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僱者
」 勞動部 生理假 性別平等工作法 薪資 性騷擾
2024年薪資統計出爐!「冠軍縣市」人均年薪129萬 全國7成勞工「賺不到平均薪資」
行政院主計總處昨(25)日公布「113年工業及服務業受僱員工全年總薪資中位數及分布統計結果」,2024年全體受僱員工(含本國、外國之全時、部分工時員工)全年薪資中位數為54.6萬元,較前年增4.03%;本國籍全時受僱者,年薪中位數58.5萬元,年增4.52%;全體受僱員工「平均年薪資」則為73.2萬元,較前年增4.42%。分析數據也指出,雖全年總薪資持續成長,但仍有68.75%、近7成員工薪資低於平均數,顯示高薪群體拉高薪資平均數,亦反映出產業發展不均現象。此外,若以縣市來看,新竹市的平均年薪「129萬元」為全台最高。根據主計總處統計資料,2024年全體受僱員工全年總薪資中位數為54.6萬元,平均總薪資為73.2萬元(換算平均月薪6.1萬元),低於平均數的員工比率達68.75%,僅低於2022年的68.91%,為歷史第二。對此,主計總處國勢普查處副處長譚文玲指出,主因是高薪群體拉高整體平均數,使落在「平均數以下」的受僱員工比率增加。再觀察不同行業薪資結構,全年總薪資中位數最高為「金融及保險業」,年薪中位數為110.6萬,年增8.77%;第二名為「電力及燃氣供應業」,年薪中位數為109.1萬,年減1.48%。第三名則是「電腦電子及光學產品」,年薪中位數為89.9萬,年增4.56%;第四名是「電子零組件製造業」,年薪中位數為87.6萬,年增9.55%。第五名為「出版影音及資通訊業」,年薪中位數為80.7萬,年增4.41%。行業薪資後段班方面,「藝術娛樂及休閒服務業」、「教育業(僅含學前教育、教育輔助等其他教育業,不含小學以上公私立學校教師)」年薪中位數分別為41.1萬、38.2萬,分列倒數第三、第二名。其他服務業(如美容美髮及用品維修)全年總薪資中位數則僅有38.1萬元,為全行業最低。以最高的金融保險業對比最低的其他服務業,可以看處兩者薪資中位數相差逾70萬元,高薪產業員工收入幾乎是低薪產業的3倍。若以地區縣市做區分,全台各縣市的平均年薪資,以新竹市129.8萬元居冠,年增5.56%;第二名則為新竹縣100.3萬元,年增1.82%;第三是台北市94.7萬元,年增4.18%;第四是桃園市,年薪78.6萬元,年增5.40%;第五則是苗栗縣75.9萬元,5.76%。以下為全台平均年薪前10名縣市一、新竹市:129.8萬元,年增5.56%。二、新竹縣:100.3萬元,年增1.82%。三、台北市:94.7萬元,年增4.18%。四、桃園市:78.6萬元,年增5.40%。五、苗栗縣:75.9萬元,年增5.76%。六、台南市:73.3萬元,年增6.17%。七、新北市:71.1萬元,年增5.00%。八、基隆市:69.3萬元,年增5.27%。九、高雄市:68.7萬元,年增5.37%。十、台中市:67.3萬元,年增5.82%。
健保經費新制上路在即 社福補助排除計算、強化政府實質負擔責任
