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外旅遊定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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郵輪行程服務不能再用「僅供參考」 交通部推定型化契約保障乘客
新冠肺炎疫情後,我國郵輪市場蓬勃發展,但消費糾紛也層出不窮,交通部認為現有機制對旅客的保障不夠完整,因此訂定「郵輪船票交易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草案,明定郵輪公司取消航程,業者應退還費用並賠償旅客,以及郵輪船票的航程、價格、餐飲等服務,不得使用「僅供參考」或其他不確定用語。去年進、出港旅客達114萬餘人次,是疫情以來新高,今年1至4月則有40.6萬人次。不過,郵輪消費糾紛常引發關注,例如去年12月地中海榮耀號(MSC)因船隻故障滯留沖繩那霸,船上4000多名旅客受影響;今年4月8日歌詩達郵輪莎倫娜號因機械故障滯留那霸,3000多名旅客受影響。交通部航港局表示,預告「郵輪船票交易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草案,與觀光署的「郵輪國外旅遊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有所區別,前者是為保障單純購買郵輪船票的個別旅客,後者則為保障團體旅客權益。航港局說明,該草案規範了個別旅客單純購買郵輪船票的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亦不得記載其他違反誠信原則、平等互惠原則等不利旅客的約定。例如郵輪船票的航程、價格、餐飲等服務內容,不得使用「僅供參考」或其他不確定用語,也不得以變相或其他方式額外向旅客收取郵輪船票費用。旅客於出發前解除契約,出發前41天應支付船票的5%作為退票費用;出發前31天至40天為10%;出發前21天至30天為20%;出發前2天至20天為30%;出發前1天為50%;出發當天為100%。因可歸責於郵輪公司之事由致變更契約,旅客得請求郵輪公司賠償依未達約定船票(艙房)等級或約定航程之差額不得少於2倍之賠償金額;因可歸責於郵輪公司之事由致契約解除,除應退還旅客已付的船票費用,另視距離出發天數賠償船票的5%至100%;因可歸責於郵輪公司之事由,致航程未依約定進行者,旅客就其時間之浪費,得按日請求賠償。若遇到指天災、地變、天氣惡劣、颱風、戰爭、發生海上救助、封港、政府法令、目的港罷工、暴動、法定傳染病等不可抗力因素,行程變動不可歸責郵輪公司,所增加的費用不得向旅客收取,所減少的費用應退還旅客。
如巨刀切入地球!緬甸世紀強震已千餘人罹難 美估傷亡人數恐破萬
緬甸28日發生芮氏規模8.2地震後,位於瓦城的1座寺廟因強震而倒塌。(圖/路透)緬甸強震位置圖緬甸大地震最新情況緬甸中部28日發生芮氏規模8.2強震(震矩規模7.7),六省進入緊急狀態。在截稿前,緬甸官方最新數據顯示,地震傷亡人數已增至1644人死、3408人受傷。然而美國地質調查所(USGS)進一步分析認為,這場世紀強震恐有逾1萬人罹難,經濟影響可能高達緬甸GDP的70%。這起罕見的百年強震,發生於緬甸當地時間28日中午12時50分,震央位於中部實皆省西北方大約16公里處。時隔12分鐘後,當地又發生6.4強震,都是深度僅10公里的極淺層地震。我失聯教師平安 另一國人受困至於國人受災情況,外交部表示,一名在瓦城任教的失聯國人,已聯繫上人身平安,另外有對夫妻因所在旅館倒塌,先生已脫困但太太與旅館員工受困於倒塌建築中,當地人員目前試圖救援。與緬甸接壤的泰國、中國也受波及。泰國首都曼谷一座興建中的30層大樓倒塌,曼谷共13死、118人失聯。泰國氣象局29日指出,截至當地時間早上6時,當局已記錄到77次餘震。緬甸強震剛發生之際,USGS就率先警告,此次地震是大規模災難,恐有數千人喪生。該單位29日再次示警,強震恐導致超過1萬人死亡。英國劍橋大學地震學家詹姆斯‧傑克遜形容,這場強震「如同一把巨刀切入地球」。新加坡地球觀測站首席研究員魏聖基指出,緬甸強烈地震並非意外事件,地震發生在實皆斷裂帶(Sagaing Fault)的一段,這是中南半島活動性最強、規模最大的一個孕震斷層。從外媒、網路流傳的影片可見,緬甸首都奈比多機場的航空管制塔倒塌,塔台中5名值班人員全數罹難;第二大城瓦城的國際機場,也宛如被轟炸得像廢墟。