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交通事件...
」 酒駕 累犯 毒駕 拒測 罰鍰
張宇夫雷包2/劉彥谷酒駕拒測還吐車上 法官揪他無照駕駛
前主播張宇2017年與交往8個月的政大學長劉彥谷閃婚,2023年離婚時,張宇走非典型路線舉辦離婚派對,希望雙方好聚好散,不過劉彥谷對於退回朋友關係似乎難以釋懷,離婚後一個月幹下荒唐事,在信義威秀商圈喝得酩酊大醉,明明叫代駕卻自己開出停車場等,被警方抓個正著,他拒絕酒測挨罰18萬元,又為了撤銷罰單打官司,再被法官揪出他之前已因為酒駕吊照,在拒測事件發生時根本是無照駕駛。張宇(中)曾在台視新聞當了6年主播。(圖/台視提供) 張宇、劉彥谷2023年11月15日正式離婚,同年12月14日劉彥谷就出事了。當時兩人關係尚未鬧僵,由張宇擔任負責人的開範文創有限公司帳上有一輛車,仍由劉彥谷駕駛,12月13日晚間,他開進信義區的南山廣場地下停車場停放,隔天凌晨1點多開上來右轉,在停車場出口旁停紅線,但附近就有員警正在執行交通勤務,馬上注意到這輛車違規臨停。 劉彥谷眼看警方靠近,突然身體不適,還沒下車就吐在駕駛座上,員警看到劉彥谷扶著膝蓋靠著車子,看起來又狼狽又痛苦,上前詢問「大哥,你喝很多喔?」在關切過程中,聞到劉彥谷酒味很濃,要求進行酒測,劉彥谷愣了一下回答:「沒有,我要叫代駕」,馬上被員警吐槽「你就有開車,我就看到了,你就是不能開車啊!」 劉彥谷持續爭執,員警跟他直球對決「你有沒有踩油門?你有沒有動方向盤?你有沒有發動?有嘛,都有,那就是駕駛行為」,以連環攻勢問得劉彥谷啞口無言,但他還是沒有明確表達接不接受酒測,員警下最後通牒:「你要拒測還是要測?」劉彥谷回答拒測,語氣聽起來頗為受挫。 信義分局移送拒測案給台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裁處劉彥谷18萬元罰鍰、吊銷駕照,限期2024年1月17日之前完成,但其實劉彥谷無從繳送駕照,因為他早就沒了。劉彥谷(右)第2度酒駕是無照駕駛,當時他開張宇(左)的公司車。(圖/翻攝張宇臉書) 劉彥谷吃下18萬元罰單仍心有不甘,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提告請求撤罰,依據《警察職權行使法》,警方對於「行駛中」而且「已發生危害」或「客觀合理判斷易生危害」的交通工具,才可以攔停、行使警察職權,並要求駕駛酒測,但警方盤查時,他已停在路邊休息等候代駕,客觀上不易發生危害,員警對他酒測不具有正當性,他有權拒絕無差別、隨機性的臨檢。 法官調查,劉彥谷曾在2023年5月16日凌晨2點多酒駕被逮,酒測值0.55已超標,台北市區監理所在同年11月24日吊銷劉彥谷的駕照,所以他在12月14日明知自己已吊照,照樣違規開車。 至於劉彥谷拒測合不合理?他吐在車上很關鍵,法官認為這正足以對應警方「客觀合理判斷易生危害」的值勤經驗,因此攔查是應該的;劉彥谷應請代駕到停車場會合,而非自行開出停車場等代駕,他很明顯二度酒駕,北高行判決撤罰無理由。 酒駕拒測,除了罰鍰、吊照,還會將車輛移置保管場。劉彥谷案發時座車登記在開範文創公司的名下,等於「老闆娘」張宇得為前夫收拾爛攤子。◎喝酒勿開車!飲酒過量,有害健康,未滿18歲請勿飲酒。
北市裁決所公布毒酒駕累犯名單 9人連3次拒測全都曝
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9日公告第94次酒(毒)駕及拒測累犯名單,其中毒駕累犯者有13名,酒駕及拒測累犯者有17名,合計30名,其中毒駕有3人拒測累犯次數高達3次;酒駕者則有6人拒測累犯高達3次。北市警交大配合裁決所於網站公告累犯名單,盼透過資訊公開與社會監督,提升嚇阻效果。根據統計資料顯示,酒駕拒測累犯高達3次者,分別為林建沅、林志清、呂柏賢、楊育修、林永欽與王名峰;毒駕拒測累犯高達3次者,分別為黃咸縉、陳林宏與葉育誠。2026年1月至8月計取締酒(毒)駕7265件,其中酒(毒)駕累犯計381件;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第3項及第5項規定,酒(毒)駕及拒測累犯者,除公布姓名、照片等個資外,將面臨高額罰鍰且無上限,並均當場移置保管該汽機車、吊銷其駕駛執照。未來新修正之道路通管理處罰條例施行後,針對毒駕者,初犯即處汽車15萬、機車12萬、拒測27萬,累犯並每次再加罰9萬、拒測累犯並再加罰18萬且無上限,車輛並均沒入、駕駛執照並吊銷。北市交通裁決所9日公布酒駕拒測累犯名單。(圖/翻攝畫面)北市交通裁決所9日公布毒駕拒測累犯名單。(圖/翻攝畫面)為貫徹「酒駕零容忍、毒駕零寬貸」之執法立場,北市警局呼籲民眾酒後或施用毒品後駕車,不僅危害自身安全,更可能危及其他用路人生命、身體及財產安全,切勿以身試法。北市警局將持續規劃各項取締專案及路檢勤務,展現打擊酒(毒)駕之決心,守護市民安全的交通環境。◎喝酒勿開車!飲酒過量,有害健康,未滿18歲請勿飲酒。
