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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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旬母悶死癱瘓50年兒!二審翻供不認殺人 辯護人主張「加工自殺」
台北市一名80歲劉姓婦人,長年獨自照顧癱瘓、重度身心障礙的兒子超過50年,因擔心自己年老無法再照顧孩子,便於112年5月拿紅包袋塞住兒子口中後將他悶死,一審依殺人罪被判2年6月,並建請特赦。二審昨天(30日)開庭時,老婦多次當庭崩潰痛哭,均由辯護人答辯,否認殺人犯行,主張並非殺人,而是「加工自殺」。回顧此案,劉婦的兒子在出生幾個月後得了肺炎,並因小兒麻痺導致終生癱瘓,劉婦便照顧兒子的生活起居50年,直至112年4月劉婦確診COVID-19,在隔離期間考量自己年事已高、身心狀況惡化,且兒子情況未改善,便在當年5月12日將裝有1萬元的紅包塞進兒子嘴巴,再摀住兒子口鼻使其窒息而亡。113年5月底,一審台北地方法院量處老婦有期徒刑2年6月,並在判決書最後表示「考量被告犯罪的情狀又有顯堪憫恕之處,本院建請總統,考慮依赦免法規定對被告特赦,附此敘明」。案經被告上訴至二審,由台灣高等法院審理。114年12月30日二審開庭,公訴檢察官表示,劉姓老婦案發時曾對兒子說出「我先送你走、不要怨嘆」、「一分鐘就好」等語,相關言詞足以顯示具有奪取生命的主觀犯意。檢方強調,台北地檢署當初基於被告認罪,才同意不行國民法官參審,如今被告上訴,就是否定先前認罪內容,推翻一審所認定的犯罪事實,請求法院駁回上訴。高院法官也質疑,被告是否刻意改口,以逃避一審讓國民法官審理的程序。對此,辯護人杜俊謙表示,老婦在偵查期間、一審審理時,長期情緒崩潰、哭泣,案發當下房間裡實際情形僅母子兩人知道,後來老婦心境隨著時間推移慢慢釋懷,才得以陳述多年照顧過程及當天事發經過。辯方認為,老婦沒有故意殺人之犯意,加上兒子長期病痛,過去曾在情緒低落、身體不適時有自殘或撞牆行為,因此老婦是在協助兒子「體面離開」,因此應認定為「加工自殺」,而非殺人。關於法官質疑是否有刻意規避一審國民法官審理的情形,杜俊謙指出,老婦是一名盡責照顧孩子的母親,但並非一名稱職的被告,由於家屬主張案件屬於家庭內部事務,才請求不採國民法官程序,加上檢方於偵查階段提及應坦承犯行,老婦才選擇認罪。此外,原先辯護人曾聲請鑑定老婦是否符合《刑法》第19條所定、無法辨識自身行為違法的情形,但已於此次庭審中當庭撤回。◎勇敢求救並非弱者,您的痛苦有人願意傾聽,請撥打1995◎如果您覺得痛苦、似乎沒有出路,您並不孤單,請撥打1925
嘉義男刺殺「替前任出氣的友人」 二審仍判14年
陳姓男子替黃姓女友人出頭,在網路嗆黃女的王姓前男友,王男不甘受辱,去年11月間約陳男談判,一碰面就爆發衝突,王男持預藏利器刺穿陳男的心臟,送醫不治。嘉義地方法院國民參審判處王男徒刑14年,案經上訴後,台南高分院19日仍判王男14年,還可上訴。35歲王男與黃女曾是情侶,後因故分手。去年11月11日晚間,黃女向陳男抱怨與王男的交往問題,陳男透過網路社群平台向王男嗆聲,藉此替黃女出氣。王男認為受到屈辱,隔天凌晨邀集鍾姓、羅姓等6名友人,前往黃女父親承租的嘉義縣水上鄉柳鄉村一處鴿舍對面鐵皮屋談判,當時現場有陳男、黃女等共5名男女在場。期間,王男與陳男發生口角爭執,經在場眾人勸阻。不料,王男竟趁著陳男及其他在場之人不注意時,拿出1把刀,2次刺向陳男,分別刺中陳男左手前臂及左側胸腔,造成該2處穿刺傷,且刺穿陳男的心包膜及心臟,陳男經送醫後,因刺穿心臟大量出血及左側氣血胸,宣告不治。一審國民法庭認為,王男心智正常,行為時的認知與精神狀態,應可知悉利刃插入左胸即可能造成直接死亡,仍持用利刃刺穿陳男心臟,旋即逃離現場,任由陳男死亡,足認王男有殺人之直接故意,依殺人罪判刑14年。案經上訴後,台南高分院仍判處王男徒刑14年。
精舍命案「李威窩裡反」獲建請減刑 以污點證人身分出庭
