否認犯罪
」 柯文哲 有期徒刑 京華城案 北檢 台北地院
連川普是誰都忘了?「毒品戰爭」遭控危害人類罪 81歲杜特蒂現身ICC
菲律賓前總統杜特蒂(Rodrigo Duterte)因任內「毒品戰爭」涉及大量死亡案件,被控犯下危害人類罪遭移送國際刑事法院(ICC)後,16日首度親自現身荷蘭海牙特殊法庭,現年81歲的杜特蒂身穿黑色西裝、白色襯衫出庭,全程沒有發言,辯護團隊則持續主張他出現嚴重記憶及認知問題,已不適合接受審判。杜特蒂於2025年3月遭菲律賓當局逮捕,同月12日被移交ICC羈押,當時首次出庭是透過視訊進行。時隔約18個月他16日首度親自出現在ICC法庭上,庭訊主要討論健康狀況、證據揭露以及後續審判時程等議題,正式審判目前預計將在11月30日展開。檢方指控杜特蒂在擔任達沃市長及菲律賓總統期間成立、資助並武裝「行刑部隊」,鎖定吸毒及販毒人士、涉及至少76起謀殺,目前面臨3項危害人類罪指控。杜特蒂則否認犯罪,主張自己當時僅要求警方在掃毒行動中基於自衛採取行動。辯護團隊主張他近年出現認知功能退化及嚴重記憶問題,影響他的記憶力和日常生活能力,根據法新社(AFP)報導,辯護律師表示,報告顯示杜特蒂認為自己仍生活在2007年或2008年,並認為自己已經84或85歲;接受測試時他甚至無法想起美國總統川普(Donald Trump)的名字。不過,ICC法官今年1月已裁定杜特蒂健康狀況足以接受審判,並要求他出席相關程序;杜特蒂16日親自出庭後,法院仍持續處理他的健康及參與審判能力等問題。杜特蒂2016年至2022年擔任菲律賓總統期間,以強硬掃毒政策聞名。菲律賓警方統計約有6200名嫌疑人在官方掃毒行動中死亡;人權團體及ICC檢方則估計若納入其他相關死亡案件,人數可能高達3萬,但各方統計範圍及認定方式有所不同。杜特蒂也是首位在ICC面臨審判的亞洲前國家元首。2018年杜特蒂政府宣布菲律賓退出ICC,但ICC仍持續處理菲律賓情勢調查及杜特蒂案件。
再爆假發票侵佔政治獻金1379萬!林岱樺與胞弟3人遭雄檢追加起訴
民進黨立委林岱樺先前才因涉嫌詐領1496萬元助理費,遭高雄地檢署起訴,如今檢調追查政治獻金再有新進展;雄檢查出,林岱樺與胞弟林岱融等3人,疑透過實質掌控的茂盛、融威公司開立虛偽發票,不實申報兩屆立委選舉支出,涉嫌侵占政治獻金共1379萬2969元,今依公益侵占等罪追加起訴。檢方調查指出,林岱樺分別於2020年、2024年參選第10屆、第11屆立委,兩次選舉政治獻金專戶合計募得逾1億2400萬元,而且直到各次選舉投票日前一天,帳戶內都還留有逾億元餘款,相關鉅額政治獻金流向也成為檢調追查重點。雄檢查出,林岱融是佳安稅務記帳士事務所、茂盛公司及融威公司的實際負責人,涉嫌從2021年起,利用茂盛公司帳戶開立大量不實發票,再指示不知情員工向監察院申報為林岱樺第10、11屆立委選舉支出,累計虛偽申報647萬6587元。檢調進一步追查金流發現,相關款項並未全數用於選舉,部分遭林岱融提領現金,甚至被挪作支付與政治獻金無關的費用,包括佳安事務所客戶的稅款,以及高雄市環保婦女志工協會、了凡社會服務協會、競爭力論壇等3個協會的營利事業所得稅,資金用途與政治獻金規範明顯不符。此外,林岱樺、林岱融及林姓大學同學另被控利用融威公司操作另一筆政治獻金。檢方查出,自2021年10月起,林岱融以發票金額5%作為代價,要求林姓同學採每月固定金額的方式,由融威公司開立虛偽發票,再向監察院申報政治獻金支出,兩屆選舉合計不實申報731萬6382元。檢方追查這筆款項後發現,資金除了用於融威公司繳稅、公司增資、辦公室租金及帳務管理費等支出,其餘款項竟被規劃成可由相關人員自行運用的「小金庫」,藉此規避政治獻金相關法規對款項用途的限制。面對檢方指控,林岱樺否認犯行,辯稱父親林三郎過世後,政治獻金申報工作即全部交由弟弟處理,自己並不了解申報細節及作業流程。林岱融同樣否認犯罪,表示自己在茂盛公司僅擔任財務顧問,公司也確實曾替林岱樺執行選務工作。雄檢認為,政治獻金依法只能用於人事、宣傳等法定競選支出,即使選後仍有結餘,後續使用方式也受到法律規範。林岱樺等3人卻疑以公司虛偽發票製造不實支出,將1379萬餘元政治獻金轉作其他用途,已嚴重破壞政治獻金查核及管理制度。由於林岱樺先前因涉嫌詐領助理費等案件遭起訴,目前仍由高雄地院審理,雄檢認定本案與前案具有牽連關係,因此偵查終結後,依公益侵占等罪向高雄地院提起追加起訴。
Andy不服家寧無罪提上訴 新北檢也認「張家人量刑過輕」二審再戰
