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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宥勝 賄賂 離婚 高雄 緩刑
廖人帥、李唯楓、唐禹哲14閃兵自首藝人全到案 阿達鞠躬:做了很不好示範
藝人閃兵案持續延燒,藝人阿達(本名昌璟翔)、唐禹哲(本名阮霆鈞)、邱昊奇(本名邱孝尊)、李唯楓、前Circus成員廖人帥、前男團Energy成員唐振剛等14名被告日前遭起訴,新北地院16日開庭,14人與首腦陳志明皆被傳喚到案,被告役男庭上全數認罪,有望獲得緩刑,阿達也再次鞠躬,致歉稱「抱歉對社會大眾做了很不好的示範」。新北地院16日開庭,傳喚日前自首逃兵的14名役男,包含9藝人與5素人,首腦陳志明也遭提訊出庭,除陳志明外的被告都是自首,15人在庭上都坦承犯罪,檢方認為自首役男積極配合調查、犯後態度良好,建請法院宣告緩刑。法官則當庭告知,緩刑附加條件包含繳公庫金額、易服勞役40小時以上、240小時以下等規定,會因役期長短不同而有不同附加條件,請役男們就自身案情提出附條件內容以供法院審酌,7月29日將開庭審理並辯論終結。阿達步出法院時雙手合十,並在鏡頭前致歉,稱「抱歉對社會大眾做了很不好的示範」,表示將好好面對司法判決,至於緩刑條件,則將待與律師討論後才能決定。
教授賣學位判重刑!高科大爆論文代寫收賄案 2師收錢護航口試遭判7年、5年2月
國立高雄科技大學爆發重大學術醜聞!該校工業工程與管理學系兩名教授王嘉男、唐惠欽,被控長期向碩博士生收取10萬至32萬元不等費用,協助安排論文代寫、護航口試及取得學位;橋頭地方法院15日依《貪污治罪條例》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判處王嘉男7年徒刑、唐惠欽5年2月徒刑,並褫奪公權2年;6名涉案學生則依行賄罪判刑並獲緩刑,全案仍可上訴。檢調透露,本案是在偵辦其他案件時,意外從扣押手機中的對話紀錄發現異常訊息,進一步追查後揭露高科大工管系內部疑似存在「學位交易」模式;檢方調查發現,王嘉男自2019年起,涉嫌替多名碩博士在職專班學生安排論文代筆,並協助通過學位審查,向學生收取10萬元至32萬餘元不等費用;其中一名鄭姓博士生更是高雄岡山地區知名傳產企業負責人。此外,唐惠欽則被查出向蔡姓碩士生收取10萬元,親自協助完成論文撰寫,並協助取得學位資格。檢調2024年7月發動搜索,查扣相關證據後將兩人依違背職務收賄罪起訴。兩名教授到案後均坦承犯行,分別以10萬元及20萬元交保候傳。法院審理認定,王嘉男涉犯多項違背職務收賄罪,除媒合寫手代筆論文外,還協助學生順利通過口試與學位審查,犯罪所得累計超過65萬元,因此判處應執行有期徒刑7年、褫奪公權2年,並追繳沒收65萬7168元犯罪所得;唐惠欽則因收受10萬元報酬協助學生完成論文,判處有期徒刑5年2月、褫奪公權2年,並沒收10萬元不法所得。判決也指出,部分學生對論文研究內容幾乎毫無掌握,甚至無法說明研究主題或閱讀完整英文文獻,卻仍順利取得學位;另有論文內容疑似透過中英文轉譯後重複套用於不同學生,顯示學術審查機制形同失守。涉案的鄭姓博士生及5名碩士在職專班學生,共6人均被依對公務員違背職務行為交付賄賂罪判刑。其中鄭男遭判7月徒刑、緩刑3年,其餘5人各判6月徒刑、緩刑2年,並須向公庫支付3萬至5萬元不等款項,同時接受法治教育及保護管束。此外,高科大表示,已依《教師法》完成行政調查,後續將依最終判決結果辦理解聘等相關程序。校方強調,學術倫理與研究誠信是大學教育核心價值,對任何違反學術倫理行為均秉持「毋枉毋縱」原則處理,未來也將持續強化學術倫理教育與研究誠信機制,維護教育品質及學術公信力。本案被視為國內首宗因「賣學位」而遭法院以貪污罪判刑的教授案件,不僅重創校譽,也再次引發外界對在職專班論文品質及學位審查制度的關注。
全院一半違建!東港安泰醫院火警奪9命 蘇清泉等4人逆轉遭起訴
