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法官法庭
」 國民法官 國民法官法 剴剴 保母 保母姊妹
碼頭狂喝3小時!無照酒駕撞死6旬婦 19歲男遭判3年6月
新北市三重區2024年9月發生酒駕車禍,無照的19歲張姓男子在忠孝碼頭狂喝3小時後,騎車載著26歲鍾姓友人上路,沿大同南路往環河南路方向直行時,撞上69歲唐姓女子,唐女身受重傷,急救2個月後仍宣告不治,張男一審則被判處3年6月有期徒刑。檢警調查,張男未領有駕照,卻在2024年9月9日晚間10時許於忠孝碼頭飲酒,並在9月10日凌晨0時許騎車載著鍾女上路,沿三重區大同南路往環河南路方向直行,於大同南路159號前撞上唐女。唐女身受重傷,右小腿脫套傷口合併皮膚缺損、左脛腓骨遠端開放性骨折等傷勢,救護人員趕抵後連忙送醫救治,但她仍在同年11月宣告不治,警方調查發現張血液酒精濃度高達176mg/dL,將他依公共危險罪送辦。新北法院國民法官法庭審酌,被告於已飲用酒類情形下,罔顧其他用路人之交通及人身安全之危險,仍執意駕車上路行駛,而造成被害人死亡,除造成被害人生命法益無法彌補之損害,更使其家屬承受心理莫大悲痛、難以平復。法官考量,張是正常智識程度之成年人,經濟狀況亦非窘迫而無以維生,曾有多次無照駕車之交通違規紀錄,但未曾因刑事犯罪經法院判處罪刑之素行,且於法院審理中坦承犯行,還積極與被害人之家屬達成和解,並已給付賠償損害,取得家屬原諒,最終判處其3年6月有期徒刑,全案仍可上訴。《CTWANT》提醒您:喝酒勿開車!飲酒過量,有害健康,未滿18歲請勿飲酒。
台鐵員工長年積怨拿鐵鎚打死同事 後裝沒事幫請假滅證 二審仍判無期
台鐵高雄機務段去年發生駭人命案,56歲林姓員工疑因長年積怨,竟攜帶鐵鎚潛入休息室,趁63歲洪姓同事上班期間獨自一人時猛砸其頭、胸、右腳等部位至少15下,導致對方當場死亡,還冷靜地返回現場清理血跡、試圖幫死者請假滅證,手段心思縝密、冷血。案經橋頭地方法院國民法官法庭一審判處無期徒刑,林不服上訴,高雄高分院23日駁回其上訴,維持原判,全案仍可上訴。判決指出,林男為高雄機務段左營分段職員,與洪姓同事早在2012至2013年間因工作問題產生齟齬,林懷疑對方長期破壞其機車等物品,積怨十餘年終於爆發。2023年6月1日,林藉口外出工作,觀察到洪所使用的值班休息室窗戶未鎖,竟攜帶鐵鎚與手套從窗戶潛入,藏身等待行兇時機。當日上午10時30分,洪男走進休息室剛坐下,林男便自後方現身,以鐵鎚猛擊其頭部,再將人拖進內部空間持續攻擊胸部與右腳,造成洪男全身15處鈍傷致死。行兇後,林男未驚慌逃離,而是冷靜購買清潔劑與抹布返回現場清理血跡,並帶走洪的手機,打算隔日冒名幫洪請假,爭取時間滅證。警方調閱監視器與現場跡證後鎖定他,隔日清晨前往住處逮人時,他竟企圖從4樓跳窗逃逸,卻摔成重傷送醫,治療5個月後收押。全案由橋頭地院國民法官法庭審理,合議庭由3名職業法官與6名國民法官組成。林男辯稱自己罹患妄想症,精神狀況不穩,但法庭認為其犯前明顯預謀、事後冷靜滅證逃逸,具完全責任能力,且行為極其殘忍,最終一致判決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林男不服上訴,高雄高分院上午宣判指出,一審對事實與法律的認定皆無不當,駁回其上訴,維持無期徒刑判決,尚可再上訴。
妻冷眼看尪虐死2歲兒 狠心雙親開庭認罪
33歲吳姓男子虐待2歲兒導致昏迷,其30歲陳姓母親見到未阻止也不救助,兒最後傷重不治,被新北地檢署起訴重傷致死等罪,適用國民法官法審理。新北地方法院15日開準備庭,兩人對犯行部分認罪,僅爭執量刑部分。吳男聲請傳喚陳女作證家庭平時相處狀況,並準備出示在獄中抄寫的佛經,陳女則聲請精神鑑定。準備庭上,吳男和陳女對於被指摘犯罪部分均認罪,但辯護律師認為有些證據既然不爭執,已沒有討論必要,審判長則評議諭知,書狀所為證據均有調查必要。最後確認在審理程序上著重在量刑部分,陳女聲請傳喚父親以作為量刑考量,另聲請精神鑑定,吳男則聲請傳喚陳女作證家庭平時相處狀況,並準備出示在獄中抄寫的佛經。庭末審判長依法抽出200位國民法官,並將在明年3月進行選任程序。檢方調查,吳男今年1至2月間,在新北市土城區住所多次以燃燒的香菸燙傷兒子胸口、手臂,凌虐長達20天。2月17日晚間,吳男掌摑兒子後,再用腳踹、手抓雙腳使其倒立後搖晃再摔到床上,導致兒子內出血、抽搐。其擔任代課教師的妻子陳女,在洗澡時聽到兒子哭喊、尖叫,卻沒有出手制止,洗完澡後走出浴室目睹丈夫施暴,卻冷眼旁觀、未將幼子送醫。翌日兩人分別出門上班、應酬,獨留傷重幼子在家中長達12小時,直到吳女返家後驚覺兒子臉色發青、抽搐不止才叫救護車,1個多月後兒子傷重不治。新北地檢署依重傷害致死罪起訴吳男,另依遺棄致死罪起訴陳女,全案由新北地院國民法官法庭審理。