百萬YouTube頻道「眾量級CROWD」經營權與收益爭議持續延燒,Andy王崇睿指控前女友張家寧一家4人涉業務侵占、背信、逃漏稅及妨害電腦使用。新北地院一審判張家寧無罪,其母曾淑惠、父張國龍及妹張家芸則判有罪。事後Andy不服家寧無罪及母親刑度,要求上訴;新北檢也認一審量刑過輕,已對4人全面提起上訴,全案將進入二審。據《壹蘋新聞網》報導,在新北地院一審判決中,張家寧獲判無罪,曾淑惠則因業務侵占、背信及逃漏稅等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年8月,另有期徒刑1年4月部分得易科罰金,並科罰金50萬元;張國龍判刑4月,併科罰金5萬元;張家芸則判刑2月,併科罰金1萬元,緩刑2年,並須提供義務勞務60小時。判決結果出爐後,Andy一度在社群表示「抱歉,讓大家失望了!」,同時強調自己尊重司法程序與法院判決,但仍會持續透過司法程序維護自身合法權益。如今在新北檢決定提起上訴後,Andy也隨即向新北檢遞狀,請求就相關判決提起上訴,表達對一審結果的不服。報導補充,根據新北地院一審判決內容,曾淑惠為眾量級所屬公司「群海」負責人,法院認定她在2019年至2024年間,涉及侵占YouTube頻道流量、廣告、蝦皮、業配等收益,金額達美金85萬餘元及新台幣1366萬餘元,合計超過新台幣4000萬元。此外,曾淑惠未經Andy與張家寧同意,擅自申請「眾量級」商標。除了業務侵占部分,曾淑惠也被認定與丈夫張國龍、女兒張家芸以人頭方式虛報薪資,涉及逃漏營業稅562萬餘元,另有494萬餘元尚未補稅裁罰,並涉及製作不實的群海財務報表。法院因此認定曾淑惠等人部分犯行成立,並作出有罪判決。至於外界關注的YouTube頻道帳號及密碼遭變更一事,遭指控涉嫌竄改頻道帳密的張家寧則始終否認犯罪。她主張Andy知道兩人分手後,「眾量級」頻道是交由她使用,因此她並非無故變更頻道權限。法院審理後認為,張家寧之所以變更頻道密碼,與Andy未事先告知她便自行將頻道收款地址變更為Andy自己的戶籍地址有關。法院認定,Andy在未經雙方同意的情況下先行變更收款資訊,張家寧發現後曾對此提出質疑,但未獲Andy回應。在此情況下,張家寧變更頻道帳密,使Andy無法完成相關驗證,法院認為具有正當理由,並不符合無故變更電腦電磁紀錄等犯罪構成要件,因此判張家寧無罪。不過,新北檢對一審判決並不服氣。檢方認為,曾淑惠及張國龍僅承認部分犯行,但法院最終作出的刑度過輕,且判決部分理由存在違反論理法則及經驗法則的情形,因此認為一審判決有違誤,已針對張家寧、曾淑惠、張國龍及張家芸4人全面提起上訴。Andy方面則在檢察官提起上訴後,另行向新北檢遞狀,要求針對張家寧無罪及相關判決結果提起上訴。隨著檢方與Andy均對一審結果表達不服,「眾量級」頻道經營權、收益及家族成員涉案等爭議並未就此落幕,全案將移送高等法院進入二審程序。
李文宗態度鬆動!挪用眾望基金會827萬付柯競總薪資 考慮部分認罪
京華城案二審可能再多一名認罪被告!柯文哲競選辦公室前財務長、眾望基金會董事長李文宗下午出庭時,對於一審將眾望基金會827萬元都認定為競選總部員工薪資,表示這不合理,基金會不可能不聘僱人員,辯護律師補充,如果檢方指出哪些金額是基金會該付的、哪些是背信,會衡量是否予以認罪。前台北市長柯文哲在妻子陳佩琪陪同下步入高等法院。(圖/黃耀徵攝)高等法院預定京華城圖利、收賄部分在11月和12月處理,民眾黨政治獻金侵占6734萬、眾望基金會捐款挪用827萬支付柯文哲競總員工薪資的部分,從9月起進行三次準備程序,今天下午是第一次開庭。開庭前25分鐘,陳佩琪先到高院領取旁聽證,柯文哲則在倒數十分鐘抵達,在夫人陪同下一起進入高院,檢方認為一審公益侵占的部分判太輕,上訴主張侵占金額高達6千多萬元,侵蝕政治獻金制度的公信力,原判決未就重大制度性損害予以評價,應從重量刑;另針對民眾黨付100萬給媒體大亨邱復生籌劃網路社群不構成犯罪,也提上訴請求改判有罪。柯文哲一審公益侵占遭判5年6月、背信2年6月,他在庭上否認犯罪,對於檢方上訴內容「當然都是做無罪辯護(答辯)」,木可公關公司前董事長李文娟也是相同主張;會計師端木正則是上訴才認罪,希望法官給予易科罰金和緩刑的機會。李文宗仍否認公益侵占罪,但對於背信部分態度鬆動,他說眾望基金會827萬元用來支付員工薪資,卻全被認定為不必要支出,實際上基金會不可能不請人,一審將所有薪資都算入背信金額並不合理,範圍如何拿捏,應妥適認定。前木可公關公司董事長李文娟。(圖/黃耀徵攝)二審受命法官呂寧莉想確認李文宗是否改口坦承背信罪,辯護律師唐于智表示,目前仍無罪答辯,但如果檢方指出哪些金額是背信、哪些是基金會該支付的錢,就檢察官指出的部分會衡量是否認罪。會計師端木正。(圖/黃耀徵攝)
天菜男警留停兼差男公關涉詐女客百萬 出庭不認罪但願意調解
台北市警局文山一分局前警員莊寧,2023年2月到2024年7月留職停薪期間兼差男公關,去「W男模會館」上班期間認識一名張姓女客人並收下100萬元,但他後來斷聯,留停期滿回警局上班後,還跟女友結婚,因此挨告詐欺遭北檢起訴,今天首度開庭,他不認罪但願意調解,法官安排在10月2日進行。莊寧身形瘦高,年過30但有一張娃娃臉,外型有男模等級,本日出庭穿襯衫、牛仔褲再搭灰色西裝外套,記者問他會還張小姐100萬元嗎?不認罪為何想調解?覺得跟對方只是民事糾紛嗎?為何當警察還去做公關?有什麼經濟需求嗎?為什麼跟張小姐往來後來跟女友結婚?他都沒回答。莊寧過去協助記錯停車位置的民眾找回愛車,獲得文山一分局發新聞稿表揚為「暖警」,他原本就有論及婚嫁的女友,以家庭因素為由,申請2023年2月1日到2024年7月31日留職停薪獲准,但他在留停期間另外任職於W男模會館。依據檢方調查,莊寧努力經營多名女客人的關係,並對其中一名張姓女子傳LINE表達「我可以只喜歡妳」、「妳只能寵我哦」,並語帶醋意形容張姓女子與其他男模很親密,他還提到長輩需要醫藥費,希望等經濟穩定一點再培養感情,以欲拒還迎的手段擄獲芳心,張姓女客人最終匯了100萬元過來。但莊寧收錢失聯,留停期滿就不再兼差男模回任警職,並跟女友結婚,張姓女子察覺上當提告;檢警偵辦另外發現莊寧回任後翻拍民眾個資、報案紀錄、戒護人犯畫面給之前結識的李姓女客,在今年7月以違反個資法和詐欺罪起訴。文山一分局在起訴當天開人評會,記莊寧兩大過免職。首次開庭8分鐘結束,莊寧否認犯罪,聽到張姓女子的委任律師表示願意調解之後,立刻回覆也有意願和解。
