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虐
」 兒虐 剴剴 剴剴案 虐童 兒少保護
1歲兒送安置機構竟出現瘀青家長怒控虐待 社會局:傷勢原因仍待評估
新北市近日發生疑似虐童案,1歲男童16日被社工接往安置機構後,身上和頭部出現多處瘀傷紅腫,男童家長27日在市議員張維倩陪同下,控訴安置中心虐童,社會局則表示,目前尚未能釐清孩童傷勢造成原因,但以最高標準維護孩童權益,第一時間轉換照顧者,傷勢成因交由台大兒保醫師團隊評估,若確實有照顧不當,將會對照顧者提出獨立告訴。張維倩表示,孩子16日被帶往安置處所,社工18日傳回的照片就出現額頭紅腫,24日更看到頭部與手部嚴重瘀青,且孩子臉部及身上多處出現嚴重濕疹,顯示在安置期間的照顧不足,要求社會局針對疏失細節、責任歸屬、監督機制等問題做出清楚說明,給家屬與社會大眾一個交代。而家屬已經至台大醫院驗傷並提告,張維倩質疑安置機構的照顧者明顯沒有做好保護孩童的基本責任,倩要求保護機構必須負起管理責任,社會局在選擇與評估安置機構時,更應強化審查與監督機制,確保施暴者不可能再從事任何兒少照顧工作,杜絕下一起兒虐事件。社會局表示,此案緊急安置是因為家長爭吵時以孩童性命為要脅,並拒絕履行孩童的安全維護計畫。家防中心安置此孩童後也以一週五次高密度訪視關切個案情形,社工也在發現孩童傷勢後,立即將孩童帶往醫院就診,並轉換照顧者。社會局強調,雖然目前尚未能釐清孩童傷勢造成原因,但以最高標準維護孩童權益,第一時間轉換照顧者,目前傷勢成因交由台大兒保醫師團隊評估,若確實有照顧不當,家防中心將即刻對照顧者提出獨立告訴,捍衛孩童權益。
故意殺人判刑逾10年不得假釋 司法院促請行政院考量「有無違反酷刑原則」
行政院日前通過《刑法》、《刑法施行法》及《監獄行刑法》修正草案,增訂故意殺人及兒虐致死等特殊重大暴力犯罪,經判處無期徒刑或有期徒刑逾10年者不得假釋。司法院24日由代理院長謝銘洋大法官主持院會後,提出加註意見,「促請」行政院留意及釐清草案有無違反國際公約的禁止酷刑原則及獄政管理或矯正有無窒礙。司法屢有殺人或兒虐輕判的案例,10月30日行政院會通過刑法及監獄行刑法等修正草案,送立法院審議,內容包括增訂故意殺人及兒虐致死案件不得假釋、裁判確定前的羈押日數全數納入假釋執行期間。其中故意殺人被判刑超過10年不得假釋的修法,引起法界討論。司法院昨表示,為回應近日外界就刑法修正草案關於不得假釋部分所持疑慮,司法院認為,禁止酷刑及其他殘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之待遇或處罰公約、歐洲人權公約及已內國法化之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分別規定「酷刑」的定義及「任何人不得施以酷刑,或予以殘忍、不人道或侮辱之處遇或懲罰」的要旨。司法院指出,修法草案關於不得假釋的修正內容,是否屬於這些國際人權公約所稱「酷刑」,或類似的處遇或懲罰,及有無違反公約的禁止酷刑原則,建請行政院在立法理由中說明釐清。此外,司法院稱,草案所定不得假釋罪名的刑法第271條第1項「殺人既遂犯」為例,其大部分所獲刑度均落在「無期徒刑或有期徒刑逾10年」的範圍內,如果一律不許假釋,在獄政管理或矯正上有無窒礙,也請行政院評估。
情殺未遂揭婚外情!女遭情人浴室砍傷「浴巾逃命求救」 丈夫到院才知戴綠帽
桃園市今年9月15日晚間發生一起情感糾紛引發的傷人案件。一名54歲呂姓男子涉嫌在50歲莊姓女子洗澡時持刀闖入浴室,猛砍其頸部。女子滿身鮮血、僅披浴巾衝出住處求救時,不斷向人喊「朋友持刀劃傷」,驚動便利商店店員與巡邏員警。她的丈夫隨後趕抵醫院探視,才驚覺妻子竟與行兇男子有婚外情。檢方已依殺人未遂罪嫌將呂男起訴。根《據中時新聞網》報導,案發時間為9月15日晚間約9時許,當下女子正在入浴,呂男疑似持刀闖入,並對其頸部劃下一刀。受害女子驚恐萬分,忍痛從浴室逃出,雖全身赤裸、傷勢嚴重,仍奔向附近超商求救。店員見狀立即拿毛巾幫忙止血,並呼叫路過警員協助。警方進入店內後,女子仍保有意識,但因頸部重傷而呼吸困難。她不斷重複說出「6樓、6樓,是被朋友持刀劃傷」,一旁民眾則驚呼「她一直流血,快不行了」。警方立即通知消防人員協助送醫,同時循線前往女子所指的住處搜索,並於現場發現呂男昏迷倒臥在浴室,左手手腕有刀傷跡象,疑似自殘未遂。兩人經送醫後均暫時脫離生命危險。案件經檢警調查,呂男雖稱與女子為情侶,實際上僅為婚外情對象,女子已婚,事發當日兩人發生爭執,女子表示欲結束關係,呂男疑因此情緒失控,趁女子沐浴時持刀攻擊。原毫不知情的丈夫直到妻子重傷送醫後,他趕赴醫院探視,才得知妻子出軌並遭第三者攻擊。全案目前由桃園地檢署偵結,檢方依殺人未遂及違反《家庭暴力防治法》罪嫌對呂男提起公訴。至於女子丈夫是否將提出侵害配偶權等後續訴訟,仍待進一步發展。CTWANT提醒您:保護被害人隱私,避免二度傷害拒絕家庭暴力,請撥打110、113拒絕兒虐、防止老人受虐,請勇敢撥打110、113CTWANT提醒您:勇敢求救並非弱者,生命一定可以找到出路。透過守門123步驟-1問2應3轉介,你我都可以成為自殺防治守門人。安心專線:1925(依舊愛我)張老師專線:1980 生命線專線:1995