失控壓頭溺死失智父 男遭判11年
楊姓男子獨自照料7旬老父身心俱疲,去年8月騎機車到東眼山區要求共赴黃泉,老父一句「要死你自己去死」讓他情緒失控,強推老父下山坡拖進溪流壓頭入水致溺斃亡,桃園地院國民法官法庭審理後,考量家屬請求從輕量刑,依殺害直系血親罪判刑11年,可上訴。住三峽的32歲楊男排行老三,長期照顧疑有失智症、慢性病的73歲父親,身心俱疲下,去年8月24日騎機車載老父出外用餐,之後前往東眼山,要求老父一同尋死,遭拒後,不顧老父意願,強行將他推下山;發現老父卡在半山坡的樹叢間後,又自行滑下山,將老父從樹叢間一路拖行到谷底溪流旁,以身體強壓老父頭部至水內,導致老父溺水窒息身亡。楊男坦承不諱,國民法官考量楊男從小因父親酗酒、9歲前母親早逝,患有持續性憂鬱症,卻長年未尋求專業協助,累積龐大壓力,案發時又擔心無法通過工作試用期,以及雇用看護照顧父親帶來的經濟問題,加上詢問老父「我們一起去死好不好?」父親竟回答「要死你自己去死!」成壓垮駱駝的最後一根稻草,情緒崩潰而犯案。國民法官認為,楊男強壓老父頭部入水溺斃的弒父手段,雖未使用刀械等凶器,但是仍讓父親在有意識且痛苦的狀態下溺死,手段殘酷,難為減刑理由。審酌他無任何前科,高中肄業,智識程度正常,犯後態度坦誠,未推諉卸責,並與家屬達成無條件調解,加上親屬請求從輕量刑,國民法官依對直系血親尊親屬犯殺人罪,處有期徒刑11年。
砍頭、刺胸「兄長慘死」 70歲男求輕判理由「吹電扇難耐」
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日前形容自己在看守所的生活,「睡在馬桶旁、燈光昏暗、惡臭難耐」,凸顯羈押環境的艱困。彰化去(2024)年2月發生震驚社會斧頭弒兄慘案,凶手70歲高男一審被判13年6月,他不服上訴,稱「雖能忍受日曬,但無法忍受獄中電風扇吹襲』,盼爭取減刑,台中高分院近日駁回其上訴,並裁定自9月18日起續押兩個月。此案發生於去年2月7日,70歲的高姓男子與胞兄長期因祖產分配及居住空間紛爭積怨,他先持斧頭猛砍頭部14下,再改拿折疊刀往胸口猛刺4刀,造成哥哥顱骨粉碎、肺臟穿刺,連假牙都被震落,現場血跡四濺。醫師搶救不治,法官形容被害人「頭皮幾無完膚,甚至深可見骨」,痛苦難以想像。彰化地院國民法官法庭一審依殺人罪判13年6月徒刑,高男不服上訴,台中高分院14日駁回。高男二審上訴時聲稱,自己雖能忍受日曬,但「無法忍受獄中電風扇吹襲」,若服滿刑期將近88歲,身體恐撐不下去,恐將命喪牢中。他並指控,案發前因兄長言語霸凌妻小,導致家人搬離,自己獨自奔波兩處住所,案發地點實為工藝教室,非外界所稱長期獨居。他請求法院從輕量刑,認為長期收押僅徒增國家成本,無助教化,也剝奪其修復親情的機會。但台中高分院合議庭審酌後認為,高男持斧頭連砍胞兄14次、刀刺胸4刀,手段兇殘,且行兇後逃逸、未救助,未見真切悔意,原審量刑已屬中低度,無失衡之虞,遂駁回上訴。高男案發後即數度延押迄今,日前高男透過律師申請交保,唯台中高分院仍裁定持續延押2月。
剴剴案全民怒「虐殺童應判死」 廢死聯盟突喊:「唯一死刑」是錯的
台北市劉姓保母姊妹虐死1歲10月大男童「剴剴」,引起社會高度關注,一審國民法官庭依成年人故意對兒童施以凌虐而妨害自由因而致人於死罪,判處劉彩萱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判處劉若琳18年圖徒刑;檢方及兩姊妹均提上訴。2025年5月公民團體發起護兒大遊行,要求增訂刑法虐殺兒童罪,對於虐殺12歲以下兒童者,應判處死刑或無期徒刑,且不得假釋。對此,廢死聯盟日前發聲了。劉彩萱、劉若琳姊妹涉自2023年8月受兒福聯盟委託照顧1歲男童「剴剴」,於同年9月至12月間,對「剴剴」犯凌虐、妨害自由、傷害等行為;「剴剴」於同年12月24日凌晨傷重不治。台北地檢署依凌虐兒童妨害身心發展致死等罪起訴2人,台北地院國民法官法庭2025年5月判處劉彩萱無期徒刑、劉若琳18年徒刑,雙方均提上訴。而台灣廢除死刑推動聯盟本月29日突在臉書發文指出,「唯一死刑」又被稱作「絕對死刑」或「強制死刑」,意旨對於某些特定犯罪類型,法官只能判處死刑,而沒有其他刑度可以選擇。即為當行為人犯下某罪,不論情節輕重或是否其情可憫,唯一的刑罰就是死刑,法官無其他的裁量空間。廢死聯盟直言,毫無反抗能力的嬰幼兒受到長時間的凌虐,這種事任誰都會感到憤怒,想要將兇手除之而後快,「這種樸素的正義並非難以理解,但那麼多人站出來呼籲『唯一死刑』是錯誤的?」