妨礙
」 高雄 春捲 尹錫悅 戒嚴 日本
人肉攔車!婦無站牌攔公車遭拒竟怒擋車頭逼停 司機氣壞報警
北市文山區木新路二段日前發生一起民眾當街攔車案。一名公車司機行經木新路二段與指南路口時,竟遭一名婦人在前後均無公車站牌情況下當街攔車,司機拒絕讓婦人上車,婦人竟直接擋在公車前方,不讓公車通行,雙方一度僵持不下,讓公車司機怒報警處理。警方到場時,婦人已無攔車情形,經警方協調了解,公車駕駛表示不提出告訴,雙方亦表示不需警方進一步協助,警方確認現場狀況告誡該女性民眾後,雙方各自離去。不過警方也表示,民眾於道路上任意攔阻公車之行為,如確有妨礙交通安全或秩序情形,警方後續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8條規定予以舉發,以維護道路交通秩序及用路人安全。文山一分局呼籲,民眾搭乘公車應於公車站牌候車,並配合大眾運輸相關規定,以維護自身及其他用路人安全;如遇糾紛,應保持理性溝通,避免影響交通秩序及公共安全。
王定宇桃色風波再掀戰火 陳以信諷:沒有他能幹
愛爾麗醫美集團總裁常如山遭控性侵未遂,台北地檢署昨(24)日依強制性交未遂、違反保護令等罪起訴常如山。而民進黨立委王定宇先前被爆料介入常與該名遭性侵未遂女子感情,對此,國民黨文傳會新任主委陳以信今(25)日發文表示,會輸給王定宇這種人,是因為沒有他「能幹」,並對王喊話「選舉輸給你的我要用選舉向你討回來」。王定宇捲入常如山與疑似常男女友的桃色風波,常如山激動下意圖性侵,被該女提告妨礙性自主,台北地檢署昨(24)日起訴常多項罪嫌。針對此案,陳以信暗諷王定宇「男人發生這種事情,竟然是原配和他離婚,離婚後還幫他跑選舉」。愛爾麗今(115)年遭檢舉裝設針孔偷拍顧客,檢警調查後發現,全台18家分店都有偽裝後的針孔攝影機,當時檢方拘提常如山,朝《刑法》妨害性隱私、妨害祕密等罪偵辦。王定宇前(113)年台南立委選舉擊敗陳以信,而陳以信今(25)日向王定宇喊話再戰立委選舉,提到「選舉輸給你的,我要用選舉向你討回來」。
中部HIV男校車司機案「無新個案」!藍委憂受害者能否結婚生子? 羅一鈞解答
中部一名感染HIV(人類免疫缺乏病毒,俗稱愛滋病毒)李姓男校車司機,假借受神明附身,以「補氣」為由誘騙性侵至少9名女子,包含6名高中生,其中5人已確認感染HIV。針對此案,國民黨籍立委蘇清泉今天(17日)表達對受害者的關心,擔憂她們「一輩子都毀了」、「還能結婚生子嗎?」衛福部疾管署長羅一鈞則回應,只要長期妥善服藥,病毒基本上就偵測不到,因此結婚、懷孕生產都沒問題。立法院社福衛環委員會今日審查中央政府總預算案衛生福利部預算,立委蘇清泉談及中部HIV校車司機案,羅一鈞表示,今年初疫調掌握到共通感染源後,因涉及兒少、妨礙性自主等議題,相關縣市衛生局立即連結聯繫社政單位,並與警政啟動檢方調查。羅一鈞提到,過程中疾管署與保護單位、檢警密切合作,往下游找出被害人,提供篩檢、心理諮商等服務,目前確認HIV感染者都有前往指定醫院追蹤投藥,且病況穩定,而過去幾個月持續調查,並未找到新增個案,評估疫情是可控的。蘇清泉接著詢問受害人「是否一輩子毀了」、「將來可以結婚、生產嗎?」羅一鈞解釋,目前HIV感染治療已經是慢性病治療模式,只要長期穩定服藥、終身服藥,約半年就可以控制到測不到病毒,且長期服藥也無太多副作用,傳染力也不會增加。羅一鈞強調,國際共識「U=U」(Undetectable = Untransmittable),測不到病毒量即不具傳染力,愛滋病毒量測不到就傳不出去,感染者健康狀況可以維持良好。