契約書
」 詐騙 土地 不動產 投資 地主
雙星大樓爭議1/雙子星偷降樓層省50億 總工程師一句話惹怒90歲地主
台北車站旁興建中的「雙子星大樓」,捷運局在未徵得私地主同意下,讓開發商降低樓層,減少50億成本,六月四日都發局將「變更案」審查會改成「預審」,不作出決議,等於不幫捷運局背書。八月十九日捷運局開協調會,總工程師魏國華公然說:「降低樓層不需私地主同意」,氣得地主拍桌怒罵、搶佔主席台,痛罵捷運局罔顧地主利益,最後協調破裂。私地主組成的「台北車站特定專用區C1/D1私有土地地主權益促進會」會長王小玉指出,「雙子星大樓」原訂C1棟56層、D1棟74層,這是私地主與台北市政府白紙黑字簽約,應該蓋好、蓋滿的樓層,但捷運局私下同意「台北雙星」將C1棟少蓋3層樓、D1棟少蓋6層樓,如此,可以幫建商省下50億的支出,可是,擁有土地面積18%的私地主,無一人得知。今年6月4日,還是都發局召開變更設計審議案,通知私地主,他們才知道被捷運局出賣了!王小玉表示,當初市府評估,兩棟大樓興建費用約700億元,可是得標的「藍天宏匯」(由藍天電腦與宏匯集團組成)卻以606億元低價搶標,成立「台北雙星」開發團隊,如今蓋到一半要變更設計,減少樓層,想撈回本!捷運局卻沒有通知私地主,「地主權益促進會」強烈質疑捷運局官員圖利「藍天宏匯」。當天私地主跑到都發局審議會抗議,議員簡舒培痛批捷運局行政傲慢,要求都審會在捷運局與地主達成共識前停審,勿踐踏私地主權益。果然,捷運局搞出這烏龍,都發局不肯背書!副局長劉美秀表示,都審會僅就投資人(台北雙星)送審開發案的建築量體、周邊人行道等專業空間問題作審查,投資人未說明地主有反對意見,(都發局)不知道存在溝通問題,此次審議會變成「預審」,等雙方取得共識後再正式審理變更案。王小玉說,沒想到都發局已經表明立場了,捷運局還繼續為虎作倀!8月19日捷運局召開一場協調會,王小玉與副會長黃文政等地主代表出席,一進入會議室,驚見「台北雙星」張姓總經理坐在主席位置,主導會議。高齡九十歲的地主氣憤表示,難道當年與馬英九簽的契約書不算數?(圖/林慶祥攝)整個協調會過程,捷運局自說自話,一再保證「樓層雖降低,但總樓地板面積(總容積)不變」,最離譜的是,捷運局總工程師魏國華竟然當場嗆說:「降低樓層不需要私地主同意」!氣得90高齡的黃文政當場痛罵捷運局官員「惡奴欺主」。接著王小玉等人搶上主席位置,欲發言表明私地主立場,卻屢屢遭到阻礙。她表示:「依據公開招標時的投資計畫書,C1註明應建為56樓,D1應建為76樓,擅自更改,顯然是詐欺、背信行為,檢調應該主動偵查」;黃文政則指著一本厚厚的契約書說:「當初地主與前市長馬英九簽的合約,到底有沒有效?如果有效,為何可以不經過我們同意就降低樓層,幫投資商省錢?」此外,擁有土木博士學位的王小玉也質疑捷運局聯合開發處處長袁如瑩:「降低樓層,但樓地板面積不減少」,是否有重新做電腦模擬,檢核新的結構載重分布?原樑柱設計是否符合變更的結構?風洞試驗、消防逃生模擬、高層建築消防檢查,據了解是都沒有作!她研判開發商採取「填補非必要樓板挑空」的工程手法,摳出樓地板面積,但此作法可能會犧牲建築物結構與消防安全。這場協調會,在吵吵鬧鬧中結束,調解破裂。對此,王小玉氣憤的說:「哪有你與人合建房子,建商降低樓層而部份地主不知情,這種事情放到任何市民身上,都是無法接受」。且「台北雙星」未提出財務影響分析、市場價值分析、權益差異分析、區為分配,以及委建費用等重要報告,自己說變就變,簡直把地主當傻瓜,他們認為,主管機關官員明顯涉瀆職。針對私地主的指控,捷運局表示,投資人台北雙星提出樓層調整方案,並將減少樓層後的樓地板面積填補部分挑空空間,因此總樓地板面積不變,才提送都市設計審議,故全案於114年2月都市設計審議通過後,始依程序辦理建照變更,全程均依契約及相關法令辦理,絕無損及地主權益之疑慮。8月19日協調會,因官員一句「降低樓層不需地主同意」,談判破裂,場面火爆。(圖/王小玉提供)其次,地主控「改變樓層不需私地主同意」,對此捷運局表示,依市府與私地主簽訂之土地聯合開發契約與市府與投資人簽訂投資契約書約定,均無要求投資人辦理建築設計變更須取得地主同意書,即便如此,捷運局仍要求投資人於112年6月及11月召開地主說明會,向地主說明變更內容,所有變更程序均依法依約辦理。至於委建費用問題,捷運局指出,106年招商說明會所提每坪36萬元,係當時針對預估造價所作的說明,並非本案最終建造成本或本府與投資人約定的委建價格。本案鑑價基準日依轉換原則規定,以111年10月25日建造執照領得日為準,目前捷運局亦已委託第三方專業單位辦理鑑估價作業,每坪建造成本尚未定案,絕無公家委建每坪36萬元、私地主高達73.8萬元之情形;換言之,實際委建費用應由私地主與投資方協商約定,捷運局鑑價結果亦不能拘束其約定內容。此外,針對完工日期延宕是否罰款,捷運局強調,應依投資契約約定,就相關事由及事證覈實審理;如涉及契約責任,捷運局也將依投資契約約定辦理,並無所謂「放水」情形。
雙星大樓爭議2/雙子星驚爆「兩套價」! 延工罰10.8億市府裝沒事
除了開發商擅自降低樓層,影響雙子星大樓私地主權益,捷運局在一場秘密會議中透露,私地主「委建」費用,高達73.8萬元,而捷運局才36萬元,簡直把地主當冤大頭。此外,地主質疑,根據合約,今年12月18日兩棟大樓必須竣工,目前看來,恐得延到明年底,屆時開發商得罰款10億8千萬元,但市府隻字不提,彷彿沒這回事!「台北車站特定專用區C1/D1私有土地地主權益促進會」會長王小玉指出,私地主佔18%,由於雙子星大樓核定的容積率是1150%,也就是說,當初地主參與合建,每提供一坪土地,在大樓建成後,可分到11.5坪,而預估未來每坪價格達300萬元,但前提是私地主必須負擔建築成本。遊戲規則是這樣的,如果不委建,僅能分得63%、約189萬元,這差太多了!因此,除了少數1、2個真的拿不出錢委託開發商代建的地主,幾乎所有人都表明要委建,可是,委建價格,捷運局一直諱莫如深。王小玉指出,捷運局曾透露口風,私地主委建費用為73.8萬元,事後又否認,公然說謊。(圖/林慶祥攝)王小玉透露,2023年6月28日,捷運局聯合開發處處長袁如瑩召集會長王小玉、副會長黃文政等地主代表開會,討論委建費用,會中提及私地主委建費用是73.8萬元,而同樣也是地主的台北市政府與鐵路局,委建費用僅36萬元,公私地主待遇差了一倍多,簡直把佔少數的私地主當肥羊宰。私地主怒了!於是捷運局否認有此事,還以「府捷聯字第1154000788號函」否認私地主委建費用是73.8萬元;但到底是多少?到現在捷運局都沒有講清楚。