停「霸王車」300次!又超速、違停共505張罰單拒繳 一招讓他付清17萬
台北市一名工程公司賴姓員工頻繁開車超速、違規臨停、欠繳停車費而累積505張罰單,其中光是停「霸王車」就高達2、300次,另因積欠牌照稅、汽燃稅,滯欠金額總計17萬6227元,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台北分署執行賴男名下財產,發現銀行存款只剩數千元,五信合作社的股利所得僅有幾十元,不足以清償,決定祭出鐵腕,以扣押命令強制扣薪,等於讓公司也知道他欠錢而且債主是政府,迫使他籌出17萬元一口氣付清。賴姓男子因「114年度牌照稅」、「114年度公路使用養護安全管理費」、「行車速度,超過規定之最高時速逾20公里至40公里以內」、「在道路收費停車處所停車不依規定繳費」、「在禁止臨時停車處所停車」及「汽車駕駛人在公有收費停車場停車未依規定繳費」等多項車輛相關稅費罰鍰案件,經移送機關台北市稅捐稽徵處大安分處、交通部公路局臺北市區監理所、臺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及臺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自去年7月起陸續移送執行。行政執行署台北分署受理後,立即調查賴姓義務人財產,除依法執行其銀行存款與信用合作社出資額外,近日再核發扣押命令執行其薪資債權。義務人在面對多重執行命令的壓力下,隨即主動至臺北分署將所滯欠的罰鍰稅費全數繳清。台北分署表示,積極配合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推動的「交通(加強執行車輛相關稅費罰鍰)專案」,對於惡意的交通違規大戶,必定強力執行,絕不寬貸,透過「扣存款、扣出資、扣薪資」多管齊下的精準執行,促使交通違規大戶認栽清償,高效追回國家債權,不僅展現「違規無僥倖、欠繳必追到底」執行決心,並期望藉由終結停「霸王車」歪風,為廣大守法用路人捍衛社會公平及交通安全。
北市公布毒酒駕及拒測名單!毒駕佔一半 王尚宇、顧承祥累犯3次
臺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以下簡稱裁決所)今天(22日)公布第93次公告酒(毒)駕及拒測累犯名單,總計有30名,其中毒駕累犯者有15名,酒駕及拒測累犯者有15名。本次公告名單罰鍰最高者為林明泉,酒駕拒測累犯2次處罰鍰36萬元,機車駕照註銷5年,罰鍰部分未繳納已移送強制執行。本次公告名單中27件已結案,餘3件未結案全數移送強制執行,移送金額63萬元。(圖/臺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裁決所表示,另上月臺北市酒(毒)駕及拒測累犯3次以上設籍本市者計有吳泓達及翁澤民等2名,裁決所已印製A4彩色照片海報,將提供本市各鄰里辦公處及各派出所張貼公布,加強嚇阻民眾酒(毒)駕行為,期望透過社會制約,避免高度酒(毒)駕累犯者再犯之可能性。(圖/臺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裁決所特別提醒民眾,有酒(毒)駕及拒測等上述違規行為車輛牌照一律吊扣2年;累犯者處以高額罰鍰,按前次罰鍰金額加罰9至18萬元;因而肇事致人重傷或死亡,得没入該車輛;年滿十八歲同車乘客同罰最高處罰鍰1萬5,000元。(圖/臺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上開酒(毒)駕及拒測累犯資料已公告於交通局官網酒駕及拒測累犯公布專區及毒駕及拒測累犯公布專區。裁決所呼籲,毒駕零容忍,染毒一次代價一世,毒駕上路害人一生。飲酒「不」開車出門、飲酒次日宿醉「不」駕車、席間飲酒「要」找代駕或搭乘大眾運輸,勿心存僥倖觸犯法律而受罰,避免意外而遺憾終身。◎喝酒勿開車!飲酒過量,有害健康,未滿18歲請勿飲酒。(圖/臺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圖/臺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
租保時捷當飆速神器!1個月連吞3張超速罰單 600萬名車遭吊牌1年慘賠353萬
