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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男浴室狂砍外甥35刀 當庭還罵死者「頭殼裝屎」 高院仍判無期徒刑
住在新竹的曾姓男子與劉姓外甥長期不睦,因生活及訴訟糾紛積怨,2024年11月間竟埋伏浴室外,趁劉洗澡開門時持刀猛砍,造成外甥右股動脈斷裂失血死亡;曾男一審國民法官審理,判他無期徒刑,上訴高院,竟當庭嗆說最不滿外甥「頭殼裝屎」,高院今(13)日駁回上訴,維持無期徒刑,全案仍可上訴。判決指出,曾男與母親、劉姓外甥同住新竹市,兩人長期因生活瑣事爭吵,劉男另曾對曾男提出毀損機車告訴,雙方嫌隙日深。2024年11月9日晚間,曾男在房內吸食強力膠後,得知劉返家洗澡,竟持大切肉刀躲在浴室外走廊伺機而動。劉洗完澡打開浴室門時,曾男突然持刀衝入,朝劉正面猛砍,其中一刀砍中右大腿根部,造成股動脈嚴重斷裂,大量失血。劉因傷勢失去行動能力倒在浴室內,曾男卻沒有停手,反而返回房間取出另一把長24公分的切肉刀,再折返浴室跨坐劉背部連刺數刀,造成背部及臀部多處穿刺傷。倒楣的外甥最終因右股動脈遭切斷、銳器傷引發低血容性休克死亡。曾男母親當時也曾上前阻止兒子攻擊外孫,過程中遭波及受傷;警方獲報後到場將曾男逮捕,檢方偵辦後依殺人罪提起公訴。新竹地院國民法官審理時,認為曾男雖坦承犯行,但從其供述及犯後表現,難認已有真切悔悟,且始終未與被害人家屬達成和解,因此依殺人罪判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犯案刀具也予以沒收。案件上訴高院後,曾男辯稱自己平時沒有工作收入,主要靠身心障礙補助及母親老人津貼維生,由於被害家屬要求賠償1300多萬元,雙方因此無法和解。法官詢問他究竟對外甥有何不滿,為何動刀殺人?曾男竟直指對方「腦袋」,並說「因為他頭殼裝屎(台語)」。高院審酌曾男持刀攻擊被害人要害,且在對方已重傷倒地、失去反抗能力後,仍再取刀返回刺殺,犯罪手段及結果均屬重大;另考量他雖坦承犯行,但未與家屬和解等犯後情狀,認為一審量刑並無不當,今駁回上訴,維持無期徒刑及褫奪公權終身判決,全案仍可上訴。
救援爭議2/「通宵王」基層選舉超強 徐永煌才因圖利慘遭拘提發監
苗栗縣動物防疫所委外廠商,弘海寵物生命事業公司救援浪貓時,持剪刀將浪貓傷口剪大,協助浪貓脫困,被質疑不專業,且遭爆料該公司股東為苗栗縣議員徐永煌子女,引發關注。不過這並非徐永煌第一次陷入爭議,他過去擔任通霄鎮鎮長時,因涉及多起貪污案,其中對於主管事務圖利罪,遭判刑有期徒刑2年10月確定,今年6月25日於議會考察行程中,慘遭檢方拘提,火速發監執行。回顧整起事件,徐永煌曾任通霄鎮鎮長,於2012年至2013年期間,向其他廠商以借牌投標等不法方式,違法承包11件通霄鎮公所標案,涉嫌圖利自家營造公司,得標承攬「新埔里拱朝雲天宮環境改善工程」等,從而獲利約91萬餘元,並在「2012年通霄鎮縣管河川暨區域排水疏濬清淤工程」案時,借牌投標,再轉包給其他包商,向廠商收取22萬元回扣,遭苗栗地檢署於2014年提起公訴。案經苗栗地方法院審理後,法院依貪污治罪條例對於主管事務圖利、經辦公用工程收取回扣等罪,判處徐永煌有期徒刑18年6月,褫奪公權8年,另犯得易科罰金之罪部分,判有期徒刑1年6月;二審改判徐永煌應執行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4年。案子來回最高法院和二審後,台灣高等法院台中分院更二審,去年3月依犯對於主管事務違法圖利罪,判處徐永煌2年10月,褫奪公權2年,又共同犯經辦公用工程收取回扣罪,判刑9年4月,褫奪公權4年,將犯罪所得22萬元沒收。徐永煌不服再上訴,最高法院也在今年6月24日,撤銷徐永煌犯經辦公用工程收取回扣罪等部分,發回台中高分院更審,其餘上訴駁回,針對徐對主管事務犯違法圖利罪,判處有期徒刑2年10月,褫奪公權2年確定。對此,苗栗地檢署也啟動防逃機制,於6月25日指揮法務部廉政署中部地區調查組、宜蘭縣警局羅東分局,於徐永煌赴宜蘭參與苗栗縣議會參訪最後一天時,將徐永煌拘提帶走,並在同日發監執行。據指出,苗栗縣三灣鄉前鄉長溫志強因涉嫌收賄遭訴,卻在案件進入二審後,溫志強開庭未到,從而發現溫已在去年10月搭機前往香港,疑似棄保潛逃,苗栗檢方為避免類似情事再度上演,遂對徐永煌啟動防逃機制。地方盛傳,徐永煌因遭發監執行,無緣年底縣議員連任,將改由其兒子徐瑞轅出馬。(圖/報系資料照)徐永煌曾任通霄鎮民代表會主席、苗栗縣議員、2任通霄鎮鎮長,堪稱「通宵王」。徐於第二任通霄鎮長任內被控貪汙弊案,一審遭判刑18年6月後,鎮長職務遭停職,徐永煌改參選第19屆苗栗縣議員當選。如今徐永煌遭檢方啟動防逃機制發監執行,已無緣再爭取年底的縣議員連任,地方盛傳將由子女接棒參選,但詳細情形仍尚未定調。對此,苗栗縣動防所回應,當時救援人員因在南庄同時也有救援案件,因此委任得標委外廠商進行救援情形,廠商隨後也在獲報約半小時後抵達現場,由於麻醉藥為管制藥品,非相關人員無法攜帶麻醉藥物,獸醫到場也需約半小時,經評估後為在黃金救援時間內,及時將貓咪救下,避免貓咪受到更大傷害,且貓咪軟組織幾乎與鐵欄杆嵌合、鐵欄杆也過粗,所攜帶之破壞器材無法將鐵欄杆鋸下,因此才以消毒過後的剪刀,將傷口剪開救援,並立即送往合作動物醫院進行縫合,該隻貓咪也在第二天被善心民眾領養,其後續復原狀況良好。另針對該廠商與苗栗縣議員徐永煌關係甚密一事,動防所相關得標案件均依公職人員利益迴避法,關係人揭露表於事前揭露,民眾均可在網路上查詢得到。一切開標、結標均符合政府採購法,且競標過程中,也有其他廠商參與競標,並非只有一家獨大,而每年動防所針對標案均有調整,不會只為特定廠商量身打造,每年規範也只會越來越嚴格。
