,其餘的人都必須「不能維持生活而無謀生能力者」,才有權利要求別人扶養。換句話說,如果自己有資產可以維持生活,或是雖無資產,但是仍有謀生能力,就不能要求別人扶養。此外,負扶養義務者,也並非須無限度承擔扶養義務,假設自己因為負擔扶養義務後,將導致自己無法維持生活,法律上也可以主張免除扶養義務(民法1118)。而且扶養之程度,也只需要按照受扶養權利者之需要,與負扶養義務者之經濟能力及身分定之。也就是說,受扶養人只能在維持生活的最低範圍內要求兄弟姊妹扶養,如果被要求扶養的兄弟姊妹自己的經濟能力也不太好,還可以要求減少扶養金額,甚至是全部免除。所以扶養義務的本質,是一種對於弱勢親屬間有條件的補位機制,而且可以降低或是豁免,這和特留分保護是截然不同的。因為特留分是不論兄弟姊妹是否富裕、是否謀生有術、是否曾對被繼承人有任何貢獻,甚至彼此感情是否交惡,都一律強制可以分配對方的財產,兩者在本質上有顯著差異。在這次廢除兄弟姊妹間的檢討浪潮中,是否要同步修法廢除兄弟姊妹的扶養義務,都是可以檢討的,作者本身是持開放贊成態度,畢竟兄弟姐妹間實際有扶養之案例在社會上較為少見,實際影響並不大,我們反而更樂見政府應當針對那些「不能維持生活而無謀生能力者」,建立更直接、更具體的社會福利予以保護,而非用一項與現代社會脫節的過時法規,造成有子女的兄弟姊妹的法律上義務。**********************************************************您是否認為「廢除兄弟姊妹特留分」時,應一併廢除「兄弟姊妹相互間互負扶養義務」?請填答以下問卷表達您的意見問卷表單網址https://forms.gle/wDhRUavPdcac58G47台灣遺囑協會舉辦公益講座主題「預立遺囑 圓滿人生」,明年(2026年)1月31日星期六上午10點至12點;地點在台北市信義區信義路5段100號B1(信義房屋大樓信義學堂,請從松智路口進入),預出席者,請至協會官網報名。
桃園男路倒南港!一查驚揭他18年前「被死亡」 結局反轉復活了
桃園一名李姓男子去年在臺北市南港區路倒,經送至聯合醫院忠孝院區醫治後出院,由北市社會局先行安置於老人長期照顧中心。由於李男意識不清、臥床而身分不明,經警方進行臉部、指紋比對鑑識後,赫然發現他竟於18年前被宣告死亡。案經審理,法院認定,李男之死亡宣告與事實有所不符,依法撤銷。根據判決書,北市社會局主張,李男於民國114年3月7日路倒於臺北市南港區,經送至聯合醫院忠孝院區醫治後出院,由社會局將先行安置於某私立老人長期照顧中心。由於李男意識不清、臥床而身分不明,經警方進行臉部、指紋比對鑑識後,終於查明其身分,未料他竟於18年前被桃園地院宣告死亡。北市社會局亦提供照片聯繫當事人之手足,確認被安置人為李男,惟其兄弟姊妹均拒絕出面處理身分及安置相關議題,而李男既尚生存,現由社會局支付長照機構安置費用,為協助李男回復健保、申領社會津貼之權利,判決宣告死亡與事實有所不符,爰依法聲請撤銷死亡宣告。桃園地院調閱過去公示催告,發現李男確實於18年前被宣告死亡,惟其現尚生存,並未死亡,經手足指認並稱「相對人(李男)即為她的兄弟,相對人曾於2年前至家中找過她」等語,顯示北市社會局之主張堪信真實,因此依相關法條規定,撤銷李男之死亡宣告。
危險跟風!模仿TikTok「吸除臭劑」 13歲少女昏倒身亡
根據英國《Birmingham Live》報導,英國萊斯特郡瑟馬斯頓(Thurmaston)一名13歲少女蒂根賈曼(Tiegan Jarman),疑似因參與在社群平台流行的危險「Chroming」挑戰而不幸身亡。該挑戰以吸入家用產品的有毒揮發氣體短暫獲得刺激感聞名,在社群媒體上被廣泛分享,引發家屬與公共安全團體高度關注。蒂根今年3月被發現倒臥在自家臥室內,當時已失去意識。救護人員趕抵後雖全力施救,仍於現場宣告她不治。家屬悲痛指出,事後推測她可能吸入至少一罐除臭噴霧的氣體,但無法確認她過去是否曾嘗試過類似行為。