對此,王小玉怒批:「袁如瑩說謊」!當時她與律師在場都有聽到這個數字。王小玉指出,坊間鋼骨結構的大樓興建成本,一坪約30萬元,鋼筋混凝土結構的建物,則是約18萬元,開發商跟捷運局要價36萬元,雖然貴了些,還在可以容忍範圍內,一口氣跟私地主索價73.8萬元,真的是很離譜,而捷運局也自知開發商這個價碼對社會交代不過去,所以到現在都不願意說清楚、講明白。王小玉強調,不委建,建商抽走私地主利潤37%,以每坪300萬元計算,相當餘建築成本是111萬元,委建則比官方多了一倍多,私地主是委建也吃虧、不委建虧更大!王小玉怒斥捷運局,放任開發商把地主當成砧板上的魚肉宰割。此外,根據合約,開發商「台北雙星」開發團隊必須在破土後的1339天之內竣工,也就是今年12月18日,但目前預定完工日期是明年年底。合約規定,開發商每延遲一日完工,必須罰款600萬元,如此,開發商將被台北市政府罰10億八千萬元。延遲完工已經是定局,但到目前為止,台北市政府捷運局都沒提及要罰這筆錢,似乎得了失憶症。王小玉表示,捷運局官員跟開發商關係好得共穿一條褲子還嫌肥,這筆錢如果不罰,官員就是瀆職!因為合約白紙黑字寫得一清二楚,此外,若延遲交屋,地主也是受害者,罰款應該部份用來補償私地主,這部分,捷運局應該要拿出一個合理的辦法。針對私地主的指控,捷運局表示,投資人臺北雙提出樓層調整方案,並將減少樓層後的樓地板面積填補部分挑空空間,因此總樓地板面積不變,才提送都市設計審議,故全案於114年2月都市設計審議通過後,始依程序辦理建照變更,全程均依契約及相關法令辦理,絕無損及地主權益之疑慮。其次,地主控「改變樓層不需私地主同意」,對此捷運局表示,依市府與私地主簽訂之土地聯合開發契約與市府與投資人簽訂投資契約書約定,均無要求投資人辦理建築設計變更須取得地主同意書,即便如此,捷運局仍要求投資人於112年6月及11月召開地主說明會,向地主說明變更內容,所有變更程序均依法依約辦理。至於委建費用問題,捷運局指出,106年招商說明會所提每坪36萬元,係當時針對預估造價所作的說明,並非本案最終建造成本或本府與投資人約定的委建價格。本案鑑價基準日依轉換原則規定,以111年10月25日建造執照領得日為準,目前捷運局亦已委託第三方專業單位辦理鑑估價作業,每坪建造成本尚未定案,絕無公家委建每坪36萬元、私地主高達73.8萬元之情形;換言之,實際委建費用應由私地主與投資方協商約定,捷運局鑑價結果亦不能拘束其約定內容。此外,針對完工日期延宕是否罰款,捷運局強調,應依投資契約約定,就相關事由及事證覈實審理;如涉及契約責任,捷運局也將依投資契約約定辦理,並無所謂「放水」情形。
「有罪的人願意法庭直播」柯文哲二審出招 再控檢製造冤獄
民眾黨創黨主席柯文哲涉嫌在京華城案收賄210萬、侵占政治獻金6734萬、非法挪用眾望基金會827萬,一審判刑17年,二審今日首度開庭,先針對公益侵占及背信部分進行準備程序,柯文哲主張他本來就可以合理使用政治獻金,為何要侵占?並控訴檢方不正訊問、押人逼供、製造冤獄,直到現在仍不停止司法追殺,他對檢察官、法官喊話,「你們都說我有罪,有罪的人願意法庭直播」要求高院直播開庭過程。柯文哲再轟檢方押人逼供、製造冤獄。(圖/黃耀徵攝)柯文哲說,司法應該要有一定的程序、一致的標準,不應該雙標,今天這個案子本來應該要無罪推定,結果他們就是先把柯文哲抓起來,先定罪名然後才開始找證據編故事,這是典型的先射箭然後再畫靶。柯文哲回憶,兩年前去搜索他家還有民眾黨中央黨部,那張搜索票上面寫的東西,後來不要說沒有出現在起訴書上,判決書上更沒有,也就是說根本就是沒有證據,先去搜索他家,然後搜索民眾黨的中央黨部,把他的秘書全部都抄了一遍,然後再從裡面的電腦USB找資料再來編故事。柯文哲表示,記得在一審的時候,檢察官還堅持主要證人沒有問完,他不可以交保,所以當時很多證人都沒有辦法傳,所以這個不只是押人取供,根本就是押人逼供;大概在9個月前去檢察官評鑑委員會,去檢舉檢察官不正訊問、偽造筆錄,可是北檢不處理、北院不處理,他就看今天高院要不要處理,檢察官可以用這種手段來製造冤獄嗎?柯文哲埋怨,其實司法系統對他追殺到現在還是沒有停止,今天檢察官的態度就是這樣,凡是一審判無罪的,全部要求要有罪再上訴,凡是有罪的,全部要從重量刑,還要再上訴;連他委託邱復生要做一個網站,當時給顧問費100萬,這個都寫得很清楚,它(檢方)就說這個是商業投資,明明有契約書,邱復生也來問過,反正就一定要追殺到底。柯文哲指出,目前監察院扣押他9700多萬財產,法院這邊在審理,本來就不應該一罪二罰,這些在法律上都很明顯不對,可是他們也不管了。本來這些都不應該發生的,到現在為止,檢察官對於政治獻金侵占講不出一個法律的理由,「政治獻金本來我就可以使用,可以合理使用,我為什麼要去侵占我的政治獻金,這是什麼法律的條文?」柯文哲最後說,覺得講太多也沒有用,他要求法庭直播,「你們都說我有罪,有罪的人願意法庭直播」,他認為法官、檢察官不要怕,法庭直播訴諸全民大家來看,台灣的司法還是要對人民負責。柯文哲希望高等法院直播開庭過程。(圖/黃耀徵攝)
校地占豪宅3/現況點交?不主張權利? 特約條款避雷教戰
台北市新民高中與相鄰豪宅「和平官址–拓樸」的佔地賠償案將續戰二審,住戶打算硬起來,寧願社區不收租金、堅持拆校舍還地,學校也不甘示弱,在上訴狀砲轟社區「好處全都拿走了」,並強調多了校區邊陲這3坪地對校方沒好處、也不妨害社區。對於都更引發鄰房佔地紛擾,房仲陳泰源表示,買家如果看到合約有「現況點交」、「維持現況」、「不主張權利」,應視為簽約大忌,並要求賣方寫清楚權利與義務關係。新民高中上訴痛批和平官址住戶「好處都全部拿走」。(圖/劉松霖攝)陳泰源認為,都更基地範圍遭鄰房占用的情況並不罕見,妥當處理方式通常是:向地政機關申請「複丈」,透過「鑑界」確認該建物占用都更基地的「精準」位置與面積。確認鄰房「佔有權來源」是否有歷史租約、公有地承租權等文件?視整合難易度,決定要「納入」或「排除」都更基地範圍。預售消費者(買家)向建商與地主(賣方)簽約時,「買賣契約」裡必須「仔細交代」該占用區域之「使用對價」之「計價算式」與「收益歸屬」。切忌僅以「現況點交」或「不主張權利」等模糊字眼帶過。陳泰源指出,買賣契約若有「特約」條款,代表這屬於「非定型化」之私契約定,常見的條款內容包括:產權與占用瑕疵(建商)免責、土地分區與使用限制(違法工業宅之建商企圖免責)、客變與工程變更聲明(二工)、交屋與過戶代辦費用明細等數字;以本案而言,主要是建商擔心「買家日後對建商提告(基地被臨房占用)」而企圖免責,才在買賣契約書裡特別載明。房仲陳泰源提醒「特約條款」應如何避雷。(圖/翻攝陳泰源臉書)像本案出現「同意無條件繼續維持現況」、「就占用部分無須辦理點交且不視為瑕疵」、「日後依現況點交不主張任何權利」等用語,住戶如何應對以避免日後法律紛爭?陳泰源分析,建商與學校當初的協議裡,並未授權學校可以「永久免費」使用土地;而買賣契約中「同意維持現況、不主張權利」的特約,僅限住戶承諾「不找建商算帳」,絕不等於「住戶與管委會」同意「無償、讓學校免費使用」,因此管委會代表住戶向學校追討不當得利(占用租金),獲得法院支持。陳泰源建議住戶,在當初「買賣契約裡的文字」應該嚴格詳述與釐清,例如:註明買家「並無放棄」對占用人的「土地所有權」與「使用收益權」。如果可以,建商也應於「整合都更案期間」一開始就早早釐清「對價補償」或「占有的租金價格計算」再來推案開賣預售屋,才能降低糾紛。