並以剴剴案作為圖文主要說明。廢死聯盟也引述2名挺廢死律師論述,律師林永頌提到,「『唯一死刑』剝奪法官量刑空間,且有傷及無辜的危險」;而律師薛欽峰稱,「唯一死刑」是威權時代的產物,剝奪了法律對於正當程序的要求。他們認為,「唯一死刑」違反量刑正義的原則,加害者更會躲起來拒絕投案,因為無論如何結局都是死路一條,對被害人也會產生更致命的結果。貼文一出,引起網友熱議,不少網友湧入留言怒轟:「沒人在講『唯一死刑』,到底要不要去了解? 不要再拿剴剴做文章」、「虐殺兒童本就該凌遲處死,一顆子彈算慈悲了」、「不要再消費剴剴了!你們這麽愛這些重刑犯,不如就24小時用你們溫暖的雙手牽引著他們」、「你們就只是為反而反而已」、「所以現在的法律有哪條是『唯一死刑』嗎?提剴剴案是兒童虐死案,改成『唯一死刑』了嗎」、「廢死聯盟只會保護壞人」、「台灣早廢『唯一死刑』」、「哪來的民眾在喊『唯一死刑』?」 ◎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19歲憲兵殘殺女友2度辱屍 自首求減刑「二審仍判無期」
憲兵許俊傑因不滿19歲的劉姓女友提分手,2024年闖入女方住處活活將她掐死,事後更冷血性侵屍體,一審國民法官法庭審理判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二審台灣高等法院開庭時,許主張「有自首」希望法官減刑,合議庭26日審結判處無期徒刑。可上訴。許俊傑與劉姓被害人前為男女朋友,同為憲兵同袍,2024年5月16日分手,許在5月18日上午9時前往被害人位於新北市某住處房間,試圖挽回感情未果後竟惱羞成怒,基於殺人之犯意,以雙手掐住被害人頸部,導致被害人窒息死亡。許俊傑見劉女死亡,以拳頭毆打劉女屍體臉部五下,又性侵屍體,再持劉女手機,假冒劉女名義以通訊軟體傳送訊息給她軍中同袍聊天,許俊傑因第一次在劉女屍體射精太快,未達到許俊傑所想要對於性行為品質的要求,竟再次射精一次。劉女之姐本與劉女約好,要與弟弟一起去看祖父,於是以手機傳送訊息給劉女詢問為何還不出來?許俊傑繼持劉女手機,假冒劉女名義以通訊軟體傳送訊息給劉姐,導致該同袍與被害人之姐均未發現被害人已死亡。一審國民法官庭審酌許徒手掐死被害人,致被害人生前飽受痛苦,於被害人死後竟還損壞、污辱被害人屍體,令被害人家屬因此受有永遠不可磨滅之心靈創痛,惡性甚為重大,判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上訴後,高院駁回。
《與惡2》最終回 周渝民內斂演技封神
《我們與惡的距離 II》最終回,劇中伏筆全數回收,讓網友直呼編劇呂蒔媛的神級編排太強大,更譽為「年度必看神劇」。劇組也特別提前在大結局播出的前一晚,集結導演林君陽、編劇呂蒔媛,演員們包括周渝民、薛仕凌、楊貴媚、詹子萱、白潤音、劉子銓及張軒睿舉辦「最終回前夜祭直播」,氣氛溫馨又爆笑,演員們也齊聲喊話,鼓勵所有想要一口氣追完全集的觀眾,《我們與惡的距離 II》全十集已經全部上線,現在追起就是最好時機!周渝民對劉子銓失控出拳。(圖/CATCHPLAY+、公視、大慕可可)飾演精神科醫師馬亦森的周渝民是劇中的「哭戲擔當」,他細膩詮釋失去家人的痛,被網友讚譽為「能自由操控眼淚與鼻涕的演技神人」,也被看好問鼎金鐘影帝。飾演馬亦森讓周渝民重新思考人生,「他的後悔來自他的不勇敢以及不珍惜,在很小的事上錯過了,可能真的不會有下一次機會。」走過他生命中的20年,周渝民想對馬亦森說:「戲結束了,希望你能走出來,我也會從這個角色走出來,不曉得你何時能夠代謝掉這個人生經歷,但希望你能夠過得很好。」謝欣穎被公認為全劇最令人心疼的角色。(圖/CATCHPLAY+、公視、大慕可可)周渝民認為,劇中真正「接住」馬亦森的角色,是白潤音與鄭又菲飾演的羅譽與羅卉,對亦森來說,他們是發著光的存在,告訴他希望從來沒有熄滅。他也很喜歡跟孩子們的相處:「我很喜歡小孩,無論角色或私底下,他們都幫馬亦森和周渝民代謝掉很多的負面情緒。」導演也補充到:「馬亦森和這兩個小孩的互動在不知不覺間,成為他活下去的力量,直到被謝欣穎提醒,他的天賦及能力是醫生,應該要幫助更多人。他於是在沈淺後,回到第一線的醫療現場,成為更多人的力量。」薛仕凌飾演的高政光被罷免。(圖/CATCHPLAY+、公視、大慕可可)而被公認為全劇最令人心疼的角色,經歷高政茗與陳又茗的20年時光,謝欣穎終於和原生家庭和解。她想對陳又茗說:「這一切都很不容易,謝謝妳撐過來了。」