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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剴剴 兒福聯盟 保母 剴剴案 兒盟
社工集結政院抗議 王婉諭:應承擔最大責任的國家為什麼躲起來?
今(22)日上午,由台北市社會工作人員職業工會與三十七個相關團體共同發起的抗議行動,號召大批社工頂著烈日集結於行政院前。時代力量黨主席王婉諭親赴現場聲援並發表談話。王婉諭感嘆,這是她第一次看到如此龐大數量的社工走上街頭;這群平常在社會各個角落照顧最脆弱族群、面對委屈從不喊苦的助人者,今天卻必須為了自己的生存與尊嚴站出來。她感謝所有社工,扛著社會的誤解、國家的卸責,還是堅持站在第一線,沒有離開。王婉諭痛批,當一個無辜的孩子離世、一名基層社工被判刑,應該承擔起最大責任的國家,卻懦弱地躲了起來。王婉諭直接點名新北市政府、台北市政府以及文山居家托育中心,質疑其提早接獲通報卻未即時訪視的怠惰;她更劍指連續三年給予兒盟評鑑「優等」的衛福部,以及代表國家的行政院長卓榮泰與總統賴清德,要求他們說清楚國家的責任究竟在哪裡。從安置、托育、訪視、通報到督導與評鑑,這個國家從未將孩子與弱勢者放在第一位,也從未給予足夠的資源。王婉諭指出,更令基層氣憤的是,在判決出爐後,衛福部才緊急安排於 4 月 23 日、24 日連續召開兩場會議,討論社工人力與保證人地位。這些會議僅邀請了學者、機構代表與官員,卻將最了解現場困境、正在大量流失的基層社工排除在外。她痛批官員至今仍搞不清楚狀況,這種閉門造車的會議根本無法帶來實質改革,只會讓壓力再一次重壓在基層工作者身上。王婉諭提出四項具體訴求。首先,國家必須負起全責,正視制度未能接住孩子的事實,向社會說明制度缺失與改革方向,而非永遠只做個案檢討。其次,停止以「政策亮點」粉飾太平,政府應全面盤點托育、社會救助、住宅政策、家庭支持與兒少保護之間的制度性斷裂,進行真正的系統性改革。第三,終結無限上綱的究責,國家必須向大眾誠實說明現行制度與資源的極限,絕不能再讓第一線社工淪為社會情緒的宣洩出口。最後,拒絕紙上談兵的檢討,未來所有重大事件的檢討會議,必須納入第一線實務工作者,讓真正面對現場的人參與問題分析。「社會安全網,不是社工安全網。」王婉諭表示,自己雖然不是社工,但在過去的人生低谷中,也曾是被社工穩穩接住的人。面對需要照顧的國民,國家沒有任何推卸責任的空間。今天,她選擇堅定地站在社工身邊,與所有基層助人者同行。
剴剴案社工過失致死遭判2年! 醫批評法官:分不清轉介和照顧
台北市1歲10個月大男童「剴剴」,2023年遭保母姊妹劉彩萱、劉若琳虐死,兒福聯盟前社工陳尚潔遭控任內訪視未據實通報,台北地院16日一審依過失致死罪嫌判有期徒刑2年,偽造文書無罪。對此,精神科醫師沈政男批評法官,不僅沒有搞清楚轉介與照顧的差別,還將社工的監督責任無限上綱到「保母是你們簽約的,你也每月過去訪視,人死了你們也要負過失致死連帶責任」。沈政男於社群平台發文表示,社工陳尚潔被依過失致死罪判2年有期徒刑,理由是兒福聯盟接受出養委託,負責該童全日托育,等於把該童帶離原生家庭或監護人進行家外安置,置入潛在危險境地,因此必須保證該童安危,而兒盟指派陳姓社工進行追蹤保護,而陳姓社工也必須保證該童安危。沈政男質疑,目前住在兒童安置機構、寄養家庭與給保母托育的數千名兒童,若有什麼三長兩短,負責轉介的社工是不是也要負擔所謂的保證人義務?同理,老人家被送到長照機構與安養院,也是家外安置,如果在機構內發生意外或死亡,送老人家到安養院的家屬,是不是也涉及過失致死?沈政男斥責,法官完全沒有分清楚轉介與照顧的差別,把社工的監督責任無限上綱到「保母是你們簽約的,你也每月過去訪視,人死了你們也要負過失致死連帶責任」;轉介與照顧的差別在於,轉介是把實際照顧工作委託給其他專業單位或人員,而照顧是親力親為,幫忙把屎把尿,而社工的專業就是轉介,把照顧責任委託給保母,而這個委託動作,是因為保母有專業證照,代表國家已經背書保母的照顧品質,「怎麼出事了要社工負連帶責任?」沈政男指出,該案保母完全沒有虐童紀錄,社工也不可能把所有受委託的保母當成可能潛在虐童者,每一次訪視都嚴加拷問,絕不輕放,而陳尚潔3次進行家訪,看見小孩有傷口、變瘦、牙齒脫落,都有詢問保母怎麼回事,而保母也說明原因,社工當場判斷並非虐童,因此沒有進一步通報或處理,這樣的做法已符合專業必要義務與合理裁量,但法官卻以「後見之明」,指摘該名社工未能保證該童安危,根本搞不清楚狀況,沈政男感嘆,一個無辜的孩子喪命,確實令人悲痛,但問題是應該檢討整個出養、寄養、機構照顧與托育制度出了什麼問題,而不是把一個等待出養的兒童,所有生死安危責任都加諸接受出養委託的單位與相關工作人員,「法官竟然說,進行家外安置,就是置入潛在危險境地,好像整個社會到處是龍潭虎穴,大家都可能是惡魔轉世一樣。」沈政男認為,該案社工有沒有過失,應比照醫療糾紛,委託專業團體鑑定,而不是法官依個人常識來判斷。
急診醫一看就知是兒虐! 律師怒批「剴剴案兒盟社工」:到醫院都試圖在騙