館長「個資裸奔」!創業夥伴開撕 合夥契約沒遮好代價6萬
臉書142萬追蹤、Youtube頻道111萬訂閱的百萬級網紅館長(本名陳之漢),去年鬧翻健身房創業夥伴吳明鑒,吳明鑒為了證明館長在成吉思汗健身館6名股東之中出資最少,在臉書公布合夥契約,卻因為上面有館長的地址、身分證字號而觸法,新北地院以非法利用個資罪判刑2月,可易科罰金6萬元。去年11月,館長跟成吉思汗健身俱樂部創業夥伴決裂互撕,三名元老級幹部指責館長健身房開太多太快又熱衷政治,導致本業虧損,還批館長當初沒出錢,甚至爆出館長要求助理小瑋與館嫂發生性關係。吳明鑒對於館長否認相關指控展開回擊,在2025年11月14日使用個人臉書發文:「幸好當初大姐有留存」,並上傳合夥契約書的照片,可看到其他5名股東出資400萬到1500萬,館長僅出資300萬,但契約裡面也有陳之漢的姓名、住址、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等個資,造成館長「個資裸奔」。新北地檢署傳喚吳明鑒,他坦承犯行遭個資法起訴,新北院指出,吳明鑒無視法律對個資的保護,非法利用陳之漢個人資料、侵害陳之漢的資訊自主決定權、隱私權,不過考量吳明鑒已認罪的犯後態度,判處2個月有期徒刑,並諭知易科罰金的折算標準。
辛龍否認斷聯劉真父母「和家人都很好」 甜蜜告白:被女兒反管生活
辛龍2020年因痛失愛妻劉真暫別演藝圈,近日終於正式重返工作崗位,更與麗星郵輪合作打造獨家IP「星龍秀」,將於9月13日登上探索星號正式啟航,並邀請方季惟、王瞳同台演出。辛龍今(26日)共同出席記者會,除了分享復出後的工作近況,也首度回應日前外界傳出他與劉真父母「斷絕往來」,甚至曾攜帶契約書要求對方簽署的相關報導。辛龍表示:「我覺得不要太多去想像,因為現在我跟女兒以及我們的家人都很好。」他強調,目前生活重心就是陪伴家人以及專心做音樂,對於外界各種揣測則不願多做聯想,「最主要是我們家人都很好,這是最重要的。」24日辛龍在社群曬出陪女兒逛街的近照,父女互動引發不少關注。被問到私下究竟是嚴父還是慈父?他笑說:「我是單親家庭,是爸爸也是媽媽,所以我要注意的事情是真的要多。」不過說到父女相處模式,辛龍反而透露女兒才是對他比較嚴格的一方,「應該是女兒對我比較嚴厲一點,她會管我幾點睡覺、幾點起床、吃什麼,今天有沒有營養夠不夠,然後有沒有運動」。面對女兒對自己的生活細節如此關心,辛龍則表示尊重女兒的想法,「這是她的想法,我要尊重她」。而這次「星龍秀」對辛龍而言,不只是復出後的重要工作,更是他首度挑戰擔任製作人的新里程碑。他坦言壓力相當大,「因為在陸地上的秀跟在船上的秀不一樣,所以我們要設計出許多細節,我們都要注意到」。近期辛龍正式重返演藝圈,與麗星郵輪合作打造獨家IP「星龍秀」。(圖/蘇聖倫攝)
光州雙年展名稱爭議 文化部:堅決以臺灣館名義參展
針對光州雙年展基金會19日發布聲明指出,國立臺灣美術館以機構參與者身分簽署展覽協議一事。文化部強調,國立臺灣美術館自提案內容、雙方書信往來,都清楚標示「Taiwan Pavilion」名稱。同時,由國美館代表臺灣參展、提案,並且獲得主辦單位同意「Taiwan Pavilion」申請案及簽約,「這是雙方往返皆存在的事實」,臺灣仍將堅持以「Taiwan Pavilion」名義進入參展,不容有模糊空間。文化部說明,依據光州雙年展基金會發出聲明,國美館於今年1月12日以國立臺灣美術館「機構」身分與光州雙年展基金會簽訂展覽協議。事實上,國美館是在3月向光州雙年展基金會提出以「Taiwan Pavilion」為名的計畫案,在4月2日獲得主辦單位來信確認通過「Taiwan Pavilion」申請案,雙方並於4月23日完成契約簽訂。所有過程都有完整書信往來作為證明,所謂1月12日是主辦單位的誤植,至於強調國美館簽約就代表是機構館申請,更是一個不明確的解釋。從日期的錯置到未經重新檢視雙方來往過程即發出錯誤聲明,文化部從契約條款分析。文化部說明,在經過嚴謹地諮詢律師檢視契約條款後,律師認為,依據雙方簽訂契約書規定,「基金會將依據主辦機構提供資料製作第16屆光州雙年展出版物」,國美館自始至終所有展覽主題、內容等相關資料,皆清楚標示「Taiwan Pavilion」,光州雙年展基金會並無權任意更動「Taiwan Pavilion」之名。再者,文化部表示,光州雙年展基金會於6月突然改稱臺灣館為「NTMoFA Pavilion」後,亦曾向國美館提出所謂「機構館」與「國家館」的區別,國美館強烈表達始終是以國家名義「Taiwan Pavilion」提出申請及簽約,同時請基金會可提供相關規定,亦表達願意提供補件等,基金會自此提出「若以國家為展館名稱,須先取得大使館、文化部或等同政府機關授權」,國美館亦回應可以由文化部再次簽訂合約,但卻未獲正面回應。文化部指出,律師亦提供法律意見說明,基金會所提以國家為展館名稱的簽約條件,即使說法成立,其目的應是在「非政府之機構欲以國家名義為之」時,自然應先取得政府授權,但是國美館是臺灣「中央三級機關」,有組織法可憑,本來就代表國家,並無須所謂「政府機關授權」。文化部強調,不論站在法律基礎,或是兼顧國際展覽慣例及雙方維繫友好合作關係立場上,臺灣都善盡參展單位尊重主辦單位及相關規定的責任。據此,文化部在與外交部及參展藝術家密切溝通後,再次重申,仍將堅定的以「Taiwan Pavilion」參與光州雙年展這個充滿自由、民主印記的國際重要展會。對於光州雙年展基金會自今年6月擅自將「Taiwan Pavilion」更名後,不顧國美館及駐韓代表處一再表達抗議,持續未予正面回應,直至國際輿論發酵後才發出聲明。文化部表示,仍願意如光州雙年展基金會發出聲明所言,「基於事實」,以建設性及合作的方式,持續討論此案的推進。