新聞稿淪舊聞!2涉貪立委逆轉無罪 高院花4小時230字草草帶過
國會跨黨派貪瀆案一審判決4名立委貪污有罪,二審改判其中2人無罪,高等法院在宣判後4小時19分發出3276字的新聞稿,但對於徐永明及陳超明為何分別從7年4月、7年8月逆轉無罪,僅以230字、占全篇7%的版面草草帶過,其餘93%多為一審已知事實,不僅「劃錯重點」,也讓新聞稿淪為舊聞,形成「法官白寫、記者白等」的雙輸局面。依據北院判決,陳超明為配合李恆隆舉辦的學術研討會,計畫邀經濟部與會,並在會中質問官員,以塑造經濟部對於太流增資登記作假毫無作為的形象,曾親自聯繫經濟部要求派人出席公聽會,並於會後透過政治獻金專戶收100萬元;徐永明曾在公聽會之前與李恆隆見面並答應協助,也同意李恆隆以政治獻金方式幫忙時代力量,但後來徐永明沒合辦公聽會或找官員,只借立院會議室發言5分鐘,李恆隆覺得效果不好,以為徐永明不願收錢所以分文未付。這些一審判決所認定的犯罪事實,在被告上訴後為何撤銷改判?高院新聞稿寫:「經本院合議庭審理後,認公訴人所舉證據及本院依據卷內資料調查之結果,均不足以證明陳超明及梁文一與李恒隆間、徐永明、吳世昌與李恒隆間,分別具交付、收受賄賂之合意,而有公訴意旨所指職務上行為收受賄賂(陳超明、梁文一)、職務上行為期約賄賂(徐永明、吳世昌)犯行。」新聞稿對於徐永明和陳超明逆轉無罪的關鍵處付之闕如,僅簡述證據不足,未進一步鋪陳詳述就接到結論:「原審未詳酌上情,對陳超明、梁文一、徐永明、吳世昌(下稱陳超明等4人)論罪科刑,容有未恰。陳超明等4人上訴否認犯罪,指摘原判決不當,為有理由,應由本院將原判決關於陳超明等4人部分撤銷,改諭知陳超明等4人無罪。」至於蘇震清、廖國棟有罪部分,因駁回上訴、刑度與原審相同,以新聞實務而言,通常並無令人驚訝或感興趣之處,惟高院新聞稿大部分篇幅仍在交代兩人的收賄過程,對於外界較為關注的徐永明、陳超明為何無罪,只寫了230字,比本則報導所用的782字還少。
掃地機器人抓姦妻偷吃!「錄到裸身出軌」夫獲賠50萬 仍遭判刑5月
桃園一名人夫懷疑妻子婚後出軌,先是在夫妻共同使用的度假屋內發現陌生男子的牙刷,又從監視器發現妻子曾與陌生男子一同進入屋內。為了蒐集外遇證據,人夫竟遠端啟動掃地機器人的錄影功能,不僅拍下妻子與男子親密互動,更錄到妻子裸身走動。人夫事後靠著相關證據打贏侵害配偶權官司、獲賠50萬元,卻因拍攝方式踩到法律紅線,反遭妻子提告,最終被判刑5月。判決指出,這對夫妻2021年結婚,平時與公婆共同居住,假日才會前往桃園龜山一處度假屋。到了2023年9月,人夫逐漸察覺妻子行為有異,並在度假屋內發現疑似陌生男子使用的牙刷等物品。人夫進一步調閱停車場監視器,發現曾有陌生男子開車載妻子前往度假屋,甚至留在屋內過夜,因而懷疑妻子另有交往對象。2023年12月24日,人夫透過APP遠端啟動放置在度假屋內的掃地機器人,原先打算利用設備的遠端功能與妻子交談,沒想到從即時影像中發現,屋內除了妻子之外還有一名陌生男子。為取得妻子疑似外遇的證據,他隨後進一步開啟錄影功能。掃地機器人拍攝過程中,錄下妻子與男子擁抱等親密互動,也拍到妻子在對方面前更衣及裸身走動,男子則躺臥在屋內沙發。人夫取得相關畫面後,對妻子及該名男子提起侵害配偶權民事訴訟,求償200萬元。民事法院審理後,認定妻子與男子的互動已超越一般朋友正常分際,最終判決兩人應連帶賠償人夫50萬元。不過,人夫雖然靠著相關影像在民事官司中勝訴,蒐證手段卻讓自己面臨刑事責任。妻子事後反告丈夫無故攝錄他人性影像。人夫坦承使用掃地機器人錄影,但主張目的是維護自己的配偶權及蒐集外遇證據,而且相關畫面已被民事法院採用,因此認為具有法律上的正當理由。桃園地院並未採納人夫說法。法院認為,即使夫妻之間負有忠誠義務,也不代表任何一方必須完全放棄個人隱私,更不能因懷疑配偶外遇,就任意窺探或監控對方的非公開生活。法院指出,雖然度假屋是夫妻共同使用的住宅,但妻子在屋內仍具有合理隱私期待,尤其裸身畫面涉及高度私密的性隱私。人夫在發現妻子與陌生男子同處屋內後,又刻意開啟錄影功能蒐證,並非單純意外取得相關畫面,因此不能僅以蒐集外遇證據為由主張具有正當性。人夫另主張,掃地機器人啟動時可能出現燈光或語音提示,妻子應該知道設備正在運作。不過,法院認為,相關提示不足以證明妻子知道自己遭到錄影,也無法據此認定她同意自己的裸身影像遭攝錄。判決同時釐清,此次刑事有罪範圍主要是2023年12月24日拍攝到的裸身性影像;其他日期所錄下的親密互動畫面,因法院勘驗後認定妻子並未裸身,因此未列入此次無故攝錄他人性影像罪的有罪範圍。法官審酌,人夫為查證妻子是否外遇,刻意利用掃地機器人錄下高度私密的裸身影像,已超過社會通念可容忍程度,加上犯後仍否認犯罪,且未與妻子達成賠償,最終依無故攝錄他人性影像罪判處5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以新台幣1000元折算1日,合計15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45歲狠母溺斃6歲兒詐領500萬保險金 大兒子驚吐:媽想害死我