屏東東港安泰醫院2024年10月發生嚴重火警,釀成9人死亡、多人嗆傷悲劇,屏東地檢署調查後,對安泰榮譽院長、國民黨立委蘇清泉等4人給予緩起訴,高雄高分檢2025年10月撤銷該處分,屏檢於近日二度偵結,依違反建築法、過失致死等罪起訴蘇清泉等4人。安泰醫院於2024年10月3日,山陀兒颱風期間積水,院內鄭姓水電士操作沉水馬達整理,卻錯誤使用延長線,導致短路起火,火勢由增建機房迅速延燒,最終波及動力供應中心與D棟病房,導致1名員工和8名病患逃生不及、喪身火海。屏檢2025年8月偵結,發現蘇清泉擔任院長期間,其胞兄威菘擔任總務長,負責營繕與工程,2人為擴充醫療空間,違法將動力供應中心由1樓加建至5樓,並以空橋連通主建築,造成火災時濃煙漫入安全梯而釀成悲劇,更發現違建率高達3300%,全院違建率達47.2%。檢方認定他們涉《刑法》過失致死、業務登載不實偽造文書及違反《建築法》等罪,但考量蘇等人坦承犯行,且與家屬和傷者完成和解,並支付3000餘萬元賠償金,且安泰醫院長年服務屏南地區、減輕偏鄉醫療負擔,具公益性,因此給予緩起訴2年處分,還須支付公庫1000萬元並辦理偏鄉義診20次。但高雄高分檢署認為本案屬重大工安事故,緩起訴有輕重失當之疑,因而撤銷緩起訴處分並發回屏檢續行偵查,全案於近日再度偵結,屏東地檢署依違反建築法、過失致死等罪起訴蘇清泉等4人。檢方認為,蘇清泉等人未經許可增建及破壞法定防火間隔與防火區劃、專業檢查人長年不實簽證申報、颱風當日違規使用延長線等犯罪事實,而本案死傷慘重、傷害公共安全之信任甚鉅,依建築法第91條第2項之供營業使用事實之建築物所有權人、使用人,違反第77條第1項有關維護建築物合法使用及其構造及設備安全規定致人於死罪起訴蘇清泉兄弟,鄭男則被依過失致死罪起訴,領有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專業檢查人認可證的郭男被依業務上登載不實文書罪起訴。
台積電內鬼案宣判!東京威力科創遭罰1.5億元
智慧財產暨商業法院針對台積電內鬼案一審宣判後,認定半導體設備商台灣東京威力科創股份有限公司未盡監督責任,依違反《營業秘密法》判處罰金1.5億元,並宣告緩刑3年,但附帶條件為須支付1億元予台積電,以及繳交公庫5千萬元。此判決結果在公司與台灣高等檢察署均未提起上訴的情況下,已經確定。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本案源於去年7月初,高檢署接獲台積電通報指出,曾任職台積電、後轉任東京威力公司行銷部門的工程師陳力銘,疑似利用在台積電時建立的人脈,竊取2奈米製程的營業秘密。調查顯示,他透過在台積電任職的2名學弟吳秉駿與戈一平,以遠端工作的方式登入台積電系統,再以拍攝筆電螢幕的手法,大量翻拍並取得機密資料後傳送給陳力銘。檢方進一步查出,陳力銘還另外還找上台積電工程師陳韋傑,持續竊取涉及「14奈米以下製程之IC製造技術」以及關鍵氣體、化學品與設備技術等營業秘密。此外,在案件曝光後,東京威力公司行銷主管盧怡尹還涉嫌協助湮滅犯罪事證。檢方因此對上述相關人員提起公訴,並同時以監督不周為由,對台灣東京威力科創股份有限公司一併起訴,並最初求處2500萬元罰金。案件於今年4月一審宣判,主嫌陳力銘遭判處有期徒刑10年,其餘涉案工程師則分別判處2年至6年不等刑期;盧怡尹則判處有期徒刑10月,並宣告緩刑3年。至於東京威力公司則因違反《營業秘密法》遭判罰1.5億元,但因已與台積電達成和解,獲得緩刑3年,條件為支付1億元給台積電及5千萬元入公庫。針對一審結果,陳力銘、陳韋傑及盧怡尹3人均已提出上訴,但上訴期限於19日屆滿時,台灣東京威力科創股份有限公司並未上訴,而高等檢察署亦認為一審在事實認定、法律適用與量刑上均屬合理,因此決定不上訴。至於其他被告的上訴期限仍在進行中,尚未確定是否會再上訴。由於東京威力公司部分已先行確定,後續將由檢方依法啟動執行程序,預計由高檢署智慧財產分署或囑託新竹地檢署負責執行相關判決內容。
高雄男偷拍86位女學生裙底! 1原因被判緩刑5年免坐牢
高雄一名李姓男子長期在校園附近出沒,將偷拍設備藏在公事包,趁機對穿著制服的女學生偷拍,錄下對方裙底、內褲等私密影響,至少86人受害。案經高雄地院審理,由於只有3名被害人出面指認,且李男已賠償3人並和解,法官最終依《兒少性剝削條例》判他有期徒刑2年、緩刑5年。判決書指出,李男在2023年8月至2024年4月間,將偷拍設備和充電器放在公事包,趁女學生等紅燈、行走時,故意靠近並將公事包伸向對方裙底,以低角度朝拍攝拍,畫面包括大腿內側、裙底、內褲等私密部位。2024年4月16日上午,學校教官接獲學生通報,稱有可疑男子在校園附近徘徊,教官立即尾隨該男子,李男見狀趕緊逃逸,並將偷拍設備丟在草叢,經校方報警後,由警方循線於同日晚間6時許,到李志鴻住處逮人,並扣得其電子設備、充電設備、手機、硬碟及公事包。