台北市大安區震驚社會的私人精舍命案,知名作家王薀(本名王江鎮)涉嫌與信徒共同凌虐蔡姓女會計,導致其死亡,信徒、藝人李威涉嫌目睹霸凌過程。檢方依傷害致死、強制、偽造文書、詐欺等罪起訴王薀、李威等13名被告,李威因供述有助於追訴其他正犯、共犯,因此依《證人保護法》「窩裡反」條款,已獲檢方求法院減輕或免除其刑。根據檢方調查,52歲的蔡姓女會計於2024年4月起在王薀的精舍修行,並擔任會計工作。因帳目問題,她在精舍附近的茶館舉辦「讀書會」時,遭王薀與3名護法成員嚴厲懲罰。蔡女被強迫長時間跪拜懺悔,稍有不整齊便遭敲打膝蓋,甚至被剃髮羞辱,現場信徒亦施以言語暴力,最終蔡女因體力透支導致橫紋肌溶解症身亡。事後住持及信徒以塑膠袋與膠帶包裹遺體,並用推車運回精舍。此外,檢警發現,蔡女死後,姜姓信徒盜領其帳戶內200萬元,涉嫌詐欺與偽造文書罪。李威的角色備受矚目,檢方從查扣手機還原錄音,發現李威曾多次協助王薀與信眾討論案情,遭以傷害致死罪被告身分起訴,並以30萬元交保。而李威在偵查期間配合調查,供出案發當日多名在場信徒與王薀行為細節,檢方認其供述有助於追訴正犯及共犯,轉為污點證人,依《證人保護法》可請求法院減輕或免除其刑。不過若以每日上下午密集審理7小時計算,僅勘驗、詰問程序至少需花費35個工作天調查,期間參審國民法官需高度專注、每日最多安排2至3位證人,再加上選任、審前說明、開審陳述、訊問被告與被害人家屬表示意見、被告最後陳述與合議庭評議,估計至少需50到60個工作天才能審結,因此法院裁定回歸通常程序,由職業法官審理。而李威已獲檢方建請法院減輕或免除其刑,今日以污點證人身分,首度於改為通常程序後現身台北地院,全程沉默未回應任何媒體提問快步入場。
嘉義感情糾紛!男替女友人出氣卻「遭她前男友刺死」 兇手判刑14年
陳姓男子替黃姓女友人出頭,在網路嗆黃女的王姓前男友,王男不甘受辱,2024年11月間約陳男談判,一碰面就爆發衝突,王男持預藏利器刺穿陳男的心臟,送醫不治,嘉檢依殺人罪起訴陳男,今(4)日嘉義地方法院國民參審判決王男14年徒刑。可上訴。判決書指出,35歲王男與黃女曾是情侶,因故分手,2024年11月11日晚間,黃女向陳男抱怨與王男交往的問題,陳男透過網路社群平台向王男嗆聲,藉此替黃女出氣。王男認為受屈辱,同年11月12日凌晨邀集其鍾姓、羅姓等6名友人,到黃女父親承租的嘉義縣水上鄉柳鄉村一處鴿舍對面鐵皮屋,當場有陳男、黃女等共5名男女在場,王男與陳男發生口角爭執,在場眾人勸阻。王男竟乘陳男及其他在場之人不注意時,拿出1把刀,2次刺向陳男,分別刺中陳男的左手前臂及左側胸腔,造成該2處穿刺傷,且刺穿陳男的心包膜及心臟,陳男送醫後因刺穿心臟大量出血及左側氣血胸,宣告不治。國民參審法庭審理認為,王男心智正常,行為時的認知與精神狀態,應可知悉利刃插入左胸即可能造成直接死亡,仍持用利刃刺穿陳男心臟,旋即逃離現場,任由陳男死亡,足認王男有殺人之直接故意,依殺人罪判14年徒刑。王男目前羈押中。
剴剴案首次公開42處虐傷圖 醫證人哽咽:生命最後3個月一定非常痛苦
台北地方法院今(29)日下午審理剴剴遭虐致死案,傳喚台大兒童醫院主任醫師呂立出庭作證。他以示意圖搭配經後製處理的傷勢照片,說明剴剴身上至少有42處嚴重傷痕,情況駭人聽聞。當提及陰囊處新舊傷口時,他數度哽咽表示「好痛!真的好痛」,也直言「殘忍,虐待,都沒辦法形容」,並指出「他(剴剴)生命最後3個月,一定非常痛苦」。這是全案開庭以來,首度由專業醫師完整說明剴剴遺體的傷勢狀況。當庭展示的示意圖密密麻麻地標註著多處受創區域,不少女性旁聽者紅了眼眶,部分旁聽者甚至落淚。傷勢的真實照片僅提供法官、檢辯雙方及國民法官觀看,參審素人神情嚴肅、全神貫注。呂立更直言,「若我是他(剴剴),一定好害怕,沒有人來救他,這是教科書等級的凌虐」,多位旁聽者聽聞後情緒潰堤。呂立今天在庭上表現如同檢方的關鍵證人,庭末法官詢問時,他還補充1歲多孩童不可能會說五字經,當場反駁涉案保母的說法,也認為以一歲多幼兒的語言能力,「就算說『我要吃飯』都很難」,更遑論模仿複雜的罵人話語。涉案的劉姓姊妹與律師團隊幾乎無力應對,選擇不提出詰問,亦未對呂立的證詞提出質疑。呂立身為檢方申請的專家證人,指出他依國際醫界慣用的TEN-4-FACEsp指標判斷,剴剴符合其中7項。他的傷勢遍布頭頂、臉部、耳朵、脖子、軀幹、臀部與腳底,總數高達42處,且全部都為明顯虐待傷。他說這些傷大多出現在死亡前一個月之內,包含舊傷與新傷夾雜,例如頭頂與兩側額頭出現大片瘀青,為外力撞擊造成,絕非自撞。呂立表示,曾見過有攻擊傾向的幼兒會撞牆,但「不會自撞到瘀青、出血,因為本能會怕痛」,此說直接否定劉氏姊妹聲稱剴剴會自撞的辯詞。呂立細數耳朵遭掐的痕跡、臉頰與嘴角、脖子大片傷痕,研判可能是遭勒壓或貼附異物後撕扯造成。左肩胛骨骨折和大片瘀傷則像是「遭車禍壓過去」,可能源自強力綑綁、拉扯或毆打。他指出,腹部的瘀青也顯示出遭到大力搥打或掐捏。呂立說,剴剴的遺體傷勢「族繁不及備載」,有些深層傷口產生白色結痂,表示皮膚已無法自行癒合,指甲雖未被拔除,但甲溝有明顯虐待痕跡。此外,臀部因營養不良變得瘦削,出現多重皺摺,而最讓人痛心的是陰囊部位的新舊裂傷。他表示,該處為極為敏感的區域,「拔1根毛都會痛得要命」,單是看到傷口照片就令人不忍。他也強調,孩子不可能自行抓傷該處,質疑是否遭外力侵害,導致反覆性裂傷。針對剴剴頸部一道明顯刮痕,呂立指出,即便真的是劉若琳指甲劃傷,「也不是一個合格保母應該做的事」,保母應隨時修剪指甲,避免刮傷孩子皮膚。