越南峴港近期傳出一起駭人聽聞的詐領保險金案件,一名45歲婦人蘇氏蒂娜(Tô Thị Ty Na)為謀取高額保險理賠,竟狠心殺害年僅6歲的親生兒子,並偽造溺水意外現場,向兩家保險公司詐領逾41億越南盾(約新台幣505萬元)。峴港市人民法院於6日進行一審宣判,認定蘇氏蒂娜犯下謀殺罪與保險詐欺罪,判處無期徒刑。綜合越媒報導,檢方調查指出,被告蘇氏蒂娜曾於2008年因竊盜罪入獄,出獄後與一名男子結婚並育有4名子女,但其丈夫於2020年過世後,被告因缺乏穩定收入,便心生歹念,決定利用子女投保謀利;她陸續為4名子女購買了7份壽險保單,每年繳納保費逾1億越南盾(約新台幣12.3萬元),且受益人皆填寫為自己。這起冷血謀殺案之所以曝光,全因被告小姑的警覺與舉報。2023年1月2日晚間,被告將監控鏡頭轉向牆壁後,在浴室將幼子殺害並偽造溺水現場,事後還替死者更衣吹髮、躺回房間假裝睡覺。次日小姑發現諸多疑點,除了察覺監視器遭人移動過,更提及被告另一名子女於2021年也在家中浴室頭部浸入水桶溺斃,當時被告已領走逾20億越南盾(約新台幣246萬元)理賠,兩起事件過於巧合,因而向警方報案。法醫經檢驗與現場勘查後發現,死者身高124公分,而現場水桶高度僅63公分,依當時發現的姿勢,孩童根本不可能自行溺斃;且死者體表留有多處外力創傷,法醫鑑定結論明確指出其死亡係遭外力所致,加上事發當時家中僅有被告與死者兩人,讓被告的意外說詞不攻自破。另外,檢警調閱資料得知,遇害的幼子更被單獨投保了2份保單。在調查期間,警方更從蘇氏蒂娜的大兒子口中得知,他就讀國中時有被母親帶到公墓,當時被母親從背後勒住脖子,並使用硬物攻擊頭部,在他奮力掙脫才逃過一劫。不過,大兒子透露,此後母親仍多次毆打自己,讓他確定母親隨時都想害死自己,但都很僥倖活下來。儘管被告在庭審過程中矢口否認犯罪,甚至以「時間太久記不清」企圖推卸責任,但法院認為證據確鑿,最終裁定罪名成立並判處蘇氏蒂娜無期徒刑。此外,針對2021年另一名子女同樣在浴室溺斃並已理賠的疑案,檢方也要求警方另案深入調查,以釐清被告是否涉及更多罪行,確保法網恢恢而不漏。◎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小英男孩」認罪獲釋7月再翻供 收賄198萬、施壓台電全不認
經濟部綠能科技產業推動中心的前副執行長鄭亦麟涉嫌收賄198萬為業者施壓台電,另有601萬財產來源不明遭羈押4個月,2025年12月底起訴移審時,他承認收賄與洗錢,獲准300萬元交保,重獲自由7個多月後卻翻供,今天(7日)出庭否認犯罪,強調198萬元不是賄賂,是弟弟為業者工作的「顧問費」,案發時業者不知道他擔任公職,也沒要他請託,是他自己主動關心;601萬來自朋友還款及家人贈與,每年春節回台南,他父親都會給20到30萬元。鄭亦麟曾經為前總統蔡英文辯護能源政策,有「小英男孩」的外號,北檢起訴他任職綠能中心期間,為了加速東煒建設與泓德能源共同投資的數據中心取得饋電容量,涉嫌違背職務收賄198萬元,特權關說台電本件申請案不須排隊慢慢等;檢調還查出鄭亦麟在2022年到2024年期間有601萬的收入無法交代合理來源,在去年12月26日偵結起訴求刑14年。移審台北地院7個多月以來,鄭亦麟首度出庭表示,他2020年4月離開經濟部轉任外商公司投資經理期間,因協助新加坡公司尋找台灣合作夥伴,才認識東煒建設董座父子陳健盛、陳冠滔,但陳姓父子不知道他在2020年11月之後回任公職。鄭亦麟說他從未施壓,只跟台電問過東煒建設的投資案有無電力上升的空間,並表達有機會幫忙一下;至於198萬元,是因為他當時擔任公職不方便收仲介費,陳冠滔提議以「裝潢費」名義支付,他沒有相關需求,才會請東煒建設聘用他弟弟當顧問,198萬元是弟弟付出勞務的報酬。財產來源不明的部分,鄭亦麟說出社會工作以後,每逢過年爸爸會給2、30萬元,媽媽也會給幾萬塊的紅包;有次爸爸擔心他北上工作開銷大,另外給了100萬。
獨/柯文哲社宅女住戶重製鄰居柯基照諷「柯羈」 二審認罪省下12萬
