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鯛魚排烏龍風波延燒!高市親赴道歉 雲林合作社暫不提告盼止損
全聯鯛魚排禁藥事件鬧烏龍,經高雄市政府衛生局證實為電腦系統設定錯誤所致,誤將雲林縣口湖漁類生產合作社所生產的水產品檢驗結果報告為含禁藥,引發消費者疑慮並造成業者重大損失。對此,雲林縣政府已公開表示將協助業者維護權益,惟該合作社暫時不考慮提出國家賠償或採取法律行動。《TVBS新聞網》報導,雲林縣政府昨(4)日晚間發表聲明指出,將全力支持業者如欲爭取賠償的合法訴求。今(5)日召開記者會時,口湖漁類生產合作社則表示,儘管事件已對品牌與銷售造成衝擊,目前未針對國賠與提告進行研議,僅盼能將事件交由司法機關調查處理,以避免進一步浪費社會資源。高雄市政府衛生局已向口湖合作社正式致歉,並預計於今日下午3點,派員親赴雲林當面致意,針對此錯誤檢驗通報所造成的商譽損失及市場混淆,表達高度歉意。合作社亦透露,當初遭誤驗的許姓養殖戶也將獲得道歉,後續將由律師協助與高雄市衛生局協商賠償事宜。該合作社表示,涉事產品為合作社在全聯銷售最佳的魚類商品,事件爆發後已緊急啟動回收行動,目前回收約12萬片不同批號的鯛魚排,具體包數與金額將於下週進一步確認,初步估計損失金額已逾千萬元。對於外界關注是否會尋求國家賠償或提告,口湖合作社重申,事件既已澄清,盼社會回歸理性,避免司法資源耗費。他們強調,將持續努力生產優質台灣鯛,希望消費者繼續支持在地漁業,一同走出風波,迎向新的開始。
升教授好難1/全台首件!台大阻師升等不甩教育部 法院判國賠10萬
國立台灣大學作為最高學府,進入台大不僅是學子們的夢想,同樣也是教授的心之所向。不過,在這個人人嚮往的學術殿堂,台大卻不僅發生阻擋副教授升等,甚至在教育部宣布台大違法後仍一意孤行,導致副教授林怡秀向台大提起國賠官司求償55萬元精神撫慰金,獲台北地方法院判賠10萬元,本案也成為全台第一起因教師升等受阻而獲勝的國賠官司。台灣大學擁有17個學院61個學系152個研究所,領域橫跨自然科學與人文社會藝術領域,本案當事人林怡秀副教授任教於該校共同教育中心運動設施與健康管理碩士學位學程,該學程結合醫學、管理、醫學領域知識,並以成為運動產業與健康管理高階人才培育基地為目標,目前學程的辦公室以及教師研究室主要在臺灣大學綜合體育館2樓。進入台大不僅是學子們的夢想,也是教授們的心之所向,但台大近日卻發生教授升等屢被刁難的情形。(圖/本刊資料照)具有美國北科羅拉多大學運動管理博士學位的林怡秀,2021年3月5日提出升等教授申請案,當時的外審委員皆肯定林怡秀學術表現並一致推薦升等的狀況下,升等案仍被運管學程教評會否決。林怡秀決定向教育部提起訴願,教育部於同年12月28日認定台大運管學程處分違法,命其2個月內另為適法處分。然而台大運管學程無視訴願決定,2022年7月7日才召開110學年度第2學期第2次學程教評會審議此案,且甚至在沒有提出具體理由的狀況下,再度推翻外審委員一致推薦林怡秀升等之意見,於2022年8月29日再度宣布不通過升等申請案,林怡秀只好第2次提出訴願。孰料,這時台大運管學程分別於2022年12月1日、12月22日自行撤銷2次的處分,並稱「本校共教中心運管學程於111(即2022)年10月7日召開教評會議重新檢視第2次處分作成前原辦理各項審查作業之程序,發現程序不完備而有瑕疵」等語,林怡秀的第2次訴願結果也因此被教育部決定不受理。2023年6月8日為林怡秀第3次升等機會,沒想到在苦等了2年以後,台大運管學程再度於同年的8月2日用函文通知林怡秀升等未獲通過,但函文卻仍無記載林怡秀升等未獲通過之具體理由。台大共同教育中心運動設施與健康管理碩士學位學程結合醫學、管理、醫學領域知識,並以成為運動產業與健康管理高階人才培育基地為目標。(圖/翻攝自台大運動設施與健康管理碩士學位學程臉書)心力交瘁的林怡秀於同年2月18日向台灣大學請求國家賠償,但30日後台灣大學仍未展開協議,林怡秀希望司法能替受盡委屈的自己出口氣。台北地院審理後認為,台大在處理林怡秀升等申請案過程中,構成怠於執行職務,且情節重大,侵害了林怡秀受憲法保障的工作權,且使其在這2年多經歷多次審議和行政救濟程序,原告精神上應受有相當之痛苦,2023年11月17日判決台大應給付10萬元精神撫慰金予林怡秀,全案上訴後,目前正由高等法院審理中,預定12月間言詞辯論,明年初宣判。CTWANT記者試圖聯繫林怡秀教授本人進行受訪,然而考量到目前仍在台灣大學共同教育中心運動設施與健康管理碩士學位學程擔任副教授一職,對於本案不方便另作發言,便透過委任律師翁國彥向記者婉拒採訪。本刊也致電詢問台灣大學秘書室媒體公關中心,校方表示目前全案交由司法審判,不方便另作回覆。
升教授好難2/台大副教授升等3度卡關提告!行政法院指3瑕疵要求重審