全民健保規定政府每年度應負擔健保總經費的36%,但多年來因計入原住民、中低收、身心障礙者等社福保費補助,導致健保收入「帳面達標、實質不足」。為讓健保財源更穩固,衛福部上月底修正施行細則,將社福項目排除在36%之外。8日預告期滿,近期將公告,上路日回溯至今年元旦。衛福部表示,今年健保因而短少的134億,將由政院撥補進入健保基金,明年政院預計還會再挹注138.9億。社保司代理司長陳真慧指出,全民健保由政府、雇主、被保險人共同負擔,《健保法》明定政府每年度負擔總經費,不得少於每年度保險經費扣除法定收入後金額的36%。根據現行施行細則,總經費的計算,除依《健保法》第27條補助的低收入戶保費外,還有依「其他法律」補助的保費,包括原住民、65歲以上離島居民、中重度身心障礙者保費等,以及受僱者育嬰留職停薪期間原由雇主負擔的保費。陳真慧說,社福項目計入政府負擔,會導致健保收入減少,以今年為例,就少了134億。外界曾倡議的65歲以上老人保費補助,也屬於社福項目,假設補500億,在現行計算方式下,健保就會少了500億。為讓健保基金財源更穩固,社保司提出修正草案,不再將「其他法律」、「嬰留職停薪期間」的補助計入政府負擔的36%,近期將公告,上路日回溯至今年元旦。台灣醫務管理學會理事長洪子仁表示,這是回歸制度初衷、強化政府財務責任的重要改革,醫界高度肯定。過去政府所謂「負擔36%」的計算,因納入社會救助、弱勢補助等福利性預算,使健保實際可運用經費被壓縮,形同「帳面達標、實質不足」。 洪子仁說,醫療體系長期受限於健保點值不足、支出成長受壓問題,導致醫院赤字,結果基層醫護出走,造成關床、急診壅塞,受害的還是民眾。政府要明確負起應有分攤,不僅不該健保出的,不該讓健保負擔,也要進一步改善財務結構,讓醫界、民眾看到政府對健保永續的承諾。
讓懷孕女律師離職!呂秋遠遭北市勞動局認定「懷孕歧視」 遭開罰30萬元
今年4月底,知名網紅律師呂秋遠爆出私生子風波,遭私生子生母、女律師林沄蓁指控「始亂終棄」。林沄蓁稱自己2023年到呂秋遠事務所實習時,與呂秋遠發生感情,但向對方坦承懷孕後,不僅被呂秋遠逼迫墮胎,還稱若堅持生下孩子則「無法繼續共事」,並在隔天遭呂秋遠告知「不用來上班」。今年6月,林沄蓁向台北市勞動局申訴呂秋遠事務所涉及「懷孕歧視」,並向法院提告求償100萬元。25日,台北市勞動局性別平等工作會審定該事務所構成懷孕歧視,違反《性別平等工作法》第11條,遭開罰30萬元,並公布雇主呂秋遠姓名。據《TVBS新聞網》報導,呂秋遠在爆出私生子風波後,今年6月曾發長文反擊,稱遭女方主動告白並設局,女方林沄蓁則透過直播淚訴否認設局,強調要站出來「還原真相」,阻止對方繼續招搖撞騙。但事實上早在6月初,林沄蓁已先就懷孕期間被迫離職一事,主張在職場懷孕遭性別歧視等事由,向台北市勞動局提出行政申訴,另提告向呂秋遠及其事務所民事求償100萬元慰撫金。據了解,勞動局已於9月25日核定,該案受裁處人違反《性別平等工作法》第11條有關懷孕歧視條款,裁處30萬元。根據《性別平等工作法》第11條,雇主對受僱者之退休、資遣、離職及解僱,不得因性別或性傾向而有差別待遇。工作規則、勞動契約或團體協約,也不得規定或事先約定受僱者有結婚、懷孕、分娩或育兒之情事時,應行離職或留職停薪;亦不得以其為解僱之理由。違反前二項規定者,其規定或約定無效;勞動契約之終止不生效力。勞動部還指出,為使雇主恪守法遵,《性別平等工作法》有關懷孕歧視禁止規定的罰鍰,已於2014年修正提高為30萬元以上、150萬元以下,以收遏阻之效。除了罰鍰,也會公布違法雇主姓名。
你有嗎?前七月平均月薪4.7萬 年增率近三年同期最高