經過清查,發現有86人受害。李男在警詢、偵訊及法院審理時均坦承犯行,賠償3名出面指認的女學生家長,並與其達成和解,被害人同意給予緩刑機會。法官指出,李男違反《兒少性剝削條例》,依27件偷拍犯行,分別判處7月至1年4月不等徒刑,合併應執行2年徒刑、緩刑5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並應向公庫支付10萬元、接受法治教育4場次,及提供240小時義務勞務。全案可上訴。不過,其中59件偷拍案,被害者雖為穿著高中職制服的女學生,但因無法辨識其姓名、身分,檢方無法證明她們在被偷拍時均未滿18歲,因此依法認定為成年人,加上這些被害人未提出告訴,故判決這59件偷拍案均「不受理」。
台積電內鬼洩密案判決出爐!陳力銘判10年 東京威力要賠1.5億
台積電2025年爆發內鬼洩密案,時任工程師陳力銘勾結內鬼吳秉駿、戈一平竊取2奈米晶片機密後,交付給東京威力公司。經追查發現,另名工程師陳韋傑亦參與竊密行動;東京威力公司高階主管盧怡尹則涉嫌配合滅證。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今(27日)宣判,判處5人有期徒刑10月至10年不等,另判罰東京威力1.5億元。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審酌,被告陳力銘、吳秉駿、戈一平、盧怡尹、東京威力公司均已坦承犯行,並與卷內證據資料相符;另被告陳韋傑雖承認擅自重製而取得台積電公司內部涉及國家核心關鍵技術之營業秘密之客觀事實,否認具有域外使用之意圖,然依其所述對於陳力銘任職台積電公司蝕刻機臺設備供應商均為外商公司之認知暨本案圖檔涉及之資訊內容等事證觀之,認陳韋傑所為辯解不足採信,各該被告犯行事證明確,茲就各該被告涉犯罪名之量刑、定應執行刑、宣告緩刑部分進行說明。判決指出,陳力銘主動向檢察官供出犯行,並因而查獲共犯陳韋傑,應依國家安全法第8條第5項後段規定,免除其刑;另就其所犯國家安全法第8條第2項犯行,於偵查及歷次審判中自白,均有國家安全法第8條第6項前段減輕其刑事由,審酌陳力銘為求個人之工作表現而犯案,造成台積電公司營業秘密可能外流之危險,並危及產業國際競爭力與國家經濟安全。惟經台積電公司具狀表明東京威力公司屬於其半導體製造設備供應商之在臺服務公司,並非其競爭對手,復經調查陳力銘蒐集之營業秘密,均未洩漏與東京威力公司及其母公司日商東京威力科創株式會社以外之第三方,且被告充分配合且協助調查,經台積電公司表明願意接受其道歉,判處應執行有期徒刑10年。法院表示,吳秉駿於偵查及歷次審判中自白,就所犯國家安全法第8條第2項犯行,具有國家安全法第8條第6項前段減輕其刑事由,審酌吳秉駿造成台積電公司2奈米製程之機密資訊可能外流而喪失競爭優勢之危險,惟其充分配合且協助調查,對於犯罪事實之釐清及加速偵查機關進行本案之調查,具有相當貢獻,並經台積電公司具狀表明原諒,判處應執行有期徒刑3年。戈一平部份,法院考量其於偵查及歷次審判中自白並因而查獲共犯陳力銘,應依國家安全法第8條第6項後段減輕其刑,審酌被告造成台積電公司2奈米製程之機密資訊可能外流而喪失競爭優勢之危險,惟其充分配合且協助調查,對於犯罪事實之釐清及加速偵查機關進行本案之調查,具有相當貢獻,並經台積電公司具狀表明原諒,爰量處有期徒刑2年。判決書指出,陳韋傑僅坦承客觀事實,且其擅自重製之營業秘密屬於14埃米製程之機密資訊,此為台積電公司半導體製程從「奈米」邁入「埃米」時代之先進技術節點,乃延續並保持在全球最先進製程領導地位之關鍵,迄今亦未取得台積電公司之諒解,爰量處有期徒刑6年。至於盧怡尹刪除陳力銘翻拍台積電公司之營業秘密圖檔,湮滅後者涉案之刑事證據,嚴重妨礙國家司法權之行使。然其在發現刪除之電磁紀錄因不明原因回復後,主動通報東京威力公司,復由東京威力公司將此事發經過記載於書面陳報偵查機關,事後亦坦認犯行,具有裁判確定前自白之事由,應依刑法第166條規定減免其刑,爰量處有期徒刑10月,緩刑3年,並應於判決確定之日起1年內,向公庫支付新臺幣100萬元,暨參加法治教育課程6場次。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審酌,東京威力公司未能善盡監督受雇人之企業社會責任,且依據該公司對陳力銘工作績效表現之考核資料,可知東京威力清楚明瞭陳力銘可能利用舊識情誼而非法蒐集不易取得之台積電公司內部資訊,侵害台積電公司之營業秘密,考量惟被告承認犯罪,積極配合檢察官偵查及台積電公司內部調查,盡力降低本案對於台積電公司、半導體產業國際競爭力及國家經濟安全所生危害,並偕同其母公司與台積電達成和解,爰量處罰金1億5,000萬元,並應於判決確定之日起1年內,向台積電支付1億元,並向公庫支付5,000萬元。
