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證
」 遺產 遺囑 繼承 大陸 詐騙
寶林茶室中毒案逾2年!6死者家屬均獲賠償 千萬墊付款全數追回
113年3月爆發寶林茶室「邦克列酸」中毒案,至今已超過2年的時間,台北市政府今(14)日公布案件處理進度,市府表示已追回初期墊付的千萬醫療款,並積極協助亡者家屬獲得賠償金;行政裁罰上,6筆罰鍰均已移送強制執行。臺北市政府法務局指出事發初期受害者及家屬面臨極為沉重的自費醫療負擔。基於救人為先,市府第一時間動用重大災害民間賑災捐款,墊付共983萬8457元。後續由社會局委任律師代位求償,業者及產險公司已在114年6月13日將代墊費用全數匯回善款專戶。法務局提到事發初期寶林茶室因逾期未繳保費,導致其產品責任險及公共意外責任險遭註銷失效,受害者求償無門。但因事發地點為百貨公司,其投保之商業綜合責任保險附加食品中毒條款成為理賠解套關鍵。法務局介入後邀集產險業者、保險公證人、保險法專家學者葉啓洲教授,提供專業法律意見;並數度邀集信義遠百、大食代及各產險公司研商,全力加速理賠認定,確保家屬權益。自113年8月起至114年11月間,市府多次召開調解會議,最終6名亡者中,5名家屬順利調解獲償;另1名家屬亦在各方努力下,順利達成私下和解。另一方面,市府亦請消保團體為受害者爭取權益,消基會已於113年12月11日向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庭遞交起訴狀,代表30位受害者及家屬共計求償2億9301萬9053元,並已於114年7月22日進行一審言詞辯論,市府將持續提供必要協助並關注訴訟進度。此外,針對寶林茶室未依法投保且保單失效等違規事項,衛生局皆依法開罰,共計開出6件裁處。在給予業者合理之繳款與催繳期間後,最快僅18天即移送強制執行;其中114年1月23日開出的300萬元罰單,亦於催繳期限屆滿後迅速於3月18日移送。6件裁罰皆於兩個月之內全數移送強制執行。對此,市府也澄清第一時間即完成所有裁罰程序,依法給予合理的繳款與催繳期後即立刻移送強制執行,絕無外界所稱「拖延移送」的空窗期。案件一旦移送,針對業者的具體財產查封與強制扣款作業,後續由法務部行政執行署依法執行。市府將持續配合並尊重法務部行政執行署依法行使職權,共同防堵業者逃避責任。
勇伯看護2/情同父女每月領雙薪 霸氣影帝喊:家裡錢隨便花
金馬影帝陳松勇晚年健康出現狀況,聘請印尼籍看護Yuli協助照護其日常生活起居,並曾對外表示和Yuli情同父女,在其過世後也致贈400萬元給Yuli。不過Yuli日前卻在直播中自曝自己因理財不慎,將獲贈的遺產全數花光,只能回台重操舊業當起看護,而其過去照護勇伯時,薪水也相當優渥,勇伯不僅每月給予其雙薪資,連年終獎金都是直接送上金條。陳松勇晚年飽受病痛折磨,日常生活起居全仰賴Yuli照護,2人也因此培養出深厚情感,讓一生未婚未育的陳松勇相當感動,將Yuli視為女兒般照顧,不僅對外表示自己和她「情同父女」,「她都叫我爸爸,我還給她很多錢,家裡的錢隨便花」,更考量到若自己不幸病故,早早就盤算要將部分遺產贈與Yuli,就是希望她能回到印尼買房、做點小生意,不必再為生活奔波。Yuli過去也曾透露,陳松勇對其相當大方,每月給予她雙倍薪資,甚至將金條當成年終獎金致贈給她,讓她得以將薪水寄回印尼供家人花用。而陳松勇2021年不幸病逝,享壽80歲,留下2700萬元的遺產與一棟當初市價約3000萬元的林口房產,在律師的公證與友人協調下,最終遵照陳松勇遺囑,致贈400萬元給Yuli,給予這個陪伴他走過晚年的「女兒」一份生活保障。陳松勇病逝後,其後事也由三弟、姪子、乾兒子、Yuli與摯友等人操辦,其告別式時,二弟陳翁欽也現身表示,遺產分配等遺囑內容並未通知到他,讓Yuli一度反駁表示,照顧陳松勇這麼久以來,從未看過二弟現身,直到陳松勇去世後,陳翁欽才現身靈堂上香,這才讓Yuli第一次見到二弟的真面目。陳松勇的二弟陳翁欽在陳松勇的告別式上表示,並未接獲任何遺產通知,Yuli痛批他在靈堂上痛哭,「根本沒有眼淚」。(圖/資料照)而陳翁欽在靈堂上悲慟哭喊「阿兄」,但看在Yuli眼裡卻是另一種意思,Yuli曾痛批陳翁欽「根本沒有眼淚,而且現在來哭,有什麼用」。針對遺產分配問題,陳翁欽主動向媒體表示,並未接獲通知,Yuli也主動向媒體澄清,表示陳松勇的遺囑全在律師那,陳家兄弟都沒有看過,雖然她知道內容,卻也無法對外說明。陳松勇最後在安寧病房時,醫護人員就曾建議他找律師公證遺囑,但陳松勇一度認為自己「沒什麼東西,也不是什麼有錢人」,認為不需找來律師公證,最後幾經考量後,仍找來律師公證立下遺囑,並對Yuli表示,「爸爸會保護妳,你的那份已經在裡面了。」,顯示出陳松勇對Yuli的百般疼愛與照護。Yuli回印尼前,也親手將陳松勇的骨灰植存進法鼓山內。(圖/台灣仁本提供)而Yuli最後也在操辦完陳松勇後事後,帶著陳松勇致贈的遺產返回印尼,其返回印尼前也曾接受媒體採訪,表示「爸爸真的對我很好很好」,一定會幫他處理好身後事才會回印尼,「這些爸爸都有交代,是我應該要做的」。惟近期卻傳出Yuli主動上直播表示,自己因理財不慎,將台幣400萬元的遺產在短短1年內花光,只能回台重操舊業。
女星嫁富商結婚8年尪猝逝 上億遺產掀跨國爭奪戰發「不自殺聲明」
女星林鳳英遠嫁擁有比利時、法國雙重國籍的富商先生,兩人結髮8年、身家高達上億台幣,怎料原本甜蜜的跨國婚姻,在先生離世後卻猝不及防地淪為一場遺產爭奪戰。近日邀請林鳳英登上謝震武主持的《震震有詞》,在節目上親揭這段經歷,資深媒體人林裕豐、諮商心理師林嘉歆及陳立怡律師也同場剖析這場從喪禮一路延伸至法庭的攻防戰。資深媒體人林裕豐、諮商心理師林嘉歆及陳立怡律師也同場剖析這場從喪禮一路延伸至法庭的攻防戰。(圖/和展影視提供)林鳳英透露,先生晚年健康狀況每況愈下,先是因大手術與流感產生嚴重後遺症,甚至出現短期記憶喪失與語無倫次的狀況。不料,夫家親人非但未給予關懷,反倒因害怕上億遺產全落入林鳳英手中,展開一連串無情的情緒勒索,甚至當著她的面在電話中對先生狠酸:「你老婆是妓女、拍過A片、是壞人。」去年11月林鳳英前往釜山考察期間突然與先生失聯,拜託鄰居查看才發現先生已在別墅趴地離世約1至2天。原以為驗屍確認為心臟猝死後便能好好辦理後事,豈料11月26日她夢到先生大喊「Tiffany趕快來救我」,當天下午便有6、7名警察破門而入,扣押手機並進行長達4小時的嚴密盤查。資深媒體人林裕豐對此分析,當地警方顯然將她列為嫌疑人,且以無權請律師的「證人」身份訊問,一不小心就可能轉為被告。林鳳英高度懷疑,背後全是先生的前妻、兒女與表弟向警方檢舉死因不單純。除了面對當地檢警調查,林鳳英還陷入了夫家親戚與當地利益團體聯手的「法律封殺」。在法律規定必須主張繼承權的黃金3至4個月內,她發現當地所有公證人與律師全遭先生親人與不法仲介掛鉤滲透,連公益律師都只能私下暗示「我不能幫妳,妳聽得懂嗎」來發出警告。夫家陣營甚至使出斷絕資源的狠招,將林鳳英的所有財產與資源全數凍結,逼得她在寒冬中只能棲身於沒有熱水的辦公室,僅靠4套衣服、2件內褲、2雙襪子苦撐50天,而求助駐外單位亦未獲得即時救援。目前,不法仲介與夫家陣營甚至涉嫌偽造文書,在沒有林鳳英簽名下硬要過戶先生名下極具價值的90年歷史辦公室大樓,合約上荒謬載明她「什麼都不要」,林鳳英對此已正式提出告訴。隨著遺囑真實性與繼承進度陷入膠著,預計於今年9月再度遠赴比利時應戰的林鳳英,也在節目中發出「不自殺聲明」,直言「我一旦死了這案子就結案了」,這場跨國爭產官司後續如何發展,將持續引發關注。