陳姓男子以每月近30萬元租金,向車商承租一輛市價逾600萬元的保時捷Taycan GTS作為代步車,未料交車後短短1個多月內,竟在國道三度嚴重超速遭舉發,導致車輛牌照被吊扣1年;車商認為名車因此無法出租造成損失,依契約向陳男求償12個月租金共353萬400元;案經台中地院審理,因陳男未到庭也未提出答辯,判決須全額賠償。判決書指出,陳男於2024年11月30日向租賃車商承租一輛PORSCHE Taycan GTS,雙方並簽訂代步車輛借用契約。不料陳男取得車輛後不久,便於同年12月1日、12月25日及2025年1月15日,接連在國道因嚴重超速遭警方舉發。由於短時間內累積重大違規紀錄,台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於2025年2月5日起對該車執行吊扣牌照1年處分,直到2026年2月4日才能恢復使用;車商指出,車輛在吊牌期間無法合法上路出租,直接影響營運收益,因此依契約約定,以每月租金29萬4200元計算,向陳男求償一年租金損失共353萬400元。案件進入法院審理後,陳男雖經合法通知,卻始終未出庭說明,也未提出任何書狀答辯或陳述意見。法官審酌車商提出的租賃契約、超速舉發資料及吊扣牌照執行單等證據,認為車商主張與事證相符。台中地院指出,依民事訴訟相關規定,陳男未到庭且未提出爭執,視同對車商主張的事實表示承認,因此認定求償金額有據,判決陳男應全額賠償353萬400元,全案仍可上訴。
酒駕拒測王終於栽了!被罰504萬、禁考駕照33年 行政執行署直接抓他去戒酒
曾因7次拒絕酒測被罰504萬元、遭禁考駕照長達33年的「拒測王」林彥池,因多次酒駕及拒絕測試,遭臺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公告為累犯名單中罰鍰最高且次數最多者,案經陸續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臺北分署強制執行,除採取扣押措施外,執行署還祭出奇招「執行與輔導並行」之策,轉介他至防治中心進行酒癮治療評估。臺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去年7月公布第76次酒駕及拒測累犯名單,其中拒測次數最多、罰鍰最高者即為57歲的林彥池。他過去7次拒測共遭裁罰504萬元並被禁考駕照33年,其中台北市3件、共288萬元罰鍰皆逾期未繳,分署收案後立即進行清查。林彥池因多次酒駕及拒絕測試,遭臺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公告為累犯名單中罰鍰最高且次數最多者。(圖/翻攝畫面)據了解,分署人員扣押其名下各銀行存款債權發現,無任何存款可供執行,也沒有任何財產或高額壽險保單,林男還向分署具狀陳報因罹患精神疾病及關節炎,僅靠中低收入戶補助維生,無力清償債務。其母也表示,兒子因髖關節術後疼痛養成依賴酒精的習慣,且精神狀況不穩無固定工作,才屢屢酒駕犯錯。在得知林男所有家庭狀況後,分署人員仍積極勸導,林男終在115年3月底親自到場,並表達願意參與酒癮治療補助方案,接受戒酒治療,臺北分署表示,除將持續強力執行「交通(加強執行車輛相關稅費罰鍰)專案」案件外,也會透過「執行與輔導並行」的多元處遇措施,以轉介治療酒癮作為刑事處罰的輔助手段,從根源降低再犯率,守護大眾用路安全。◎喝酒勿開車!飲酒過量,有害健康,未滿18歲請勿飲酒。
北市「拒測王」第8度酒駕自摔 罰單504萬、禁考33年照樣騎
曾因7次拒絕酒測被罰504萬元、遭禁考駕照長達33年的「拒測王」林彥池,14日晚間騎機車行經新北市新店區寶高路時,疑因酒後重心不穩自摔。送醫後酒測值高達0.83毫克,警方將依公共危險罪嫌函送台北地檢署偵辦,這也是他第8次酒駕遭查獲。台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今年7月公布第76次酒駕及拒測累犯名單,其中拒測次數最多、罰鍰最高者即為57歲林彥池。他過去7次拒測共遭裁罰504萬元並被禁考駕照33年,其中台北市3件、共288萬元罰鍰皆逾期未繳,已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強制執行。新店警分局調查,林男14日晚間8時許騎機車返家途中,沿寶高路120巷行駛時搖晃不穩、緊急煞車後自摔。民眾見狀立即上前協助並通報119。救護人員到場後發現,林男胸痛、左手與右腿擦挫傷,隨即送往新店耕莘醫院治療,幸無生命危險。警方後續對林男實施酒測,數值達0.83毫克,已構成公共危險罪。因林男仍在醫院治療,警方尚未製作事故筆錄,已調閱監視器還原經過,待其傷勢穩定後將通知到案說明,詢後依公共危險罪嫌函送台北地檢署偵辦。
無照慣犯欠6萬罰鍰和健保費遲遲不繳 房子被查封速繳清