楊貴媚飾演的高張玉敏,終於接受了「小三的女兒」謝欣穎及她的孩子們,「放下並接受她們母子的同時,高張玉敏也接受了過去的自己,更坦然面對自己的一生。」楊貴媚笑說:「高張玉敏也知道自己必須放下了,讓兒子獨當一面,並在背後支持。但依照高張玉敏的個性,肯定還是要在罷免舞台上大喊一句:『我們高政光有東山再起的一天!』的啦!」.劉子銓在盛怒之下潑灑汽油縱火。(圖/CATCHPLAY+、公視、大慕可可)薛仕凌飾演的立委高政光雖然努力改變策略、力挽狂瀾,最終仍然慘遭罷免。楊貴媚在罷免舞台的謝票活動上高唱一首〈人生的歌〉,極具渲染力的歌聲讓全場群演和工作人員都感動落淚。楊貴媚分享自己在台上唱這首歌時,邊想著高張玉敏從政路上的顛簸,欣慰兒子堅持走自己的路,也心疼他被罷免,種種複雜心情交織,「有開心也有悲傷,唱著唱著也忍不住落淚,聽說台下很多人跟著一起哭,但我那天根本顧不上其他人,只擔心我的高音唱不唱得上去啦!」編劇呂蒔媛溫柔安排每位角色的落點,于子育飾演的公衛護理師許幸珠與詹子萱飾演的簡齊蕙,終於在失聯20年之後含淚相認。一場齊蕙放下過往,鼓起勇氣追機車認姑姑的戲,一句:「姑姑,好久不見。」真誠的互動也讓許多觀眾哭爆。于子育感動分享:「《我們與惡的距離 II》像是個勵志故事,每個人都從低潮慢慢修復自己,讓自己更好,當你越來越好的時候,傷口都會慢慢復原的。」最後兩集也出現了許多驚喜的熟面孔,包括從《人選之人-造浪者》跨宇宙客串的卜學亮以及呂雪鳳。卜學亮再度飾演公正黨副秘高振綱,他開心分享:「高副秘是我從影三十多年來,第一次入圍戲劇類的獎項,對我很有意義,以這個角色客串當然是義不容辭。」再度以「前總統」民和黨孫令賢出現的呂雪鳳也很開心:「導演一通電話要我來客串一場戲,我就來了!」至於孫令賢為什麼出現?是受邀前來還是來挖角高政光?也為「林君陽宇宙」和《人選之人》系列留下令人期待的伏筆。而《我們與惡的距離 II》重中之重的場面,是胡冠駿的國民法官法庭審判。劇組力求真實,現場的法律文字及簡報提案,請來專業法律科系學生及法官協助撰寫,並來回確認,現場更有真正的檢察官、書記官及律師出演。在審判現場,馬亦森作為罹難者家屬發言,內斂哽咽的情緒讓觀眾也為之心碎。周渝民在這場戲拍攝前,就和導演討論過好幾種不同的情緒表演,「雖然這場戲反覆溝通了很多次,但真正坐上陳述台的時候,就覺得真的憋不住,最後忍著情緒把話講好,盡量讓自己不要流出眼淚。」作為劇中被漏接的角色,劉子銓認為身為演員,他有義務幫和冠駿一樣的患者講話:「我印象很深刻的,是在法庭上律師有詢問醫生說,冠駿有能力選擇不要ADHD和反社會人格嗎?醫生回答:當然沒有。」胡冠駿對劉子銓來說,是一個需要好好道謝,以及說再見的角色,他也想對胡冠駿說:「希望你知道,你不是孤獨的,可能有人不知道怎麼表達你想要的愛,但你要知道,一定會有人愛著你。」作為《我們與惡的距離》第一季主角,吳慷仁飾演的律師王赦也在最終回登場為胡冠駿辯護,而施名帥飾演的林一駿則擔任鑑定科醫師,作為兩季之間的的完美連結。連續兩天拍攝高強度的法律攻防場面,吳慷仁很懷念回到《與惡》現場的感覺:「能夠參與《與惡 II》,看到很多老朋友,大家都辛苦了!」而施名帥此次單身回歸,造型組也特別為林一駿準備角色的婚戒,施名帥秀出手上的婚戒笑說:「林一駿雖然是一個人回來,但也帶著老婆林予晞的精神一起來喔!」最終集呼應第一季,以開放式結局做收,《與惡 II》邀請每位觀眾成為「國民法官」,透過看完角色走過二十年的人生與掙扎,留給社會更多思辨空間。林君陽導演表示:「《我們與惡的距離 II》的每個角色都是一座冰山,我們邀請大家去看一群冰山,並以各自的方式去理解。」而結果如何,如同周渝民在法庭上說的那句話:「交由你們決定。」
雲云科技董座殺人罪起訴 不滿遭控職場霸凌刺死技術長
雲云科技公司前董座曾志新於今年3月7日下午在公司會議室內,突持30公分料理刀殺害梁姓技術長。台北地檢署今(30)日偵查終結,依殺人罪起訴曾志新,並移送台北地方法院國民法官法庭審理。檢警調查指出,曾志新坦承為預謀殺人,因雲云科技近年營運出現虧損狀況,但他自認公司營運在可控範圍內,因此和梁男長期共事不合;並自去年接獲爆料,指梁男疑似對外揭露公司內部重要經營資訊,因此產生殺機,於2月26日預先買刀並置在放辦公室內。直到梁男3月6日在公司群組發布長文,指控遭職場霸凌,成為壓倒曾志新的最後一根稻草;隔天3月7日梁男因提離職受邀與人資主管一同會談,曾志新就預先將刀放在左胸口袋中,並在會議中要求梁男刪文,遭拒後氣憤持刀殺人,隨後自戕。梁男的頭、背、頸部遭曾志新猛刺至少9刀,送醫後,因左上肺葉穿刺傷及多處肌肉損傷,導致大量出血不治。而曾志新經送醫救治10天後出院,被移送北檢收押至今。台北地檢署今日將全案偵查終結,依殺人罪嫌起曾志新,並移送台北地方法院決定是否繼續收押,以及交由國民法官法庭審理。
