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害關係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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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億重建信任2/國泰金總座們一字排開90度彎腰道歉 蔡宏圖指示三項改革
面對國泰投信踩雷賠償近10億元的天價代價,國泰金(2882)總座李長庚直言這是一堂「非常昂貴的課程」,並宣布董事長蔡宏圖已下令全面大體檢,從源頭開始改變,對於「董總級」一律禁止兼任外部上市櫃公司職務;子公司董監事改由專業部門主管出任;並引進第三方外部單位,重新通盤檢視整個金控及所有子公司的制度,找出可能的疏漏死角。李長庚坦言,「我們經營團隊面對這個問題,真的覺得應當對社會深深地致歉。」他還原此事件的關鍵錯誤,詳細解釋了系統與申報流程中的斷點,點出為何「系統漏報」原因,出在國泰投信前董事去年5月兼任世芯-KY獨董時,確實有依規向「金控」與「銀行」的關係人系統申報,但因個別規定,而「未向國泰投信系統申報」。李長庚說,這還涉及到「內控複核遺漏」,雖然金控與子公司系統會定期做橫向資料比對,但國泰投信在去年7月進行系統覆核比對時,出現缺失、遺漏,直到今年1月才驚覺踩到利害關係人紅線。李長庚宣布董事長蔡宏圖已下令全面大體檢,並祭出三大核心措施,包括高階主管兼職改採「原則禁止、例外核准」,集團內相關的董總兼職在內部盤點後「該辭的全都辭掉」;採取相對同業的最高規格,李長庚本人也已請辭開發國際常務董事職務;國泰金控及所有子公司的「董總級」高階主管,原則上一律禁止兼任外部上市櫃公司職務,若如聯徵中心、財金公司等關於本業經營與公共利益機構者則為「例外核准」範圍。至於國泰子公司董監事改由專業部門主管出任,若因應集團轉投資需要(例如國泰人壽投資新能源公司),未來的董監事指派將回歸由投資部門的副總或協理等專業主管出任,金控與子公司的董事長、總經理不再涉入,徹底杜絕利益衝突疑慮。國泰金同時也將委託外部專業顧問公司(如會計師事務所或內控內稽專家),重新通盤檢視整個金控及所有子公司的制度、作業流程與資訊串接,排除潛在風控死角。國泰金控總經理李長庚對於子公司董總兼職涉及申報之案,直言這是一堂「非常昂貴的課程」。(圖/CTWANT資料照)針對外界質疑,李長庚表示自己非常認真閱讀外界的每項批評與建議,並感謝其中許多具有建設性的洞見,這些都將納入未來的公司治理優化中,虛心接納社會批評。對於立委或外界質疑獨董是否視而不見,李長庚緩頰表示國泰金獨董「非常棒」,事件後在審計委員會與董事會上多次嚴厲質詢。他強調金控獨董並未兼任投信獨董,很多未呈報的投信底層業務在系統上看不到,不應苛責其越俎代庖。國泰金高層在公開致歉後,金管會檢查局已同步於7月2日啟動突襲,對國泰全集團(含金控、銀行、人壽、證券、產險等)展開大跨度專案金檢,李長庚強調將會以最嚴格的標準與行動重新建立社會大眾對國泰的信任。他引用前英國首相邱吉爾的名言「永遠不要浪費一場好的危機(Never let a good crisis go to waste)」,強調會以此為鑑,希望整個金融同業也能將此當作公司治理的案例研究。前國泰世華銀行董事長、國泰投信董事郭明鑑因兼任世芯-KY獨立董事引發集團內控風波,於2026年6月30 日透過律師正式發表6點聲明,強調個人兼職行為完全符合內部規範,絕無利益輸送,均依內部規範申報核准,無隱匿情事,並為平息風波請辭國泰集團內所有董事職務,並正式婉謝國泰金控資深顧問的邀請,將對不實報導提告。
10億重建信任4/蔡宗翰代理國泰世華銀董座 鐵拳到鐵腕改革備受關注
2025年6月的國泰金控董事會改選中,蔡宗翰首度正式進入國泰金控董事會,並獲選為國泰金控副董事長,與父親蔡宏圖並肩坐上金控董事席,這象徵總資產超過14兆的國泰金融帝國第三代接班布局已正式就定位。「國泰永續金融暨氣候變遷高峰論壇」已舉辦10屆,國泰金控董事長蔡宏圖、國泰世華銀行副董事長蔡宗翰父子同框出席活動。(圖/CTWANT資料照)蔡宗翰在活化國泰人壽不動產,引進美式Outlets與複合式開發在接掌國泰人壽不動產與專案投資部門前,國壽的房地產投資多偏向傳統的「買大樓收租金」;引進美式思維,大力推動大規模的資產活化,攜手華泰大飯店集團,在桃園青埔開創台灣首座美式露天 Outlets,將原本荒涼的土地變成百億營收的零售重鎮。主導引進日本八景島水族館(Xpark)、和逸飯店、新光影城,打造全台最具代表性的「高鐵特定區複合式商辦與娛樂城」,成為國壽近年最成功的指標性投資,徹底翻轉國壽地產投資的獲利模式。看準電商與現代物流趨勢,主導國壽砸下重兵成立「物流共和國」,在全台興建現代化智慧物流園區,搶占電商供應鏈的核心基礎建設。進入國泰世華銀行後,蔡宗翰將焦點鎖定在能帶來大量新客戶與手續費收入的消費金融戰場,2013年搶下Costco聯名卡,是蔡宗翰在消金的成名之戰。當年他親自帶隊談判,成功從中信銀手中強娶 Costco 聯名卡。這張卡為國泰世華注入超過200萬名高含金量的優質客戶,成功帶動財富管理與其他消金業務爆炸性成長;在蝦皮、CUBE卡等數位神卡布局部分,Costco聯名卡合約到期後,他再度展示精準的商業眼光,將戰力集中在自主發行的 CUBE 卡,透過數位 App 即時切換權益的創新模式,維持住百萬卡友與高簽帳金額,讓國泰世華在消金信用卡市場始終穩居龍頭地位。蔡宗翰是國泰金控長達十年「數位轉型」計畫的實質幕後總指揮;引進大量科技人才,打破傳統銀行內部的官僚體制:成立數位數據暨科技發展中心(DDT),是在他全力支持下成立的跨子公司神經中樞,統一調度集團的數位發展與大數據應用。將原本繁雜的各式銀行 App 整合為單一「CUBE App」,用戶數突破數百萬。他強調以「用戶體驗」為核心,使國泰世華在數位金融3.0的評比中,無論是黏著度還是數位獲利占比,皆居國內金控前茅。他成功讓國泰世華銀行從一家偏向企業金融、作風保守的老行庫,華麗轉身為全台消金第一、數位化程度最高、且具備龐大年輕客戶群的現代化銀行,這也是他能在2025年正式升任國泰金控副董事長、順理成章全面接班的最硬實力底氣。面對2026年最新爆發的國泰投信利害關係人踩雷風暴,郭明鑑相繼辭去國泰投信董事、國泰世華銀行董事長,蔡宗翰依章程為銀行代理董座。接下來,蔡宗翰如何共同主導全集團內控制度的「鐵腕改革」,外界關注中。
10億重建信任1/國泰投信踩雷賠近10億 金管會從說不清原委到全面金檢
國泰金控股價甫列入金融股百元級行列未久,金控董座蔡宏圖、副董蔡宗翰父子首度聯袂出席股東會,一場投信誤踩利害關係人地雷慘痛約9.5億代價,揮拳、老臣辭職、金控總座率子公司總經理鞠躬道歉……。而在等待金管會全面金融檢查結果出爐之際,如何重建大眾對公部門、國泰的信任,絕對是最重要的課題。前國泰世華銀行董事長郭明鑑因兼任世芯-KY獨立董事,國泰投信未做好利害關係人把關,慘賠近10億元的風波,今年1月國泰例行性檢查赫然發現出事了,並緊急通報金管會,已就全委部分先補償法人客戶共達4.54億元。此時,金管會、國泰金皆未公開發生此事。國泰投信於2026年6月15日在官網的一則「基金淨值重新核算暨投資人權益保障」公告,掀開10億天價踩雷風暴。(圖/截自國泰投信官網)6月15日,國泰投信在自家官網的一則8檔基金淨值重新核算公告,引發媒體好奇、追問公司與金管會,結果金管會、國泰皆回答不出是人為疏漏申報、亦或是勾稽系統哪裡失靈;僅知道結果,即是該部分涉及到5萬多名受益人權益,賠償損失共達4.9億元,加計前述的全委補償,總計9.44億元。直到6月23日蔡宏圖弟弟蔡鎮宇登門「揮拳」,並以股東身分發聲追究督責,讓國泰宛如八點檔霹靂劇情天天登上媒體,面對輿論與各界議論,相關單位、人物上緊發條地開始公開面對。按過往慣例,國泰金控董事長蔡宏圖於7月1日登場的「國泰永續金融暨氣候變遷高峰論壇」發表演講,今年則未現身,當天則見金控總經理李長庚率領旗下五大子公司總經理、發言人,一字排開集體向社會大眾90度鞠躬致歉,並說明蔡宏圖對此事件的重要指示,係為國泰金首度在媒體公開事件來龍去脈。從1月到7月,將近半年的時間,國泰金獲利頻創新高,股價創紀錄破百元逼近120元;6月12日蔡宏圖、蔡宗翰父子首度同框出席股東會台上,讓外界對焦三代接班身影與成績;3天後,認賠「近10億天價」烏龍事件露出端倪,直至7月1日,股民們更加瞭解是哪個環節出了狀況,導致申報系統失靈。CTWANT調查,事件爆發後,引爆網民、投資人在PTT、Dcard討論,媒體天天報導,金管會檢查局6月22日進駐國泰投信,並於7月2日擴大兵分六路進駐金控及銀行、壽險、產險、證券等子公司,實地檢查至8日,檢查局長賴欣國強調「視情況不排除延長」。金管會主委彭金隆已於立法院財委會承諾,在7月8日實地金檢結束後的7天內,即7月15日前後,金管會將對外進行進一步的案情說明與初步調查發現。