蒂根的繼父霍普金(Rob Hopkin)表示,Chroming以吸入常見家用品的化學物質來獲得短暫「快感」,潛在風險卻極為嚴重。「我們不確定她是否曾經做過,因為完全沒有方式追查,但發生意外時,她至少使用了一罐除臭劑。」他形容蒂根熱愛動物,養有兩隻狗和一隻貓,也經常與最要好的朋友共度週末。她笑聲爽朗,個性鮮明,「一旦認識她,就永遠忘不了她」。家人說她曾希望有一天能追隨母親的腳步在醫院工作,或成為一名演員。霍普金提到,全家人至今仍無法接受這場意外,「這件事對家裡造成的打擊難以形容,我們的生活再也不一樣了。」家屬也向媒體表示,不希望將憤怒指向單一個人,但認為社群平台應負起更積極的責任。「平台對於一些內容如色情能有效控管,但對可能即刻致命的危險潮流卻沒有同等重視。」他們呼籲社群公司必須加強內容審查,以避免類似悲劇再發生。蒂根有三名親生兄弟姊妹與四名同母異父的手足。事發後,她18歲的姊姊艾莉莎(Alisha)在Change.org發起連署,希望將社群挑戰的風險正式納入學校的必修教育課程,同時強化高風險家用化學品的警示標示,要求產品須清楚揭露吸入濫用的危險性。家屬期盼外界正視相關議題,避免更多家庭遭受同樣的傷痛。
刪除手足特留分是「貫徹愛意」 劉韋德:法律不該是親情勒索的工具
近期,筆者所代表的台灣遺囑協會發起「廢除兄弟姊妹特留分」的公民連署獲得近八千人附議通過。此議題在立法院與社會上都引起廣泛討論,正反意見並陳,各有其理由。無論贊成或反對,都是社會多元意見的展現,我們都予以尊重。然我最近時常聽見一個聲音:「廢除特留分,會不會傷害手足感情?是否意味著從此不能把遺產留給兄弟姊妹?」或是「被繼承人如果是單身,很可能就是兄弟姊妹在照顧,一旦廢除特留分,會不會傷害到照顧者手足感情或是權利?」面對這種聲音,覺得有必要予以說明。事實上,這種擔憂源於對法律概念的誤解,更忽略了法律應隨社會變遷而調整的本質。現行民法第1223條第4款的規定,強制被繼承人必須保留一定比例的遺產給兄弟姊妹。在民國19年時的農業社會,社會上普遍仍是大家庭結構,兄弟姊妹彼此緊密依存,這或許有其道理。然而,在少子化、高齡化與單身戶暴增的現代台灣,這條法律往往成為了痛苦的來源。我們在實務現場看過太多令人心碎的案例:單身的長者或無子女的夫妻,在生前由摯友、配偶或某一位手足悉心照料,他希望能透過遺囑將財產留給這位照顧者、配偶或手足,然依現行法律,當他過世後,那些多年未曾聞問,甚至感情交惡或素未謀面的半血緣兄弟姊妹,卻能憑藉著法律賦予的「特留分」,理直氣壯地回來分一杯羹。這不僅違背了死者的遺願,對生前的照顧者更是不公。有人說:「難道你不重視兄弟姊妹的感情嗎?」但我的答案恰恰相反:正是因為重視感情,才應該廢除特留分。必須釐清的是,廢除兄弟姊妹特留分絕不等於「剝奪繼承權」,也不是廢除兄弟姊妹的應繼分。如果手足情深,被繼承人依然可以透過遺囑,將財產完整地留給特定的兄弟姊妹,法律不僅不會禁止,反而因為拿掉了特留分的限制,更能貫徹這份愛意。因此,我認為廢除兄弟姊妹特留分,反而是一種「關係的導正」。因為現行制度「不管你有沒有付出關心,反正法律保證你有錢拿」,用世俗的眼光來看,反而某種程度上削弱了維繫親情的動力,甚至讓制度變成了「不勞而獲」的籌碼。一旦廢除特留分,將促使人們重新思考人際互動的本質。它鼓勵兄弟姊妹在生前維持良好互動,因為大家心裡明白:唯有透過真實的親情維繫與付出,才能獲得被繼承人真心的回報,而不是依賴法律冰冷的強制保障。法律不該是親情勒索的工具,而應是保障個人意志的防線。將財產的處分權還給被繼承人,讓愛與財產都能流向真正值得的人,這才是符合公平正義的現代法治精神。台灣遺囑協會舉辦公益講座主題「預立遺囑 圓滿人生」,明年(2026年)1月31日星期六上午10點至12點;地點在台北市信義區信義路5段100號B1(信義房屋大樓信義學堂,請從松智路口進入),預出席者,請至協會官網報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