台北市1歲10個月大男童「剴剴」,2023年遭保母姊妹劉彩萱、劉若琳虐死,兒福聯盟前社工陳尚潔遭控任內訪視未據實通報,台北地院一審依過失致死罪判有期徒刑2年,偽造文書無罪。對此,律師李怡貞怒斥,兒福聯盟先前曾說紀錄沒有不實,結果從法院新聞稿就能得知,「陳尚潔就是這麼誇張到最後1秒,到醫院都試圖在騙。」李怡貞於臉書粉專發文表示,兒福聯盟過去一直聲稱處遇紀錄沒有不實,沒有疑似溢奶等紀錄,相關指責都是「剴剴戰士」攻擊社工的謠言,如今法院新聞稿揭示,檢察官指陳尚潔明明沒有將孩童近況傳給外婆,但是卻標註「已」。李怡貞批評,陳尚潔畢業於台大社工系,卻說自己只是「以、已」不分,而且都已經到了醫院,她卻看都不看剴剴,人家講什麼就信什麼,「剴剴全身傷瘦弱的樣子,任何一個正常的社工假設被隱瞞,都絕對嚇瘋趕快拍照存證,妳陳尚潔習以為常的在那邊溢奶說。」李怡貞直言,萬芳醫院的急診醫師一看就知道是兒虐,陳尚潔卻認為是溢奶,「證明之前的網路傳聞根本不是傳聞,陳尚潔就是這麼誇張到最後1秒,到醫院都試圖在騙。」李怡貞指出,偽造文書部分,因罪證不足當然無罪,「但是感謝法院新聞稿讓我們知道陳尚潔真的超級惡劣,兒福聯盟真的有夠寡廉鮮恥」、「法院的新聞稿就讓我們看出來整件事情就是事有蹊蹺。有罪無罪,有沒有想搓湯圓,我們大家自己心裡知道」。
剴剴案社工過失致死遭判2年! 全聯會7點聲明:社工的工作核心並非監控與偵查
台北市1歲10個月大男童「剴剴」,2023年遭保母姊妹劉彩萱、劉若琳虐死,兒福聯盟前社工陳尚潔遭控任內訪視未據實通報,台北地院一審依過失致死罪嫌判有期徒刑2年,偽造文書無罪。對此,中華民國社會工作師公會全國聯合會發出7點聲明,強調社工的工作核心是陪伴與賦權,而非監控與偵查,兒盟理應負起最高督導與審核責任,僅對第一線社工課以重刑實屬不公。社工師公會全國聯合會指出,對於剴剴生命逝去,他們再次表達深切的哀悼, 4月16日法院認定陳尚潔具備「保證人地位」且構成過失致死,並未給予緩刑處分,因此提出以下7點聲明:1、要求政府立即修正制度,分擔法律風險社工師公會全國聯合會要求衛生福利部正視此判決對社工界的衝擊,並積極防止收出養制度性缺口再發生。政府應立即修正「訪視指引」,建立合理的職務執行風險分擔機制,明確醫療、托育與行政機關的協作義務。2、抗議機構責任轉嫁,反對體制問題個人化 本案服務契約之主體為「兒童福利聯盟」,機構理應負起最高督導與審核責任。判決已指出「兒童福利聯盟」具有特殊職務法人機構且為危險源控制之地位,卻僅對第一線社工課以重刑,顯係將系統性的資源缺口與組織管理失效全數歸責於個人,對其個人實屬不公。3、「保證人地位」法院認定為陳尚潔,非指在基層克盡職守之「社工群體」法院判決參、理由要旨6:「陳尚潔上開協同特殊職務法人機構為危險源控制、自願承擔保護義務等保證人地位之認定,係本院基於個案具體事實所為之判斷,非僅因陳尚潔社工之身份職業所生,亦即,本院認為應負保證人地位之人,為有實質支配力卻怠於作為之『陳尚潔』,而非在基層克盡職守之『社工群體』,附此敘明」。4、釐清社工專業本質,拒絕不切實際的法律期待 法院以個案認定陳尚潔具「保證人地位」,非指所有克盡職守的社工們。但仍要釐清的是,社工的工作核心是陪伴與賦權,而非監控與偵查。唯有讓社工回歸專業角色,而非讓制度中的協力者成為被究責對象。社工師公會全國聯合會擔憂司法機關將「危險源控制」、「自願承擔保護義務」等建構社工專業為全能的「保證人地位」,恐將導致社工防禦性作為,使脆弱家庭失去真正的專業支持。5、重申專業清白,捍衛紀錄誠信 即便量刑極其沉重,法院在偽造文書部分判決無罪,還給社工專業人格的基本清白。詳實紀錄是社工的誠信根基,判決結果證實本案社工並無蓄意造假記錄。6、堅定支持,全聯會作為夥伴最強後盾 社工師公會全國聯合會要對所有正在崗位上的2萬多名社工夥伴呼籲,這份判決的重量不應由你我背負,在未來社工專業及倫理的落實,全聯會將與大家站在一起,做大家的後盾。7、堅守初心,呼籲社會大眾理性看待判決社會工作是一門促進社會正義的專業。儘管面臨司法高壓,全台2萬多名社工夥伴依然堅守崗位。社工師公會全國聯合會也呼籲社會大眾理性看待判決,給予社工專業更多理解與支持,攜手打造更安全、溫暖的社會環境。社工師公會全國聯合會聲明。(圖/翻攝自臉書/社工師公會全國聯合會)
「剴剴案」社工陳尚潔一審遭判2年 兒福聯盟聲明:遺憾由第一線個人承擔全責
台北市1歲10個月大男童「剴剴」,2023年遭保母姊妹劉彩萱、劉若琳虐死,兒福聯盟前社工陳尚潔遭控任內訪視未據實通報,涉犯過失致死等罪嫌,今天(16日)遭台北地院判有期徒刑2年。對此,兒福聯盟稍早發出聲明,「我們感到無比沉重,遺憾社會安全網的破碎,最後由第一線社工個人承擔全責」 兒福聯盟指出,一個孩子在兒福的服務過程中離開,是所有同仁心中最深、最無法抹平的遺憾與傷痛,兒福也虛心接受外界所有的批評和檢討,「在愛孩子的共識下,我們需要再次說聲——剴剴,對不起。」兒福聯盟坦言,透過司法調查,他們得知保母的惡行,也對於孩子所承受的折磨與苦痛深感悲痛與不捨,過去2年來兒福不斷省思,若當時在服務流程與督導管理制度有所不同,是否就可以早一點識破保母的謊言,發現孩子遭受虐待的處境。兒福聯盟提到,經2年間全面檢視,也修正涵蓋超過 25 種服務的工作流程,其中最關鍵的包括風險複判、異狀評估以及兒虐辨識。兒福聯盟說,若為中高風險案件,將指派督導、主管或資深社工陪伴第一線社工一同訪視個案,降低個人主觀判斷的偏誤;6歲以下兒童的案件,則指派直屬主管以外的第2位資深社工人員進行風險複判與處遇方向討論。兒福聯盟表示,孩子受傷或有異狀時,將由兩位主管一起判斷風險及處遇方式,必要時請外部專家,如醫師協助判斷;現在兒盟的每一位社工都定期接受兒虐辨識訓練,確保敏銳度。對於法院一審判決的結果,兒福聯盟為此感到無比沉重,「遺憾社會安全網的破碎,最後由第一線社工個人承擔全責。」兒盟將尊重當事社工和律師是否上訴的決定,陪社工走接下來的每一步,並會帶著這份警惕,繼續深耕服務每個孩子。兒福聯盟聲明。(圖/翻攝自臉書/兒福聯盟─孩子的守護者)