國立台灣大學運動設施與健康管理碩士學位學程的林怡秀副教授,2021年起3度升教授受阻,期間運管學程甚至不甩教育部訴願結果,身心俱疲的林怡秀相繼提出國賠官司以及行政訴訟,期待司法還她公道,所幸不只台北地院2023年11月17日宣判台大須國家賠償其10萬元精神撫慰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也於今(2025)年10月30日宣判台大須依照判決意旨重為決定處分。除提出國家賠償案外,林怡秀2024年初另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提出行政訴訟,並指出台大審議程序存在嚴重瑕疵。首先,共同教育中心教評會的細則規定研究項目評分由外審平均分數與教評會委員平均分數各佔 50%,使不具相同專業背景的數位委員權限,且可重複評價外審已評分內容,恐稀釋或推翻外審專業學術審定的結果。其次,運館學程教評會審查細則未針對教學、研究與服務三項目建立明確的評量依據,導致委員評分時出現巨大差異,如在「服務項目」上,委員的評分落差就高達 30 分。任教於台灣大學共同教育中心運動設施與健康管理碩士學位學程的林怡秀副教授,研究室位在臺大綜合體育館2樓。(圖/翁靖祐攝)台灣大學主張,研究項目評分並無重複,共同教育中心教評會僅針對送審著作以外的其他學術研究成果及研究績效表現評價,與外審委員評分範圍不同,並指出林怡秀未通過的主因在教學項目分數偏低。另外,針對被指控未建立明確評量依據,台大表示審查細則已明訂各項評審比重、評分方式、及格標準,且早已於2018年施行,林怡秀在申請時已可預見。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指出,審查細則規定研究項目的評分由外審平均分數與教評會委員評分各占比50%,教評會委員確實審閱了原告送審作品後並評分,構成重複評價。北高行認為,共同教育中心教評會的委員多數不具原告專業,此種評分方式對外審專業審定結果產生稀釋、降低甚至否定的效果,違反專業評量原則。台灣大學3度阻擋林怡秀升等教授,期間甚至無視教育部訴願結果。(圖/本刊資料照)此外,北高行認為審查細則部分欠缺針對教學、研究、服務三項目應如何明確評量之依據、方式及基準,導致評審委員在面對相同資料時,評分出現巨大差異,難以避免個別委員在評分時出現恣意之可能性。且2023年8月2日,林怡秀所收到的升等未通過函文,均未附具任何否准升等的具體說明與理由,明顯違反應敘明具體理由的正當法律程序規定。最終於今年10月30日宣判,台大必須依照判決意旨重為決定。CTWANT記者試圖聯繫林怡秀教授本人進行受訪,然而考量到目前仍在台灣大學共同教育中心運動設施與健康管理碩士學位學程擔任副教授一職,對於本案不方便另作發言,便透過委任律師翁國彥向記者婉拒採訪。本刊也致電詢問台灣大學秘書室媒體公關中心,校方表示目前全部交由司法審判,不方便回覆,至於行政訴訟的部分是否上訴,仍在研議中。
38年冤獄!他錯過父母臨終被逼認罪 英男DNA洗冤獲釋:我失去了全部
英國男子彼得.沙利文(Peter Sullivan)因1986年一起命案遭誤判入獄,服刑長達38年,直至2024年經DNA新技術還原真相,法院於今年撤銷定罪。現年68歲的他,雖終重獲自由,卻早已錯過人生黃金歲月,不僅未能見到父母最後一面,長年監禁令他深陷制度化陰影,如今面對現代科技與社會變化,也顯得格外艱難。他控訴警方當年以暴力與威脅手段逼他自白,並表示,除了國賠,他更渴望獲得一句「為何對我這樣」的答案。根據《獨立報》與BBC報導,現年68歲的沙利文於1987年被判定謀殺21歲花店女職員黛安.辛多(Diane Sindall)罪名成立,遭判終身監禁。案發地點位於英國默西賽德郡(Merseyside)貝本頓(Bebington)。然而在2024年,透過新科技檢測多年未能分析的精液樣本後,終於確認他並非兇手,案件也因此被視為英國史上最長的冤獄案例之一。沙利文表示,當年他因有學習障礙,在1986年遭警方逮捕時,並未被提供適當成年人陪同,也最初未被允許聘請律師。他最初否認犯案,卻在警方長時間施壓與毆打下被迫簽下認罪書,後來雖然撤回,但仍無法阻止定罪。「他們會對我說一些話,再把我送回牢房,然後我再出來,說出他們想聽的內容,我當時根本不明白自己在做什麼,」沙利文在接受《BBC》訪問時說。他更指控,當時警方用毯子蓋住他,然後以警棍猛擊毯子以迫使他配合,「他們打得很兇,很痛苦,他們用盡全力在打我」。他還說,警方恐嚇若不承認殺人,將讓他背負「另外35起強姦案」指控,並剝奪他的飲食與睡眠。「我唯一能說的,就是他們的逼迫讓我最終舉白旗投降,因為我再也受不了了。」黛安.辛多當時正準備結婚,案發當天因車輛故障徒步前往加油站時遭遇襲擊。屍體被發現時衣物不整、身上有嚴重傷痕,法醫形容為「狂暴攻擊」。精液樣本由於當時受雨水稀釋,直至2024年科技進步後才得以檢測。當年審判中,檢方聲稱沙利文在酒後隨機遇害人並持鐵棍攻擊;他在警方引導下還曾指出一處衣物遺棄地點,但後來證實地點並不正確。對此他表示:「我指錯了地方,那位警探就說『彼得,你應該知道不是那裡』,等於是暗示我答案。」在接受《BBC北方新聞》節目〈Today〉專訪時,沙利文表示他無法原諒警方:「我只想要一個道歉——為什麼他們這樣對我。我失去了所有自由、失去了母親、入獄後也失去了父親,而我卻無法陪伴他們。」「我至今都無法鼓起勇氣去母親的墳前。我的人生無法繼續下去,除非我知道答案:為什麼他們要這樣對我?」他也對受害人家屬表達同情,並表示若將來案件有新突破,願意陪伴他們出庭。「我真的很同情辛多女士的家人。若他們需要、若他們願意,我會在他們身邊,百分之百支持他們,無論他們要去法庭還是做什麼,我都會一起走下去。」辛多命案目前已重新立案調查,但尚未有新嫌疑人被捕。彼得.沙利文控訴警方當年以暴力與威脅逼供,迫使他簽下虛假自白。(圖/ 翻攝自X,The Independent)