郭明鑑風暴再擴大!國泰投信總座張雍川請辭 坦承督導不周致歉
國泰世華銀行前董事長郭明鑑兼職爭議持續延燒,在金管會擴大對國泰金控及旗下子公司展開專案金檢之際,國泰金控7日晚間代子公司國泰投信發布重大訊息,宣布國泰投信總經理張雍川因「督導不周」主動請辭,辭任案將自7月8日起生效,並由資深副總經理鄭立誠暫代總經理職務。國泰金控也代張雍川轉達歉意,表示對事件引發社會各界關注深感抱歉。國泰金控指出,張雍川已於7日辭去國泰投信總經理職務,8日起正式生效,鄭立誠將暫代總經理職務,直到後續完成相關人事安排。張雍川透過公司表示,基於督導不周,決定主動請辭以示負責,並向社會大眾致上最深歉意。國泰金控當晚也同步發布多則重大訊息,說明此次人事異動。此次人事異動,與郭明鑑兼職事件引發的後續效應有關。國泰投信因利害關係人投資違規案受到外界關注,郭明鑑為避免事件持續影響公司聲譽,日前已請辭國泰金控、國泰世華銀行及國泰私募股權等董事職務,並同步辭去國泰世華銀行董事長職位,希望降低事件對公司及市場的衝擊。針對外界質疑主管機關監理作為,金管會日前表示,將秉持監理透明、合理及依法行政原則辦理,不會因金融機構負責人曾任主管機關職務而有不同標準,除持續釐清郭明鑑兼職案外,也將一併檢視國泰投信相關資訊揭露及作業程序是否符合規定。金管會已於7月2日宣布擴大專案金檢範圍,除原本進駐國泰投信外,也同步對國泰金控及旗下銀行、壽險、產險與證券等子公司展開查核,全面檢視集團內部控制及公司治理機制。其中,國泰投信專案金檢原訂進行至7月8日,主管機關表示,若有必要,將視查核情況延長檢查時間。市場持續關注郭明鑑兼職案後續發展,而在專案金檢尚未結束前,國泰投信總經理主動請辭,也讓外界高度關注後續調查結果,以及國泰金控是否進一步強化內部控管、法令遵循及公司治理制度,以回應外界對此次事件的質疑。
南韓量販巨頭Homeplus爆破產危機 法院裁定終止重整
南韓大型量販超市「Homeplus」因無法尋得合適買家,企業重組計畫宣告破局。首爾回生法院(破產法院)於今(3)日正式裁定終止Homeplus的企業回生程序(即法院託管),這意味著昔日零售巨頭若無重大轉折,將步入破產清算階段。根據《韓聯社》報導,首爾回生法院裁決指出,Homeplus先前雖成功出售了其「Homeplus Express」超市業務部門,但核心的剩餘事業部在未能完成併購的情況下持續營運,導致營收大幅下滑。與此同時,員工薪資、貨款和稅金等優先受償的「公益債權」急劇攀升,使得公司財務狀況加速惡化。負責審理的首爾回生法院回生4部(法院院長鄭晙永)表示,若要繼續執行修正後的變更回生計畫,公司至少需要籌措約2000億韓元(約新台幣47億元)的必要資金。然而,由於Homeplus至今仍無法調度此筆款項,法院認定該重組計畫已無實施的可能性,因此決定不提請利害關係人會議審議,直接裁定終止回生程序。據南韓相關法律規定,Homeplus若對此裁定有異議,可在14天內提出「即時抗告」。如果該公司能在期限內成功籌得資金並提出抗告,法院仍有可能撤銷終止程序的決定;若期限內未提起抗告,此項終止裁定將正式生效,全面走向清算。所謂「企業回生程序」是指針對陷入經營危機的企業,當其「續營價值」被認定大於「清算價值」時,由法院介入管理以協助其重整的制度。然而,一旦該程序因無法執行計畫而遭終止,債務人企業基本上只剩下聲請破產一途;儘管法律上允許重新聲請,但在沒有重大情況變更下,極難獲得法院批准。事實上,Homeplus自去年3月4日向法院聲請回生,當時法院因其清算價值高於續營價值,允許其制定包含出售全部或部分業務的「結構創新型回生計畫」。儘管Homeplus在去(2025)年底及今年6月底相繼提交了關閉虧損門市、讓渡營業權與併購等修正方案,且法院依法可將計畫通過期限延長至今年9月,但裁判庭最終認定已無實質效益,決定中斷程序。過去Homeplus曾是南韓三大連鎖量販店之一,不只在地民眾習慣去採買生鮮食品,不少外國觀光客赴韓旅遊,也會特地造訪採購零食、保健食品或泡麵等。
金管會「這樣看」蔡鎭宇揮拳事件 國泰投信全面清查結果出爐
國泰金控股東、霖園集團創辦人蔡萬霖三子、蔡宏圖胞弟蔡鎭宇揮拳國泰世華銀行董事長郭明鑑衝突事件,以及郭兼職多家公司董事的利害關係人申報之況,金管會25日表示,前者已非金控大股東、對其營運無著力空間,仍需回歸遵循公司治理原則。金管會也表示,銀行部分都有就其申報。檢查局也前往國泰投信做金融檢查。蔡鎮宇為國泰世華銀行創辦人之一,曾任國泰金控、國泰世華銀行、國泰人壽副董事長,於2010年賣出股份700億元與兄弟蔡分家。此外,對於郭明鑑擔任多家公司董事期間是否皆依規定申報?國泰投信表示,經全面清查之後亦無未申報之情況。國泰投信表示,關於八檔基金補償金額及人數部分:本公司已積極辦理補償程序,並採從優補償原則,補償款將於115年6月29日撥付至銷售機構及受益人帳戶,實際款項入帳時間會依申購途徑及銷售機構不同而略有差異,補償金總計約新台幣4.9億元、受益人人數約50,500人、銷售機構共有47家協助辦理。關於郭明鑑先生任職期間之基金及全委投資情形部分:本公司已就前董事郭明鑑先生任職期間兼任董事或獨立董事之國內外公司,清查各檔主動式基金及全權委託帳戶,除本次事件外,其餘均符合本公司規範。
蔡鎮宇以「身為霖園蔡家一份子」 發聲盼國泰金能立即修正偏差
已辭去國泰投信董事郭明鑑去年5月擔任世芯-KY獨董之後,涉及未申報、利害關係人不得交易買賣股票的規定之下,國泰投信於今年1月例行性檢查清查出8檔基金需要重新清算,致損失4.5億元;而曾任國泰金控副董事長蔡鎮宇則對此親赴目前擔任國泰世華銀行董事長郭明鑑辦公室大樓,發生揮拳口角衝突報警而鬧上新聞版面。蔡鎮宇今(25)日則以「國泰金控股東」身分發出一份三點的沈重聲明,指出「我身為霖園蔡家一份子,更曾長期經營國泰集團的銀行事業,目前是以國泰金股東的身份,對近來國泰金高層失序的情況,發出痛心的呼籲,希望國泰金能立即修正偏差,讓股東與客戶安心,並確保霖園與國泰金控的金融龍頭招牌繼續熠熠生輝」。蔡鎮宇指出,報載國泰世華銀行董事長郭明鑑另兼任香港遠東宏信和順誠控股公司的董事,質疑此兩家公司資本結構是否有詳盡調查?連同外界已知的世芯與榮成,郭明鑑在外兼任董事或獨董數量之多,令人咋舌。蔡鎮宇指出,國泰世華銀行到今年3月底已是總資產逾5.4兆元的大型銀行,客戶數逾1,000萬人,身為銀行董事長,郭明鑑難道不應「專心」經營,替廣大客戶與股東把守金融資產安全嗎?雖然法律不限制民營銀行董事長的兼職數量,但就金融業從業人員,尤其是銀行董事長,郭明鑑的兼職數量已影響其出任銀行董事長的適合性與妥適性,罔顧國泰世華銀客戶與股東權益。蔡鎮宇認為,國泰金控兩位獨董王儷玲與吳當傑,王儷玲曾是金管會代理主委,強調金融科技與監理科技,吳當傑曾任證期局局長與金管會副主委,規劃公司治理藍圖,兩位獨董對銀行董事長大量兼任外職「視而不見」,國泰投信未能有效控管利害關係人名單,獨董是否也有失職的疑慮?金管會若要檢視國泰金控內稽內控是否有疏失時,是否會因為老長官王儷玲與吳當傑,而輕輕放下?
