吊照
」 酒駕 交通部 車禍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違規
不篩就罰爆!賓士男深夜猛撞待轉車 拒毒快篩慘吞18萬還被吊照
新北市三重區2日深夜驚傳一起令人怵目驚心的重大車禍,1輛賓士轎車在路口左轉時疑似操作不慎,竟高速猛撞正在路口待轉的白色自小客車,強烈撞擊力道不僅讓白車直接被推上分隔島,賓士車頭也瞬間扭曲變形,現場一片狼藉,畫面相當驚悚。警方指出,事故發生於晚間10時40分左右,27歲黃姓男子駕駛白色賓士車,車上還載著22歲林姓友人,沿重陽路三段往重新路方向行駛,當行經中正北路口準備左轉時,疑似未注意路況,直接撞上34歲林姓女子駕駛、正在路口依規定待轉的白色自小客車。突如其來的猛烈衝擊,造成白車失控滑上分隔島,車體嚴重受損。事故造成賓士車內的林姓乘客手腳出現輕微擦挫傷,所幸意識清楚,經送往三重醫院診治後並無生命危險。警方獲報後迅速到場封鎖現場,依規定進行測繪、拍照與事故處理,並對雙方駕駛實施酒測,結果皆為0,排除酒駕可能。然而,真正引發外界譁然的,是肇事賓士車駕駛黃男的後續行為。警方依程序要求其接受毒品唾液快篩時,黃男竟當場拒絕。警方隨即向其清楚說明拒測的法律責任與後果,但黃男仍堅持不配合。最終警方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第4項規定,對其開出18萬元高額罰鍰,並直接吊銷其駕駛執照,同時將肇事車輛當場移置保管,並依同條例第9項規定吊扣車輛號牌。
擦撞路邊機車後酒測遭罰2.5萬並吊照! 他稱「事故後才喝」提訴訟勝訴
南投一名鄧姓男子日前遭控酒駕擦撞路邊機車,酒測值達每公升0.38毫克,被警方開罰2萬5000元並吊銷駕照,事後他不服提起行政訴訟,聲稱是事故後回家才喝酒。台中高等行政法院認定,無法確認鄧男喝酒時間究竟是不是車禍前,裁定撤銷原處分。判決書指出,鄧男在2024年3月某日上午9時許,騎機車行經南投縣埔里鎮時,擦撞到路旁停放的機車,未在現場停留就逕自離去,員警獲報後於同日到埔里基督教醫院找到鄧男,並於中午12時許檢測他呼氣酒精濃度達每公升0.38毫克,當場製單舉發,裁處罰鍰新台幣2萬5000元,吊銷駕照3年且自2027年8月22日起1年內不得考領機車駕駛執照,還要求參加道路交通安全講習。鄧男提行政訴訟,主張自己擦撞路旁機車後,就由妻子開車載回家照顧小孩,因2人返家後發生爭吵,鄧男有飲用4、5罐啤酒,後續不慎從樓梯上摔下來撞到頭,鄧男才在摔倒2、3個小時後被妻子載去醫院就診,所以並沒有在飲酒後騎車。鄧男的妻子也在偵查中證稱,鄧男是在車禍後飲酒,「我確定他當時沒有喝酒,因為我沒有聞到酒味。」案經台中高等行政法院審理,法官認為,員警於醫院尋獲鄧男時,測出酒測值為每公升0.38毫克,尚無法確切證明是在騎乘機車前飲酒,或是發生交通事故後飲酒所致,因此判決原處分撤銷。
上帝創造狗是給人吃的!雅加達防疫禁令「禁售狗貓肉」 違者恐吊照引發民怨
狗肉在印尼雖非主流飲食,尤其在穆斯林為主的社會中,狗常被視為不潔之物,但部分少數族群長期視其為高蛋白來源或具有療效的傳統食品。近日印尼首都雅加達市長普拉莫諾阿農(Pramono Anung)正式簽署法令,禁止販售與食用包括狗、貓與蝙蝠等可能傳播狂犬病的動物肉品,違規者甚至會被吊銷營業執照等處分。此舉獲得動物保護團體支持,但也引發部分民眾強烈反彈。雅加達市長普拉莫諾簽署禁令,禁止販售與食用狂犬病傳播動物。綜合《法新社》(AFP)、《Mathrubhumi English》與《海峽時報》(The Straits Times)報導,普拉莫諾阿農於11月24日正式簽署法令,市府表示,禁令適用範圍包括活體動物、肉品以及各類加工或非加工產品,禁止一切與食用目的相關的活動。雅加達食品韌性與農業局局長席達巴洛克(Hasudungan Sidabalok)指出,目前市面上仍有19間餐廳與兩處屠宰場涉入狗肉交易,而這些行為將列為執法重點。該禁令自公告起設有六個月緩衝期,未來違規者將面臨書面警告,甚至吊銷營業執照等處分。狗肉料理在特定族群間被視為傳統佳餚,但風險與爭議並存。普拉莫諾強調,這項政策不僅是防疫考量,也符合印尼憲法保障全民健康與文明發展的精神。動保團體「印尼拒吃狗肉聯盟」(Dog Meat Free Indonesia,簡稱DMFI)對此表達高度肯定,稱此舉是「朝正確方向邁進的一大步」。該聯盟援引世界衛生組織資料指出,印尼每年仍有數十人死於狂犬病,光是2025年初至3月間,就已有25人因此病喪命。