奈比多有多家大型醫院也被嚴重摧毀,醫護人員被迫穿梭室外救治傷者。緬甸各地災情頻傳,境內超過50座清真寺被震毀。其中吳拉登寺在地震時,有逾270名僧侶正在考試,事後逾140人受困。30位僧侶的屍體在廢墟中被發現時,有的被牆壁壓著,僅露出手腳,還有人被掉下的梁柱砸中。世界展望會緬甸分會通訊經理瑞奈指出,當地人擔心附近的水壩恐會破裂,也擔心再發生地震。基督教援助組織28日深夜透露,瓦城一座水壩震後發生潰決情況,低窪地區水位已明顯上升。被囚翁山蘇姬 目前安然無恙當地部分加油站也遭到結構性震毀,出現地面建築倒塌、地下儲油槽損壞、與燃油泵連接的地下管線故障等情況。緬甸能源部29日發布公告,呼籲民眾不要恐慌性搶購囤積能源燃料。至於被囚的前民選政府領袖翁山蘇姬目前平安。反對派組織「緬甸民族團結政府」也證實,翁山安然無恙。由於緬甸內戰已持續4年,許多地區難以進入,目前不清楚軍方將提供哪些救援工作,但軍政府過去鮮少在災後請求國際援助,足見傷亡規模恐非常嚴重。緬甸周邊多國、美中俄等國在表達慰問後,緊急協調救災援助。東協外長更在聯合聲明中強調,將密切合作,協調人道主義援助。聯合國緊急救援協調員也已為該地區的恢復工作,撥款500萬美元(約1.6億台幣)。泰緬團遊 4/15前可解約退費交通部觀光署表示,為維護民眾旅遊安全,4月15日前參加泰國但不含普吉島、緬甸的團體旅遊,可依國外旅遊定型化契約中不可抗力因素解約退費。觀光署提到,將視泰國震後狀況滾動檢討解約退費日期,呼籲出團至泰緬的業者和領隊注意旅客安全,調整行程避開災區,若旅客與旅行社因取消行程衍生退費爭議,可附相關資料向旅行業品質保障協會申訴調處。
緬甸強震國人行程受影響?傳收5%團費才解約 消基會勸提升旅遊警示
緬甸中部發生強震,交通部觀光署宣布參加泰國(不含普吉島)、緬甸團體旅遊可依照國外旅遊定型化契約第14條不可抗力因素來解約及退費。消基會說,依現行警示規定,恐怕消費者扣除必要費用外,要再扣除5%費用,甚至還要依團費百分比給付違約金等能解約。檢視外交部領事局「旅遊警示」資料,緬甸已被歸類為「橙色警示」,而泰國被歸類為「黃色警示」,依規定,達紅色警示後,團費僅能扣除必要費用後退還民眾;橙色警示則需扣除必要費用外,要再扣除5%費用,黃色警示及灰色警示等還要依團費百分比付違約金。消基會建議,外交部應把緬甸和泰國均應標示為「紅色警示」,以杜絕可能的紛爭。而消費者自行訂票前往緬甸、泰國者,面對各航空公司不同的退票規定,消基會呼籲交通部能統籌與各航空公司協商一致性處理方案,讓政策顯現一致性,也給消費者明確因應方式。
泰緬旅遊可解約免付賠償金! 退款原則曝「泰國旅遊團僅一地除外」
緬甸中部28日發生芮氏規模8.2的強震,地震波及鄰近國家,包括泰國首都曼谷,當地政府已宣布曼谷進入緊急狀態。對此,交通部觀光署今為了維護國人旅遊權益宣布,參加泰國(不含普吉島)、緬甸團體旅遊,可依照國外旅遊定型化契約第14條不可抗力因素來解約及退費,民眾無須付賠償金。緬甸28日發生芮氏規模8.2的強震,震源深度僅10公里,震央位於實皆省(Sagaing),許多大樓、民宅崩塌,連泰國、中國雲南皆出現嚴重災情,這也是緬甸自1912年、百年以來最強的地震,傷亡慘重。地震發生後,許多民眾詢問現在去泰國、緬甸安全嗎?對此,交通部觀光署說稍早表示,目前未接獲旅行社通報有旅行團受到地震影響;其次,經詢問旅行業公會或協會,也都未接獲有旅行團受影響的相關訊息;大型旅行社也回覆未有旅遊團體受影響。另外,為了維護國人旅遊安全,觀光署回應,參照國籍航空公司所訂退票規定於114年4月15日以前旅客參團前往泰國(不含普吉島)或緬甸旅遊者,原則上請雙方(旅行業與旅客)協議延後,如旅客仍欲取消行程解除契約,依國外旅遊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第14點(國外旅遊定型化契約第14條),旅行社應將已代繳之規費或履行本契約已支付之全部必要費用扣除後,餘款退還旅客(即民眾不用付賠償金),針對前述解約退費日期,觀光署將視泰國震後狀況滾動檢討。觀光署同時呼籲,出團到泰國或緬甸之旅行業者及領隊,隨時注意旅客情況與安全,調整行程避開受地震影響區域,以維護旅客旅遊安全。旅客與旅行社間如因取消國外旅遊行程,衍生退費爭議,得檢具相關資料向中華民國旅行業品質保障協會(電話02-25995088)申訴調處。
全家花80萬追極光!航班誤點行程壓縮 要求旅行社退費遭拒