遺囑寫好就萬無一失? 定期檢視與修改才是關鍵
許多人以為,只要寫好遺囑,身後事就規劃圓滿,從此可以高枕無憂。但其實遺囑並不是「一勞永逸」的文件。定期檢視與修改遺囑,其實和撰寫遺囑本身同等重要。為什麼遺囑需要定期修改?遺囑的目的,是確保財產能按照本人意願分配、妥善照顧所關心的人。然而人生是動態的,立遺囑當下的考量,很可能隨時間而改變,例如:• 財產增減與變化:買賣房產、投資獲利或虧損,都可能讓遺囑中列出的財產項目與實際狀況不符。• 家庭成員變動:新生兒誕生、子女婚嫁、親友離世,都可能影響繼承人的安排。• 遺囑執行人狀況:當初指定的執行人是否仍具備執行能力?若對方年邁、患病甚至已過世,又該由誰來完成遺願?• 個人意願改變:隨著人生閱歷增加,對財產分配方式或特定人選的考量,也可能有所調整。以下這個真實案例,正是最好的提醒。案例:陳老太太的遺憾陳老太太多年前預立遺囑,指定最信任的弟弟擔任遺囑執行人。數年後,弟弟不幸中風並喪失行為能力,但陳老太太始終沒有更新遺囑。直到她過世,家屬才發現遺囑執行人根本無法履行職務,導致遺囑執行陷入困境。這個案例提醒我們:客觀環境與主觀意願的變化——無論是執行人、受益人的健康狀況,或是生存與否——都可能影響遺囑的妥適性與執行順暢度。定期檢視遺囑,絕非多餘之舉。每年檢視一次,生日就是最佳提醒日為避免類似遺憾重演,台灣遺囑協會建議:每年至少檢視一次遺囑,而且最好選在自己的生日進行。畢竟大家通常都會記得自己的生日,趁著慶生的同時順手檢視身後規劃,確保遺囑內容隨時符合最新心意,是最容易養成的習慣。只有「自書遺囑」可以自行修改不是所有形式的遺囑都能隨意改動。根據民法規定,在各種遺囑形式中,唯有「自書遺囑」可以由立遺囑人自行修改;至於公證遺囑、代筆遺囑或密封遺囑等其他形式,只能用遺囑撤回或以其他遺囑取代,較為不便,因此自書遺囑在遺囑後續修改上,相對最為簡便靈活。讓遺囑真正成為人生圓滿的句點寫遺囑,是規劃人生的開始,而不是結束。別讓一份過時的遺囑,成為人生最後的遺憾。台灣遺囑協會定期舉辦「預立遺囑・圓滿人生」公益講座,邀請專業律師現場說明,解答民眾常見疑問。歡迎有興趣的讀者踴躍報名。115年9月講座報名:歡迎到協會官網報名,https://sites.google.com/view/twwillassoc
包租代管龍頭爆爭議! 李同榮揭「市場8大發展趨勢」:脫胎換骨好時機
日前遭爆弊案的「兆基事件」,引發社會對包租代管產業公司治理與監理制度的疑慮,對此,房市趨勢專家李同榮認為,個別企業事件不應被放大成對整個產業的否定,而這次事件正好提供包租代管產業良性發展的新思維與新契機。李同榮表示,包租代管目前面臨兩大重要課題:如何促進產業良性驅動循環?如何開創市場的新藍海?李同榮指出,想要「包租代管」產業良性驅動循環,要先從政策配合產業體質改善開始,進而提升產業服務價值,達到循環服務與循環收益的增長目標,也就是依序為:健全制度管理→服務品質提升→客戶體驗改善→信任提高→黏著度增加→重複服務增加→延伸性生活周邊服務→循環收益提升→市場規模擴大。李同榮提到,台灣包租代管仍處產業萌芽初期,過去主要由政策帶動,未來真正的成長動能則在龐大的民間租賃服務市場。他也提出未來市場發展的八大趨勢與展望:一、市場需求龐大,產業規模持續擴張政府政策雖奠定包租代管初期市場基礎,但真正成長空間在民間租賃市場。未來應逐步走出補貼與標案,擺脫政策依賴,讓龎大的市場需求,決定產業規模的擴張。二、從「政策導向」走向「市場驅動」房東需要招租、收租、修繕與風險管理;房客需要資訊透明、契約安全與居住保障。龐大的專業服務缺口,將會超過一百萬戶規模,這需要靠業者本身以專業服務的提升,換取客戶的信賴,促進市場的持續擴張,這就是包租代管真正的新藍海。三、從「管理戶數」走向「服務產值」未來產業規模,不只論管理多少戶,更要論「一戶能創造多少服務價值」。從招租、管理、修繕、續約,到由租轉買、由租轉賣及生活周邊服務,讓有限戶數創造無限延伸的服務價值,也就是「提升戶效」比「增加管理戶數」更為重要。四、「包租」靠微經營,創造競爭優勢與獲利包租業者透過精準租金評估、降低空置、控制修繕成本與提升出租效率,在每一戶的精細管理中累積利潤,形成「微經營」競爭力與優勢,進而提高投報獲利能力。五、「代管」靠服務品質提升,以「循環服務」創造「循環收益」代管的核心在高品質服務與長期客戶管理關係,從一次招租延伸至管理、修繕、續約與再招租,形成「重複需求—循環服務—循環收益」的新商業模式。六、客戶體驗與黏著度,決定租服產業的個別競爭力服務品質創造體驗,體驗建立信任,信任形成黏著度。房東房客願意持續付費,產業才能從一次佣金走向長期循環收益,並延伸住宅生活周邊服務。七、政策從「創造戶數」轉向「創造成長環境」政府應讓社宅供給與包租代管分流,並推動「租賃資訊透明、契約與公證、押金及金流保障、財務業務監理,以及人才培訓與服務評鑑」等五大目標,建立公平安全的市場環境。八、制度健全與專業升級,奠定永續發展基石未來租服業應由「政府建立制度、業者做好服務、房東房客購買價值」三大方向建構永續發展的基石。政府不必替市場創造需求,而應讓優質業者靠專業成長,帶動產業從「政策驅動」脫胎換骨,邁向永續經營的「市場驅動」目標。李同榮強調,包租代管未來將從「單純租賃」管理,延伸至住宅資產管理、修繕、數位管理及生活周邊服務;當制度透明安全、業者服務升級、消費者建立「專業服務有價」觀念,台灣包租代管才真正進入循環服務、循環收益的市場驅動成長期,大眾期待的新未來是產業從「政策戶數」轉向「市場規模」、服務從「一次佣金」走向「循環收益」、市場從「房屋管理」邁向「生活產業」。李同榮點名包租代管8大發展趨勢。(圖/李同榮提供)李同榮點名包租代管8大發展趨勢。(圖/李同榮提供)李同榮點名包租代管8大發展趨勢。(圖/李同榮提供)妻繼承500萬拒付買房頭款! 尪心寒喊「愛情被踐踏」 網一面倒轟:憑什麼跟親戚合買預售屋「姊姊突跳車」! 夫妻慘成接盤俠:50萬要沒了存到頭期款不買房! 他想靠ETF「拚3年翻倍」 網笑:沒那麼簡單
房產指定「單獨繼承」怎麼做?專家:除預立遺囑還得多做「這件事」