主計總處今(12)日公布薪資統計指出,受惠於廠商加薪、基本工資調升及工時增加,1~7月平均月薪4.7萬元,年增率2.98%為近三年同期最高,不過月薪中位數的增幅則不如去年同期。國勢普查處副處長譚文玲表示,今年1~7月平均月薪(經常性薪資)4.7萬元,年增率2.98%創近三年同期最高,惟國內850萬名受僱者中依月薪高低排序,居中者為3.8萬元(月薪中位數),年增率2.78%,這個年增率則比去年同期來得低。至於美國對等關稅衍生的備貨效應,以致加班工時提高的現象,7月是否還存在?譚文玲說,7月除了備貨效應之外,新科技應用創造的需求持續提高,以致製造業加班工時在7月仍達17.1小時,創近15年同月最高,其中電子零組件業27.7小時,更創下民國69年以來的同月最高,這說明高科技業生產活動仍然熱絡。
彈性育嬰留停3子法預告 家庭事由事假恐影響考績
宥於立法院朝小野大等因素,勞動部未能修法之前就推動「彈性育嬰留職停薪」並於近日預告修正「就業保險法施行細則」、「育嬰留職停薪實施辦法」及「勞工請假規則」,而依《性別平等工作法》家庭照顧假7天(或56小時)雇主可扣薪但不得拒絕及不利對待,勞基法的56小時的家庭事由事假雖不得扣發全勤獎金,雇主卻仍可扣薪及影響考績。依預告的就業保險法細則雖然提及勞工可待滿30天後再申請育嬰留職停薪津貼,但勞動部官員提醒,就業保險法規定保險給付應在事故發生2年內請領,因此若有家長於孩子出生後申請短天期的育嬰留職停薪,並在孩子接近3歲時申請滿30天,一開始的短天期育嬰留職停薪津貼無法申請。育嬰留職停薪實施辦法則明定,新增受僱者得以日為單位,申請育嬰留職停薪,但合併計算不得超過30日,並應於5日前向雇主提出申請;而針對如子女生病、停托、停課,受僱者須親自照顧時,可在1天前以書面向雇主提出申請,如果未能向雇主提出申請者,可以委託他人代辦申請手續,而雇主得要求提出證明文件。勞工請假規則則新增勞工因親自照顧家庭成員,而請事假時雇主不得扣發全勤獎金且可按小時申請、最長56小時,勞動部官員說,後續仍會透過解釋令讓《性工法》的家庭照顧假可以按小時申請、最長56小時,而依同法規定雇主不得拒絕並且不能給予扣發全勤獎金、考績等不利對待,而家庭照顧事由事假則屬勞基法規定的「正當事由」,雇主也不得拒絕。
不只江祖平受害!龔益霆疑性騷台內助理 北市勞動局出手了
藝人江祖平控訴被電視台副總兒子龔益霆下藥性侵,更揭梳化助理疑似也遭性騷,還發生過關係。台北市議員曾獻瑩呼籲北市府應加快處理速度,正視制度缺口,給予被害人保障與支持。北市勞動局9日回應,已於8日函請電視台司,請就被害人身分調查釐清,如被害人為公司僱用員工,若確認屬員工且發生於執行職務期間,將依法立即展開調查並提供必要的保護與協助。曾獻瑩指出,依據勞動局說明,江祖平並非傳統受僱者,因此無法適用《性別平等工作法》性騷擾防治相關規定,只能透過刑事途徑追究性侵害相關責任。他補充,多數演藝人員與電視台或經紀公司之間,往往是委任或承攬的合作模式,而非僱傭關係,導致他們被排除在勞動法制保障之外,這是一個制度上的缺口,政府應該正視並加以改善。針對外界關注江祖平提及化妝助理疑似遭性騷事件,曾獻瑩表示,勞動局目前僅初步向電視台確認,但電視台回應「尚不確定是否存在此人」,相關資訊仍待查證,他提醒「社會對此高度關切,企業應以更積極態度面對,才能避免疑慮持續擴大。」曾獻瑩強調,勞動局應加快釐清助理跟電視台之間的勞僱關係,若確認助理是電視台員工,且事件發生於執行職務期間,便應立即依《性別平等工作法》啟動調查,給予被害人應有的保障與支持。勞動局回應,已於9月8日函請電視台電視公司,請就被害人身分調查釐清,如被害人為公司僱用員工,即應依性別平等工作法規定,採行立即有效糾正及補救措施,包括對性騷擾事件進行調查、採行避免被害人受性騷擾情形再度發生措施、對被害人提供或轉介諮詢、醫療或心理諮商、社會福利資源及其他必要服務等法定義務。◎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行政院會通過「育嬰留停照顧彈性化方案」 留職停薪育嬰30天可單日申請