羅一鈞說,結婚本來就是人權,若是懷孕生子,可透過服藥控制,將傳染給胎兒的機率降到最低,懷孕期間也可以服用抗病毒藥物,持續服用三合一抗病毒藥物處方,每天1錠,對胎兒不會有影響,也不會造成畸胎,生產過程則採剖腹產,孩子出生後接受預防性投藥,使用母乳替代品等,傳染給孩子的機率可控制到趨近於0,目前也已多年沒有再出現母子垂直感染的案例。《CTWANT》關心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尹錫悅為戒嚴先用無人機挑釁北韓 法院批危害國家一審判30年
前南韓總統尹錫悅因涉嫌主導「平壤無人機投入作戰」以誘發北韓挑釁、藉此營造戒嚴條件,一審遭法院依《刑法》一般利敵罪及濫用職權妨害權利行使罪重判有期徒刑30年。法院審理指出,尹錫悅涉嫌利用國家軍事行動遂行私利,嚴重危害國民與軍隊的生命財產安全,其過去口中屢次強調的「反國家勢力」,如今遭法院判決證實他就是自己口中的那種人。根據韓媒《JTBC》報導,首爾中央地方法院刑事合議36庭昨(12日)依《刑法》一般利敵罪及濫用職權妨害權利行使罪,判前總統尹錫悅有期徒刑30年。2024年10月發生的南韓無人機滲透平壤上空散發傳單事件,實為尹錫悅政府刻意策劃的政治操作;法院認定,尹錫悅等人批准並執行該項機密作戰,主觀意圖在於激怒北韓,進而為同年12月3日宣告緊急戒嚴尋找藉口。法院痛批,此舉不僅損害南韓的國家軍事利益,更將全體國民與前線官兵置於隨時可能爆發軍事衝突的極度險境之中。本案同謀也遭到法律嚴懲,與尹錫悅一同被起訴的前國防部長官金龍顯同樣被判處有期徒刑30年;前防諜司令官呂寅兄則被判處有期徒刑15年。據南韓《刑法》規定,「一般利敵罪」適用於損害大韓民國軍事利益,或在軍事上使敵國獲益的行為。法官於判決書中嚴厲斥責,被告等人為達政治私慾,不惜讓國家的核心軍事利益遭受重大侵害。事實上,這已不是尹錫悅首次面臨重刑,目前他共背負8項刑事指控,在先前涉嫌主導戒嚴的「內亂首惡罪」一審中已被判處無期徒刑;另因涉嫌「妨礙逮捕罪」在二審被判有期徒刑7年。至於涉嫌在前國務總理韓德洙內亂案中進行偽證之指控,法院則裁定無罪。面對一審遭重判30年的結果,尹錫悅法律團隊隨即發表聲明表達強烈不滿,痛批司法機關已淪為權力的奴隸,盲目迎合政治特檢的起訴,並正式提出上訴。
史上最重!酷澎害3750萬用戶個資外洩 遭開罰140億元創紀錄
韓國個人資訊保護委員會(PIPC)11日宣布,電商龍頭酷澎(Coupang)因大規模個人資料外洩及未經授權蒐集用戶線上活動紀錄等多項違規行為,遭處以總額6246億8100萬韓元(約新台幣140億元)罰款,創下韓國史上單一企業因違反個資保護法遭裁罰的最高紀錄。韓聯社報導,根據個資委調查,酷澎因資訊安全管理不當,導致約3750萬名用戶個人資料外洩。調查指出,該公司在認證簽章金鑰管理、系統存取權限控制等基本資安措施上存在重大缺失,未能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機制,進而造成大規模個資洩漏事件。個資委10日在首爾政府大樓召開全體會議後決議,針對個資外洩事件處以4235億7500萬韓元罰款,並加處1680萬韓元罰鍰。這項裁罰金額不僅刷新韓國歷來單一個資外洩案件紀錄,也凸顯主管機關對企業個資保護責任的高度重視。除了個資外洩外,調查還發現,酷澎未經合法授權,蒐集約1117萬名會員在其他網站及App上的瀏覽與使用紀錄,並在可識別個人身分的狀態下儲存於資料庫中。相關資料包括用戶造訪網站的網址、使用App名稱、登入時間及IP位址等資訊。個資委認定此舉已違反個人資料蒐集與利用規範,因此另處2011億660萬韓元罰款。