隨著社會觀念轉變,越來越多人重視財產的傳承規劃,但儘管事先已在遺囑中寫「房產全給某人」,仍可能在生後無法如預期,使得繼承人共同分配房產持分。專家提醒,若是長輩希望房產指定人選「單獨繼承」,除需預立遺囑外,還要提供現金補償。永慶房屋契約部資深經理陳俊宏表示,根據民法規定,除非繼承人有重大侮辱或虐待等法定喪失繼承權的事由,否則所有法定繼承人都享有特留分的法律保障。即使在遺囑中寫「房產全給某人」,其他繼承人依然可要求分配房產持分,導致房產傳承不如預期發展。因此建議長輩可在遺囑中載明「房產由某人單獨繼承,不足其他特留分之部分,優先以現金補償。」 如此一來,既能保障房產產權被完整繼承,不被分割持份,也能圓滿兼顧對所有法定繼承人的照顧。同時,也要確保遺囑符合法定格式,最好明確指定與財產分配無利害關係的律師或地政士擔任「遺囑執行人」,未來辦理房產過戶時,就無需再經過全體繼承人簽名同意。遺囑如何寫才有效?陳俊宏提醒,遺囑中的財產標示要明確具體,必須完整抄錄房屋權狀與土地權狀上的標示,否則地政事務所無法辦理過戶。遺囑的常見形式則有2種,若為「自書遺囑」必須全文親自手寫,記明年月日並親自簽名,如果有塗改,塗改處也必須簽名;若是「公證遺囑」則需找兩位見證人,且見證人不得為繼承人、受遺贈人及其配偶或其直系血親,由公證人作成筆錄,並由公證人、見證人及立遺囑人共同簽名。除了透過繼承轉移房屋產權,也可透過買賣和贈與。陳俊宏指出,選擇「贈與」的優點是所有權人能決定贈與對象且分年規劃,使每年贈與金額在免稅額以下,但缺點是未來要出售房產時,需以當年取得的房產現值(通常較市價低)課徵房地合一稅,可能要負擔較高稅金。若是經由「買賣」移轉房產,優點是買賣時的房屋市價,可作為未來出售房產時的取得成本,降低房地合一稅額,不過購買人必須具備足夠財力完成買賣,因此長輩若財力與時間允許,也可提前分年贈與現金,作為買賣房子的資金。
中聯毒油風暴擴大!全家新增「3款商品」開放退款
中聯油脂生產的「大豆沙拉油」日前檢出一級致癌物「苯駢芘」(BaP)超標4倍,風暴持續延燒。連鎖便利商店全家也再度更新退款公告,新增3項受影響商品,包括「桂冠沙拉」、「黑胡椒蒜味雞柳條」以及「義式經典嫩雞胸」。消費者若在指定期間購買符合批號的商品,即日起至9月13日止,可攜帶發票、交易明細、會員消費紀錄、刷卡紀錄等購買證明,前往全台任一家全家門市辦理退款。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全家便利商店14日在官網「油品事件公告」專區新增退款商品資訊,其中「桂冠沙拉」適用購買期間為115年4月9日至7月5日,商品效期批號為115年7月8日至7月15日;「黑胡椒蒜味雞柳條」適用購買期間為115年3月28日至4月30日,商品效期批號為115年4月27日至4月30日;「義式經典嫩雞胸」則適用購買期間為115年5月7日至6月12日,商品效期批號包含115年6月6日至6月8日,以及115年6月10日至6月12日。全家表示,本公司積極配合衛福部與地方政府調查進度,目前店舖架上供應之商品經檢視未涉及主管機關公告之疑慮批號油品,且將滾動式依主管機關最新公告,配合辦理必要之預防性下架、回收等相關措施。全家補充,凡於115年3月28日起至7月5日期間購買以下批號商品,自即日起至9月13日,針對以上產品,可持相關購買憑證如發票、交易明細、會員消費紀錄、刷卡紀錄等其他佐證資料,至全台任一全家店舖辦理退款作業。此次新增退款商品,是全家繼日前公布首波退款品項後,再度擴大處理範圍。先前全家已針對「黃金魚堡」、「魔王愛吃辣雞堡」、「粗飽系雞排炒飯」、「鐵板滑蛋炸豬排丼」、「美式雞腿堡」等5項商品啟動退款作業。此外,全家旗下「Fami煮煮」指定商品也已啟動退款機制,不過相關退款流程與一般商品不同,消費者需致電客服專線0800-221-363,提供訂單(物流)批號、消費日期以及品項名稱,由客服協助辦理退款。面對油品事件引發的食品安全疑慮,業者強調,全家便利商店重視民眾食的安全,恪守台灣食品安全衛生法規,嚴格落實食安自主管理政策,針對供應商採三級管理與三階追溯措施,每年投入上千萬預算,委託第三方公證單位執行全面的工廠評鑑、原物料審查及後市場等監測,藉此持續強化供應商及其上游廠商的溯源管理。
鬼門關前走一遭3/温嵐敗血性休克7月底復工 男友雷諾暖心護愛:身體康復比什麼都重要
温嵐和大她2歲、同為泰雅族的創作歌手雷諾,從2021年至今已穩定交往6年,兩人戀情因前老闆吳宗憲意外在社群曝光影片而公開,戀愛中的女人温嵐隨後也大方承認,且直言:「對的,交往中!」之後,吳宗憲更邀請兩人一同登上YouTube節目《天王到你家》,首度公開雷諾的身分。節目中,小倆口還甜蜜合唱温嵐經典歌曲〈祝你生日快樂〉,互動自然又充滿默契。温嵐曾透露,和男友雷諾是在疫情期間認識。(圖/本刊資料照)温嵐曾透露,兩人是在疫情期間認識,相知相惜一路走到現在。談到是否有結婚計畫,她笑說:「現在一直持續在往下一階段走,但我覺得婚姻需要衝動,40+的女生,有個伴就好。」至於婚禮形式,她則抱持隨緣態度,認為若真的結婚,「簡單、公證就好,沒有必要大肆宣揚,現在不是20多歲的小女生,已經過了愛做夢的年紀」。當被媒體追問是否完全沒有想婚衝動時,温嵐幽默表示:「我對他沒有衝動,他對我比較有衝動。」她笑稱雷諾是個「主動型男友」,不僅個性積極,更總是默默付出,用行動照顧她。雷諾(右1)上周出席活動時,分享大病初癒的温嵐最新近況。(圖/原文會提供)上周雷諾出席活動時,也分享大病初癒的温嵐最新近況。他表示,沒有什麼比身體康復更重要,目前工作都由經紀人協助安排,絕對不會勉強女友增加工作量。他感性表示:「很感謝大家對她的關心,我們部落很多兄弟姊妹都在為她禱告。她現在恢復狀況很好,希望能讓她多點時間休息、康復,期待她很快能以更健康、更強壯的狀態和大家見面。」温嵐全程以泰雅族語配音動畫《hata la 異世界》。(圖/原文會提供)談到私下如何照顧女友,雷諾則甜蜜笑說:「必須的!平常就會幫她按摩、當她的沙包啦!」流露對温嵐滿滿的疼惜。他也透露女友目前仍以休養身體為主,預計7月底才會重返錄音室,繼續完成《hata la 異世界》後續集數的配音工作,充分休息後,再以最佳狀態回歸幕前。温嵐曾與時任經紀人的安培傳出緋聞,2020年曾被本刊直擊抱緊處理共乘機車。(圖/本刊攝影組)回顧温嵐情史,她出道當時一度與同門的周杰倫互有好感而傳出緋聞;2011年,温嵐和同為泰雅族的田金豐,在導演魏德聖的史詩電影《賽德克巴萊》演出夫妻,假戲真做論及婚嫁,卻因聚少離多,3年後分手。之後温嵐與時任經紀人的安培傳出緋聞,2020年曾被本刊直擊抱緊處理共乘機車,但即使兩人戀情傳了5年,温嵐卻堅稱自己單身,不願認愛。
假死騙補助1/千元就有!越籍網站賣死亡證明 移工「賜死父母」騙補助