台北市廣慈博愛園區社會住宅兩名女性住戶,在2024年柯文哲因京華城案收押期間,為了一張柯基照對簿公堂。廣慈社宅是柯文哲台北市長任內的建設,2018年開工,2022年到2023年間陸續完工,本案告訴人鄭姓女子在媒體業工作,被告吳姓女子是電子業的業務專員,都是廣慈社宅承租戶。2024年8月底,社區群組「#廣慈社宅三兩事」有人貼出柯文哲羈押禁見的報導,吳姓女子下載鄭姓鄰居臉書的柯基犬照片,加上雞、鴨及看守所圖像後傳進群組,這讓鄭姓鄰居怒告吳姓女子觸犯著作權法並提出民事求償30萬元,吳姓女子一審辯稱重製照片是合理使用,遭判4個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12萬元,民事部分判賠5千元。原本吳姓女子得為一張柯基照付出12.5萬元的代價,不過她上訴後調整訴訟策略,表達「深感愧疚與懊悔」,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考量她雖未達成調解,但已認罪有悔意,因此改判刑3月、緩刑2年,民事賠償案則已判決確定,吳姓女子的「敗訴成本」大幅縮減96%,只剩5千元。依據本案判決,吳姓女子在鄭姓鄰居愛犬照上面加註「柯基」兩字,搭配雞和鴨的照片,再貼在社區群組柯文哲羈押新聞底下,這有醜化柯基犬和飼主的動機,因為群組成員會從柯基的諧音聯想「柯文哲羈押」,社會大眾對於有人遭羈押,應知他捲入刑事案件又犯嫌重大,吳姓女子可能讓群組成員對柯基照產生負面觀感,甚至懷疑飼主品行不佳、有犯罪嫌疑;對於飼主來說,有人把寵物照連結嫌犯羈押的新聞,很難會感到無傷大雅或無比光榮,因此合成「柯基雞鴨照」並非合理使用。吳姓女子於台北地院審理期間否認犯罪,她主張沒使用柯基照來營利,PO照動機是討論新聞時事、活絡鄰居感情,在一審有罪判決出爐後,檢方未上訴,吳姓女子一開始上訴仍無罪答辯,到了今年6月改口認罪,請智商法院從輕量刑並宣告緩刑,再也不爭執犯罪事實與罪名。二審合議庭想了解鄭姓鄰居的看法,她具狀表達吳姓女子雖在「存證信函」中表示深感歉疚,但並未「公開道歉」或在社群平台提出具體補救措施,她因本案遭受不少壓力與困擾,吳姓女子只賠償民事案件所判決的金額5千元,無法讓她感到有誠意彌補損害、解決紛爭,所以請法官維持4個月有期徒刑「以昭公道」。智商法院認為,吳姓女子只是一時衝動觸法,歷經司法偵審程序應得到教訓,也表達悔意了,宣告有期徒刑3月可暫不執行,緩刑期間須保護管束、做公益60小時、上3次法治教育課,如果不好好遵守,檢察官可撤銷緩刑。全案二審即定讞,柯文哲社宅住戶的「柯基犬之戰」就此落幕。
鄰居為垃圾吵架 彰化男子飆「幹X娘」竟無罪!法官為這理由放他一馬
彰化縣一名施姓男子與鄰居因垃圾問題積怨已久,去年再度爆發口角時,當場飆罵一句「幹X娘」,事後遭對方提告,檢方依公然侮辱罪起訴。不過案件經法院審理後,認定施男只罵一次,且在場只有一人聽到,「未逾越一般人可合理忍受範圍」,因此判決施男無罪。判決書指出,住在彰化縣某鄉鎮的施男與鄰居施姓婦人,長期因垃圾清理等生活瑣事屢生嫌隙。去年6月25日晚間8時許,施婦在自家庭院掃落葉時,兩人再次因垃圾問題發生爭執,施男情緒激動,脫口說出「幹X娘」等穢語,施婦認為遭到公開羞辱,隨即報警並提出告訴。案件進入偵查程序後,施男在警詢時坦承曾回罵對方,但表示自己是遭對方責罵後才脫口而出;到了檢方偵訊時,他則表示實際只說了一聲「幹」,強調只是生氣時的口頭語,並非刻意羞辱對方,也沒有侮辱他人的意思,因此否認犯罪。法院審酌雙方供述及事發情況後指出,施男雖曾使用粗俗字眼,但仍須綜合發言內容、使用情境、當時環境及整體客觀情節,判斷是否構成公然侮辱,且法官認為,「幹」或「X你娘」等詞雖然粗鄙,確實是部分民眾在日常生活中習以為常的發語詞或情緒宣洩詞,未必帶有蓄意貶損他人社會名譽或人格之惡意。此外,本案發生於三合院住家範圍內,現場實際聽聞者只有一人,施男也只罵一次,法官認定「未逾越一般人可合理忍受範圍,或足以貶損鄰居社會名譽」,最終判決施男無罪,全案可上訴。
遭控詐領新冠肺炎疫調工作費 北市2警一審無罪當庭落淚
台北市警察局萬華分局前行政組長吳立傑與警務員簡婉婷,遭控在2022年間詐領新冠肺炎疫調工作費3萬4900元,台北地檢署依《貪污治罪條例》起訴2人,該案於30日一審宣判,台北地院判決2人無罪,而他們蒞庭聆聽判決,簡員更情緒激動、當庭落淚。檢方指控,萬華分局李姓巡佐,依規定申請2021年6月至11月的新冠疫調工作費3萬4900元,且已獲得核可,但因警政署彙整各單位經費時,認為部分單位申領費用未達「接觸確診每案5000 元」的請領上限,因而統案退回重報,導致李姓巡佐尚未領到款項,便於2022年2月調離萬華分局。李姓巡佐調職隔日,時任行政組長的吳立傑與警務員簡婉婷商議,改以簡員名義重新製作簽呈申請該筆工作費,而首次送件時,表單上原申領人李姓巡佐的名字被用修正帶手工塗改成簡婉婷,長官認為不宜有塗改痕跡而將其退回,兩人隨後改用電腦繕打全新表單重新上簽,簡女也順利於同年6月獲撥3萬 4900 元,檢方則認為2人貪汙,將他們起訴。吳和簡都否認犯罪,吳辯稱,簡在疫情期間確實有協助疫調工作,只是在填報表單時搞錯了她實際協助的時間,絕非惡意冒領,且款項全數交給行政組內的總務同事,用來支付單位日常餐費,絕無冒領私用,台北地院歷經半年多調查,30日宣判2人無罪。吳立傑和簡婉婷30日前往聽庭,2人聽到無罪判決時情緒激動,簡更是靠在律師肩膀上流淚,全案仍可上訴。
孫安佐持有槍械被起訴!獲100萬元交保喊「從未傷害任何人」