北市張姓男子因多次無照駕駛、不遵守交通標誌、違規停車,連同積欠健保費等共17案,積欠6萬餘元罰鍰。士林分署收案後,除迅速執行其存款等財產外,並與台北市稅捐稽徵處合作,透過「移轉不動產通報系統」發現其名下房產即將辦理出售移轉,書記官旋即通知地政機關辦理查封登記,張男只好立刻繳清全部欠款。士林分署表示,張姓男子去年多次無照駕駛、不遵守交通標誌及違規停車,涉及交通違規計8案,經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裁罰5萬餘元,另張男亦積欠全民健康保險費等9案,累計總欠款達6萬餘元。士林分署自去年8月起陸續受理案件後,隨即查調張男名下財產,並迅速對其存款等財產執行,僅執行2000餘元,通知張男繳納欠款,但張卻置之不理。士林分署與北市稅捐處合作,透過「移轉不動產通報系統」,今年10月1日發現張男名下位於北投區之房產即將出售移轉,遂即函請地政機關進行查封登記。張男因名下房產遭禁止移轉登記而無法順利過戶,遂致電士林分署表明願繳清全部款項。
未避讓救護車挨罰吊照1年 台北男喊冤遭錄像打臉
台北市李姓男子2024年駕駛小貨車未避讓正要出勤的救護車,被民眾錄影檢舉後挨罰3600元罰鍰並吊銷駕駛執照1年。李男不服提起行政訴訟,主張當時是交通尖峰時間,擔心停車會影響救護車出勤動線才加速通過,並非故意不避讓。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日前審理後,駁回李男的訴訟。根據判決書記載,李姓男子去年駕駛車牌號碼000-0000號自用小貨車行經台北市某路段與街口時,因「聞救護車警號,不立即避讓」的違規行為被民眾檢舉。台北市政府警察局大同分局檢視違規影像後認定屬實,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5條第2項規定開罰。李男向台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申訴無效後,決定提起行政訴訟。他在法庭上強調,事發時正值交通尖峰時刻,他有觀察後視鏡思考如何避讓,中途發現救護車在右側,擔心若停車會影響救護車出勤動線,才依駕駛經驗加速通過。李男表示願意繳納罰單,但因工作需要用車,不希望被吊銷駕照。法院會同雙方勘驗檢舉影像發現,救護車開啟警示燈光且有明顯蜂鳴器響聲,李男與救護車間並無足以阻擋視線的情況。影像顯示,其他機車騎士都有減速讓救護車先行,唯獨李男在通過路口時未做任何避讓行為,違規事實明確。法官認定,李男違規情節難認輕微,雖然處分會對工作造成影響,但僅限於汽車駕駛部分,1年後仍可重新考照,處分並無過於嚴苛。法院指出,道交條例第45條第2項的吊銷駕照規定是當然發生的法律效果,公路主管機關無變更權限。法院強調,立法者基於保障執行緊急任務車輛順利通行、維護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的公益考量,將不避讓救護車的罰鍰提高至3600元並吊銷駕照1年,以收阻遏效果。全案訴訟費用300元由李男負擔,仍可上訴。
最新酒駕累犯名單曝!北市男「拒測7次」累計罰504萬 禁考照33年
臺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以下簡稱裁決所)今天(9日)第76次公告酒(毒)駕及拒測累犯名單計有32名,其中酒(毒)駕累犯2次者有16名、3次以上者有8名,拒測累犯2次者5名、3次以上者3名,合計32名。臺北市累計已公布1,899人次(1,774名)。裁決所表示,公告名單罰鍰最高且累犯次數最多者為林彥池,本次拒測累犯第7次罰鍰126萬元,加上前6次拒測處分,已累計高達504萬元罰鍰,禁考駕照33年。林彥池於台北市拒測罰鍰累計有288萬元,皆逾期未繳納已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臺北分署強制執行。裁決所說明,本次公告名單中17名案件已結案,5名申請分期繳款,餘10名未結案者全數移送強制執行,移送金額394萬元。另上月公告臺北市酒(毒)駕及拒測累犯3次以上、設籍北市者,計有杜駿宥及楊宏均等2名,裁決所已印製A4彩色照片海報,將提供本市各鄰里辦公處及各派出所張貼公布,加強嚇阻民眾酒後駕車行為,期望透過社會制約,避免高度酒駕累犯者再犯之可能性。裁決所特別提醒,部分民眾酒駕遇警方攔查時,以為拒絕酒測就可以逃避公共危險罪及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罰責。殊不知第1次拒測罰鍰即高達新臺幣18萬元,累犯者依前次罰鍰金額加罰新臺幣18萬元,罰鍰無上限,遲未繳納者將移送強制執行,只要名下有財產所得均可能遭到拍賣或扣繳。除了高額罰鍰外,駕照處吊銷或禁考3至5年,車輛牌照一律吊扣2年。臺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呼籲,飲酒「不」開車出門、飲酒次日宿醉「不」駕車、席間飲酒「要」找代駕或搭乘大眾運輸,勿心存僥倖觸犯法律而受罰,避免意外而遺憾終身。◎喝酒勿開車!飲酒過量,有害健康,未滿18歲請勿飲酒。