公托虐童1/托育老師勒脖掐臉只受薄懲 其父竟曾任社會局課長
近年來虐童案頻發,兩年前震驚全台的「剴剴案」更是引起人神共憤,立法院今年8月三讀通過將「虐殺幼兒罪」納入法典,提高虐童罰則。然而,有受害幼童媽媽向本刊控訴,新北市中和某公共托育中心前(2023)年發生托育老師不當對待未滿2歲的兒童事件,社會局卻僅予「最輕懲處」,甚至未公開加害者姓名,疑似與這名托育老師的父親曾任社會局課長有關。受害童樂樂(化名)在10個月大時進入中和某公托中心,平日活潑乖巧,總是笑著牽起老師的手走進教室,對環境適應良好。不料,直到2023年8月第一個禮拜起,樂樂卻突然非常抗拒去學校,每天一聽到上學三個字就會崩潰哭喊「不要」,不肯讓媽媽拿書包,也死命不肯出門。母親K女士起初以為只是孩子一時鬧脾氣,後來才知道是公托裡來了一位讓小孩懼怕的老師。2023年8月24日,K女士接到來自公托主任的電話,告知她中午老師換尿布時發現樂樂的臉部紅腫、有血絲和大片瘀青,K女士連忙趕到公托,抵達後發現女兒臉上明顯有傷,直覺事態不單純,遂要求調閱監視器畫面。畫面中,一位老師在午餐期間多次對樂樂及其他幼童動作粗暴,不但多次用力壓頭、拍打臉部,甚至在替樂樂擦拭臉部時,一手勒住脖子、另一手掐捏臉頰。樂樂多次因老師粗暴動作哭喊、掙扎導致臉部脹紅,直到其他老師上前安撫後情緒才稍見平復。K女士回憶,「我看著監視畫面,整個人都在發抖,小孩一直哭、老師甚至沒有一點安撫。」K女士當下要求公托報警、通報社會局,主任卻多次勸阻,稱「這樣會影響老師心情,反而不利孩子照顧」,她雖心中憤怒,憂心樂樂的托育環境,只能忍痛一年直到轉學後才報警提告。事發後兩天,樂樂出現嘔吐、嗜睡等症狀,K女士急忙送醫住院觀察。醫師診斷為「疑似輕微腦震盪」、臉部瘀傷與頭部鈍傷。後續情緒評估報告中更指出,樂樂具部分固著行為(指生活上有難以調整或僵化的行為),「疑受過往就學經驗之相關情緒影響」。幼童因遭受老師多次大力拍打、捏臉,更有勒脖狀況,導致右臉瘀青、紅腫,布滿血絲。(圖/投訴人提供)本案上報新北市社會局後,K女士等待了兩、三個月,卻遲遲未收到最終懲處結果。心急如焚之下,她主動致電社會局,卻得知懲處早已通知加害老師,最終僅被停職一年、處以罰款,且姓名未公開,為最低限度的行政處分。回想樂樂遭受的不當對待及留下的身心後遺症,K女士無法再忍,最終決定提起告訴。然而社會局懲處結果不僅未直接通知受害幼童家屬,也未公開加害老師姓名,令家屬擔憂,此類老師是否可能再次流入其他托育中心或教保相關職場,也引發家屬對判決公平性的質疑。而此次最低限度的懲處,疑似與加害老師林姓女子的家庭背景有關。受虐幼童母親控訴,社會局僅作出最輕懲處且未公布涉案老師姓名,孩子卻承受身心創傷,讓她難以接受這樣的結果。(圖/方萬民攝)據瞭解,本案托育老師林姓女子年約35歲,父親曾任改制前的台北縣社會局課長,任內曾捲入勒索林口頂福陵園負責人徐仲祥新台幣2000萬元案,最終高院三審判他9年9月徒刑,至於涉偽造文書部分,則判刑8月確定,2罪合併應執行10年1月。其家庭背景是否間接導致此次懲處幅度偏低,引發外界對行政裁量是否公正的疑慮。對此,新北市議員張嘉玲表示,社會局原先的裁處過輕,且令人遺憾的是,被害家長並未收到相關裁處文書,懲處通知僅發給被裁處人,家長僅被口頭告知,未享有正式的通知與申述時限。當事人家長因此無從得知、亦無法提出申訴或意見,這在行政程序上並不妥當,也嚴重影響當事人權益。此外,此托育機構為新北市政府公辦公托,與私人托育機構相比,應承擔更高的監督與管理責任。家長之所以信賴公託機構,是基於政府的背書與保障;既然事件發生於公辦機構,社會局與相關單位必須進行全面檢討:包括保姆資格審查、任用監督、稽核機制與事故通報程序等,釐清管理責任、補強監督缺失,避免類似事件再次發生。對此,社會局表示,在接獲通報後公托中心及家防中心立即介入調查,調查完成後,社會局隨即邀集外部專家學者召開審議會議,處分結果也於一個月內主動致電告知幼兒母親。最終處分是專家共識,與托育人員背景無關,社會局不清楚該托育人員父親身份。另外,該托育人員事發後已離職,家長也持續送托直到畢業,去年也有返回中心參加活動,社會局對於不當對待絕對零容忍,若家長有轉換托育環境需求,社會局也會全力協助。
公托虐童2/劣師起訴後申請身障證明獲輕判 承審法官、檢察官背景嚇壞家長