尹崇堯保證「解決勞資爭議」南山上市關鍵 有信心跨越法院判決很大差異
南山人壽(5874)今(23日)召開股東會,南山人壽董事長尹崇堯回應台北市南山人壽企業工會場外陳情訴求,他指出身為南山負責人有誠意、有決心、要解決與工會勞資爭議,一直有互動協商,在行政法院與法院民事庭的判決有很大的差異,相信雙方持續溝通,是可以跨越這很大的差異。尹崇堯表示,對於南山人壽上市案近程,過去二年來,股東們、媒體都一再提出詢問,個人也是重申公司態度立場,即是在「取得利害關係人的祝福」前進,包括工會成員,這是我們一直要面對的問題。尹崇堯表示,身為負責人在此保證,勞資爭議是上市之前的重要關鍵,有誠意有決心要解決,與工會有互動,工會認為互動討論實質性不如預期,2025年雙方簽署勞資協議,具體建立溝通管道,會持續督促相關部門持續協商。對於15年前產生的勞資爭議,尹崇堯說,股東會後公司也會進一步協商討論,這是身為負責人必須要有的態度,時間表上,目前還是以IPO為最大優先,包含工會在內的利害關係人的祝福之下才會加以推動。
肯亞惡意干預!台灣代表團獲邀又遭撤銷 出席「我們的海洋大會」受阻
2026年第11屆「我們的海洋大會」(Our Ocean Conference ,OOC)於6月中旬於肯亞蒙巴薩舉行,我方原獲邀參與並分享海洋治理成果,惟會議期間卻發生我國受邀學者遭拒絕入場、護照及手機遭扣留逾20小時等事件;部分代表團成員已核准的電子旅行授權(ETA)亦於出發前遭撤銷,此為臺灣首次正式獲邀後又遭撤銷的惡例。海洋委員會對此嚴重損害國際海洋合作應有的開放、公平與專業的做法,表達強烈譴責。海委會表示,臺灣長期以實際行動支持OOC倡議,積極投入全球海洋治理與永續發展工作。此次事件不僅影響海洋專業團隊投入國際合作與交流,更對國際海洋合作平台的開放性、公平性及專業性造成傷害,與本屆大會「Our Ocean, Our Heritage, Our Future(我們的海洋、我們的傳承、我們的未來)」所倡議的核心價值明顯不符。OOC為推動海洋保育、永續利用及全球合作的重要行動平台,透過各國政府、研究機構、產業界、公民社會及青年團體共同提出具體海洋承諾(Ocean Commitments),促進全球海洋治理。海委會指出,臺灣自2022年正式參與OOC以來,由海委會統籌相關海洋議題參與工作,並結合各部會、學研機構及民間團體能量,持續提出具體且可落實的海洋行動方案,展現臺灣在海洋治理領域的專業能力與國際合作意願。本屆大會籌備期間,臺灣不僅獲大會正式邀請參與,海委會所規劃之展覽申請亦獲同意,將向國際社會分享臺灣在海洋保護區管理、海洋廢棄物治理、海洋科技應用、藍色經濟及海洋韌性治理等領域的具體成果,進一步深化與各國及國際組織合作。然而,雖獲得大會及國際海洋社群的肯定與支持,臺灣在實際參與程序上卻因主辦國肯亞政府的強力干預,使臺灣遭遇多種障礙。海委會說明,包括大會報名系統自開放初期即無法由臺灣IP正常連線,原可於報名系統中選擇之「Taiwan」選項遭移除。我方依大會要求多次透過人工方式補送報名資料,並獲告知將協助處理,惟相關登錄程序始終未獲完成。其後,部分代表團成員已核准之電子旅行授權(ETA)於出發前遭撤銷,部分受邀參與周邊活動之代表亦接獲取消通知。更有甚者,我國立大學學者投稿之專業研究,原獲主辦國肯亞政府邀請出席本(6)月14日會前學術交流會,歷經多次轉機抵達,於前往會場辦理入場登記時,卻遭以不承認我國護照為由拒絕核發入場證,肯亞移民局更強行介入留置我學者,並扣留護照、手機逾二十小時後始同意搭機離境。海委會表示,對肯亞政府扈從中國,阻礙臺灣與國際社會正常專業交流,拒絕我學者出席國際海洋科學交流會議,並限制人身及通訊自由等違反人權與國際慣例的野蠻行徑,表達強烈抗議。海洋委員會指出,從報名、認證、入境到實際參與過程中,接連針對我團的異常限制,明顯刻意壓縮臺灣國際活動空間,不僅損害個別國家的權益,更將削弱全球共同面對海洋挑戰的能力。海委會主委管碧玲表示,本次事件顯示,原本應以專業合作為核心的國際海洋交流平台,仍可能受到政治因素干擾。此次參會過程中臺灣代表團遭受之多重障礙,蓄意阻撓、前後矛盾的處理模式,已影響臺灣正常參與國際海洋合作的權益,也對國際合作平台的公信力造成傷害。海委會呼籲主辦方就本次事件提供合理說明,並請國際社會正視並共同守護臺灣國際交流的開放與公平空間,確保未來國際會議的參與資格及專業交流機會不受政治壓力干擾。海委會強調,臺灣長期積極投入海洋治理與永續發展工作。今年舉辦的第11屆會議,我方提出四項新承諾,總金額逾1.17億美元,全數獲核錄並發布於大會官網,相關成果獲得多國與國際海洋社群高度關注。海委會補充指出,在今年5月22日聯合國「國際生物多樣性日」,我國發布首波「海洋有效保育區(OECM)」認定成果;長期以來,臺灣更站在印太海域海洋安全與海域治理的第一線,面對灰色地帶侵擾、海洋資源保育及海洋環境變遷等多重挑戰,累積了豐富的治理經驗與實務成果,足以為全球及區域的海洋合作與治理提供重要參考。管碧玲對此重申,全球海洋挑戰日益嚴峻,此刻需要的是更多合作,而非更少參與;是更多貢獻,而非人為設限。臺灣有能力、有經驗,也有決心與世界共同守護海洋;任何政治因素,都不應凌駕於海洋永續與安全的共同目標之上。管碧玲表示,臺灣對海洋永續的承諾不會因任何阻礙而改變。海洋委員會強調,臺灣從來不是國際海洋治理的旁觀者,而是實際投入、持續貢獻的重要夥伴,更是全球海洋治理不可或缺的利害關係人。海洋委員會也感謝大會秘書處及國際海洋夥伴在籌備過程中持續提供的協助與支持,期待所有夥伴及未來都能在平等、專業及互信的基礎上,共同參與海洋合作對話,推動全球海洋永續發展,台灣海洋委員會也絕不會放棄國際海洋合作的參與。
美方對60國家建議加徵關稅 行政院:並未立即生效
美國貿易代表署(USTR)於美東時間6月2日依《1974年貿易法》第301條款,針對「強迫勞動貨品進口禁令」議題公布報告,建議對全球60個經濟體加徵額外關稅10%或12.5%,由於美方肯認臺美簽署的「對等貿易協定(ART)」已對強迫勞動貨品禁止進口之執行做出具體承諾,我國此次被列為建議課徵較低稅率10%的14國之中,不過調查報告並未提及最終採行措施的日期。對此,行政院臺美經貿工作小組今(3)日表示,臺美之間持續緊密聯繫,溝通都朝正面發展,美方此次公告為301調查程序之一,最終稅率尚未定案;我方預判美方後續還有其他程序,可能都屬置換法律基礎為301條款的過程,仍並非最終結果;我方期待也有信心,7月底前的最終結果將會充分反映臺美之間既有的談判成果,取得逆差國之中相對優惠待遇,全力鞏固我國國家利益與產業利益。美國貿易代表署於6月2日依《1974年貿易法》第301條款針對全球60個經濟體公布調查,認定54個國家「未實施且未有效執行強迫勞動貨品進口禁令」、6個國家「未有效執行強迫勞動貨品進口禁令」,並建議加徵10%或12.5%不同額外稅率。