行政院會4日將通過「育嬰留停照顧彈性化方案」,政委陳時中指出,未來最多2年的育嬰留職停薪期間,將有30天能以「單日」方式申請,而1年14天的事假與家庭照顧假,最少能以「1小時」為單位請假,預計明年元旦上路。另,未滿30人小微企業,每名受僱者申請1日育嬰留停,政府將提供1000元獎勵金,約143萬家可適用。現行育嬰留職停薪,子女3歲前得請2年,但申請留停6個月以上,無申請次數限制;至於申請留停30天以上、未滿6個月者,最多申請2次,且要在前10天提出申請。而明年起,其中30日可以「日」申請,原則是前5日提出,若是子女生病停托停課等突發狀況,可前1日申請。陳時中表示,期待透過彈性請假標準,避免育嬰民眾因為一次請太多假,在職場遇到困擾。婦女新知祕書長覃玉蓉認為,彈性育嬰留職停薪結果只開放30天難以滿足育兒家庭遭遇的臨時性需求,仍呼籲要透過修正《性別平等工作法》並且把育嬰留職停薪申請時限延長至8歲以前。而且,絕對不同意放寬職務代理人加班上限,做為彈性育嬰留職停薪配套。至於家庭照顧開放按「小時」申請,但請假後雇主仍可以扣薪,覃玉蓉坦言,現行勞工未申請家庭照顧假的主因之一就是會扣薪,沒有解決家庭照顧假薪資問題,對育兒家庭幫助不大。另為鼓勵企業配合政策,根據規畫,未滿30人小微企業若有1名受僱者申請單日育嬰留停,政府將提供1000元獎勵金,估計有143萬家小微企業適用。陳時中認為,政府給予協助減輕小微企業負擔,就能形成友善的氣氛。而超過30人的中大型企業若優於法令措施,將列為工作與生活平衡獎參選類別,同時加強輔導中大型企業ESG資訊揭露,提升企業在育嬰育兒相關友善職場措施。中小企業總會理事長李育家表示,育嬰假對中小企業而言,不論以半年或按日計算,對中小企業都是負擔,以日計,有些商號會擔心沒有協調好,排班不易。陳時中指出,未來有家庭照顧需求者,1年中的事假跟家庭照顧假共14天,未來將能以最低單位「1小時」為標準請假,雇主不得扣全勤獎金。
澎湖海口峰公司遭爆進口重金屬海膽 還非法解僱懷孕女會計
因離職員工爆料,涉進口含重金屬海膽,來魚目混珠當澎湖海膽販賣,去(2024)年身陷食安風暴的澎湖海口峰公司,現更名為「峰璽興業公司」後,仍風波未斷。去年因羅織理由解僱懷孕女員工案,日前遭澎湖地方法院審結宣判解僱不合法,僱傭關係仍存在,且海口峰的會計也被判妨害秘密有罪,兩個月有期徒刑。受懷孕遭不當解僱的鐘姓女員工委任打這場官司的桂祥晟律師勝訴後表示,這場訴訟澎湖職場性平的里程碑判決,也是受害女性勞工的不平之鳴。2025年6月27日澎湖縣/去年身陷食安風暴海口峰公司,改名為峰璽興業公司後,日前仍因去年4月不當解僱懷孕女員工案被澎湖地院判決敗訴。(翻攝裁判主文/許逸民澎湖傳真)海口峰水產公司老闆邱國峰,是去年4月5日將懷孕8個月請產假期間的鐘姓女員工無預警解僱,又發存證信函要求鐘女賠他及公司「精神損失」等。而去年8月,澎湖縣就業歧視評議委員會審議決定,海口峰水產公司此舉違反性別平等工作法規定。評議委員會同時認定海口峰違反性平法第11條第1項「雇主對受僱者之退休、資遣、離職及解僱,不得因性別或性傾向而有差別待遇。」的規定,依同法第38-1條的罰則,可處新台幣30萬元以上150萬元以下罰鍰。