狗肉在印尼並非全國普遍飲食,但在部分族群與地區中,仍被視為具有療效的傳統食物,甚至有人認為對抗登革熱有幫助。根據2021年一項民調,有93%印尼人支持全國禁止狗肉交易,但反對聲浪依然存在,像是36歲的阿爾芬多胡塔高(Alfindo Hutagaol)接受法新社採訪時直言:「上帝創造狗就是讓人吃的,不要只看負面,也要看到它的好處。」43歲的桑古薩卡拉(Sunggul Sagala)則強調,吃狗肉是長久以來的傳統,「不能突然就要消滅掉。」目前印尼尚未有全國層級法律明文禁止狗、貓肉食用,但2018年農業部曾發布指引,將狗肉排除在「食品」分類之外。部分地區如中爪哇的三寶瓏市,已率先實施地方法令,查緝非法屠宰與販售行為。有網友與餐廳業者透露,禁令生效前,狗肉交易已逐漸轉為地下,價格高於牛肉,並以私下聯絡、無店面販售為主。餐廳業者也擔憂,未來飼養犬隻的商家可能轉向非法來源,例如捕捉流浪狗。此項禁令在印尼引發激烈討論,支持者以公共衛生與動物權益為由表態贊同,反對者則憂心傳統文化遭抹煞,或導致黑市交易擴大。如何在政策執行與文化多樣性間取得平衡,將是雅加達市府面臨的最大挑戰之一。狗肉食用在印尼屬文化爭議議題,各方聲音分歧。(圖/翻攝自X,@channelstv)
貝克漢20歲兒被吊銷駕照! 全家才剛陪父親光榮封爵12天
英國足球名將貝克漢(David Beckham)與妻子維多利亞(Victoria Beckham)育有3子1女,其中,年僅20歲的小兒子克魯茲(Cruz Beckham)近期因為第二次收到超速罰單,駕照正式被吊銷。根據英媒《每日郵報(Daily Mail)》報導,克魯茲通過駕照考試時,還風光慶祝,更開著酒紅色的荒原路華(Land Rover)跑去麥當勞買得來速。不過才過兩年,他因二度超速,被吊銷駕照。報導指出,其中一項違規發生在今年9月2日,他當天就在Instagram向粉絲吐槽:「才因為在20(哩限速)開到24被開罰。」最新統計也顯示,英國去年在20哩速限道路上開出的超速罰單高達50萬張,較前一年暴增三分之二。消息人士透露,剛滿兩年駕齡的克魯茲對駕照被吊銷「非常沮喪」。依照英國規定,新手駕駛若在兩年內累積6點以上罰點,駕照就會被英國駕駛與車輛牌照管理局(DVLA)撤銷。因此他現在必須重新申請學習駕照,並再次通過筆試與路考,才能重返道路。克魯茲收到罰單後,還引用美國知名導演安德森(Wes Anderson)電影中的台詞自嘲:「遊戲結束。我個人倒是覺得很安全。」熱愛汽車的克魯茲,日前才和30歲女友Jackie Apostel及14歲妹妹哈柏(Harper Beckham)外出。他少年時就對能開車上路相當興奮,2023年9月通過駕照考試時,其父母也在Instagram上開心分享。除了酒紅荒原路華外,他也曾被拍到開一台銀色1980年代老款梅賽德斯-賓士(Mercedes-Benz),常在貝克漢家位於倫敦與科茲沃爾德的住處之間往返。不過,他的哥哥羅密歐(Romeo Beckham)偏好現代車款,日前被拍到開著價值15萬英鎊(約新台幣615萬元)的黑色保時捷(Porsche)911。事實上,克魯茲駕照被吊銷前不到2週,貝克漢11月4日才在溫莎城堡接受英王查爾斯三世(King Charles III)冊封爵位。克魯茲與媽媽、哥哥羅密歐和妹妹都出席,見證父親的光榮時刻,唯獨大哥布魯克林(Brooklyn Beckham)缺席。另值得一提的是,克魯茲的超速紀錄似乎也有「遺傳」。51歲的貝克漢2018年曾被拍到借用的賓利(Bentley)在限速40哩路段以59哩車速行駛,但因著名律師Nick Freeman指出超速通知遲到一天,最終免於起訴。此外,2019年5月貝克漢因開車用手機被禁駕6個月。當時法院接獲民眾拍照檢舉,指他在倫敦市區緩慢行駛時手持手機。貝克漢認罪後,該次累積6點罰點,加上先前超速紀錄的6點,達到12點上限,因此被吊照。
推毒駕唾液快篩「拒測罰18萬吊照」 交通部:最快年底上路