USTR針對臺灣、印尼、馬來西亞等國因已與美國簽署「對等貿易協定(ART)」並承諾執行強迫勞動貨品進口禁令,以及針對歐盟、加拿大、印尼、英國等國因已實施或部分實施強迫勞動貨品進口禁令,兩類共14國皆建議額外加徵較低稅率10%;至於針對日本、南韓、中國、印度等46國,建議額外加徵稅率12.5%。不過相關稅制措施未立即公告生效。USTR於報告中建議依301條款課稅項目不包括已被課徵232關稅產品項目及其零組件,以及倘課稅後會造成美國國內供應短缺的品項等。針對此次公告建議加徵額外關稅,自本日起至7月6日利害關係人可提出評論意見,7月7日召開公聽會,公聽會後5日內利害關係人可提出反駁意見,目前USTR於調查報告或聯邦公報中並未提及最終採行措施會公布的日期。臺美經貿工作小組表示,我國自3月12日美方展開301調查以來即積極與美方溝通,包括提交書面意見、公聽會後反駁意見及雙邊諮商,我國強調未來相關部會將依《貿易法》為管制法源,循我國內跨部會審定程序討論決議後限制輸入強迫勞動貨品,以維護國際供應鏈符合人權、韌性與永續治理。美方在本次301調查報告中肯認我國積極具體承諾,並將我國列為適用較低稅率的14國之中,這顯示ART是因應美方為置換《國際緊急經濟權力法》(IEEPA)法源基礎而展開301調查的有利基礎。臺美經貿工作小組強調,我方與美方持續保持緊密聯繫,我方也是已與美方完成協議的國家,為維護ART爭取的最佳待遇與相對優勢,我方將持續與美方密切溝通,全力鞏固我國國家利益及產業利益。
法界籲看齊韓國「具荷拉條款」修法 父母未盡扶養責任能否繼承子女遺產
一、血緣不等於責任,責任不等於權利「養兒防老」是臺灣社會的傳統觀念,然而現實中卻有不少父母在子女年幼時便棄之不顧,不履行法定扶養義務,等到子女成年後有所成就,或甚至在子女不幸過世之後,才以「法定繼承人」身份現身,主張繼承遺產。這樣的社會案例在台灣不能說很多,但也不能說很少。由於父母對子女的扶養義務是民法明文規定的法律責任,若父母在子女未成年無謀生能力時即棄養,卻仍能在其身後坐享遺產,這樣的法律是否值得檢討?韓國在2019年的「具荷拉法案」,正是對這個問題的深刻反映,應可以做為我們的借鏡。二、現行法律架構:繼承權的取得與喪失(一)父母的繼承人地位依民法第1138條規定,遺產繼承人的順序依序為:直系血親卑親屬、父母、兄弟姊妹、祖父母。父母屬第二順位繼承人,因此倘若子女無子女,父母即可遞補為繼承人,如果子女又無配偶,父母即可繼承子女全部的遺產,若子女有配偶,父母也可以和子女的配偶共同繼承子女的遺產。換言之,在現行法律架構下,只要父母與子女之間具有親生或依法擬制的親子關係,父母即取得繼承資格,至於父母是否曾經善盡扶養義務,與是否能取得繼承權無關。(二)繼承權喪失的法定事由現行民法第1145條列舉五款繼承權喪失事由,但「未盡扶養義務」並不在其列。所以父母長期不扶養子女,在現行法下並不直接構成繼承權喪失的事由。除非父母的行為達到「重大虐待」程度,且子女生前明確表示剝奪其繼承,否則法律仍保障父母的繼承地位。即便子女預立遺囑,試圖將遺產留給其他人,民法第1223條的特留分制度仍可能保護父母的最低繼承份額。在無直系血親卑親屬的情況下,父母的特留分為其應繼分的二分之一。這意謂著,即使子女立遺囑將財產全數留給配偶或是捐贈,父母仍有權主張至少一半的法定應繼分,遺囑效力因而受到限縮。三、真實案例:法律的冰冷與人情的傷痛韓國人氣偶像具荷拉於2019年11月不幸離世,留下相當數額的遺產。然而,在她生命中幾乎缺席的生母,卻在其過世後現身,依據當時韓國民法主張對遺產擁有繼承權。具荷拉的兄長隨即公開反對,指出其母親在具荷拉幼年時便離家棄養,對子女的成長幾乎毫無貢獻,卻在她成名後欲分享遺產。此案在韓國社會引發軒然大波,輿論普遍認為現行繼承法存在重大漏洞,不應讓棄養的父母受到法律的保護。具荷拉案所揭露的問題,並非韓國所獨有。類似狀況在台灣也曾經發生過,曾經有一位女士在三歲時父母就離異,父親之後音訊全無,從未支付任何撫養費,亦未曾探視。她由母親獨力撫養長大,歷經辛苦完成學業,工作後積累約新臺幣500萬元。然她卻年僅45歲時就因病驟逝,未婚未育,亦未留下遺囑。其素未謀面的父親得知消息後,以第二順位繼承人身份,主張和前妻平均繼承女兒的遺產。這位女士的母親雖然不願意,但依現行法律,其父親繼承權合法存在,因此法律上幾乎束手無策。四、具荷拉法案:韓國的立法回應具荷拉案的社會衝擊促使韓國展開立法行動。2021年,韓國國會通過民法修正案,俗稱「具荷拉法案」。該修正案的核心內容如下:具荷拉法案的精神在於:繼承權應與親子關係的實質內涵掛鉤,而非僅憑血緣連結自動取得。父母若長期棄養子女,便已實質上背棄了親子關係所應承擔的義務,法律自無理由繼續賦予其繼承保障。五、臺灣應建立「具荷拉條款」臺灣民法繼承編雖歷經調整,近期也即將對於兄弟姊妹特留分進行修正,但對於「不盡扶養義務之繼承人」的規制,始終付之闕如。有鑑於韓國具荷拉法案的立法先例,以及臺灣社會中日益增多的類似糾紛,本文建議立法院及法務部正視此一制度漏洞,推動以下修法方向:(一)擴大民法第1145條繼承權喪失事由建議增訂第1145條第1項第6款,明文規定:「對被繼承人負有扶養義務,而無正當理由長期不履行,情節重大者」,得由法院依利害關係人聲請,宣告其喪失繼承權。此一修正毋需被繼承人生前明示,無論是棄養父母或棄養子女者都可適用,至於是否有惡意棄養及情節重大,屆時可由法院依個案調查認定,避免任意被濫用。(二)限縮特留分請求權建議修正民法第1225條,如繼承人對被繼承人有前述不履行扶養義務者,其特留分得由法院依聲請酌減或完全剝奪。如此一來,棄養父母或棄養子女者將無法再以特留分為盾,坐享不勞而獲的繼承利益。(三)加強遺囑教育,倡導預立遺囑在修法完成前,最直接可行的自保方式仍是預立遺囑。政府及法律界應積極推廣遺囑制度,讓有類似顧慮的民眾了解遺囑的效力與限制,以保障民眾遺產安排的順利。結語:讓法律彰顯公平正義具荷拉的故事,是一個讓全球都看見法律缺陷的悲劇。韓國已完成立法回應,彰顯了民主社會對公平正義的追求。類似案例在臺灣社會各個角落也一再發生,因此不應繼續讓棄養子女的父母或是棄養父母的子女,藉由法律的漏洞繼承對方的財富,我們應借鏡具荷拉法案,將『無正當理由長期未盡扶養義務』納入法律規範,使繼承權的回歸實質的愛與責任,而非僅存於血緣的形式連結。」---------------------------------------------------------------台灣遺囑協會定期舉辦「預立遺囑 圓滿人生」公益講座,教導民眾正確遺囑觀念及寫作,6月27日星期六上午10-12點,地點在台北市信義區信義路5段100號B1(信義房屋大樓信義學堂)*從松智路口進入,詳情請洽台灣遺囑協會官網,預約報名https://sites.google.com/view/twwillassoc
旺旺保股東會決議每股配發1.5元 現金殖利率達4.67%