颱風吹垮反射鏡砸車國賠11萬!「區公所轉向承包商求償」糗踢鐵板
基隆市安樂區公所因颱風期間設置的交通反射鏡倒塌砸毀民眾車輛,代市府支付國賠金後,轉向承包廠商求償11萬元,不料法院日前判決出爐,區公所求償敗訴,還須自負全部訴訟費用,全案仍可上訴。事件發生於去年10月31日,康芮颱風外圍環流帶來強風豪雨,安樂區新崙里里民活動中心前方一支交通反射鏡倒塌,砸毀李姓民眾停放在一旁的自小客車。車主隨即向基隆市政府提出國家賠償申請,經協商後由市府於今年1月支付賠償金11萬元。安樂區公所主張,事故肇因於承包商道源廣告工程公司施工不當,指稱該面反射鏡的支柱實際埋設深度僅約7公分,未符合一般需埋入至少30公分的工法標準,認定廠商存在瑕疵,遂依《民法》與《國家賠償法》規定提告求償。然而法院審理後認為,儘管事故確實導致損害,但國賠金由基隆市政府支付,區公所僅為代理機關,並無求償主體資格。法院指出,區公所無法證明反射鏡施工違反特定契約內容或設施標準,提出的他牌反射鏡規格亦不具證明力。承包商方面則抗辯,稱工程已按契約執行,並通過區公所驗收,事發當日基隆市測得最大陣風每秒41.4公尺,為致災性強風,應屬不可抗力因素,反射鏡倒塌難以完全避免。最終法院判定,區公所無具體法律依據可向廠商求償,亦未能舉證對方施工有誤,因此判其敗訴,並須自行負擔全案訴訟費用。
洪水灌進明利村!批水利署抱佛腳擋水 村民:爭取國賠
鳳凰颱風來襲,花蓮縣馬太鞍溪水暴漲,夾帶大量泥砂的洪水自10日起持續從左岸堤防尾端缺口灌進萬榮鄉明利村,造成低窪地區房屋滅頂、農作物受損,台9線也一度被淹成水道,水利署雖緊急投入大量鼎塊擋水但效果有限,村民見家園泡水卻無能為力,痛批水利署不及早處理缺口,「這不是人禍什麼才是?」將爭取國家賠償彌補損失。萬榮鄉公所統計,明利、馬太鞍部落受淹水影響區域共31戶,包括19戶住家和12戶工寮,共撤離58人;馬太鞍溪左岸溢流影響土地面積達103.5公頃,其中17.5公頃為原住民保留地,86公頃屬受災農地,多集中在鳳林長橋段。明利村長林萬成指出,大水從10日傍晚到12日持續湧進社區,受災嚴重地區主要集中3、4鄰,有房子幾乎滅頂,村內種植水稻、橘子、黃金果、蓮霧等農地都被泥水淹蓋,不過因路面滿是泥濘,根本沒辦法勘災,暫無法評估受損程度。林萬成氣憤說,過去曾多次向水利署反映堤防缺口問題,光復鄉洪災後也在中央緊急會議提過,當時總協調官、政委季連成也有交代處理,卻都沒下文,10日溪水暴漲前和水利人員到場會勘,卻得到「不會有問題」的答覆,痛批水利署不能在淹水後才臨時抱佛腳封堵缺口。有村民透露,過去缺口有用鼎塊堵住,後來因疏浚工作移走鼎塊開路,沒想到颱風前相關單位只撤離機具卻沒有把鼎塊、沙包堆回去,半個小時可完成預防的事情卻不做,炮轟「這不是人禍什麼才是?」未來將爭取國賠。縣長徐榛蔚昨與水利署長林元鵬會勘,前天承認「確實疏忽,沒有掌握到實際狀況」的林元鵬昨強調,淹水非堤防缺口所致,而是受堰塞湖淤積墊高河床及河道改道影響。經濟部晚間也發新聞稿坦言,村長有反應,可是水利署評估後,考量該處地勢較高,淹水風險相對較低,仍決定先以沙包短期加固,並且加強疏濬。
北市路樹頻倒塌 議員提議擬加保天災險
極端氣候影響,使路樹傾倒事件逐年增加,常波及行人和車輛造成傷亡,北市議員林珍羽指出,市府對路樹僅投保公共意外險,在天災導致財損、傷亡時難以理賠,只能申請國賠,但國賠程序曠日費時,成功理賠比例偏低,建議市府應替路樹投保天災險。北市法務局回應,將研擬加保路樹天災責任險,但理賠仍須看市府對事故有無責任。林珍羽表示,極端天氣影響下,北市近年愈來愈多路樹倒塌壓傷人、車意外,只要下大雨就會出現樹倒造成傷亡或財產受損。她指出,市府對於路樹僅投保公共意外險,若遭遇天災常難以理賠,民眾只能改申請國賠,但國賠訴訟須花費3至6年不等,且最終獲得理賠案件更是少數,不僅費時也對於民眾權益保障不足。林珍羽說,根據統計,近5年台北市因天災使樹木倒塌導致民眾財損共有122件,其中有95件進入國賠程序,但最終獲賠償僅有27件,至於意外險有理賠案件高達107件,顯見天災造成損害明顯大過國賠的「人為因素」。她強調,現階段民眾毫無保障,只能買「天災險」自保,市府應設立「天災損害補償基金」作為因應極端氣候的臨時救助金,並與公股保險公司研議加保路樹「天災險」,保障民眾權益。法務局長連堂凱說,會對路樹加保「天災責任險」,但前提是市府有責任才會賠償,例如路樹倒塌經檢測有褐根病等人為維護不足因素就會理賠,並將研擬加速理賠程序,但若市府沒有責任,市民有傷亡、財產損失卻都要透過公務預算來分擔保險,將造成財政很大負擔,所以難以理賠。