又見黑幫地面師!7旬婦誤信「曹興誠」抵押2房遭詐4400萬 警逮20人到案
刑事局偵查第九大隊第三隊日前獲報,有民眾誤信詐團投放廣告,跟著「曹興誠」一起投資股票,因此遭詐4400萬餘元,其名下2棟房產也因此抵押貸款,直到其不斷向家人借錢,讓家人驚覺有異,緊急報警處理。警方獲報後也立即展開偵辦,分批逮獲項姓地面師頭與有竹聯幫明仁會背景的簡姓男子等在內共20人。經查,總計有26人受害,總財損金額高達2.7億餘元。據了解,一名70歲的被害人於臉書上發現聯電創辦人「曹興誠」的投資廣告,並在詐團的指示下換Line,以進一步得知投資標的,前後共計面交11次現金與黃金,總計約3000萬元。當被害人手上現金已消耗殆盡,詐團竟與地政士合作,讓地政士協助將名下2間北市與新北市,總市價約3000萬元的不動產進行抵押貸款,共計抵押700萬元,但利息卻相當高昂,其年利率就高達24%,代書與服務費就高達125萬餘元,實拿僅有525萬餘元,隨後就被車手收款取回。等到被害人驚覺遭詐,事後還得再掏出700萬元才將房產全部贖回。刑事局日前獲報有婦人抵押房產遭詐4400萬,逮獲項姓地面師與有竹聯幫明仁會背景的項姓男子等20人到案。(圖/翻攝畫面)警方獲報後也發動4波搜索,掌握40歲的項姓男子涉嫌重大,其涉嫌招募63歲的黃姓地政士,並找來5名代書助理協助,同時與有竹聯幫明仁會背景的24歲簡姓男子合作,由簡男負責找來車手負責取款,再由簡男負責收水交付上游。隨後也再循線逮獲,擔任金主的項男女友姚姓女子、康姓男子、6名車手、車手頭、代書與手機門號人頭在內共20人。警方後續清查另有26名被害人,詐欺所得2.7億元,同時查扣康男名下位於桃園的不動產1處(土地、建物)、汽車4部、新臺幣30萬元、泰達幣1,027顆、手機12支、電腦1臺、平板電腦2臺、筆電4臺、隨身碟(含數位證物)、印鑑證明、借據、本票、契約書、匯款存根聯及存證信函等。全案依違反詐欺犯罪防制條例、洗錢防制法、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等罪移送地檢署偵辦。其中項男與黃姓地政士訊後均以50萬元交保。刑事局呼籲,假投資及各類詐騙手法層出不窮,詐騙集團常偽裝為專業投資顧問、名人推薦或社群網紅,誘使民眾陷入高報酬假象而誤信為投資而匯款。一旦察覺對方要求多次匯款、面交款項或話術反覆推托無法讓投資人提領獲利,即可能是詐騙行為,投資前務必謹慎查證,切勿輕信網路陌生訊息,如有疑慮,請立即撥打165反詐騙專線,或向警察機關尋求協助。
記住剴剴1/六歲童「愛你」聲聲喚 「養父母」淚控兒少權法狠斷收養路
您接觸過親密無間、卻無法完成收養程序的家庭嗎?6歲男童小樂(化名)出生數月後便由現任照顧者周桑(化名)、周太(化名)夫婦接手扶養,在滿滿的愛與陪伴下長大,如今早已建立深厚依附關係;不過,他們卻卡在收養制度的門檻,使得早已存在的親密家庭,始終無法被法律承認,讓美好關係蒙塵。小樂主動拿出在學校完成、以「家」為名的拼貼畫。(圖/周志龍攝)「我愛你!」6歲的小樂雙手環抱著「阿嬤」周太的脖子親吻,一旁的「阿公」周桑露出幸福的笑容,這是他們一家的日常,他們夫妻養育小樂6年了,從奶粉、看病到上學一路陪伴成長,如今一家三口早已建立深厚情感。面對CTWANT記者採訪,小樂還主動從房間裡翻出在學校完成、以「家」為主題的拼貼畫,靦腆地介紹:「這是阿公(周桑)、這是阿嬤(周太)、這是我!」小樂興奮地說,自己最喜歡和「阿公」周桑到家附近的游泳池瘋玩整晚,也喜歡和家人全台灣走透透,他還抓著記者的手臂興奮地指向「阿嬤」周太手機畫面,直呼這是自己最喜歡的一幀!上頭是一張周太與幼時小樂的合照,兩人親密臉貼著臉,小樂嘟起嘴巴,周太則笑得露出一口白牙。眼前小樂興奮地蹦跳,五味雜陳的回憶卻湧上周太心頭。她回顧,小樂的生母是自己女兒的姊妹淘,17歲時懷孕,當時生父因遭女方家長以提告施壓,才勉強同意結婚,而這段婚姻僅維持短短幾年便宣告破局,雙方也各自另組家庭。周太續指,小樂出生沒幾個月後,生母便以外出找工作為由,詢問自家是否能代為照顧孩子,沒想到這一托付,竟成了命運的轉折點,此後親生父母不聞不問下,小樂的人生也悄悄走向另一條道路。沒有血緣的愛改寫了小樂的人生,但幸福之下卻暗藏隱憂,原來這段穩定而被認可的「依附關係」竟被甩在法定收養途徑之外,讓想合法地成為小樂父母的周氏夫妻只能徒呼負負!CTWANT調查,原來是2011年修法後《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16條規定,當生父母或監護人因故無法扶養孩子而有意出養時,必須委託合法收出養媒合機構協助尋找適合的收養人,不外乎為防堵販嬰與人口買賣,但卻搞得「無血緣關係」的收養只有一條路可走,就是收養人必須先向合法機構登記意願,再透過媒合程序尋找孩子,而且不能直接指定想收養哪一名特定孩童,只能提出對年齡、性別等條件的期待。因此,像小樂這樣存在穩定依附關係、實際生活上早已成為一家人的案例,制度上沒有彈性空間,根本無法收養,令周氏夫妻感到絕望!周氏夫妻目前僅具有「委託監護人」身分,雖然早已寫好對小樂的收養契約書,但因現行法令制度卡關。(圖/周志龍攝)周桑無奈地說:「我們又不是缺小孩,要養,我們想要的就是小樂。我們對他有一份親情。」為了讓一家人真正成為法律上的家人,夫妻倆曾兩度找律師諮詢,甚至填好了「收養登記申請書」,但在現行制度下,法院已「不再受理」私下協議的收出養案件,只能回到「無法指定收養」的媒合機制。周太憂心地說:「如果帶小樂去媒合機構,結果最後收養不到他,被別人帶走怎麼辦?萬一又發生像剴剴案那樣的事,我們會自責一輩子。」周氏夫妻目前僅是小樂的「委託監護人」,依《民法》規定,受託人權限多集中於日常生活照顧,例如居所指定、戶籍處理等,但涉及重大醫療決定時,權限仍被限縮。夫妻倆最擔心的是,小樂即將升上小學,未來若遇上重大意外,需要簽署手術同意書或重要醫療文件時,一旦聯繫不上生父母,只能眼睜睜看著搶救黃金時間一分一秒流逝,那種無能為力,將會讓兩人心如刀割。「你看那台悍馬,就是因為小樂喜歡才買的。」周桑指著家門口價值不菲的名車笑道。周氏夫妻經營鋼鐵、環保、土地開發等事業多年,他們也曾想過未來將部分土地與資產留給小樂,讓孩子長大後生活更有保障,但若未來因利益問題,生父母突然出現爭奪孩子,甚至對孩子造成傷害,該怎麼辦?周桑說:「法律上保護像剴剴那樣的孩子是有必要的,但是有些個案也是要看實際情況,來做對孩子最好的決定。」對此,衛福部社會及家庭署回應,現行「寄養轉收養」制度已考量兒童依附關係,寄養家庭若與孩子建立穩定依附關係,可協助後續收養程序。但對於非寄養家庭是否也能比照適用類似機制,衛福部未進一步說明。