而當投影幕呈現剴剴頭部CT掃描的圖像時,全場肅靜。他指出下排三顆牙齒已斷裂,還有一顆連牙根都不見,需極大外力才能造成這樣的傷害。他研判可能遭「老虎鉗拔掉或湯匙敲斷」,但因缺乏明確證據無法確認。他補充,剴剴沒有蛀牙,因此不可能是牙齒自然脫落。更重要的是,這些斷牙對應的上排牙齒,形狀完整、沒有磨損跡象。呂立強調,從來沒看過幼童能「磨牙磨到牙齒整個磨斷、不見」,如真有這種案例,「可以寫成醫學論文」,再度駁斥劉氏姊妹所稱的「剴剴習慣性磨牙」說法。他感慨地說,這是他參與鑑定以來,記錄傷勢最多的虐童案例之一,「每個傷的背後,都是精神虐待」。他展示剴剴送到涉案保母手中前的生活照,說道:「我們不能講名字的那個小孩,胖胖肉肉肥嘟嘟的,看起來多開心多好玩!」他呼籲審判人員與辯方「記得他開心的樣子,接下來就不是了」。呂立接著播放多張事發期間的照片,包括剴剴在凌晨遭綁、被塞進家具縫隙的影像。他語氣沉重,不解為何孩子深夜未在床上,卻被「綁成頭臉除了口鼻都包住」,直言「殘忍,虐待,都沒辦法形容」。當他談及「你會有什麼感受?這是什麼照顧?他被綑綁了4個小時!我都不想算綁了多久」,並形容綁法將身體對折,「這是保護嗎?怎麼睡,怎麼換尿布」,更諷刺說「照顧者很辛苦,半夜不睡覺。」最後一張照片,是剴剴死亡前3周僅穿尿布、神情呆滯地望向遠方。呂立說「這是我看到他最後身影,然後就是解剖」,從影像中可明顯觀察到營養不良所造成的虛弱體態。他指出「我們常說非洲難民只剩1個脹脹的肚子,他連肚子都脹不起來」,這是因為肌肉與脂肪都已流失,雖未完全斷食,仍導致身體機能崩解。呂立指出,剴剴在劉氏姊妹照顧下的三個多月裡,身高、體重與頭圍從原本介於50至85百分位,下降到僅剩15%,死亡送醫時體溫僅攝氏24度,「這是放了多久,沒人關心。」他最後語重心長地表示「若我是他,一定好害怕,沒有人來救他,這是教科書等級的凌虐,被迫提前結束生命」,從照片看出剴剴眼神中充滿恐懼,「他應該不懂自己為何要被這樣對待」,可見其精神狀態早已極度崩潰。庭後面對媒體詢問,呂立坦承作證時情緒激動,強調對「那位不能說出名字的孩子遭遇」感到不捨。他表示,本案是他和醫療團隊鑑定過最嚴重的虐童案件之一,「傷勢蠻多、遍布全身」,雖然心中充滿同情與悲痛,但他強調整場作證仍秉持醫學專業,僅依照傷痕佐證事實發言。他苦笑說自己「有用衛生紙」,希望大眾明白,他們所揭露的「只說出剴剴(遭遇)一小部分」。今天傍晚庭訊結束後,劉姓保母姊妹被押上囚車準備返回看守所,外頭由「剴剴戰士」自稱的媽媽網路社群成員手舉標語激烈抗議,喊出「保母殺人,絕不寬貸」,一名成員眼眶泛淚地說,開庭時瞥見剴剴全身傷痕累累的影像,還有被綑綁的畫面,「把小孩綁好幾個小時,大人都受不了,真的太殘忍了!他才1歲多!」
惡保母曾傳訊聊「想一巴掌轟給他死」 法醫、鑑定醫師將出庭說明剴剴死因、受傷成因
北市1歲男童「剴剴」2023年遭劉彩萱、劉若琳保母姊妹虐死,昨天(28日)是國民法官參審第4天,劉彩萱聲稱沒逼剴剴罰站,只是設立「冷靜區」讓剴剴發洩,但劉彩萱卻曾傳訊息給妹妹稱「等下我去洗澡,他就要繼續站了,讓他爽一下」、「死小孩」、「想一巴掌轟給他死」。今天(29日)上午將傳喚法醫說明剴剴的解剖經過、死因,並在下午傳喚鑑定醫師作證,說明剴剴受傷成因,以及生前是否遭受凌虐。剴剴案在本月22日開始審理,由國民法官、3位職業法官共組合議庭,23日菲律賓籍幫傭Mira專程從美國返台作證,透露剴剴生前經常被劉姓姊妹倆罰站,且無論天氣多冷,剴剴一直都是洗冷水澡,也不被允許穿衣服。劉姓姊妹會將剩飯、剩菜用果汁機打成泥,在廁所餵食剴剴,害得他邊吃邊作嘔,她還曾看到剴剴吃飯的紙碗裡有蟑螂,也聽到剴剴被打的哭聲及尖叫聲,痛批劉姓姊妹「做的不是人做的事」。周姓保母於25日作證,表示剴剴被她照顧期間,身上除了胎記、毫無外傷,連痕跡都沒有,「剴剴每天都過得很好,不是愛哭鬧的小孩」,當她當庭看到剴剴傷勢照時,忍不住怒罵「太可惡」,也哽咽說到「如果我繼續照顧他,他現在會很健康」。蕭姓保母則強調,剴剴沒有做過傷害自己的行為,「他還是一個嬰兒」。25日下午,劉彩萱兒子王凱弘出庭時宣稱,自己在2023年9月間第一次在家中見到剴剴,對方就罵出5字經髒話,還罵2次,當時劉彩萱就說「這是新來的孩子,有點古怪,還會講髒話」,還強調剴剴會尿濕全身,甚至把大便弄在自己身上。28日,劉彩萱、劉若琳以證人身分接受檢辯交互詰問,再由國民法官、職業法官訊問,劉若琳表示,剴剴會說3字經髒話,還曾看過剴剴自摔自傷、扯別的小朋友耳朵,所以她才「就地取材,用了蠢方法」綑綁剴剴手腳防撞傷。針對「綑綁剴剴手腳塞進水桶」的問題,劉彩萱說她曾託妹妹幫忙看一下,但擔心剴剴會自己撞頭、跺地,可能害妹妹剛做完手術的傷口出血,才會用毛巾綑住剴剴手腳,讓剴剴「躺在澡盆裡」,並不是水桶。