神明眼皮底下開賭場!三峽警颱風天破獲宮廟聚賭 逮26人送辦
新北勢三轄區某宮廟以宗教作為掩護,實則在廟內聚眾打牌,嚴重影響社區安寧,警方獲報後展開調查,9日見時機成熟前往攻堅,果然查獲職業天九牌賭場,立即逮捕賭場負責人、把風人員及賭客共26人到案,並查扣賭資與抽頭金合計逾11萬元,全案依法送辦。三峽警分局指出,吉埔派出所接獲通報,指添福里某宮廟內疑有大量民眾違法聚集打牌。員警趕赴現場時,發現該宮廟大門敞開,門口另有數名人員神情異樣疑似負責外圍把風。員警進入屋內深入查訪,赫然發現宮廟客廳內竟聚集了20多名賭客,正以天九牌進行聚賭。員警當場喝令眾人停止動作並控制現場,同時緊急通報支援警力趕前來協助圍捕。警方當場查獲賭場負責人 53 歲陳姓女子及蕭姓男子 2 人、把風人員黃女、陳女及林女等3人,以及現場參與聚賭的賭客共21人。現場共計查扣天九牌1副、骰子26顆、賭資4萬1000元、抽頭金7萬2800元、監視器主機1組及監視器鏡頭3顆等相關證物。全案警詢後,警方已將賭場負責人陳女、蕭男及3名把風人員依涉犯《刑法》賭博罪嫌移送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偵辦,21名賭客則依《社會秩序維護法》進行裁處,每人依法裁罰新臺幣 9,000 元。三峽警分局強調,賭博極易衍生債務糾紛與暴力討債等重大治安問題。本案業者雖意圖以宗教宮廟作為掩護進行不法聚賭,但警方絕不容許任何人利用神聖場所從事違法活動。警方特別呼籲,所謂「人在做,神在看」,切勿心存僥倖挑戰公權力,警方將持續落實治安維護工作,強力掃蕩各類不法場所。
不滿遭欠錢討毒還賴帳!他開槍恐嚇躲農舍 特警破門攻堅圍捕扣槍毒
新北市三峽區1日晚間發生槍響,39歲王姓男子到成福路友人住處聚會,離開時卻遭開槍,被害人沒被擊中但驚魂未定,並認出開槍者是51歲郭姓男子,警方獲報後成立專案小組,6日晚間在桃園龍潭農舍逮捕郭男,並查獲協助窩藏50歲吳姓男子、58歲邹姓男子及46歲林姓女子,又查出改造手槍和毒品,全案依法送辦。據了解,王男1日晚間應朋友邀請到其住處聚會,晚間10時許結束後要回家,卻在取車路上遭郭男攔截開槍,郭男駕駛小客車攔住其去路,並朝王男身旁地面開了一槍進行威嚇後逃離現場,王男認出郭男身分,立刻報警處理。警方獲報後成立專案小組,發現郭男案發後先逃往新北市板橋區,並在吳、邹林姓共犯接應下逃往龍潭農舍以躲避警方追緝,警方則於6日晚間出動霹靂小組攻堅逮捕郭男。警方又在屋內查獲改造手槍(華瑟 P99)1把、子彈2顆、彈匣1只,以及近期氾濫的「喪屍煙彈」等毒品與吸食器證物,並將4人帶回偵訊。郭男供稱,王男屢次向他借錢不還,甚至多次向他索討毒品卻故意賴帳拒付,多次追討無果才會開槍警告,訊後被依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恐嚇及毒品等罪嫌,移送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偵辦。警方後續將持續釐清犯案動機,並向上溯源追查槍枝來源。三峽分局分局長許再周表示,本案在專案小組積極偵辦及跨單位通力合作下,於短時間內迅速偵破,不僅展現警方打擊暴力犯罪的執法能量,更彰顯維護社會治安的堅定決心。對於任何持槍滋事、挑戰公權力及危害民眾生命安全的不法行為,警方絕不容忍,將秉持「迅速偵辦、依法究辦、向上溯源」的原則,全力追緝到底,持續掃蕩不法,守護市民生命財產安全,維護社會治安。
昔日警界楷模淪圖利共犯!仁武警涉「假開單救扣牌車」 二審駁回仍判4年2月
雄市仁武分局前陳姓警員涉嫌與租車業者、代辦業者勾結,利用法規漏洞,替遭吊扣牌照車輛開立不實罰單,讓車主得以提前重新驗車領牌上路,半年內協助14輛車恢復行駛,替業者創造逾700萬元利益。高雄高分院審理後,認定陳男違法圖利且量刑適當,駁回上訴,維持一審有期徒刑4年2月、褫奪公權4年判決,全案仍可上訴。檢警調查指出,依當時《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車輛因嚴重超速等違規遭吊扣牌照6個月,期間不得上路;但若在吊扣期間因「未懸掛車牌」或使用他牌行駛而遭裁罰,牌照反而會被吊銷,車主只要重新驗車即可申領新牌照,無須等到吊扣期滿。部分代辦業者因此看準漏洞,向有需求的車主收費,再找警員配合開立不實罰單,藉此讓車輛提前恢復合法上路。判決指出,陳姓警員2020年任職仁武分局仁武派出所期間,與林姓、李姓租車業者及多名代辦業者合作,明知車輛未實際違規上路,仍刻意在舉發單填載虛假的違規時間、地點及事實,陸續開出14張不實罰單,讓遭吊扣牌照的車輛改以吊銷方式重新領牌。一審法官認定,租車業者因此讓14輛車提前恢復出租,依每日約2000至3000元租金計算,共增加約711萬元收益;另有9名代辦業者藉協助車主辦理提前領牌,收取每件1萬至2萬多元代辦費,共獲利約27萬元。高雄地院合議庭法官依《貪污治罪條例》圖利等11罪,判處陳姓警員應執行有期徒刑4年2月、褫奪公權4年,其餘涉案車行及代辦業者分別判刑並宣告緩刑。陳男不服上訴,他主張自己曾因執勤遭追撞,罹患思覺失調症且智力受損,未從中獲取不法利益,希望法院依《刑法》第59條減刑並給予緩刑。高雄高分院審酌醫院鑑定及相關證據後認為,陳男對交通法規及警察勤務內容相當熟悉,智力測驗也有配合度不足、刻意誇大缺損情形,且受傷後仍曾成功協助民眾找回百萬元失款並獲表揚,足認其辨識及執行職務能力未受明顯影響。法官並指出,陳男身為執法人員,卻利用職權違法圖利他人,嚴重損害司法與警察公信力,且11罪合計刑度原達15年2月,一審定應執行4年2月已屬從輕,認定不符減刑及緩刑條件,駁回上訴,維持原判,全案仍可上訴。