新北市中和某公共托育中心爆發虐童事件,受害幼童母親憤而報警提告,卻在一年多的漫長等待後迎來僅拘役30天的輕判。更令人質疑的是,加害的托育老師林姓女子竟在遭起訴後才申請身心障礙手冊,卻被曾任鄭捷辯護律師的承審法官梁家贏納入量刑考量;而本案承辦檢察官吳宗光曾有翹班去按摩的紀錄,審檢過往經歷不但發爭議,家長也不禁憂心,社會還能否繼續相信司法的公正性。受害童母親K女士向本刊指出,監視器畫面清楚顯示,加害老師多次對孩子動作粗暴,包括勒脖、拍打臉頰、用手掐捏臉部、強壓頭部等行為,時間持續且力道明顯。然而,林女在調查時卻辯稱,這些動作是為了「安撫孩子情緒、協助進食」,並聲稱「只是看到小朋友臉上有髒東西,想幫忙清潔」,否認有任何惡意或故意傷害。35歲的林女出庭時,突然出示「身心障礙手冊」作為辯解依據,試圖以此爭取輕判。但K女士與律師事後查閱資料後發現,該手冊竟是在案件曝光、遭起訴後才申請核發,令她質疑此舉是否刻意為求減刑所為。更令她難以接受的是,小孩事後被醫師診斷為「疑似輕微腦震盪」,公托主任竟私下將孩子過去在托育中心留下的健康檢查與病歷資料洩漏給被告母親,企圖將孩子的傷勢與過去經歷牽扯在一起,嚴重違反《個資法》,更違背道德良心。案件進入司法程序後,檢察官最終僅以「過失傷害罪」起訴,沒想到一審開庭後,竟是另一場惡夢的開端。K女士描述,法官在勘驗監視器畫面時,以手扶頭、側身觀看,態度輕浮,甚至多次要求播放人員「加速、跳過」,最終只認定被告動作「力道未明顯過大」,判處拘役30日,得易科罰金。K女士哽咽說,「花了這麼多時間、提這麼多證據,卻換來一個這樣的態度和結果。」監視器清楚錄下公托老師大力掐捏孩童臉部暴行,她卻辯稱並非故意,檢察官最終竟只以「過失罪」起訴。(圖/投訴人提供)值得關注的是,此案的一審法官梁家贏曾任鄭捷案及小燈泡案凶嫌的辯護律師,過去在死刑判決公布後曾公開表示「遺憾」。梁家贏的經歷曝光後,引發家屬與外界質疑,是否因此對加害人抱持相對寬鬆的態度。此外,負責此案的檢察官吳宗光也曾被媒體揭露涉及曠職、按摩及不當領取加班費等爭議,最終僅遭檢察官評鑑委員會以「促其注意」處分,令家屬對整體司法公正性更加憂心。據了解,涉案托育老師林女目前仍受僱於某長照機構,繼續擔任照護工作;而另一端,受害幼童的母親仍在漫長的司法程序中等待正義的落實。K女士強調,「只盼司法能真正回歸公正與良知,法院能依法審判、勿枉勿縱,讓社會相信正義還存在。」新北市議員張嘉玲指出,希望二審法官可以審酌相關證據,還被害幼童及家屬公道。圖/翻攝張嘉玲臉書)對此,新北市議員張嘉玲建議,政府與社會應該重新檢討,是否應該將托育人員、照護員等相關職業納入共同的「消極資格」審查範圍;也就是說,曾經有虐待或傷害紀錄的人,是否應該被限制從事任何涉及人員照顧的工作,無論對象是兒童還是長者。因此,這不只是單一事件,而是整個社會需要共同思考、檢討與調整的制度問題。對此,社會局表示,在接獲通報後公托中心及家防中心立即介入調查,調查完成後,社會局隨即邀集外部專家學者召開審議會議,處分結果也於一個月內主動致電告知幼兒母親。最終處分是專家共識,與托育人員背景無關,社會局不清楚該托育人員父親身份。另外,該托育人員事發後已離職,家長也持續送托直到畢業,去年也有返回中心參加活動,社會局對於不當對待絕對零容忍,若家長有轉換托育環境需求,社會局也會全力協助。
網傳繼母虐小一女童「社工嚴重失能」 苗栗縣府駁:獲報後即介入已安置
社群平台上近日流傳「苗栗縣小一女童遭繼母施虐、社工失能未處理」等指控,引發輿論強烈關注,不少網友質疑苗栗縣政府社工怠忽職守。針對網路兒虐指控,苗栗縣政府嚴正發聲澄清,指7月即已介入迅速查證,並啟動處遇相關機制,絕無「社工失能」情事,呼籲勿再散播錯假訊息以免觸法及造成兒少二度傷害。近日Threads上流傳一段爆料,指稱一名小一女童疑遭繼母虐待,全身傷痕累累,儘管學校已向社工通報,社工稱繼母「照顧情形改善」,接著每日被送回同一環境再次受虐。貼文更指,女童曾於半夜在外遊蕩後由警方尋獲,但警方將她送回繼母家時,繼母竟拒收,之後由警察帶去安置一晚,「第二天再送回去鬼地方繼續被虐。女童已經有精神解離狀況,社工有立案,但是就是拖拖拉拉失能狀態……」。對此指控,苗栗縣府隨即發聲回應,強調內容失真、誇張並與事實不符。苗栗縣府說明,該案7月接獲通報後,立即啟動社福中心、保護社工及教育單位共同介入,並持續家訪、關懷與風險評估,社工追蹤期間雖確認家庭教養壓力較高,但並無立即危險或外界所稱之嚴重虐打情況。此次再接獲訊息後,第一時間派員前往案家查證,社工考量家屬情緒不穩、教養方式不足,為保障兒童安全,已依法立即啟動安置措施並提供後續支持。苗栗縣府強調,「社群貼文指出案主受到嚴重虐待,與事實不符,另案主亦無深夜在外遊盪之情,是因案主與照顧者在生活照顧上議題的衝突,導致案家屬有情緒問題,後續經協調友人協助照顧一晚,並無在警局過夜的狀況。」至於網傳「社工失能」,苗栗縣府嚴正駁斥毫無根據,「本案自7月正式立案後,社工介入從未延誤,依法執行風險評估、密集訪視、家庭功能連結、親職輔導、學校合作等服務,完全不是網路所稱之消極或放任。」另外,兒少保護處遇決策,需建立在專業判斷與風險評估,不可能因片段影像或未經查證的留言就任意做出判斷。苗栗縣府強烈呼籲,社群平台出現足以辨識個案之資訊,已對兒童與家庭造成傷害,不但違反兒權法,更影響社工專業執行。民眾若持續轉傳、不實渲染或自行剪輯片段,除嚴重傷害兒少身心健康,亦可能涉及法律責任;並提醒民眾請依正確管道反映疑似兒虐情形:24小時113全國兒保專線;110警政報案。苗栗縣府強調,將持續提供本案必要保護與輔導措施,並透過跨專業團隊協助兒少獲得最適切的照顧。最後再次呼籲社會大眾停止轉傳不實資訊,拒絕網路謠言,共同守護兒少安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又爆恐怖虐童案! 郁方點名法官「判太輕」:多無辜的生命