而2人的對話紀錄中,曾出現「不要理他,不然等下又要流鼻血」、「哪天不假仙」、「哪天不欠揍」、「剛剛才被我揍完」、「看了就想一巴掌轟給他死」等話,對於曾說剴剴「死小孩」,劉若琳坦承用字不妥,是跟著姊姊這麼叫;「又要流鼻血」說的是妹妹切除鼻子息肉傷口;至於「看了就想一巴掌轟給他死」的訊息,劉彩萱辯稱是姐妹倆閒聊的對話,只是在胡說八道。劉彩萱也堅稱沒有逼剴剴罰站,只是因為他愛哭愛叫,好好安撫也沒用,才劃設「冷靜區」讓他發洩到自己安靜下來。29日將進行鑑定人作證,上午會傳喚法醫許倬憲出庭,說明解剖經過及剴剴的死因,下午則由台大醫院小兒部小兒胸腔加護醫學科主任呂立醫師出庭作證,說明剴剴身體受傷成因及生前是否遭受凌虐。目前涉案的保母劉彩萱、劉若琳姊妹均被收押,劉彩萱僅認有綑綁、體罰,不承認是施虐,而劉若琳則強調自己沒有犯罪。
持刀殺害髮妻小王 越南男子籌15萬賠償盼輕判
32歲越南籍胡姓男子去(2024)年9月間,因不滿23歲阮姓妻子與同工廠泰國籍同姓男子婚外情,前往同男在西屯區的租屋處理論,胡男一怒之下竟持預藏的水果刀朝同男左腹猛刺1刀,釀同男死亡,檢方依傷害致死罪起訴;台中地院21日召開準備程序庭,胡的律師指出,胡已籌措15萬元賠償被害人家屬,請求從輕量刑。回顧此案,胡男和阮女是夫妻,同在台中某塑膠廠上班,但阮女和卻和同男發生婚外情,胡男驚覺兩人婚外情後,為試圖挽回婚姻,曾警告阮女和同男停止聯絡,阮女也被要求搬到大雅區租屋處,認為阮女已和同男斷絕關係。不料,去年8月,胡男返回越南探親,阮女趁機搬到龍井區租屋,胡9月11日回台後發現此事,前往阮女住處商議同住一事,經查看阮女手機卻發現,阮女竟和同男持續聯絡。胡男氣得直接要求阮女載他到同男在西屯區的租屋處理論,2人當天中午12點多抵達,胡男氣不過妻子與同男婚外情長達1年多,且同男也有自己女友,警告同男別再和妻子往來。不料雙方一言不合,胡竟持預藏的水果刀朝同男左腹部猛刺1刀。同男受傷後躲回租屋處將門反鎖,經房東協助叫救護車抵達時,同男已倒臥屋內失去生命跡象,緊急送醫仍因腸繫膜動脈穿刺、腹腔內出血,搶救無效死亡。警方同日下午2點多在阮女租屋處循線將人逮捕,並查扣作案水果刀1把,檢方依傷害致死罪嫌將胡男起訴,全案由國民法官審理。台中地院21日召開準備程序庭,胡男的辯護律師指出,胡男事後透過家人籌措15萬元賠償給被害人家屬,請求法官從輕量刑。此外,事前協商時,胡男的辯護律師也提出,因被告認罪,又是外籍人士,聲請不行國民參審,檢方亦表示依審前協商進行,全案是否轉軌不行國民法官參審將待裁定。
詐團為60萬起內訌!三人活埋同夥 遭判無期徒刑
詐欺集團陳姓男子2022年與詐團內訌,有60萬元金錢糾紛,詐團同夥徐維韓、郭育廷、謝旻錡受指使將陳擄走,敲打他頭部及斬擊腳跟,再將他推入地洞內,用泥土覆蓋在地洞活埋致死。台灣高等法院16日維持原審國民法官參審後的量刑,將徐等3人各依強盜殺人罪判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可上訴。陳姓男子因與詐欺集團綽號「紅財神」男子有60萬元糾紛,2022年底張晉毅(現由檢方通緝中)依「紅財神」指示找人一起將陳男擄走,載到苗栗偏僻處殺害。張等人原計畫將陳男從後龍岸邊丟入海裡,但恰好該處有海巡署安檢人員經過而作罷,改決定活埋陳男。張晉毅命令徐男等人從車內取出鐵鍬,在草叢泥土地面挖掘僅供1人容身的地洞。徐維韓開車載陳男到該地洞旁的草叢外旁停車,陳趁其他人下車挖洞時,趁隙找出被搶走的手機打110報案。接著眾人把他強押下車,一起用鐵鍬及西瓜刀,輪番把他打昏、無力抵抗,他們再將陳推入地洞內,用泥土覆蓋地洞,陳男因外呼吸阻塞致窒息而死亡。新竹縣警方獲報後以車追人,在台中沙鹿圍捕連開11槍仍被嫌犯逃逸。警方回溯車輛軌跡研判陳恐遭殺害,在山區尋獲遺體。警方2023年1月陸續逮捕徐維韓、郭育廷、謝旻錡,但張晉毅、藍昱翔案發後已搭機逃往柬埔寨。高院審理認為,原審國民法官已全面考量徐等人的犯罪情節,依一般國民正常法律感情,認徐等人犯罪並無顯可憫恕的事由,徐等人上訴主張請求輕判,不足以動搖原審的量刑基礎及科刑結果,依國民法官法相關規定,高院自不得逕以不同的價值衡量,取代原審由國民法官參與決定之刑,昨駁回上訴,仍將3人各判處無期徒刑。可上訴。
「剴剴案沒有沉」衛福部修法嚴管出養流程 兒福否認偽造訪視紀錄