趙少康亮票2次違反選罷法被輕判! 台北地院判決理由曝光
大罷免在去年7月26日落幕,當日中國廣播公司前董事長趙少康在投票過程中,主動亮票給媒體進行拍攝,遭到大安分局警方依法送辦。全案於今(1月20日)審結,法官宣判拘役55日,得易科罰金,緩刑2年,需在宣判6月內向國庫繳5萬元,得上訴,而判決及量刑理由也於稍早曝光。台北地院認為,趙少康在準備程序以及審理時就坦承罪刑,且在場證人證述明確,也有新聞畫面等,因此認定趙少康的自白和事實相符,予以採信,而趙少康所犯為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105條之投票人圈定後,不得將圈定內容出示他人罪。量刑部分,台北地院認為,趙少康參政經驗豐厚,按理來說應深知我國民主轉型之艱辛,更應遵守選舉規範,但趙少康卻向他人、現場媒體記者出示圈選內容,供媒體拍攝報導,除破壞了選舉之秘密性及公平性,更對公眾法治觀念造成負面示範。不過,台北地院考量到趙少康能坦承犯行,並且過去並沒有前科紀錄,並承諾日後不會再犯,勘信趙少康有悔悟之心,是對其所宣告之刑以暫不執行為適當,爰宣告緩刑2年,但因認為仍有賦予趙少康一定負擔之必要,因此命其在判決確定之翌日起6月內,向公庫支付新臺幣5萬元。
戴男製圖恐嚇司法官下場曝光! 台北地院判緩刑、繳公庫10萬
工程師戴瑞甯製作偵辦京華城案司法官合成照片,註明「記住他們的名字跟臉」上傳至「迷因台式民主」粉絲專頁,被追蹤者前護理師林惠珠下載,寫上「命債命還」發布在社群媒體。台北地院今(1月13日)審結此案,依照違反個資法判處戴瑞甯6個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林惠珠5個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2人分別須在6個月內公庫繳交10萬與8萬元,均緩刑2年。可上訴。戴瑞甯今日前來聽判,宣判完畢以後,記者詢問為何會到庭聽判,戴瑞寧回答「因為沒有來聽過,所以想說來聽看看」語氣聽起來相當平和,後續記者追問是否會再提起上訴,戴瑞甯就沒有回答,而是快步走出台北地院大門。檢方調查,時任台北市副市長彭振聲的妻子謝夏蕎2025年7月1日身故後,臉書粉專「迷因台式民主」版主戴瑞甯於同年7月2日晚間在貼文中刊登承辦京華城案的11位檢察官姓名與照片,並加上血痕圖案及「記住他們的名字和臉」標語。該合成圖隨後遭林惠珠轉傳至Threads平台,並附註「命債,命還」字樣。全案進入台北地院審理後,戴瑞甯表示自己願意捐10萬給法院指定的社福機構,並多次向法官表示,家中妻子因為他需要獨自扛起家中經濟,並獨自照顧1女,對所為感到非常抱歉,並且坦承自己作法不當,同案被告林女也在審理過程中坦承犯行。
陳怡君涉貪助理費遭重判7年10月! 士林地院判決理由出爐
民進黨籍台北市議員陳怡君涉嫌詐領助理費384萬餘元,並涉犯收賄70萬元後關說建案,案經士林地檢署偵結以後,依照貪汙及洗錢等罪起訴。陳怡君出庭時坦承犯行,稱是因為辦公室資金不足才會挪用公費填補,其餘6名被告也全數認罪。士林地方法院於今日(1月12日)審結,依貪污罪判處陳怡君7年10月,褫奪公權5年;張惠霖5年10月,褫奪公權4年,可上訴。士林地院認為,國家給予議員助理補助費目的,是因為議員從事地方自治立法等業務龐雜,涉及多方專業領域,為期待藉由聘任助理協助議員工作,提升問政品質、加強選民服務。士林地院表示,被告陳怡君及張惠霖,明知助理費非對議員個人的實質補貼,卻為謀求一己私利,罔顧國家給予助理補助費之目的,詐取公費助理補助費。張惠霖甚至將詐領款項以現金提出後製造金流斷點,並存入不知情友人帳戶,再藉由開立支票等迂迴方式掩飾、隱匿不法所得。針對收賄部分,士林地院批評,陳怡君、張惠霖不思廉潔自持,竟因一時貪念收受賄賂,褻瀆公務執行純正,破壞身為民意代表為民喉舌的清廉形象。合議庭審酌後,陳怡君、張惠霖就涉貪及洗錢犯行,於偵查及審理期間均坦承不諱,且自動繳交全部犯罪所得,應依法減輕其,依貪污罪判處陳怡君7年10月,褫奪公權5年;張惠霖5年10月,褫奪公權4年,全案仍可上訴。助理洪于涵、賀璽依、張家蓉依照非公務員與公務員共犯利用職務機會詐財罪,分別判刑1年10月、2年、1年11月,均緩刑2年,支付公庫5萬元,褫奪公權3年。行賄廠商品嘉建設公司負責人胡偉良、總經理高明義依依共同犯不違背職務交付賄賂罪,分別處有期徒刑1年、褫奪公權3年;有期徒刑6月、褫奪公權3年,得易科罰金,以1千元折算1日。