威順旅行社遭勒令停業!出發前10天收通知 她付7.5萬遊日被迫喊卡
交通部觀光署證實,台中威順旅行社因財務狀況異常,已自5月14日起遭裁處停止經營旅行業業務3個月。由於不少旅客原訂近期出國旅遊,消息曝光後,也引發消費者擔憂已支付的團費與後續行程安排恐受影響。觀光署指出,威順旅行社已於5月12日主動向中華民國旅行業品質保障協會通報,表示公司目前已無法繼續履行部分旅遊契約服務。觀光署隨後在5月13日會同品保協會前往查核,確認業者存在財務及業務異常情形,因此依《發展觀光條例》規定,裁定自5月14日起停止營業3個月,以避免旅客權益進一步受損。事件曝光後,也有民眾在網路分享自身遭遇。一名旅客表示,今年3月透過威順旅行社購買日本福岡5日團體行程,共4人同行,總團費約7萬5000元,原本預計於5月26日出發。不過,旅客卻在出發前突然接獲通知,得知旅行社已停業。更讓旅客傻眼的是,對方告知若仍希望按照原定日期出團,還需額外支付約3萬5000元費用,才能改由其他旅行社接手安排後續行程。由於旅客後續多次致電威順旅行社,卻始終無法聯繫上業者,因此感到相當不安。針對後續處理方式,觀光署表示,凡5月14日後出發、受到影響的旅客,可依「國外旅遊定型化契約」規定,向旅行社要求全額退還旅費,並可依法主張違約金權益;另外,也可選擇由威順旅行社安排轉由其他旅行社接手出團。目前觀光署也已請品保協會協助受理相關旅客申訴案件。品保協會發言人李奇嶽提醒,民眾可準備旅遊契約書、代收轉付收據等相關文件,主動與品保協會聯繫,以利後續協調退款或轉團事宜。李奇嶽也建議,民眾未來購買旅遊商品時,除了確認旅行社是否合法立案,也應保留完整付款紀錄與正式契約文件,付款方式則以刷卡或匯款較有保障,若日後發生消費糾紛,也較容易作為申訴依據。
「主動式ETF」鬆綁!單一持股上限放寬至25% 台積迎資金活水
隨著科技產業快速成長,部分大型上市公司市值占整體市場比重持續攀升,為提升基金操作彈性,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預計於24日發布函令,放寬國內股票型基金及國內股票「主動式ETF」的投資限制,將原本上限由10%提高至25%。新制規定,未來投信業者若完成基金契約書修訂,即可不再受單一持股不得超過1成的限制。此舉被視為回應市場結構變化,並強化國內資產管理產業競爭力的重要措施。以台股為例,台積電(2330)市值已突破50兆元,達55.36兆元,占整體台股市值比重達44.3%,為目前唯一權重超過1成的個股,並被市場稱為「權王」。然而,現行台股基金與主動式ETF皆受到單一持股不得超過基金淨值10%的限制,影響投資配置彈性。金管會指出,此次調整主要是考量市場集中度提高,若仍維持原有限制,可能不利基金績效表現與資產配置效率,因此決定適度放寬規範。截至今年3月底,台股基金共計138檔,資產規模達1兆481億元;主動式ETF則有14檔,資產規模為2311億元,顯示國內基金市場規模持續擴大。依據新規,投信事業運用基金資產投資於任一上市公司股票,若該公司在台股市場權重超過10%,可不受原先法規限制,但仍須符合相關條件,包括投資該股票的比重不得超過其在臺灣證券交易所發行量加權股價指數中的占比,且該股票加計公司債或金融債券的總投資金額,上限為基金淨資產價值的25%。
2026裝修新制「沒申請不能開工?」 國土署回應了
2026年起裝修新制上路後,民眾將無法自行決定裝修開工?國土署強調與事實不符。研擬契約草案旨在打擊「裝修蟑螂」,既有流程與開工權利均無變動,呼籲民眾善用政府範本與查詢系統,守護居住權益與交易安全。闢謠2026裝修新制傳聞針對近期媒體報導稱2026年起裝修新制上路後,民眾將無法自行決定裝修開工等事宜,內政部國土管理署發出嚴正聲明,強調此類說法與事實完全不符。國土署澄清,目前政府僅是針對「室內裝修定型化契約草案」進行研擬,其核心目的在於防範日趨嚴重的裝修糾紛並遏止不法業者,也就是俗稱的「裝修蟑螂」,以有效降低履約爭議;至於現行的申請程序與相關規定,目前均維持現狀,並未做出任何變更。揭露裝修詐騙常見手法根據國土署提供的統計數據,目前全國登記在案的室內裝修業約有1.7萬餘家,專業技術人員則約有3.3萬人。然而,近年室內裝修的履約爭議事件頻傳,國土署指出,裝修詐騙與蟑螂的常見手法往往由非合格業者發起,在施工前先以低廉報價誘騙消費者簽約,進入施工階段後,再透過不斷追加工程款項來詐騙錢財,甚至有業者在收取大筆訂金後直接捲款落跑,導致民眾必須承擔工程停擺、財產損失及漫長的民事訴訟風險。定型化契約草案保權益為了因應上述亂象,國土署表示正依據消費者保護法規定,刻正擬具「建築物室內裝修設計委託及工程承攬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草案)」。國土署強調,這項草案完全是站在保護消費者的立場,希望藉此防範裝修糾紛並遏止不法業者,不過,「目前尚未公告上路,因此並無改變申請程序及規定」,民眾無須過度恐慌。善用官方資源查詢合法業者國土署建議有裝修需求的民眾,在簽訂契約前應多一道確認程序,可先至「全國建築管理資訊系統入口網」查詢合格業者及專業技術人員資料,確保與合法廠商合作以避開裝修陷阱。此外,內政部已發布包括「建築物室內裝修工程承攬」、「設計委託及工程承攬」以及「設計委託」等三款契約書範本,供民眾與業者下載使用,以保障雙方權益。若民眾不幸遇到不肖業者刁難,國土署提醒可撥打「1950」消費者服務專線,或透過行政院消保會網站提出申訴。房子想裝潢? 先送審才能開工 「新制3重點」懶人包一次看台鐵舊宿舍超搶手! 最低只要1.5萬 出租率近8成獨家/找得獎設計師 砸430萬裝潢 慘打掉重來
小崔拖吊回台了!16公里收7萬天價 警凌晨衝桃機逮人