去年毒駕高達1991件,政府推動員警執法時使用唾液快篩,交通部預告修法,增訂執法人員使用毒品唾液快篩流程,並規範唾液快篩測出毒駕後處置準則,及駕駛拒絕檢測處置程序等。交通部表示,這次修法將快篩流程明確化,讓民眾與執法人員更清楚了解程序,預計今年底完成修法上路實施。行政院長卓榮泰8月27日在中央道路交通安全會報指示,針對毒駕防制,請交通部增修「毒品唾液快篩檢測」相關法規。交通部長陳世凱當時表示,適法性沒問題,會全力協助,讓執法人員更容易理解及使用。交通部說明,為推動唾液毒品快篩試劑成為第一線員警執法檢測工具,並明確對車輛駕駛人實施唾液毒品快篩試劑測試檢定的相關檢測及拒絶配合實施測試檢定處置等程序,故增訂「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第十九條之四。草案條文明定檢測程序及拒測處置方式,對駕駛實施唾液毒品快篩試劑檢測者,過程應全程錄影,並在攔檢現場實施檢測,若現場無法檢測,得向駕駛說明並請其至勤務或適當場所檢測,且需告知受測者唾液毒品快篩試劑有效期限、檢測流程、檢出結果判讀方式及有效判讀時間,若因快篩試劑問題或受測者未符合檢測流程,導致檢測失敗,也應向受測者說明失敗原因並重新檢測。實施檢測後,應告知受測者檢測結果,請其在快篩執法紀錄表簽名確認,拒絕簽名應記明事由,若檢測出車輛駕駛人有吸食毒品、迷幻藥、麻醉藥品或其相類似的管制藥品,依此條例製單舉發。這次修法也增訂駕駛拒絕接受唾液快篩相關處罰,須告知拒測的法律效果,並製單舉發,駕駛拒絕接受唾液毒品快篩者,處18萬元罰鍰,吊銷駕駛執照及吊扣該車輛牌照2年,肇事致人重傷或死亡者並得沒入車輛。拒測累犯部分,駕駛10年內第2次違反者 ,處36萬元罰鍰,第3次以上者按前次違反本項所處罰鍰金額加罰18萬元,吊銷駕駛執照,公路主管機關得公布姓名、照片及違法事實,並吊扣該車輛牌照2年,肇事致人重傷或死亡者並得沒入車輛。此外,租賃車業者已盡告知處罰規定義務,汽機車駕駛人仍有毒駕情形者,依所處罰鍰加罰二分之一。慢車駕駛人拒絕接受唾液毒品快篩者,處4800元罰鍰,並當場禁止其駕駛;駕駛微型電動二輪車者,並當場移置保管該微型電動二輪車。交通部補充說明,目前執法人員本就可選擇使用唾液快篩方式,這次配合行政院指示修法增訂條文,不僅要讓民眾清楚了解毒品唾液快篩檢測流程及相關權利義務,也讓第一線執法人員有準則可依循使用,將取締毒駕唾液快篩流程明確化,後續將與內政部完成會銜,預計今年底前可完成修法並上路實施。
花蓮清晨酒駕男撞路墩逃逸 巷弄內被抓現場驚呆
花蓮市近日發生一起驚險酒駕事件,1名男子在清晨4時左右駕車行經市區明禮路時,疑因酒後反應遲緩或操作不慎,自撞路旁路墩。巡邏員警接獲通報後迅速趕到現場,但意外發現肇事車輛內竟空無1人,初步判斷駕駛可能企圖逃離現場。警方隨即展開周邊巡查,最後在附近巷弄內找到駕駛及同行友人,經酒精濃度測試,駕駛酒測值已明顯超過法定標準,涉嫌酒後駕駛公共危險罪,全案已移送花蓮地方檢察署偵辦,警方強調,此類行為不僅危及自身安全,也對其他用路人構成極大風險,若發生重大事故,後果可能無法挽回。花蓮分局表示,酒後駕駛常因短暫僥倖心理而忽視法律與安全風險,呼籲民眾在聚會或飲酒後務必提前規劃交通安排,例如請代駕、親友接送或搭乘計程車返家。警方提醒,無論距離遠近,酒後駕駛都可能造成嚴重事故,輕則被罰款或吊照,重則危及生命與家庭幸福。◎喝酒勿開車!飲酒過量,有害健康,未滿18歲請勿飲酒。
喊冤!稱行人闖紅燈又被A柱害慘 高雄法官仍判罰1.2萬吊照1年
高雄1名駕駛歐歐(化名)去年4月間行經鳳山區鳳南路與善和街路口時,因未禮讓行人發生事故,導致行人受傷。警方依規舉發後,歐歐被處以1萬8000元罰鍰、吊扣駕照12個月,並需參加道路交通安全講習,歐歐不服認罰,提起行政訴訟,聲稱自己視線遭A柱遮擋且行人闖紅燈,但法官最終仍判其違規事實明確,只撤銷其中6000元罰鍰,其餘駁回。根據判決書內容,事發當時,歐歐駕駛汽車行經該路口時,涉嫌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4條第2項「行近行人穿越道時,未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之規定。警方依據行車記錄器畫面與現場調查資料舉發,認定歐歐確有未減速禮讓行人的情形。歐歐辯稱,他在接近路口時,左前方視線被A柱死角遮擋,未能及時發現行人;而且當時行人疑似闖紅燈,且並未完全走在斑馬線上。對此,高雄高等行政法院法官調閱兩段影像證據後指出,雖然行人行走位置接近斑馬線邊緣,但其行進方向穩定,仍可視為使用行人穿越道,屬於受保護對象。此外,法官也指出,從影像可見,行人在安全島起步後一路向外側車道前進,並非長時間藏於A柱死角內,因此歐歐主張「視線被遮擋」並不足以免責。尤其在整個過程中,歐歐車輛未見明顯減速動作,顯示其駕駛注意義務不足。最終法院裁定,撤銷部分6000元罰鍰,但維持其餘1萬2000元罰鍰及吊扣駕照12個月的處分。法官強調,行人是否闖紅燈雖可能影響民事賠償責任比例,但不影響行政違規的成立。此案仍可依法上訴。
航警桃機連開8槍制伏桃機黃牛 特斯拉駕駛涉公共危險恐挨10萬罰並吊照