綠委沈伯洋後繼有人?黃士修、賴苡任這樣說 東吳教授陳方隅被虧紅孩兒2.0
綠營學者、東吳大學政治系副教授陳方隅昨(22日)在國民黨主席鄭麗文到校演講時,兩人對槓,核能流言終結創辦人黃士修和擬參選台北市議員的賴苡任今天不約而同在臉書PO文質疑陳方隅的政治立場和家庭背景,黃士修直呼陳方隅是繼綠委沈伯洋之後的紅孩兒2.0。黃士修指出,陳方隅不是一般青鳥,他爸爸是陳惠邦,曾侵佔學生的獎學金217萬公款。又在竹教大校長任內,去馬克思主義學院視察,跟中共簽訂交流計畫,再侵佔67萬公款,被判刑。他可是繼沈伯洋之後的紅孩兒2.0啊!至於陳方隅本人,其實比沈伯洋還早出名。他在2015年寫過一篇《「恢復徵兵」不是加強國防的唯一解答:淺談「非武裝國防」》。然後他在十年後批評馬英九改募兵制?賴苡任則也指出,我不會因為令尊的行為要你道歉。您父親陳惠邦新竹教育大學前校長,被檢調查出侵占校內用於發放獎學金的公款217萬元,與中國簽訂學術交流計畫,又趁機侵吞67萬餘元公款,新竹地院依公益侵占與公務侵占罪判他2年徒刑,緩刑2年,條件是需向公庫繳納350萬元。賴苡任認為,說白了,你不是真的認為鄭麗文需要道歉,你只是像隻青鳥一樣想在嘴皮子上佔便宜,只想透過拿著麥克風的期間趁機羞辱跟你意識形態不同之人!陳方隅昨在鄭麗文演講時開炮提問,昨一開場便表示有2個建議跟3個問題,首先是建議鄭麗文以後別再消費伙伴跟同志,尤其民主化過程中黑名單的前輩,批評他們為了選票有點不太厚道,第2個建議則是要鄭不要看不起同學。
陳乃瑜罷免案涉偽造文書! 羅明才2主任遭北檢起訴
台北地檢署偵辦新北市議員陳乃瑜罷免案提議書造假案,國民黨籍立委羅明才新店服務處主任劉時郡、林姿伶制定「以罷制罷」策略反擊,對民進黨新北市議員陳乃瑜提議罷免,為達門檻2人透過民進黨新店區黨部前主委吳春美及多名里長謄寫大量民眾個資至提議人名冊,並偽造簽名後送入新北市選委會、中選會。台北地檢署今(12月12日)偵結此案,依照偽造文書、個資法起訴劉時郡、林姿伶等人。國民黨籍立委羅明才新店服務處主任劉時郡、林姿伶為因應羅明才面臨罷免提議案,開始在今年2月制定以罷制罷策略,對議員陳乃瑜提議罷免程序。並由曾濬、蕭賜聰擔任罷團「除瑜回收」領銜人、備補領銜人。孰料,劉時郡在取得多名人士的個資後,將其抄寫於陳乃瑜罷免案提議人名冊,並偽造署名最終於2月19日將其送入新北市選委會及中選會。林姿伶也以同樣手法,偽造他人有意參與陳乃瑜罷免案提議連署。時任民進黨新店區黨部主委吳春美因欠林姿伶人情,故向其取得約莫1000份的空白陳乃瑜罷免案提議人名冊以後,在利用手上所持有的水利會會員名冊以及綽號為陳董,自稱陳建國的男子所提供的個人資料,指示周楚煬、周焌雍、周世富、陳郁雯、黃琬婷、黃䕒慧一同將個資謄寫於提議人名冊中,並偽造簽名。羅明才新店服務處助理繆維蕙、陳穩圓以及新店區復興里、中正里、張北里里長劉洪珠、辜鳳琴、鄭富濃為因應以罷制罷策略,同樣在取得民眾親友大量個資以後,在未獲同意下,將個資抄寫於提議人名冊中,並偽造簽名後送交新北市選委會及中選會。台北地檢署今日偵結此案,依偽造文書、個資法起訴劉時郡、林姿伶、吳春美3人,由於檢方考量到3人最終認罪,表示悔意故建請法官從輕量刑;陳穩圓、劉洪珠、辜鳳琴、鄭富濃、繆維蕙、周楚煬、周焌雍、周世富、陳郁雯、黃琬婷、黃䕒慧部份則為緩起訴1年,並須支付公庫1至15萬元。罷團前領銜人曾濬、備補領銜人蕭賜聰等3人因罪嫌不足,獲不起訴處分。
「拿機票申請免教召」卻未出境 35歲男遭判刑2個月、罰4萬