「黑夜奇俠」集團當共諜!砸15萬購全台個資 黃仁勳、張麗善受害
輝達創辦人黃仁勳的身分證字號2年前遭名為「黑夜奇俠」的網友以半碼方式公布,質疑黃仁勳戶籍在台北市卻自稱台南人,當時傳出輝達會採取法律行動,如今真相大白,台北地檢署查出一個「暗網個資採購團」,兩名主嫌黃柏崴、王大偉上駭客論壇以15萬元買到我國2812萬筆勞健保資料、2357萬筆戶籍資料,除了黃仁勳,台北市議員苗博雅以及曾對嫌犯開單的員警都是個資外洩的受害者。檢方今年4月偵辦個資法案件,搜索約談台北市警局中正二分局南海派出所女警曾芃扉,經追查確認,她也跟這個暗網個資犯罪集團有關,男友黃頤楷與主嫌黃柏崴是堂兄弟,因此利用這段關係,委由曾芃扉代查車主個資,並兩度行賄現金1000元,不過曾芃扉都拒絕。暗網個資團還有第三條線,承辦檢察官李安兒查出,雲林縣長張麗善2024年6月出訪日本的行程全部外洩中共,內鬼就是縣長秘書施亮言。暗網團主嫌黃柏崴2023年先被對岸吸收,開始為中共刺探、收集我國政治情報,同年6月他串起施亮言這條人脈,由施亮言提供中共對台工作情資。北檢今日偵結全案,以國安法、個資法、違背職務行賄起訴12名被告,並以主嫌黃柏崴嚴重侵蝕國家安全、任意踐踏國人隱私,共求處13年以上有期徒刑,對另一名主嫌「黑夜奇俠」王大偉求刑4年以上。本案最大咖受害人黃仁勳,在2024年6月2日個資外洩,暗網個資團主嫌王大偉以「黑夜奇俠」為名上Threads公布黃仁勳身分證字號第一個英文字母以及後面4個號碼,其餘部分馬賽克,王大偉當時發文:「他(黃仁勳)和父親的戶籍都是在台北市,既然是A開頭就應該不算是台南出生的吧,如果只有母親是台南人就算台南人的話,那我也算是台南人了。」檢察官揪出王大偉與黃柏崴之後,深入了解個資來源,他們在2023年3月得知「BreachForums」等駭客論壇非法兜售台灣人的戶籍資料、勞健保資訊,由黃柏崴花費5000顆泰達幣(時價約15萬元台幣)買檔案,包括我國2812萬勞健保資料、2018年之前共2357萬筆戶籍資料。王大偉對黃仁勳下手,黃柏崴則對苗博雅開刀,利用臉書帳號「Cao Nima」去苗博雅臉書公布她的出生年月日、身分證字號、地址,並恐嚇:「大家可以去這畜生家賭牠…」;還有一名陳姓員警因為對暗網個資集團的成員開交通違規罰單,派出所值班員警接到電話,揚言要公開陳姓員警個資,還說「我是已經查到他,不然我去他家找他好不好?」北檢發現,黃柏崴所屬集團會接單,提供徵信業者共78名受害民眾的個資,並利用堂弟黃頤楷的警察女友曾芃扉代查車牌號碼,藉此得知車主個資。黃柏崴涉犯國安法部分,他接洽的對岸人士是中國共產黨中央委員會宣傳部「穆」姓主任(飛機暱稱「jack jones」、微信暱稱「路上」,下稱「穆」),兩人2023年搭上線,黃柏崴為了「多角化經營」開始從事共諜生意,吸收張麗善的秘書施亮言,並告知施亮言可以招待大陸旅遊費。檢方認為,張麗善2024年6月29日訪日航班、住宿地點、拜會地點等行程是非公開的秘密資訊,施亮言卻在2024年6月12日傳送「0612調整_0629-0705縣長訪日群馬縣預計行程.docx」的檔案給黃柏崴,將縣長行程轉給「穆」姓主任,「穆」姓主任答應黃柏崴、施亮言去澳門玩的機加酒費用可全部買單,兩人也確實在2024年7月23日到26日期間前往會見「穆」姓主任。起訴指出,黃柏崴、王大偉雖然坦承大部分犯行,但他們從2023年取得不法個資檔案後,仍持續以各種手法壯大資料庫;黃柏崴、王大偉具有電腦資訊專長,竟利用專長犯罪,長期持續蒐集國人個資、任職資料及聯絡方式,檔案內容包含2300萬全體國民的個資,主嫌與境外敵對勢力往來頻繁,境外敵對勢力可藉此掌控所有國人的個資,嚴重侵蝕國家安全,黃柏崴更勾結徵信社、交流並販售個資,完全無視法律,任意踐踏國人隱私,犯行與單一個資非法蒐集或利用有天壤之別,對我國國民之個資保護侵害甚深。檢察官批評黃柏崴與王大偉多次利用不法個資,在網路上公開被害人身分證字號、住址、一親等個人資料,或恣意利用上開檔案挑釁公權力,在社會上已造成民眾惶恐不安,導致民眾深怕自己住家遭曝露或遭有心人士跟蹤,犯行對公共秩序及社會安全影響甚鉅,若非遭偵辦聲請羈押獲准,黃柏崴、王大偉顯然會反覆實施犯罪,守法意識薄弱、惡性重大。北檢對黃柏崴違反個資法求刑5年以上、行賄女警曾芃扉求刑3年,從事共諜外洩張麗善行程求刑5年以上;對王大偉則求處4年以上有期徒刑。
帶「行動軍火庫」攜孕妻趴趴走走 警圍捕喊話天道盟成員棄械落網