調查過程中,主管機關還發現酷澎涉及多項違規情事,包括未依規定通知受影響用戶個資外洩情況、未落實個資刪除義務、未保障個人資訊保護負責人(CPO)獨立性,以及存在妨礙調查等問題。此外,個資委指出,酷澎未妥善監督合作廣告商,導致部分廣告商透過俗稱「綁架式廣告」的方式蒐集用戶資料。這類廣告通常會在使用者不知情或不同意的情況下進行頁面跳轉,進而取得相關使用紀錄。主管機關認為,酷澎未善盡管理責任,使部分用戶的服務使用紀錄遭違法蒐集。個資委已要求酷澎全面強化資訊安全措施、防止類似事件再次發生,並提高個資處理透明度,保障用戶對個人化廣告的選擇權。同時,也要求公司對受影響的非會員資訊當事人進行通知,並確保個資保護負責人能夠獨立執行監督職務。另一方面,負責營運物流中心的酷澎子公司Coupang Fulfillment Services(CFS)也被查出違規。個資委發現,CFS曾蒐集71名從未在物流中心工作過的韓國警察廳採訪記者名單,並將其納入就業限制管理名冊,違反個資蒐集及使用規定。此外,CFS以員工健康管理為由保存的員工體重資料,卻在職業災害相關訴訟中提交法院作為證據,涉及違法處理敏感個人資訊,因此再被處以2億4800萬韓元罰款。個資委表示,酷澎必須在3個月內完成相關改善措施並提交執行成果報告,主管機關也將持續追蹤後續改善情況,確保企業落實個人資料保護責任。
捷運車廂見「大叔摳腳皮」還傳惡臭! 北捷回應了
近日有民眾搭乘台北捷運松山新店線往西門方向時,遇到有大叔光腳盤坐在椅子上,不僅一邊摳腳、掉皮屑,還傳出濃濃臭味,讓他相當崩潰。對此,北捷回應,捷運列車每日上線營運前,均依標準作業程序完成清潔消毒作業,旅客搭乘時如有影響公共衛生,將依規定拒絕運送,強制或護送其離開車站,若不願配合勸導,將依法裁罰。有民眾5日在Threads上傳一段影片,可以看見一名男子不僅光著腳盤坐在捷運椅子上,還一邊摳著小腿,像是當成自己家一樣自在。原PO也補充,,該男子身上還傳出明顯異味,讓他差點吐出來。畫面曝光後,不少網友紛紛在底下留言,「以前不理解那些就算捷運有空位也寧願站著的乘客,現在懂了」、「拜託北捷直接訂定標準,多臭多髒禁止搭捷運」、「他是慣犯,板南線的朋友小心」、「好奇捷運車廂會定期消毒嗎?」、「真心建議,穿短褲或短裙的小妹妹們,搭乘大眾運輸,能站就盡量站,不要坐,看太多這種沒公德心的人了」。對此,北捷於6日回應,多位民眾透過社群反映,特定旅客屢次在座位上有影響公共衛生之行為,旅客搭乘捷運如有影響公共衛生,將依規定拒絕運送,強制或護送其離開車站,若不願配合勸導,將依大眾捷運法裁罰。北捷指出,依《台北捷運系統旅客須知》第7點第3款規定,著惡臭或攜帶不潔物品,或有影響公共衛生之行為者,本公司得拒絕運送,站、車人員並得視情節會同警察人員強制或護送其離開站、車或大眾捷運系統區域;旅客如不願配合勸導,得依《大眾捷運法》第50條第1項第5款,拒絕大眾捷運系統站、車人員查票或妨礙其執行職務,處新台幣1500元以上、7500元以下罰鍰。北捷強調,為提供旅客舒適整潔的乘車環境,捷運列車每日上線營運前均依標準作業程序完成清潔消毒作業,包括車廂地板、座椅、扶手、立柱、車廂壁面、玻璃、地板及空調出風口等重點區域。此外,其他旅客經常接觸設備,也會加強清潔,尤其是座椅清消,更嚴格執行「先濕後乾」工法,使用稀釋漂白水均勻擦拭後,再以乾布徹底擦拭,力求清潔,請旅客安心。
前妻控性侵害他蹲40天看守所!真相逆轉判無罪 陳男獲國賠12萬元