台中陳先生控訴,大年初一帶著家人花費80多萬,參加10天的北歐芬蘭極光之旅,然而旅途中卻連續遇到三次航班延誤,導致原本安排好的參觀行程被壓縮,且付費行程也沒有走完。團員事後向旅行社要求退費,不過旅行社卻表示,「這些行程是因航班延誤等不可抗力取消,當地供應商也無法退費,對旅客深表歉意。」當時,陳先生一家四口於2月10日從台北飛往杜拜,卻因航空公司機械故障而延誤了3小時,錯過轉機航班,在杜拜機場滯留超過6小時,想不到隔天從杜拜飛往挪威再次遇上延誤,原本前往奧斯陸市區的行程全部取消,也沒能看見極光;13日原訂捕捉帝王蟹、雪橇車的套裝行程,以及冰雪旅館住宿也全數取消,導致原定5天在極光圈的行程,實際上只剩下4天。陳先生不滿表示,當天晚上領隊也沒提醒要注意極光警報器,導致27名團員錯過觀賞極光的機會。而在17日抵達斯德哥爾摩的航班上,又因行李沒跟上而需多花時間等待,又剛好碰上當地遊行,使得參觀時間被大幅壓縮。陳先生提到,「(旅行社)就叫所有團員自行去跟航空公司申訴,碰到這種事情是大家都不願意,應該是旅行社出面,統一的申訴才對。」旅行社則表示,公司處理原則是依照國外旅遊定型化契約,因航空機械故障等因素導致旅遊內容變更,也讓他們支付不少額外費用,對於旅程無法順利進行深表歉意,將協助旅客申請延誤證明。對此消保官則表示,若雙方無法達成共識,旅客可以向品保協會提出申訴。
年代旅遊無團可出! 各類消費者申請理賠方式一次看
年代旅遊(美加國際旅行社)因與越南地接社出現款項糾紛,導致292位台灣旅客11日過年期間慘遭丟包越南富國島。對此交通部觀光署昨(16日)已勒令年代旅遊即日起暫停經營旅行業業務3個月,但也讓後續約430名已經付清團費的旅客,面臨無團可出的窘境,因此中華民國旅行業品質保障協會(品保協會)昨(16日)傍晚除了宣布將年代旅遊踢出該協會之外,晚間更公布最新受理申請理賠方式,提醒旅客留意。品保協會依據辦事細則第16條、27條規定把年代旅遊逐出品保協會,並強調本公告所列出會旅行社會員有所旅遊糾紛之消費者,「限於本公告日起30日內向本會提出申訴」,逾期不予受理,並將該會員等所繳納之旅遊品質保障金,依本會章程及辦事細則之規定予以處理。此外,觀光署也指出,已經下訂年代旅遊行程的旅客,可依「國外旅遊定型化契約」第12條規定,向該旅行社要求全額退還旅遊費用並賠償違約金,或與年代旅遊約定轉由其他旅行社出團,涉及相關消費爭議部分,觀光署已請品保協會成立專案小組協助。同時,旅客若想申請理賠,可參考品保協會公布的6點說明如下。1、觀光署勒令美加國際旅行社即日起停止經營旅行業務。2、為防止旅客權益受損之情事發生及擴大,並維護交易安全,品保協會經理事會通過,符合本會章程第八條「有重大喪失債信情事尚在繼續中」,即日起將美加國際旅行社公告出會。3、品保協會成立專案小組,30天內受理旅客相關糾紛申訴。請詳品保協會網站上相關表格及說明,網址:https://www.travel.org.tw/4、美加國際旅行社依規定投保新台幣一千萬元之履約保證保險保單(旺旺友聯產物保險公司承保),團體旅遊旅客請填寫「旅行業履約保證保險理賠申請書」並檢附相關單據正本向旺旺友聯產物保險公司申請理賠。5、以信用卡支付旅遊費用之旅客,請另向發卡銀行申請將該筆款項列為爭議款項。6、非團體旅遊之消費者,本會自公告日起30日內受理申訴,請填寫申訴表並檢附相關單據影本以E-MAIL或郵寄提出申訴,本會收件後儘速召開協調會。
爆欠款千萬、丟包團客!年代旅遊遭勒令「停業3個月」 觀光署曝賠償方案
美加國際旅行社(年代旅遊)因春節期間與越南當地地接社發生款項糾紛,導致近300名台灣遊客在富國島遭丟包。對此,交通部觀光署今(16日)勒令,年代旅遊即日起暫停經營旅行業業務3個月。然而,今天仍有一團遊客前往富國島,業者同樣並未付錢給地接社,共16人被迫當場改成「自由行」。年代旅遊爆出經營危機,積欠債務逾千萬元,由於未能付清越南當地地接社款項,導致團客於過年期間被丟包在越南富國島,甚至遭業者追討團費,嚴重影響旅客消費權益。針對該起旅行社丟包案,觀光署表示,經調查發現年代旅遊發生財務困難,已無法提供履約服務,為防止旅客權益受損,依《消費者保護法》第36條及第38條規定,要求年代旅遊自16日起停止經營旅行業業務3個月。另外,觀光署指出,已經下訂年代旅遊行程的旅客,可依「國外旅遊定型化契約」第12條規定,向該旅行社要求全額退還旅遊費用並賠償違約金,或與年代旅遊約定轉由其他旅行社出團,涉及相關消費爭議部分,觀光署已請品保協會成立專案小組協助。據了解,今天仍有一團共16人要前往富國島旅遊,但年代旅遊僅支付機票及飯店費用,並未付錢給地接社,因此及時通知停止出團,一行人被迫在當地機場簽署同意書,原本安排好的跟團出遊,硬是被改成相對麻煩的自由行。
年代旅遊過年出團害旅客被丟包 觀光署出手開罰即刻停業!