累欠18萬元遭查封拖吊 親友現場代繳13萬救車
親友代為繳交積欠的18萬欠款。(圖/士林分署提供)錢姓男子因多次超速、未定期驗車及積欠牌照稅、健保費等共22案,累積欠款達新台幣18萬餘元,經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士林分署(下稱士林分署)與台北市停管處合作,於2025年7月3日在台北市成功路五段查獲其名下白色HONDA休旅車並立即查封拖吊。當時使用該車的王姓親友見狀後,當場代為繳清所有欠款13萬元,成功保住車輛免於法拍命運。此為士林分署貫徹政府「五打七安」政策,強力執行交通裁罰案件,守護民眾用路安全的具體展現。47歲的錢姓男子自2023年6月至2024年1月間,多次在國道一號等路段超速行駛,且未依規定定期進行車輛排氣檢驗,涉及交通違規共8案,經台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裁罰新台幣2萬9000元。此外,錢男還積欠使用牌照稅、全民健康保險費等14案,累計總欠款高達18萬餘元。士林分署自2024年起陸續受理這些案件後,立即對錢男名下財產進行調查,並迅速執行其存款、股票等資產,但僅追回4萬餘元。儘管士林分署曾多次通知錢男繳納欠款,但他卻始終置之不理。為有效追討欠款,士林分署與台北市停管處展開合作,利用路邊停車格收費系統比對車牌號碼。終於7月3日下午,發現錢男名下這輛白色HONDA休旅車停放在成功路五段的一處路邊停車格。士林分署隨即通報執行人員前往現場查封並執行拖吊作業。當日,書記官迅速抵達現場辦理查封及拖吊程序。當時該車輛正由錢男的王姓親戚使用,王男因開車至附近咖啡廳洽談生意,發現愛車遭拖吊後,立刻上前查看。經書記官說明錢男積欠款項的原委後,王男為避免車輛遭到法拍,當場代為繳清了剩餘的13萬元欠款,使得該車免於被拍賣的命運。
北市公布酒駕累犯名單! 上榜32人中「他」一人累犯高達4次
酒駕害人害己,但許多民眾貪圖一時方便,仍酒駕上路。台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為提升酒駕累犯嚇阻率,25日公告「酒駕、毒駕及拒測累犯名單」,其中酒駕累犯最多者為彭信凱,高達4次,本次酒毒駕累犯2次以上者共有32名,至今累計已公布1867人次。裁決所指出,本次公告酒駕、毒駕及拒測累犯名單有32名,其中酒、毒駕累犯2次者有25名,3次以上者有7名,合計32名。累犯次數最多者為彭信凱,酒駕累犯4次,因酒測值超過0.25mg/L涉公共危險罪,由警方移送司法機關辦理,汽車駕照處禁考3年。此外,罰鍰最高者為戴綜甫、鄒維育及廖逢邦,酒駕累犯2次處罰鍰12萬元,汽車駕照吊銷3年。本次公告名單中26件已結案,2件申請分期繳款,餘4件未結案者全數移送強制執行,移送金額37萬元。裁決所提醒,有酒駕違規行為車輛牌照一律吊扣2年。累犯者處以高額罰鍰,按前次罰鍰金額加罰9至18萬元。因而肇事致人重傷或死亡,得沒入該車輛;年滿18歲同車乘客同罰最高處罰鍰1萬5000元。裁決所補充,上開酒(毒)駕及拒測累犯資料公告於交通局官網「酒駕及拒測累犯公布專區」,並呼籲飲酒「不」開車出門、飲酒次日宿醉「不」駕車、席間飲酒「要」找代駕或搭乘大眾運輸,勿心存僥倖觸犯法律而受罰,避免意外而遺憾終身。◎喝酒勿開車!飲酒過量,有害健康,未滿18歲請勿飲酒。
被檢舉未打方向燈挨罰 騎士怒抗議遭法官駁回:僅閃一次
台北一名機車騎士去年8月間行經新北市土城區中央路一段某處巷口時,遭民眾檢舉未依規定使用方向燈,收到一張1200元罰單。騎士不服提出行政訴訟,主張當時確實有使用方向燈。然而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審理後認定其違規事實明確,最終駁回訴訟,全案仍可上訴。根據判決書內容,該名騎士當時聲稱,由於注意到旁邊一輛機車騎士疑似酒駕,行車不穩,遂決定超車。騎士聲稱因遭檢舉人駕駛的車輛逼車、又被前車阻擋,才緊急變換車道,並強調在此過程中有使用方向燈。不過台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指出,從檢舉影片可見,騎士在變換車道前,方向燈僅閃爍一次,隨即跨越雙邊禁止變換車道線進入右側車道,整個變換過程中方向燈並未持續顯示,構成違規。法院審酌影像證據後,亦認為雖有突發情況,但仍未依規定全程使用方向燈,難以成立抗辯理由。法官最終裁定駁回訴訟,認定交通裁決機關處罰並無不當。