桃園機場第一航廈外航西路今(20日)上午9時10分驚傳槍響。一名43歲蔡姓男子駕駛特斯拉違法攬客,遭航警攔查時拒檢逃逸,甚至試圖衝撞員警,導致一名香港籍女乘客摔落車外受傷。航警還當場對空鳴槍並朝車輪連開8槍,成功壓制逮捕蔡男,全案依公共危險與妨害公務罪嫌移送偵辦。桃園市交通局也表示,蔡男涉及白牌車非法營業,將裁處至少10萬元,並吊扣車牌與駕照4個月。蔡姓男子拒絕受檢,試圖衝撞員警,港籍女乘客摔落車外。(圖/航警局提供)《ETtoday新聞雲》引述桃園市政府交通局說法,蔡男駕駛的屬於「白牌車」違規攬客,經查屬實,將依規定裁處至少10萬元罰鍰,並吊扣該車牌照及駕駛執照4個月。交通局表示,未來將持續會同航警、監理站及警方加強稽查,遏止機場黃牛行為,維護旅客安全。回述這起事發經過,上午9時10分,洪姓、周姓航警在第一航廈外執行攔查勤務時,發現蔡男正準備攬載剛落地的香港籍李姓女遊客。就在李女上車時,蔡男因心虛拒檢,突然倒車企圖逃逸,導致李女摔落地面,險些被車輪輾過,所幸在一旁旅客協助下拉回安全處。蔡男不僅未停車,還持續試圖衝撞員警與警車,現場情況危急。航警先對空鳴槍示警,隨後朝輪胎射擊,共開8槍,迫使車輛停下。蔡男仍拒絕下車並大聲叫罵,最後在多名警力支援下才被壓制上銬。李女事後送往桃園敏盛醫院治療,所幸僅受輕傷並無大礙。警方已將蔡男依公共危險、妨害公務等罪嫌移送偵辦。
獨/特斯拉違規招攬非首次!自稱小「Elon」 西門町舉牌攬客往返桃機
桃園機場第一航廈旁20日上午驚傳槍響!警方向一台白色特斯拉開了8槍,車上乘客還因此遭甩出車外,腿部遭蔡姓駕駛駕車輾過,緊急送醫治療。據了解,這也非蔡男首次非法攬客,其過去常在西門町等觀光客出沒、下榻飯店樓下舉牌攬客,開出1000元價碼將旅客送往桃機,並因此常遭警方驅逐或因違規開罰,此次也疑似送旅客前往桃機,返途想再攬客卻遭航警盯上,而衝撞警方,當場被開8槍,還將車上客人甩出車外,輾過客人腿部。據了解,蔡男為白牌車司機,其開著顯眼的歐翼特斯拉,平常更是以「小Elon」自居,到處在北市西門町等觀光客聚集、下榻飯店下直接攬客,因此常遭人檢舉,警方獲報後也曾多次前往驅趕,或在明確判定蔡男違反《道路交通管理條例》下,對其開罰。不過由於白牌車駕駛並非《刑法》範疇,而屬《公路法》,礙於警察機關並非主管機關,一般派出所執行往往需要主管機關一起陪同前往稽查,才能順利開單,但白牌車往往只要被抓到,就將面對10萬元以上,2500萬元以下罰鍰,同時還會吊扣車牌與駕駛人駕照4個月;累犯者罰鍰更重,恐達12萬元以上。此次蔡男不但恐面臨吊照、罰鍰,還再因衝撞警方遭依公共危險罪嫌送辦。回顧整起事故,20日上午9時許,洪姓與周姓員警於第一航廈西路攔查列管違規攬客車輛時,發現43歲的蔡姓白牌車司機違規招攬一名李姓香港籍遊客,因此上前攔查,未料蔡男眼見警方上前,竟心虛拒檢逃逸衝撞,當場造成車上的李姓乘客被甩出車外,腿部遭蔡男輾過;然而蔡男在乘客被甩出車外後,竟還不斷前後高速衝撞,警方見狀也立即連開8槍制止,同時將蔡男拖出車外壓制逮捕,所幸被甩出去的李姓乘客送醫後並無大礙。全案後續也依公共危險現行犯移送偵辦。
醫美奪命!男花40萬做陰莖手術竟猝死 法醫揭1關鍵恐釀悲劇
台北市中山區一間知名醫美診所驚傳死亡意外!一名50歲簡姓男子日前花費40萬元接受陰莖增大手術,術後在診所恢復室休息,卻在數小時後被發現無呼吸心跳,經急救無效當場身亡。對此,知名法醫高大成分析指出,初步研判死因可能為心肌梗塞或腦血管破裂,但仍須檢警與衛生單位進一步釐清死因。針對這起醫美猝死事件,根據《三立新聞網》引述法醫高大成說法,若死者是在手術後數小時內死亡,較不可能是手術感染或大量出血所致,因感染至少需數日發展,大出血則多在手術中即發生。高大成推測,男子可能原本就有未被診斷出的潛在疾病,手術壓力加上手術室低溫,可能引發血管劇烈收縮,進而導致心肌梗塞或顱內出血致命。他補充,儘管部分患者術前檢查結果正常,但面對手術壓力或環境變化時,身體仍可能出現突發性反應,強調「術前完整風險評估極為重要」。若醫療單位未做足事前評估,即進行具風險性手術,便可能涉及醫療過失。另外,執刀的丁姓醫師並非首次傳出醫療糾紛,過去已有多起醫療爭議與7次違規紀錄。此次事件後,他被依過失致死罪嫌移送台北地檢署,相關醫療行為與責任釐清仍待檢警調查。至於是否會吊銷醫師執照,高大成指出,若確認涉及重大過失,醫師最重可能面臨2至5年吊照處分,除非涉犯更嚴重刑責,否則不致於終身不得執業。回顧事件始末,簡男於17日上午9點多前往「安和美診所」諮詢後,當場決定施作陰莖增大手術,由丁姓醫師執刀,手術於中午12點左右完成。術後,男子被安排至恢復室單獨休養,直至晚間7點多,診所人員才驚覺他已無生命跡象,立即通報救護與檢警處理。救護人員抵達時,男子已明顯死亡,因此未送醫。