陳姓男子遭前妻A女指控強拍裸照、強迫視訊公審及性侵,案件偵辦期間被羈押40天;不過高雄地院法官勘驗證據後,發現A女說詞反覆、前後矛盾,且現場情況與指控不符,最終判決陳男無罪定讞。陳男事後聲請刑事補償,法院認定羈押對其人身自由、名譽及人格權造成重大影響,裁定國家補償12萬元。判決指出,去年1月間,陳男與已離婚一年多的A姓前妻相約用餐,A女並帶著襁褓中的女兒同行,餐後兩人返回陳男住處,期間因陳男懷疑前妻與大學時期楊姓男同學往來過密而爆發口角,A女認為雙方早已離婚,陳男無權干涉其交友,雙方爭執愈演愈烈。衝突過程中,A女先後兩度撥打電話給楊男未獲接聽,接著傳訊息稱自己有危險,希望對方代為報警。不久後,她又主動撥打視訊電話給楊男;楊男接通後,發現A女全裸抱著嬰兒餵奶,拍攝角度顯然非她自行持手機拍攝,隨後陳男接過電話,質問楊男與前妻的關係,甚至出言恐嚇,讓楊男擔心A女遭控制,立即報警並聯繫其家人趕往現場。然而警方與A女父母抵達陳男住處後,現場並未出現激烈衝突情形。警方密錄器畫面顯示,屋內沒有爭吵聲或嬰兒哭鬧聲,A女抱著孩子走出房間時神情平靜、衣著完整,也未向警方或家人求救。其母親私下詢問狀況時,A女甚至表示陳男沒有動手,也沒有對她做什麼,只是情緒激動大聲吼叫。事後在母親與律師陪同下,A女前往醫院驗傷,原本她並未主動提及遭性侵,而是在律師得知雙方曾發生性行為後,建議進一步檢查;醫院採證後雖驗出陳男DNA,A女隨後提出強制性交及妨害性隱私告訴,指控陳男逼迫她脫光衣物拍攝裸照,並透過視訊向楊男公審,之後再強行與她發生性行為。檢方依強制性交及妨害性隱私等罪嫌起訴陳男,法院也於偵審期間裁定羈押。陳男自2025年1月11日起遭羈押,直到同年2月19日才獲准交保,失去自由長達40天。不過高雄地院審理後發現,A女歷次供述內容多次變更,對於裸照拍攝、視訊經過,以及性行為是否違反意願等關鍵細節說法不一。她後來更坦承,裸照其實是自己一時賭氣同意拍攝,而兩人發生性行為的模式,也與過往交往期間類似,自己雖會先表示拒絕,但最後仍會配合。法官認為,A女指述缺乏一致性,且現場客觀事證無法支持其遭強制性交的說法,依「罪證有疑、利於被告」原則,最終判決陳男無罪定讞。無罪確定後,陳男向法院聲請刑事補償,主張遭羈押期間不僅失去工作收入,更承受巨大心理壓力與名譽損害。法院審酌認為,陳男並無故意妨礙偵查或審判等可歸責情事,而羈押屬限制人身自由最嚴厲的強制處分,將人自家庭與社會隔離,對心理、信用及人格權均造成重大衝擊,因此依每日3000元計算,裁定補償40天共12萬元。全案仍可提出抗告。
曝王光慈今年「年終改發現金」 馬辦會計師:資金來源沒紀錄
前總統馬英九因基金會前執行長蕭旭岑、王光慈遭爆涉及違反財務紀律與疑似背信等爭議。對此,馬英九今(25)日委任基金會執行長戴遐齡召開記者會,由前國安會秘書長金溥聰陪同。誠品會計師事務所周志誠會計師指出,從107年的113年年終獎金發放,基金會都是用會劃撥轉帳方式,都有向國稅局申報薪資所得,從基金會存款資料跟申報資料都可以勾稽,但在114年度年終獎金查核時,根據基金會內部同仁告知,王光慈用現金方式發放,確實銀行並沒有支付紀錄,資金來源也沒紀錄,發放也沒紀錄。並表示,「對於現金來源為何應該由王光慈說明,才能真相大白」。戴遐齡指出,國民黨去年宣布蕭旭岑擔任副主席後,10月28日拜會大陸主任宋濤,同行的有王光慈以及薛香川、李德維,但馬英九對此事完全不知情,不得不懷疑,三人調查小組是否有基於私誼包庇蕭王的嫌疑。律師黃翊華接著表示,本次受馬英九委託調查,財團法人成員在外收受捐款,未依規定入帳,自行挪用或處分就有背信或侵佔嫌疑,本案調查中確實有收受不明捐款,未入帳未報告。第二,財團法人相關財務報表,要向主管機關核備,不明情勢就會妨礙查核正確性,公務人員登載不實可能,基金會成員有上述捐款為入帳外,更面對會計師詢問時有不實陳述行為。