1歲的剴剴2023年底因呼吸困難被送到醫院,結果院方發現,剴剴營養不良還全身是傷,不僅頭骨、盆骨、小腿骨受損,甚至還牙齒斷裂、指甲也被拔除、生殖器燒傷等,搶救後仍宣告不治。保母姊妹劉彩萱、劉若琳均為兒福聯盟簽約合作的有照保母,兩人涉有重嫌,被依凌虐兒童妨害身心發展致死等罪嫌起訴,目前均在押。此案台北地院19日第四度開庭,引發全民怒火,場外近千人高喊「虐死兒童唯一死刑」。法庭內則由合議庭與檢辯雙方,訂出號稱天數最長的國民法官參審計畫,預定今年4月21日選任國民法官,隔天起連續13個上班日密集審理,再評議3天,訂於5月13日宣判。剴剴的出養過程由兒福聯盟負責,外界對於兒福聯盟的訪視機制以及主管機關衛福部的監督責任以及衛福部對收出養制度的管理,均提出質疑。兒福聯盟今針對外界傳言「未進行訪視,偽造訪視紀錄」、「與保母勾結及欺騙家屬」、「社工主管、督導及機構包庇」,提出澄清。兒盟表示,剴剴案沒有沉,一年多來一直是兒盟心中最痛的部分針對部分網路社群以臆測訊息進行錯誤傳播,兒盟重申,不存在「未進行訪視,偽造訪視紀錄」情事,經內部清查社工差勤紀錄、訪視交通費支出紀錄、督導獲知社工訪視資訊的時間點後,確認所有訪視皆依服務規範由社工親自執行,檢方經查證社工所提訪視照片、影片、對話紀錄、醫療單據等資料後,也不再提出質疑。對於謠傳「與保母勾結」及「欺騙家屬」,兒盟指出,經檢方調閱相關金流及通話紀錄,已釐清社工並無收受回扣,與保母也無私人情誼。 衛福部社家署則在2月6日預告修正「兒童及少年收出養媒合服務者許可及管理辦法」草案,嚴格管制收出養系統,出養必要改由地方政府評估,收出養媒合機構排除文教基金會,並要求機構必須提出在職人員訓練、督導計畫,且從事收出養社工,必須接受在職訓練,強化兒童發展、兒虐辨識敏感度,希望不要再出現剴剴一案的憾事。
高材生求愛被拒心生不滿!13刀刺死對方 遭判無期徒刑、終身褫奪公權
法律系畢業的黃姓男子,因為愛慕同校施姓男子而向其告白,被拒絕後,竟至施男住處持刀13刀將施男刺死。一審台中地方法院國民法官認為黃男雖然符合自首條件,但並非真誠悔悟,故判其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二審維持原判,上訴後遭最高法院駁回,全案定讞。另,民事部份一審黃男判賠737萬餘元。根據判決,黃男與施男因打籃球結識,2人為同校同學。在施男介紹下,黃男加入直銷公司,2人為上下線關係,未料黃男最後因日久生情,對施男產生情愫,並於2022年向施男告白遭到施男拒絕。隨後,黃男心生怨念,於同年10月19日,準備了2把牛肉料理刀,並於施男租屋處附近埋伏,待施男隔日返家後,雙方先是起了爭執,黃男旋即持刀刺向施男,並一刺就刺了13刀。施男遭刺後,黃男便向警方自首,施男送醫後仍宣告不治。該案台中地檢署依殺人罪對黃男進行起訴,交由台中地院審理。該案更成為全台首件,行國民法官參審程序案件。2023年12月25日,一審宣判處無期徒刑,且褫奪公權終身。並表示,雖黃男符合自首減刑要件,但在犯案後有清洗凶器等情,落網後也一再強調是不小心,勘認非真誠悔悟。
虐死剴剴不認罪!北院裁定延長羈押2個月 惡保母姊妹確定「看守所過年」
台北市一名1歲大男童剴剴遭到一對劉姓保母姊妹聯手施虐,不僅腿被打到骨折變形、指甲被拔光、牙齒被打斷,就連生殖器也遭燒黑,全身體無完膚,於2023年12月23日休克慘死,持續遭羈押至今,該案目前進入國民參審制度。由於劉姓姊妹羈押期將屆滿,台北地方法院召開延押庭,今(9日)裁定出爐,宣判姊妹倆自1月8日起,延長羈押2月。回顧該案,年僅1歲10月大的男童剴剴因呼吸困難被送醫,到院前就已不幸身亡,醫師查看後發現男童全身布滿傷痕,額頭骨凹陷、屁股嚴重變形、斷了4顆牙,懷疑他生前遭到不當對待立即通報,經檢警調查,認定劉姓姊妹倆涉有重嫌,依涉犯《虐童致死罪》聲押獲准,延長羈押至今。剴剴逝世滿一周年後,日前國民法官法庭二度召開調查庭,法官開庭便詢問姊妹倆是否認罪,劉姓姊姊答道「如前所述」,劉姓妹妹則回覆「否認」,2人依然拒絕坦承虐童。由於羈押期將屆滿,台北地院開庭調查後,認定劉姓姊妹仍有逃亡、勾串之虞,裁定2女延押禁見2個月,並繼續禁止接見通信,可抗告。而這也意味著劉姓姊妹確定要在看守所過年。
剴剴虐死案滿周年!惡保母姊妹二度出庭「否認犯案」 群眾怒吼:下地獄
台北市一名1歲大男童剴剴遭到一對劉姓保母姊妹聯手施虐,不僅腿被打到骨折變形、指甲被拔光、牙齒被打斷,就連生殖器也遭燒到黑掉,全身體無完膚,於去年的平安夜休克慘死,該案目前進入國民參審制度,而昨(25日)為剴剴逝世周年,法院再度開庭,但劉姓保母姊妹依舊否認犯案。對此,國民法庭外昨天也聚集抗議民眾,齊聲怒喊要劉姓姊妹「下地獄」。事發於2023年12月24日,年僅1歲10月大的男童剴剴因呼吸困難被送醫,到院前就已不幸身亡,醫師查看後發現男童全身布滿傷痕,額頭骨凹陷、屁股嚴重變形、斷了4顆牙,懷疑他生前遭到不當對待立即通報,經檢警調查,認定劉姓姊妹倆涉有重嫌,依涉犯《虐童致死罪》聲押獲准,延長羈押至今。國民法官法庭二度召開調查庭,但劉姓保母姊妹依舊否認犯案。(圖/中國時報賴佩璇攝)該案昨(25日)屆滿一周年,國民法官法庭二度召開調查庭,法官一開庭便詢問姊妹倆是否認罪,劉姓姊姊答道「如前所述」,劉姓妹妹則回覆「否認」,2人依然拒絕坦承虐童。訊後,劉姓姊妹還押看守所,2人步出法庭時,現場聚集一批聲援民眾,群情激憤怒喊「下地獄」、「惡魔保母唯一死刑」,還有民眾高舉寫著「一生難忘剴剴魂,齊心關注不能沉」的抗議布條,要為枉死的剴剴討回公道。