枉為人師!國小老師4度酒駕肇逃撞警 教育局建議停職重懲
桃園市蘆竹區一所國小47歲許姓男老師,7日凌晨0時許在新北市林口區文化三路酒駕肇事擦撞機車後逃逸。警方圍捕時,許男竟駕車衝撞警員,造成輕傷,最後棄車徒步仍遭逮捕。經酒測值高達0.94mg/L,且這已是他第4度酒駕。桃園市教育局強調「酒駕零容忍」,已建議學校依法從重懲處並先行停職。警方則對許男開出18張罰單,最高可處14萬1000元罰鍰。據了解,許男6日晚與朋友在林口文化三路某汽車旅館喝酒唱歌,7日凌晨自行開車離開,沿文化三路直行時不慎擦撞路邊臨停機車,未下車查看反而加速逃離現場。警方獲報展開攔截圍捕,許男不僅拒檢還衝撞警員,導致警員輕微擦挫傷送醫。隨後他將車停在育林街棄車逃跑,仍遭支援警力圍捕到案。經查,許男為酒駕累犯,分別在2017年、2020年、2024年因酒駕被吊照,這次已是第4度酒駕。警詢後依公共危險、妨害公務罪移送新北地檢署偵辦。桃園市教育局副局長賴銀奎表示,8日將先由學校的教評會開會討論,許男酒駕行為除嚴重影響公共安全且是累犯,並損害學校及教育聲譽,教育局已建議學校依《教師法》或《教育人員任用條例》規定從重懲處並先予停職處分。
未避讓救護車挨罰吊照1年 台北男喊冤遭錄像打臉
台北市李姓男子2024年駕駛小貨車未避讓正要出勤的救護車,被民眾錄影檢舉後挨罰3600元罰鍰並吊銷駕駛執照1年。李男不服提起行政訴訟,主張當時是交通尖峰時間,擔心停車會影響救護車出勤動線才加速通過,並非故意不避讓。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日前審理後,駁回李男的訴訟。根據判決書記載,李姓男子去年駕駛車牌號碼000-0000號自用小貨車行經台北市某路段與街口時,因「聞救護車警號,不立即避讓」的違規行為被民眾檢舉。台北市政府警察局大同分局檢視違規影像後認定屬實,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5條第2項規定開罰。李男向台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申訴無效後,決定提起行政訴訟。他在法庭上強調,事發時正值交通尖峰時刻,他有觀察後視鏡思考如何避讓,中途發現救護車在右側,擔心若停車會影響救護車出勤動線,才依駕駛經驗加速通過。李男表示願意繳納罰單,但因工作需要用車,不希望被吊銷駕照。法院會同雙方勘驗檢舉影像發現,救護車開啟警示燈光且有明顯蜂鳴器響聲,李男與救護車間並無足以阻擋視線的情況。影像顯示,其他機車騎士都有減速讓救護車先行,唯獨李男在通過路口時未做任何避讓行為,違規事實明確。法官認定,李男違規情節難認輕微,雖然處分會對工作造成影響,但僅限於汽車駕駛部分,1年後仍可重新考照,處分並無過於嚴苛。法院指出,道交條例第45條第2項的吊銷駕照規定是當然發生的法律效果,公路主管機關無變更權限。法院強調,立法者基於保障執行緊急任務車輛順利通行、維護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的公益考量,將不避讓救護車的罰鍰提高至3600元並吊銷駕照1年,以收阻遏效果。全案訴訟費用300元由李男負擔,仍可上訴。
客運駕駛撞死女大生未吊照 監察院要中市府、交通部、內政部改進
監察院今(31)日指出,台中巨業客運的大客車去年9月22日於路口碰撞行人,造成女大學生1死、1受傷事件,台中交通事件裁決處卻以進入司法程序而遲未處理駕駛人駕照吊銷之處分。監察院交通及採購委員會、內政及族群委員會聯席會議通過監察委員賴振昌、王幼玲提出之調查報告,要求台中市政府、交通部及內政部確實檢討改進。賴振昌、王幼玲表示,吊銷駕照之處分,係屬行政罰法第2條第2款規定之「其他種類行政罰」,因兼具維護公共秩序之作用,為達行政目的,行政機關得依行政罰法規定併予裁處,不因同一行為涉及刑事處罰而受影響。但台中交通事件裁決處仍待刑事判決結果始進行裁處,致未儘速處理2024年巨業客運案駕駛人駕照吊銷之處分,無法落實交通管理及維護交通秩序之目的,核屬失當;另為避免類似之情況再次發生,交通部允應督促所屬及直轄市政府落實辦理,以符立法意旨。監委指出,近年自用大型車輛交通事故件數占全國交通事故件數之比率未減反增,尤以大貨車連續3年居首位最為嚴重,其事故死亡人數更由民國112年之42人增加至113年之70人,益發凸顯自用大型車輛高違規駕駛人之訓練機制有檢討改善之必要。