一名35歲從事影視工作的徐姓男子因未依教召令準時報到,被依《妨害兵役治罪條例》判刑。該案由桃園地方法院審理,最終判處徐男有期徒刑2個月,緩刑2年,並須在一年內向公庫繳納新台幣4萬元。判決指出,徐男為桃園市後備指揮部所屬後備軍人,原應於2024年10月14日前往桃園市龍祥凌雲活動中心報到。教召令於同年8月29日送達其戶籍地,由其母親簽收後轉交通知。徐男隨後於10月9日向後備指揮部提出航空公司電子機票影本,申請免召,並獲准免除本次教召。然而,徐男最終並未如期出境,導致原核准的免召事由消失。依規定,免召條件消滅後,當事人仍應依原定日期前往報到,但徐男卻未現身,且逾期兩日未補報。桃園市後備指揮部查核其出入境紀錄後,確認其從未離境,遂將相關資料移送檢方偵辦。在偵查期間,徐男坦承未依規定報到,並提供相關佐證資料,包括遺失教召令切結書、免召申請書、機票影本及出入境紀錄等。法院審酌其初犯,且已認罪,未對軍事訓練造成重大影響,故予以緩刑處分,惟仍須繳納公庫罰金。
考獸醫遇到不會題目竟當場拿手機「Google」 「超瞎」考生下場曝光
某科技大學獸醫系畢業的32歲吳姓男子,2024年7月參加「113 年專技高考獸醫師考試」時,因遇上不會作答的題目,竟擅自拿出手機開啟Google搜尋答案,監考人員發現後立刻制止,並將其函送檢方,吳男在偵訊時坦承作弊,檢察官考量他為初犯且態度良好,最終予以緩起訴處分,並要求他向公庫支付6萬元。檢方調查,吳男2024年7月20日到輔英科技大學,參加「113 年專技高考獸醫師考試」,考場位於輔英科大,在當天第二節「獸醫藥理學」科目應試期間,吳男因不知道答案、不會作答,竟直接拿出手機,打開google搜尋引擎搜尋解答,被監考人員當場查獲。監考人員依規定將該科目扣考不計分,並禁止吳男繼續應試,隨後將事件通報檢方。在高雄地檢署偵訊時,吳男坦承不諱並表示深切悔悟,檢方審酌其無前科且犯後態度良好,依妨害考試罪予以緩起訴,但須向公庫繳納 6 萬元作為處分。
SBL打假球簽賭10球員下場出爐! 昔MVP柯旻豪遭重判7年
SBL超級籃球聯賽2022年裕隆納智捷隊爆發打假球醜聞,士林地檢署偵辦以後,於2024年2月依照加重詐欺等罪起訴15人,其中包括柯旻豪、吳季穎等。在歷經1年多的審理後,士林地院於今日上午9時30分宣判,柯旻豪處7年、吳季穎處2年緩刑5年、班霸處5年2月。柯旻豪與前九太科技助教邱繼緯相識,且知悉對方可以協助地下簽賭,便擔任橋樑為其他球員牽線。吳季穎則是因為簽賭金額時常超過網站上限,後續又找來黃姓女友和其他4名友人協助申請會員進行下注。後續,柯旻豪、吳季穎為了贏錢,利誘翁嘉鴻、周暐宸、顏聞佐、邱忠博、陳品銓、吳祐任、黃鉉閔及李其恩等隊友打假球來控制比分,並在獲得賭資以後和參與其中的隊友們瓜分賭資,涉及假球以及簽賭的場次高達18場。檢警發現,至少有7場比賽遭到球員操控比分。2022年12月27日,裕隆和台啤熱身賽時,地下賭盤開出「台啤受讓 6.5 分」最後比賽以70比67險勝台啤,吳季穎贏下賭資67萬元。2023年2月24日,裕隆對戰柏力力的例行賽,原先在第三節結束時,裕隆以72比54領先,但柯旻豪提醒比分差距太大後,第四節球員們紛紛出先反常動作,最終將比分控制於9分內,吳季穎獲利56萬,柯旻豪也贏得賭金,配合的球員則領取3000到5000元不等的茶水費。此案在歷經士林地院1年的審理以後,合議庭於今日宣判,柯旻豪7年、吳季穎2年緩刑5年,得易科罰金2萬,須向公庫支付20萬元、班霸5年2月。其餘周暐宸4年9月、吳祐任4年10月、陳品銓4年4月、邱忠博3年4月、李其恩1年8月緩刑4年、黃鉉閔4年9月、顏聞佐5年、黃品瑄1年、邱繼緯2年緩刑5年、邱廷昱1年緩刑2年、張曉悌8月、游舜翔9月緩刑2年。
收集223名人頭身分證!北市旅宿業者家族詐領21萬補助費 15人全遭起訴
台北市觀傳局2020年推出「安心旅遊自由行旅客住宿優惠」、「加碼GO自由行補助方案」,補助每名旅客每晚住宿折抵最高1000元,北市「千彩格」旅店負責人李昆鴻家族收集223名親友、旅客身分證,詐領補助21萬多元,人頭旅客可分500元至900元報酬,台北地檢署23日依個資法、偽造文書、詐欺取財等罪起訴李昆鴻及12名親友、2名提供帳戶民眾共15人。另提供證件的「人頭旅客」74人因認罪,報酬金額不高,均獲緩起訴處分1年,各須支付公庫1萬至5萬元不等處分金。還有98人分別因情節輕微,或罪嫌不足,予以不起訴處分。2020年新冠疫情趨緩,交通部觀光局在全國推動「安心旅遊自由行旅客住宿優惠」,提供住宿折扣與加碼好禮。提供每名旅客每晚住宿折抵最高1000元,離島旅客可額外再申請一次。 申請者需為國民,須在活動期間內於活動專區登錄身分證號並入住參與活動的合法旅宿業。