律所調查過程中,所有都有錄音錄影,馬、戴、金全程在場,這是我們對本案調查的觀察。會計師周志誠表示,自己從馬英九107年成立以來就一直擔任簽證會計師,從事會計師工作也30多年,秉持會計師職業道德規範指引,公正、誠實、獨立、客觀執行業務,對任何的執行案件都是以事實為基礎,專業會計準則為依據,不預設立場。周志誠指出,這次接受基金會委任對執行程序跟發現事實報告,在這協議程序裡面,最主要的是針對基金會從107年到114年的年終獎金發放方式跟會計帳目處理情形做查核,從107年的113年年終獎金發放,基金會都是用會播轉帳方式,也都有向國稅局申報薪資所得,這點從基金會存款資料跟申報相關資料都可以勾稽,但在114年度年終獎金查核時,根據基金會內部同仁告知,王光慈用現金方式發放。周志誠續指,從協議程序查核來看,確實銀行並沒有支付紀錄,資金來源也沒有紀錄,發放也沒有紀錄,這是比較疑問的地方,對於現金來源為何應該由王光慈說明,才能真相大白,以上就是事務所協議程序查核說明。
生成式AI又惹禍!日本人氣聲優提告侵權求刪影片 TikTok反駁
日本人氣聲優津田健次郎因替人氣動畫《咒術迴戰》中的七海建人配音而廣為人知,近日他向網路平台TikTok的營運公司提告,主因是有不明人士利用生成式AI未經授權模仿他的聲音,發布超過180支帶有旁白的都市傳說、冷知識等影片,依據其他網站公開的資訊,該帳號透過這些影片每月收益約可達50萬至75萬日圓(新台幣約 10~15 萬元)。現年54歲的津田健次郎除了是人氣聲優外,同時也活躍於電影和戲劇演出,近期知名代表作品莫過於為《咒術迴戰》中的七海建人配音,其他角色尚有《遊戲王》海馬瀨人、《黃金神威》尾形百之助、《極道主夫》龍、《拉麵赤貓》文藏等,他的聲音「低沉且富有磁性」,相當具有獨特性和極高的辨識度。根據日媒報導,津田健次郎是在2025年11月提告,認為相關影片刻意讓觀眾誤認為是津田本人配音,侵犯了名人可自行利用其知名度與形象所帶來經濟價值的「公開權(Publicity Rights)」,因此要求TikTok營運公司刪除相關影片,目前法院已進行3次非公開整理程序,預計最快將於今年夏天召開首次公開審理。TikTok方面則反駁,影片中旁白只是「一般普遍常見的男性聲音」,並認為大多數留言都是針對影片內容本身的感想與意見,而非被聲音吸引,所以「未侵害公開權」,要求法院駁回訴訟。津田健次郎代理律師平野敬接受日媒訪問時表示:「如果持續放任這種未經授權的生成式AI聲音存在,恐會妨礙整個聲優產業的發展。我們盼能透過勝訴明確界定違法界線,進一步支持聲優等從業人員維護自身權利。」
川普延後AI行政命令簽署儀式!憂阻礙美國領先地位
美國總統川普(Donald Trump)於美東時間21日在白宮橢圓形辦公室表示,他已延後原定即將舉行、備受期待的人工智慧(AI)產業行政命令簽署儀式,原因是他「不喜歡其中某些部分」。據美國財經媒體《CNBC》報導,這場原訂於21日下午稍晚舉行的活動遭到延後。川普宣稱,美國在人工智慧領域領先中國及世界其他國家,「我不想做任何可能妨礙這項領先優勢的事情」。他也強調,人工智慧正在「帶來極大的益處」,創造了大量的就業機會,而他擔心這項行政命令「可能會成為阻礙。」《紐約時報》(The New York Times)21日引述參與行政命令制定人士的報導指出,該命令將授權美國政府預先評估人工智慧模型,以辨識安全漏洞。簽署儀式的延後消息最早由《Axios》於21日稍早發布。美國白宮在被《CNBC》詢問有關延期原因時,僅引述川普的說法作為回應。