澎湖地院判決主文指出,確認原告鐘女與被告峰璽興業有限公司間僱傭關係存在。且峰璽興業有限公司應自2024年4月5日起至原告復職日止,按月於次月5日給付原告新臺幣35155元,及自各期應給付之日之翌日起至清償日止,按週年利率百分之5計算之利息外,也應自2024年5月1日起至原告復職日止,按月提繳2178元至勞動部勞工保險局設立之原告勞工退休金個人專戶。至於,原告鐘女其餘之訴駁回,訴訟費用由被告峰璽興業有限公司負擔五分之三,餘由原告負擔。
勞動部薪資調查!航空駕駛員月薪32.3萬居冠 前5名曝光
為了解事業單位各職類之受僱員工人數及薪資水準,勞動部按年辦理「職類別薪資調查」,以從事工業及服務業之事業單位為調查對象,前5名月薪以航空駕駛員月薪32.3萬元居冠,精算師21.2萬元次之,醫師18萬元排第3名,第4名則為職業運動員14.3萬元,最後則是船舶監管人員13.8萬元。勞動部113年調查於8月間辦理,統計項目包括7月底各職類全時受僱員工(含外籍移工,不含雇主、自營作業者、無酬家屬工作者及部分工時受僱者)人數、7月平均每人經常性薪資(以下簡稱月薪),及前一年(112年)全年平均每人薪資所得(以下簡稱年薪),回收有效樣本計9953家。就各細職類月薪(不含主管及監督人員)觀察,排行前5的職類別中以航空駕駛員最高,精算師次之,餘依序為醫師、職業運動員、船舶監管人員(含引水人員),均逾10萬元;年薪亦以航空駕駛員363.8萬元、精算師362.5萬元較高,醫師252.4萬元、船舶監管人員(含引水人員)173.2萬元、電信工程師170.9萬元、律師、職業運動員均逾150萬元。另觀察113年7月工業及服務業全時受僱員工各大職類月薪,以主管及監督人員7.8萬元最高,專業人員6.6萬元次之,基層技術工及勞力工3.2萬元最低;112年全年年薪亦以主管及監督人員126.9萬元最高,專業人員103.5萬元次之,基層技術工及勞力工42.3萬元最低,各職類薪資高低分布與技術層次相關。就各大職類於各行業之薪資狀況觀察,專業人員以醫療保健及社會工作服務業(月、年薪各為7.6萬元、108.5萬元)、金融及保險業(7.3萬元、133.6萬元)、運輸及倉儲業(6.8萬元、114萬元)較高;技術員及助理專業人員以運輸及倉儲業(9.4萬元、122.3萬元)、金融及保險業(6.7萬元、102.4萬元)較高;服務及銷售工作人員亦以運輸及倉儲業(6.3萬元、79.8萬元)、金融及保險業(5.2萬元、104.4萬元)較高,餘各大職類多以金融及保險業、運輸及倉儲業、出版影音及資通訊業較高。
好操!台灣去年總工時達2020小時 亞洲第二
主要國家2023年年總工時國際勞工組織(ILO)曾指出,每周工作超過55小時,會增加心血管疾病風險,據勞動部公布的國際勞動統計,我國2023年年總工時達2020小時,僅次於新加坡,為居亞洲第二,全國更有25萬人的周工時大於60小時,整個台灣已陷入「極度過勞」。台灣勞工陣線祕書長孫友聯表示,我國全時工作者基本年總工時就約達2000小時,且勞工時常因為低薪才會選擇加班,除了工時政策以外,工資也要一併納入討論。全國產業總工會理事長戴國榮認為,我國普遍低薪,導致勞工要加班以獲得更高薪資,更因低薪導致缺工雇主找不到人力致使惡性循環,若要處理工時過長問題,需要一併檢視其薪資結構是否合理。戴國榮指出,勞動部應有更積極政策減少工時,包括鼓勵企業試辦周休三日,增加國定假日,適用勞基法84-1(責任制)行業別更應檢討。