台灣近年缺工嚴重,大量引進外籍移工填補人力缺口,2026年移工人數已突破86萬人,勞動部勞工保險局規定,參加勞工保險的移工,在其家屬不幸離世時能申請死亡喪葬津貼,而如今卻有越南網站販售假死亡證明,更號稱能做到真假難辨,保證政府蓋章、資料齊全,且價錢僅需幾百到上千元台幣不等,也讓雇主憂心此制度恐成移工「賜死父母」騙補助的漏洞。勞保條例第62條規定,在台灣有投保的外籍移工得享有相關福利,被保險人父母、配偶死亡時,按其平均月投保薪資,發給3個月;被保險人年滿12歲子女離世時,發給2.5個月;倘若被保險人未滿12歲的子女不幸么亡,則發給1.5個月。而根據勞動部調查,移工投保人數約為55萬人,2025年申請勞保家屬死亡給付有1萬101件,給付金額為9億5174萬元,平均一件獲得約9.4萬元,政府用意原是讓喪家能安心處理後事、暫免於經濟之憂,在危急時刻給予人性關懷和溫暖,卻被部分不肖人士察覺「商機」,發展出「亡靈生意」。「Bao Xin Viec」假死亡證明主打「使用真實人民委員會(UBND)的底本」、「確保紅印章與簽名齊全」,甚至在用途欄位直接註明「可放心拿去公證、認證,以完成財產認領與繼承手續」。(圖/翻攝Bao Xin Viec網站)記者調查,越南網站「Bao Xin Viec」乍看之下為文件代辦公司,實則是提供「代辦假死亡證明書」服務,網頁宣傳標榜「誠信、不需前往國家機關」,並主打「一條龍」服務,全越南皆可收送件的,強調能為消費者帶來「最完美、最負盛名和專業的服務體驗」。根據該網站公布的價格表與承諾,每張假證明收費大約在50萬至100萬越南盾之間(約新台幣650元至1200元),網站還列出多項保證,包含「使用真實人民委員會(UBND)的底本」、「確保紅印章與簽名齊全」,甚至在用途欄位直接註明「可放心拿去公證、認證,以完成財產認領與繼承手續」。網站更提供全天候諮詢支援,以便消費者選擇合適產品並獲取必要資訊,且在1到3天就能拿到產品,還保證「絕對隱私」,甚至還有至少6個月的「售後服務」,主打安心快速、真假難辨,讓雇主擔心恐成移工騙補助的破口。知情人士透露,參加移工保險家屬死亡後,移工申請需要經過投保單位蓋章,並檢附死亡證明、親屬關係證明(如戶籍資料、出生證明,應為申請前最近6個月之文件)、護照及居留證影本,若移工提供的文件並非台灣政府核發,則必須先送到台灣駐外館處進行驗證,但跨國查核困難重重,加上移工家屬遠在海外,於台灣並無戶籍,也讓查證過程更加棘手,代辦假證件技術精進又讓此現象雪上加霜。台灣外籍移工已突破86萬人,是勞力市場中不可或缺的勞力,投勞保的勞工都能請領家屬死亡津貼,卻有人試圖鑽漏洞、騙補助。(示意圖/報系資料照)「希望勞動部不要真的成為『移工部』,多為國人想想吧。」知情人士無奈表示,移工是台灣目前的重要勞動力,他們的努力和付出有目共睹,但同樣依賴移工的國家如日本、韓國和杜拜,則未將其家屬也納入照顧範圍內,希望政府能「內外有別」,並建立嚴格完善的防範機制,才能確保勞保基金真正用在刀口上,別讓良善的體制淪為外籍黑市的提款機。勞保局回應,現行外籍被保險人申請勞保家屬死亡給付,如出具外國證明文件時,依規定應經我國駐外館處驗證,確認文件真偽。勞保局表示,目前我國駐越南辦事處於驗證文書時,已運用前開措施認,如有異常情形,除依規定不予受理外,也會另通知勞工保險局進行列管,避免以假證件詐領給付。勞保局強調,為依法核實審查保險給付,除設有主動勾稽異常態樣加強查核、並與移工來源國駐台機構及我國駐外館處建置聯繫窗口,協助查詢與確認、強化投保單位協助辦理手續,避免不法代辦介入等多項查核機制外,另越南政府為因應旨揭假證件問題,已建置數位化查驗機制,可透過掃描QR Code,線上確認資料正確性。
假死騙補助2/移工年領9.5億家屬死亡津貼 勞保局收萬件藏357件疑義
外籍移工是台灣不可或缺的重要人力,台灣勞動部給予移工比照國人的待遇,參加勞工保險的移工,在其家屬不幸離世時能申請死亡喪葬津貼,卻有越南網站看準「商機」,公然販售假死亡證明,也讓雇主擔心移工福利恐淪為外籍黑市提款機。據了解,台灣外籍移工人數現已突破86萬人,當中55萬人有加入勞保,根據勞保條例規定,在台灣有投保的外籍移工得享有相關福利,被保險人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時,分別可請領1.5個月到3個月不等的津貼。在2018至2024年間,外籍被保險人(含外籍配偶)請領金額合計50.1億元,每年平均7.2億元,2025年申請勞保家屬死亡給付為1萬101件,給付金額共9億5174萬元,平均一件為9.4萬元,這原是讓家屬度過難關的「救命錢」,卻被發展成商機,在網路上大賣假死亡證明。「Bao Xin Viec」的畢業證書以假亂真,還能客製大學和學位,加上學校的紅頭印章,讓人難辨真假。(圖/翻攝Bao Xin Viec網站)越南網站「Bao Xin Viec」公然提供「代辦假死亡證明書」服務,每件費用在數百到上千元不等,標榜「誠信、不需前往國家機關」,強調能為消費者帶來「最完美、最負盛名和專業的服務體驗」,還保證「使用真實人民委員會(UBND)的底本」、「確保紅印章與簽名齊全」,甚至在用途欄位直接註明「可放心拿去公證、認證,以完成財產認領與繼承手續」,主打真假難辨、以假亂真。該網站服務項目更不僅於此,可說是「只有想不到、沒有辦不到」,包含各級學校的文憑、住院證明、單身證明、結婚證書,以及各種大型機具和語言證書,倘若官方查證不嚴,從生到死都能「一條龍式」的魚目混珠。越南網站看準死亡津貼「商機」,公然販售假死亡證明,也讓雇主擔心移工福利恐淪為外籍黑市提款機,希望勞保局能嚴加審核。(圖/本刊資料照)而根據勞保局統計,2025年受理上萬件外籍被保險人(含藍領、白領籍外籍配偶)喪葬津貼給付,共517件不予給付,當中357則是因證件存在疑義被退件。根據勞保局目前的行政流程,移工要申請死亡津貼,需提供死亡證明書、檢察官相驗屍體證明書或死亡宣告裁定書,及載有死亡登記的戶口名簿影本,及被保險人身分證或戶口名簿影本等相關證明,倘若移工提供的文件非台灣政府核發,則必須送交台灣駐外館處進行驗證,由外館針對文件內容真實性和正確性進行審核。知情人士指出,移工家屬遠在海外,在台灣並無戶籍與健保紀錄,若黑市真如其所宣稱使用「真實人民委員會的底本」進行制度性造假,查核過程將困難重重,希望勞保局能嚴加審查,別讓勞保善意成為肥羊。勞保局回應,現行外籍被保險人申請勞保家屬死亡給付,如出具外國證明文件時,依規定應經我國駐外館處驗證,確認文件真偽。勞保局表示,目前我國駐越南辦事處於驗證文書時,已運用前開措施認,如有異常情形,除依規定不予受理外,也會另通知勞工保險局進行列管,避免以假證件詐領給付。勞保局強調,為依法核實審查保險給付,除設有主動勾稽異常態樣加強查核、並與移工來源國駐台機構及我國駐外館處建置聯繫窗口,協助查詢與確認、強化投保單位協助辦理手續,避免不法代辦介入等多項查核機制外,另越南政府為因應旨揭假證件問題,已建置數位化查驗機制,可透過掃描QR Code,線上確認資料正確性。