對惡保母話全買單!檢質疑為何相信劉彩萱 陳尚潔:她演得很真
台北地院今日(2月23日)審理兒福聯盟社工陳尚潔涉及過失致死案部分,下午勘驗完卷證以後,由檢方先行對陳尚潔本人進行訊問。由於陳尚潔對剴剴保母劉彩萱的話皆照單全收,因此檢察官忍不住問,「妳跟劉彩萱到底是什麼關係,她講什麼妳都相信」,對此陳女則表示,「她演得很真,我完全沒辦法想像」。檢察官詢問陳尚潔,原先2023年12月5日有跟劉彩萱約訪視,但因為對方稱有孩子發燒因此將訪視改到月中,後續剴剴在12月24日死亡,但月中有訪視嗎。對此,陳尚潔則回應「沒約到時間,自己也還沒有約」。檢察官聽聞便立刻追問,「所以其實已經超過1個月沒有訪視了,是嗎?」但陳尚潔卻平穩地回答,約訪視經常遇上各種狀況,並非制式30日內要訪視到,當中存在彈性。檢察官又問,那有關剴剴看到衣架會害怕、可能有羊癲瘋、會罵髒話是否都是劉彩萱跟妳說的,非妳親見親聞。陳尚潔回應「是」,並稱孩子健康檢查報告顯示正常,但是孩子是會有變化的,可能會有新的狀況出現。陳女也說,關於剴剴的各種行為,也是劉彩萱陸續透露而非一次跟她說,期間她也都有定期回報給督導。說到此處,檢察官質疑「所以你覺得1歲8個月的小朋友罵髒話、怕衣架、羊癲瘋、自撞,都是他本來就有的狀況?」陳女則說,我不是指所有孩子都有這樣的狀況,但有時孩子本就會有變化。不過檢方也進一步懷疑,是否有以任何專業方法去評估剴剴的狀況。陳尚潔表示,過程有蒐集資料進行比對,當時劉彩萱也拿醫師的評估來背書,說剴剴的行為符合標準,雖然現在回想會存疑,但我當時當然會相信醫師的評估。陳尚潔回答完畢後,檢察官忍不住詢問道,「妳跟劉彩萱到底是什麼關係,到底為什麼會那麼相信她。」陳尚潔回應「這是很好的問題,我也問自己,我跟劉彩萱合作過2次,她把自己形象塑造的很好,接觸過她的人沒有懷疑過這個照顧者哪裡奇怪。」陳尚潔表示,「我事後發現,她原來做了這些很恐怖的事情的時候,不知道該怎麼描述,那是一種很可怕的感覺,她原本在我面前呈現關心的樣子,原來都是假的,但是她演得真的很真。」「在坐的各位,知道她的時候,已經知道這些事情,但我當時並不知道這些資訊,她每次都包裝得很好。」
知名女星郁方到庭旁聽剴剴案! 痛批陳尚潔失職、兒盟如詐騙集團
保母劉彩萱、劉若琳犯下引發全台眾怒的剴剴案,兒福聯盟社工陳尚潔則被指控涉犯偽造文書以及過失致死罪。台北地院今日(2月23日)開庭審理此案,而剴剴戰士一早就在法庭外聚集,知名女星郁方上午也抵達法庭旁聽,並接受媒體訪問,她痛批陳尚潔嚴重失職,兒盟就有如詐騙集團。郁方到庭旁聽後,約莫於上午11時許至庭外接受媒體訪問,她表示證據很明顯,「社工陳尚潔的確嚴重失職、便宜行事」並直言「兒福聯盟整個系統都是有問題的,他們並不是一個真的用心照顧孩子的團體,把小孩當作收益來源,對小孩子的用心度幾乎為零」。郁方痛批道,如果我們真得需要一個慈善團體,絕對不會是兒盟,我一直說台灣人不要太善良,「我們的善良要有選擇、有立場、有鋒芒絕對不是捐給用慈善包裹外衣的兒福團體」,所以我為什麼堅決下架兒盟,因為他們真的完全沒有誠意,並直言「(兒盟)只是名字好聽而已」。郁方說,兒盟到現在還在打官話,私訊她講一些官腔的話,表示自己看不到誠意,看不到真誠,很明顯這就是一個詐騙集團,詐騙弱勢家庭的孩子、詐騙保母、詐騙社會大眾。
主張檢方不正訊問求勘驗影像! 陳尚潔被法官打臉:沒必要
台北地院今日(2月23日)開庭審理陳尚潔所涉剴剴案過失致死罪部分,由於過去證人曾主張筆錄內容與偵訊不符,因此陳的律師聲請勘驗偵訊影像,並提出偵訊譯文。上午檢辯雙方分別發表意見,檢方認為沒有浪費時間進行勘驗的必要。辯方則主張,筆錄證據方法本屬證人傳達積極言語表達,強調有些行為非證人當下所表達意思。不過,在合議庭審酌以後,審判長當庭諭知不勘驗偵訊影像。檢方在檢閱辯方提出的偵訊影像譯文以後,於今日開庭時針對部分被記載為無聲音處,表示應改為搖頭或點頭,並指出非沒有聲音就代表沒有意見。檢察官說,辯護人就聲請勘驗部分,均已提出完整譯文,除上述更正部分外,其餘檢察官不爭執,認為沒有浪費時間勘驗的必要性。不過,陳尚潔的辯護律師主張,筆錄的證據方法本就屬證人傳達積極的言語表達,這也是為何要勘驗影像來確認爭議。朱律師說,有些行為非證人當下行為所表達的意思,何況檢方當時給予證人壓力,嚴重影響證人的行為,且辯護人還有主張不正訊問部分,非親身意見等皆不能用譯文解決,仍有勘驗必要。後續合議庭在審酌以後,認為偵訊內容已經有完整譯文,除了細部動作外並無其他爭執,因此審判長也當庭諭知,認為無勘驗必要。不過,陳尚潔的辯護律師則主張,部分聲請勘驗的片段也包含檢察官將證人沒有說的話寫上去及筆錄中無法呈現影像中的實際內容。檢察官聽聞,則表示關於辯方所指部分,為本案涉及偽造文書部分,但當時對方針對客觀犯罪事實並無爭執只爭執犯意部分,因此筆錄內容和爭點調查無關,應以譯文為主。其次,關於辯方所言檢方透過不正訊問方式,逼迫證人說出不利被告事實,檢方也提出反駁,並再度表示無勘驗影像必要。在經過檢辯雙方發表意見後,審判長再度當庭諭知,針對陳報狀所提偵訊譯文部分,檢方已經說不爭執,因此合議庭仍認為無勘驗必要性。
兒福聯盟曾稱「剴剴案無先例」? 郁方喊話:為何不談珮珮案?