起訴指出,北市「千彩格精品旅店」負責人李昆鴻與親友經營「千彩格旅店」,另友人在馬祖經營民宿「芹壁山莊」,李昆鴻等人北市觀傳局自2020年7月1日起至10月31日辦理「安心旅遊自由行旅客住宿優惠活動」,召集親友提供自己或其他親友、「芹壁山莊」客人共184人身分證或健保卡。李昆鴻指示千彩格櫃檯人員,將這些身分資料偽稱申請人登錄至旅店訂房系統,並開立不實統一發票,一併上傳至「安心旅遊活動」業者專區,藉此詐領申請人每人1000元補助,北市觀傳局撥款18萬4000元予千彩格旅店,申請人則可分得500元至800元不等報酬。另李昆鴻等人利用北市觀傳局自2020年12月24日至2021年3月7日辦理「台北加碼GO自由行補助方案」,召集親友提供自己或其他親友共39人證件,由李將證件照片傳送到千彩格旅店官方Line,再指示櫃檯人員以相同手法登錄上傳「台北加碼GO活動」業者專區,詐領3萬9000元補助,申請人則可分得500至900元報酬。
濫用職權查個資追女性 前高院庭長遭降級、緩起訴1年
前台灣高等法院庭長陳貽男,為了「把妹」,涉嫌冒用高院16股法官承審案件、或不實案件案號,輸入司法院網路系統偷查134筆個資,包括欲追求的同院女法官、女職員或房客、妻子主治醫師在內,事後陳退休並遭監察院彈劾、公務員懲戒委員會決議將陳降2級改敘,陳日前被告發涉嫌偽造文書罪,台北地檢署因陳男認罪,17日給予緩起訴處分1年,命他須向公庫支付12萬元。陳貽男是司法官17期結業,1993年擔任高院法官,2009年9月至2011年9月擔任高院庭長,陳自2009年2月至2011年9月2日止,假借法官職務機會,冒用高院16股法官承審案件、或不實案件案號、自己承審案件案號,輸入司法院單一登入窗口戶役政之電子閘門、公路監理車籍查詢等系統,查詢女法官、房客、醫師等與公務無關的個資資料達134筆,女性達24人。陳在事件爆發後,於2022年1月16日退休。監察院調查發現,陳貽男私下查詢已婚、未婚女法官等人資料,有多人是重複查閱,其中至少有2人是高院女法官。陳貽男於監院約詢時稱,他是因為妻子過世,知道某些女士未婚或無婚姻關係,因好奇心驅使而查詢,並未列印、下載,沒有任何不法利用行為。監院通過陳彈劾案,移送公懲會。公懲會決議將陳降2級改敘。陳貽男因此案在55歲提前退休,還被記大過,除少了退休金近800萬元,年終考績被打丙等,少拿3個半月的考績獎金和年終獎金共63萬3000多元,合計超過860萬元。民眾日前向北檢告發陳貽男涉嫌偽造文書,檢方調查時,陳自白認罪,檢方因他認罪且沒有前科,加上早已退休,不致再犯,給予緩起訴處分,期間1年,須向公庫支付12萬元。
不滿講話沒禮貌買「巨山蟻」報復 新竹男盜用10歲童個資慘了
新竹地方法院近日審理一起罕見的網路惡作劇案件,張姓男子因不滿通訊軟體「螞蟻飼養群組」中10歲小明(化名)的回覆態度,竟盜用小明的姓名和電話,私自下單訂購價值399元的活體「希氏巨山蟻」,企圖造成對方困擾。法官認定此舉已觸犯《個人資料保護法》,判處張男有期徒刑3個月,得緩刑2年,並須向公庫支付2萬元。據了解,張男與小明同為 Line 群組「台灣螞蟻飼養群組」成員。張男辯稱去年11月9日晚間,他僅因不滿小明在群組上的回覆語氣,遂心生報復。他非法利用小明的個人資料,以小明名義向Line暱稱「軒仔」的賣家,購買一管希氏巨山蟻活體(含蟻后、工蟻),並要求賣家將包裹寄到小明就讀的國小附近超商。事後包裹遲遲未被領取,賣家「軒仔」在群組上提醒小明取件,才讓小明家長發現個人資料遭到盜用,整起事件因此曝光。張男到案後雖否認犯罪,辯稱自己只是「惡作劇」,對個資法不熟悉。然而,法官審酌張男的行為不僅侵害了未成年兒童的權利,也足以造成小明因未領件而損及信譽,並對小明家長與賣家帶來無端困擾。最終,法院認定張男犯下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個人資料保護法》之非法利用個人資料罪,判處張男有期徒刑3個月,得緩刑2年,並須向公庫支付2萬元。
陳梅慧遺作!助警凍結697萬可疑金流 保住新人百萬結婚基金