女星郁方2006年與「斐儷珠寶」總經理陳昱羲結婚,婚後育有兩子一女,時常在社群上分享家庭生活。昨日(13日)晚間,她罕見動怒發文,提及近期的虐童案及男同志代孕事件,讓她氣得直呼「末法時代,妖魔鬼怪!」郁方在臉書粉專發文表示,她最近看見新聞,包括高雄一對4歲和9歲的兄弟被媽媽的同居人打成植物人跟重傷、檳榔西施痛揍1歲小女兒,以及男同志伴侶在墨西哥找代理孕母產下2對雙胞胎,卻不讓代理孕母做產前檢查,也沒有事先準備好孩子出生後的用品。郁方直言,這讓她感到痛心、傷心,也為這些孩子擔心,「除了生氣!我們還能為孩子們做些什麼?」並喊話法官都能夠拿出魄力,「對於這些虐童的人,只能判罰12年?太少了太少了太少了!多無辜的生命啊!」 回顧相關案件,高雄鳳山一名4歲男童和9歲哥哥在家吃餅乾掉屑屑,媽媽的26歲鄭姓同居男友不爽,不僅處罰打掃、半蹲,過程中因孩子頂撞,讓鄭男氣得抓4歲男童的頭撞牆壁多次,男童連喊3天頭痛沒人理,最終昏倒在家,送醫發現顱內嚴重出血、腦幹毀損,成了植物人。檢方依兒虐致重傷罪起訴並向法院求刑12年。◎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土城命案爆神怪說詞!閨密稱「亡靈附身」釀命案 法醫揭真相震撼
新北市土城區日前發生一起離奇命案,一名38歲馬姓女子被發現陳屍於浴缸內,身體遭濕棉被覆蓋,警方初判為疑似窒息死亡。涉案的39歲陸姓女子為死者生前的閨密,現場精神狀況不穩,供詞充滿神怪色彩,聲稱兩人曾被「其姐亡靈附身」,但檢警不採信其說法,依法將其以殺人罪嫌移送並遭法院裁定羈押禁見。法醫高大成研判,死者可能先被下藥致昏,再以濕棉被遮蓋導致缺氧。《三立新聞網》引述高大成說法,馬女身上無外傷跡象,初步判斷可能因被投藥後遭濕棉被悶蓋窒息致死。根據陸女供稱,兩人當日原本一同前往馬女胞姊的住所祭拜,並在該處留宿。期間兩人多次進行所謂「法事」,陸女更表示兩人多次遭到馬女姐姐的「亡靈附身」,聲稱要帶走馬女。陸女還提到,馬女曾有幻想火警情形,於是她出於「拯救」的目的,用濕棉被包裹馬女,卻釀成悲劇。對此,高大成指出,若死者無掙扎痕跡,極可能事先被投藥致昏,再遭濕棉被覆蓋致死,並推斷兇嫌應為陸女。高大成進一步指出,濕棉被不僅增加壓迫力,也易導致缺氧,若馬女體內檢出安眠藥反應,將更能佐證遭預謀殺害。他亦懷疑陸女報案為掩飾犯行,或可能自身也服藥導致神智混亂。回述案件經過,警方調查,命案發生於23日下午,地點位於土城金城路二段某社區高樓層。當日消防單位接獲疑似火警報案,抵達現場後並未發現明火,卻在浴室內發現馬女覆蓋濕棉被,已明顯死亡。同住的陸姓女子精神恍惚,被送往亞東醫院治療,身體無大礙,惟接受警方詢問時供詞混亂。警方與檢方對此說法持懷疑態度,認為陸女試圖以宗教迷信混淆視聽,掩蓋涉案事實。目前,警方依殺人罪將陸女移送新北地檢署,法院認定案情重大,裁定羈押禁見,全案仍由檢警進一步調查釐清中。CTWANT提醒您:不良行為,請勿模仿!保護被害人隱私,避免二度傷害拒絕家庭暴力,請撥打110、113拒絕兒虐、防止老人受虐,請勇敢撥打110、113民俗傳說僅供參考,請勿過度迷信。
托育涉虐將全面停業 《兒童托育法》修法強化0至2歲托育安全
近年兒虐事件頻傳,為完善0至2歲托育服務,衛福部草擬《兒童托育服務法》專法,管理托嬰中心、居家保母等托育服務。立法院昨審法案,行政院版本原僅規定托育相關人員涉不當事件,必要時應暫停「新收」兒童,立委要求修正下,朝野達成共識,未來情節重大者應「暫停所有托育服務」。立法院社福及衛環委員會16日進行《兒童托育服務法》第3次審查。衛福部社家署代理署長周道君說明,行政院版本第50條,規定當主管機關得知托育機構所屬托育相關人員、居托人員(保母)及同居者,涉嫌兒虐、體罰、霸凌等違法事件時,調查期間應協助兒童家長或實際照顧者轉介收托,加強訪視輔導。必要時,得令其暫停「新收托兒童」。民進黨立委林淑芬認為,目前版本只規定必要時「暫停新收托」,但若遇到非常嚴重案件,現有已收托的孩子,也都應該暫停收托,「不論新舊個案,嚴重時都應停止所有服務」;同時縣市政府也應協助家長轉托。她強調,這是「備而不用」,防止未來發生嚴重事件時,不會發生法律未明定情形。民進黨立委王正旭也認同,若只規定必要時須暫停新收兒童,確實有所不足,應視情節嚴重度,嚴重時托育服務都要全面暫停。縣市政府是否安排另托,也希望涵括到法條內。周道君表示,目前已規定在調查期間,主管機關應協助托育機構、居托人員,依法定代理人或實際照顧兒童者意願,做轉介收托,必要時則加強訪視,現行地方政府已有責任告知、協助轉介收托。周道君指出,考慮委員提出的情況,建議可在該條文最後加上「情節重大者,命其暫停托育服務」文字。經委員會討論,朝野達成共識,衛環委員會召委劉建國拍板通過,文字照討論版本修正,但因法條條次調整需求,配合第46條條文,此條先行保留。昨日委員會初步審查了78條條文,其中共59條保留、擇期再審。