韓籍啦啦隊女神李雅英日前於生日前夕,向兒福聯盟捐款29萬元,但因該機構牽涉「剴剴案」風波,引發大批網友不滿。對此,長期關注兒少議題的女星郁方便開轟「不要亂捐錢」,隨即又肯定李雅英的善心,後續兒福聯盟粉專在底下留言澄清收支狀況,卻遭郁方回嗆「離開我的FB」。昨天(7日)深夜,郁方再次發文點名兒福聯盟,質疑「兒福曾說過『剴剴案』沒有先例,但幾年前就曾經發生過『珮珮案』」。郁方於臉書粉專發文表示,兒福曾說過「剴剴案」沒有先例,但早在2019年的新竹,就有名為珮珮的孩童,同樣經由兒福聯盟媒合全日托保母,卻在2個多月後不幸猝死離世,「為何兒盟閉口不談?為何兒盟信誓旦旦表示沒有先例?」郁方提到,珮珮的姑姑透露,珮珮9個月大時,家人就向新竹縣政府申請出養,後由兒福聯盟辦理,並告知應至少3至4個月後才可以去看孩子,怎料在2019年大年初二時,家人收到兒盟社工來電告知,稱珮珮在醫院急救,到院前已OHCA,身上雖無虐待傷勢,但孩子腸扭結壞死、呼吸道感染、顱內出血。郁方說,照理來說嬰兒出現腸扭結應該會哭鬧,但保母聲稱餵完奶後並無異狀,後來才發現孩子身體冰冷,而孩子顱內出血,保母僅說「可能是包尿布時不小心摔傷」,且兒盟要求保母記載的照顧手冊都沒有紀錄,雖然家屬有提告,但全案不起訴,家屬也願意私下與兒盟和解。郁方無奈道,當初就希望兒盟可以建立更完善的保母監督機制,也建議是否能裝監視器、加強社工訪視頻率等等,當時兒盟僅回應會內部改革,但無法承諾具體時間方向,將與主管討論。郁方斥責,「縱使(珮珮案)不是保母將孩子『虐待致死』,但也是他們媒合的孩子出了狀況,為何幾年過去了,兒盟閉口不談?」、「我就再給一次機會,兒福我想聽你們的解釋」。郁方也感嘆,「7年多過去了,如果珮珮還在,她也要上小學了;將近3年了,如果剴剴還在,他也要上幼兒園了。能否有一天,孩子們可以不在大人們的過失中犧牲。」
剴剴案被告再加一!女社工涉偽造文書 北市府函送北檢
剴剴案二審於日前審結,高等法院駁回上訴,維持劉彩萱無期徒刑、劉若琳18年的重判。兒盟社工陳尚潔也因為本案涉嫌過失致死遭到北檢起訴,目前由台北地院審理中,台北地院今日(1月29日)開庭,傳喚北市社會局婦幼科粘姓科長,她於庭上證實另名社工林心慈涉及違造訪視記錄,目前正由台北地檢署偵辦中。台北地院今日傳喚北市社會局婦幼科粘姓科長,她於庭上提到,先前作證的社工林心慈疑似偽造訪視紀錄,北市府也曾針對此案召開調查會議。林心慈當時曾說,訪視時未曾看到凱凱頭上有瘀青,與本案被告陳尚潔訪視紀錄稱頭上有瘀青不同,疑似涉及偽造文書,目前全案已經交由台北市政府政風室函送檢方偵辦。針對此部分,北檢也證實林心慈為新增被告,目前已經分案,交由檢察官偵辦其是否涉犯偽造文書。原定今日開庭時,要訊問陳尚潔不過因為其委任律師主張偵訊時受到不正訊問等,因此聲請調取相關資料,在此前不能詢問被告,因此合議庭諭知於2月23日提示證據,並訊問陳尚潔。
兒福督導髮夾彎式「翻供」!稱陳尚潔無過失 反控檢方筆錄有問題
不到2歲的男童剴剴遭到劉姓姊妹保母虐死,台北地院今(12月11日)開庭審理兒福聯盟社工陳尚潔涉過失致死等罪部份。今日北院傳喚急救凱凱的醫師黃聖心、兒盟副處長李芳玲、督導江怡韻3人作證。江怡韻大改原先認為陳尚潔有疏失的供詞,表示對方「該做的都有做」,並稱「不知道為何筆錄記成這樣」。李芳玲解釋,若遇到像剴剴一晚掉了3顆牙的情形,社工該做的就是求助專業,事件發生以後,陳尚潔有請保母帶剴剴去看牙醫,並追蹤後續的就醫情形,李芳玲說「我不能說陳尚潔完全沒有做得不好的地方,但我不會說本案是陳尚潔個人的錯」。檢察官庭上問李芳玲,為何陳尚潔9月家訪時明明有拍到剴剴頭上的瘀青,但卻要等10月傷好了以後,才把照片傳給家屬看。李芳玲回答,兒福內部並沒有規定傳照片的頻率,檢察官略帶激動地問那有規定說要等傷好了才傳照片給家屬看嗎?李芳玲回應道「當然沒有」。江怡韻為陳尚潔的督導,她在庭上表示,當時在偵訊過程會說「疏失」是因為檢察官針對此案問她是過失還是疏失,她以為只能2選1,等到第2次偵訊時,江怡韻想要改口但被檢方警告會有偽證罪的問題。且在看完檢方提示的筆錄內容後,她也表示沒有印象自己是這樣回答的,並聲請勘驗偵訊內容。庭末,法官當庭念出筆錄內容給江怡韻聽,其中記錄到對方曾說「我們確實有疏失而導致剴剴死亡」但江怡韻聽了以後表示沒有印象自己這樣回答,稱當時訊問時自己保持沉默,但檢察官卻在她面前把筆錄記載為「是」。法官聽到以後提高音量表示「這是很嚴重、很大的指控」並詢問她是否要改變證詞,江怡韻則回答肯定答案,主張陳尚潔沒有過失。
AI不反駁只討好 心理師:遇到問題需要現實校正才能平衡