毒駕男逆向撞車釀1死4傷 竹市虎林國中前肇禍判刑12年7月
彭姓男子去年9月16日吸食俗稱「喪屍煙彈」的依托咪酯後駕車,行經新竹市虎林國中前,逆向撞上機車騎士,造成1死4傷悲劇,其中71歲鍾婦遭夾擊當場死亡,5歲林姓女童內臟多處撕裂傷,今天(27)日國民法官法庭宣判提前出爐,彭男遭判12年7個月有期徒刑。彭男去年1月才假釋出監,未料9月就邊吸毒邊開車,行經正值放學時段的虎林國中前,失神撞死1名婦人,另造成4人身受肝臟撕裂傷、乙狀結腸撕裂傷、膀胱破裂、骨盆骨折、鼻骨骨折等傷害。根據檢察官調閱彭男過往犯罪紀錄,曾有販毒、恐嚇、多次無照駕駛等前科,26日經全日馬拉松式審理案件,檢察官認為彭男過去除了涉及販毒、多次無照駕駛、提供金融帳戶與詐騙集團、恐嚇等等案件,另又遭通緝7次,對於刑罰反應力薄弱,加以本案惡性重大,屬直接故意的犯罪。檢察官同時認為未見彭男從處罰中反省,沒有改過自新的跡象,不具備減刑條件,迄今未賠償分毫,犯後態度不佳,依毒駕致死罪嫌,累犯加重後,具體求刑12年8個月到14年。原定27日下午3時半判決出爐,新竹地院國民法官法庭提前宣判,彭男依犯毒駕致死、過失傷害等罪名,遭判12年7個月有期徒刑。CTWANT關心您:保護自己、遠離毒品!
三重警遭逆向衝撞殉職 毒蟲被重判刑度曝光
新北市三重區去年7月發生一起震驚社會的毒駕致死悲劇,25歲黃國維駕駛賓士轎車毒駕逆向行駛,高速撞上停等紅燈的警車與多元計程車,導致28歲警員黃瑋震殉職。黃男事後坦承,肇事前吸食毒品「喪屍煙彈(依托咪酯)」,也讓該案為國內首起因毒駕導致員警殉職的案例,時隔半年黃男判決結果也於25日出爐,遭判18年6個月可上訴。回顧整起事件,2023年7月13日凌晨1時許,黃國維駕車在三重區街頭高速逆向行駛,直接衝撞正在等紅燈的警車及一輛計程車,造成警車內28歲警員黃瑋震重傷不治。黃員妻兒突失去支柱,家庭也陷入困境。據了解,黃國維不僅有毒品前科,還涉及多起刑案。2023年4月,他的妻子從台64線高架墜落身亡,黃男被依過失致死罪送辦;隔年6月又因持刀談判被依《社會秩序維護法》送辦;7月7日更持開山刀在三重街頭揮舞,遭警方追捕,再度被送辦。黃男肇事後被依公共危險及過失致死罪起訴,該案後續移交國民法官審理。新北地院國民法官法庭於本月25日下午作出判決,認定黃男吸毒駕駛行為嚴重危害社會安全,依《妨害公眾往來安全致人於死》等罪判處有期徒刑18年6個月,全案可上訴。
不滿長期被否定 高職生畢業前夕狠弒母 判19年10月
桃園八德18歲陳姓高職生,去年6月畢業典禮前夕,想和母親溝通升學、生活問題但被拒絕,深感長期被否定,竟認為只有殺害母親,人生方能繼續,因而持水果刀刺殺超過20刀致死。桃園地方法院國民法官法庭依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罪判處19年10月,可上訴。檢警調查,陳生去年6月1日上午11時10分,先到廚房拿水果刀,走進相依為命的母親房間,朝著躺在床上的母親頭部、左頸、胸部、腹部猛刺,11時30分時,高職生撥打119報案,救護人員將陳母移到客廳後急救、送醫,經搶救後,陳母在13時1分死亡。目擊者說,警消到場時,陳生還在屋內走來走去,彷彿不是凶手,警方詢問下他才坦承犯案,檢方依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罪起訴。桃院國民法官審理,認為陳男情緒不穩定,且有反社會人格傾向,情緒管控困難,案發時因升學、生活問題想和母親溝通被拒絕後,陳男感到被忽視及憤怒,認為母親不支持其人生選擇,因此起了殺意,竟認為唯有行凶,人生才能繼續,持刀朝母親連續攻擊超過20處,多刀刺擊致命要害。陳男審理中坦承悔意,希望出獄後有機會完成母親生前願望,不過親屬普遍表示難以原諒。法院指出,鑑定報告雖指陳男再犯風險高,但若配合監所內心理治療與職能訓練,有回到社會的可能;審酌陳男自幼就醫,並受家人與師長照顧,亦無受虐、受苛待等情事,但殺害母親手段激烈,多次攻擊要害部位致死,判處有期徒刑19年10月,可上訴。
親手悶死身障兒!8旬老母「嘴塞紅包送上路」盼好走 國民法官判決出爐