藝人孫鵬、狄鶯的兒子孫安佐(現名孫健豪)涉嫌今年5月在社群平台Instagram發布火焰槍噴火影片,遭依公共危險、恐嚇公眾及槍砲等罪嫌起訴。士林地方法院29日開庭審理,孫安佐對多項指控均否認犯罪。法官訊問後裁定100萬元交保,限制住居於北投戶籍地,並限制出境、出海。庭訊結束後,孫安佐步出法警室接受媒體訪問時表示,「我從未傷害過任何人,也沒有想要傷害任何人,相信法院會給我公正的判決。」隨後搭乘父親孫鵬駕駛的車輛離開法院。針對檢方指控他7度在供公眾通行道路使用火焰槍噴火,涉嫌公共危險罪,孫安佐當庭否認犯罪。他表示,當時是為了拍攝影片,同時進行相關實驗,自己對火焰特性及噴射距離相當熟悉,並未在有人經過時操作,也沒有朝易燃物或建築物噴射。法官詢問,若火勢意外延燒是否具備應變措施,孫安佐回應,自己清楚掌握火焰噴射範圍與距離,不認為會發生延燒情況,且都是朝空曠地點操作,若真的發生意外,也能利用身上的布料協助滅火。至於被控涉嫌恐嚇公眾罪部分,孫安佐同樣否認犯罪,並表示影片中已加註「安全第一,請勿模仿」等警語,認為並無恐嚇或危害公眾的意圖。檢察官則指出,孫安佐僅承認持有模擬槍罪嫌,而對持有具殺傷力槍枝等重罪均不認罪。檢方認為,持有具殺傷力槍枝最輕本刑為3年以上,且有反覆實施槍砲犯罪之虞,因此建請法院持續羈押。此外,檢方指控孫安佐持有霰彈槍、空氣槍及模擬槍各1把,其中孫安佐僅承認持有模擬槍。他對空氣槍鑑定結果提出質疑,請求重新送驗,並主張霰彈槍因缺少槍機,無法正常擊發,因此對相關指控提出爭執。法院審酌後,最終裁定孫安佐以100萬元交保,限制住居於北投戶籍地,同時限制出境、出海。稍早已到法院等候的孫鵬,也隨即辦理交保程序,將兒子接回。
不爽女友做醫美竟買凶報復!男揪「辣椒水男、鐵鎚男」伏擊名醫 好友載送獲判無罪
高雄一名林姓男子因不滿前女友花高價到醫美診所微整型,竟懷恨在心,涉嫌找來兩名男子持辣椒水、鐵鎚攻擊診所楊姓院長,連路過制止的休假警員也遭波及;檢方認為林男友人楊修誠曾載送勘查、協助叫車及接應逃逸,涉犯傷害共犯,但高雄地院認定無法證明楊男事前知悉犯案計畫,依罪證不足判決無罪。判決指出,林男與張姓女友交往期間,因對方堅持前往高雄前金區一家醫美診所接受微整型療程,且認為診所收費過高,雙方因此爆發激烈爭執,最終分手。林男事後始終無法釋懷,與友人談及此事時萌生報復念頭,找來綽號「辣椒水男」及「鐵鎚男」兩名男子,策劃教訓診所楊姓院長。2023年8月30日晚間7時許,兩名男子事先埋伏在診所外,待楊姓醫師步出診所後,立即持辣椒水及鐵鎚攻擊,造成楊男背部、右手等處擦挫傷。當時一名新興警分局李姓警員休假路過,見狀立即上前制止,不料也遭辣椒水噴灑,導致左耳紅腫並疑似化學性皮膚炎。犯案後,兩人分別搭乘計程車逃離現場。警方追查發現,林男的楊姓友人曾連續兩天開車載林男南下高雄勘查路線,案發前還借手機讓林男聯絡計程車,事後又載林男前往嘉義市文化公園公廁,由林男支付車資給涉案的「鐵鎚男」,因此遭檢方依共同傷害罪嫌起訴。不過,楊男審理時否認犯罪,強調只是基於朋友情誼載林男南下,借手機也是因林男手機欠費無法撥打電話,完全不知道對方要犯案;林男也證稱,自己從未向楊男透露真正目的,一切都是因感情糾紛而起。法官檢視相關事證後認為,楊男雖曾駕車載送、借手機叫車及接送林男,但其活動位置距離案發地點仍有一段距離,且檢方提出的證據不足以證明楊男事前知悉攻擊計畫,或與林男有犯意聯絡,依無罪推定原則,判決楊男無罪,全案仍可上訴。
酒店教父夫妻再涉校產案!葳格遭爆掏空收回扣 袁昶平、吳菀庭遭聲押禁見
台中知名私校葳格國際學校驚爆校產爭議!金錢豹集團創辦人、葳格國際學校董事長袁昶平及其妻子、葳格高中執行董事吳菀庭,遭檢方查出疑以校園整修工程名義發包,涉嫌收受回扣、掏空校產及不當運用學校資金;台中地檢署搜索、約談後,認定兩人涉犯公益侵占及背信等罪嫌重大,已向台中地院聲請羈押禁見,裁定結果仍待法院審理。據了解,檢方是接獲廠商檢舉後展開調查,內容指控袁、吳夫妻藉由校園整修工程辦理發包,過程中疑有拖欠工程款情形,且帳務與資金流向出現異常。檢方懷疑部分校產及學校資金遭不當運用,實際金額及流向仍待進一步清查釐清。台中地檢署今年5月8日曾前往葳格國際學校搜索,查扣多名校方主管手機及相關帳冊資料,並持續追查金流與工程發包過程。經一個多月蒐證後,24日約談袁昶平與吳菀庭到案,檢方認為兩人涉案情節重大,且有羈押必要,因此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事實上,去年即有民眾向媒體爆料,指控吳菀庭長期向廠商收取回扣、涉嫌掏空校產,恐涉及《私立學校法》、背信、侵占及違反《稅捐稽徵法》等罪嫌,並向司法機關提出檢舉。不過校方當時嚴正否認相關指控,強調內容全屬捏造,並批評相關報導未經查證。此外,袁昶平近年官司纏身,先前因國泰洋酒涉嫌逃漏稅3.9億元案,遭依加重詐術逃漏稅捐及湮滅證據等罪起訴,目前案件仍在台中地院審理中。袁於庭訊時主張自己並非實際負責人,沒有決策權及指揮權,否認犯罪。由於袁昶平、吳菀庭日前缺席葳格國際學校畢業典禮,外界一度傳出兩人已離境避風頭,但相關說法尚未獲檢警證實。如今檢方再就校產與工程發包疑雲出手偵辦,兩人是否涉及公益侵占、背信及相關不法情事,仍有待後續司法調查釐清。