天道盟31歲林姓男子涉嫌擁槍自重,新北市土城警分局獲報後展開調查,與桃園市龜山分局成立跨區專案小組共同偵辦,28日上午前往龜山攻堅,因顧及林男孕妻而溫情喊話,林男最終棄械投降,警方在其車內搜出4把槍和大量子彈,全案依法送辦。警方日前接獲情資,稱林男手中握有強大火力,龜山和土城警方組成專案小組展開蒐證調查,並向桃園地院聲請搜索票獲准,28日上午見時機成熟,由土城分局偵查隊隊長王鴻祥帶隊,前往桃園市龜山區長峰路一處住宅大樓地下停車場攻堅。警方執行圍捕行動時,發現林嫌正與其懷有身孕的妻子一同現身,專案小組迅速完成警力部署並牢牢控制現場情勢,考量現場孕婦與腹中胎兒的安全,警方向林嫌展開溫情喊話勸降,要求其放下武器配合執法,林嫌最終放棄抵抗,主動配合查緝並交出隨身槍械,全程未發生肢體衝突。警方隨後在林嫌所使用的自小客車內進行全面搜查,當場查扣改造霰彈槍 1 把、手槍 3 把、霰彈 11 顆、90 手槍子彈 57 顆、第一級毒品依托咪酯粉末 1 包(毛重 50.3 公克)以及相關彈匣等證物,成功瓦解這座行動軍火庫。全案於警詢完畢後,已依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及《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等罪嫌,移送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偵辦,並將持續向上溯源追查槍枝與毒品的來源。土城警分局強調,面對幫派、槍枝及毒品犯罪,警方沒有妥協空間,更沒有退讓餘地。對於任何以暴力、槍械危害社會治安的不法分子,警方一律依法嚴辦、追查到底,以「暴力零容忍、黑幫零縱容」的堅定立場,持續強力掃蕩犯罪、瓦解幫派組織,絕不讓不法勢力有任何立足之地,展現維護治安的決心與公權力威信。
毒駕拒測一律沒入車輛! 律師點「2大問題」:看起來不是很公平
立法院28日三讀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部分條文修正案,針對毒駕祭出更嚴格處罰,其中規定毒駕或拒絕毒測者,不論車輛屬於何人所有,一律沒入。對此,律師林智群表示,修法雖有助遏止毒駕,卻也可能衍生兩大問題,租車業者及失竊車輛車主都可能因此受到波及。此次修法明定,毒駕或拒絕接受毒品檢測者,一律吊銷駕照,3年內不得重新考照;拒測者最高可處新台幣27萬元罰鍰,且不論車輛所有權屬於何人,均將依法沒入。若毒駕造成他人重傷或死亡,更將終身不得再考領駕照。林智群在臉書發文表示,修法方向確實大快人心,也有助於提升毒駕嚇阻效果,但他特別點出「不論車輛屬何人所有,一律沒入」這項規定,認為實務上恐怕會衍生新的爭議。他指出,第一個問題在於租車業者。由於租車公司沒有公權力,也無法查詢承租人是否有吸毒或毒駕前科,如果承租人租車後吸毒駕駛遭查獲,車輛卻遭政府沒入,業者將承擔難以預防的損失,對租車業者而言並不公平。此外,林智群也提出另一項疑慮,若車輛遭竊後,被竊嫌拿來毒駕,依照新法規定,失竊車輛同樣可能遭到沒入。他認為,車主原本就是竊盜案件的被害人,若最後還因此失去車輛所有權,恐怕將面臨雙重損失。林智群表示,加重毒駕處罰符合社會期待,也有助於維護交通安全,但如何避免無辜第三人的財產權受到影響,以及相關配套措施是否足夠周延,仍有待後續實務運作與主管機關進一步檢討。
摩鐵談判濺血變竹聯幫內鬥 警瓦解明仁會逮「三峽小霸王」
新北市日前發生幫派內鬥,竹聯幫明仁會21歲馮姓成員等5人,與弘仁會23歲江姓男子和許姓男子相約汽車旅館談判,江、許遭砍傷,而江出院後朝明仁會據點連開多槍,警方為避免黑幫尋仇,啟動「0713專案」成功查緝竹聯幫仁堂明仁會三峽分會副分會長胡茂菁等人犯嫌到案,全案依涉嫌殺人未遂、重傷害及違反《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等罪嫌,移送新北地方檢察署偵辦。警方表示,江姓男子與許姓少年13日深夜入住樹林區某汽車旅館,卻在同日遭馮男等5人砍傷,所幸經救治後均無生命危險,警方則立即成立專案小組展開調查。警方發現涉案人員在案發後曾與胡見面,胡在當地號稱「三峽小霸王」,為明仁會三峽分會要角,還曾涉及恐嚇、勒索等案,警方因而懷疑他居中指揮或參與。警方25日見時機成熟,兵分多路拘提胡等8人到案,另通知王姓少年到案說明,並查扣折疊刀、依托咪酯及第三級毒品等相關證物,全案依涉嫌殺人未遂、重傷害及違反《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等罪嫌,移送新北地方檢察署偵辦。檢方複訊後,認為胡等人涉嫌重大,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其中3人遭法院裁定羈押禁見,胡男則以50萬元交保,其餘仍則以5萬至20萬元交保。三峽分局分局長許再周表示,本案係針對幫派暴力犯罪所發動的專案查緝行動,警方秉持「幫派零容忍、暴力零寬貸」的執法立場,透過專案偵辦向上溯源、向下刨根,全面追查涉案組織及共犯網絡,展現警方打擊組織犯罪、瓦解幫派勢力的堅定決心。許再周強調,未來將持續強化掃黑作為,針對任何幫派暴力犯罪依法嚴辦,絕不容許任何犯罪組織挑戰公權力,持續維護社會治安,保障民眾生命、身體及財產安全。
全家出遊竟進警局!他酒醉闖禁區戲水被勸阻 惱羞推擠打傷消防員遭法辦