清潔隊員突開車門害姊妹花車禍!護理師妹截肢 法院判南市府賠逾2300萬
台南市環保局楊姓清潔隊員執行勤務時開車門未注意後方車流,撞倒騎機車的秦姓姊妹花,造成後座妹妹遭後方曳引車輾壓左膝下截肢。台南地方法院日前認定清潔隊員負全責,判決環保局應依國家賠償法賠償逾2300萬元。根據判決書,2020年3月24日下午3時21分許,楊姓清潔隊員駕駛資源回收車停放在台南市中華西路二段與民權西路三段交岔路口東北側轉角處,車輛占用行人穿越道。楊男執行垃圾清運工作後,準備返回駕駛座時,未注意後方車流狀況即貿然開啟車門並大幅外推。25歲的秦姓姊姊騎乘機車搭載22歲妹妹經過,閃避不及撞擊車門後人車倒地。坐後座的妹妹向左滾落至外側車道,遭後方林姓駕駛的半聯結車右前輪輾過,導致左膝下截肢、骨盆骨折及神經受損,並出現大小便失禁、排尿功能喪失等重傷。楊男因過失傷害致重傷罪經刑事判決確定,判處有期徒刑7個月。他因無力賠償,於2022年入監服刑並遭解職。秦家4人隨後提起國家賠償訴訟。據了解,姊姊在台南市財政稅務局任職科員,妹妹原為成大醫院臨床護理師。經成大醫院鑑定,妹妹全人身體障害損失達42%,勞動能力減損43%,終身須依賴義肢。台南市府抗辯請求金額過高,認為姊姊為公務人員薪資未減損,勞動能力未受影響,對妹妹部分,質疑住院病房費用、就醫交通費、護理營養品費用及義肢價格缺乏證明,且義肢替換次數應依身心障礙者輔具費用補助辦法計算,未來費用應扣除補助金額。但法院不採市府意見,認定開車門肇事應由楊男負完全責任。法官指出,開門瞬間發生事故,騎士客觀上難以閃避。妹妹雖已復職,但無法再從事臨床護理工作,僅能擔任品管護理師,喪失報考公職護理師機會,嚴重影響未來生涯發展。台南地院最終判決環保局應賠償妹妹2225萬3803元、姊姊76萬0206元、父母各30萬元,合計逾2300萬元,並自起訴日起算年息5%遲延利息。全案仍可上訴。
準消防員受訓做人形蜈蚣毀頸椎 高院審理判消防署賠486萬
朱姓男子於2019年通過消防特考,至消防署接受訓練時,因為在執行被稱為「人形蜈蚣」的訓練時,因為前方學員摔落導致朱男頸椎受傷,如今他已不能跑跳,並領有輕度身心障礙證明。朱男請求國賠,一審判決賠償496萬餘元,案經上訴以後,高等法院改判486萬餘元,消防署仍可上訴,朱男則不得再上訴。根據判決,當時朱男在通過消防特考以後,於2019年1月16日參與為期3周的預備教育訓練。在教育訓練期間,教育班長違法指示朱男以及其他學員在穿著皮鞋且未使用任何輔具狀況下,實施課程配當表未規定且具高度危險的堆疊訓練。在訓練過程中,朱男前方的學員,因為體力不支摔倒,但當時其雙腿仍在朱男頸部,最終導致朱男頸椎第4-5節椎間盤突出破裂併脊髓損傷及脊髓神經壓迫。而朱男在接受手術以後,至今仍行動不便,不僅不能跑、跳,甚至連握筆寫字都有問題,生活起居需由父母照顧。一審法院認為,堆疊訓練已經逾越訓練範圍,構成裁量濫用,消防署需賠償496萬餘元,兩造均不服提出上訴至二審。而在高院審理後,認為消防署對朱男等受訓學員實施系爭預備訓練,構成裁量逾越及濫用之過失,且朱男所受傷害與堆疊訓練有因果關係,但朱男就醫囑休養 3 個月不得請求看護費,因此改判消防署須賠償486萬4915元。
尋鳥奇遇1/北市動保處光速出養寵物鸚鵡 飼主憂不法集團趁虛盜寵牟利
寵物是人類最好的夥伴,一旦遺失了往往讓全家翻天覆地,焦慮不已。台北葉小姐就向CTWANT投訴,自己帶出門的鸚鵡咬破了食盒飛走,第一時間趕緊將特徵與腳環序號通報動保處與警方,沒想到過幾天再追蹤,鸚鵡是找到了,卻被動保處搶先「出養」,官員還推稱「打電話報案接的又不一定是業務承辦人」,葉小姐著急之餘竟被依「寵物於公共場所無人陪同」開了張新台幣3,000元罰單。專家直斥,動保處內部聯繫大亂,卻轉身以執法者姿態開鍘飼主,飼主應請求國賠。9月底正中午台北市大安森林公園艷陽高照,39歲的葉小姐為了防曬戴上口罩壓低了帽簷,眼神卻仍難掩怒火,她帶著10個月的的鸚鵡女孩「哇撒米」重回遺失現場。她回顧,4月20日正是春風如沐的好時節,當時自己共拎著3隻鸚鵡想來逛花市「換氣」,而好動的哇撒米在行進間咬破了食盒,一轉眼就往北方飛了出去。自己著急之餘,趕快聯繫動保處與警方立案調查,並提供「哇沙米」外觀特徵與腳上綁的流水數字,希望早日得到好消息。忐忑地過了兩個星期,葉小姐5月2日二度致電動保處,發現4月22日「哇沙米」早就被好心人送到動保處,隔周就光速媒合出養,根本沒人通知葉小姐。動保處知道糗大了,才趕緊聯繫領養人「還鳥來」,結果鸚鵡是還來了,動保處卻加碼開了張3,000元罰單,載明葉小姐違反《動保法》第20條第1項「寵物出入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應由七歲以上之人伴同」相關規定,收到罰單的葉小姐直斥簡直是「挾怨報復」並一再申訴,9月中卻收到了「訴願駁回」公文,無奈之下只好訴諸輿論,也正考慮要不要提行政訴訟進一步救濟。不少寵物常因飼主冷落或無力飼養而淪為「浪浪」,仰仗善心人士餵食續命,卻容易因環境與安全問題造成社區居民不快。