長照悲歌!台北市81歲婦人,因長年照顧極重度身心障礙的53歲兒子,身心俱疲,認自己年事已高,難以再照料兒子,在2023年5月母親節前,趁菲籍看護離開空檔,先以1萬元紅包塞進兒子口中,以口水巾摀住兒子口鼻,再以膠帶封住,致兒子窒息死亡。台北地院國民法官法庭27日依家暴殺人罪判決婦人2年6月。可上訴。台北市警松山分局2023年5月12日接獲菲籍看護報案,指轄區內1名患有極重度身心障礙的男子被發現陳屍家中,口鼻有膠帶封住痕跡,79歲的母親坐在床邊哭泣不止,便將林母帶回警局偵詢。婦人坦承殺子,警詢後將婦人送辦。檢方調查,53歲的林姓男子自幼患有極重度身心障礙,平日無法自理生活,仰賴母親負責照料生活起居至少50年。2023年4月底,婦人因確診新冠肺炎在家自行隔離,想到自己的身體狀況不佳且年事已高,兒子的身體狀況沒有任何起色,深感心力交瘁。2023年5月11日下午,婦人先前往油漆行購買1捆免割封箱膠帶回家,翌日上午,婦人趁看護離開兒子房間,即將門反鎖,之後將內裝1萬元的紅包袋塞入兒子口中,希望他「一路好走」,並以口水巾摀住兒子口鼻,再以膠帶層層纏繞,致兒子窒息死亡。看護因發現婦人不見蹤影,林男房間遭反鎖,從家中陽台看見婦人在林男房內哭泣,遂通知家屬趕來,家屬報警處理。
剴剴案保母引眾怒!外界盼修法「虐童滅證判死刑」 法務部回應了
1歲10個月大男童剴剴遭保母劉彩萱、劉若琳姊妹虐死案,台北地院國民法官法庭,日前判處劉彩萱無期徒刑、劉若琳18年。但外界認為虐童滅證應判處死刑,或有期徒刑30年以上、不得假釋等看法與建議。法務部今(17)日表示,有關虐童滅證處死刑的部分,因為我國現行法制上已經沒有唯一死刑的規定,而且滅證罪處死刑明顯違反罪刑相當原則。至於建議採有期徒刑30年以上的建議,法務部表示,因我國現行法有關有期徒刑法定刑的上限,就是15年,所以這部分的規定也與現行法規定不符。而有關不得假釋部分,因為我國目前就假釋的規定,正在進行研修,所以相關的建議,法務部都將列為未來修法的參考。◎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彰化男不滿被提分手…連砍「芭樂公主」26刀奪命 被判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
彰化縣賴姓男子與有「芭樂公主」之稱的鄭姓女子為男女朋友,因不滿鄭女提分手,竟夥同張姓男子,持西瓜刀到芭樂園中砍殺鄭女26刀,鄭女傷重不治,案子由國民法官法庭審理在今日宣判,2人共同犯殺人罪,賴男處無期徒刑並褫奪公權終身,張男處3年6月徒刑。根據彰化地方法院判決內容,賴姓男子前與鄭姓女子為男女朋友,2人合夥經營芭樂集貨場,張男為賴男助手。2023年12月7日上午,賴男載著張男前往鄭女所承租位於彰化縣溪州鄉的芭樂園,賴推倒鄭女後,再由張男綑綁其雙腿,賴男持西瓜刀揮砍鄭女26刀,其中有19道砍傷深度超過1公分,鄭女左手掌第1至第4手指被砍到只剩皮連著。賴男砍殺鄭女後,又持西瓜刀毀損鄭女停放在芭樂園外的自小客車,之後賴男聽見鄭女開擴音講電話求救的聲音,再次返回現場奪走鄭女手機,隨後開車逃逸。鄭女經送醫急救,仍因刀刃砍傷造成大量出血,導致低血容性休克而死亡。賴男、張男在案發後數小時在田中鎮被警方逮捕,而據了解,賴男有賭博惡習,經常向鄭女索討金錢,要不到錢就暴怒,僅因不滿鄭女提分手,到賣場購買西瓜刀,預謀殺害鄭女,全案經警詢後移送彰化地方檢察署偵辦並提起公訴,由彰化地方法院國民法官法庭進行審理。國民法官法庭審結在今日宣判,賴男共同犯殺人罪,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又犯毀損他人器物,處有期徒刑6月,另犯強制,處有期徒刑5月,應執行無期徒刑並褫奪公權終身。張男共同犯殺人罪,處有期徒刑3年6月,執行完畢或赦免後施以監護3年。全案可上訴。
剴剴案惡保母姊妹遭判重刑 法院裁定「續延押2月」解除禁見
台北市一歲男童「剴剴」2023年遭劉姓保母姊妹聯手虐死,引發全台震撼。台北地方法院國民法官法庭於5月13日對此案一審宣判,判處主嫌劉彩萱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另名被告劉若琳則判處有期徒刑18年,兩人均可上訴。而合議庭認為2姊妹被判重刑有逃亡動機,裁定2人自18日起延長羈押2個月,不過解除禁止接見通信處分。法院指出,劉氏姊妹共同對兒童實施凌虐並致死,構成成年人共同故意對兒童犯妨害自由而凌虐致人於死罪,罪行重大。因兩人已遭重刑宣判,恐有畏罪潛逃之虞,加上家人多居住海外,具備逃亡能力,因此裁定自5月18日起延長羈押兩個月,但解除禁止接見通信處分。根據法院合議庭說明,劉彩萱雖於審理期間承認部分犯行,但初期陳述避重就輕;劉若琳亦坦承案發後刪除對話紀錄,足見兩人有規避訴追可能。考量羈押對人身自由的限制與司法程序的必要性,法庭認為延押符合比例原則。