男遭綁架斷右腿領900萬保險金 1關鍵被警拆穿自導自演!下場慘了
巴西一名男子高梅茲(Vanderley dos Santos Gomes)任職於巴伊亞雷孔卡武聯邦大學,擔任行政助理,但他不滿自身薪水低微,竟萌生歪念,精心策劃一場苦肉計,將自己右腳截肢,再向警方謊稱遭到黑幫暴力綁架、被綁匪砍斷右腳,企圖藉此詐領高達220萬英鎊(約新台幣913萬元)的巨額保險理賠。然而,其拙劣的謊言及太過精準的傷口馬上被警方與法醫識破,日前法院已依法對高梅茲判刑。根據外媒《每日郵報》、《太陽報》報導,法庭文件顯示,高梅茲於2019年6月至7月期間,密集向4家不同的保險公司投保了高額傷殘險,依合約內容,若他不幸陷入永久殘疾,最高可獲得20萬英鎊(約新台幣830萬元)的理賠。未料高梅茲才投保幾週後,同年8月他就向警方報案,聲稱自己在巴西東南部的一處村莊遭遇黑手黨綁架洗劫,且右腳當場被歹徒用開山刀殘忍砍斷。警方隨後在公路旁發現了高梅茲,並在不遠處發現他自稱被盜財物的背包,裡面有他被砍斷的右腳,並立刻將高梅茲送醫救治;但在入院僅僅幾日內,高梅茲迅速向各大保險公司提出理賠申請。高梅茲因為這起「意外」,瞬間獲得如此高額的賠償金,加上極短的投保時間以及過於巧合的遇襲時機,立刻引起了警方與保險公司的強烈懷疑。儘管高梅茲在庭審中全盤否認犯罪,其辯護律師也堅稱警方缺乏直接證據,但法醫的鑑定報告竟成為揭穿高梅茲計畫的關鍵。法醫指出,高梅茲右腳的傷口平整且切面極為精準,根本不可能是黑幫分子用開山刀粗暴砍殺所致,反而呈現出高度專業的醫療手術痕跡,證實高梅茲的右腳不是因為黑幫攻擊,完全是一場自導自演的詐保騙局。承辦此案的法務人員坦言,這是他們職業生涯中見過最詭異的詐保手段。最終高梅茲被判處2年有期徒刑,隨後獲准減刑為720小時的社區勞動服務,並科以1113英鎊(約新台幣4萬6千元)罰金。即便高梅茲多次提出上訴,但都遭到法院駁回後,他也在今年5月正式開始服刑,為自己的貪婪付出代價。
刑事局前緝毒大隊長被控涉收受不當利益 士林偵結不起訴
前刑事局南部打擊犯罪中心偵八大隊大隊長徐宏杰,去年7月遭士林地檢署搜索,涉嫌貪汙收賄,士檢也同步約談徐的魯姓友人、地下博弈網站潘姓業者、劉姓員工。全案訊後檢察官諭知徐宏杰50萬元交保、魯男10萬元交保,不過士林地檢署4日偵結,認定徐宏杰罪嫌不足,給予徐等4人在內不起訴處分。回顧整起事件,徐宏杰被控涉嫌收受地下博弈網站業者不正利益,為業者提供公務取得的民眾個資,由警政署政風室報告士林地檢署指揮偵辦,士林地檢署也在去年7月發動搜索,將徐宏杰等4人約談到案,並朝違背職務收賄、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與洩密罪等偵辦。處分書指出,徐宏杰2018年7月在擔任偵三大隊副大隊長期間,透過好友魯男向潘姓業者傳達「士林地檢署針對內湖偵辦這個事情,有3個偵辦地點,其中一個是3樓,不會到我們這邊」,從而洩漏查緝辦案資訊。而劉姓博弈業者同年前往台北市信義分局製作筆錄隔天,魯男即邀請徐宏杰至酒店招待宴請,隔年潘姓業者受友人請託,拜託徐宏杰協查吳姓民眾個資,徐以電話回覆後,後續徐赴日本旅遊的食宿與交通費用全由潘姓業者買單,涉嫌收受不正利益。對此,徐宏杰等4人均否認犯罪,強調與潘姓業者僅是基於朋友交情吃飯,雖然潘姓業者曾傳吳姓民眾年籍給他,但他後續並未回覆,魯姓友人也未透過他打探博弈公司遭司法機關偵查之事,他也未洩漏偵辦進度。其餘人也同樣否認有招待宴飲、行賄等行為。士林地檢署偵辦後,查無魯姓男子向徐宏杰打探案件偵辦進度之事,也無從證明徐有告知潘姓業者或透過魯姓友人告知業者等證據,難以認定徐宏杰洩密,罪證不足,給予徐宏杰等4人不起訴處分。
不爽嫌否認偷車!警暴走「警棍狂戳腹」害命 法院揭黑歷史判6年4月
屏東縣恆春警分局一名詹姓員警2024年偵辦機車竊案時,不滿蔡姓嫌疑人否認犯罪,竟情緒失控動手施暴,多次以警棍毆打腹部,導致對方內出血身亡。警方調查後,依《公務員假借職務權力犯傷害致死罪》將詹員送辦。案經屏東地院審理,考量被告已與家屬和解並獲原諒,判處有期徒刑6年4個月,可上訴。判決書指出,詹男曾為屏東縣政府警察局恆春分局建民派出所(下稱建民所)員警,為具有法定職務權限之公務員。該所傅姓員警偵辦機車失竊案件,認為蔡姓男子涉有重嫌,並於民國113年2月16日下午,在屏東縣恆春鎮光復路1一處空地,見蔡男坐在該車上,遂聯繫陳姓同仁支援,並與詹男一同前往執勤。詹男、陳男於同日下午5時48分許抵達光復路空地後,見蔡男站在機車旁,因不確定對方是否持有鑰匙,未執行現行犯逮捕程序。沒想到,詹男不滿蔡男於同日下午經員警詢問時否認犯行,卻又出現在贓車停放處,且仍否認犯行,因而氣憤難耐,遂將其推至牆邊壓制,再以警棍敲打左小腿及右小腿各1下,接續以警棍戳刺左脅腹部各1下,致蔡男受有左脅鈍傷、脾臟裂傷併大量內出血之傷害。同日晚間8時23分許,建民所內員警發現蔡男無反應且無脈搏,趕緊將其送醫急救,惟蔡男仍因脾臟裂傷併大量內出血,續發低血容休克宣告死亡。案發後,詹男坦承犯行,遭檢方依《公務員假借職務權力犯傷害致死罪》提起公訴。