北車性侵案!衛福部盼守望相助「寧誤報不漏掉」 呼籲勿轉傳性影像
台北車站大廳發生通緝犯性侵女子事件,現場不少路人經過,卻沒有民眾及時制止,衛福部呼籲大眾提高對暴力事件敏感度及意識,見義勇為、發揮公民初級預防功能,「寧可誤報也不要漏掉」;同時呼籲勿分享、轉傳性影像,避免受害者二度傷害,依法最重可處5年有期徒刑。衛福部保護司副司長郭彩榕表示,針對網路上轉傳、散布北車性侵事件影片,呼籲民眾請勿下載、重製、轉傳、分享相關性影片,並勿肉搜、討論、揭露被害人身分隱私,否則恐觸法,最重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郭彩榕說,目前性影像處理中心已受理民眾對此性影像案件的申訴,並依性侵害犯罪防治法,通知平台業者移除下架。若業者未遵守規定,地方主管機關可依法處行政罰鍰6至60萬元,並得按次處罰,最重可對業者「封網」。除了民眾申訴,若衛福部掌握相關影片網址,也會主動介入。對於此事件,郭彩榕表示,包括性侵害、強暴案、兒虐案等,是採責任通報,民眾雖然沒有責任,但也應該更見義勇為、守望相助,若發現這些暴力事件,要勇於報案或檢舉,發揮公民共同防治暴力的意識,這也是「初級預防」的重要性。郭彩榕呼籲,大眾應提升對暴力事件的敏感度,若發現暴力行為,要能辨識這是需要求助的事情,提高相關意識,「寧可誤報也不要漏掉」,至少讓遺憾的事件、對被害人造成重大傷害事件降低,即使是誤報,至少也能讓公權力介入確認。衛福部提醒,民眾若未經同意散布性影像,最重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因此請勿下載、重製、轉傳、分享此案相關性影像,也勿在網路上肉搜、談論性影像遭散布之被害人身分隱私等,避免對受害人造成二度傷害。「終結性影像,沒有人是局外人」,謹記「不轉傳、不分享、不下載留存」,若看到此案性影像,可透過性影像處理中心申訴,避免影像散布,對被害人造成二度傷害。◎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CTWANT提醒您:根據刑法第235條規定,散布、播送或販賣猥褻之文字、圖畫、聲音、影像或其他物品,或公然陳列,或以他法供人觀覽、聽聞者,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三萬元以下罰金。意圖散布、播送、販賣而製造、持有前項文字、圖畫、聲音、影像及其附著物或其他物品者,亦同。提醒大家勿加入跪求、私給等行列以免觸法。
林口幼兒園以膠帶封嘴、關「小黑屋」虐童 涉案導師晚間到地檢複訊
新北市林口區一間雙語幼兒園遭知名YouTuber指控老師以膠帶封嘴、關「小黑屋」虐童,引發社會震驚。涉案李姓導師今(9)日在律師陪同下到林口警分局說明,全案相關人筆錄製作完畢後,李女與律師於晚間移送新北地檢署複訊;警方與教育局均已介入調查,案件正朝司法釐清方向推進。林口警分局指出,涉案李姓導師於今日下午在律師陪同下到案說明,另有許姓、張姓教師與許姓班主任等4名證人同步製作筆錄,相關訊問程序於晚間完成。李女及其律師隨後移送新北地檢署複訊,釐清是否涉及虐童等刑事責任。★保護被害人隱私,避免二度傷害。拒絕兒虐,請撥打110、113
台灣看不到的刑罰!創作才子跨國獵兒少性虐片 硬碟藏1.7萬色情片「代價是22個月加2鞭」
新加坡一名在國際音樂平台享有百萬點擊率的知名音樂創作人伊利亞(Iliya Zaki bin Aziz,33歲),驚傳沉淪暗黑世界!他被查出竟是潛藏色情網路多年的「老司機」,不僅持有多達1.7萬多部色情影片,其中更有逾1200部涉及駭人聽聞的兒童性虐內容,連5歲幼童受害畫面都赫然在列!法院昨(8日)宣判,這名星光熠熠的音樂才子因持有兒童性虐內容影片與照片,遭重判坐牢22個月,外加2下鞭刑,判決一出立刻引發鄉民熱議。根據新加坡的亞洲新聞台(CNA,Channel NewsAsia)等媒體報導,這名任職於美國音樂公司的伊利亞,早從2020年起,就開始對年約十五六歲的少女產生特殊興趣,進而踏入色情世界。他為了擴大搜索範圍,甚至不惜利用Google翻譯,將關鍵字轉換為泰語、越南語等多國語言,進行跨國「獵豔」。檢方指出,伊利亞犯行嚴重,不僅流連色情網站,更付費訂閱並加入多個Telegram色情群組,甚至動用VPN和安全瀏覽器,進入暗網(Dark Web)取得兒童性虐待內容,行為相當惡劣。警方刑事偵查局特別罪案組接獲線報,於2021年10月7日突擊伊利亞住處,當場查扣了電腦、手機及數個外接硬碟。清查結果,查獲的色情內容容量竟高達1.37TB!共計有1萬7320部色情影片,其中1249部被證實涉及殘忍的兒童性虐待影像。主控官痛批,被告的行為根本是在「製造需求」,無疑將促成更多無辜兒童受害,求處至少24週徒刑與4下鞭刑。面對排山倒海的鐵證,伊利亞早前已承認擁有兒童性虐內容的控狀。法官在下判時特別強調,被告下載的影片中,甚至有五歲幼童被侵犯的場景,因此刑罰必須具備強烈阻嚇作用。雖然庭上揭露伊利亞被診斷患有憂鬱症,但心理醫生鑑定指出,他的「看片習慣」與其精神疾病並無直接關聯,等於戳破他想以「心病」脫罪的說法。最終,法院認定其罪行重大,判處有期徒刑22個月,併處2下重懲鞭刑,全案依法判決。CTWANT關心您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方突擊查扣的電腦與硬碟,清查出高達1.37TB的色情內容,總數近2萬部,成伊利亞入罪關鍵。(圖/翻攝自新加坡Channel NewsAsia網頁)