案情回顧,2023年間,劉彩萱與劉若琳在照護1歲男童剴剴期間,長期對其施以暴力及虐待,包括毆打、裸體罰站、將身體塞入水桶等,甚至每日僅以裝有蟑螂的紙杯餵食一次,導致剴剴短短三個月內身心受創、送醫不治。檢方起訴指出,兩人涉犯刑法凌虐兒童妨害身心發展致死罪,及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相關條文,罪嫌重大。本案由台北地方法院組成國民法官法庭審理,歷時13個工作日,由6位國民法官、3位職業法官共同審理,創下新制度實施以來最長開庭紀錄。剴剴家屬對於判決表達遺憾,認為劉若琳刑期過輕,「她們涉案程度差不多,只是檢方沒有掌握到更多證據」,更表示對於不能判處死刑深感無奈。剴剴外婆的委任律師林孝帥表示,雖無法回應社會對死刑的期待,但對於法院判處劉彩萱無期徒刑,已是法律容許下的最重刑度,感謝國民法官的審慎裁決,「至少能保障她不再重返社會、重蹈覆轍。」至於後續的求償事宜,律師將與家屬進一步討論。
剴剴案保母姊妹分判無期、18年!家屬憾「不能判死」 律師:感謝國民法官處最高刑度
2023年,台北市1歲男童「剴剴」遭保母姊妹劉彩萱、劉若琳聯手虐死,事件震撼全台。台北地方法院由國民法官參與審判後,今(13)日依凌虐兒童妨害身心發展致死罪,判保母劉彩萱無期徒刑,保母妹劉若琳則被判處18年徒刑,可上訴。對此,剴剴家屬仍遺憾「判得太輕」,表示無奈法規不能判死。剴剴外婆的委任律師林孝帥則表示,感謝國民法官法庭對於2人處了最高刑度。回顧事件,劉姓保母姊妹被訴在2023年對1歲的男童剴剴動輒打罵、裸體罰站、將其身體塞入水桶 ,每天只以爬滿蟑螂的紙杯裝廚餘、燒焦物餵食1次,導致剴剴被照顧不到3個月就體無完膚,送醫前死亡。根據檢方起訴書,劉彩萱姐妹涉犯刑法凌虐兒童妨害身心發展致死罪,與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112條第1項前段、刑法第302條之1第1項第4款、第2項成年人故意對兒童施以凌虐而妨害自由,因而致人於死罪嫌。和兒少法第112條第1項前段、刑法第277條第2項成年人故意傷害兒童致死罪嫌。本案由台北地院選出6位國民法官、4位備位國民法官,其中1人具有博士學位,連續13個工作日與3位職業法官林鈺珍、吳玟儒及洪甯雅共同審理此案,最終決議判處劉彩萱無期徒刑、劉若琳18年,可上訴。此外,這次國民法官參與審判的開庭天數,也創下該制度施行以來最高紀錄。剴剴家屬指出,得知判決結果後心情激動,但覺得妹妹劉若琳派得太輕,「她們涉案程度應該是差不多的,只是檢方沒有掌握到那麼多證據」。並覺得依2人的犯行「應該要判死刑」,但無奈受限於法規無法判死。此外,剴剴外婆的委任律師林孝帥在受訪時表示:「判決結果雖沒辦法回應全體國民對判死刑的期待,但我們很感謝國民法官法庭對於被告2人,處以我們希望求處的最高刑度。尤其是劉彩萱的部分能求處無期徒刑,至少能夠回應我們對她長期監禁,讓她不會出來再犯、再凌虐幼童的期待。至於求償部分,後續會跟剴剴的外婆討論。」剴剴案一審宣判前,民眾群聚北院外高喊「兒虐0容忍」、「重刑不假釋」。(圖/報系資料照)
認自己生的就能殺死他們!失業仍有錢買毒品 單親櫃姐殺2幼兒逃死理由曝光
新北市中和區2024年5月發生幼童雙屍案,38歲蘇姓女子因生活壓力大,在汽車旅館殺害9歲女兒和6歲兒子,新北地院9日一審結果出爐,認為簡女自17歲開始就有施用毒品的習慣,而她失業後仍有錢繼續購買和施用毒品,判處她無期徒刑並褫奪公權終身。新北地院表示,蘇女是2名受害孩童的生母,她在2024年5月14日7時許,在某汽車旅館內讓2孩童飲用混有安眠藥的水,然後於同日9時30分許,先殺女兒,途中女童起來掙扎,蘇女仍以左手掐住女童頸部,導致女童窒息身亡。同日上午10時許,蘇女以棉被包裹男童,跨在男童身體上方,用枕頭覆蓋其臉部,並以雙手掐住被害人頸部,過程中男童醒來且掙扎,但蘇女仍持續掐頸,導致男童窒息死亡。新北地院審酌,被告雖為單親媽媽,但有朋友或家人如父親、姐姐與弟弟以及多個社福單位在精神上與金錢上的支援。竟僅因心情低落,想要自殺,而認為子女是自己生的,所以有權殺死他們,無視孩子獨立的生命權,以致於2名天真活潑、秩嫩無辜的幼童枉死,亦使幼童的阿公、舅舅與阿姨因此受有永遠不可磨滅之心靈創痛,且嚴重的違背了身為母親應有的責任。此外,蘇女自17歲以來就長期有施用毒品之習慣,明知心情低落而施用毒品後會有將負面情緒擴大之效果,竟在旅館與子女相處的最後幾天時間裡,經常施用K煙與毒品咖啡包,放任自己心情更加低落,也因此更堅定的殺死二名子女,且在子女熟睡的情況下,讓子女飲用了混有安眠藥的水,子女因此無從與無力抗拒被告的所為的殺人手段。