據統計,「極度過勞」勞工中以批發及零售業6萬人、住宿及餐飲業4萬人、其他服務業3萬1000人、支援服務業2萬9000人為多。台灣職業安全健康連線執行長黃怡翎說,若以每周60小時工時來看,等於每天工時12小時、甚至假日還要工作,已嚴重超出工作負荷,企業不應犧牲勞工健康以滿足服務。勞動部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長黃維琛表示,我國年總工時偏高的原因,為部分工時比率相較於他國偏少,其他主要國家部分工時者如日本達25%、甚至更高,才會導致我國相較他國年總工時偏高。黃維琛說,若皆以全時勞工周工時來觀察,我國全時勞工周工時在去年為41.5小時,新加坡達44.5小時、韓國達43.8小時、日本也有42.9小時。以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OECD)美好生活指數中將受僱者工時過長(每周經常工時50小時以上)指標觀察,2023年我國該項指標為3.5%,遠遠低於南韓17.3%及日本的15.7%,也較美國及英國9.5%低。
台灣仍是工時地獄! 年工時「2020小時」亞洲第2、39主要國家第6
勞動部最新國際勞動統計數據日前出爐,台灣2023年「受僱者平均年總工時」為2020小時,不僅較鄰近的日本、韓國都高,而且也比2022年數據再多出15小時。數據指出,台灣工時全球在39個主要國家中排行第6,為亞洲中僅次於新加坡、第2高的國家。勞動部指出,名次偏高原因是台灣「部分工時」人數比例低,若只比較全時勞工,台灣工時會比日、韓低。據《中央社》報導,在亞洲諸多國家中,新加坡以2267小時排名第1,其次即為台灣2020小時、南韓1874小時、日本1637小時等。若再比較近10年數據增減,則新加坡工時較2013年減少135小時、台灣減少104小時、南韓減少197小時、日本減少109小時。勞動部「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司長黃維琛今天接受媒體聯訪時指出,受僱者年平均工時可能因為每年「工作日數不同」導致時數有些微差別,去年為2020小時,已經與疫情爆發前的工時差不多。至於台灣總工時排名主要國家第6、亞洲第2,黃維琛對此則解釋,台灣「部分工時」人數比例低,僅有3.4%,若用各國平均來觀察台灣總工時會比較高,但若只比較「全時勞工」,台灣全時勞工平均每週工時為41.5小時,日本則是42.9小時、韓國為43.8小時,日、韓實際都比台灣高。黃維琛舉例,日本許多婦女投入部分工時工作,加上中高齡勞參率也較高,因此會拉低總工時數據。未來,當台灣隨中高齡、二度就業婦女勞參率持續提升,就業結構也會隨之改變,屆時總工時數據也會降低。
保障勞工、公務員權益 立委籲制定「職場霸凌防制法」
近期因勞動部勞發署同仁輕生案件,勞動部第一時間又以包庇的態度意圖掩蓋,凸顯台灣在職場霸凌防範上的規範不足,立法委員郭國文、林月琴與台灣勞工陣線秘書長孫友聯今(25日)舉行記者會,呼籲政府提出可以讓勞工、公務員皆適用的規範,來完善勞動環境。郭國文指出,不只日本有相關規範,韓國也有「職場反霸凌法」,以及美國、德國、法國等國家皆有相關規範,都比台灣於《職安法》當中模糊的定義還要更加完善。且不只勞發署案件,近年來地方政府公務員遭霸凌案件不斷傳出,郭國文希望台灣可以制定「職場霸凌防制法」,讓勞工與公務員都適用,來做更健全的保障。郭國文表示,日本在《勞動施策綜合推進法》當中明確規定職場霸凌的三大構成要件,包括:1. 