旺旺保(2816)今(29)日召開股東常會,會中順利通過114年度財務報告及盈餘分配案,決議每股配發現金股利1.5元,展現公司穩健經營成果與回饋股東的承諾。旺旺保股價連五漲,本日盤中最高32.60元、漲0.5元,暫報32.40元、漲0.30元、漲幅達0.93%。依昨收股價32.10元估算、現金殖利率達4.67%。旺旺友聯產物保險29日舉行股東會,董事長洪吉雄擔任主席,總經理劉自明等出席。旺旺保股東會中並承認114年營業報告書、財務報告及盈餘分配案。受惠於核心業務表現穩健,旺旺保114年整體經營績效持續成長,簽單保費收入達139.8億元、營業收入達110.8億元,雙雙改寫新高紀錄。在核保盈餘穩定挹注及投資收益支撐下,稅前淨利達13.2億元,稅後淨利為10.4億元,每股盈餘4.66元。旺旺保指出,面對市場環境變化與風險管理要求持續提升,將持續聚焦本業經營、優化商品結構,並強化核保與理賠管理機制,以提升整體營運效率與風險控管能力,鞏固長期競爭優勢。此外,亦將持續推動數位化與流程優化,透過科技應用提升作業效率與客戶服務品質,並依據市場需求發展更具彈性與競爭力的保險商品,進一步擴大業務動能。展望未來,旺旺保將秉持穩健、審慎之經營原則,在兼顧成長、獲利與資本結構健全下,持續為保戶、股東及其他利害關係人創造更大價值,朝永續經營目標穩步邁進。
森崴能源6/23下市跌停 委賣4萬張股民大逃 正崴集團股受波及
證交所最新公告正崴集團旗下森崴能源(6806)申報之財務報告顯示淨值為負數(負1.8億元),5月15日起併加採行分盤集合競價交易方式暨自6月23日起終止上市;今天股價17.30元跌停、股民信心大失,委賣量超過4萬張;集團股包括正崴(2392)、永崴投控(3712)、富威電力(6994)也跌停。森崴能源13日公告115年第一季合併財務報告,經會計師核閱簽證之財務報告顯示公司淨值為負182,233仟元,公司強調將持續以維護股東及利害關係人權益為優先。森崴能源先前於114年度財務報告中,已依會計準則及審慎原則,就子公司富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富崴)承攬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台電)「離岸風力發電第二期計畫-風場財物採購帶安裝案」認列預期合約損失,並經會計師出具「繼續經營能力存在重大不確定性」之查核報告,致部分授信銀行主張依授信合約加速條款辦理,或於授信到期後不予展延。森崴表示財務結構造成重大挑戰之具體原因,一、114年度財務報表中,森崴認列追加款後仍有預期合約損失致產生鉅額虧損,部分銀行已縮緊銀根;另115/3/30會計師出具無保留意見加繼續經營能力存在重大不確定性段落之查核報告,並由證交所公告森崴能源自115/4/7起變更交易為「全額交割股」,債信評等列為「D」,造成票券公司及銀行除停止提供新信貸,更要求收回公司既有借款,致整體財務結構遭受到巨大衝擊,營運週轉金明顯不足。二、風機安裝廠商要求富崴預付全部預估之工程款及其單方所主張之增額款項,兩筆款項皆須由台電履約爭議調解案件之追加款中保留支應,使公司短期資金調度壓力遽增,原規劃追加款無法支持新加坡寶崴海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而僅能用於2026年施工及保留給風機廠商。三、寶崴海事轉型為船舶出租廠商後,因有承租方違約未支付租金等因素,造成寶崴海事營運資金更加吃緊。森崴能源指出,受整體經營環境衝擊及資金市場調度變化影響,為維護股東及利害關係人權益,營運策略上已無力支持寶崴海事持續營運,寶崴海事亦無能力償還欠款,致使森崴能源與富崴能源認列對其之背書保證及資金貸與寶崴海事相關損失,致115年第一季財務報告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淨值轉為負數。森崴能源強調,接下來公司會持續推進台電離岸二期工程,確保如期如質完工,並與台電、金融機構、供應商及各合作夥伴保持密切溝通,以降低外部因素對營運之影響。同時,為確保經營穩健並捍衛員工、股東與利害關係人之權益,經營團隊已同步展開四大關鍵策進作為,包括引進策略投資、資產活化與處分(處分旗下子公司,評估出售旗下船舶資產及部分轉投資公司股權)等,爭取展延活化資金,積極向原有金融機構申請原有借款之展延,爭取分期還款以提升資金調度彈性,以及成本控管與撙節。
連19年不缺席!信義房屋《遠見》ESG雙料得獎 治理深度與人才轉型並進
連續19年獲《遠見》ESG企業永續大獎肯定,信義房屋今年一舉奪得「綜合績效組」首獎與「人才發展組」績優獎,以治理深度與人才轉型力雙料出線。信義房屋在「綜合績效組」評選獲得首獎,核心亮點為融入日常營運的永續公司治理架構。信義房屋指出,公司以「信、義、倫理」為核心,設置企業倫理暨永續推動辦公室,由董事會監督,統籌跨事業推動ESG作為。例如將溫室氣體減量、再生能源使用等指標與高階經理人薪酬掛勾,各事業單位共同擔責,促進決策到執行永續思維。連續19年獲《遠見》ESG企業永續大獎肯定,信義房屋今年一舉奪得「綜合績效組」首獎與「人才發展組」績優獎,由信義房屋公共事務部副總經理林俊安代表領獎。(圖片提供/信義房屋)在環境面向,信義房屋以2017年為基準年,訂定2030、2050年分階段目標,推動淨零轉型。其中與本業相關性最高的不動產仲介服務,拆解為原料、服務與廢棄物等,除了流程數位化,也計算每筆交易碳排放量,一舉通過ISO 14067查證,及取得環境部碳足跡標籤,透明揭露碳足跡供消費者作為永續消費的參考。信義房屋補充,公司亦多年響應辜嚴倬雲植物保種中心的瀕危植物復育,且在馬來西亞沙巴、台東等地參與自然碳匯與生物多樣性活動。 社會影響力方面,信義房屋對外長期推動「社區一家」計畫,投入逾5.2億元支持全台3700餘社區,更共同推動地方創生基金會成立,輔助建立資源媒合與培力平台帶動地方。對內則以同仁為核心,提供優於法規的勤假福利,亦重視數位成長,結合AI數位賦能,包括信義GPT「義點通」提供房產法規、稅務、契約的專業智囊;DiNDON智能賞屋AI導覽、裝潢模擬、一鍵清空工具等,提升服務效率。 傑出方案中,信義房屋以「典範為錨,數位為帆,雙軸驅動企業人才轉型」獲得人才發展組績優獎。方案核心是將公司內部的成功典範系統化,轉化為可複製的能力標準,讓每位同仁的成長有所依循。 傑出方案中,信義房屋以「典範為錨,數位為帆,雙軸驅動企業人才轉型」獲得人才發展組績優獎。圖為信義房屋公共事務部副總經理林俊安代表領獎。(圖片提供/信義房屋)數位賦能上,信義房屋舉例,其一透過同仁個別化學習路徑,依職能背景差異提供對應培訓:同仁可透過RPA社群學習流程自動化,工程師則透過分級任務強化系統開發能力,確保不同背景者都有具體的成長階梯。其二,透過「數位種子」機制,由種子成員率先深化AI應用能力,再向各部門擴散,將數位工具的使用逐步普及為日常工作習慣。兩套機制相互配合,AI工具導入後每月統計約節省2000小時工時,貫徹「讓AI做AI擅長的事;讓人發揮人的優勢」。《遠見》ESG企業永續獎是台灣極具代表性的企業永續評鑑,2005年創設至今,評選架構高度檢視企業永續策略、利害關係人溝通、資訊揭露與相關執行成果。本屆共有142家企業、239件方案報名,最終僅57家企業、81件方案獲獎,件數獲獎率為33.9%,競爭激烈。 信義房屋表示,公司長期秉持「以人為本、先義後利」的經營原則,從環境、社會、公司治理面向落實承諾,未來也將透過透明治理,貫徹公司立業宗旨所述的精神,打造與地球、社會「和諧成長,生生不息」的永續環境。