(示意圖/人工智慧AI生成)葉小姐坦言,其實「哇沙米」回來身邊已經很感謝,但動保處這種荒腔走板的「出養」流程實在令人搖頭,這次是自己鍥而不捨強力追蹤才要回寵物,過去不知多少苦主「上窮碧落下黃泉」找愛寵,卻被動保單位搞烏龍當成無主寵物出養,且這種收養光速效率「該不會有不法集團專門大量收養無主寵物吧?」她不敢再想下去。專研《動保法》與動物救援多年的一名律師就直指,葉小姐訴願被駁回後,可以在收到駁回處分書2個月內,前往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提起行政訴訟,不過依照過去判決無論故意或過失都罰,其實非常嚴格,像有些飼主推稱寵物是自行掙脫束縛而進一步打行政訴訟,法院也往往偏向支持主管機關開罰而駁回。律師直指,依照葉小姐陳述,動保處這次開罰應是以過失犯看待,這時可以從「過失」構成要件中,主張已經履行注意義務把鸚鵡外出籠封好,根本無從預期鸚鵡會咬破食盒溜了,且鸚鵡這段「逛大街」歷程也沒有任何法益被侵害,據此看能否在行政訴訟中說服法官。折騰近月,葉小姐愛寵鸚鵡「哇沙米」終於回到自己懷抱,卻伴隨新台幣3,000元「寵物出入公共場所飼主未陪同」的罰單,實在無奈。(圖/劉耿豪攝)北市府動保處動物救援隊隊長林庭君則回應,此案出養流程確實出錯,內部有橫向聯繫疏失,動保處會進行檢討,也尊重葉小姐尋求法律救濟的權利,如有走失寵物者,可以書面與電話雙管齊下陳情,確保不被「漏接」。此外,動保處也會對收養者把關,若同一人收養了超過3隻拾獲寵物,動保處都會派員家訪,確保寵物被妥善照顧。林庭君另外強調,之所以在葉小姐領回「哇沙米」後動保處才開罰,是因為必須確認葉小姐與「哇沙米」為飼主與寵物關係,且葉小姐有疏於照顧事實才能開罰,若一開始收到葉小姐報案就立刻開罰「我們又沒看到鸚鵡,要怎麼罰」?她直指是謹慎確認事實經過與主從關係後才開罰,絕非「挾怨報復」。
花蓮災後重建政院將提追加200億特別預算 卓榮泰:效率最快、時間最短
花蓮馬太鞍溪堰塞湖溢流重創花蓮光復鄉,行政院將提出丹娜絲風災特別條例修正並追加特別預算新台幣200億元,國民黨團總召傅崐萁提及要國賠。行政院長卓榮泰今(3)日受訪表示,國賠有國賠的法定程序跟條件,對於災區的搶救跟補助,有其急迫性的需要,這2個不衝突。並表示,提出追加預算可短時間執行,效率上最快。針對普發現金,卓指出,必須等特別預算通過後,國家才能進行普發現金。卓榮泰表示,國賠有國賠的法定程序跟條件,對於災區的搶救跟補助,有其急迫性的需要,這2個不衝突。卓榮泰認為,透過原來的丹娜絲颱風及728豪雨災後,復原重建特別條例跟其特別預算,都能把整個花蓮納入災區,現在還在仔細盤點中;如果提出一個以200億元規模為基礎的追加預算,應該能在短時間內馬上執行,也不會排擠原來對雲嘉南地區的補償,這是效率上最快、時間上最短,而且行政院會核實計算。卓榮泰指出,外界對現金發放程序有些誤會,行政院提出強化韌性的特別條例之後,今天才要到立法院,針對強化韌性的特別預算進行報告與備詢。卓榮泰解釋,必須等特別預算通過後,國家才能進行普發現金,以及其他的支持產業、安定就業、照顧民生弱勢,以及國防韌性所有事項。卓榮泰強調,所以希望今天完成報告後,立法院能儘速的通過特別條例,那麼大家期待的、以及國家要做的各項政策,就能如序順利推動。
台南清潔工踩「路面排水孔破洞」受傷 提國賠成功討1.8萬
王姓清潔工去年2月17日搭乘妻子駕駛的汽車前往台南市歸仁地政事務所洽公,下車後因路面排水孔破洞踩空受傷,經提起國家賠償之訴,向台南市政府工務局求償3萬元。台南地方法院簡易庭認為,工務局設置管理公有公共設施固然有缺失,但王男也因未注意足下應負2成過失責任,判工務局應給付1萬8504元。可上訴。王男主張,去年2月17日上午10時30分許,他搭乘妻子駕駛的汽車前往歸仁地政事務所洽公,下車後行走約5步即因路面排水孔破洞踩空,導致右腿約4、5公分撕裂傷及27公分刮傷。事後,他提起國家賠償,請求王務局賠償醫療費3130元及精神慰撫金2萬6870元,總計3萬元。工務局則主張,對王男請求的醫療費並不爭執,但精神慰撫金則以1萬82元為適當。另事故發生時間為上午10時30分許,日間有自然光線,排水孔距離王男下車處還有大約5步的距離,並不是位在副駕駛座車門旁,沒有不能目視注意情事,但王未注意,對於損害發生也應負擔50%過失責任。法官指出,王男當天搭乘妻子駕駛的汽車前往歸仁地政事務所洽公,下車後行走約5步即因排水孔破洞而踩空受傷,有傷勢照片、醫院診斷證明及醫療費用收據佐證;同時,工務局對於該排水孔所在道路管理有所欠缺並不爭執,依《國家賠償法》相關規定,工務局自應就王男所受損害負賠償責任。法官審酌,除了醫療費3130元,王男現為清潔工及其傷勢所遭受精神上痛苦程度等一切情狀,認精神慰撫金以2萬元為適當,王男得向工務局求償金額總計為2萬3130元。不過,法官也認為,王男行走於路面,肉眼可見該排水孔破洞情形,如果行走時能謹慎注意足下,應可避免危險不至於踩空受傷,也應負2成過失責任;據此計算,王男得請求國賠金額為1萬8504元。
李鴻源示警馬太鞍溪潰壩風險 籲未來10年嚴加防範