雖然目前遊覽車客運業及汽車貨運業、汽車路線貨運業、汽車貨櫃貨運業等貨運三業已有駕駛人高違規調訓機制,但交通部公路局調訓遊覽車高違規駕駛人,僅挑選「闖紅燈」及「高速公路超速」兩項,輕忽「未依規定變換車道」等其他重要違規行為。不僅如此,監委說,另貨運三業至113年底止,已調訓高違規駕駛人共952人,惟154人於受訓後仍有重複性違規,且有126人再次被調訓,甚至有多次再調訓之情形;基於調訓應發揮正面效果,惟目前調訓與再調訓均使用相同教材,並未考量如何改善駕駛人違規習性,復未掌握駕駛人受訓狀況,調訓機制難謂周全。此外,交通部針對小客(貨)車租賃業雖已明定應投保強制汽車責任險,交付出租車輛時亦應善盡行車安全相關告知義務等監管措施,惟供租賃車輛事故件數及造成之死傷人數仍逐年增加,且據該部113年統計,小客(貨)車租賃業車輛交通事故造成之死傷人數,共計5,060人,屬一般租車人自駕造成之死傷人數為3,724人,約占總死傷人數73.6%,顯示一般租車人之違規行為嚴重,有待交通部研議解決對策。監察委員進一步指出,近年公路汽車與市區汽車客運業交通事故件數及造成受傷人數,整體呈現上升趨勢,相比遊覽車客運業更為嚴重,且交通事故成因多以人為因素為主,卻未比照遊覽車高違規駕駛人召回訓練,難謂允當。監委表示,內政部及交通部為健全計程車駕駛人專業證照制度,並配合司法院釋字第584號解釋檢討改進計程車管理制度之意旨,前於95年會銜修正原營業小客車(已配合修正為計程車)駕駛人執業登記管理辦法,建立分區辦理計程車駕駛人執業前測驗、講習、在職講習、收費制度等管理配套措施。惟「各直轄市、縣(市)警察局得於換發執業登記證時一併辦理在職講習」之規定不具強制力,故各警察局以尚無相關預算經費支應為由,迄未辦理計程車駕駛人在職講習,警政署又怠於檢討妥處,致使立法美意無法落實,核屬不當。監委認為,公路局對於駕駛自用大型車輛有重大違規情形者,主要係依處罰條例及道路交通安全講習辦法之規定施以講習、再犯講習;惟因講習欠缺評量或測驗,亦未設定結訓合格標準,難以確認講習之實效,有檢討改善之必要。
未參加講習挨罰者創新高 去年逾5.5萬人被罰1800元
交通部近年多次修正「道路交通安全講習辦法」擴大需要上講習的對象,據統計,汽車違規班自2023年3.1萬人暴增至去年8.1萬人,且去年還有5.5萬人未依規定參加講習挨罰1800元,雙雙創下歷年新高。依規定駕駛未停讓行人、1年內違規記12點被扣照、初領駕照1年內違規記6點、酒駕、超速逾40公里、未滿18歲無照駕駛、使用假車牌、車內獨留6歲以下兒童或其他受吊扣或吊銷駕照處分等違規,必需接受道安講習。講習設有汽車違規班、機車違規班、未滿18歲違規班、酒駕違規班、酒駕再犯班、再犯違規班及初領駕照違規班,時數3至12小時,觀察近6年各班應到人數,汽車違規班往年僅1萬多人,前年增至3.1萬人,去年暴增至8.1萬人,增幅達156%。駕駛無正當理由未依規定參加講習可罰1800元,再通知逾6個月不參加則吊扣駕照6個月,經統計,5年來有16.5萬人沒參加挨罰,去年就有5.5萬人,更有1.5萬人於5年間被罰後仍不參加被吊照,去年占約5800人,另去年10月底起,若未參加講習被吊照將換發6年短期駕照。消基會交通委員會召集人李克聰說,應交叉分析有無參加講習的違規駕駛對交通安全改善效益,若有幫助就要盡量讓違規者參與,相差不明顯則需思考內容能否針對違規樣態更對症下藥,若未依規定參加者持續增加,可檢討是否提高罰則。公路局指出,3月起接受講習者實施課後評量,已填8.9萬份,其中未滿60分占7.1%,不及格學員會由講師再次講解並重新作答,在此階段皆能通過,將觀察成效滾動檢討。
台南市公布第11批高風險駕駛 「違停轉彎處」釀死亡車禍遭吊照3年
為提升交通安全友善空間,台南市交通局交通事件裁決中心4日公布第11批高風險駕駛共15人,其中1人涉嫌違停路口轉彎處,導致發生死亡車禍,這名林姓駕駛人被裁決中心公告吊銷駕照、3年後才能重新考照。交通局呼籲駕駛人除要避免高風險駕駛行為,也要保持防禦駕駛觀念,確保行車用路安全。交通局表示,台南市高風險駕駛事件資訊公開作業原則於2023年8月11日公告施行,公告對象是車禍肇事致人重傷或死亡者,特別是酒駕及毒駕肇事或連續違法者;待裁決處分完成後,依照公開作業原則將相關資訊去識別化,公布在交通局網站「高風險駕駛事件公布專區」。