旅行社年代旅遊過年期間出團卻讓台灣旅客在越南富國島遭到當地旅行社丟包,多達292名台灣旅客受到影響,原定今(16)日將再出一團16人到富國島旅遊,但依舊未付款給當地地接社,觀光署下令今日起禁止出團,並宣布依照《消費者保護法》,對年代旅遊裁處勒令停業處分,已報名旅客可退團或轉團。年代旅遊爆發與越南接待旅行社欠款爭議,讓多達292名台灣旅客在富國島遭到丟包,如今旅客已全數返台,並開放向品保協會申訴,觀光署也啟動行政調查,下午做出行政裁罰,除了禁止出團外,也對旅行社做出停業處分。觀光局表示,美加國際旅行社(年代旅遊)於今年春節期間發生越南富國島事件影響旅客消費權益,觀光署分別於2月13日及15日指派稽查人員前往該旅行社進行查處,發現該公司財務業務異常,對外積欠債務逾千萬餘元,且辦理赴越南富國島旅行團因地接社未予接待致旅客權益受損,該公司積欠團費,財務顯有困難,已無法提供履約服務,且損害旅客權益,為防止旅客權益受損之情事發生及擴大,維護交易安全。依照消費者保護法第36條及第38條規定,處分美加國際旅行社自即日(16日)起停止經營旅行業業務。另該旅行社行為涉違反旅行業管理規則部分,刻正就該公司2月9日及10日出發之越南富國島各團違規情事蒐集及檢視具體事證,另依發展觀光條例速裁處各團違規情事。有關該公司招攬未出團旅客部分,已構成給付不能,原預訂於今日以後出發之旅客,旅客得依「國外旅遊定型化契約」第12條規定(因可歸責於旅行業之事由致無法成行)請求該旅行社全額退還旅遊費用並賠償違約金,或與美加國際旅行社約定轉由其他旅行社出團。本案涉及消費爭議部分,包含已出發發生爭議之旅客或尚未出發之旅客,觀光署已請品保協會成立專案小組協助,品保協會已於2月15日開始接受申訴,申訴電話:(02)2599-5088,網址:https://www.travel.org.tw/。
長榮機師恐春節罷工 王國材:每天影響1.5萬人
長榮航空機師可能選在春節期間發動罷工,交通部長王國材昨表示,勞資雙方對於薪資的歧見大且態度強硬,春節期間平均每日出入境為15.1萬人次,若真的罷工,預估每天會1.5萬名旅客受影響。對於社會再度討論起罷工預告期,勞動部長許銘春說,該議題各界不容易有共識,但我國的罷工規範相對嚴格,再增預告期會對行使爭議權構成更大障礙。王國材昨透露長榮勞資歧見大,且態度都很強硬,坦言想透過溝通達到共識,過程會比較辛苦,而勞資最大歧見在於薪資,工會希望調薪20%,這很難達到共識。王國材指出,春節期間平均每日出入境為15.1萬人次,其中3.8萬人次是搭乘長榮,若真的罷工,以4成機師響應來算,預估每天會1.5萬名旅客受影響,占比約1成。由於春節為旅遊大旺季,受罷工影響的旅客就算要簽轉至其他航空公司,也極有可能因剩餘空位有限無法順利簽轉。中華航空表示,春節平均訂位率8成、熱門航點達9成;星宇航空也說,平均訂位率9成以上。至於談了很久的罷工預告期為何沒修法?王國材說,2019年勞動部辦了很多公聽會,當時勞團極力反對,這涉及《勞資爭議處理法》,或透過《民航法》修正,法律修正都要經立法院同意,且對眼前危機沒有幫助,現在重點還是先避免罷工。許銘春回應,各界對罷工預告期的歧見很大,不容易有共識,但台灣的罷工規範相對國外嚴格,要調解不成立、投票通過後才可罷工,已有罷工預告效果,如果再增預告期,會對行使爭議權構成更大障礙。根據「國外旅遊定型化契約」規定,航班取消無法成行,扣除已代繳的行政規費或已支付的必要費用,餘款退還旅客;出發後因罷工無法依原訂行程返台,旅行社應盡力安排旅客轉搭其他航班返台,如有增加費用由旅行社負擔。
長榮航恐罷工挺勞權或挺旅客? 消基會為消費者發聲
長榮航空機師工會罷工案日前進行投票,結果以超過9成同意票,讓長榮航空機師工會合法取得罷工權利,雖然勞資雙方下午繼續協商,但萬一長榮航空機師工會啓動後續罷工行動,將成為台灣航空史上第4次罷工事件。機師爭取勞權、亦牽涉飛安,多數勞工對長榮機師訴求或能感同身受,問題是,春節假期將屆,有很多旅客已預購長榮機票,長榮機師如果真的在春節前後罷工,對旅客而言恐怕是惡夢一場。如何看待在歐美已司空見慣、見怪不怪的「大罷工」,對台灣民眾而言,確仍是兩難,尤其消費者權益何在,是許多民眾關切的話題。消基會今天指出,航空公司罷工事件的發生,每每衝擊旅遊消費者的權益,消費者除承受旅程受阻、旅行團無法出團或行程延誤泡湯、無法回國等諸多困擾不便外,更有可能衍生其他財務重大損失,如本次罷工行動成真,將再度衝擊及損害旅客的權益。消基會強調,當消費者已安排行程後,才遭罷工突襲,定難以接受,消基會認為,職業團體為自身勞動權益訴求,犧牲消費者權益,實屬不義,因此,消基會要求勞動團體罷工前應有一定期間的預告準備期,足以讓消費者事前因應,免生爭議。消基會表示,這兩天已開始接到消費者來電詢問,預定出國期間正是長榮機師罷工的可能期間,因此,要退機票,遭航空公司收退票手續費;參團者,也遭旅行社扣違約金,消費者紛紛跳腳表示,機師罷工,消費者已經成為任人宰割的俎上肉。