彰化男毒駕撞死警 案發4天前才販毒!兩案重判15年1個月
彰化縣38歲男子吳柏翰在去年1月23日、農曆大年初二,吸毒後駕車,高速追撞值勤結束後,騎車正在停等紅燈的彰化警分局快官派出所29歲警員高偉倫,造成高男傷重送醫不治,二審被判有期徒刑8年6月,吳柏翰另被查出,在毒駕撞死員警前4天,犯下販毒案,其判決結果近日出爐,遭判6年5月徒刑。彰化員警高偉倫去年大年初二值勤吳柏翰後騎車停等紅燈時,遭吳柏翰駕車高速從後方追撞,高員被撞飛十多公尺遠,經送醫搶救仍不幸傷重身亡,警方事後查出吳男施用毒品後開車上路並肇事。吳男毒駕撞死警員案成為彰化地院國民法官參審第一件案例,判刑8年6月,二審維持原判。吳柏翰毒駕撞死高男前10天、4天,另犯下2起販毒案,判決書指出,吳柏翰在去年1月13日將半錢安非他命,以4500元販賣給妻子獄中的王姓獄友,他雖辯稱跟上手拿1錢的安非他命是1萬元,賣給王女「不是出於營利的目的」,但因他也提及「給王女的量可能會有一些量差」,法官認為吳柏翰顯然有從中因此賺取價差或量差,彰化地院依販賣第二級毒品罪,處有期徒刑10年6月,可上訴。6天後、1月19日,吳柏翰又在雲林縣斗六市後火車站某出租套房內,以2萬7000元,將3錢安非他命賣給黃女,他在偵查準備程序及審理時供稱,「從裡面拿一點出來吸,是賺量差,大約價值1000元」;吳柏翰另供出藥頭邵男及出資者蔡男,但警方查無實證,彰化地院近日審結,依販賣第二級毒品罪,處有期徒刑6年5月,全案可上訴。◎《CTWANT》提醒您:拒絕毒品 珍惜生命
新版《精神衛生法》配套不足 社會大眾仍有「這些」疑慮
民眾對新版《精神衛生法》的疑慮新版《精神衛生法》12月14日上路,修法宗旨在於協助精神疾病患者回歸社區,但社會仍有不小疑慮,不少民眾擔心社區內恐隱藏更多不定時炸彈。專業醫師質疑若配套不足,倉促上路恐使美意打折;法界人士則呼籲慎選參審員。以2021年震驚社會的屏東縣「挖眼案」為例,高樹鄉新南村超商女店員遭楊姓精障男子攻擊致左眼球塌裂、鼻梁碎裂,當時村民抗議怒訴「為何又把不定時炸彈放出來?」隨著時間流逝,女店員已搬到其他鄉鎮依親,遠離讓她害怕的傷心地,但新版《精神衛生法》要協助精神疾病患者回歸社區,甚至將強制就醫的決定權交給法官裁定,消息一出,觸碰村民心中傷疤,新南村長張吉源不解地問,「誰能保證精神疾病患者不再發病?再出事誰來負責?」挨批顧患者人權 無視民眾恐懼張吉源強調,大家不是歧視精神疾病患者,但事實就是無法預防,楊男不就是反覆強制送醫後又回歸社區犯案嗎?「我們要怎麼跟他們相處?」一位家庭主婦無奈的說,看過種種社會案件後,不可能不防備他們,這樣算歧視嗎?回歸社會正常生活,真沒那麼容易。新版《精衛法》有一項重點規定,精神疾病患者強制住院就醫由原來專科醫師鑑定,改採專家參審投票裁定,除法官一人為審判長外,另有參審員二人組成合議庭,參審員應包括精神科專科醫師、病人權益促進團體代表各一人。雖然上述規定的施行日期尚未訂定,但多數民眾仍不理解如此作法,有人憂心忡忡說:「遇到恐龍法官怎麼辦?」並認為,不能因病患狀況一時好轉就放出來,因為沒人知道何時再發病,政府不能只顧精障者的人權,無視一般人的恐懼。強制住院 改法官與參審員決定高雄少年及家事法院院長涂秀玲解釋,新制及相關子法還在司法院和衛福部研議,進行完善規畫。但基層法官提醒,慎選擔任參審員的專科醫師和病人權益團體代表是關鍵重點,畢竟法官需他們提供專業見解,且採3票等值、共同投票裁定。法界人士指出,強制住院為期2個月,但通常患者住院治療2、3個星期就穩定下來,可回原環境和社區生活,有狀況再聲請強制住院,新法對於強制住院規定聲請延長改成以1次為限,是否不足?主管機關應滾動修正。工作風險高 治療師流動率也高「隔壁住著精神疾病患者,你會安心嗎?」精神疾病患者回歸社區,大眾普遍存疑。不過高雄長庚醫院精神部副部主任洪琪發認為,出發點是好的,只要掌握患者出院後就養、就學、就業都有保障,患者的表現也能無異常人。他強調,若中央廣設心衛中心,除需補足人力,人員訓練也要到位。但他坦言「做這行心理素質要很高」,因治療師赴案家探視時,對方可能有家暴、性侵等紀錄,不少治療師認為工作風險高,導致人員流動率也高,這是政府需克服的挑戰。目前相關配套仍顯鬆散,外界也關注安置床位是否足夠。屏東縣衛生局說,新法上路與床位沒衝突,因各醫院都依規定辦理,例如屏東縣,目前精神急性一般病床每萬人設置比率達4.5床、精神慢性一般病床達7.6床,都優於衛福部規定。
台中男告白遭拒砍死男同事!二審仍判無期 受害家屬喊:一輩子贖罪