4日公布的第11批高風險駕駛事件共15案,違規地點分別在新營區4件、六甲區3件、將軍區2件、中西區、永康區、新化區、官田區、西港區、下營區等地,駕駛人因違反道路交通安全規則肇事致人死亡,駕駛執照經吊銷後3年內不得重新考領。交通局表示,高風險駕駛行為並非侷限於肇事駕駛,若明顯違反交通規則導致死亡車禍事故發生,也屬高風險駕駛行為。這次公布高風險駕駛名單,有一位林姓駕駛人將汽車違停在路口轉彎處10公尺內的行人穿越道上,導致一輛右轉大貨車與一輛直行機車發生擦撞,造成機車乘客被撞倒,傷重送醫不治,林姓駕駛在路口轉彎處的違規停車,也被列為高風險駕駛行為。交通局呼籲,由於交通違規具有高度威脅風險,往往造成無法彌補的傷害,藉由公布高風險駕駛人資訊,期能發揮警惕效用,提醒民眾務必小心駕駛,確保用路人安全。◎喝酒勿開車!飲酒過量,有害健康,未滿18歲請勿飲酒。
救護車鳴笛30秒! 頑固駕駛不讓道慘遭吊照罰3600
台中市一輛救護車於18日上午執行緊急救護任務時,遭遇前方1輛紅色自小客車在紅燈停等時,明顯拒絕讓路,救護車駕駛鳴笛示警長達約30秒,試圖讓該車靠邊避讓,但該自小客車駕駛仍未動彈,未遵守道路交通規定,阻礙救護車快速通行,事件被民眾拍下影片並上傳網路,引發熱議。台中市警察局大甲分局根據影片證據,迅速展開調查,確認自小客車駕駛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5條第2項規定,依法對該駕駛人開罰3600元罰鍰,並吊銷其駕駛執照。警方強調,救護車執行緊急任務時,其他車輛必須立即讓道,確保救護車能快速抵達現場救援,避免延誤生命救援的黃金時間。大甲分局分局長謝建國表示,用路人遇到救護車鳴笛時,應主動打方向燈靠邊停車,為緊急救援讓出一條安全通道,這不僅是法律責任,更是對他人生命的尊重和珍惜,也呼籲所有駕駛人遵守交通規則,勿因一時疏忽而影響他人救命行動。
高齡老翁擋救護車辯稱「開車保守」 挨罰吊照後不服抗告…被法官打臉
高姓老翁去年5月開車在國道3號350.5公里處,聽到後方救護車鳴警笛,只加速往前行駛,1分鐘後才變換車道避讓,遭警方開罰3600元及吊銷駕照。高翁不服提抗告,主張他因年紀大、開車較保守,為行車安全,加速往前超車後才避讓。法官認定高翁有多次機會可以變換車道,但他卻未避讓,違規行為明確,駁回其告訴。高姓老翁去年5月14日上午11時許開車行經國道3號北向350.5公里,被民眾以影片檢舉他遇到救護車未即時變換車道避讓,警方認定他「聞救護車之警號,不立即避讓」,經查證屬實,認定違規予以開罰,移送台南市交通局裁決,遭裁罰3600元,吊銷駕照,1年內不得考領。高翁不服,向台南市政府交通局申覆被駁回後,向高雄高等行政法院地方庭提起行政訴訟。他主張自己年紀大,開車比較保守,知道後方有救護車,也希望趕快變換車道,讓出車道供救護車通過,當天在高速行駛中,較不易聽到後方車輛聲音,等聽到救護車聲音時,已緊跟在車後,即使是一般車輛緊跟在後,他也會避讓,當時他加速前進,打算開到確定安全後,再變換車道避讓。高翁指出,當時高速行駛中,右側有卡車,他加速超過卡車後,發現中間車道還有幾輛車,要變換車道的空間時機稍縱即逝,他是考量行車安全,加速往前超車後變換車道讓救護車通過,沒有延誤救護車,請求撤銷罰單。台南市政府交通局依據檢舉影像指出,當時救護車行駛內側車道沿路鳴笛,高姓老翁的車子擋在救護車前方達1分鐘之久,期間高翁已超越中線車道大貨車、2輛轎車,他的前方無車,有多次變換車道機會,他無視救護車在後,不變換車道避讓,違規屬實。法官勘驗影像後認定,當時救護車鳴笛示警,高姓老翁開在救護車前方,至少有5次機會,中間車道有足夠空間可供他變換車道,但他卻始終未打右側方向燈避讓,反而加速前進,直到1分鐘後才變換車道,所辯難以憑採,違規行為明確。高雄高等行政法院認定,高翁當時未變換車道避讓,持續加速向前行駛,阻礙救護車行駛,主觀上即使非故意,但亦有過失的可歸責性;高翁聽到救護車不立即避讓,違規行為甚明,無理由請求撤銷罰單,判決予以駁回。
國道驚魂!半聯結車繩索狂甩險釀大禍 駕駛恐遭重罰吊照