新北市三峽區26日發生攻擊案,49歲謝姓男子帶著一家大小到蟾蜍谷戲水烤肉,而他下午想前往深水區,遭岸邊消防員勸阻,謝男竟酒後惱羞成怒,與鶯歌鳳鳴分隊黃姓消防員發生口角和推擠,導致黃員臉部和手臂受傷,警方則依妨害公務及傷害等罪嫌將謝男移送法辦,相關案情仍須釐清。據了解,蟾蜍谷是當地消暑勝地,而謝男在樹林某建築公司任職,他與公司同事相約來戲水,並在此處烤肉飲酒,謝男下午2時許想闖深水區戲水,當時黃員於現場執行水域安全警戒勤務,基於維護安全職責進行勸導。謝男被規勸後惱羞成怒,與黃員發生口角和推擠,造成黃員左臉頰挫傷及左手臂擦傷,經檢視身體狀況無生命危險,黃員事後自行前往恩主公醫院驗傷,再至插角派出所完成筆錄製作,警方則將謝男依涉嫌妨害公務及傷害等罪嫌,移請新北地檢署偵辦。三峽分局分局長許再周表示,暑假戲水人潮增加,消防人員執行水域安全警戒及勸導勤務,係為維護民眾生命安全,呼籲民眾配合現場指揮與勸導。對於任何妨害公務、危害執勤人員安全之違法行為,警方將依法嚴辦,展現維護公權力及保障執勤安全之決心。
彰化狠夫當子女面砍殺前妻18刀逃死!上訴喊「判太重」 二審仍判無期徒刑
2024年11月,彰化縣二林鎮發生一起駭人的殺人案。一名李姓男子因向蔡姓前妻討要65萬元不成,竟在子女面前持刀狂砍前妻18刀,導致蔡女傷重身亡。一審時,國民法庭依殺人罪判處李男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李男不服判決提起上訴,主張刑度過重,甚至認為是前妻先出軌才導致他犯下此案,不過台中高分院今(21)日審理後,認定一審量刑適當,駁回李男上訴,維持原判無期徒刑,全案仍可上訴。據了解,蔡女結婚前曾與他人育有一名成年女兒,而李男與蔡女於2014年結婚,婚後2人育有一子,同住在蔡女名下房屋,但因李男無業、情緒不穩定,平時還有賭博習慣,欠下不少賭債,都由蔡女幫忙償還,且李男常在酗酒後多次家暴蔡女,蔡女不堪長期遭受暴力對待,於2020年與李男離婚,並申請保護令搬離住處,但蔡女因需要照顧母親,仍會多次返回住處。根據檢警調查,2024年11月,蔡女帶26歲女兒及9歲兒子回家看望母親時,醉酒的李男因不滿蔡女讓新男友接送,且向蔡女索討65萬元不成,雙方爆發激烈口角,隨後李男情緒失控持刀恐嚇,26歲女兒見情況不對,先帶著9歲弟弟離開現場。不料,傍晚女兒返家時,李男情緒再度失控,先持水果刀架住蔡女脖子,隨後又改拿菜刀追砍。蔡女見狀為了保護兒女,上前阻擋李男並大喊「你們快走,媽媽會沒事」,最終蔡女遭李男揮砍18刀,傷勢過重,當場失去生命跡象,送醫搶救後仍宣告不治。殘忍行兇過程,蔡女的兒女全程目睹,年幼的兒子事後更表示,希望父親能被判處死刑。彰化地院國民法庭一審時認定,李男行兇過程中曾更換刀具持續攻擊被害人,顯示殺人犯意十分強烈。雖然李男表示「若再來一次不會再犯」,但法官認為,其說法只是擔心受到重刑,並未展現真正悔意;此外,他犯後未向家屬賠償,也未顧及子女身心創傷,因此依殺人罪判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案件進入二審後,李男主張量刑過重,甚至在法庭上指稱是前妻出軌在先,試圖將自己的犯案原因推給前妻。對此,審判長當庭指出,兩人當時婚姻關係早已結束,加上李男長期家暴、案發前後毫無悔意,因此認定沒有減刑理由。被害人家屬委任律師何志揚表示,李男在二審期間仍關心自己積欠的60多萬元債務,對被害人生命及家屬傷痛毫無反省,雖然家屬原本希望法院能判處死刑,但考量無期徒刑依法至少須服刑25年才能申請假釋,短期內確保李男可與社會隔離,也能讓家屬及子女暫時不必再擔心遭到報復,因此最終接受判決結果。台中高分院審酌全案後,認為一審認事用法及量刑均屬妥當,因此駁回李男上訴,維持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全案仍可上訴最高法院。
未成年少女連三次無照騎車遭罰6.6萬元 存款被扣押家長火速代繳清
台南市17歲劉姓少女,在2024年4月、2024年5月和2025年3月,三度無照騎車並被警方攔查,罰鍰共累計6.6萬元,但少女遲遲未繳罰鍰,台南分署2026年2月收案後,發現她有存款可供執行,於是核發執行命令扣押,少女家長接到消息後,20日緊急趕緊出面代為繳清。據了解,少女在2024年4月騎乘普通重型機車,行經安平區慶平路與建平路口,被臺南市警察局第四分局員警攔查,員警發現劉女為未滿18歲之未成年人無駕駛執照駕駛機車,經臺南市政府交通局裁處1萬8,000元。但少女仍未得到教訓,她2024年5月又騎乘普通重型機車,行經安平區漁濱路,再度第四分局員警攔查發現,劉女為未滿18歲之未成年人無照駕駛機車,經交通局裁處2萬4,000元。2025年3月,劉女又騎乘普通重型機車,行經嘉義縣竹崎鄉坑頭村土地公廟旁,經嘉義縣政府警察局竹崎分局員警攔查發現,劉女為未成年人無照騎乘機車,經臺南市政府交通局裁處2萬4000元,累計3筆罰單,金額合計為6萬6000元。臺南分署表示,執行人員2月間收案後,發現劉女有存款可供執行,乃核發執行命令扣押劉女之存款債權,接獲執行命令後,劉女之家長於20日下午到場代劉女將全部罰繳清。臺南分署呼籲,為還給用路人行的安全,臺南分署依法務部行政執行署規劃之「交通專案」,將加強執行與車輛相關之使用牌照稅、公路使用養護安全管理費及交通罰鍰。請民眾切勿心存僥倖,挑戰公權力。並提醒民眾若有經濟困難而無法一次清償,可檢具相關證明文件申請分期繳納,如拒不繳納,臺南分署將強力執行。
壓制黑幫復仇三峽警連3天掃黑 威力掃蕩穩定轄區治安