馬太鞍溪堰塞湖溢流重創光復市區,26日一位居民騎車經過滿目瘡痍的街道。(圖/中國時報范揚光攝)花蓮馬太鞍溪堰塞湖造成10餘人喪命,水利專家、前內政部長李鴻源26日接受網路節目專訪時表示,花蓮堰塞湖情況嚴峻,最壞狀況是「管湧現象」,壩體一旦開始滲漏,水流持續帶走土石,從小洞擴大成大洞,1000多萬噸水可能瞬間傾瀉而下,釀成另一波重大危機,這不只是技術問題,更是人道議題,藍綠政治人物都應該閉嘴,全力投入救災。李同時提醒,馬太鞍溪河床已嚴重淤積,堤防高度不足,未來10到20年淹水潛勢偏高,中央政府必須持續因應防範。李鴻源指出,外界關切疏散人數超過原先估計,專業團隊模擬堤防被衝破與淹水範圍,發現影響規模遠大於預估,因此將新的資料交給內政部,才會有「必須疏散8000人」的結論。但李鴻源直言,花蓮縣政府根本不可能獨力完成如此大規模的撤離,即使中央調動國軍第一線支援,也不見得能完全做到,因為牽涉避難場所數量、交通工具調度與後續生活照護等問題,1天半的時間不可能撤出8000多人,只能勉強垂直避難。他解釋,從實際狀況來看,確實是1樓被泥沙淹沒,2樓仍安全,「垂直避難是沒辦法中的辦法」,就像日本311大地震時民眾往高處逃生,首要目標是保命,再來處理後續。至於外界爭論堰塞湖究竟是「溢流」還是「潰堤」,李鴻源認為,溢流口往下切80公尺,本質上就是潰壩,壩已經垮了、不復存在,如今再糾結名詞毫無意義,因為結果都是大淹水。李鴻源說明,堰塞湖目前仍有超過1000萬噸水量,隨時可能因為管湧現象而失守,「管湧」是一種隱性破壞模式,如同天坑,一旦達到臨界點,整個壩體會瞬間崩塌。依照估算,洪峰從堰塞湖湧出到市區僅需40多分鐘,疏散時間極有限,必須中央、地方與災民緊密配合,沒有空間再做政治口角。對於責任追究,李鴻源認為,是否因砂石場導致破口,未來透過電腦模擬便能確認;中央與地方間的公文紀錄也能成為釐清權責依據,若災民認為公務員有不作為,可提出國賠。但他強調,現階段最重要是持續救災與災後復原,特別是處理大量垃圾與淤積,這種等級的災害若發生在美國,必然由副總統動員全國資源介入。李鴻源最後呼籲,堰塞湖的風險是專業與技術問題,但後續的應變是攸關生命的人道課題,政治人物此刻應該閉嘴,不要藉機炒作獲取政治利益。
花蓮堰塞湖溢流釀災! 災民要求國賠:政府在幹什麼?
花蓮馬太鞍溪堰塞湖溢流,造成光復鄉嚴重災情。圖為災民整理家園。(圖/中國時報郭吉銓攝)花蓮萬榮鄉馬太鞍溪堰塞湖23日溢流,滾滾泥水淹進光復市區,24日積水退去一位民眾設法清理家中厚厚的淤泥。(圖/中國時報范揚光攝)馬太鞍溪堰塞湖溢流,災民24日忙著收拾殘缺的家具跟清淤,昨上午約11時許又一度誤傳將有第三波溢流,使居民苦不堪言,無奈又氣憤地說,相關單位不知說過幾次要處理堰塞湖,但都沒有結果,直言這就是相關單位怠慢造成的人禍,要國家賠償。災情最嚴重的佛祖街,街上的果菜攤販也是重災戶,除店內累積大量淤泥,果菜存貨也全都被泥水泡爛,攤販粗估損失逾20萬元;有菜農說,所有心血都毀了,再不捨也只能丟掉,預估蔬菜和雜貨至少損失20多萬元。洪水爆發時,許多災民第一時間只能趕緊往高處跑,並在屋頂等待救援,昨一早水退了,看見滿目瘡痍的家園,包括馬路上車輛疊在一起,家具被沖壞,面對末日景象,也只能先收拾殘缺的家具,同時打著赤腳拿著鏟子清淤,甚至徒手挖土,感嘆有家也回不去了,也有人氣著抱怨政府在幹什麼,為何沒有提早處理。豈料,昨日上午11時許又一度誤傳將有第三波溢流,讓居民苦不堪言,高喊水又要來了,有民眾無奈又氣憤的說,相關單位不知說過幾次要處理堰塞湖,但都沒有結果,直言這就是怠慢造成的人禍,要國家賠償。另,位在光復鄉市區的光復國中,溢流造成校車、教學軟硬體設備及設施等都泡水損壞,初估損失金額高達6000萬元。由於目前光復鄉停水停電,校園也充滿泥水,校方難以進入學校上網實施通報,各校除了停課,只能之後再進一步評估及通報災損。
誤關38年證明清白!72歲男透過DNA平反 獲2,500萬美元國賠
美國加州一名男子莫里斯・海斯廷斯(Maurice Hastings),因一起冤案被錯誤監禁長達38年後獲得平反,加州法院最終裁定政府須支付2,500萬美元(約新台幣8億元)賠償金,創下該州歷來誤判案件最高賠償紀錄。根據NBC報導,現年72歲的海斯廷斯,在1983年被指控涉及羅伯塔・魏德邁爾(Roberta Wydermyer)遭性侵並槍殺一案,隨後被判無期徒刑且不得假釋。他多年來堅稱清白,直到2022年透過DNA鑑定證明其未涉案,終於獲得平反。法院文件顯示,這項賠償協議於今年8月達成,並於本週一公開。海斯廷斯在聲明中表示:「沒有任何金錢可以補償我被奪走的38年人生,但這筆賠償至少讓漫長的過程劃下句點,我期待重新展開我的生活。」起初的驗屍報告中,法醫曾採集到犯罪者體液樣本。海斯廷斯早在2000年即要求對這些樣本進行DNA比對,卻遭當時的洛杉磯地檢署拒絕。直到2021年,他再度向「判決清白審查小組」提出聲請,終於獲准進行檢測,並在隔年證實該精液並非來自海斯廷斯。DNA資料庫比對結果顯示,該樣本屬於肯尼斯・派克內特(Kenneth Packnett),他曾因綁架與強暴另一名女性而服刑,犯案手法與魏德邁爾案極為相似。派克內特於1983年魏德邁爾遇害不到三週後,即因另一起汽車竊盜案被捕,警方當時甚至在他身上發現與死者遺物相符的首飾與錢包,但並未就魏德邁爾案進一步調查他。派克內特已於2020年在獄中去世。2023年,加州法院正式認定海斯廷斯為「事實清白」,即證據明確顯示他並未涉案。海斯廷斯目前定居南加州,並積極參與教會活動。其律師布魯斯汀(Nick Brustin)表示:「全美各地的警察機關都應正視此案,這正是縱容警察濫權所付出的高昂代價。」該案訴狀指出,當年負責調查的英格伍德警局兩名員警與一名洛杉磯地檢署調查官涉嫌構陷海斯廷斯。對此,相關單位與被告律師皆未回應媒體詢問,協議細節目前也尚未完全公開。