針對近期於雙北市流竄的「拖吊蟑螂」,北市警局獲報後也介入偵辦,掌握惡名昭彰的「小崔拖吊」與崔姓老闆,其徒弟蔡姓男子、許姓男子等人在內涉嫌惡意加價,並在搜尋網站上花錢購買關鍵字,引導被害人優先與他們聯絡,就有被害人僅從深坑拖至新店,就被收了7萬元天價。17日一舉於雙北市等地進行搜索,逮獲蔡男與許男等6人在內,不過崔姓老闆已在警方發動搜索前離境前往泰國,但其19日自泰國入境後,隨即遭警方逮捕到案。據了解,33歲的崔姓男子經營拖吊車公司,但其3月初在警方發動搜索前即離境前往泰國,18日晚間返回台灣,於19日凌晨入境,但其隨即就遭接獲航警局通知的北市刑大逮捕到案。據了解,32歲的蔡姓男子與26歲的許姓男子2人均「師承」小崔拖吊,脫離小崔拖車後自立門戶,分別成立騰至與海東拖吊公司,頻繁在雙北地區活動,並每月在網路搜尋引擎上,花費至少10萬元購買關鍵字廣告與投放「專業道路救援等廣告」,利用民眾車輛故障之急迫性,讓民眾優先搜尋到他們的資訊,等抵達現場後假意向民眾表示「例行公事簽一下」,讓民眾在不知情的狀況下,簽下不合理合約。抵達目的地後,蔡男隨即表示因同時有收取人手服務費、拖車費、路費、絞盤費、絞鏈費等「特殊拖吊附加費用」,暴增拖吊費用,雙北地區之間的拖吊平均每件至少得花上5萬元費用。若民眾不從,蔡男等人也以先前遭民眾提告卻獲得不起訴處分之例子表示,他們擁有「民事留置權」,拒絕讓民眾離開,同時扣留車輛,甚至揚言要民眾「叫警察來」,等警方抵達則表示為民事糾紛案件;但若民眾態度強硬,蔡男等人也會適時「讓利」,主動將價格下降,讓民眾無奈之下只能同意,事後再刪除網站相關資訊,讓民眾無法留存證據提告。粗估至少有20人受害,其中一人僅是從深坑拖至新店,就被收取高達7萬元的費用,不法所得上看百萬。警方獲報後,報請台北地檢署檢察官指揮偵辦,專案小組17日發動同步掃蕩查緝行動,一舉拘提蔡嫌及旗下成員共計6名犯嫌,徹底打擊該犯罪集團。全案經刑事警察大隊會同北市警局松山、中山、士林分局及台中市、桃園市政府警察局專案小組兵分多路,針對蔡嫌等人位於雙北之住處、據點執行搜索,拘提蔡姓主嫌等6人到案;現場查扣犯罪工具拖吊車3輛,被害人契約書、和解書、拖吊發票、手機、空氣槍1把及現金5萬餘元等證物。訊後也依詐欺、恐嚇取財罪及組織犯罪移送台北地檢署偵辦,警方並將持續擴大清查其他受害車主。警方呼籲,民眾如有道路救援或拖吊需求,請參照台北市政府訂立相關指引,慎選合法合規業者。如遇到高額索費或遭扣車等不合理情形,立即報警處理;警方將即刻偵辦,並按個案情形通報相關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依法稽查裁處。警方將持續秉持「打擊犯罪絕不手軟、嚴正執法絕不寬貸」之立場,全力守護臺北市治安與市民安全。
拖吊蟑螂栽了!深坑到新店16K收7萬天價 北市刑大逮「小崔」前員工
針對近期於雙北市流竄的「拖吊蟑螂」,北市警局獲報後也介入偵辦,掌握惡名昭彰的「小崔拖吊」與崔姓老闆,其徒弟蔡姓男子、許姓男子等人在內涉嫌惡意加價,並在搜尋網站上花錢購買關鍵字,引導被害人優先與他們聯絡,就有被害人僅從深坑拖至新店,就被收了7萬元天價。17日一舉於雙北市等地進行搜索,逮獲蔡男與許男等6人在內,不過崔姓老闆已在警方發動搜索前離境,全案後續也將依詐欺、恐嚇取財與組織犯罪條例移送偵辦。據了解,32歲的蔡姓男子與26歲的許姓男子2人均「師承」小崔拖吊,脫離小崔拖車後自立門戶,分別成立騰至與海東拖吊公司,頻繁在雙北地區活動,並每月在網路搜尋引擎上,花費至少10萬元購買關鍵字廣告與投放「專業道路救援等廣告」,利用民眾車輛故障之急迫性,讓民眾優先搜尋到他們的資訊,等抵達現場後假意向民眾表示「例行公事簽一下」,讓民眾在不知情的狀況下,簽下不合理合約。北市刑大分析拖吊蟑螂之模式。(圖/翻攝畫面)抵達目的地後,蔡男隨即表示因同時有收取人手服務費、拖車費、路費、絞盤費、絞鏈費等「特殊拖吊附加費用」,暴增拖吊費用,雙北地區之間的拖吊平均每件至少得花上5萬元費用。若民眾不從,蔡男等人也以先前遭民眾提告卻獲得不起訴處分之例子表示,他們擁有「民事留置權」,拒絕讓民眾離開,同時扣留車輛,甚至揚言要民眾「叫警察來」,等警方抵達則表示為民事糾紛案件;但若民眾態度強硬,蔡男等人也會適時「讓利」,主動將價格下降,讓民眾無奈之下只能同意,事後再刪除網站相關資訊,讓民眾無法留存證據提告。粗估至少有20人受害,其中一人僅是從深坑拖至新店,就被收取高達7萬元的費用,不法所得上看百萬。警方五招自保,教民眾防範拖吊蟑螂。(圖/翻攝畫面)警方獲報後,報請台北地檢署檢察官指揮偵辦,專案小組17日發動同步掃蕩查緝行動,一舉拘提蔡嫌及旗下成員共計6名犯嫌,徹底打擊該犯罪集團。全案經刑事警察大隊會同北市警局松山、中山、士林分局及台中市、桃園市政府警察局專案小組兵分多路,針對蔡嫌等人位於雙北之住處、據點執行搜索,拘提蔡姓主嫌等6人到案;現場查扣犯罪工具拖吊車3輛,被害人契約書、和解書、拖吊發票、手機、空氣槍1把及現金5萬餘元等證物。訊後也依詐欺、恐嚇取財罪及組織犯罪移送台北地檢署偵辦,警方並將持續擴大清查其他受害車主。警方呼籲,民眾如有道路救援或拖吊需求,請參照台北市政府訂立相關指引,慎選合法合規業者。如遇到高額索費或遭扣車等不合理情形,立即報警處理;警方將即刻偵辦,並按個案情形通報相關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依法稽查裁處。警方將持續秉持「打擊犯罪絕不手軟、嚴正執法絕不寬貸」之立場,全力守護臺北市治安與市民安全。
弱弱相殘2/黑幫假互助真吸金!保險金流進私人帳戶 他全拿去還賭債
有竹聯幫背景的金安保網路平台有限公司負責人張仕霖、吳昱勲等人,於2020年間推出「安心33互助保障」專案,專門向俗稱「拒保族」之老弱殘疾人士行騙,粗估非法吸金1.1億餘元。警方也發現金安保不但未申請信託,安定基金更僅有4000元的餘額,明顯違法,而這些所謂保費最終竟全數流向張仕霖與吳昱勲的私人帳戶。刑事局偵二大隊第二隊偵破竹聯幫成員張仕霖、竹聯幫天龍堂新莊會會長吳昱勲等9人經營金安保公司,相關保費全數流進張、吳2人私人戶頭。(圖/翻攝畫面)據了解,金安保負責人張仕霖有竹聯幫背景,而監察人吳昱勲則為竹聯幫天龍堂新莊會會長,2人一手創辦保險互助吸金,專門鎖定高齡、殘疾、罹癌等弱勢族群下手,宣稱每月只要繳納3500元的費用,繳滿3年、6年,若不幸在期間身故,則可享有25萬元、33萬元的身故互助金,若未身故則可選擇在期滿後領回110%(約14萬餘元)的互助費金。警方發現,金安保公司鎖定在菜市場等人潮聚集場所,身穿「捍衛拒保族」背心,到處發放傳單,循線從該張傳單查起,赫然發現金安保公司粗估吸金1.1億餘元,並且招募1500餘名業務,每名業務只要招攬新進會員就可有100元酬勞,每半年若業績達標,則可晉升,業務主任可抽成40%、業務經理可抽成50%、總監則可抽成60%,以後金補前金之手法,吸引2800名遭到保險公司拒保的弱勢族群前往「投保」,並製造假財報,營造出會員眾多之假象。金安保對外宣稱,其所推出的安心33互助保障是「比終生保險更好的選擇」,補足現今商業保險的缺口,重病或殘疾人士等均可參與。