近年隨著生成式AI等興起,許多學生若有心理健康、人際關係等議題,基於匿名性等,反而會向AI尋求協助。臨床心理師陳品皓說,對於人際關係網絡不佳或不敢開口的人而言,AI提供低成本管道,但人類發展複雜且涉及多重因素,只有專業心理資源才能統合並給予適當建議,AI不反駁只討好,遇到問題需要現實校正才能平衡。學生孟孟表示,雖然近年社會較能接受心理健康議題,但校園仍對身心狀況敏感,往往會被認為矯情、太脆弱,只要求助便可能會被貼標籤,因而多數同學會選擇使用匿名性較高的AI,不用擔心被批評、被投射異樣眼光,但坦言使用一段時間後,認為AI往往只是順著使用者,仍無法理解真正感受。台北市金華國中校長黃啟清於《親子天下》的報告中就提及,當孩子在現實得不到情感滿足時,會轉向數位世界尋求慰藉與安全感,因為AI的隨時陪伴,填補著因巨大課業壓力而被犧牲的真實友誼空缺。政治大學學務長、AI專家蔡炎龍分析,當學生的能力尚未成熟,分不出資訊內容好壞,顯示多數學生僅將AI視為權威的「答案機」,而非需要使用者謹慎判讀的工具,這成為數位素養教育最迫切需要解決的問題。中原大學智慧運算與大數據碩士學位學程副教授胡筱薇則觀察,AI太過方便,「偷走了孩子困惑的權利」,讓他們不願多想便直接尋求答案。兒盟政策發展處副處長李宏文呼籲,目前多數青少年對情緒困擾沉默主因就是汙名化,除了應要消弭公眾汙名,更要正視AI求助趨勢,放寬未成年人使用線上諮商服務。
剴剴案兒盟女社工否認犯罪! 法院裁定延長限制出境、出海8個月
國民法官判處剴剴案保母姊妹劉彩萱、劉若琳無期徒刑、18年有期徒刑,目前二審仍在審理中,而兒盟前陳姓女社工被台北地檢署依照偽造文書、過失致死罪起訴,台北地院日前開庭時,陳女並不認罪,而法官也認為陳女有逃亡之虞,裁定自9月6日起延長限制出境、出海8個月,可抗告。根據起訴書,陳女為剴剴的主責社工,訪視次數每月完成1次家訪,並依照需求增加家訪次數。而去(2024)年9月、10月,劉姓保母曾告知陳女剴剴有頻繁說髒話、撞頭、掉牙等異常情況,希望可以送回兒盟或交由專業人士托育,但陳女並未增加訪視頻率。此外,剴剴外婆曾表示,過去沒有聽聞剴剴在受照顧期間,有出現任何異常情況,也不認為兒童磨牙會導致牙齒掉落,希望陳女可以增加訪視關心剴剴。另,陳女發現剴剴有大面積瘀傷時,卻未檢視其受托育狀況,僅於去年9月25日、10月23日、11月20日進行訪視,未能察覺劉姓保母施虐情形,更未依規定要求劉女共同完成寶寶成長月記錄。檢方認為,陳女明知剴剴已符合12項兒虐臨床指標內容,但卻把責任推給先前的周姓保母,錯失另行安置保護機會,才會導致剴剴不幸身亡。法官認為陳女逃亡可能性高,審酌她所承受的法律責任壓力、逃亡能力及目前訴訟進行程度,認有延長限制出境、出海之必要,裁定陳女從9月6日起,延長限制出境、出海8個月,可抗告。
育兒壓力大!66.2%家長因小孩表現不佳憂慮 31.9%後悔生小孩
新學期將至,兒福聯盟為此也在今(26日)公布《2025台灣家長育兒焦慮調查報告》,針對全台1090名育有12歲以下孩子的家長進行網路問卷調查。結果顯示,有79.7%的父母擔心孩子學習落後,66.2%的家長因孩子表現不如預期而感到憂慮。這種焦慮也反映在實際行動上,65%的孩子需要上補習或才藝課,超過6成的家長甚至提前安排先修班,深怕孩子輸在起跑點。據《壹蘋新聞網》報導,教育焦慮不僅影響孩子的學習步調,也嚴重壓縮家庭生活。調查指出,有19.8%的孩子每天晚上8點以後才結束課業,回家後仍需複習,導致睡眠嚴重不足。此外,父母也會替孩子安排許多才藝課程。調查顯示,有55.8%的兒童有上才藝課,其中46.2%學習1項才藝、35.7%學2項,同時學習3項以上才藝的孩子更有18.1%。除了教育壓力,經濟負擔同樣沉重。調查發現,58.8%的家庭每月在補習或才藝課上的花費從數千元到上萬元不等,加上物價持續上漲,高達98.8%的家長表示「對物價上漲有感」,其中93.6%直言已影響家庭生活。兒盟也指出,育有2名以上孩子的家庭補習支出翻倍,家長的焦慮程度也更嚴重。社會氛圍對父母的期待,也加劇了教育焦慮。調查顯示,82%的家長認為「孩子出問題會被怪罪是父母沒教好」,80.4%的家長認,生活時間與彈性在有了孩子後大幅減少,近半數的家長則感受到社會期待「父母不能犯錯」。在這樣的壓力下,64%的父母懷疑自己是否是好家長,38%認為孩子是主要壓力來源,甚至有31.9%的家長坦言,如果能重新選擇,可能不會想生小孩。兒盟提醒,過度焦慮不僅壓垮父母,也會影響孩子的快樂成長。他們呼籲政府從制度面提供支持,包括延伸育兒補助至學齡兒童、增加教育資源,以及提供職場彈性與心理支持。同時,也建議家長學會紓壓、放下比較心態,讓孩子的學習回歸「探索與幸福」的本質。
「數位世代」性影像外流機率增5倍! 調查:84%青少年每日使用社群媒體