科技巨頭對新興人工智慧產業的大規模投資,推動了快速成長,並協助帶動股票市場攀上新高,即便伊朗戰爭以及其他地緣政治衝突因素,持續造成全球經濟動盪。對人工智慧抱持友善態度的川普政府,樂見產業朝向相關技術發展的轉變,並採取多項獲得業界領袖支持的措施,例如支持業界要求,由聯邦政府優先規範人工智慧,而非讓各州自行制定相關法規。然而,該政府也已開始採取部分措施,加強人工智慧監管。本月,聯邦人工智慧標準與創新中心(Center for AI Standards and Innovation)宣布與「谷歌深智科技」(Google DeepMind)、微軟(Microsoft)以及馬斯克(Elon Musk)旗下人工智慧公司「xAI」達成協議,允許該中心在人工智慧模型公開發布前進行評估。此前川普政府尚未提出明確的人工智慧監管計劃,因為擔心任何監管措施都會限制這項技術的發展。3月初,川普政府宣布了1項人工智慧政策框架,旨在遏制各州對創新的限制,同時敦促國會解決人工智慧風險,並在與中國日益激烈的技術競爭中,鞏固美國的領導地位。
大罷工倒數!法院出手裁定「不得影響生產」 工會違反恐罰每日1億韓元
全球最大記憶體晶片製造商三星電子距離員工舉行大罷工截止日倒數3天,除18日勞資繼續協商、政府出面喊話外,韓國法院也跳出來緊急「滅火」,批准資方以要求禁止工會違法爭議行為為由提出的假處分申請,等於相當大的程度上阻止罷工的進行。根據外媒報導,水原地方法院18日對三星電子針對兩個工會提出的「禁止違法爭議行為假處分申請」作出部分准許裁定,因此,三星電子工會即使在行動期間,也必須維持與平時相同程度的人力、設備運轉時間與運作規模等義務。法院方面提到,半導體設施屬於超精密微細設備,一旦受損,即使經過維修,要重新恢復運作仍需耗費大量時間與成本,因此即便在行動期間,也有必要以與平時相同的程度進行防止設備損壞的作業。接著指出三星在全球半導體供應鏈中所占的重要地位,若因設備損壞或原料、產品變質甚至腐敗導致生產受阻,恐進一步造成汽車、家電、資訊通信等相關產業生產延誤。法院也裁定,若工會違反上述要求,透過實際行動、威脅告知或散發指示文件等方式妨礙相關設施維持平時水準運作,兩工會每日每次違規須各賠償1億韓元(新台幣約210萬),而各工會相關高層也要賠償。目前勞資雙方18日上午起在政府仲裁下展開協商,這次法院判決是否會為談判埋下不穩定因素尚未可知,同時,韓國總統李在明也呼籲勞資雙方凝聚智慧,摒棄單方面利益,尋求妥協。
國中會考本週末舉行! 新北市14考場週邊開放紅線臨停接送
115年國中教育會考將於本週末(5月16日及17日)舉行,新北市交通局除協調公車業者於考試期間加密班次,也開放14所考場周邊紅線開放供家長臨停接送。交通局專門委員林昭賢表示,考試期間自5月16日上午7時至下午5時,以及5月17日上午7時至下午1時止,淡水商工、林口高中、明德高中、鶯歌工商、丹鳳高中、泰山高中、三民高中、新北高中、新莊高中、恆毅高中、新北高工、中和高中、錦和高中及永平高中等14所考場周邊部分路段,開放紅線臨時停車。林昭賢說,部分人行道開放機慢車臨時停放,並以斜向停放一列為限,且應保持1.8公尺以上人行空間。不過,路口10公尺內、公車站、消防栓及有妨礙他人、車通行的路段仍禁止停車。交通局指出,各考場開放紅線臨停及人行道機慢車臨停範圍包括,淡水商工的商工路部分路段;林口高中前的仁愛路2段和四維路部分路段;明德高中的中正路2段部分路段;鶯歌工商的中正三路部分路段;丹鳳高中的龍安路部分路段、新莊高中前中平路部分路段、恆毅高中前的中正路部分路段;泰山高中的辭修路部分路段;三民高中前的復興路部分路段;新北高中的三信路部分路段;新北高工的明德路2段部分路段;錦和高中的錦和路部分路段、中和高中的連城路;永平高中的仁愛路和永平路部分路段等。交通局也提醒,接送車輛請配合現場交通指揮及臨停規範,如有長時間的停車需求,則應停放在附近停車場,警方亦將加強違規取締;另考場大都鄰近捷運站或公車站,呼籲考生及家屬利用大眾運輸前往,共同維護考場周邊交通安全與順暢。