(圖/翻攝畫面)然而實際上金安保公司不但未申請信託,安定基金會餘額更僅剩4千餘元,明顯違法,而當不少會員期滿試圖解約時,卻被告知還得需要「排隊」,每月還限額12位。當眾多憤怒的會員試圖前往追討時,起初還僅能向各縣市政府通報為「消費糾紛」,完全拿金安保公司沒轍。警方循線追查後再發現金安保公司的大筆資金,都被轉進張仕霖與吳昱勲的私人戶頭內,2人以2:1之比例進行拆帳,張仕霖將大部分的資金全數拿去償還其賭債,並又再將手上所有資金全數拿去賭博;而吳昱勲則將相關資金拿來做為一般日常生活開銷,用來買車、買股票,幾乎將金安保視為一般正職工作。而張仕霖為避免遭警方查緝,只要錢一入帳就火速提領現金,以此製造斷點。刑事局偵查第二大隊去年報請新北地檢署檢察官指揮偵辦,於去年10月、11月發動2波搜索,兵分多路搜索,查扣金安保公司各類書冊、契約、表單及文件76份(收支財報表、會員資料、統一發票暨會計憑證、金安保安心專案要助書、理賠申請書、客戶保險契約書、股東名冊、消費爭議會議資料等)、手機11支、電腦(含筆電、主機)4台、存摺17本、金融卡7張、隨身碟2個、匯款單、印章5顆、名錶2支(勞力士與假RM錶)、現金220萬餘元,並經新北地檢署凍結犯嫌及公司名下帳戶937萬餘元、美金33.62元、日幣85萬餘元。另聲請假扣押裁定獲准,共計扣押3處土地、有價證券242萬餘元、BMW汽車一輛,總價約2243萬餘元。同時也逮獲金安保負責人張仕霖、監察人吳昱勲、執行長丁慶安、負責教育訓練之總監69歲黃姓女子、公司會計與業務幹部等9人在內。其中張仕霖、丁慶安與總監黃女均遭收押,吳昱勲訊後以100萬元交保,其餘則分別以5萬至10萬元交保。
控國產署違法片面終止租約 南投農友淚訴公地放領機會飛了
看守台灣協會秘書長謝和霖今(4)日表示,一群農友被國有財產署南投辦事處違法終止承租國有農地耕作的租約,恐怕因此無法受惠於「公地放領」,苦主們已經提起訴願,要求改正國產署錯誤的撥用處分,維持國有農地耕作租約,讓農友可依規定申請國有地放領。不少國有地租戶農友被片面終止租約而無著受惠「公地放領」,無奈之下北上行政院抗議。(圖/翻攝自監督施政聯盟媒體群組)據了解,南投縣政府早計畫在名間鄉蓋焚化爐,因此國產署申請撥用廣達7.5公頃的國有農地,這項有償撥用案雖經行政院核定辦理,但國產署南投辦事處被控為了遂行撥用,違反了《耕地三七五減租條例》和《國有財產法》,在土地根本未變更編定的情況下,片面終止已在這塊地耕作數十年的農友租約並撥地給南投縣政府。國有地農耕管理是多年問題。圖為示意圖,非當事土地。(示意圖/CTWANT攝影組)大批農友今天與名間反焚化爐自救會等非政府組織(NGO)北上行政院抗議,他們泣訴在總統賴清德宣布重啟公地放領政策後,這些原本具有放領資格的承租人,反倒因國產署搶先違法另行處分而失去放領資格,希望國產署終止租約和違法撥用土地的處分,還給農民應有的權益與公道。一名從父母開始租用南投名間外埔段國有農地的小賴(化名)現身說法,直指4月收到南投縣環保局公文,要在租用的農地上蓋焚化爐,儘管有地上物補償,小賴和幾位街坊鄰居農友都希望能持續耕作,因此至今不願意簽同意書和契約書給環保局。而11月中賴清德公布「公地放領」利多政策後,大夥想爭取放領而到國產署一查,才發現國產署南投辦事處竟然片面終止租約,土地早已轉移到南投縣政府名下,硬生生把幾名農友隔在「公地放領」利多之外。名間鄉反焚化爐自救會成員陳品蓉指出,依規定國有農地在還沒變更成「非耕地」之前,不只不得終止租約,也不能撥用土地,因此必須聲援大批農民苦主,國產署這種還沒進行土地變更就片面終止租約的行政處分根本無效。彰化縣環境保護聯盟理事張淑芬則指控,國產署不只不在乎農友的耕作權,還有自稱國產署官員三天兩頭打電話給農民,要農民快領錢並同意縣府興建焚化爐,還暗示「如果現在不領,之後就沒有這筆錢了」,這可把純樸的農友嚇壞了,也更加凸顯行政程序上的粗暴、失當,若是其他人士冒用國產署的名義騷擾民眾,國產署也該澄清。監督施政聯盟執行長許心欣也說,國產署「法盲」亂賣國有地不是第一次,過去曾因多個產業園區用地含有大面積原國有地,國產署為了迎合《產業創新條例》,「自宮」把《國有財產法》中規定大面積國有地不能讓售的法規拋諸腦後,早已化整為零陸續讓售數十公頃國有地,「法盲」行為令人看了直搖頭。國產署至截稿前則尚未有統一官方回應。
金融內鬼2/彰化地面師詐團海撈3.7億 佯裝「貸款專員」遭判5年
震驚社會的「歐悅集團」詐騙案,最初是從執行長林冠宏等人涉嫌以假檢警、假投資等手法,對 12 名被害人詐取財物開始。但案情的關鍵,在於他們隨後勾結了地政士與貸款專員等,以「地面師」手法對被害人進行二度剝皮,透過不動產設定抵押的方式詐取 3.7 億元。今年9月底彰化地方法院對集團核心共犯吳棕睿判決出爐,以詐欺取財等罪判處有期徒刑5年,犯罪手法也跟著曝光。 判決書指出,吳棕睿與其母親王女是整個詐貸環節中不可或缺的核心,集團對外以「世臣理財」公司名義招攬急需資金的民眾充當人頭戶,而吳棕睿及其母親則利用其專業知識進行指導。集團成員裝成「貸款專員」,並協助被害人向銀行或融資公司申辦汽車貸款,並同步偽造一份「汽車買賣契約書」,製造出人頭是「購車」而非「借款」的假象。透過這種手段,集團成功讓多家融資公司核准高額貸款,詐取多間融資公司的資金。吳棕睿及其集團利用此方式,成功操縱至少16位人頭戶,造成金融機構巨額損失。彰化60多歲楊姓婦人除了兩處房產被以2700萬元抵押,還有其它資產遭詐,總計被騙走1.1億元。(圖/翻攝畫面)吳棕睿利用貸款服務作為手段行詐,集團成員先假冒台電人員、警官、檢察官等公務員名義,謊稱被害人楊女涉嫌洗錢,要求她申辦網路銀行,隨後由吳棕睿接手,佯稱可貸得新臺幣 2700萬元。吳棕睿協助楊女士將名下兩處不動產抵押,款項扣除費用後約 1575萬元現金,楊女士旋即依照假檢察官指示將這筆巨款全數交付給集團車手,另有900萬元遭集團操作轉出,吳棕睿也從中獲利78萬逾元。判決書指出,吳棕睿的主要任務是針對已被詐騙的被害人進行「二次吸金」,除了房產抵押案,在其他多起虛擬貨幣投資詐騙案中,集團成員會推薦資金不足的被害人聯繫「世臣理財」的吳棕睿申辦貸款,藉以籌措資金補足「虧損」。另名受害人曾女就是在吳嫌慫恿下,以分期購買香奈兒包包名義貸款10萬元,使曾女士實際到手8萬餘元後,立即遭集團車手取走。法院在判決中,將集團所使用的《詐騙教戰守則》視為重要的犯罪證據,該份資料由前渣打風控經理王女親筆寫下,詳細記載了銀行照會的標準答案,並提醒人頭在照會時不得提到「當鋪或代辦所收費」等敏感詞彙,甚至要求人頭戶申貸用途一律回答「現金備用」。