北市酒駕拒測累犯名單曝 男子累計4次「開罰72萬」強制執行
台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9日公布第70次公告酒(毒)駕及拒測累犯名單,共計31名,其中,李國基酒駕拒測累犯4次、遭罰72萬元最高,且因罰鍰未繳納已移送強制執行。裁決所統計,這次公告名單中,15件已結案,2件申請分期繳款,其餘14件未結案者全部移送強制執行,移送金額264萬2500元。裁決所表示,李國基因是酒駕拒測累犯,按前次金額加罰18萬,因此罰鍰達72萬元,同時處禁考機車駕照5年。這次公告名單中,罰鍰次高者是林逸昕,因酒駕拒測累犯2次,處36萬元;丁豪輝則因毒駕累犯4次處27萬元,2人也都因未繳納罰鍰,已移送強制執行。]台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9日公布第70次公告酒(毒)駕及拒測累犯名單,共計31名,其中,李國基酒駕拒測累犯4次、遭罰72萬元最高,且因罰鍰未繳納已移送強制執行。(圖/北市裁決所提供)另外,3月公告北市酒(毒)駕及拒測累犯3次以上、且設籍北市者有2人,裁決所已印製A4彩色照片海報供北市各鄰里辦公處及派出所張貼公布,以加強嚇阻民眾酒後駕車及累犯者再犯。裁決所也提醒,酒駕違規除了高額罰鍰,還會吊扣機車駕照1年、汽車駕照2年,警方並當場吊扣牌照2年及代保管車輛;因而肇事致人重傷或死亡,得依規定没入該車輛;罰鍰逾期未繳納者,則依法移送強制執行;若酒測值達0.25mg/L以上即涉公共危險罪,將移送司法機關辧理。◎喝酒勿開車!飲酒過量,有害健康,未滿18歲請勿飲酒。
最新酒駕累犯名單出爐!「張哲綱」毒駕8次罰鍰117萬 送強制執行
臺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以下簡稱裁決所)今天(26日)第69次公告酒(毒)駕及拒測累犯名單計有31名,其中酒駕累犯2次20名,酒駕累犯3次5名,酒駕累犯4次1名,毒駕累犯2次1名,毒駕累犯8次1名,先酒駕後毒駕1名,酒駕拒測累犯2次1名,酒駕拒測累犯3次1名,合計31名,臺北市累計已公布1,678人次(1,549名)。本次公告名單罰鍰最高者為張哲綱,因毒駕累犯7次及毒駕累犯8次分別處罰鍰54萬元及63萬元(酒(毒)駕累犯3次以上者按前次金額加罰9萬),機車駕照2案各處禁考3年,罰鍰共計117萬元,因未繳納已移送強制執行。罰鍰次高者為叶榮駿,因酒駕拒測累犯3次,處罰鍰54萬元(酒駕拒測累犯者按前次金額加罰18萬),機車駕照處禁考5年,罰鍰未繳納已移送強制執行。蘇清泰酒駕拒測累犯2次,機車駕照處禁考5年,罰鍰36萬元已繳款結案。本次公告名單中23件已結案,2件申請分期繳款,餘7件未結案者全數移送強制執行,移送金額206萬元。裁決所特別提醒民眾,現行法規只要有酒駕違規行為,除了高額罰鍰還會吊扣駕照(機車1年,汽車2年)、警方當場吊扣牌照2年及代保管車輛,建議民眾不要心存僥倖;因而肇事致人重傷或死亡,得依規定没入該車輛;罰鍰逾期未繳納者,依法移送辦理強制執行;酒測值達0.25mg/L以上即涉公共危險罪,警方依規定移送司法機關辧理。◎喝酒勿開車!飲酒過量,有害健康,未滿18歲請勿飲酒。
北市酒駕累犯名單出爐!公布31人 張哲綱「6度毒駕」罰45萬
台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今(12日)公告,酒(毒)駕累犯名單計有31名,其中酒駕累犯2次22名,酒駕累犯3次3名,酒駕累犯4次2名,酒駕累犯5次1名,毒駕累犯2次2名,毒駕累犯6次1名,合計31名,累計已公布1616人次(1522名)。裁決所表示,此次累犯名單,罰鍰最高者為張哲綱,因毒駕累犯6次處罰鍰45萬元(酒(毒)駕累犯3次以上者按前次金額加罰9萬),機車駕照禁考3年,業已繳款結案;李超翔為酒駕累犯5次(酒測值0.22mg/L),罰鍰12萬元,汽車駕照禁考3年,案件未結已移送強制執行;酒駕累犯4次者有2名,蔣宏基(酒測值0.26mg/L)、張順荃(酒測值0.36mg/L),其2人駕照處分均已執行,因酒測值皆超過0.25mg/L以上涉公共危險罪,由警方移送司法機關辧理。裁決所指出,本次公告名單中20件已結案,餘11件未結案者全數移送強制執行,移送金額99萬4000元。另上月公告台北市酒(毒)駕及拒測累犯3次以上設籍本市者計有1名,裁決所已印製A4彩色照片海報,將提供本市各鄰里辦公處及各派出所張貼公布,加強嚇阻民眾酒後駕車行為,期望透過社會制約,避免高度酒駕累犯者再犯之可能性。裁決所提醒民眾,現行法規只要有酒駕違規行為,除了高額罰鍰還會吊扣駕照(機車1年,汽車2年)、警方當場吊扣牌照2年及代保管車輛,建議民眾不要心存僥倖;因而肇事致人重傷或死亡,得依規定没入該車輛;罰鍰逾期未繳納者,依法移送辦理強制執行;酒測值達0.25mg/L以上即涉公共危險罪,警方依規定移送司法機關辧理。裁決所呼籲,飲酒「不」開車出門、飲酒次日宿醉「不」駕車、席間飲酒「要」找代駕或搭乘大眾運輸,勿心存僥倖觸犯法律而受罰,避免意外而遺憾終身。