消基會強調,尊重勞工罷工權的行使,但認為消費者權益的維護也應受到同等重視,因此除呼籲行政主管機關應積極介入,協助長榮航空勞資雙方消解歧見尋得共識,讓罷工疑慮消弭於無形,免對消費者權益,甚至旅行業者權益造成重創外,由於罷工之勢已箭在弦上,也特別呼籲主管機關應嚴加督促業者提前規劃應變方案,降低對消費者權益衝擊及損害的程度。消基會表示,萬一罷工行動真無法避免,應强力要求航空公司及旅行社妥善安排各項因應措施,積極協助旅客轉機、退票、退款等事宜,以免「群憤重演」,屆時恐又需耗費龐大社會資源,處理衍生的消費糾紛。 消基會重申,依司法實務見解,罷工為一通常事變,而非屬不可抗力情事(臺北地方法院89年度簡上字第215號判決),消基會認為如因罷工而無法載運消費者應屬航空公司之過失。又依《民法》224條規定「債務人之代理人或使用人,關於債之履行有故意或過失時,債務人應與自己之故意或過失負同一責任。」。也就是說,航空公司是旅行社旅遊契約的履行輔助人,航空公司的過失,債務人(旅行社)應與自己之故意或過失負同一責任,旅行社當然應該依《國外旅遊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第12點有關「可歸責於旅行社致無法成行」的規定,依業者通知無法成行距出發日期的長短,對旅客按比例賠償旅遊費用(最高可賠償到100%),而不該反過來要消費者負擔損失。消基會因此主張,個別消費者透過旅行社購票,亦應比照處理。消基會亦提醒消費者,在春節期間若有出國計畫,應儘速就出國行程之機票、食宿安排等預作生變計畫;若屬參團活動,則應與旅行社保持聯繫,掌握進度,但無論如何,投保旅遊不便險是防杜班機延誤、行李延誤、旅程取消、旅程更改、行李損失、旅行文件損失等諸多風險的預防措施,但消基會也要提醒消費者,部分保險公司已聲明,就「已宣布或已發生罷工或工運活動」後才投保旅遊不便險者,是除外條款,不屬於理賠範圍,因此,消費者在投保前應確認罷工是否為拒賠或不賠範圍,免生另類爭議。
以巴戰爭旅遊退費辦法出爐「行程含加薩地區全額退費」 業者喊「團費要價10萬↑」全額退難
以色列和巴勒斯坦再度爆發衝突,受戰爭影響,以色列已不適合旅遊,目前仍在以色列的旅行團,距離事發地遙遠,但業者已選擇提前歸國或是不入境,據了解,即將出團的旅客若要全額退費,扣除必要費用,至少需負擔一半以上團費,恐怕不只負擔1、2萬元而已。對此,交通部觀光署表示,旅客、業者均可解除契約,且不負損害賠償責任,旅行社應將已代繳以外的的團費全數退費。以色列、約旦團接下來最早出發日是在10月21日,也有不少11月出發的行程,時間相當緊迫。(圖/翻攝自旅行社網站)巴勒斯坦武裝組織哈瑪斯(Hamas)當地時間7日凌晨突襲以色列,並有武裝份子進入以色列境內對平民發動攻擊,以色列已不適合旅遊,交通部觀光署表示,目前有巨匠旅行社兩團和永信旅行社一團共74人仍在當地,目前外交部已發布旅遊警示,國人應特別注意旅遊安全並檢討應否前往(黃色警示)。其中,雄獅旅行社共29人依原訂行程於8日搭機返台,目前當地機場班機起降普遍性延誤,團體已平安至以色列特拉維夫機場候機;旅天下共有21名旅客7日抵達約旦,已改行程不入境以色列,並隨時滾動式調整行程,以旅客安全為第一考量。而品保協會表示,以色列、約旦屬小眾團,每年團數不多,加總起來不到萬人前往以約兩地旅遊。以色列、約旦團接下來最早出發日是在10月21日,也有不少11月出發的行程,時間相當緊迫。(圖/翻攝自旅行社網站)觀光署表示,今年10月8日以後出發至以色列旅遊地點行經「加薩地區」之旅行團,原則上請雙方(旅行業與旅客)協議延後,如旅客仍欲取消行程解除契約,依國外旅遊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第14點(國外旅遊定型化契約第14條),即因不可抗力或不可歸責於雙方當事人之事由,致本契約之全部或一部無法履行時,任何一方得解除契約,且不負損害賠償責任。觀光署強調,旅行社應將已代繳之規費或履行本契約已支付之全部必要費用扣除後之餘款退還旅客。若是前往以色列「加薩地區以外」之景點區域,依國外旅遊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第15點(國外旅遊定型化契約第15條),即出發前,旅遊團所前往旅遊地區之一,有事實足認危害旅客生命、身體、健康、財產安全之虞者,得解除契約。旅行社多將以色列、約旦一起包裝進行程,單人價位落在10萬元以上。(圖/翻攝自旅行社網站)旅行社除得扣除已代繳之行政規費,及已付之必要費用外,並得向旅客收取不超過5%旅遊費用作為補償。觀光署呼籲請出團至以色列之旅行業者及領隊隨時注意旅客情況與安全,調整行程避開加薩地區附近區域,以維護旅客旅遊安全。旅客與旅行社間如因此取消國外旅遊行程,衍生退費爭議,得檢具相關資料向中華民國旅行業品質保障協會申訴調處。不過旅遊社業者表示,以色列、約旦團最早出發日是在10月21日,時間相當緊迫,業者分析,目前最困難的部分在於,10、11月份國際航段都已開票、當地住宿旅館的費用也付清,若因不可抗力之因素,需取消行程,扣除必要費用後返還旅客,仍會被扣掉很多錢,「以一團10多萬行程來說,至少會扣到一半以上」。業者透露,觀光署正召集品保協會等各單位,商討如何處理,只能說這次狀況很棘手,若不飛以色列改飛約旦,礙於約旦航班少,後續要視業者如何和旅客協調,只能期望事件盡快落幕,而觀光署表示,並未收到其他旅行社通報於以色列有緊急事故發生之情形,將持續關注後續,適時協處。