是「數位原住民」還是「數位難民」?現今的青少年比任何世代都更熟悉科技,卻也比任何世代都更容易在數位世界中受傷。社群沉迷、隱私外洩、AI依賴——當便利與風險並存,有多少孩子在數位世界中迷失?為了解青少年數位使用現況與潛在風險,兒福聯盟針對全台六千多位國、高中生進行問卷調查發布《2025年台灣兒少網路安全調查》。84%青少年每日使用社群媒體 13%陷社群沉迷台灣青少年對社群媒體的依賴程度極高,每日使用者的比例高達84.6%,進一步分析發現,其中已有部分青少年出現沉迷症狀。數據表示,台灣國、高中生有「社群媒體沉迷」的比例為13.6%,常有「無法停止思考社群媒體」、「想花更多時間於社群媒體」、「因使用社群媒體忽略其他活動」、「用社群媒體逃避負面情緒」等行為。青少年若沉迷社群 性影像外流機率暴增5倍本次調查發現,有6.0%的學生表示自己曾收到同學或朋友被散布的性影像,6.8%表示認識的同學曾收到這類影像;若合併來看,11.6%的受訪者表示自己或同學曾收到過同學或朋友的性影像,比例較2023年調查的9.7%增加。在外流方面,2.2%的學生坦言曾將自己的性影像傳給網友,7.0%表示認識的同學有過此行為;合併來看,自己或同學曾外流個人性影像的比例高達8.7%,同樣較2023年的5.2%更高,而且青少年每增加一個年級,自己外流性影像的機率提升19.6%。58%青少年愛用生成式AI 60%從未或鮮少查證資訊真偽新興的生成式AI技術也為青少年帶來新的挑戰。調查顯示,生成式AI已進入台灣青少年的日常生活,調查發現58.4%的青少年至少每周使用一次生成式AI,20.9%至少每天使用一次。大部分使用AI的目的是查找資料、輔助完成作業或報告、翻譯、資料摘要整理、製作圖片或影像等等,但也有部分學生照抄AI提供的答案來「替代完成」學校作業(12.7%);此外,也有不少人用於情緒支持,如:請AI陪聊天或給予情緒支持(28.2%)、給人生意義或建議(16.7%)。青少年使用AI比例高,但在媒體素養方面,會查證AI資訊是否正確的人不到40%。關注青少年社群媒體沉迷 杜絕青少年性影像外流面對這些層出不窮的數位風險,如何建立有效的防護機制成為當務之急。有研究指出,社群媒體沉迷不僅可能隱含心理健康問題,還與家庭關係及親職管教方式息息相關。本次調查也發現,社群媒體沉迷是青少年性影像外流的重要風險因子之一。家長應及早觀察孩子是否過度依賴社群媒體,並在日常生活中建立明確且適齡的使用規範,協助孩子養成健康的上網習慣。調查也顯示,社群媒體沉迷者將自己性影像外流的風險顯著增加,且有2.2%學生表示曾主動傳送性影像給網友。兒盟建議,政府應建立完善且可近的求助管道和輔導服務,並加強宣導兒少在網路、社群媒體的安全意識與數位素養,降低青少年捲入性影像外流的風險。學校、家長共同引導兒少使用數位產品 守護AI世界的兒少安全教育部現行的「中小學生數位教學指引」雖已納入AI相關內容,但調查顯示,僅約1/2的學生曾與老師討論過生成式AI的使用風險。師生討論能顯著提升學生在使用AI時的謹慎程度,包括查證資訊真偽與避免上傳個人資料。兒盟建議,學校應明確教授學生評估AI回答的精確性、辨識偏見與正確使用方法,以及在教育部現行指引上進一步增加實用教案,並落實於校園實行。【延伸閱讀】31%青少年性侵害受害者為男女朋友! 情人節4招保護身體自主權青少年活躍使用社群媒體易出現憂鬱症? 專家曝「1因素」是影響關鍵https://www.healthnews.com.tw/readnews.php?id=66010
青少年打工風險高 調查揭5.8%曾受騙、2成有興趣嘗試
兒盟24日發布《2025年青少年打工現況調查報告》指出,34.4%的高中職生有打工經驗,其中逾2成未投保勞健保,還有16.9%曾遭遇加班無薪、職場霸凌等權益侵害,甚至有5.8%青少年曾遇過打工陷阱,其中以薪資條件過於誇張、面試前提供個中隱私資料等為多。兒盟呼籲,學校應落實防詐知能與勞權課程,協助青少年建立正確的勞動觀念、辨識職場陷阱與不合理待遇。調查發現,34.4%15歲至17歲青少年有打工經驗,逾半數於餐飲業工作,打工原因主要為賺取零用錢、存錢及累積社會經驗,其中有16.9%曾遇勞動權益受損,並以加班未有加班費、實際工作內容與約定不一樣、未提供必要基本培訓、拖欠工資或擅自扣薪等為多。調查揭露,有5.8%青少年曾遇打工陷阱,並以如輕鬆工作日領5000元、打字就能賺大錢等「薪資條件過於誇張」等為多,但也有誘騙從事非法工作、先支付費用,還有人遇到應徵模特兒、直播主或外拍,結果遇到性騷擾,意外的是有25%青少年會出於好奇去嘗試看看。調查指出, 72.7%青少年希望落實最低工資、66.3%盼提供更多安全合法打工資訊、56.2%要求加強勞動檢查。兒盟呼籲,青少工在打工中面臨工時太長、薪資太少、沒有勞健保等三大問題,政府應提供合法打工資訊、避免青少年受騙,也要加強勞動檢查,營造更友善的青少年打工環境。
社工涉及剴剴案!兒福聯盟捐款驟減 去年虧損2.1億