北市再公開27名酒駕、毒駕累犯正面照 他5次被逮、這3人挨罰36萬
酒駕肇事案件常常造成數個家庭的悲傷,也是害人又害己的行為,台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今(26)公布第57次酒(毒)駕累犯名單,總計27人上榜,包括酒駕累犯5次1名、酒駕累犯4次1名,以及毒駕累犯2次2名,酒駕拒測累犯2次3名,酒駕累犯3次毒駕1次1名,其中有3人被處罰鍰36萬元(拒測者按前次金額加罰18萬)。裁決所指出,本次酒(毒)駕累犯名單共有酒駕累犯2次15名,酒駕累犯3次4名,酒駕累犯4次1名,酒駕累犯5次1名,毒駕累犯2次2名,酒駕拒測累犯2次3名,酒駕累犯3次毒駕1次1名,合計27人,台北市累計已公布1331人次(1255名)。其中,名單裡罰鍰最高者為鄭凱木、賴大鵬及孫國哲3人,均因第2次酒駕拒測挨罰36萬元(酒駕拒測者按前次金額加罰18萬),而鄭凱木、賴大鵬因罰鍰未繳納已分別移送法務部執行署台北分署及新北分署強制執行。台北市交通裁決所公布第57次酒(毒)駕累犯名單。(圖/裁決所提供)台北市交通裁決所公布第57次酒(毒)駕累犯名單。(圖/裁決所提供)裁決所透露,本次公告名單中有15件已結案,餘12件未結案者,均全數移送強制執行,移送金額達208萬元;酒駕累犯移送金額累計達4177萬8246元。裁決所也提醒,現行法規只要有酒駕違規行為,除了高額罰鍰還會吊扣駕照(機車1年,汽車2年)、警方當場吊扣牌照2年及代保管車輛,民眾請勿心存僥倖;因而肇事致人重傷或死亡,得依規定没入該車輛;罰鍰逾期未繳納者,依法移送辦理強制執行;酒測值達0.25mg/L以上即涉公共危險罪,警方依規定移送司法機關辧理。此外,酒駕累犯資料已公告於交通局官網「酒駕及拒測累犯公布專區」。北市裁決所呼籲,飲酒「不」開車出門、飲酒次日宿醉「不」駕車、席間飲酒「要」找代駕或搭乘大眾運輸,勿心存僥倖觸犯法律而受罰,避免意外而遺憾終身。◎喝酒勿開車!飲酒過量,有害健康,未滿18歲請勿飲酒。
台北駕駛因未禮讓家人被罰3600 法院判決撤銷家人默示放棄路權
台北市的駕駛恩恩(化名)2023年6月,在行經文林路與中正路口時,因未禮讓準備上車的家人,被警察當場舉發,處以3600元罰款,經過行政訴訟後,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最終裁定撤銷原處分,恩恩免罰,法院認為,恩恩的家人已經默示放棄其優先路權,且當時的行駛距離並未對安全構成威脅。根據判決書,恩恩在2023年6月駕車行經台北市文林路與中正路口時,按照交通規則應該在行人穿越道上禮讓所有行人,然而,警察發現恩恩在行經路口時,沒有完全禮讓他準備上車的家人,因此對其進行舉發,並處以3600元罰款,儘管恩恩提出申訴,但相關機關仍維持罰款決定。恩恩不滿處罰,決定提出行政訴訟,並表示,在當時的情況下,已經禮讓路口的所有行人,唯一未禮讓的是其家人,為了保持交通順暢,在家人的示意下,以安全方式先行通過路口,恩恩認為這樣的行為不應受到處罰。台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認為,行人穿越道上的行人擁有絕對的路權,不論其身份如何,車輛應該在3公尺以內禮讓行人,因此對恩恩的處罰是依據法律進行的,並無不妥之處。高等行政法院審理過程中,法官檢視警察的密錄器影像,影像顯示,恩恩在經過路口時,已經等待了多位行人通過,家人在路口停下後,恩恩的車輛才通過,當時人車距離約為2.4公尺至2.8公尺,等到車輛完全通過路口後,家人才繼續前行。法官認為,恩恩已經按照法律禮讓多數行人,且由於家人對其優先路權的默示放棄,當時的距離並未對家人安全構成威脅,最終,法官裁定撤銷原處分,恩恩免於罰款,全案仍可上訴。
北市裁決所公布酒駕累犯名單!30人姓名照片全曝光 有人拒測3次挨罰54萬