潛水名店坑客1/豪華潛水行程狂吸訂金 偶像女星當老闆遭控拒退費
不少戶外活動包括潛水、登山等都因疫情被禁止,但在網路上擁有高人氣的「深態潛水度假中心」(現更名為深境)老闆林顯殷卻被控,於疫情趨緊之前向潛水客收取訂金,事後不但沒出團、拒退款,甚至還惡意停業,逾30名被害人粗估損失超過40萬元,公司由一位曾演過多部偶像劇的女演員吳珈瑋接手後,仍對這些債務擺爛不理。吳珈瑋長相亮眼,曾參與多部偶像劇演出,包括「親親小爸」、「我們發財了」、「金大花的華麗冒險」、「狼王子」、「阿芬的幸福修練」等,都可以看到她的身影。「我們想讓社會大眾知道這間公司的惡行,不要再有人受害。」身為律師,同時也是受害人的A小姐(化名)這麼說。講起深態公司的行為,多位受害人的臉上寫滿無奈,雖然每個人受騙的金額並不大,但為了不讓該公司繼續騙人,因此他們組成自救會,集體對該公司提告。本刊調查,深態的前任老闆林顯殷即使沒掛著負責人的名號,但仍在公司主導業務發展,他從2019年起開始透過網路社群,招攬前往「馬爾地夫」、「帛琉」等地豪華潛水度假的行程,要價不斐,為期10多天的旅程,單人總價6萬元到8萬元不等。「我們匯給他訂金之後,並沒有拿到收據,他也沒有跟我們簽合約。」L小姐說,去年底L小姐等人報名深態的潛水旅程,將於今年3月26日前往馬爾地夫潛水,但他們匯了訂金22500後,不久便遇到新冠疫情,在無法出國的狀況下,他們便向深態提出退款請求,此時才從教練們口中得知深態公司財務出現狀況,更無法聯繫上林顯殷。受害人拿出當時繳納訂金的收據,控訴林顯殷拿走訂金之後便人間蒸發,公司甚至還惡意停業。(圖/王永泰攝、翻攝畫面)對於民眾在疫情期間遇到無法出團該如何退費一事,律師林詠善表示,根據《國外旅遊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規定》第14條,出發前若是遇到疫情、天災等不可抗力,以及無法出團原因,不可歸責於雙方當事人,導致旅遊契約無法履行時,雙方都可以解除契約,而且不必負損害賠償責任,「消費者可以主張全額退費。」林詠善說,如果旅行業者有一些代繳的費用或是行政規費,則必須要提出單據才能抵扣。「是因為遇到疫情無法出團,他們應該要退我們訂金,但是負責人卻人間蒸發,就連之後接手的負責人也沒有要退款給我們的意思。」L小姐說,深態公司成立以來即頻繁變更負責人,最後由吳珈瑋接手,她還在去年9月又開了一家「深境海洋國際有限公司」,並讓深態停業,似乎想玩「金蟬脫殼」的企業變身手法。「他們(吳女、林男)根本是打算債留深態,繼續開下1間公司,可能還會有更多人受害。」A小姐說,在得知訂金恐怕拿不回來時,A小姐等人便聯合向法院提出假扣押,但此時才發現深態名下早已沒有資產,相關設備、租約,也已經都在吳女的「深境」公司名下。「那個吳珈瑋,就是林顯殷的前女友,讓我們覺得他們是故意串通好的。」曾是深態公司員工的B先生(化名),也跳出來指控,吳女接手男友公司後,沒打算管前朝的債務,只在LINE群組公告,將活動延到1年後,若是不答應,公司並不會退回已付的訂金,明顯想擺爛不管。對此,深境公司負責人吳珈瑋對於遭控不退訂金一事,她解釋說,由於當時訂金都已經付給馬爾地夫的船家,不能退款只能改期,公司目前正積極協助客戶們,找出一個大家都能出團的時間來安排出團,她表示自己已經在努力處理前任負責人和客戶間的商業糾紛。曾在多部電視劇參與演出的吳珈瑋,在深態陷入消費糾紛後出任負責人,並將深態更名為深境。(圖/翻攝吳珈瑋臉書)
全球確診狂飆478萬例!觀光局:出團禁令延長至6/30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19日表示,我國已經連續12天無新增病例,確診人數維持在440例,分別為349例境外移入,55例本土病例及36例敦睦艦隊。隨著國內疫情逐漸趨緩,交通部預計在本月底推出振興國旅三部曲,不過礙於全球疫情嚴峻,國外旅遊禁令將延長至6月底。目前全球累計確診人數飆破478萬例,造成至少31.8萬人喪命,許多國家的醫療體系近乎崩潰,就連殯葬業也不堪負荷。為配合政府的防疫措施,交通部觀光局今日宣布,將持續暫停旅行業組團赴國外旅遊,或是接待來台觀光團體入境,禁令從原訂的5月底,延長至6月30日。觀光局表示,旅客參團赴國外旅遊解約退費原則,依據國外旅遊定型化契約第14條辦理,後續將視疫情發展,適時調整公告事宜。如旅客與旅行社間,因疫情影響而取消國外旅遊行程,衍生退費爭議,可準備相關資料先向中華民國旅行業品質保障協會申訴調處,倘若調處不成,後續得再向觀光局申訴處理。
可以退票了!南韓旅遊建議升至第三級警告 25日起入境「居家檢疫14天」