以優越關係的舉止;2. 逾越業務上必要且相當之範圍;3. 導致有害於勞工的就業環境。雖說有「優越關係」的限制,但相關定義不局限於上屬對下屬,還包含下對上、同輩之間行為的約束,所謂的優越關係,包括對於業務熟悉程度或資源掌握,都是包括在其中。除此之外,厚生勞動省又發布了職場霸凌的六大類型,包括:1. 暴行、傷害等身體攻擊;2. 脅迫、毀損名譽、污辱等惡言精神攻擊;3. 隔離、排擠、忽視等阻絕人際關係;4. 強迫執行明顯不必要或不可能完成的過分要求;5. 欠缺業務合理性,要求執行與能力、經驗不相當的低階要求;6. 過度介入私領域與隱私。林月琴認為,如果要制定專法,那有三大主張應該落實:一、健全保護機制,政府機關要委託民間公正單位建立外部申訴機制;二、健全申訴機制,地方政府勞工局處要受理霸凌申訴案件;三、內部機制失靈,要由外部機制解決,建立內外兩條申訴管道。林月琴表示,霸凌就是違法行為,目前政府機關內部申訴管道功能不彰,人事總處要建立一條委託律師公會、民間司改會、或法扶基金會,由公正第三方組成的外部申訴機制,讓內外兩條申訴管道並行。除此之外,內部調查到司法訴訟都被害人都應該有委託代理人或輔助人參與程序的權利。林月琴強調,當民間企業勞工遭受職場霸凌,無論是勞動部或地方政府勞工局處,都缺乏介入機制。政府對於職場霸凌的態度一昧採取雇主自主管理,情況與性騷三法修正前,受害者求助無門的狀況一樣,當勞工面對權勢或集體霸凌,期待權勢者自行檢討是一件非常荒謬的事。政府面要比照勞資爭議的方法來面對職場霸凌,不能缺席,包括政府機關與民間公司,都要有外部申訴管道,不只能有效,更可以讓勞工選擇自己想要的申訴方式,這是林對修法的期待。台灣勞工陣線秘書長孫友聯指出,近期基層公務人員的犧牲,希望能夠讓社會對預防職場霸凌的重視。然而,目前無論是公務或私部門適用之相關法規,並無法積極落實職場霸凌預防與救濟的成效,政府應儘速檢視其缺失,包括《職安法》的翻修回應以更符合當前需求,以及必要時,透過制訂專法強化雇主責任,針對不同身份、不同態樣的職場霸凌防治進行更明確規範,讓所有受僱者都能免於遭受職場霸凌的恐懼。
性平三法全面上路!「職場性騷」上半年收到543件通報 逾1成遭解僱
民進黨中央黨部2023年爆發性騷擾吃案後,引發各界關注並火速通過性平三法,並在2024年3月8日全面上路,據勞動部統計,截至上半年為止共收到543件通報,其中已完成調查的463件中有約有7成成立性騷擾,雇主多數採申誡並加強教育訓練,因此解僱也有45件。據統計指出,通報件數543件中公務機關達134件、非公務機關有409件,申訴類別敵意式性騷擾、非權勢關係、肢體行為為多,申訴性別以女性占比約8成、行為人男性占比達9成,遭受性騷擾的年齡為25至44歲為多。勞動部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司長黃維琛表示,雖然性別平等工作法新納入許多事業單位,但可能因為宣導加上新聞等原因,導致今年上半年罰鍰明險下滑至239萬。黃維琛提及,333件成立中雇主最後以為記申誡為主要處理方式,記大過、記小過外,也有45件直接解僱。勞動部提醒,雇主及受僱者應留意職場人際界線,藉故觸碰對方身體、自以為幽默開黃腔或以開玩笑態度評論對方身體特徵,皆可能構成性騷擾,也提醒雇主接獲申訴後也應透過性騷擾案件通報系統通報,結案後也應通知處理情形。◎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