新北市近日風波連連,先是明仁會堂口遭連開6槍,樹林幫派據點又遭丟擲爆裂物,疑似黑幫尋仇報復,三峽警分局為確保轄區治安平穩,17日開始連續3天規劃威力掃蕩及擴大臨檢勤務,除全面動員分局優勢警力外,並整合保安警察大隊霹靂小組、刑事警察大隊、交通警察大隊、保安科及保一總隊等支援警力,共同投入各項治安勤務,共逮捕19名犯嫌,展現打擊犯罪決心。三峽分局表示,勤務期間,警方針對轄區治安顧慮場所、重要聯外路口、易聚集滋事據點及特定營業場所,執行高強度臨檢、路檢及巡邏勤務,並針對可能發生糾紛或遭報復之疑似據點編排全天候不間斷守望勤務,以「高見警率」、「高密度巡邏」及「強勢執法作為」,全力壓制不法活動,穩定轄區治安,展現警方快速應變與主動打擊犯罪的執法決心。三峽分局強調,此次勤務除展現面對重大治安事件迅速部署及跨單位協同作戰能力外,更透過增加巡邏密度、強化路檢盤查及持續性威力掃蕩,有效嚇阻幫派及暴力犯罪活動,防杜不法分子伺機滋事,向社會傳達警方捍衛治安、維護市民安全及堅守公權力的明確立場。新北市警察局長方仰寧17日則到三峽分局,主持取締毒駕專案暨擴大臨檢勤前教育,除慰勉第一線執勤員警辛勞外,也要求同仁兼顧執勤安全與戰術運用,善用蒐證設備、提高執勤警覺,發揮團隊作戰效能,以專業、嚴謹的執法作為,全力打擊犯罪、守護社會治安。三峽分局表示,連續3天威力掃蕩勤務亦展現具體執法成果,共查獲槍砲、恐嚇及公共危險案件3件,毒品及毒駕案件4件3人、酒後駕車1件1人、普通竊盜及機車竊盜案件各1件,違反家庭暴力防治法案件2件2人;另查獲竊盜、侵占、詐欺、妨害公務等各類通緝犯8人及失聯移工1人,並查扣依托咪酯菸彈2顆、依托咪酯菸油及粉末等相關證物,有效壓制轄區不法活動,展現警方持續掃蕩犯罪、淨化治安環境之成果與決心。三峽分局分局長許再周強調,警方對於任何暴力犯罪、幫派活動、非法槍械、爆裂物及毒品犯罪均秉持「零容忍」態度。目前相關案件均已成立專案小組積極偵辦中,並將持續整合分局警力及刑事、交通、保安等支援能量,執行威力掃蕩、擴大臨檢、重點路檢及全天候守望等治安勤務,全面壓制犯罪氣焰,防杜不法集團伺機滋事,以最堅定的執法態度持續打造讓「民眾安心」、「生活安定」、「居住安全」的環境。
監院認定鄭南榕案屬威權時期國家不法 函請政院檢討、侯友宜未到院說明
監察院今(20)日公布鄭南榕案調查報告,認定鄭南榕1989年拒絕遭警方逮捕而自焚身亡,當時公權力行使目的在於鞏固威權統治,執行方式違反比例原則,屬威權統治時期違反自由民主憲政秩序的不法行為,已函請行政院督促相關機關研議檢討。報告並指出,調查期間曾約詢前台北地方法院法官薛松雨及時任台北市警察局中山分局刑事組長侯友宜,但兩人均未到院說明。監察院表示,本案由監察委員高涌誠、林郁容提出調查報告,司法及獄政委員會已於7月15日決議函請行政院督促所屬檢討。調查期間共調閱442宗、逾10萬頁檔案,並向司法院、法院、檢察署、警政署等機關調取資料,同時訪查相關人士及諮詢學者、律師與證人,以釐清案件經過。調查指出,鄭南榕1986年因涉嫌違反《動員戡亂時期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遭以「抗傳」、「逃亡」為由拘提,並羈押237天,最終判刑8個月。監委認為,相關偵辦與審判過程,屬威權時期以司法手段進行政治打壓,侵害公平審判原則,應依法重新調查並平復司法不法。報告也質疑,當年法院送達及拘提程序存在重大疑點。監委指出,當時法院明知鄭南榕長期在《自由時代周刊》雜誌社所在地活動,卻僅向錦州街住址送達文書,之後再以「抗傳」、「逃亡」簽發拘票,最終警方卻在民權東路順利拘提本人,相關程序前後矛盾;此外,拘提未果報告內容也遭當時執行法警否認撰寫,監委認為相關文書「疑有偽造之嫌」。針對1989年警方攻堅《自由時代周刊》事件,監委表示,警方早已掌握鄭南榕揚言「只能抓到我的屍體」、並備妥汽油等資訊,執行前也規劃多套拘提方案,甚至預先通知消防單位待命,顯示執行機關已預見可能引發重大危險,卻仍採取攻堅拘提方式,最終導致鄭南榕自焚身亡,相關公權力行使顯有不當。監察院引用諮詢學者意見指出,鄭南榕刊登《台灣新憲法草案》及主張台灣獨立,即使依當時法律,也難以構成叛亂罪要件,以刑法第100條偵辦、拘提及起訴,屬威權時期司法不法;若當時不存在相關國家行為,後續攻堅及自焚事件亦不致發生,兩者具有因果關係。監察院最後建議,行政院人權及轉型正義處應督導相關中央主管機關,將本案納入國家不法侵害平復及賠償範圍,協助受害者家屬依相關規定尋求救濟,落實轉型正義與自由民主憲政秩序。
柯文哲逢甲「辣椒水之亂」真相落幕!前分局長遭拔官又挨告 檢認非執勤不起訴
台灣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今年4月到台中逢甲夜市掃街時,現場突瀰漫刺鼻辣椒水氣味,引發多人咳嗽、掩鼻,外界一度懷疑遭人惡意攻擊。事後查出竟是時任台中市警六分局長周俊銘測試破損辣椒水噴罐時外洩所致,不僅因此遭記過、拔官調任非主管職,還被依傷害罪函送。不過台中地檢署近日認定,周當時並非執行警察職務,加上告訴人已撤告,依法不起訴。全案發生於4月17日晚間,柯文哲偕民眾黨台中市議員參選人劉芩妤前往逢甲夜市掃街拜票,活動進行到晚間8時許,柯文哲、劉芩妤及隨行志工、支持者突然聞到強烈刺激性氣味,現場不少人當場掩鼻、劇烈咳嗽,外界一度盛傳有人朝人群噴灑辣椒水,劉芩妤隔天前往第六分局報案,並提出傷害告訴,台中地檢署也隨即分案偵辦。台中市警局成立專案小組,調閱多達385支監視器畫面後,才還原事件始末。