高雄幼兒園爆虐童案!10童遭打巴掌、青蛙跳、逼下跪 家長哽咽陳情
高市議員邱于軒今(7)日在議會質詢時踢爆,林園區多家幼兒園傳嚴重兒虐案,至少10名幼童受害,包括被用戒尺恐嚇、逼迫下跪道歉、捏臉頰打巴掌,甚至將特教生關進儲藏室,男主任還涉嫌對女童不當身體接觸。市長陳其邁對此震怒,要求政風處介入調查教育局責任,並在2周內釐清園方經營者責任,必要時不排除解約。邱于軒揭露,涉案的謝姓園長在林園經營3家幼兒園,其中包括獲政府補助的非營利幼兒園,其實該園長經營的路竹幼兒園112年就曾發生2名老師虐打6名幼童案,僅遭裁罰6000元,未料路竹幼兒園關了之後,竟又得標林園某非營利幼兒園經營權,讓她痛批「高雄市府睡死了嗎?」高市議員邱于軒今(7)日在議會質詢時踢爆,林園區多家幼兒園傳嚴重兒虐案,至少10名幼童受害。(圖/報系資料照)據了解,林園某非營利幼兒園早在今年1月就有老師將虐童影片交給教育局,但教育局以「影片太短」為由不予立案。1名家長哽咽說,兒子發展遲緩在幼兒園遭老師拍打,孩子出現咬指甲到流血、情緒崩潰等創傷反應,「我打1999陳情,教育局卻說沒證據不受理,老師冒生命危險拍的影片,竟然被說太短!」另名家長透露,2歲半孩子在家突然下跪道歉,雙手合十說「媽媽原諒我」,才驚覺孩子在幼兒園被老師逼迫下跪認錯、捏臉頰、打巴掌,「園方說2樓教室沒監視器,懷疑老師都在死角虐童。」另名媽媽說,發展遲緩的兒子轉學不到2周語言大爆發,路過舊幼兒園時卻驚恐表示「老師會打人、把我關黑黑的小房間」。受害兒童的家長今天到高市議會陳情。(圖/報系資料照)陳情老師更揭露虐童手段包括,用戒尺恐嚇孩子吃飯、逼孩子青蛙跳、拉扯頭髮耳朵、把特教生關在儲藏室、讓女童只穿內褲作為懲罰。幼兒園的男性主任更涉嫌對2至3名女童有不當身體接觸,會將女童抱在腿上要求親吻,並在午睡時單獨與女童共處。高市議員邱于軒今(7)日在議會質詢時踢爆,林園區多家幼兒園傳嚴重兒虐案,至少10名幼童受害。(圖/報系資料照)此外,園方還涉及多項違法行為,包括要求老師薪資和加班費回捐、違規向家長販售教材、強制報名課後才藝班。勞工局已確認薪資回捐違反勞基法第22條,將從嚴處理。教育局坦承1月就接獲檢舉,但因「科長退休交接行政疏失」未裁罰,邱于軒痛批「鬼才相信!老師和家長投訴一陣子都沒積極處理!」對此,市長陳其邁要求政風處調查教育局責任歸屬。教育局目前已掌握2個園所、4名學童受害,2名老師停職調查。若查證違法對待幼兒情形屬實,依法園方負責人最高可罰60萬元,教保人員最重可終身不得任職幼兒園,機構也可能遭廢止設立許可。高市議員邱于軒今(7)日在議會質詢時踢爆,林園區多家幼兒園傳嚴重兒虐案,至少10名幼童受害。(圖/報系資料照)家長已成立自救會,呼籲更多受害家長站出來。陳情老師在給市長的陳情書中請求重審被吃案的檢舉、調查教育局是否與園長有利益關係、追回不當得利、幼兒園教室加裝監視器,並為受害幼童提供心理諮商。◎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4歲童曾求「別送回家」竟遭父母虐死 奶奶告社福單位獲賠6億
美國洛杉磯郡一名4歲男童諾亞(Noah Cuatro)2019年遭父母長期虐待致死,儘管外界多次通報,社福單位仍未將他帶離家中。事後曾照顧他的奶奶對兒童及家庭服務局(DCFS)提起過失致死訴訟,洛杉磯郡預計批准支付高達2000萬美元(約新台幣6.1億元)賠償金,成為罕見的重大和解案例。《每日郵報》報導,諾亞2019年7月被父母送醫時已遍體鱗傷,父母聲稱他溺水,但檢方調查後揭露,男童實際上長期遭受虐待。事後,他的曾祖母艾凡潔莉娜赫南德茲(Evangelina Hernandez)代表諾亞的6歲姊姊及兩名分別為5歲與11歲的哥哥提出過失致死訴訟,指控洛杉磯郡兒童及家庭服務局未依法院命令,將孩子帶離危險環境。調查顯示,諾亞生前多次被通報受虐,甚至在死前數周已有撤離命令,卻遭兒童及家庭服務局忽視。2023年,諾亞的兄長向奶奶坦言,自己被迫「與諾亞打架」,兄弟姊妹常常挨餓,還親眼看見父親對自己的手足施暴。法院一直到2024年4月判決父親庫亞特羅(Jose Maria Cuatro Jr.)一級謀殺及虐待罪名成立,處32年至無期徒刑;母親華雷茲(Ursula Elaine Juarez)則因二級謀殺及虐待罪,處22年至無期徒刑。赫南德茲表示,諾亞自出生起多次進出寄養家庭,她也曾照顧他數年。事實上,諾亞在2018年返回父母家前,甚至緊緊抱著奶奶哭求「不要再送回去」。然而,社工不僅事前通知父母進行家訪,以利營造看似合格的生長環境,還曾警告若赫南德茲對外公開案件或考慮提告,將喪失監護權,永遠無法再見其他孫子女。此案在律師團隊多年追訴後,洛杉磯郡監察委員會最近的會議文件顯示,兒童及家庭服務局將以2000萬美元(約新台幣6.1億元)與家屬達成和解,金額將用於撫養與補償諾亞的手足。