父猝逝留4200萬遺產全給兒!遺囑曝光揭妻30年秘密 復仇布局震撼全家
月領約新台幣4萬元年金、留下約4200萬元台幣(約2億日圓)資產的父親突然病逝,原本以為只是一般遺產分配,沒想到一份遺囑卻讓兒子當場看傻眼。父親不僅將全部財產留給獨子,甚至連結縭數十年的妻子都被排除在繼承名單之外。隨著遺囑附言內容曝光,一段橫跨30年的婚姻恩怨與精心布局的復仇計畫也隨之浮上檯面。根據日本財經媒體報導,51歲的正臣(化名)日前送別因心臟衰竭猝逝、享壽75歲的父親正光(化名)。正光生前曾是地方知名房地產公司社長,名下擁有公司股份、不動產及現金存款等資產,總值約2億日圓,另有每月20萬日圓年金收入。由於母親林子(化名)本身也是地主家族千金,繼承大量土地與公司股份,因此正臣一直認為父母婚姻穩定、家庭富裕,從未察覺任何異狀。直到父親過世後四十九日法事結束,一家人在律師事務所公開父親生前立下的公證遺囑,才讓情況急轉直下。遺囑內容明確寫道,名下所有公司股份、不動產與存款等約2億日圓資產,全部由長子正臣繼承,妻子林子不得繼承任何財產,甚至連目前居住的房屋權利也不在繼承範圍內。這項安排讓母子倆當場震驚,完全無法理解父親為何做出如此決定。然而更令人錯愕的,是遺囑後方附帶的一段親筆說明。正光指出,妻子早在30年前就與其他男子發生婚外情,甚至涉嫌挪用公司資金供私人使用,而相關收據、照片及資金往來紀錄等證據,他多年來始終妥善保存。正光表示,當年沒有選擇立刻離婚,並非原諒對方,而是因為當時自己身為入贅女婿,若貿然翻臉,不但可能失去事業基礎,也難以與擁有龐大勢力的岳家抗衡。因此,他選擇隱忍不發,繼續扮演外界眼中的模範丈夫。遺囑指出,過去30年間,他利用公司經營、節稅規劃及資產配置等方式,逐步將妻子名下及岳家傳承而來的部分土地與資產,轉移整合至自己掌控的企業體系內。待岳家長輩相繼過世後,相關資產實際上已落入其管理範圍。正光坦言,自己留下這份遺囑的最大目的,就是避免財產在死後重新回到妻子手中,而是全數交由兒子繼承。面對這份遺囑,林子起初難以接受,但也明白一旦提起法律訴訟,過往外遇及資金流向等爭議恐全面曝光,連帶影響自己的社會地位與名聲。經過權衡後,她最終放棄進一步爭產,僅主張法律保障的最低應繼分權利,作為事件的最終落幕。隨著父親的年金停止發放、公司經營權與主要資產轉移至兒子手中,這場持續30年的婚姻角力也畫下句點。事後回想整件事,正臣仍感到不寒而慄。他表示,最讓自己震撼的不是遺產數字,而是父親在得知背叛後,竟能隱忍30年不動聲色,持續扮演順從丈夫的角色,直到生命最後一刻才透過遺囑完成布局。「想到父親這30年來究竟懷著什麼樣的心情生活,我至今仍覺得背脊發涼。」而這起案例,也再度引發外界對遺囑、繼承與家庭關係複雜糾葛的討論。
82歲老母打麻將被拒上桌 4子女自製免責聲明「生死不怨他人」爆紅
大陸湖北省一名肖姓男子近日在網路上分享自己為82歲母親製作的「牌桌健康風險免責聲明」,引發大量網友共鳴。肖男的母親年逾八旬,平時喜愛打麻將,但因年齡較高且有基礎疾病風險,過去往往被親友婉拒上桌,只能在旁觀看。為了讓母親能安心參與娛樂活動,肖男與兄弟姊妹共同簽署一份聲明,內容大意為家屬已知悉其健康狀況並願意自行承擔相關風險,藉此讓老人得以正常參與棋牌娛樂。《法治日報》報導,相關內容迅速在網路上發酵,獲得大量按讚與討論。不少人認為此舉展現家庭溫情與對長者精神需求的重視;也有網友質疑,該聲明僅由家屬自行製作與簽署,未經公證或多方確認,是否具備法律效力仍有疑慮。針對高齡者參與棋牌娛樂活動時可能發生的健康風險與法律責任問題,有法律專業人士指出,一般休閒性質的打麻將,並不屬於《民法典》所規範的高風險文體活動,因此難以直接適用「自甘風險」原則。若參與者在遊戲過程中突發疾病或身體意外,多數情況下主要與自身健康狀況有關,與同桌牌友的正常娛樂行為之間通常不構成法律上的侵權因果關係。82歲老母打麻將被拒上桌,4子女自製免責聲明。(圖/翻攝自微博)在責任判定上,關鍵仍在於是否存在過錯行為。若在場人員未對老人進行言語刺激、強迫熬夜或明知健康狀況不佳仍強行邀約,且在突發狀況時能及時停止活動並撥打急救電話、協助基本救助,一般不會被認定需承擔侵權責任。但若存在明顯疏忽或延誤救助等情形,則可能涉及相應法律責任。若活動在棋牌室、茶館或老年活動中心等經營性場所進行,場所經營者則依法負有安全保障義務,若未盡到管理或救助責任,可能承擔補充賠償責任。至於家屬自行製作的「免責聲明」是否具備法律效力,專家指出,此類單方文件並不能一概免除責任。若意外純屬個人健康原因,且牌友與場館均無過錯,實務上多視為風險自負;但若事故與設施缺陷、管理疏失或救助不及時有關,相關責任方仍須依法承擔侵權責任,免責聲明也無法對抗法律規定。專家同時提醒,若希望類似風險約定具備更完整法律效力,應由老人本人、家屬、同桌參與者及經營場所多方共同確認並簽署,同時保留身份資料與影像紀錄,以明確各方權利義務與風險邊界。
高雄房客租屋25年拒搬家! 網揭「租客1奧步」:拖好拖滿再住5年
房價高漲、租金不斷上升,讓不少人一租就是十幾二十年,但當「租久了」開始讓部分房客產生「像自己家」的心態時,也讓租屋市場衍生出更多爭議。近日高雄一樁長達25年的租屋糾紛曝光後,立刻在網路上掀起熱議,不少房東看完直呼「這才是真正的惡夢」。有網友在網路論壇PTT轉貼新聞指出,高雄一名王姓女房客承租同一間老屋長達25年,期間都正常繳租,直到房東決定收回房屋時,雙方才正式爆發衝突。根據報導,張姓房東在2025年2月先以口頭通知,再寄出存證信函,希望房客搬離,不過對方卻拒絕配合,甚至主張自己住了20多年,應該擁有「優先承購權」,認為房東若要處理房屋,應該優先賣給她。但法院審理後發現,雙方屬於未約定租期的不定期租約,而依照現行民法與土地法規定,純住宅租客並不適用優先承購權。最終高雄地院判定女房客敗訴,必須限期返還房屋。法院審理後發現,雙方屬於未約定租期的不定期租約,而依照現行民法與土地法規定,純住宅租客並不適用優先承購權。(示意圖/東森新聞資料照)消息曝光後,立刻在PTT引發大量討論,許多網友對房客的說法感到不可思議,「租到以為是自己的,聽起來很低能」、「貸款20年租房25年,替人家繳光房貸還要付錢買下來,租房超吃虧」、「這些人真的都太神奇了,搬家不是比打官司簡單容易嗎」。不過,也有不少人從現實角度分析,直言「人家租25年大概已經中老年了,出去也不好租,所以賴、拖、擺爛很可能是他的最佳策略」、「這種租客未來一定一堆,請神容易送神難」、「他官司一直打一直上訴就可以繼續住,一定拖好拖滿,上訴上滿,拖個五年」。部分網友指出,住了25年後房客年紀可能早已邁入中老年,重新找房其實相當困難,因此「拖著不搬」某種程度上,也可能是他們認為最有利的生存策略。(示意圖/取自Pexels)留言區也出現不少「房東自保教學」,「不限期租約本來就很難趕人,所以最好一年簽一次,再花小錢公證,強制驅離比較快」、「重點是2025年初還是房市熱的時候,年中之後房市慘淡,房東價差損失極大」。每日百對怨偶分家! 台北人「不輕易離婚」 專家揭背後苦衷後悔不買了?全台預售屋解約量破400件「這縣市」創單季新高房貸催收金額飆破80億 創4年新高 「2縣市」淪重災區