調查發現,負責現場維安的周俊銘察覺隨身攜帶的辣椒水噴頭疑似出現裂痕,為確認是否故障,先後4次朝地面按壓試噴,未料辣椒水霧氣外洩並隨空氣飄散,導致周邊民眾受到波及。事件曝光後,警察局長吳敬田公開向柯文哲、劉芩妤、民眾黨志工及受影響民眾致歉,並對周俊銘記過處分、調離主管職。檢方調查指出,周俊銘噴灑辣椒水的位置,距離劉芩妤及其他民眾約8.75公尺至21.1公尺不等,且噴灑方向均朝向地面,並非刻意針對特定人士,也非為驅離群眾或執行其他依法行使警察公權力的勤務;檢方認為,周的處置雖有疏失,但難認屬於執行職務行為。檢方進一步表示,刑法傷害罪原則上屬告訴乃論,僅公務員於執行職務時犯傷害罪,才不受告訴限制。由於周俊銘當時並非依法執行警察職務,本案仍屬告訴乃論案件,而劉芩妤已撤回告訴,因此依法對周俊銘作出不起訴處分,全案告一段落。
竹聯幫明仁會堂口凌晨遭連開6槍 槍手「才剛被砍」畫面曝光
新北市樹林區17日凌晨驚傳槍響,竹聯幫明仁會三峽分會位於佳園路三段的堂口,凌晨4時許遭23歲江姓男子連開6槍,江男則在犯案後帶槍到樹林分局柑園派出所投案,警方正深入調查,並發現江男與許男13日深夜在三峽某汽車旅館遭砍,懷疑全案恐是蓄意報復,相關案情則仍須釐清。警方調查,江男於許男13日投訴三峽某汽車旅館,卻被21歲馮男、22歲陳男、21歲林男、24歲蘇男、18歲林男和16歲王姓少年等6嫌闖入攻擊,許背部三處切割傷、左手兩處切割傷、左下腹刺傷及右耳切割傷;江則左下腹遭刺傷,2人均送往恩主公醫院救治,警方又查扣將持有第三級毒品愷他命,全案依法送辦。警方初步了解,發現馮、陳、林、蘇為竹聯幫仁堂明仁會成員,而許男與馮男有4萬元債務糾紛,這才會變成持刀尋仇,警方在14日下午已拘提5名犯嫌,並通知一人到案說明,沒想到江男疑似不滿遭捲入債務糾紛而開槍報復。江男於17日凌晨4時許,持槍到明仁會位於樹林的堂口連開6槍,導致玻璃遭擊破,警方獲報後到場,但江男在犯案後逃逸,後才持槍到柑園派出所投案,經實施酒測,酒測值為0.35mg/L,全案依法送辦,相關案情則仍需釐清。三峽分局分局長許再周表示,警方對於任何暴力犯罪均秉持「迅速偵辦、嚴正執法」之態度,絕不容許任何暴力行為危害民眾生命、身體安全。對於危害社會治安、挑戰公權力之不法行為,警方必定全力查緝、依法究辦,以維護社會秩序,保障市民生命、身體及財產安全。
國防部試辦軍校衛哨委由保全執勤 盼將兵力運用於核心軍事任務
國防部今(13)日表示,為優化兵力運用效能、提升整體戰力,國防部依敵情威脅,參考美軍等國軍隊經驗,規劃「軍事院校試行大門衛哨委由保全執勤」案,期將有限兵力運用於核心軍事任務。後續將依試辦成果,進行完整評估,滾動精進相關作法。國防部指出,此次試行係依勤務性質及安全風險進行區分,由保全人員協助執行一般門禁管制、人車查驗及訪客登記等例行勤務;另涉及重要軍事設施、武器彈藥庫、核心警戒區域、安全應變及戰備任務,仍由國軍部隊執行。營區安全責任、指揮權及警戒標準均維持由國軍負責,並未改變。國防部進一步指出,在國際間,包括美軍等國軍隊,均有視基地安全等級及勤務性質,採軍事人員與專業保全分工的管理模式;而在國內,包括商港、部分政府機關及關鍵基礎設施等,亦由專業保全,協助執行一般門禁、巡邏及警衛勤務。其間,凡涉及安全指揮、公權力行使、武力運用、重要設施警戒及重大事件應變等核心安全事項,仍由主管機關負責。國防部強調,相關執勤保全人員,均須完成資格審查、背景查核及專業訓練,並依契約規範,接受軍方督導管理;執勤期間需配合門禁管制、監視系統,按通報及應變機制,辦理人員、車輛及物品進出查核,且不得接觸國防機敏資訊或執行軍事警戒勤務。國防部強調,將於試行期間就安全風險、人力運用及執行效益等面向,進行完整評估、精進相關作法,以確保兵力運用與營區安全均達最佳效能。
黑牌保全揭秘2/物業公司違法站崗巡邏 警察管不到、都發局踢皮球
所謂「黑牌保全」是指本來只可以執行「生活管理」的物業管理公司撈過界,或某些以「管理顧問公司」之名,經營保全公司業務的非法行為。此外,還有些社區「自聘保全」,雖然合法,但所有的責任都必須管委會揹,對於種種亂象,台中市刑警大隊長紀延熹說,物業管理公司的主管單位是都發局,除非市府發動聯合稽查,否則警方根本沒有權力介入。「中華民國保全商業同業公會全國理事會」理事長張達錩指出,「黑牌保全」係指物業公司與坊間沒有資本額限制的「管理顧問公司」。前者正式名稱是「公寓大樓管理維護公司」,其執業法源根據是「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設立資本額為一千萬。依據法令上規定,「樓管公司」可以接手公寓大廈的管理、維護…等,簡單的說,就是「生活管理與服務」,若牽涉到安全,例如門禁、巡邏、警衛、私領域(如車道出口)的交通指揮,則必須有保全公司牌照,才可以執業。因此,很多保全公司同時申請樓管公司牌照,以便提供「一條龍服務」。問題是,當樓管公司撈過界,幹起安全管制的保全業務,在沒有警方業務督導,所聘任保全員無須列冊管制,什麼人都可以幹,外部成本低,他們大可低薪壓價,因此對於貪小便宜的管委會來說,是有誘因的,也因此,正牌保全公司打折扣戰,根本玩不過人家,這也形成「劣幣驅逐良幣」。至於「管理顧問公司」,更加百無禁忌,人員龍蛇混雜,台中市發生過多起社區保全人偷竊住戶財務,監守自盜,偽造收款單據,盜用管理費或其他公款等案件,幾乎都是這類「管理顧問公司」接管的社區發生的,出了事!