批蔣萬安萬事都甩鍋 民進黨:不需要「蔣不聽」、又沒肩膀的市長
台北市長蔣萬安原訂9月25至27日赴上海參加雙城論壇,昨北市府喊延期至年底舉辦。對此,民進黨今(23)日回應,北市府宣布, 雙城論壇決定「不在9月辦理」,國民黨為了護航,想把問題都推給中央陸委會。只要把過去的事蹟攤開一看,就會發現,蔣萬安不只「蔣不聽」,還總是「萬事都甩鍋」。民進黨也表示,陸委會完全依法行政,是台北市政府自己反悔的耶。民進黨列舉,「雙城論壇 談不攏,甩鍋!」2025年9月,雙城論壇談不攏喊卡,甩鍋中央陸委會。可是陸委會完全依法行政啊,是台北市政府自己反悔的耶?「誤發停班停課簡訊,甩鍋」。2025年9月,台北市政府行動防災APP誤發停班停課簡訊,造成市民困擾,也甩鍋中央!可是為什麼其他21個縣市都沒事,就台北市有事?民進黨再舉,「寶林茶室食安案稽查疏漏,甩鍋」。2024年3月,台北市衛生局首次稽查卻沒直接帶回食材檢驗,導致出了人命的食安風暴,調查陷入瓶頸,甚至過了兩天才通報中央。如此明顯的疏漏,卻還是甩鍋中央,難道蔣萬安只是裝飾?民進黨指出,「保母虐童致死案,未啟動重大兒虐檢討會議,甩鍋」。2024年3月,台北市被爆未啟動重大兒虐檢討會議,甚至推稱「公親變事主」,再甩鍋中央。從案發到事件被揭露,蔣市府長達三個月無作為,難道蔣萬安都不用負責?民進黨再指,「北市幼兒園性侵案市府沒有及時作為,甩鍋」。2023年3月,幼教法新制上路,在司法調查期間,市府沒有立即將毛姓嫌犯停職,事情被爆後急著卸責推給中央,蔣萬安自己應作為而不作為,到底要多沒有擔當?民進黨批評,蔣萬安上任以來,好事攬功跑第一,遇到事情就又只會甩鍋中央、哭天喊地,到底有沒有擔當?台北市民不需要一個「蔣不聽」、又沒肩膀的市長,還是請蔣萬安別再閃避責任,勇敢面對問題吧。
澎湖爆虐童!5年級男童父母離異「課堂上調皮搗蛋」 遭特教師暴力對待
澎湖某國小日前傳出一名5年級男特教老師,疑因不堪因父母離異,正被安置在機構的男童調皮搗蛋,而情緒失控對男童連續施暴。校方雖有立即依校安通報機制回報澎湖縣政府教育處,並召開校事會議,並將外聘3位社會公正人士進行調查。但曾任澎湖縣政府社會處長的桂祥晟律師提醒,如果兒童的父母已經被停止親權,主管機關社會處就應該以兒童監護人的地位對該名老師提起刑事告訴。據爆料人向媒體指出,上週一事發當日課堂上,因為父母離異而被安置在機構的5年級男童在課堂上調皮搗蛋,該名男老師竟然一時情緒失控,先是腳踹該學生倒地,又補上1腳,隨後又將學生拉起搧巴掌,導致當場鼻樑噴血,但老師還不甘休,又把學生頭抓起連撞置物箱,嚇得其他學生及助教老師當場目瞪口呆。爆料者說,校方事發後還有1份「教戰守則」指導現場助教、學生要統一口徑說法,企圖大事化小、小事化無,顯然欺負學生沒有父母當靠山。不過,校方對此澄清沒有外傳那麼嚴重,並否認有「教戰守則」,強調一切秉公處理。至於教育處、社會處及安置機構等,都表示要靜待調查結果出爐,才能進一步處置。桂祥晟律師說,依照兒少權法第62條第3項規定:「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受寄養家庭或機構依第一項規定,在安置兒童及少年之範圍內,行使、負擔父母對於未成年子女之權利義務。」因此社會處宜以兒童監護人的地位對該名老師提起刑事告訴。而該名老師如涉對兒童為傷害,依照兒少權法應加重其刑二分之一。且如其霸凌傷害行為反覆實施,甚至可能構成刑法第286條對兒童少年凌虐罪,最輕本刑為6個月以上有期徒刑。★保護被害人隱私,避免二度傷害。拒絕兒虐,請撥打110、113
女童遭教保員責打、排擠「崩潰拔光自己頭髮」 基市府出手了
基隆市1名領有重度身心障礙手冊的發展遲緩女童,去年升上幼兒園大班後情緒行為明顯異常,甚至把頭頂頭髮幾乎拔光。女童家長在臉書社團發文控訴,指女兒在園內遭李姓教保員責打、排擠、頻頻趕出教室,導致孩子身心受創,至今仍無法恢復正常作息,家長痛心表示,「若您是家長,能接受這樣的狀況嗎?」。基市教育處回應,市府已調查完畢,認定行為人對幼兒不當管教及不當對待,處行為人及負責人罰鍰及接受輔導,後續若追蹤未改善將廢止設立許可。家長表示,去年7月女兒升大班改由李姓老師帶班後,短短幾周便頻繁出現異常行為,包括莫名哭泣、夜間驚醒、拒絕上學、吐口水、尖叫,甚至拉扯自己頭髮。孩子雖能說簡單詞彙,但語言表達與情緒調節仍有困難,家長起初以為只是適應新老師的過渡期,還特地帶孩子就醫檢查。未料,在去年8月27日上午,家長才在8點半將孩子送到園內,9點半就收到老師傳來的照片,驚見孩子頭髮幾乎被拔光。李姓教保員還反問是不是請假在家出了什麼事,讓家長錯愕不已,當天便將女兒接回後不再送園。