官司纏身1/許允樂聯名涉侵權「我不是胖虎」 法院認定判賠40萬
網紅許允樂與歌手李玉璽戀愛近一年,於去年底宣布再婚,人生邁入新階段。不過,她四年前捲入抄襲「我不是胖虎」風波,歷經多次審理後仍未翻盤。日前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更一審認定,她推出的「百威小老虎」系列確實侵害知名IP「我不是胖虎」著作權,不僅上訴遭駁回,還須連帶賠償40萬元、負擔利息,並須銷毀相關商品及負擔歷審訴訟費用。聯名設計「百威小老虎」(右)被指抄襲「我不是胖虎」(左)。(圖/翻攝自不二馬大叔微博、蝦皮)許允樂憑亮眼外型,在IG擁有高人氣,除了經營個人品牌,過去也曾與服飾品牌MO-BO推出聯名商品。不過,她於2021年間推出的「百威小老虎」系列,被指與大陸畫師不二馬大叔打造的知名IP「我不是胖虎」中的老虎圖像高度相似,引發抄襲爭議。為了否認抄襲,許允樂曾提出愛貓照片作為創作靈感來源。(圖/翻攝自許允樂IG)許允樂曾於2021年在IG發文致歉。(圖/翻攝自許允樂IG)當年爭議爆發後,許允樂曾於IG發文致歉,坦言自己「腳步走快了」,未能顧及所有細節,並表示「百威小老虎」相關商品已先行全數下架,並表示已與不二馬委任之律師聯繫,是否存有侵權一事,將以司法認定結果為準。不過法院審理時,她主要攻防並非「是否侵權」,而是質疑提告的品曄文創是否具備合法授權與提告資格。許允樂方認為,品曄文創雖被授權負責「我不是胖虎」在台灣等地區的商業事務,但公司成立時間比商品上市還晚,質疑對方根本還沒拿到「我不是胖虎」的正式授權,因此沒有資格提告;同時也懷疑整個授權流程與文件有問題。 但法院沒有接受這套說法。法官認定,「我不是胖虎」原作者不二馬大叔,早已把相關權利授權給大陸公司奇策文化,再授權到品曄文創,相關授權文件、公證資料與作者聲明都完整,品曄文創確實有權提告。 至於到底有沒有抄襲?法院則認為兩隻老虎高度相似。判決指出,兩個圖案不只都是黃白配色,連額頭紋路、眼睛位置、臉頰線條、蹲坐姿勢、身體花紋,甚至腳掌造型都雷同,整體視覺觀感幾乎一致。雖然「百威小老虎」在耳朵、鼻子、嘴巴等細節上有所調整,但法院認為屬於在既有基礎上的「微調」,並非獨立創作,仍構成著作權法上的改作侵權。許允樂則解釋,圖案靈感其實來自她養的貓,還提出貓咪照片和草稿當證據。並提出相關照片與草稿作為證據。不過法院認為,草稿缺乏製作時間與修改紀錄,難以證明創作過程,且整體視覺與「我不是胖虎」相比高度相似,與貓咪原型關聯性較低。法官也指出,「我不是胖虎」在網路和市面上擁有高知名度,相關圖像早已公開,身為經營服飾聯名商品的業者,不可能沒看過。最終法院維持原判,服裝公司與許允樂須連帶賠償40萬元;服裝公司與負責人廖信鈜,也須再連帶賠償40萬元及利息。另外,相關侵權商品必須全部銷毀,也不得再使用相關圖樣。許允樂去年再婚李玉璽。(圖/翻攝自許允樂IG)
男子花43萬買新車隔天爽中45萬 抱回獎金嗨喊:像撿到一輛車
有夠好運!大陸四川一名謝姓男子今年5月花了約9.6萬元(約新台幣43.2萬元)買一輛新車,隨後將發票上傳登錄參加抽獎,沒想到近日幸運抽中特等獎,獎金高達10萬元(約新台幣45萬元)。謝男出席領獎時,對於獎金比買車的錢還多,開心直呼「像是撿到一輛新車」。根據陸媒《紅星新聞》報導,四川南充近期舉辦購物後上網登錄發票的抽獎活動,依照商品不同類別有大大小小的獎項。營山縣一名謝姓男子在5月初帶著家人,去南充市一處商場購入一輛價值9.6萬元的電動轎車,當下賣車的業務提醒他,南充市現在有舉辦登錄發票抽獎的活動,他抱著試一試的心態上傳發票,隨後就跟家人返家。驚喜的是,謝男買車隔日就收到發票中獎通知,而且還是特等獎,獎金高達10萬元(約新台幣45萬元)。近日謝男現身頒獎儀式,他還開玩笑自己像是撿到一輛新車;至於如何運用這筆意外之財,他僅表示,目前還沒有具體規劃,打算與家人商量後再決定。報導中提到,這項活動是由南充市商務局主辦,總共投入高達500萬元(約新台幣2250萬元)預算,活動自今年5月1日起持續至9月30日。主辦方透露,此活動主要聚焦於汽車、家電以及數位產品三大領域,希望藉此刺激民生消費。抽獎每半個月舉行一次,皆透過公證機關的搖獎系統進行,確保公平與透明。主辦單位進一步說明,個人消費者購買電動車等新車,單張發票金額滿5萬元(約新台幣22.5萬元)以上;或購買家電、數位產品滿1千元(新台幣4.5千元)以上,皆可實名制上傳發票參與。除了汽車類特等獎高達10萬元(約新台幣45萬元)之外,還設有其他各級獎項,中獎獎金將在審核通過後,以電子紅包形式發放至個人帳戶。
國寶蒙塵2/揭藝品市場暢遊訣竅 藏家籲訂《拍賣法》防搞臭國際名聲
已故多年的詩人楊牧因著手稿拍賣角力再度躍上公眾視野,如今遺孀與拍賣平台糾紛權責扯不清,隱身的委拍人築了防火牆作壁上觀更讓家屬氣結。專家直指台灣連藝術品拍賣鑑價師與拍賣師制度都不完善,再不訂定《拍賣法》遏止藝術品拍賣亂象,恐怕洗錢喊價只會讓國寶蒙塵。初入拍賣場的「小白」有不少訣竅要注意,像「傳為某某所作」、「某派風格」等物品介紹,就暗指拍賣平台「也不認為那是真跡」。圖非指涉特定拍賣場域與單位。(示意圖/報系資料照)在21世紀政經發展成熟的台灣社會,藝術品已成了富豪甚至中產階級點綴生活的標的,但因著不健全的法律與華人特殊民族性,洗錢、逃稅等問題橫生。台師大藝術史研究所教授曾肅良就直言,台灣老把藝術品拍賣行為視為民事糾紛,且「又沒有人員傷亡」官府實在懶得管,拍賣平台不像國外《拍賣法》一樣完全負擔連帶賠償責任甚至刑責,只要寫了免責聲明,包含賣到贗品、來源不明都「不關我的事情」,現在法律不完備之際正好拍賣從業者「能撈多少是多少」,這和西方蘇富比等拍賣平台主打的誠信原則有別,「其實都搞臭台灣的全球名聲」他講了大白話。曾肅良提醒,藝術品可是比股票市場更高深莫測,畢竟不像上市櫃公司被規定每季揭露財報,藝術根本沒有固定標準,有公定價值的就那幾幅古畫或知名的已故藝術家,但太有名的反倒成為仿作標的,在市場上要防贗品滿天飛,新問世的作品則必須從低價慢慢喊,這時就純粹是行銷、宣傳在上下其手,就算假的物品跑去市立美術館「過水」一遍價格就翻兩番,買票進場的觀眾全都變成了跑龍套的「抬轎仔」。研究著作權多年的律師賴忠明(圖)直指,收藏家不妨拿自家收藏去拍賣平台探探口風,若鑑定後不被受理拍賣,恐怕是贗品的機率就不低。