XREX鏈科公司金融犯罪調查師陳梅慧去年底在車禍枉死引起輿論軒然大波,其過去負責調查異常加密貨幣金流與錢包位址,因此協助偵破創意私房案,而其生前最後與刑事局偵查第二大隊合作,發現、通報697萬餘元的異常金流,讓警方得以順利扣押,並逮獲6名擁有俗稱「科技車」的交易所帳戶人頭,歷經1年多後,將扣押的697萬款項全數發還給被害人。警方去年接獲鏈科公司通報,指出交易所內出現可疑金流,循線調查後鎖定53歲的林姓男子等6人在內,涉嫌為交易所內的人頭帳戶,被害人將款項匯至人頭帳戶後,嫌犯隨即透過虛擬貨幣交易將贓款轉成泰達幣,因此凍結多筆可疑款項,總計697萬1051元(含泰達幣11萬7746顆)。據了解,被害人中甚至還有一對新人,男方誤信投資虛擬貨幣資訊,動用結婚基金100萬餘元,將結婚基金全數投入,所幸及時被凍結。警方在報請士林地檢署指揮偵辦後,將款項扣押至公庫後,移送士林地檢署辦理發還事宜,讓該對新人成功將被騙的100萬餘元領回。刑事局指出,本案經由刑事局、虛擬貨幣交易所與士林地檢署密切合作及橫向聯繫,精準鎖定犯罪資金流向,第一時間阻斷詐騙集團洗錢管道,並將贓款扣押至士林地檢署,被害人特地致贈刑事警察局、士林地檢署及虛擬貨幣交易所感謝狀,表達對執法機關與虛擬貨幣交易所公私協力之高度肯定。刑事局表示,將詐欺贓款返還被害人,能夠實質幫助到被害人,以維護財產安全,也同步呼籲民眾如發現可疑投資手法,應謹慎小心,避免落入詐騙陷阱。鏈科公司金融犯罪調查師陳梅慧分析可疑金流,協助警方凍結697萬可疑金流,保住被害人結婚基金。(圖/翻攝畫面)
協助輸入毒減肥藥 夫妻檔遭判拘40日
楊男與陶氏夫妻檔平時幫越籍移工代購與代收配送生活用品,兩人竟購入1512顆含第4級毒品「Sibutramine(西布曲明)」成分減肥藥,航警掃X光時發現有異,經實驗室化驗結果含西布曲明,由航警局移送新竹地檢署偵辦。新竹地院依犯過失輸入禁藥罪,各處兩人拘役40日,向公庫支付各2萬元。楊男、陶氏兩人平常以1件貨物40元報酬,幫忙在台越籍移工代收及配送代購的越南生活用品,但兩人未經核准擅自輸入含西布曲明成分的減肥藥,該藥品為管制進出口物品,且為《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公告列管的第4級毒品。法官認為以兩人智識程度及社會經驗,並無不能注意情形,但陶氏傳送先生楊男身分資料給在越南的友人,幫忙購買1512顆減肥藥,再寄來台灣。去年2月間該批減肥藥由不知情的國際物流公司向海關申報貨物,輸入桃園國際機場,被執行進口線貨物X光檢驗勤務的警員發覺有異,經送關務署基隆關實驗室化驗,結果確認含第4級毒品西布曲明,隨即扣得該批減肥藥並送往新竹地檢署偵辦。新竹地院法官認為,兩人未遵循國家管理藥品規範,過失輸入具有禁藥西布曲明成分的減肥藥品,有害政府對國內藥品秩序管理。2人犯後均坦承犯行,且所輸入禁藥在剛輸入之際即遭查獲,犯罪所生危害尚未擴大,因此依犯過失輸入禁藥罪,各處兩人拘役40日,向公庫支付各2萬元,扣案的減肥藥全部沒收銷燬。
安泰醫院火警致9死 高分檢撤銷蘇清泉緩起訴發回重查
屏東東港安泰醫院去年10月3日重大火警,造成9人死亡、多人嗆傷;高雄高分檢近日撤銷屏東地檢署對安泰榮譽院長、國民黨立委蘇清泉等4人緩起訴處分,並以本案屬重大公安事故,原處分在比例與警惕效果上有疑義為由,發回屏檢續行偵查重新偵辦。蘇清泉回應,尊重司法,將全力配合。目前調查是部分再議,要釐清消防、增建部分,已接獲屏檢來函,要求針對案發後這1年來關於消防與增建改善的情形補件,以提供進一步調查,其餘並無疑慮,而醫院團隊目前也在準備資料中,近日會遞交給檢方。屏檢表示,將重新交由檢察官續查,最後結果是維持緩起訴或起訴,會由新接手的檢察官依偵查事證判斷。屏東縣政府則說,尊重司法調查。屏檢8月偵結的緩起訴書指出,安泰醫院大火發生時,火勢延燒至多個樓層,導致嚴重傷亡;調查顯示,蘇清泉擔任院長期間,其胞兄蘇威菘擔任總務長,負責營繕與工程事宜,2人為擴充醫療空間,違法將動力供應中心由1樓加建至5樓,並以空橋連通主建築,造成火災時濃煙漫入安全梯,導致多人逃生不及,認定蘇清泉等4人涉《刑法》過失致死、業務登載不實偽造文書及違反《建築法》等罪。當時屏檢指出,蘇等人坦承犯行,與死者家屬及傷者完成和解,並支付3000多萬元賠償金;全數拆除違建,且安泰醫院長年服務屏南地區、減輕偏鄉醫療負擔,具公益性,因此給予緩起訴2年處分,且須支付公庫1000萬元並辦理偏鄉義診20次。全案經高雄高分檢覆核後認為,本案屬重大公安事故,緩起訴有輕重失當之疑,且無法達到警惕效果與比例原則,決定撤銷原緩起訴處分並發回屏檢續行偵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