員林分局報請檢察官指揮兵分5路,前往詐團據點搜索,查扣10多輛載具其中不乏有千萬跑車。(圖/翻攝畫面)法院認為,這份專業的教戰守則,證明了集團是有針對性地利用金融知識、實施詐欺。他們能將人頭戶向多家融資公司進行「二貸」或「三貸」,即便是車輛已被設定擔保債權,仍能透過欺瞞手段取得資金,這種專業的「犯罪腳本」嚴重影響金融秩序並對受害人產生不可抹滅傷害。法院最終判決吳棕睿有期徒刑5年,法院審酌吳棕睿在集團中扮演招募、指導及協調的角色,雖為重要共犯,但並非集團的最終決策者或資金主導者。檢方也於據點查扣空白貸款、教戰守則、教戰守則、工作筆記、客戶貸款申請書、電話個資、借據1本、筆記型電腦1台等罪證,依觸犯詐欺、洗錢防制法、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等罪判處5年徒刑。知情人士透露,吳棕睿詐貸案母子聯手的判決,對台灣的金融業敲響了一記警鐘,這起案件的核心,並非傳統的偽造文書或人頭詐騙,而是資深金融精英利用內部的風控漏洞進行系統性犯罪。知情人士表示,這樣的犯罪不僅讓多家融資公司蒙受鉅額損失,也凸顯了現有風控機制在面對「內行人」的專業作弊時的脆弱性,呼籲所有金融機構,必須重新檢視其對「聯徵照會」、「資金用途追蹤」等環節的審核標準,以防堵下一波可能由「金融內鬼」主導的專業性詐貸犯罪。針對吳棕睿遭判刑,以及其母、前金融風控經理所撰寫的《詐騙教戰守則》等問題。本刊截稿前聯繫吳棕睿的委任律師黃鼎鈞。事務所表示,黃律師在桃園開庭,需隔日一早才能針對判決書內容及相關細節作出回應。本刊也致電歐悅集團詢問執行長林冠宏涉及詐騙等問題,該集團人員表示不太清楚細節,不便多做回應;至於林遭檢方求刑10年,後以300萬元交保後,是否還擔任執行長一職,該集團人員認為這是高層的內部訊息,不太清楚詳情。
合資買地賣破億 高雄男偽造契坑好友私吞386萬
高雄市林姓男子2017年邀方姓友人合資購買875.7坪土地,約定日後轉售時依出資比例分配獲利,2021年12月林男將土地以1億1034萬元售出,林男竟偽造土地買賣契約書將售價改為8459萬元,私吞386萬餘元。橋頭地院審理後,林男被依偽造私文書等罪判處有期徒刑8個月,緩刑4年。判決指出,林男2017年邀方男共同購買高雄市共11筆合計875.7坪土地,土地登記在林男兒子名下,雙方約定將來轉售時依出資比例分配利潤。方男依比例15%,共轉帳587萬餘元至林男兒子帳戶,其餘85%由林男出資。4年後土地以1億1034萬餘元高價售出,方男要求查看契約書計算利潤,林男竟私刻印章、偽造不動產契約,將售價降為8459萬元,縮水近2600萬元,致方男同意依該金額計算利潤,詐得386萬餘元不法利益。林男於偵查階段否認犯行,至法院審理時才坦承,已與告訴人成立調解並完成賠償。法院認定林男不顧多年情誼,為貪圖不當利益而偽造文書詐騙友人,但考量已和解賠償,依偽造私文書等罪判處有期徒刑8個月,緩刑4年。
預售屋交屋潮來了!室內裝修暗藏陷阱 消保官曝3地雷
預售屋交屋潮來臨,房屋市場也進入裝修高峰期,新竹縣政府消保官辦公室近來接獲多起室內裝修工程申訴案件,包括巧立名目超收工程款、故意拖延工期,或對施工瑕疵擺爛等狀況,消保官提醒消費者,裝潢簽約前務必採室內裝修相關定型化契約簽訂合約,並慎選業者。消保官辦公室指出,近來接獲多起室內裝修工程申訴案件,有消費者是透過網路搜尋,找到網路評價良好,號稱合法登記的室內設計公司簽約裝修,但業者報價單無細項和使用材質,工程進行中還巧立名目超收工程款,故意拖延工期,對施工瑕疵更是擺爛不處理。也有消費者檢舉簽約的室內設計公司沒有合法執業資格及相關證照,卻於案中負責主要設計指導、工程協調、現場監工等業務。消保官辦公室接獲申訴後,會同縣府工務處同仁前往稽查,針對公司室內裝修業登記證已逾期也未依規聘任專業技術人員,國土署已依違反建築物室內裝修管理辦法第35條,予以警告。消保官也指出,後來因業者變更事業項目及公司名稱,目前主管機關正依相關規定辦理中。另被檢舉無照的業者,工務處也依建築物室內裝修管理辦法第9條及第10條規定,要求業者檢附相關證明文件提出書面說明。消保官陳雅芳表示,依照建築法及建築物室內裝修管理辦法規定,建築物室內裝修應由經內政部登記許可之室內裝修從業者辦理,並依其業務範圍及責任執行業務,未領得登記證者,不得執行室內裝修業務,違反可處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她也提醒,裝修費用動輒上百萬、上千萬元,為確保自己的權益,建議民眾裝潢簽約前可至內政部「全國建築管理資訊系統入口網」查詢確認業者是否為合法設立之公司,簽約前仔細審閱合約,確認合約內容、了解付款方式、保固條款、驗收標準等。此外,內政部國土署已依據消費者保護法第17條規定,擬具「建築物室內裝修設計委託及工程承攬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草案,在未公告前,建議民眾參考內政部訂定之「建築物室內裝修—設計委託及工程承攬契約書範本」、「建築物室內裝修—設計委託契約書範本」、「建築物室內裝修—工程承攬契約書範本」,以預防消費糾紛。
誰來繳11月地價稅? 土地所有權人8/31最後登記日注意事項一次看
財政部指出,地價稅是按「年」計徵,每年8月31日的土地登記狀況,決定11月誰是納稅義務人的關鍵。財政部說明,即便在年度中土地已經買賣移轉,仍要看移轉登記「完成日期」,必須依8月31日當天土地登記簿所載的所有權人來認定。舉例來說若甲方9月1日才完成移轉登記,那麼8月31日所有權仍在甲方名下,全年地價稅由甲負責繳納。至於買賣雙方訂定契約書,分配地價稅由誰繳納,財政部指出,則屬於當事人間約定的私權行為,不會因此變更地價稅的納稅義務,仍應依稅法規定繳納。地價稅將在今年11月正式開徵,財政部呼籲民眾務必留意,避免因誤判而忽略繳納,導致被加徵滯納金。尤其是近期有進行土地買賣、贈與或繼承的人,更應注意登記完成日期,避免事後爭議。地價稅會根據土地用途不同稅率也不同,自用住宅用地、國宅用地、勞工宿舍用地等稅率都是「2/1000」;公共設施保留地稅率「6/1000」;公有土地、事業直接使用土地稅率為「10/1000」;若是一般土地的話,因為「地價稅」是「地方稅」,各縣市累進起點地價均不相同,持有土地民眾可到各縣市官網或地方稅網路申報資料官網試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