兒盟近5年捐贈收入剴剴案重擊!剴剴案後社會大眾不再信任兒盟,紛紛減少對兒盟捐款,兒盟近日公布2024年財務報表指出,相較2023年的捐款人流失17萬餘人,捐款減少1.8億餘元,因服務支出金額增加4400萬餘元,導致2024年虧損達2.1億元,雖然虧損擴大,兒盟2024年依舊擴大服務。兒盟財報顯示,2024年總收入達4.58億元,最主要仍來自捐贈收入達2.94億元,相較前一年度減少1.8億餘元、38%,其他收入則包括委辦收入達8569萬餘元、補助收入1818萬餘元等,而支出則達6.6億餘元,其中業務支出達6.3億元、行政管理支出則有3702萬餘元。據兒盟統計,2024年陪伴9806名孩子、提供3萬4916人次經濟補助、支持1800個照顧者,與全台471間學校與組織合作、主張政策與議題、宣導倡議達1351萬人次。兒盟提供特殊境遇、家庭增能及社會共好等三大服務,並發展兒少商談與兒少專家、程序監理人服務及少年心理健康服務等。兒盟坦言,去年因為事件,勸募和捐款的確受到很大影響,但社工還是在自己的崗位上提供各類型兒少服務,並持續服務陪伴9000多位孩子,會持續和捐款人溝通和做服務責信,也希望大家繼續支持。公益團體自律聯盟祕書長沈怡如表示,兒盟對外說明改革進度時,恐怕仍會遭外界質疑說的比做的還多,提醒除了服務更扎實以回應社會期待外,更應整理改革進度、設定檢覈點、成效等歷程,但她直言,若要重拾捐款人信心可能還不會這麼快。聯合勸募則說,建立捐款人的信任需要長期積累,同時也是最困難的一件事情,公益單位落實助人服務、財務透明是基本的事,進一步要能將服務的成效展現出來,幫助受助對象脫離眼前困境才是所謂發揮影響力的部分。
小孩在公共場合哭鬧被討厭? 5成民眾先看家長「這舉動」
不少爸媽會趁暑假帶小孩出遊,卻也怕遇到「厭童族」,兒福聯盟17日指出,39.5%民眾不排斥小孩,只有16.1%的人反感,多數人是怕小孩在公共場合哭鬧太吵,54.9%民眾會先看家長的處理方式。兒盟調查指出,如果小孩在公共場合哭鬧,54.9%民眾會先看家長的處理方式,約1成的人會主動干預,36%會默默離開,少數人會用白眼或嘖聲表達不滿和貼上網抱怨。但其實57.6%的人會關心小孩狀況,有38.4%願主動伸出援手,而大多人其實是無法忍受小孩的噪音。據調查,46%的民眾一週跟小孩相處不到2天,有25.2%幾乎不跟小孩接觸,而他們對小孩的包容度也明顯較低,50.1%的人認為「會哭鬧的孩子就不該出門」,而經常跟小孩互動的比較能理解家長育兒的辛苦。生育率全球最低的南韓設「無童區」(No Kids Zone)餐廳、咖啡廳等,也引發社會爭議,2023年,雖有議員積極推動禁止,但沒有立法進展;反觀法國政府積極計畫立法禁止餐廳、飯店拒童,不僅有參議員提案將拒童列為非法,強調「孩子不是麻煩」,兒少與家庭事務部官員也批評拒童是在分裂社會,呼籲還孩子「喧鬧的權利」。兒盟說,少子化問題加劇,小孩變少,大人也不習慣孩子的存在,讓社會對兒童包容度下降,成為惡性循環。為改善「厭童」氛圍,兒盟發起「育兒禮貌運動」,有「二不二要」,不白眼、不嘖聲、要幫忙、要包容。兒盟也邀親子專家羅寶鴻分享「八大安撫撇步」,教導父母面對育兒挑戰。
監察院公布剴剴案調查報告 衛福部、雙北市府均被糾正!蔣萬安回應了
男童剴剴遭劉姓姊妹保母虐死案,監察院29日通過監委葉大華、王幼玲、張菊芳調查報告,糾正衛生福利部、新北市及台北市政府,認為保母未按時製作、填寫寶寶日誌,但文山區居托中心訪視員卻記錄「每天填寫」。市長蔣萬安表示,會依調查結果「該怎麼裁罰就怎麼罰」。台北市社會局回應,相關資料已移送調釐清。調查報告指出,兒盟社工2023年9月25日訪視剴剴拍攝照片,剴剴額頭已有明顯大塊瘀傷,但次日文山區居托中心訪視,卻無相關記載。據台北地檢署起訴書指出,保母僅對同時收托的其他幼童按時製作日誌,對剴剴卻無製作填寫任何寶寶日誌或紀錄,文山區居托中心訪視卻稱「每天填寫」。台北市議員鍾佩玲今天在台北市議會總質詢質疑,報告出來前市府是否知情此事,是否涉及偽造文書,及後續究責及檢討。北市社會局長姚淑文表示,調查發現,居托中心認定寶寶日誌並不是用一般格式,而是由Line訊息傳遞,已移請檢調查核。蔣萬安說,之前有行政調查,若經調查保母確實沒有記載日誌,但訪視員認為有寫,會依照調查結果,「該怎麼裁罰,就怎麼裁罰。」台北市社會局表示,剴剴案後第一時間即啟動內部調查,並配合檢調移送所有訪視紀錄、指引等資料。關於寶寶日誌部分,法規並無一定形式,由家長與保母協議紀錄方式,剴剴由兒盟社工委託保母照顧,則由保母和兒盟社工協議紀錄方式,強調居家托育中心訪視員於劉姓保母收托期間,皆依中央法規訂定頻率完成訪視,且訪視當日確實於登記地點托育。有關監察院記者會提及,兒盟陳社工2023年9月25日訪視剴剴拍攝照片,額頭已有明顯大塊瘀傷,然次日文山區居托中心進行訪視,訪視紀錄卻無相關記載。社會局說明,照片是陳社工於2023年10月24日提供給案主家屬之照片,因無法確認其拍攝時間,故無法調查訪視員紀錄是否不實,此已移由司法機關偵辦。
防治兒少虐待!公民團體發起「兒少保護6訴求」 保護司回應了