台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11日第52次公告酒(毒)駕累犯名單,計有酒駕累犯2次24名、酒駕累犯3次3名、毒駕累犯2次1名、酒駕拒測累犯2次1名、酒駕拒測累犯3次1名,合計30名;台北市累計已公布1175人次(1117名)。根據裁決所公告,酒駕累犯2次一共有24名,包括林凱慶(萬板大橋,酒測值0.34)、陳嘉賓(港東街,酒測值0.27)、鄭景宇(汀洲路四段,酒測值0.60)、甯邵偉(通北街,酒測值0.31)、王啓發(福林路,酒測值0.38)、王沛媛(重慶南路三段,酒測值0.78)、鍾秉燊(辛亥路六段,酒測值0.31)、蔡英信(寧波西街,酒測值0.18)、湯曜安(內湖路一段,酒測值0.36)、柯水金(木柵路四段,酒測值0.25)、邱詠輝(延平北路六段,酒測值0.94)、黃雅琳(長春路,酒測值0.29)、陳學霖(福和橋,酒測值0.30)、劉柏緯(民權西路,酒測值0.92)、吳浩瑋(南京西路,酒測值0.23)、徐家富(市民大道二段,酒測值0.46)、苗元康(民權西路,酒測值0.25)、陳春芳(重慶北路三段,酒測值0.30)、林榮山(南京東路六段,酒測值0.18)、黃柏畯(興隆路一段,酒測值0.59)、鄭揚勲(大安路一段,酒測值0.32)、楊俊傑(重慶北路四段,酒測值0.30)、王昱翰(建國北路二段,酒測值0.67)、黃榮華(中山北路四段,酒測值0.32)。台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11日第52次公告酒(毒)駕累犯名單。(圖/翻攝台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官網)台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11日第52次公告酒(毒)駕累犯名單。(圖/翻攝台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官網)至於酒駕累犯3次則有3名,為李義雄(中山北路一段,酒測值1.05)、莊宏益(新生北路一段,酒測值0.51)、張堯博(忠孝東路四段,酒測值0.69)。另有毒駕累犯2次1名的林世南(安泰街),酒駕拒測累犯2次的鄭義洲(廷平北路二段),以及酒駕拒測累犯3次的林冠宇(松仁路)。台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11日第52次公告酒(毒)駕累犯名單。(圖/翻攝台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官網)裁決所指出,本次酒駕累犯公告名單罰鍰最高者為林冠宇,因第3次酒駕拒測處罰鍰54萬元(酒駕拒測者按前次金額加罰18萬),罰鍰未繳納已移送法務部執行署台北分署強制執行,其汽、機車駕照業已註銷在案,而本次公告名單中27件已結案,餘3件未結案者均全數移送強制執行,移送金額75萬元。裁決所特別提醒民眾,現行法規只要有酒駕違規行為,除了高額罰鍰還會吊扣駕照(機車1年,汽車2年)、警方當場吊扣牌照2年及代保管車輛,112年7月至113年6月累計扣牌2795件,建議民眾不要心存僥倖;因而肇事致人重傷或死亡,得依規定没入該車輛;罰鍰逾期未繳納者,依法移送辦理強制執行;酒測值達0.25mg/L以上即涉公共危險罪,警方依規定移送司法機關辧理。裁決所呼籲,飲酒「不」開車出門、飲酒次日宿醉「不」駕車、席間飲酒「要」找代駕或搭乘大眾運輸,勿心存僥倖觸犯法律而受罰,避免意外而遺憾終身。◎喝酒勿開車!飲酒過量,有害健康,未滿18歲請勿飲酒。
台北毒駕男被抓不怕罰 行政執行署擬拍賣他家
臺北市萬華區61歲張姓男子,2017年7月22日下午7時10分許,駕駛汽車行經臺北市莒光路一帶被攔檢,警方發現他有吸食毒品反應,移送臺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裁罰9萬元罰鍰,同時吊扣駕駛執照12個月,張男孩還被查出欠繳汽車燃料使用費、交通罰單、環保局罰單等,陸續移送行政執行署臺北分署執行,合計罰單欠款已逾20萬元。台北分署為遏止毒駕和酒駕事故發生,收案後數次通知張男,並執行張男銀行存款債權,並無所獲,遂於2014年1月間,查封張男位於臺北市萬華區的房地產,但他仍置之不理,臺北分署考量他的法遵意識淡薄,不排除對其名下不動產進行拍賣程序。臺北分署呼籲民眾切勿心存僥倖酒駕或毒駕,以免害人害己傷及荷包,萬一遭受裁罰,亦應自動繳納罰鍰或辦理分期繳納,不可置之不理,或消極對待相關執行措施,切勿輕忽臺北分署強力執行的決心。立法院研究指出,毒品對於人體之危害遠遠高於飲酒,近年來臺灣毒品氾濫,根據法務部統計臺灣毒品緝獲總數量,100年2340.1公斤,101年2622.4公斤(上升12.1%),102年3656.5公斤(上升39.4%),103年4339.5公斤(上升18.7%),104年4840.2公斤(上升11.5﹪),105年1至10月5935.8公斤(較上年同期增量1,442.6公斤),有逐年增加趨勢。立法院研究認為,防制毒品泛濫,可效法瑞士、荷蘭和葡萄牙等國家作法,對未吸毒者宣導,使其終身不吸毒,對已吸毒者處以罰款或緩起訴,強制接受就業輔導及減癮治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