特教生遭獨關教室癲癇發作亡 監院報告助家屬獲國賠近600萬
監察院今(2)日發布新聞稿指出,宜蘭特教學校一名女特教生,2021年因被導師違規單獨留置在分組教室午休,導致其癲癇發作窒息身亡,在家屬歷經刑事訴訟挫敗後,監察院憑藉深入調查所得之事證,鍥而不捨追蹤司法進程並多次函請法務部重啟偵辦,最終促成臺灣高等法院在114年8月26日國家賠償訴訟判定校方應賠償家屬合計近新臺幣600萬元。本案彰顯了監察院作為憲法賦予的人權保障機關,為弱勢民眾伸張公平正義的核心價值。監察院指出,該名患有腦性麻痺及癲癇病史的女學生,因午休時會影響其他同學,遭其劉姓導師長期違規單獨留置於分組教室,2021年1月14日時,因獨處長達54分鐘,導致癲癇發作無人發現而窒息,送醫搶救後於第5日離世。監察院表示,接獲陳情後由監委王幼玲、王美玉、葉大華立案調查,揭露學校多項違失,一、長期違規單獨留置,劉姓導師和張姓教師助理員自2018年10月15日起,未經家長同意,亦未載明於學生的個別化教育計畫(IEP)中,便每天違規單獨留置女學生於分組教室午休,違反「特殊教育法施行細則」第10條,亦與「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第3條第3項的意旨不符。二、漠視癲癇病史,女學生的健康檢查紀錄卡及多項轉銜資料,均寫明其有癲癇大發作之病史,家長屢次在聯絡簿上交代導師「勿讓學生單獨午休」,但劉師在調查過程中卻矢口否認知悉女學生有癲癇病史,其陳述經監察委員勘驗家長聯絡簿後,認定均為卸責之辭。三、教室巡堂怠惰與通報延遲,學校長期怠於辦理教室巡堂,未即時發現導師與助理員的常態性違失。事件發生後,學校更遲滯85日,在2021年4月9日才向宜蘭縣政府完成兒少保護案件通報,嚴重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53條第1項的規定。然而,監察院指出,家屬提出的過失致死刑事告訴,宜蘭地檢署卻以劉師不知女學生有癲癇病史等理由,做出不起訴,家屬聲請再議及交付審判,均遭駁回;而監察院追蹤過程發現,宜蘭地檢署的偵查卷宗竟未納入家長聯絡簿等關鍵證據。監察院表示,在刑事訴訟遇挫的同時,女學生家屬轉向提起國家賠償訴訟,監察院的調查報告成為有力依據,高等法院二審廢棄了一審部分駁回的判決,認定學校應就其疏失負國家賠償責任,判學校需分別賠償女學生父親及母親,合計高達592萬元。監察院說,本案的國家賠償判決,正是監察院長期調查、追蹤及督促的成果,彰顯了監察院在維護人民權益、監督政府機關、實現公平正義上的關鍵角色,不僅是對呂姓學生家屬的慰藉,更是對政府機關依法行政、善盡照護責任的嚴正提醒。監察院呼籲,各級教育主管機關及特殊教育學校,應以本案為戒,確實檢視、落實特教學生個別化教育計畫的執行,加強校園安全巡堂機制,強化全體教職員工對身心障礙學生特殊需求及危機處理的專業知能及責任意識。唯有透過制度的完善與人權觀念的深化,方能確保不再有類似憾事發生,保障每一位特教生的學習權益與生命安全。
台中男警官對女同事喊「美女」伸手摸頭頸 女方提國賠21萬遭駁
台中市警局陳姓警官2021年在辦公室走廊稱呼賴姓女職員「美女」並觸摸其頭部至頸部,被認定涉及性騷擾,遭罰鍰3萬元、記申誡2次並調職。賴女認為警局處理消極,提起國賠求償21萬8920元。台中地院認定賴女不是「執行職務時」遭到性騷擾,不符合國家賠償法要件,判決敗訴確定。據判決書描述,2021年7月7日下午,賴女下班後到6樓辦公室外走廊冰箱拿物品時,遭陳姓警官「美女」稱呼,並以手觸摸她的頭部至頸部。賴女隔日立即提出性騷擾申訴。台中市性騷擾防治委員會於同年12月認定陳員確有性騷擾行為,裁處罰鍰3萬元。台中市警局於2022年3月將陳員處申誡2次,列為風紀評估對象並調職至交通大隊。賴女因此事件身心受創,罹患廣泛性焦慮症需接受心理諮商。她認為警局處理消極怠惰,接獲申訴後約3個半月才張貼性騷擾防治海報,8個半月才將陳員調職,讓她長期處於具敵意性的工作環境。賴女依據性騷擾防治法、國家賠償法、性別工作平等法等規定,向警局求償醫療費及精神撫慰金共21萬8920元。台中地院認為,陳員的搭訕騷擾行為與執行公法上職務無關,非公務員行使公權力的行為。賴女當時是下班後拿東西,並非「執行職務時」遭受性騷擾,不符合國家賠償法要件,認定女職員上訴無理由,判處駁回,全案確定。
警臨檢遭開車撞 情急下擊斃女乘客判免國賠