新北地院表示,被害人的幼稚園老師、安親班老師、被告的朋友、姐姐、弟弟在偵審中證述明確在案發前,極為疼愛與照顧子女。此外,蘇女被告坦承犯行,沒有前科,高職肄業,之前曾在百貨公司當櫃姐,年收入約為50多萬元,因故失業後並未積極找尋工作,但仍然有錢繼續購買與施用毒品,且在經濟上仍然受到親友與多個社福單位的支援,顯見並非因經濟上的窮困而為此犯行。綜上考量後,國民法官法庭認為被告所犯二個成年人故意殺害兒童罪,各判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且依刑法第51條第3款規定,諭知應執行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
台鐵員工與同事結怨多年…竟用鐵鎚殺害後逃亡 被依殺人罪判無期徒刑
台鐵左營機務段號誌部門員工林金仁與洪姓同事結怨多年,2023年6月林竟持鐵鎚重擊洪的後腦將其殺害,案後還企圖滅證遭逮,橋頭地方法院8日經國民法官法庭宣判,林金仁犯殺人罪,處無期徒刑,並褫奪公權終身。橋頭地院指出,林金仁與洪姓同事都在台鐵高雄機務段左營機務分段工作,2人分屬不同部門,雙方在2012年至2013年曾在工作上發生爭執,林金仁對洪姓同事心生怨懟,並主觀認為洪男破壞自己的機車、汽車、內務櫃等物品,因此萌生殺意。2023年6月1日7時52分至10時15分之間,林金仁因為要維修物品到加油設備站,發現隨車機務休息室的窗戶未上鎖,於是在10時15分至10時27分之間,攜帶鐵鎚、黑色膠質手套,從窗戶攀爬進入休息室內,並躲在該處。林金仁等待洪男進入與休息室相通的值班室,趁洪坐在椅子上時,隨即持鐵鎚敲擊洪男頭部1次,並將洪男往後拉倒在地,並拖入休息室內,持續以鐵鎚敲擊洪男頭部、胸部、右腳,導致洪胸部及右腳等15處鈍力傷,包括7處撕裂傷及8處挫傷。洪男因多處骨折、右側硬腦膜下腔出血,大腦右額顳頂部腦挫傷,眼睛鞏膜、舌根出血,肝臟右葉挫傷,肺臟塌陷等傷害當場死亡;林金仁犯案後還去五金行買清潔劑、抹布,並用汙水處理廠內的破布擦拭血跡,甚至拿走洪手機,想在隔天替洪請假爭取時間滅證。林在案發隔日於員警查緝時為躲避追緝從頂樓跳下仍被逮。國民法官法庭審理時認為,林金仁雖有妄想症,但他犯案後還滅跡,並試圖躲避警方追緝,另林也說過自己早有殺意,會選擇當天殺人,是因為當天比較沒有人且有空,國民法官法庭認為林金仁有完全責任能力。橋頭地院8日下午4點宣判,由合議庭3名法官、6名國民法官及2名備位國民法官全體共同參與,合議庭認定,林金仁犯下殺人罪,且有完全責任能力,並不適用刑法第19條「行為時因精神障礙或其他心智缺陷,致不能辨識其行為違法」的情況,最終評議結果,判處他無期徒刑,並褫奪公權終身。
律師稱保母有悔意!寫超渡文求剴剴「幫阿姨度過難關」13日宣判
1歲10個月大的男童「剴剴」遭虐死案,台北地院5日進行量刑調查,律師說保母劉彩萱有悔意,她寫「超渡疏文」要請剴剴「幫阿姨度過難關,免受入監刑責,體諒阿姨也是困苦人,請外婆及家人原諒,不要提出高額求償金」。剴剴的外婆則是在法庭痛哭,痛斥保母姊妹:「她們沒有權力這樣對待一個孩子」,令人鼻酸。北院本周進行量刑調查、辯論後,13日將宣判,死者家屬的法庭陳述,有沒有和解、原諒,將影響國民法官法庭未來量刑輕重。台北地院國民法官法庭昨進行最後的量刑調查,檢察官指稱,劉彩萱、劉若琳姊妹都犯凌虐兒童妨害自由致死罪、凌虐兒童妨害身心發展致死罪及傷害兒童致死罪,3罪最重都可判處無期徒刑。剴剴的外婆昨出庭,審判長問保母姊妹有沒有來談過和解?她說,對方有透過律師來講,但她不接受,剴剴被虐死,她真的很自責,她無能為力,她斥責保母不應該對這麼小的小孩,做出這麼可怕的事。劉彩萱的律師則表示,她是平凡的中年婦女,也是3個孩子的母親,請國民法官法庭審酌她面對困境、壓力時,為何出現跟一般人不一樣的反應、有無減輕量刑的事由。律師說,剴剴死亡後,劉彩萱曾去宮廟超渡、做法事,她確有悔意。檢察官則提醒法官及國民法官,要注意其疏文中提到致歉與要讓自己度過難關的比例。對劉彩萱、劉若琳姊妹進行過8次訪談的鑑定人、馬偕醫院醫師徐堅棋昨也到庭作證,他說訪談劉彩萱後,她推稱剴剴說髒話,才讓她想起童年受到家暴的回憶,她才會情緒失控對剴剴動手;不過她的妹妹及其他家人否認劉彩萱年幼時受到家庭暴力。醫師表示,劉彩萱說她有幻聽20年因此受到影響才犯案,但目前沒有客觀資訊可以證明,他認為她可能不實陳述,她也沒有反社會行為、未符合精神障礙情形,他認為長達3個月的虐童,不是一時衝動,這是超過一般社會所能容忍範圍,不能因此減輕罪行及應負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