(圖/翻攝自全律會官網)曾肅良舉例,有心人士只要與拍賣行掛勾,隨手對畫廊作品「點菜」,指名「幫我炒到(新台幣)1,000萬我分你50萬」,拍賣行從展覽紀錄、拍賣紀錄都能幫你「做出來」,再找個沒收入的人頭「掛名」當賣家分期繳付,不只錢洗白了連交易所得稅都省了,而那幅畫呢?「從頭到尾都掛在那」他預告接下來就是從1,000萬繼續往上炒了。中華保護智財權協會會長、律師吳尚昆則提醒藝術品市場「小白」們幾點留意:首先多數拍賣行對作品真偽僅作「意見表達」而非「保證」,爭議期間也短得要命,像圖錄上若「傳為某某所作」、「某派風格」可不是稱讚,而是「我不保證為真跡」喔;第二,如同楊牧手稿事件,藝術品來源確實可能涉及贓物、盜掘文物、戰時掠奪品等,另也常見違反《文化資產保存法》、《野生動物保護法》等,買到有爭議的標的真的很麻煩,不妨要求拍賣公司提供完整的來源履歷,也要對來源不明、價格異常便宜的作品保持警覺。 台師大藝術史研究所教授曾肅良(圖)呼籲,完善的《拍賣法》遲早要建立,台灣的藝術品拍賣市場才能比肩國際。(圖/方萬民攝)第三則要注意拍賣的「落槌價」只是表面價格,再加上佣金、營業稅、運輸保險、進口關稅等,一件「落槌價」新台幣100萬的作品拿不出130萬恐怕只能「違約交割」徒呼負負。第四則是著作權與物權可是分離的,買到藝術品的「物」不等於買到「著作權」,例如手稿買方只有「那張紙」實體所有權,但著作權原則上仍屬於藝術家或繼承人,買方若要印製成商品、放上網路販售圖像、做成 NFT(區塊鍊數位憑證),都可能構成著作權侵害。最後要再次審視「所有權履歷」、「展覽履歷」、「學術著錄」三條軸線,這可是判斷作品「身分」的證據鏈,縱使不能說缺了履歷必定是假貨,但有完整履歷的作品在真偽、價值、未來流通性上都有更厚實的保障。著作權法律師賴忠明則提醒已持有收藏物的藏家,不妨以「賣家」身分到拍賣行逛逛,若被「拒絕上拍」心理就要有底恐怕不是真跡了,這時可以透過訴訟找故宮等第三公證人進一步鑑定真偽,若不幸「中箭」被確認為贗品,儘管難以證明拍賣行、賣方合謀,因此幾乎不可能上綱成刑事問責,但多數原始拍賣單位還是會愛惜羽毛負責賠償,頂多再向原始委拍者代位求償,沒那麼絕望。受訪行家都呼籲,儘管《拍賣法》要訂立難以一蹴可幾,但不妨先導入《消費者保護法》給賣家「七天解除權」的冷靜期保障,至少讓買家別在拍賣場氣氛感染下衝動加價而後悔莫及,再一步步健全台灣拍賣市場與法源,充實華人文化底蘊。
租賃專法修正草案牛步挨批 內政部:租期限制與漲幅天花板還在喬
內政部今(17)日表示,「租賃專法」修法事涉民眾居住與健全租屋市場等層面,因此多次舉行座談會聆聽各界意見,持續彙整民意評估修法方向,並非「卡關」不處理租賃修法事宜。不少居住民團共同舉行記者會,呼籲行政院應儘快提出《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的修正草案送交立法院審議。(圖/翻攝自立委牛煦庭辦公室群組)今天OURs都市改革組織等多個居住正義團體偕同立委李柏毅、牛煦庭、邱慧洳聯袂召開記者會指出,保障租賃住宅市場穩定、全名為《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的「租賃專法」修法老卡在內政部不提草案,立法院無從審議一晃眼半年了,呼籲內政部趕快提報行政院會通過完整修法版本送立法院審議,以利「租霸下車機制」、「2+2租期保障」、「強化租屋登錄」等健全租屋市場方案儘速上路。租屋市場不時傳出房東與房客間糾紛,「租賃專法」修法能解?各界關注。圖非指涉特定租屋處。(示意圖/周志龍攝)租賃住宅房東服務總會理事長陳柏勳就指出,現行制度對不良房客處理機制根本不足,房東想收回房子大多得跑法院,活脫脫影響了房東出租意願,呼籲建立「租霸下車」條款,針對欠租達二個月或重大違規、違法行為之承租人,在符合法定要件下,房東可透過公證契約直接向管轄法院聲請強制執行。崔媽媽基金會執行長呂秉怡則分析,最低租期2年並搭配一次優先續租權的「2+2」租期制度搭配租霸下車條款雙管齊下,有機會為房東與房客之間找到平衡。OURs都市改革組織研究員廖庭輝也直言租屋市場價格不透明是亂象根源,租屋實價登錄早就該推行,也呼籲對過往未申報者「登錄租稅大赦」,攜手官民從現在起整頓租屋市場。內政部則對此說明,租賃住宅市場攸關房東、房客及租賃住宅服務產業等多方權益,針對記者會喊話內容,內政部已掌握並納入研議中,只是目前社會對於部分修法設計仍有不同意見,像是「租期保障」及「限制租金漲幅」等議題其實還在角力,因此須審慎評估其政策影響。內政部重申,目前正著手加速提出租賃專法修正,希望在蒐集意見後務求制度設計能兼顧公平性與可行性,並促進租屋市場健全發展。
遭洪誠陽指控詐騙 張淳淳發7點聲明反擊「協調要付4500萬」
55歲前「憲憲家族」成員洪誠陽,出面指控女星張淳淳涉嫌詐騙,指稱自己於民國96年間在對方邀約下投資房地產,投入金額高達數千萬元,最終幾乎血本無歸。對此,張淳淳今(20日)中午透過臉書發表7點聲明反駁,強調雙方糾紛早已進入調解程序,並指出投資案早在民國103年即完成結算,金額為新台幣220萬元(含本金及投資收益),雙方當時亦已簽署結案協議書,並約定保密條款。55歲前「憲憲家族」成員洪誠陽,出面指控女星張淳淳涉嫌詐騙。(圖/洪誠陽提供)張淳淳表示,結案後仍持續聽聞洪誠陽在外散布不利言論,為此她向台北地方法院聲請調解。她進一步指出,首次調解庭洪誠陽未出席,第二次到場後卻開口要求新台幣4500萬元,才願意解決爭議,否則將召開記者會對外爆料,相關金額與洪誠陽對外說法存在極大落差。針對洪誠陽提出的524萬元匯款資料,張淳淳也駁斥,相關金額並非她應負擔的債務或責任。她最後強調,在上述事實明確的情況下,洪誠陽仍對外指稱其「詐騙」,已嚴重侵害名譽,後續將依法追究相關法律責任。她坦言,此事對自身造成極大壓力與身心影響,為求平息紛爭、恢復生活平靜,已於民國105年支付500萬元給洪誠陽,但強調該筆款項「純屬止紛息爭及求取安寧」,並非承認任何額外債務。張淳淳正式聲明:針對洪誠陽先生近日對本人所為之相關指控,特此說明如下:一、本案係洪誠陽主動邀請本人協助其進行房地產投資,並由其提供新台幣50萬元資金,該筆資金已經法院公證(97年度北院民公君字第000041號),雙方均於公證文件上簽名確認。二、投資結果已結算為新台幣220萬元(包含本金及投資收益)。本人已開立支票完成給付,惟洪誠陽自行表示其將支票放置於書中而未及時兌現,導致該票據逾期成為銀行不予兌現之票據。基於誠信原則,本人於得知後已立即重新補開支票供其提領,已完全履行給付義務。三、雙方已於民國103年正式簽署結案協議書,並由雙方親自簽名及蓋手印確認,同時簽署保密條款,約定:(一)雙方所有合作關係正式終止(二)未來互不再追究任何相關爭議(三)不得對外散布任何足以毀損對方名譽之言論該協議已具體終結雙方所有爭議。四、然於結案協議簽署後,仍持續聽聞洪誠陽對外散布本人「詐騙」等不實言論,已嚴重影響本人名譽。