新北市警新莊分局潘姓警員,2021年執行臨檢時,林姓女駕駛開車載林姓女友人行經當地,因擔心車內毒品遭查獲竟開車衝撞員警,潘員情急下連開2槍制止,卻意外擊斃坐在副駕駛座的林女。刑事部分潘獲不起訴處分,死者家屬另提國家賠償訴訟求償,台灣高等法院認為潘開槍沒有逾越必要程度,符合《警械使用條例》規定,20日維持一審認定,判決新北市府、新北市警察局及新莊分局免賠。可上訴。林姓死者家屬提告主張,潘員當時趴在汽車引擎蓋上朝前方射擊,擊中副駕駛座的女兒,違反《警械使用條例》規定,不法侵害其女兒生命權,請求新北市府給付精神慰撫金250萬元,且女兒有扶養義務,請求新北市警局及新莊分局連帶賠償扶養費損害163萬3447元及精神慰撫金250萬元。一審法院判決敗訴後,死者家屬不服提出上訴,高院認為,潘執行取締盤查勤務,查知林所駕車輛的車主經發布通緝,因此命林停車受檢,林拒不停車,還前後衝撞試圖逃離,衝撞過程損及周遭車輛,並撞擊潘員受傷,致潘生命、身體遭受強暴,周遭警察人員及人車也有受危害之虞,潘可依《警械使用條例》規定使用警械。潘在林駕車衝撞過程中,為阻止她離開及防止危害,在相隔1.08秒的短時間內,連續射擊2槍,且都是用俯角射中該車,經彈道模擬重建可認射擊目標為汽車引擎室,觀察潘開槍行為,目的在於停止逃逸車輛,沒有傷人致命意圖。高院認為,潘在生命、身體受有危害的急迫情況下,為維護自身及在場人等的生命、身體安全,制止林駕車衝撞,連續擊發2槍,開槍行為沒有逾越必要程度,新北市政府等機關不必賠償。
酒駕攔檢!他見「三角錐擺中央」險撞護欄傻眼 海山警分局回應了
新北市海山警分局今(18日)凌晨在環河快速道路往江子翠出口下橋處設置酒駕攔檢點,但現場擺放的交通錐將車道限縮,導致機車騎士幾乎無法通行。有民眾PO出影片抱怨,「這是叫我自己去撞護欄申請國賠的意思嗎?」對此,海山警分局也回應了。該名民眾在社群平台Threads上PO出影片,並痛批:「這是叫我自己去撞護欄申請國賠的意思嗎?誰允許你們警察可以這樣擺攤的?」民眾指出,該路段本就狹小,警察又擺放「酒駕臨檢牌」及三角錐,將車道縮減一半,讓騎士只能沿著水溝蓋通行,甚至造成後座乘客膝蓋與腳趾被碰撞,「會這樣弄是腦子被門夾是嗎?縮到我只能往『水溝蓋』路過,並且三角錐還撞到我後座的膝蓋與腳趾,真的很棒,麻煩轉傳轉大力點,有這一次還會有下次,就不知道什麼時候而已」。貼文曝光後,不少網友紛紛留言表示,「這樣擺就是要讓機車減速到非常慢,慢到沒辦法加速衝撞或逃逸。治安不好的區域臨檢很危險,剛好那座橋在新三蘆往板橋中永和,治安人口密集。不縮減車道,車上藏毒的會加速衝過去」、「這三角錐是在擺什麼」、「誇張,腦子被門夾到?」、「天天經過這,他們超喜歡在這裡設臨檢站,而且頻率超高,幾個不懂的點是為什麼要專門設在機車道臨檢機車族,還有機車道已經他媽夠窄了,而且還是下坡路段,角錐還這樣擺是想試圖引起車禍?」對此,海山警分局也回應,有關本分局江翠派出所於今日凌晨12點,在新北環河快速道路下橋處往環河西路方向執行路檢勤務,擺放交通錐位置過於緊靠外側車道,可能讓駕駛人容易擦撞右側護欄,增加受傷風險。經民眾提醒後,已立即調整交通錐擺放位置,以確保交通順暢,並兼顧民眾與員警的安全;本分局也會加強教育員警執勤技巧及專業素養,避免類似狀況再次發生。此外,海山警分局表示,本次執行路檢勤務,造成民眾困擾,在此致歉;如有不慎受傷的情況,可私訊,或致電本分局(連絡電話為02-29640322),警方將全力提供後續的協助。
今夏全台祕境溺水意外頻傳多人禍 專家:加強山水教育
今夏全台從南到北數個祕境景點傳出溺水意外,主管機關在風景與人命拉扯之間,往往選擇封閉景點。曾為各縣市消防局訓練十多年溪降、攀岩的專家伍安慶認為,多數意外是人禍而非天災,選擇封閉不如加強山水教育。2021年虎豹潭溪水暴漲釀6死,高院認定新北市府管理缺失,判決國賠617萬元。山林專家憂心該判決將促使政府機關走向封山的回頭路。伍安慶認為,台灣很小,若是出事就封閉山林,早無景點可親近,「難道出車禍也要封路?」他建議從教育培養全民正確山林風險判斷與足夠專業知識,政府可透過風險告知、後果自負等警語立牌取代封路。新店廣興橋下游7月8日發生消防員救援擅闖管制區溺水民眾,釀3死1命危。新北市觀旅局指出,台電桂山發電廠粗坑壩為公告禁止進入水域,因過去無重大事故未列公告危險水域,且無相關機關提出限制活動需求,意外發生後,將請台電加強現場風險告知。台電桂山發電廠發言人范文熾說,過去每周巡檢2次,若發現民眾違規戲水,通常先勸離,若民眾不服則通知警方介入。屏東三地門海神宮5年4起溺水釀6死1傷,該地為23名地主持有的私人土地,對外界要求負起管理責任,地主們認為不公平,「有遊客提醒安全問題,沒人聽怎麼辦?」為此,地主有意成立協會合法經營,三地門鄉公所也將全力協助,預計今年底成立。惟多數地主盼在協會成立前「封路」禁止遊客進入。「不封,出事誰負責?」南化千層岩發生成大生溺斃事件後,當地居民多贊成國產署封路,但地方也有「不如開放導覽解說」的聲音,因欠缺經費與法源依據,開放路仍迢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