新冠肺炎疫情延燒,相信不少打算前往日本、南韓旅遊的國人,都有取消原有行程的打算,不過現在真的可以退票了,因為南韓確診數一夜激增161例,甚至出現第7例死亡;南韓的確診數累計目前是763人,包含今天新增的161例,南韓總統文在寅宣布,將警戒層級升到最高級別,因應疫情嚴峻,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也宣布,將南韓旅遊建議,提升至第三級警示。南韓旅遊變第三級警告!陳時中:27日起入境需居家檢疫14天。(圖/Bangkok Post) 南韓新冠肺炎疫情一發不可收拾,南韓總統文在寅星期天親自出馬宣佈:南韓全國將新冠肺炎疫情升到「最高級」。在南韓全境淪陷後,南韓居民陷入恐慌當中,真的很害怕南韓變成另一個武漢。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日表示,南韓近期病例數大幅增加,甚至出現教會及醫院大型群聚,已進入社區傳播階段;鑒於國人至當地感染的風險提高,故指揮中心宣布即日起,提升該國旅遊疫情建議至第三級:警告(Warning),提醒民眾避免至當地所有非必要旅遊。南韓旅遊變第三級警告!27日起入境需居家檢疫14天。(圖/ Australian Associated Press)指揮中心同時宣布,自2月25日零時起,自南韓入境的外籍人士,需進行14天居家檢疫;本國籍人士於2月25日、26日自韓國入境者,須落實14天自主健康管理,另自27日零時起入境之本國籍人士則實施14天居家檢疫。疫情升溫旅遊警示升級 參團解約退費原則公布。( 圖/交通部觀光局臉書專頁)新冠肺炎疫情影響旅遊行程,甚至衍生許多參團旅客解約退費爭議,旅客因疫情而取消旅行團行程,依旅遊當地之國際旅遊疫情建議等級不同,所須負擔之解約費用也不同,依交通部觀光局臉書專頁的貼文,若參團旅客依疫情等級解約退費原則,旅遊當地之國際旅遊疫情建議等級若屬第三級警告,依國外旅遊定型化契約第14條(有法定原因解約)規定,退費金額為旅遊費用扣除必要費用(含行政規費),有可能免費退票或改票。
防疫措施持續至4月底 禁止港澳旅遊就連轉機也不行
目前國內累計有22名新冠肺炎確診病例,並出現一名死亡案例,讓國內民眾出現了一些緊張情緒,不過相關單位也持續做好防疫措施避免讓疫情擴散,而對此除了延長口罩禁止出口及徵用令之外,交通部觀光局也持續暫停旅行業前往澳門、香港的旅遊,就連到那邊轉機也一律禁止。交通部觀光局表示,目前港澳地區已經提升到第三級警告,許多航空公司也都減少航班,將持續暫停國內旅行業組團前往港澳地區旅遊,其中也包含前往當地轉機,將持續到4月30日。而若是旅行社原行程將在港澳地區轉機者,必須要先通知旅客並取得同意後,改往其他地區專機,若旅客不同意需要解約時,則按照國外旅遊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第14點(國外旅遊定型化契約第14條)規定辦理。而交通部觀光局將會依照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發布的疫情訊息進行評估,隨時會調整解約、退費等事宜,並且會配合衛福部疾管署進行防疫相關措施。
【旅遊重災區1】鯛民巨嬰痛罵旅行社無良 出國退費吵翻天
新冠疫情爆發後,不少民眾擔心染病紛紛取消預定的出國跟團行程,卻因為對退費的認知不同與旅行社發生糾紛,其中被列入「第一級注意(Watch)」的日本泰國糾紛最多,不少民眾誤認列入第一級就可以全額退費,痛罵旅行社藉口扣款,不退費就是逼民眾冒生命危險出國。面對這種情形,旅行社一方面放無薪假,一方面以最少人員應付退費,第一線員工在電話接到手軟後,怨言不少,上網痛罵部分民眾搞不清楚狀況,簡直是鯛民、巨嬰。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解釋,「旅遊疫情建議等級」主要是提醒民眾前往該國應該做相關防範,以一級最輕微、三級最嚴重,無關居家檢疫措施。目前根據新冠肺炎發布的旅遊警示,泰國、日本旅遊疫情建議等級列「第一級注意(Watch)」;新加坡列第二級警示(Alert)加強預警,對當地採取加強防護;中國大陸、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列第三級警告(Warning),避免當地所有非必要旅遊。關於旅行團解約退費的原則,交通部觀光局也有以下建議:國際疫情及建議等級第一級注意(Watch),民眾應遵守當地的一般預防措施:如泰國、日本,依據國外旅遊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第13點(國外旅遊定型化契約第13條)規定辦理。國際疫情及建議等級第二級警示(Alert),民眾至當地應採取加強防護措施:如新加坡,依據國外旅遊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第15點(國外旅遊定型化契約第15條)規定辦理。如後續有旅遊地因「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經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提升旅遊疫情建議等級至第三級警告(Warning),民眾避免至當地所有非必要旅遊:依據國外旅遊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第14點(國外旅遊定型化契約第14條)辦理。