信義房屋寫下標竿紀錄 連12年蟬聯上市公司治理評鑑前5%
全台逾千家上市公司角逐,信義房屋連12年蟬聯公司治理評鑑前5%,滿貫達標的僅有7家上市企業,包含台積電等標竿,印證信義誠信治理12年如一日的深厚底蘊。 信義房屋在 2023 年即領先制度要求,率先設立董事會功能性委員會「企業倫理暨永續發展委員會」,由董事長親任主席,以「企業倫理」為基礎,強調對六大利害關係人的合宜對待,推動各項ESG作為。在碳管理上,全面揭露溫室氣體範疇三,將減碳責任延伸至供應商、採購商品及商務旅行等,透過完整的數據揭露落實碳管理體系,並設定明確的淨零排放路徑,預計將於2030年達成淨零目標,具體回應全球氣候轉型。 在董事會組成上,獨立董事席次自2013年起已過半數,女性董事比例如今亦持續增長至43%,透過專業獨董參與、董事會的職權與組成優化、高透明度資訊揭露,持續強化各項治理作為。對於連12年蟬聯前5%,信義房屋指出,公司治理評鑑開辦以來,歷屆進階題不斷轉為一般題,再增修新進階題,標準年年提高,在逾千家實力雄厚的上市公司中持續名列前茅並不容易,但有鑑於ESG策略早已與營運深度結合,前瞻性布局讓公司得以超前符合多項指標要求。 在具體節能行動上,公司內部推行系統化能源監控與減碳方案,透過數位化管理提升用電效率,全台各服務據點落實節能減碳;再生能源比例亦透過購買綠電、再生能源憑證等方式超前達標。社區作為服務客戶的主要場域,信義房屋不僅提供不動產相關服務,更延伸本業專業參與社區經營,回應在地長期發展的需求。此外,公司長期投入同仁職涯發展與意見調查機制,持續滾動調整管理作為;同時,將「信任」落實於實務,強化客戶機敏資料與消費者權益保護。 本屆公司治理評鑑共有1,810家上市、上櫃公司受評,主軸呼應永續發展議題,將「推動永續發展」構面權重自35%調升為49%,因應國際趨勢將總指標從75項整合至70項,旨在強化企業的永續實踐。 創立45年,信義房屋始終秉持「先義後利、以人為本、正向思考」的經營核心,重視企業倫理實踐,並將「信任」落實於實務。未來,也將繼續深耕ESG,發揮影響力,讓永續企業帶動好生活。
繼承法修正的美麗誤會 特別貢獻分制度的隱憂:認定舉證等五項困難缺陷
法務部委託研究的「因應高齡化社會檢討修正民法繼承編相關規定之研究」報告,於114年12月正式出爐。報告以鄰國日本為師,提出多項繼承法修正建議,用意固然良善,然而其中關於「特別貢獻分」制度的設計,卻存在若干值得社會大眾與法律實務界深思的根本性問題。恰在此時,立法院司法法制委員會於115年4月1日排審民法第1223條修正案,在野黨立委提出多達20份修正案,針對刪除兄弟姊妹特留分一事幾乎無異議。然而法務部在會中表示,是否採取外國立法例的「貢獻分」作為配套,法務部版本將在本會期結束前預告。這個表態,正是本文必須直接回應的核心問題。(文末有問卷調查:請問你是否同意民法增列遺產貢獻分請求權?)一、廢除兄弟姊妹特留分制度本身即具有完全獨立的修法正當性法務部目前似乎傾向刪除兄弟姊妹特留分,必須搭配貢獻分制度作為配套,也就是說法務部似乎認為用所謂的特別貢獻制會有助於化解廢除兄弟姊妹特留分制度的爭議。但其實法務部看似周延的修法建議,是將兩個性質完全不同的制度,強行綑綁在同一個修法框架之中,卻產生更大的爭議。特留分制度處理的問題是:被繼承人處分遺產的自由,應受到何種程度的限制,以保障特定繼承人的最低繼承權益。 特別貢獻分制度處理的問題是:共同繼承人或非繼承人之間,如何因應照護貢獻而調整遺產分配的比例。兩者規範的對象不同、功能不同、法律結構也截然不同。廢除兄弟姊妹特留分,是基於核心家庭普及化、兄弟姊妹對被繼承人財產累積通常並無實質貢獻的現實考量,具有完全獨立的修法正當性,根本不需要貢獻分制度作為前提或配套。目前立法院各黨委員對刪除兄弟姊妹特留分已無異議,這個共識本身就足以支撐修法前進。法務部採取的「包裹式立法策略」,恐在無意間阻礙了已具高度共識的社會改革。這對於長期深受兄弟姊妹特留分困擾的高齡生存配偶而言,並不公平。二、特別貢獻分制度本身的根本缺陷退一步言,即便接受法務部「需要貢獻分作為配套」的前提,現行研究報告所提出的貢獻分條文設計,也存在若干嚴重的制度缺陷,根本尚未達到可以預告立法的成熟程度。(一)認定困難「特別貢獻」是一個幾乎無法客觀化的概念 特別貢獻分制度的核心,在於必須認定請求人的照護行為是否構成「特別貢獻」,以及該貢獻的金錢價值究竟為何。然而這兩個問題,在實務上都面臨極為困難的認定挑戰。首先,什麼是「特別」貢獻?因條文使用「特別之貢獻」四字,但何謂特別、何謂普通,條文完全沒有提供客觀標準。子女每週回家探視一次,是特別貢獻還是子女本分?媳婦在公婆生病時協助就醫,是特別貢獻還是家庭義務?這條線在不同家庭、不同文化背景下,答案可能截然不同,一旦協議不成或不能協議時,就只能由法院認定,但又因為沒有標準,可預見將來各法官的裁判結果必然嚴重分歧。其次,貢獻的金錢換算標準為何?即便法院認定某照護行為構成特別貢獻,其金錢價值如何計算,仍是一大難題。是按照護工市場行情換算?還是按照被節省的安養機構費用計算?抑或按照被繼承人財產實際增加的數額計算?不同的計算基準,可能導致天差地別的結果,而報告的修法條文對此完全付之闕如。(二)舉證困難照護行為多發生於私密空間,通常缺乏契約、收據或打卡紀錄。當被繼承人離世,唯一能證明事實的當事人已不在,請求人如何證明照護的時數、強度與具體成效?在缺乏客觀證據下,審判將高度仰賴利害關係人的證詞,結果恐造成:真正無私照護者因無心蒐證而求償無門;善於布局者卻能憑藉事先準備的資料(錄音錄影)輕易勝訴。(三)已受薪資的子女仍可主張貢獻分?未來將衍生爭議報告中建議的第1240條,在條文結構上存在許多問題。該條文列舉的貢獻類型第一項是:「對於被繼承人之事業提供勞務」。因條文中完全沒有附加「無償」的限制條件,雖然報告立法理由提及「通常必須具有無償性」,但條文本身並未明文排除已受薪資的情形,易生文義解釋爭議。例如子女在父母公司上班並已領取薪資,依第1240條文義:其「對於被繼承人之事業提供勞務」的要件完全符合,而條文既未排除已受薪資者,已領薪資的事實在文義解釋上並不構成主張貢獻分的障礙。唯一可能的過濾機制是「特別之貢獻」四字,但如前所述,這個標準本身就充滿主觀性,完全仰賴法院自由心證。