家長指出,事後向園方要求調閱監視器畫面,卻屢遭推託,僅承認老師失職卻拒絕提供影片,於是在去年9月2日向教育處投訴,9月8日才被通知可至園方觀看8月19日至27日的部分監視畫面。家長說,監視影片中可見李姓老師以教學棒敲打女兒的頭部與手部,且課堂上幾乎不讓女兒參與,常將她趕出教室。但畫面中唯獨缺少8月27日上午9時30分至35分、也就是事發時段約5分鐘的內容,至今未能取得。家長表示,女童目前仍常在公共場所出現尖叫情況,尤其在人多或餐廳環境會情緒失控,必須透過更多監視器釐清孩子在園內情形,才能讓早療或專業老師對症協助。教育處回應,有關家長反應幼兒遭受不當對待乙案,市府已依教保相關人員違法事件調查處理辦法調查完畢,並召開認定委員會認定行為人對幼兒不當管教及不當對待,處行為人及負責人罰鍰及接受相關增能輔導。教育處強調,針對本案調查過程幼兒園未配合提供監視器部分,已另加處以罰鍰並令其立即改善,後續已將該園納入重點稽查對象持續追蹤,教育處將於明日及不定期到園進行稽查追蹤,如追蹤仍未改善最重將廢止該園設立許可,以維幼兒權益。★保護被害人隱私,避免二度傷害。拒絕兒虐,請撥打110、113。
剴剴案兒盟女社工否認犯罪! 法院裁定延長限制出境、出海8個月
國民法官判處剴剴案保母姊妹劉彩萱、劉若琳無期徒刑、18年有期徒刑,目前二審仍在審理中,而兒盟前陳姓女社工被台北地檢署依照偽造文書、過失致死罪起訴,台北地院日前開庭時,陳女並不認罪,而法官也認為陳女有逃亡之虞,裁定自9月6日起延長限制出境、出海8個月,可抗告。根據起訴書,陳女為剴剴的主責社工,訪視次數每月完成1次家訪,並依照需求增加家訪次數。而去(2024)年9月、10月,劉姓保母曾告知陳女剴剴有頻繁說髒話、撞頭、掉牙等異常情況,希望可以送回兒盟或交由專業人士托育,但陳女並未增加訪視頻率。此外,剴剴外婆曾表示,過去沒有聽聞剴剴在受照顧期間,有出現任何異常情況,也不認為兒童磨牙會導致牙齒掉落,希望陳女可以增加訪視關心剴剴。另,陳女發現剴剴有大面積瘀傷時,卻未檢視其受托育狀況,僅於去年9月25日、10月23日、11月20日進行訪視,未能察覺劉姓保母施虐情形,更未依規定要求劉女共同完成寶寶成長月記錄。檢方認為,陳女明知剴剴已符合12項兒虐臨床指標內容,但卻把責任推給先前的周姓保母,錯失另行安置保護機會,才會導致剴剴不幸身亡。法官認為陳女逃亡可能性高,審酌她所承受的法律責任壓力、逃亡能力及目前訴訟進行程度,認有延長限制出境、出海之必要,裁定陳女從9月6日起,延長限制出境、出海8個月,可抗告。
剴剴案全民怒「虐殺童應判死」 廢死聯盟突喊:「唯一死刑」是錯的
台北市劉姓保母姊妹虐死1歲10月大男童「剴剴」,引起社會高度關注,一審國民法官庭依成年人故意對兒童施以凌虐而妨害自由因而致人於死罪,判處劉彩萱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判處劉若琳18年圖徒刑;檢方及兩姊妹均提上訴。2025年5月公民團體發起護兒大遊行,要求增訂刑法虐殺兒童罪,對於虐殺12歲以下兒童者,應判處死刑或無期徒刑,且不得假釋。對此,廢死聯盟日前發聲了。劉彩萱、劉若琳姊妹涉自2023年8月受兒福聯盟委託照顧1歲男童「剴剴」,於同年9月至12月間,對「剴剴」犯凌虐、妨害自由、傷害等行為;「剴剴」於同年12月24日凌晨傷重不治。台北地檢署依凌虐兒童妨害身心發展致死等罪起訴2人,台北地院國民法官法庭2025年5月判處劉彩萱無期徒刑、劉若琳18年徒刑,雙方均提上訴。而台灣廢除死刑推動聯盟本月29日突在臉書發文指出,「唯一死刑」又被稱作「絕對死刑」或「強制死刑」,意旨對於某些特定犯罪類型,法官只能判處死刑,而沒有其他刑度可以選擇。即為當行為人犯下某罪,不論情節輕重或是否其情可憫,唯一的刑罰就是死刑,法官無其他的裁量空間。廢死聯盟直言,毫無反抗能力的嬰幼兒受到長時間的凌虐,這種事任誰都會感到憤怒,想要將兇手除之而後快,「這種樸素的正義並非難以理解,但那麼多人站出來呼籲『唯一死刑』是錯誤的?」並以剴剴案作為圖文主要說明。廢死聯盟也引述2名挺廢死律師論述,律師林永頌提到,「『唯一死刑』剝奪法官量刑空間,且有傷及無辜的危險」;而律師薛欽峰稱,「唯一死刑」是威權時代的產物,剝奪了法律對於正當程序的要求。他們認為,「唯一死刑」違反量刑正義的原則,加害者更會躲起來拒絕投案,因為無論如何結局都是死路一條,對被害人也會產生更致命的結果。貼文一出,引起網友熱議,不少網友湧入留言怒轟:「沒人在講『唯一死刑』,到底要不要去了解? 不要再拿剴剴做文章」、「虐殺兒童本就該凌遲處死,一顆子彈算慈悲了」、「不要再消費剴剴了!你們這麽愛這些重刑犯,不如就24小時用你們溫暖的雙手牽引著他們」、「你們就只是為反而反而已」、「所以現在的法律有哪條是『唯一死刑』嗎?提剴剴案是兒童虐死案,改成『唯一死刑』了嗎」、「廢死聯盟只會保護壞人」、「台灣早廢『唯一死刑』」、「哪來的民眾在喊『唯一死刑』?」 ◎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