屏東地院認為,被告主觀上雖出於教訓之意思,然身為受過專業訓練之員警,客觀上能預見腹部為人體重要部位且極脆弱,如以質地堅硬之警棍用力戳刺,會造成腹部內臟破裂出血,如未即時就醫將休克死亡之結;又詹男係以員警身分詢問被害人甲車之事,於詢問過程中以警棍傷害被害人,係假借職務上之權力而為之。判決書表示,詹男利用職務權力,毆打被害人致其死亡,應依刑法第134條規定加重其刑。另綜合考量被告客觀上持警棍戳刺被害人左脅腹部2下之犯罪態樣,被害人患有肝硬化之特殊狀況,詹男因破案之壓力而情緒失控之主觀惡性,及犯後取得告訴人之原諒、態度尚佳及案發後已非警職,再犯可能性大幅降低等情,依刑法第59條減輕其刑。法院審酌,詹男身為第1線執法者,卻在執行公務中因情緒失控剝奪生命,對被害人及家屬均造成不可回復的損害,嚴重破壞警察形象,雖然其與告訴人達成調解並全部賠償完畢,犯後態度尚佳,但過去曾因與民眾溝通態度及用語不妥遭記劣跡,足見其過往在執勤時,已有執法不當之情形,卻未思反省,最終量處有期徒刑6年4月,可上訴。
4核心被告都要到!京華城案下午宣判 是否褫奪公權決定柯文哲總統路
京華城案將於26日下午2時30分一審宣判,台北地方法院罕見命令前台北市長柯文哲、市議員應曉薇、威京集團總裁沈慶京和柯文哲帳房李文宗到庭聆聽,判刑與否、刑期時間和是否褫奪公權都將決定柯文哲還能不能繼續懷抱總統夢。威京集團2011年對北市申請土地使用分區,前北市長郝龍斌公告容積率為560%,柯文哲時期允准將容積率提高到840%,北檢認爲已違反相關法令,且柯文哲收賄1710萬元,2024年12月針對11名被告提起公訴,柯則是具體求刑28年半。柯文哲先後遭羈押長達一年,2025年9月才交保,而柯文哲始終否認犯罪和收賄,認爲自己是遭政治追殺,全案審理超過一年,台北地院將在26日下午進行一審宣判。被告11人中包括柯文哲、應曉薇及助理吳順民、沈慶京、前北市副市長彭振聲、前都發局長黃景茂、前都委會執祕邵琇珮、京華城監察人張志澄,前眾望基金會董事長李文宗,與柯文哲、李文宗共同涉犯政治獻金案的木可公司負責人李文娟、會計師端木正,法官則罕見要求柯、應、沈和李文宗4名被告到庭聆聽,此次宣判也將決定柯文哲是否有機會再度挑戰總統大位。
小英男孩被押4月後獲300萬交保 北院警告「須遵守2項規定」
經濟部綠能科技推動中心前副執行長鄭亦麟涉嫌收賄,調查局台南市調處獲報後,報請台北地檢署指揮偵辦,全案於今日(12月26日)偵結起訴。台北地檢署依照不違背職務收賄、洗錢、背信等罪起訴鄭亦麟等6人,其中更包括幫助鄭亦麟父母與弟弟,以及東煒建設負責人陳健盛與其子陳冠滔。北院於今日下午4時20召開接押庭,並於稍早裁定鄭亦麟300萬交保,陳健盛、陳冠滔各以200萬交保,均限制住居、限制出境出海8月,鄭亦麟則須實施科技監控。台北地院說明,科技監控的方式為「應於每周二、四上午8時至12時,在上址限制住居之門牌前,持用個案手機拍攝自己面部照片並同步傳送至科技設備監控中心之方式向本院報到」。此外,法官也諭知獲准交保的3名被告皆不得與同案被告以及起訴書所載其餘證人有任何接觸、騷擾、恐嚇或是探詢案情的行為。起訴指出,2021年東煒建設向台電公司申請「潭美C/S新設用電案」(供電36MW)遭拒絕後,東煒建設負責人陳健盛與其子陳冠滔2人請求鄭亦麟向時任台電副總蕭勝任請託關說。在鄭亦麟的關說下,蕭勝任派員至東煒建設給予意見,將申請案的36MW調降至32MW後,成功讓東煒健設通過申請案。陳健盛與陳冠滔於2022年5月間,再度請鄭亦麟關說台電人員同意提高東煒公司潭美C/S案增加供電10MW,最後在鄭亦麟的探聽下,東煒建設也於同年的6月遞件申請42MW的用電計畫,並通過申請,過程與鄭亦麟先前所探聽到的消息完全一致。後續鄭亦麟和陳健盛以及陳冠滔2人於2022年7月間談妥後,透過支付鄭亦麟親弟鄭兆麟顧問費的方式交付賄賂,並於2022年10月間指示東煒建設會計人員製作220萬元的會計傳票以後,再匯款198萬至鄭兆麟名下。鄭亦麟的弟弟鄭兆麟在收到198萬元的賄款以後,其雙親李佳珍以及鄭伍廷因為擔心東窗事發,和鄭亦麟商討,其父甚至在商討過程中說出「不然不要了、不要了、叫別人用啦,那條錢看要洗去哪裡、去洗啦」等語,表達不想參與此事,但李佳珍卻獻計讓東煒和鄭兆麟簽立虛假顧問契約。事後鄭亦麟先是向東煒建設表明想返還198萬賄款,但經商討後,陳健盛考量到10MW申請案仍未通過,於是轉告鄭亦麟不用返還,並配合鄭亦麟以東煒公司名義簽立虛偽的聘任顧問契約,再由李佳珍於2023年間分23筆帳戶提領,並由鄭兆麟向稅捐處申報為收入,掩飾犯罪所得來源。檢方認為,鄭亦麟於偵查中雖稱承認收賄犯罪,然又辯稱 198 萬元與其介入安康數據中心之用電申請無涉,空有認罪之名,毫無自白之實,核與否認犯罪無異,認為其犯後態度不佳、毫無悔意,建請法官處14年以上刑期。另外,檢方也指出,鄭亦麟的家人偵查過程中皆否認犯行,犯後態度不佳,建請法官判處2年。另外,過去同樣涉及本案的蕭勝任以及泓德能源總經理周仕昌、董事鄭涵部份均因罪嫌不足,獲得不起訴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