薪資偏低的子女是否可以主張「薪資只是部分對價,剩餘貢獻應列入貢獻分」?薪資正常但自認貢獻突出的子女,是否可以主張「實際貢獻遠超薪資所反映的價值」?甚至薪資已完整反映勞務對價的子女,是否也可以嘗試主張貢獻分?這些都是將來爭議的來源。(四)無法達成保護照顧老人的人 報告中另外建議的非繼承人特別貢獻分請求權,其條文要件要求:「對於被繼承人無償為療養看護及其他勞務提供,而對於被繼承人財產之維護或增加有特別貢獻之非繼承人……」。試想一個場景:一位獨居老人,子女在外地工作,鄰居每天早晚登門,為老人準備三餐、陪伴就醫、陪老人聊天。當老人過世後,這位鄰居能否依據特別貢獻分制度獲得任何法律上的認可與補償?答案是:不能。因為照顧三餐、陪伴就醫,是對老人生命與尊嚴的直接貢獻,但對老人的財產並無顯著的維護或增加效果。條文規定必須對於被繼承人財產之維護或增加有特別貢獻,才有權利請求貢獻分,顯然將純粹愛心照顧行為,排除在保護範圍之外。報告在研究緣起中雖多次強調「視這些有愛心之社區志工為新家人」,但第1241條條文卻以「財產之維護或增加」為必要要件,兩者出現明顯落差。(五)制度可能會汙名化真正有心照護的人 特別貢獻分制度更嚴重的問題,是它對照護行為本身的道德意涵所造成的扭曲。在特別貢獻分制度實施之前,一個人若長期無償照顧老人,大家會認為這是愛、關懷、責任、孝順、善良。但貢獻分制度實施後,同樣的行為就可能會被質疑是為了日後主張貢獻分,使行為本身可能被汙名化。例如當某位子女或親屬積極投入照護時,其他繼承人可能開始質疑:「你這麼熱心,是不是打算事後主張貢獻分?」這種懷疑一旦種下,無論做什麼事都可能被誤解,最後為了避免被質疑,有心照護的人可能反而不敢積極付出,或者必須事先聲明「我不會主張貢獻分」,才能讓其他家族成員安心。財產繼承本來就很敏感,特別貢獻分制度將照護行為與金錢請求直接掛鉤,等於強迫家族成員在每一次照護互動中,都隱含著財產計算的可能性。報告特別提到媳婦在配偶死後繼續照顧公婆的情形,作為非繼承人特別貢獻分的典型案例。然而在台灣社會,媳婦的照護行為本就承載著複雜的文化期待,制度實施後,她的付出將被置於「是盡媳婦本分」還是「是覬覦遺產」的二元解讀之下,其處境比制度實施前更為艱難。而對於照顧獨居老人的鄰居或社區志工而言,亦是如此。這些人與被繼承人沒有血緣關係,一旦有了特別貢獻分制度,很容易被子女或是其他繼承人以「外人覬覦遺產」為由加以攻擊或阻止,反而使鄰居或社區志工對於照護弱勢長者產生心理防衛。三、有問題的法令應即刻修法特別貢獻分制度並非毫無意義,但諸多問題仍待深入研究及凝聚共識,而刪除兄弟姊妹特留分與建立特別貢獻分制度,是兩條可以平行分開推進的立法道路。法務部若真正關心高齡社會的繼承正義,實在應該將這兩件事分開處理,讓已有共識者先行,讓尚需研議者從長計議。台灣特有的兄弟姊妹特留分制度所造成的社會問題與悲劇,每天都在社會各角落發生,我們實在等不起一個要畢其功於一役的完美版本出現。問卷調查:請問你是否同意民法增列遺產貢獻分請求權?https://docs.google.com/forms/d/e/1FAIpQLScRGkC4JWsyt4Req7iH6LsYUqTIIr7XmkvUzLETjwOWQFpjcg/viewform
養這些動物恐違法!農業部公告641種禁養名單 浣熊、河口鱷上榜
為強化源頭管理並維護社會公共安全,農業部近日正式公告修正「指定禁止飼養輸入或輸出之動物」名單,明確規定自115年5月1日起,全國將禁止飼養包含浣熊、河口鱷、蝮蛇科及蝙蝠蛇科在內,共計641種具高度危險性之動物。此舉旨在預防具攻擊性或劇毒之動物對民眾安全及本土生態造成威脅,並強調除特定學術或經濟用途外,一般家庭屆時將不得新增飼養這些物種。農業部10日公告表示,本次列入禁養名單的641種動物中,絕大多數早在111年起便已列入禁止輸入清單。考量到這類動物多具備強烈毒性,且國內目前缺乏相對應的急救血清,一旦發生咬傷意外後果不堪設想;此外,如本次新增管制的河口鱷等物種,因具備極高的攻擊性,若不幸發生逃逸或遭人為棄養,將對公共環境安全構成嚴峻挑戰。在歷經與利害關係人溝通及公告預告期後,官方決定將管理強度從「禁止輸入」進一步擴大至「禁止家庭飼養」。針對目前已在飼養上述動物的民眾,農業部也制定了相關配套措施以保障既有飼主權益。公告生效後,現有飼主仍可繼續飼養至動物終老,但必須自115年5月1日起的一年期限內,主動至「寵物登記管理資訊網-禁養動物登記系統」填報資料。隨後,動物所在地之縣市政府將派員前往現場核對動物狀況,完成登記備查程序後方可合法續養。若飼主未在限期內完成辦理,未來恐將面臨法律責任。值得注意的是,本次禁令主要針對一般大眾的家庭寵物行為。對於動物展演業者、學術研究機構之實驗用途,或具有經濟規模的專業養殖業者(如河口鱷養殖場),只要在符合相關法令規範的前提下,仍可向地方政府申請同意飼養,不在此次禁養令的限制範圍內。最後農業部呼籲,飼養寵物前應審慎評估自身條件與環境,切勿因一時好奇飼養具危險性的物種,並應落實終養不棄養的原則,共同維護動物福利與社會安全。農業部10日公告修正「指定禁止飼養輸入或輸出之動物」名單,自115年5月1日起,全國將禁止飼養包含浣熊、河口鱷、蝮蛇科及蝙蝠蛇科在內,共計641種具高度危險性之動物。(圖/翻攝自農業部官網)
全台135所大學推「身心假」!大學教授憂遭濫用 教育部回應了
近年來,隨著社會對心理健康議題的重視提升,台灣高等教育體系也逐步導入「身心調適假」(簡稱身心假)制度,希望讓學生在面臨短期心理不適時能有喘息空間。不過,制度推行至今,在校園中也逐漸引發新的討論與爭議。一方面,多數大學已建立身心假制度,試圖兼顧學生心理健康;另一方面,部分教師則質疑制度可能遭到濫用,尤其在出席與成績評量方面,缺乏統一規範也讓教師與學生之間出現不同看法。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教育部統計顯示,台灣自111學年度起開始推動身心調適假制度,最初由11所大學率先試行。這項措施的初衷,是希望在學生面臨短期心理壓力或情緒困擾時,不必一定取得醫療證明,也能暫時離開課堂進行調適。隨著心理健康議題逐漸受到學生與社會各界關注,各校推動意願也隨之提升。截至114學年度上學期為止,全台已有135所公私立大專校院實施身心調適假制度,占所有大專校院比例超過9成,其餘學校也仍在研議相關措施。在多數大學的制度設計中,身心假通常每學期可申請約3至5天,並以半天或1天為單位計算,學生申請時通常不需附上醫療或心理相關證明。這樣的設計主要是希望降低學生求助門檻,讓心理不適能被更早察覺與調適,而不必等到問題嚴重化才尋求協助。然而,在實際運作過程中,部分大學教師也開始提出疑慮。有國立大學教授反映,身心假在部分情況下似乎被少數學生當成逃避上課的理由。例如,有些學生平時不點名時很少出現在課堂上,但若教師點名後發現缺席,學生便在事後補請身心假。