管委會不打官司,不花錢假扣押,還真的求償無門。此外,還有所謂的「自聘保全」,就是小社區的管委會,為了省錢,自己聘僱管理員,守著大樓門口,做一些簡單收發、巡邏的服務。這些自聘保全人員在十年前,根本不受勞基法保障,因此薪資壓得很低,一分錢一分貨,當然談不上服務品質,甚至發生多起糾紛。可是,自聘保全並不違法,但張達錩強調,如果發生事故,所有的責任都必須由聘任者,也就是管委會負責,而管委會掌握的錢,還不是住戶的公積金?換句話說,為了省錢而自聘保全,住戶安全沒保障,出了事,還是住戶自己買單。此外,張達錩透露,其實真正管委會自聘的情況不多,多數是「管理顧問公司」假借「自聘」之名,非法承攬業務;一旦發生事故,最後責任還是要回到管委會身上。張達錩強調,當前市場有超過九成案件幾乎淪為「價格決定一切」,不少管委會在招標或委外過程中過度追求低價,迫使合法業者只能不斷壓縮成本,最終衝擊第一線從業人員薪資與勞動條件,也使勞資爭議頻傳,讓整體產業背負不必要的負面標籤。可是,保全公會多次向主管機關提出具體違規事證,並建請啟動聯合稽查,然而行政流程卻往往停留在公文往返,遲未見到具體查處成果,形同放任違法行為持續擴大,甚至間接誤導市場及民眾對非法業者的認知。台中市刑大大隊長紀延熹指出,出問題的樓管公司,主管機關是都發局,警方管不到。(圖/警方提供)對此,台中市刑警大隊長紀延熹指出,警方可以管的,是合法的保全公司,物業管理公司的主管機關是都發局,除非市府發動聯合稽查,否則警方沒有公權力可以介入此一亂象。而都發局,面臨議員的問責,僅表示「後續跨局處聯合稽查,將由警察機關主責,本局將依權責積極配合警察機關辦理相關作業,共同強化社區管理安全。」還是將皮球踢給警方,看來,黑牌保全氾濫問題,恐怕在市場機制下,短期難以解決。樓管公司雖然是都發局管理,但該局卻發文踢皮球,表示「配合」警方稽查。(圖/議員周永鴻提供)
長榮張國政涉內線交易「火爆移送」 保鑣無視調查官「劫囚」反幫倒忙
長榮集團爆發內線交易疑雲遭檢調偵辦,張榮發大房長子張國華、大房三子張國政等9名被告移送北檢複訊可說兩樣情,同樣面對大批媒體堵訪,哥哥張國華從容不迫,在鏡頭包圍下還有餘裕否認內線交易,弟弟張國政的移送陣仗卻引爆衝突,由於保鑣無視調查官押解硬是上前護駕,同時阻礙拍攝、推擠記者,現場氣氛火爆,媒體喊出「保鑣劫囚」、「公權力無用」,對於調查官無動於衷頗感無奈又氣憤。長榮海運董事張國華。(圖/周志龍攝)調查局台北市調處晚間移送張國政到地檢署時,3名保鑣將他團團圍住,把押解被告的調查官當成空氣、把堵訪的記者當成路障,有記者被撞開甚至眼鏡掉落,現場媒體邊擠邊拍並感到不解,為何調查官身為司法警察,眼見涉案被告由私人隨扈「接手」移送竟毫無作為?張國政的保鑣為護主而「硬解」,反而弄巧成拙,將北檢大門到法警室這段十幾秒便可走完的路,足足耗費3分鐘才完成。相較之下,張國華進北檢顯得「清淡」許多,當記者問他是否有內線交易,他回答「沒有啦!哪有!」,記者再問是被冤枉的嗎?張國華便不再答話。
退休警變槍手!土方恩怨爆頭奪命 一審無期逆轉12年半、最高法院拍板定讞
嘉義縣朴子警分局退休刑警侯宏典,因土方利益與綽號「包仔」的張姓男子積怨,雙方談判演變成街頭槍戰,侯近距離開槍擊中張男頭部致死。一審依殺人罪判無期徒刑,二審因認罪、賠償家屬800萬元並完成和解,改判12年6月,最高法院日前駁回上訴,全案定讞,後續將由法院裁定應執行刑。有「紅點」綽號的侯宏典,退休前曾任嘉義縣朴子警分局刑警,過去曾偵辦張男涉及槍砲、恐嚇等案件,退休後又因土方利益問題與對方再度交惡,舊怨新仇一路延燒,最終演變成奪命槍擊。判決指出,案發當天晚間,張男先到侯宏典住處外嗆聲挑釁,甚至拿出疑似槍枝示威。侯隨後找來友人助陣,先後前往張男住處及雙方約定談判地點尋人未果,最後一行人轉往東石鄉一處土地公廟停留。當晚11時許,張男與友人駕車經過土地公廟時,先朝空中鳴槍叫囂,雙方隨即爆發激烈槍戰。過程中,侯宏典持改造手槍朝張男所乘車輛射擊,子彈穿透副駕駛座車窗後擊中張男右前額,張男當場失去意識,車輛失控撞上電線桿,送醫搶救數日後仍傷重不治。檢警調查發現,死者顱底殘留彈頭與現場查扣的非制式子彈來復線特徵一致,現場證人也指認侯宏典持槍射擊;此外,侯逃離現場時車內行車紀錄器錄下同行友人對話,也成為重要佐證。一審嘉義地院認為,侯宏典曾任刑警,熟悉槍械操作,近距離朝車內射擊足認具有殺人故意;加上犯後還要求在場人士統一說詞、試圖湮滅證據,難認有悔意,因此依殺人罪判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另依非法持有非制式手槍罪判刑6年、併科罰金5萬元。案件進入二審後,侯宏典改口坦承犯行,庭訊中一度哽咽表示,已賣掉房產籌措800萬元賠償金,全數交付死者家屬完成和解,希望法院給予重新生活的機會。他也表示自己年近60歲,希望服刑後還有機會陪伴家人。台南高分院審酌,張男當天確實率先到侯住處挑釁,且在土地公廟也是由張男先開槍,加上侯已認罪、完成賠償並與家屬和解,因此將殺人罪改判12年6月,非法持有非制式手槍罪改判5年10月、併科罰金4萬元。侯宏典再提上訴,希望獲得更輕刑度。不過,最高法院認為二審對事證認定及量刑均無違法或不當,日前駁回上訴,全案正式定讞。由於殺人罪及槍砲罪尚未裁定合併執行刑,後續將由檢方向法院聲請裁定應執行刑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