台中市先前發生一起兇殺案,一名23歲黃姓男子因告白遭拒,憤而持刀刺死施姓男同學。此案為台灣首件國民法官參審案件,歷經一年審理,台中地院去年判黃男無期徒刑。施男父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法院判黃男應賠償737萬餘元。刑事部分,台中高分院於今(27日)駁回黃男上訴,維持無期徒刑判決,仍可上訴最高法院。判決書指出,黃男與施男為東海大學同學,因打籃球認識,後來成為直銷公司上下線。黃男因愛慕施男多次告白遭拒,並頻繁造訪施男租屋處,讓施男深感困擾。2022年10月20日黃男購買兩把長38公分的牛排刀,找鎖匠開鎖闖入施男住所。當晚施男返家,與黃男發生爭執,黃男持刀朝施男猛刺13刀,導致其失血過多身亡,隨後黃男打電話自首。施男父母在法庭上淚訴喪子之痛,施父表示案發後整理遺物時,命案現場滿地血跡與腳印的景象,至今難以忘懷,他悲痛地說,「兇手應該用一輩子贖罪。」此案因涉及重大刑事罪行,且為台灣首例國民法官審理案件,審理期間進行精神鑑定等程序,歷時近一年。一審法院依殺人罪判處黃男無期徒刑,黃男上訴至台中高分院。台中高分院於27日宣判,認定黃男罪行重大,維持無期徒刑。對於民事賠償部分,施男父母提起精神撫慰金、撫養費及殯葬費等損害賠償,求償802萬餘元,黃男曾聲稱經濟困難,要求酌減精神撫慰金,但未獲法院支持。法院認定黃男故意殺人,造成施男父母極大精神痛苦,判處黃男賠償737萬餘元。
彰化男26刀砍死芭樂公主 又拿刀追人恐嚇下場曝
彰化縣溪洲鄉一名賴姓男子因不滿鄭姓「芭樂公主」提分手,跟張男拿膠帶綁她,再分別拿西瓜刀砍她26刀,而鄭女堂哥到現場,殺紅眼的賴男嗆,「沒你的事、你閃喔」,彰化地院依恐嚇危害安全罪,判賴男5個月,而國民法官參審殺人案。死者鄭女因外型出眾,種出來的芭樂又香甜多汁,在當地有「芭樂公主」稱號。2023年12月7日,賴男跟張男一起去芭樂園,先拿膠帶把鄭女的雙腳綁起來,再拿西瓜刀朝她的肩、背等多處狂砍26刀,鄭女的左手快被砍斷,左手掌的手指幾乎被砍到剩皮,手段非常凶殘。而當時鄭女堂哥鄭男聽到求救聲趕到芭樂園,看到賴男正在砍人,賴男恐嚇「沒你的事、你閃喔」,還拿刀追鄭男,鄭男逃跑後報警,賴又回去芭樂園繼續砍人,最後跟張男逃離現場。警消到場時,鄭女已不治,警方在現場發現一把刀,也在車內搜出另把刀,目前賴男跟張男被羈押,殺人案則列國審案,而地院先對賴男恐嚇一事,依恐嚇危害安全罪判5個月。據了解,賴男在鄭女的芭樂園工作,2人在今年初交往,數月後鄭女發現賴男品行不佳,愛賭博,又常跟她要錢,還想插芭樂園乾股,所以鄭女提分手,但賴男不甘心不停糾纏,恐嚇鄭女要討錢,逼鄭女躲親友家。
遭批根據政治利益發言 黃國昌:8年來大法官表現讓人失望透頂
民進黨立委王定宇昨發文稱,黃國昌曾對目前這批大法官投下同意任命票,現在卻批「綠色大法官」,是雙標、昨是今非。對此,民眾黨立院黨團總召黃國昌今(30)日說,八年來大法官的表現讓人失望透頂,憲法法庭現在愛怎麼幹就怎麼幹,能不批判嗎?王定宇昨天在臉書發文指出,黃國昌2016年10月20日對大法官人事同意權投下同意任命票;而2024年10月25日,這些黃國昌同意任命的大法官,裁判藍白國會擴權法案「大部分違憲」;2024年10月28日,黃國昌亂修法被憲法法庭宣判違憲,就亂罵這些大法官是「綠色大法官」。王定宇質疑,難道黃國昌是綠色的嗎?其實這證明兩件事,一是大法官非常公正,秉持法學專業,不會看人情裁判;二是黃國昌很雙標、昨是今非,完全根據當下的政治利益來發言,一切都是那麼的自然。黃國昌今日受訪時說,王定宇的邏輯非常奇怪,2016年時自己同樣支持蔡英文參選總統,但八年後對她執政八年來跳票的承諾跟法案一堆,也提出非常強烈的批判。黃國昌指出,這些在2016年上去的大法官,一再的自我背棄,從一開始在搞國民法官法的時候,從陪審、參審就在司改國是會議搞黑箱,這件事情他也早在2017年就公開批判過。把憲法法庭自己成為造神者、造法者,這樣的憲法法庭能不批判嗎?黃國昌表示,民進黨的立委自我角色認知錯亂,國會的聽證調查權閹割到跟世界上其他的民主法治先進國家相比慘不忍睹,竟然還出來護航、洋洋自得,真的是不知道讓人該說什麼。
剴剴之死/保母姐妹聲請拒國民法官參審 北院裁定駁回
北市一對保母姐妹涉聯手虐死1歲男童剴剴,兩人手段兇殘,不僅對其出手打罵、令其裸體罰站,更以爬滿蟑螂的紙杯裝廚餘或燒焦物,每天僅餵食一次。兩人聲請不經國民法官參與審判,也不公開行準備程序,北院提訊審理後駁回,不可抗告。男童剴剴自2023年9月起交由與兒福簽約的劉姓保母姐妹照顧,卻在同年12月24日出現呼吸困難等症狀,送醫搶救仍不治。剴剴送醫時全身多處瘀傷、缺牙、下體黑青等嚴重傷勢,使醫師直覺有異進行兒虐通報,全案因此曝光。劉姓保母姐妹聲請裁定不行國民參與審判、不公開行準備程序,北院認為,此案涉未成年兒童死亡,社會各界均高度重視,不得因案件經媒體關注報導,或部分新聞及網路留言,即認國民法官無法以中立、冷靜之態度審視本案證據;且難以認定已達國民法官法第6條第1項所稱「有事實足認」國民參與審判有難期公正之虞。北院認為,以國民法官相關規定觀之,並無於準備程序中說明證據內容之必要,是依現階段訴訟進行程序,難以因為本案媒體或旁聽開庭民眾眾多,認為將導致證據內容遭報導批露,而有不公開行準備程序之必要。裁定駁回兩人聲請,不得抗告。