為求依法釐清事實,本人於民國104年向台北地方法院聲請調解(案號:104年度司北調字第248號),調解情形如下:(一)第一次調解時間:民國104年3月27日 下午3時50分結果:洪誠陽未到場(二)第二次調解時間:民國104年5月11日 上午10時50分結果:洪誠陽到場,並於調解過程中提出,須由本人支付新台幣45,000,000元方願意解決爭議,否則拒絕協商,並表示將召開記者會另於該次調解中,亦涉及其對外(包含社群平台如臉書)所提及之金額與實際向本人要求之金額顯有落差,顯示其主張並不一致。五、本人曾歷經重大疾病,身心承受極大壓力。在持續聽聞外界相關不實言論後,導致身體免疫力顯著下降。基於健康考量、希望平靜生活,並念及雙方過去情誼,本人於民國105年再次支付新台幣500萬元予洪誠陽,純屬止紛息爭及求取安寧,並非承認任何額外債務。六、洪誠陽另提出民國97年5月9日陽信銀行匯款新台幣5,240,000元予第三人之資料,並主張本人應負責該筆款項。惟該匯款:(一)並非本人所為(二)亦非雙方合作或結算範圍內之款項(三)與本案法律關係無關(四)對方迄今未提出任何合理說明或證據證明其關聯性七、在上述事實明確存在之情況下,洪誠陽仍對外指稱本人「詐騙」,已嚴重侵害本人名譽,相關法律責任本人將依法追究。本人尊重司法程序,並相信事實與證據終將還原真相,社會自有公評
母親離世後結婚?妹子辦繼承驚見媽「被再婚」 身分證照片也遭調包
大陸1名孫姓女子近日投訴媒體,稱母親2008年病逝,自己未參加葬禮,之後跟著小姨生活,直到2018年辦理遺產繼承時,發現母親名下竟有2009年結婚登記紀錄,且身份證照片被更換。親屬稱此舉為辦理其就學手續,事件仍待查明。對此,政府單位已成立聯合調查組,將對相關問題展開全面調查,並依法依規處理。《荔枝新聞》報導,當事人表示,父母在自己9歲時離婚,她隨著母親生活,後來媽媽因病住院,期間她被小姨帶走,直到母親於2008年12月病逝,她僅從親屬口中得知死訊,未能參加葬禮,之後長期跟著小姨生活。孫女提供的一份協議書顯示,其父親曾與小姨簽訂收養相關協議。2018年間,年滿19歲的孫女申請繼承母親遺產,竟在辦理公證手續時被告知,母親存在其他婚姻登記紀錄,無法證明其為唯一合法繼承人,繼承程序因此受阻。數月前,孫女前往母親戶籍所在地查詢檔案,發現1筆2009年12月的結婚登記資料,時間在母親去世1年後。當事人指出,登記照片中的女性疑為大舅媽,且母親身份證照片亦被替換。對此,親屬稱當年此舉是為解決其就學手續問題;孫女則認為,自己一直隨小姨生活,對相關說法難以接受。媒體聯繫孫女的舅舅趙先生,對方表示正趕往與孫女士會面,暫不便對外說明。河南省魯山縣聯合調查組3日凌晨發布通報,針對網友反映「母親去世後身份異常及遺產繼承受阻」一事,當地高度重視,已成立由紀委、監委、公安、民政等部門參與的聯合調查組,將對相關問題展開全面調查,並依法依規處理。
波斯菊異語1/大肚花海上億農地有蹊蹺 佃農「三七五」金鐘罩折騰地主喊救命
多數人以為只存在歷史課本的「三七五減租」竟成了買賣土地「卡關」元兇,一場涉及新台幣上億元的土地處分案居然出現「死後簽署」幽靈契約。台中大肚追分火車站旁台1線,秋收稻穀後農田開滿了波斯菊,背後卻有洶湧暗盤角力生波,「和諧純真」的波斯菊花語也只能無奈走味。放眼約2,000坪的台中大肚農地在縱貫公路台1線與海線鐵路之間,距離高鐵站車程更只要15分鐘,地主開了價找到「下家」想換錢走人,卻苦於上頭「三七五租約」魔咒而動彈不得、多年移轉未果。(圖/黃耀徵攝)最高行政法院2025年底裁定駁回一樁「耕地三七五減租」上訴案,原來是高齡80的苦主許嬸婆挨了悶棍,她持有了位在大肚區台1線縱貫公路與海線鐵路所夾的都市計畫區內農地,方正的現場不只追分火車站走路就到,開個車15分鐘抵達高鐵台中站開發潛力無窮,但她早嫁到花蓮去了無暇他顧,多年前來自農地附近烏日的農具機盤商江老闆,打算以每坪新台幣11萬、總價破2億吃下這2,000坪左右農地,心想再怎麼不濟沒開發也能大規模機械化農作,而老太太只希望安享晚年,賣掉領錢走人就好,看似彼此合意買賣,背後卻橫空殺出了「程咬金」,導致卡了關至今還無從解套。一名佃農老李攪入了這場買賣局,原來1990年老李看上當時荒在那的農地「情勒」地主鄰居許家已故阿祖「生活過不去、行行好讓我種水稻」,結果許家口頭答應但沒打契約,老李也就這樣一再耕種30多年,等到近年許家阿祖壽終正寢後「分家」,許嬸婆分到農地但忙著在花蓮「帶孫」,加上農地農用連「田賦」都不必繳,許嬸婆壓根兒沒把持有土地這事放心上。苦主許小姐(左起)與其夫陳先生泣訴買賣土地一連串離奇遭遇,直斥官府與佃農聯合侵害了土地所有權。(圖/黃耀徵攝)江老闆看上土地後輾轉找到了許嬸婆,他們連袂到地政事務所看了地籍謄本,驚覺上頭竟被註記與老李有「三七五租約」,這宛如土地「緊箍咒」,只要佃農咬緊不讓「連買賣都不行」。但不對啊,許家何時與老李簽了佃農約?許嬸婆回顧,許家阿祖是1984年被前地主欠債抵押輾轉拿到了土地,但當時權狀可是乾乾淨淨沒任何「三七五」註記,後頭也不曾到地政單位變更。但過戶時到地政事務所一看,發現居然備查了1949年一張詭異租賃契約,上頭的筆跡明顯與紙張年代不符,稅票開立年份竟還是1965年,已是滿腹疑問。而後在1990年代「地籍電子化」時期,電磁紀錄竟被謄寫了「三七五租約」註記,回頭想追紙本租約竟有多年被「遺失」,「難道主管機關沒插股嗎」?連串詭異讓許嬸婆不寒而慄。許嬸婆強調,許家阿祖1984年法拍取得土地後,從不曾經法院公證任何契約,反而台灣省政府地政處可是有函令,只要是法拍取得的土地,後頭任何出租等合約行為,都必須經報經執行法院准許,退步言之在「法拍」後的耕作約定根本無效,且無論是此前此後,耕作者紙本資料從未有「三七五」註記,她直斥從佃農身分到優先承購權恐怕都是假造。佃農老李(圖)反批自己合法取得耕作權已獲得公所、行政法院雙雙認證,直斥地主不尊重司法判決。(圖/黃耀徵攝)CTWANT採訪當下老李也出現了,他直罵許嬸婆「瘋子」衝突一觸即發,還好兩方熱心民眾拉了個安全距離。老李直指,這2,000多坪土地可是從小種到老,多數繳交公糧在農會可都有紀錄,自己的佃農身分也被公所和行政法院認證,他嗆聲「棺材不是裝老人」自己可還有力氣種,若要告自己「偽造承購權」就「請地檢署來抓我啊」,自己會一路種下去,捍衛承租權不放棄。大肚區公所農業課則直斥「插股」傳言為無稽,並回應「三七五租約」其實根本是私人合約關係,只是政策上為了保護佃農而另立有利解釋的行政法規。農業課官員直指,當初許嬸婆是打民事訴訟告老李輸了個窮途末路,無奈之下才轉向來打行政訴訟是很「硬要」,行政法院當然就不推翻民事判決結果,也直接以「裁定」駁回,未就實質內容進一步審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