近日,公民團體發起「終結兒虐.陪你長大」護兒集會活動,對此,衛福部保護司表示,感謝公民團體對於兒少保護議題的高度重視與關注,為強化防治兒少虐待,刻正透過三級預防工作,加強推廣社會大眾對於兒少虐待防治觀念、及時提供家庭支持,並降低兒少再受虐風險。防治兒少虐待 三級預防工作 1、初級預防:為加強社會大眾對兒少保護的觀念及求助意識,於社區推動初級預防工作,將「暴力零容忍」防治意識向下扎根。2、次級預防:透過強化社會安全網計畫布建社福中心及家庭支持服務方案資源,並推動「六歲以下弱勢兒童主動關懷方案」,針對8類學齡前照顧風險較高之嬰幼兒主動關懷,業結合公衛醫療資源預防兒少虐待,運用幼兒專責醫師、高風險孕產婦(兒)關懷計畫等服務,提供家長相關親職衛教與諮詢。3、三級預防:針對已發生不當對待事件之受虐兒少及其家庭,強化家庭處遇工作,並運用跨網絡合作模式,強化兒少安全並改善家庭功能。推動兒少保護體系升級 設專責單位正積極評估至於有關本次公民團體集會活動的訴求,第一項「設立兒少保護部,強化兒童保護的跨機關合作」。對此,保護司說明,目前已設有「兒少福利與權益推動小組」,協調跨部會資源,共同致力於提升兒少福祉。另為落實對兒童照顧安全與品質提升,行政院於114年5月8日審查通過兒童托育服務法(草案),以確保受托兒童及家長權益。針對「設立兒少專責單位」一事,目前正加速評估規劃後向各界報告,透過提升行政效能和網絡合作,強化對兒少的保障。守護兒虐傷勢處理與身心復原 兒少保護醫療體系全台佈建第二項「增設有給職兒少保護專責醫師」。保護司表示,在強化社會安全網計畫下,已成立兒少保護區域醫療整合中心,補助醫院建立兒少保護跨專業醫療團隊,針對嚴重複雜傷勢兒虐案件,提供全面性身心復原服務。此外,也透過辦理兒虐風險辨識教育訓練、跨院協力傷勢諮詢等服務,實踐兒少保護醫療三層級服務,至114年本部依健保分區於全臺布建12家兒少保護區域醫療整合中心、106家兒少保護醫療小組醫院。設立專責社工、提升辨識能力 持續精進兒虐通報與處遇系統第三項「設立兒虐專責公務員(社工)並加強兒虐辨識訓練」。保護司說明,依據《家庭暴力防治法》第8條規定略以,地方主管機關應整合相關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業務及人力,設立家庭暴力防治中心,提供被害人24小時緊急救援及保護服務或轉介相關資源。目前各直轄市、縣(市)政府依前開規定設立家庭暴力防治中心,並依被害人年齡進行專業分工,針對未滿18歲兒少遭受不當對待事件,由兒少保護專責社工人員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保護專章規定,受理通報、提出調查報告、必要時進行保護安置、提供家庭處遇服務等。此外,亦訂有「保護性社工訓練實施計畫」,針對新進兒少保護社工人員應接受19小時兒虐辨識等相關訓練課程,在職兒少保護社工人員應接受每年20小時在職訓練,以確保其服務品質。推動預防性訪視機制 強化幼童照顧安全第四「建置訪視助理員制度,進行預防性訪視」。保護司回應,針對幼童預防性訪視,目的係為確保幼童的照顧與安全,藉由提供家庭支持服務達到該目的。現有的六歲以下弱勢兒童主動關懷方案、守護家庭小衛星計畫、育兒指導服務方案、幼兒專責醫師制度、周產期高風險孕產婦(兒)追蹤關懷計畫等服務,皆具有預防性功能,尚能及早介入提供家庭支持性服務。現行法已加重處罰 後續將持續研商第五項「增訂《刑法》第271-1虐殺兒童罪,處以死刑或無期徒刑,不得假釋」。保護司指出,有關兒少虐待案件加重量刑,現行《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112條業已明定「成年人故意對兒少犯罪者,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等規定;另法務部於113年7月增修《刑法》第286條「對於未滿七歲之人,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至於是否增訂《刑法》虐殺兒童處以死刑或無期徒刑,涉及刑事司法量刑政策,將配合法務部凝聚共識研商處理。兒少最佳利益為原則 各地政府依法得啟動即時安置措施第六項訴求「授權在未定案前,即隔離受虐兒童與疑似加害人」。保護司說,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56條規定略以,兒少倘未受適當之養育或照顧;有立即接受醫療之必要而未就醫;遭受遺棄、身心虐待、買賣、質押,被強迫或引誘從事不正當之行為或工作;遭受其他迫害,非立即安置難以有效保護,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疑有前項各款情事之一者,應基於兒童及少年最佳利益,經多元評估後,加強保護、安置、緊急安置或為其他必要之處置。目前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倘受理兒虐案件通報,自應依法啟動調查,並評估兒少人身安全,提供妥適安全維護之措施,以維兒少權益。【延伸閱讀】新北兒虐案兒盟認缺失 提出改善方案服務不中斷台灣兒虐每年逾萬名 醫界籲重視兒少保護https://www.healthnews.com.tw/readnews.php?id=65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