台南槍擊丟包醫院命案 開槍男子遭判刑23年!國民法庭判決理由曝光
去年發生的台南安南醫院丟包案,台南地院歷經9天的國民參審程序,7日晚間8點多宣判,林澤峰被判處徒刑23年,林昱凱無罪。其中,國民法庭在判決理由中,還特別列舉3大從重因素及5大從輕因素,作為林澤峰的判刑依據。國民法庭指出,林澤峰承認持有改造手槍及子彈,以及開槍射殺徐男,但否認持槍抵住對方胸口開槍,辯稱是相隔1個汽車寬度的距離射擊最後一槍;然而,根據法醫師出具的鑑定書及到庭說明,認定林澤峰是持槍抵住被害人胸口射擊最後一槍,因此殺人罪部分重判徒刑19年。國民法庭還認為,徐男所受「入口處有灼燒痕跡」、「入口處無火藥刺青(子彈進入皮膚,與皮膚接觸時,所產生的火藥反應,屬於非接觸性且近距離槍傷的特徵)」,加上子彈造成體內「入口小、中間大、出口小」的傷勢,符合接觸性槍傷特徵。同時,林澤峰開槍後離開再返回案發現場,隨即搶下徐男載往安南醫院的行為,目的是將其盡速送醫,並非為了延遲或阻斷對方接受救治。國民法庭強調,林澤峰直接故意抵住胸膛槍擊徐男剝奪其生命,造成難以回復的結果,並使被害人家屬承受無盡的傷痛;量刑前社會調查鑑定報告也認為,林澤峰具有反社會性人格,有高度再犯可能性;林澤峰接受量刑前社會調查時,曾提及「再次發生仍會開槍」而呈現的犯罪後態度,在在都是該法庭從重量刑的因素。另外,量刑前社會調查鑑定報告指出,林澤峰於成長過程中,因家庭及校園的負面成長經驗,形塑他以暴力解決問題的行為模式;他於行為後旋即將徐男送醫,曾經嘗試彌補惡行;案發之後攜槍投案,且大致上配合調查並承認犯罪;量刑前社會調查鑑定報告表示,如果經過長期的心理治療及輔導,仍有改善行為的可能性;接受量刑前社會調查鑑定時,林澤峰曾陳述「知道沒有資格剝奪他人生命」的態度,均為國民法庭從輕量刑的因素。至於林昱凱部分,國民法庭也說,不能充分證明林昱凱與林澤峰有共同持有手槍子彈並殺人的意思,呈現在法庭的證據,也無法證明林昱凱有幫助林澤峰犯罪的意思,因此決定判處無罪。
女毒蟲撞死所長惹眾怒!她遭聲押難逃法網 國民法官將參審
新北市土城警分局清水派出所所長劉宗鑫昨(30)日晚間11時許攔檢違停車輛時,遭一名列管女毒蟲駕駛陳嘉瑩拖行後衝撞不幸殉職。稍早檢方訊問後,以被告陳嘉瑩涉犯刑法第135條第4項妨害公務致公務員於死、刑法第271條第1項殺人等罪,犯罪嫌疑重大,有逃亡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而新北地檢署檢察長、襄閱主任檢察官與犯保協會等人今(1)日下午也前往所長靈堂慰問家屬,協助家屬了解未來後續將會面臨到的司法程序,整起案件未來也將會由國民法官參審。陳姓女毒品人口昨(30)日深夜在新北市土城區新北地檢署前拒檢,造成土城警分局清水派出所長劉宗鑫被車輛拖行約350公尺後撞上施工護欄殉職,稍早被新北地檢署以涉犯殺人等罪嫌重大,有逃亡之虞向新北地方法院聲請羈押。(圖/報系資料照)新北市土城分局清水派出所所長劉宗鑫9月30日晚間開車巡邏,行經地檢署附近時,發現一輛可疑違停車輛隨即進行攔查,不料,有吸毒前科的30歲女駕駛陳嘉瑩竟將劉姓所長拖行500公尺,並衝撞施工護欄害命,事後警方更在她的包內查獲安非他命、喪屍煙油等物。新北市土城警分局清水派出所警員臨檢,遇到車輛不停,雙方追逐後在金城路二段與裕民街口發生碰撞,員警被拖行當場失去呼吸心跳。(圖/報系資料照)回顧事發當時,所長在執行巡邏勤務時,發現陳嘉瑩違停於路旁打算攔查,陳女先是假裝配合再趁隙加速開走,導致站在駕駛座門旁的所長當場直接被拖行,甚至還被二度甩到路旁的護欄上,最終不幸喪命。陳女落網時供稱,怕吸毒情事被逮恐面臨罰責,於是想賣命一搏,才決定直接加速駛離,並前往友人住處享受毒趴。毫不思考的白目行為,卻造成所長從此天人永隔,整起案情曝光後也受到各界嚴厲撻伐。新北地檢署檢察長余麗貞、襄閱主任檢察官與犯保協會等人今(1)日下午也前往所長靈堂慰問家屬,協助家屬了解未來後續將會面臨到的司法程序。整起案件未來也將會由國民法官參審。新北市土城警分局清水派出所警員臨檢,遇到車輛不停,雙方追逐後在金城路二段與裕民街口發生碰撞,員警被拖行當場失去呼吸心跳。(圖/報系資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