亦即,針對被列入第一級注意的日本泰國旅行團,若民眾想解約,得依契約中載明的條件賠償,列入第二、三級時,才有可能依法定原因或客觀原因解除契約。想退費的民眾可先看完相關規定,再向旅行社據理力爭權益,若有問題也可向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中華民國旅行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及旅行業品質保障協會投訴。國外旅遊定型化契約範本相關條文如下第13條(出發前旅客任意解除契約及其責任)甲方於旅遊活動開始前解除契約者,應依乙方提供之收據,繳交行政規費,並應賠償乙方之損失,其賠償基準如下:一、旅遊開始前第四十一日以前解除契約者,賠償旅遊費用百分之五。二、旅遊開始前第三十一日至第四十日以內解除契約者,賠償旅遊費用百分之十。三、旅遊開始前第二十一日至第三十日以內解除契約者,賠償旅遊費用百分之二十。四、旅遊開始前第二日至第二十日以內解除契約者,賠償旅遊費用百分之三十。五、旅遊開始前一日解除契約者,賠償旅遊費用百分之五十。六、甲方於旅遊開始日或開始後解除契約或未通知不參加者,賠償旅遊費用百分之一百。 前項規定作為損害賠償計算基準之旅遊費用,應先扣除行政規費後計算之。 乙方如能證明其所受損害超過第一項之各款基準者,得就其實際損害請求賠償。第14條(出發前有法定原因解除契約) 因不可抗力或不可歸責於雙方當事人之事由,致本契約之全部或一部無法履行時,任何一方得解除契約,且不負損害賠償責任。 前項情形,乙方應提出已代繳之行政規費或履行本契約已支付之必要費用之單據,經核實後予以扣除,並將餘款退還甲方。 任何一方知悉旅遊活動無法成行時,應即通知他方並說明其事由;其怠於通知致他方受有損害時,應負賠償責任。 為維護本契約旅遊團體之安全與利益,乙方依第一項為解除契約後,應為有利於團體旅遊之必要措置。第15條(出發前客觀風險事由解除契約) 出發前,本旅遊團所前往旅遊地區之一,有事實足認危害旅客生命、身體、健康、財產安全之虞者,準用前條之規定,得解除契約。但解除之一方,應另按旅遊費用百分之____補償他方(不得超過百分之五)。
武漢肺炎/國際郵輪禁靠港 暫停出團至港、澳地區旅遊
國內武漢肺炎確診人數,今(6)日從原本的11人變為13人,因此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6)日宣布,即刻起禁止國際郵輪靠泊我國港口,而交通部觀光局也宣布,即日起至2月29日暫停旅行社組團前往港澳地區旅遊。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宣布,因為武漢肺炎疫情持續發展,因此宣布即刻起禁止國際郵輪靠泊我國港口,不過還有郵輪麗星郵輪寶瓶星號,預計在明日下午4點要回港,船上有超過1,700人,現在還不能確定能不能回港,基隆港務分公司要請中央流行指揮中心決定。此外交通部觀光局也同樣宣布新規定,即日起至2月29日,將暫停旅遊業組團前往香港、澳門地區旅遊,不過轉機並不在此限。而為了保障消費者權益,已經跟商定參團旅客解約退費方案,將以國外旅遊定型化契約第13、14條來辦理。而未來將會繼續根據疫情發展,隨時做出調整,也囑咐各領隊許要注意團員的身體狀況,並進行通報,以保障全體國民身體健康。
【東京驚魂2】跟團遭丟包太離譜 旅遊達人:可檢附單據索賠
年底是出國旅遊旺季,但各種旅遊糾紛層出不窮,台中1名上班族小葉(化名)跟友人參加日本5日團體行,但出發當天旅行團卻查無2人資料,被丟包在機場,最後自行到東京的飯店跟旅行團會合,讓第1天行程全毀。中華優質旅遊發展協會理事長李奇獄表示,行程短缺可以向業者求償,有旅遊糾紛發生也可以找品保協會申訴,甚至可能全額退費。小葉表示,他在易遊網上付款訂購行程,但出團資料上的緊急聯絡人卻是雙獅旅行社經理,該團導遊也屬於雙獅旅行團,「當發現我們名字不在團員名單上時,導遊又建議我們找易遊網問清楚。」但是易遊網電話打不通,直到早上7點半才有人接聽著手處理相關事宜,「被丟包機場還得自己打電話查原因。」中華優質旅遊發展協會理事長李奇獄表示,小葉和友人買了易遊網行程,卻由雙獅旅行社接下業務,在業界俗稱「合團」,但易遊網業者有「告知義務」,要將緊急連絡人等資訊提供給顧客。而根據小葉的情況,第一天行程等於有半天被延誤,依據《國外旅遊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小葉可以要求退還部分團費。另外,李奇嶽也提醒民眾,購買旅遊行程最好刷卡,同時要簽署旅遊契約書,並且記得索取代收轉付收據,如果有疑慮或糾紛發生,也建議民眾向旅行業品保協會申訴。小葉規劃5天日本遊行程,特別跟團,想要放鬆好好玩沒想到惡夢連連。(圖/當事人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