國道1號南向安定路段,22日上午發生一起驚險危機,1輛半聯結車因綁貨繩索未固定妥當,繩索一端垂落拖行,隨車速擺動,沿途不停甩動,險象環生,其他用路人見狀紛紛閃避,生怕繩索纏繞車輛或鬆脫貨物釀成事故。目擊者指出,當時半聯結車行駛中,長長的固定繩索直接拖在地面,隨著車輛加速與轉彎,繩索搖擺幅度驚人,造成後方車輛急忙變換車道,場面驚險,國道警方接獲通報後迅速介入,並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對該駕駛開罰,罰鍰最高可達6000元,若此類違規導致交通事故,駕駛還可能面臨吊扣駕照甚至刑事責任。根據法規,貨物綁紮不牢導致繩索或物件脫落,將罰鍰1000元至6000元不等,且駕駛需立即改正,若因貨物脫落造成人員受傷,駕照將被吊扣1年,若導致重傷或死亡,更有可能吊銷駕照並被追究刑事責任,此事件警示駕駛人,運輸貨物時必須嚴格檢查繩索、帆布等固定裝置,行車中也應定期檢查,保障自身與他人安全。高公局特別呼籲所有大型車輛駕駛,務必確保貨物固定穩妥,避免危險狀況發生;同時,也提醒一般用路人若發現國道上有貨物掉落或鬆脫等情形,應立即撥打1968高速公路服務專線通報,協助維護行車安全。
飆速衝撞前一幕曝!他分析時間軸「根本路怒殺人」 網悚喊:要給她死
新北市三峽區北大國小旁昨天(19日)發生嚴重車禍。1名78歲余姓老翁駕車高速衝撞人群,造成3死12傷慘劇。根據事發前的1段行車紀錄器畫面,可見余翁曾自撞分隔島,接著倒車撞上後車,隨即加速駛離,然而他並未飲酒,釀禍原因成謎。對此,長期關注交通議題的網紅「Cheap」直言,這次車禍是1起「路怒隨機殺人」。Cheap今天(20日)在臉書粉專梳理車禍的時間軸,首先老翁在路口和機車一起等待左轉,疑似因為技術不佳,「切西瓜」不成反而撞上分隔島,接著倒車又撞上後方車輛,合理懷疑駕駛認為是前方機車害他轉不過、害他撞車,於是遷怒女騎士,直接大腳油門猛踩,試圖追上機車。Cheap認為,根據相關行車紀錄器畫面,不難發現余翁一路上其實都能「正常操作」,例如閃過對向來車、腳踏車,最後卻在北大國小門口精準地撞上女騎士,導致她與一旁學生傷重不治。Cheap直言,駕駛沒煞車不是因為身體不適,而是在極度憤怒下暴衝到底、連續撞人,最後撞上分隔島才停下。「這不是失控,是有方向、有目標的惡意衝撞!」Cheap指出,仔細觀察老翁的行動軌跡後,可以推測出這是1起路怒隨機殺人事件,對方根本是在追殺機車,「更誇張的是,在2020年,同一台車、同一個人,這名駕駛就開上人行道撞過一位媽媽與嬰兒」。78歲余姓駕駛衝撞人群,釀成3死、12人輕重傷慘劇。(圖/翻攝畫面)Cheap痛批,余翁明明有肇事紀錄,結果相關單位沒有吊照,也未將其列為高風險駕駛,更沒有重新評估他是否適合開車,放任對方繼續合法上路,直到這次直接撞死3個人,「這不是什麼『意外』,是台灣對『人命無感』、是制度選擇放過他一次,然後讓更多人陪葬」。另外,也有網友在PTT八卦板貼出多段事發影片及畫面,直指老翁轉彎撞到分隔島,接著倒車撞到後車,不下車查看反而惱羞加速離開,去追前方機車女騎士,途中還能精準閃過跨越中線的對向來車,說明他很清醒,最後發現目標女騎士便加速衝撞,「這根本就超重大惡性治安事件吧。該不會又被掩飾成意外車禍吧?」話題引發討論,不少鄉民感到毛骨悚然,直呼「車速直直針對這位女騎士。一副要給她死的氣勢」、「過巷子那段故意撞人就知道100%蓄意」、「他的目標很明確,就是認為是女騎士害他撞庇護島,又害他撞後車,打D檔進巷子後大腳一踩,直接提速追殺女騎士,這絕對是蓄意」、「可以閃suv,又能閃藍色發財車,車神耶」。
林口匝道爆「雷射筆復仇」! 違規硬切還怒射後車惹眾怒
新北市林口驚傳誇張交通糾紛,6日晚間約9時許,1名男子駕車準備從林口匝道駛上國道南下,卻遇上1輛休旅車違規跨越雙白線強行插隊,險些釀成碰撞,原本好心減速禮讓,卻未料遭到更離譜的「報復行為」對方竟拿出綠色雷射筆,朝他的車輛射擊,企圖干擾行車視線,畫面曝光後立即在網路掀起熱議。根據當事人表示,當時只是以閃大燈的方式提醒對方注意安全,沒想到卻引來休旅車駕駛激烈反應,當兩車行駛至匯流段時,對方疑似乘客突然亮出強光雷射筆,朝駕駛座方向照射,令人震驚,全程被行車紀錄器拍下,並被PO上《爆料公社》社團,引發眾多網友強烈譴責這種「魔法攻擊式報復」的行為。影片曝光後,大量網友留言痛批:「違規還敢報復太誇張」、「照人眼睛太危險,根本想害人出事」、「這種人應該吊照駕駛資格」,但也有部分網友認為,當事人使用遠光燈提醒有點激烈,有網友回應:「閃人遠光燈也是干擾行車,沒比較高尚」、「你不是禮讓,是戰輸才討拍」。儘管意見兩極,但大多數人仍一致認為,使用雷射筆照射他人,不僅非常危險,還可能觸犯公共危險罪,若因而導致車禍或人員受傷,後果不堪設想,警方呼籲駕駛人遇到違規應冷靜處理,蒐證報案而非自行挑釁,以免衝突升級。目前當事人尚未報案,若確認對方有蓄意危害行車安全的行為,將可依法追究責任。提醒民眾切勿因一時情緒做出危險舉動,文明駕駛、理性用路,才是確保行車安全的根本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