這樣的情況讓部分教師感到困擾,認為制度的初衷可能被扭曲。該名教授指出,在多數大學課程中,出席率通常會占總成績約1到2成,因此學生缺席是否扣分,往往直接影響最終成績。但目前教育部並未針對「請身心假是否應扣除出席成績」訂定統一規範,使得教師在評分時缺乏明確依據。一些教師擔心,如果將身心假列入扣分,學生可能會認為教師對心理健康議題缺乏理解,甚至在教師評鑑時給予較低評價;但若完全不扣分,則可能對那些長期認真出席的學生形成不公平。教育部則表示,根據113年2月5日公布的「大專校院身心調適假參考指引」,各大專校院是在「大學自治」原則下設置身心調適假制度,並以學生最佳利益為主要考量。因此,課程成績評定仍屬於大學自主範疇,是否將缺席列入扣分、如何計算出席成績,都由各校或授課教師自行決定。教育部也強調,學校在設置身心假制度時,應與校內相關利害關係人充分溝通,並經過校內會議與法制作業後再正式實施。從各大學的實際運作情況來看,不同學校之間的申請情況也有所差異。例如台灣大學自112學年度第1學期正式推動身心假制度以來,校方統計顯示,每學期平均約有1537.4人次申請身心假,平均每月約384.35人次。台大表示,若學生第2次申請身心假,或累計請假達2天以上,校內請假系統會自動通知學務處學輔中心與心輔中心,相關單位會主動寄送關懷信並邀請學生晤談,依照學生需求提供心理諮詢或轉介相關資源。同時,系統也會通知學生導師,以便進一步關懷與了解學生狀況。對於身心假是否與課程成績直接掛鉤,台大方面表示,目前校內請假辦法僅規範請假程序,並未涉及成績計算。至於課程成績評量標準,則由各授課教師依教學需求自行訂定。校方認為,這樣的做法能在尊重教師教學自主的同時,也兼顧學生的身心健康需求。政治大學則提供另1組數據作為觀察。根據校方統計,在114學年度上學期,共有484名學生申請身心假,累計705人次,占全校學生比例約2.7%。至於請身心假是否影響課程成績,同樣由各授課教師自行決定。在學生觀點方面,部分學生代表則呼籲教師能對學生的身心狀況抱持更多理解。台灣師範大學學生會會長黃莨騰表示,據他了解,目前多數大學確實都是授權教師自行決定是否將缺席納入成績計算,而且許多教師會在學期初的課程大綱說明中,提前告知學生相關規定。例如,有些老師規定不論請心理假或病假都會扣分,但扣分標準不同,例如心理假扣0.5分,事假扣1分;也有教師採取另一種方式,規定學生缺席次數不得超過一定上限,例如6次,一旦超過便開始扣分。黃莨騰認為,在制度運作的同時,也希望教師能盡量相信學生,理解心理健康問題有時並不容易被外界看見。他指出,學生缺課不一定代表懶惰,也可能真的正處於心理壓力或情緒低潮之中,因此希望教師在評價學生時,不要僅因缺課就貼上「不認真」或「懶惰」的標籤。除了大學之外,目前高中階段也逐步導入身心調適假制度,因此外界也開始關心,未來是否會進一步擴展至國中與國小。對此,教育部表示,國教署目前正參考高中推動身心假的經驗,持續與地方政府、國中小校長、教師以及家長團體代表等進行溝通並蒐集意見。未來仍需在各界逐步凝聚共識後,再審慎評估相關配套措施的可行性,才會進一步研議推動方式。整體而言,身心調適假制度的推動,反映出台灣教育體系逐漸重視學生心理健康的趨勢。然而,在制度理念與實際運作之間,仍存在教師評分權限、學生請假規範以及公平性等多方面的討論。如何在維護學生心理健康、尊重教師教學自主與確保學習公平之間取得平衡,也將是未來教育政策與校園治理持續面對的重要課題。
政府受理規劃宜蘭市、羅東鎮設天然氣管線 瓦斯業者:不顧他們死活
宜蘭縣政府受理天然氣業者申請,規畫在宜蘭市、羅東鎮設置天然氣管線,引發桶裝瓦斯業者強烈反彈。宜蘭縣液化氣體燃料商業同業公會理事長吳則成11日怒批,縣府對外宣稱已公告蒐集地方意見,但受影響最深的桶裝瓦斯業者卻未接獲通知或溝通,整個行政程序形同「黑箱作業」,不僅程序粗糙,也讓基層業者憂心生計遭忽視。吳則成昨表示,天然氣設立案涉及地方產業重大影響,縣府應主動通知利害關係人並聽取意見,但公會與瓦斯業者卻未接獲縣府任何發函或說明。他直言,政府既然要徵詢意見,就應該讓最直接受衝擊的產業有機會表達立場,如今桶裝瓦斯業者完全被排除在外。他指出,若天然氣進入宜蘭市與羅東鎮,將涵蓋宜蘭市約3萬8000戶、羅東鎮約2萬7000戶,合計約6萬5千戶家庭。依照其他縣市發展經驗,天然氣進駐後往往迅速擴張,可能瓜分桶裝瓦斯50%至70%市場,對地方瓦斯行衝擊極大,一旦大型天然氣業者進入市場後,小型瓦斯行幾乎難以競爭生存。吳則成擔憂,宜蘭縣目前約100多家瓦斯行,背後牽涉眾多司機、配送人員與基層員工的工作機會,一旦天然氣市場擴張,傳統瓦斯產業恐面臨嚴重萎縮。他批評縣府未先與產業充分溝通就啟動程序,形同直接衝擊地方產業生存,公會將開會研議因應作法。他提及,過去曾有天然氣業者規畫進入宜蘭並購地準備設點,但最後未獲核准,顯示政策需審慎評估與社會溝通,如今卻在缺乏產業討論情況下推動申請程序,讓業界對政策方向與決策透明度產生疑慮。另有桶裝瓦斯業者不滿炮轟,年底縣長即將改選,代理縣長林茂盛只是看守政府,僅剩下9個月的任期,屆滿就拍拍屁股走人,卻在此刻不顧瓦斯行死活接受天然氣業者申請,根本是不負責任的態度。宜蘭縣工旅處表示,天然氣事業申請案依規定自2月26日至3月28日辦理公告程序,期間將蒐集各界意見作為審查參考。縣府僅負責初步審查,後續會將初審結果及申請書資料送經濟部審核,設立與否的最終核准權仍屬中央主管機關。
「廉價版瘦瘦針」沒了!美FDA揚言移送司法部 醫療公司緊急踩煞車
美國遠距醫療公司Hims & Hers近日宣布,將下架其推出不久的仿製版減重藥丸。該產品因價格低廉、成分與知名減重藥Wegovy(俗稱瘦瘦針)相同,引發藥界爭議,並接連遭到製藥大廠與監管機構的法律行動警告,最終促使公司緊急踩煞車。CNBC報導,Hims& Hers於週六透過社群媒體表示,自推出含有司美格魯肽(semaglutide)的複方減重藥丸後,已與產業多方利害關係人展開溝通,並在綜合考量後,決定停止提供該項治療服務。公司強調,未來仍將致力於為美國民眾提供安全、可負擔且個人化的醫療照護。據了解,該款藥丸原被視為製藥巨頭諾和諾德(Novo Nordisk)旗下明星減重藥Wegovy的平價替代品,主打相同活性成分司美格魯肽,首月價格最低僅49美元(約新台幣1500元),較原廠藥價格便宜約百美元,迅速引起市場關注。然而,諾和諾德隨即警告,Hims & Hers涉嫌「非法大規模複方製造」,並表示將採取法律與監管行動。隔日,美國食品藥物管理局(FDA)也加入行列,宣布計畫對該藥物採取法律措施,包括限制相關原料的取得,並將案件移送司法部,讓爭議進一步升高。面對多方壓力,Hims & Hers回應指出,公司一向遵循法律規範,並以消費者安全與利益為首要考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