沒票想搭霸王車!女硬闖車站遭警攔下 「嘟嘴裝可愛」沒用坐地大鬧
台中火車站8日上午發生一起鬧劇。一名陳姓女子未購買車票,卻試圖強行通過閘門搭車,站務人員發現後通報鐵路警察到場處理。不過女子面對警方勸導時,不僅遲遲不願離開,還一度半蹲嘟嘴裝可愛,希望藉此請求放行,相關畫面被民眾拍下後在社群平台流傳,引發討論。事件發生於8日上午8時許,陳女當時拖著粉色行李箱,欲直接穿越車站閘門進入月台,由於沒有購票,站方隨即通知鐵路警察局台中分駐所派員到場。從網友上傳至Threads的影片可見,現場有2名男性員警持續對陳女進行柔性勸導,希望她配合離開。不過陳女疑似情緒不穩,期間還突然半蹲,雙手捧臉並對員警嘟嘴裝可愛,試圖以撒嬌方式請求通融。但面對警方多次勸說,陳女始終不願配合離開,員警隨後態度轉趨強硬,並告知若持續妨礙秩序,將依法進行管束。聽聞警方表態後,陳女開始情緒激動,不斷喊著「我要回家」、「拜託不要這樣」,之後更直接坐在地板上大鬧,讓不少路過旅客停下腳步圍觀。警方表示,當時因陳女一度無法自行站立,員警曾提出協助送醫治療,但遭到對方拒絕。經一段時間勸導後,陳女最終自行離開車站,並在站外搭乘計程車離去。
婦帶2童過馬路害鳴笛中救護車急煞 行人條款掀議!交通部揭未讓可開罰
近年來斑馬線未禮讓行人條款爭議頻傳,昨(1日)有民眾目擊一名婦人帶領2名孩童走過行人穿越道時,遇上執行任務中且鳴笛的救護車,孩童加速衝出迫使救護車煞停禮讓。相關畫面在社群上造成熱議,好奇到底是行人還是救護車優先。對此,交通部指出,行人若在道路上聞消防車、救護車、警備車等警號不立即避讓,依法最高可處新台幣500元罰鍰。有網友在社群平台Threads上傳一段影片,畫面中顯示,一名婦人與2名孩童正準備過馬路,當救護車已接近路口並持續鳴笛,其中一名孩童疑似受驚或急於通過而加速衝向前,婦人與另一名孩童見狀也只能跟上,使救護車只能在斑馬線前緊急停等。這段畫面意外引發熱烈討論,不少民眾抨擊婦人,因救護車載送的是與時間賽跑的傷病患,即便是行人也應主動在路邊等候避讓,而非無視警鈴強行通過。留言中有人指出,這類「行人擋道」的爭議並非首例,去(2025)年8月就曾發生過行人戴著耳機過馬路,無視救護車警號慢悠悠走過斑馬線的案例。對此,交通部早已明確指出,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8條第1項第5款規定,行人在道路上聞消防車、救護車、警備車、工程救險車、毒性化學物質災害事故應變車之警號,不立即避讓,可處新台幣500元罰鍰。足見,行人在特殊狀況時,並非擁有「絕對優先權」。除了罰鍰之外,若行為涉及惡意阻擋,恐面臨刑事責任。交通部說明,若行人故意以強行、暴力手段來妨礙救護車通過,此種具有惡意的妨礙行為,亦涉刑法強制或妨礙公務罪之論處;如果傷者因為救護車被阻擋而無法獲得及時救治,因此導致重傷或死亡結果產生,亦有涉及刑法過失致重傷或過失致死罪嫌,以及相關民事賠償責任。交通部強調,道路安全與緊急救護需要所有用路人共同配合,未來將持續加強宣導,深化駕駛人與行人「聞警避讓」的法治觀念。同時再次呼籲,每一秒的延誤都可能威脅病患生命,請大眾在過馬路時隨時留意路況,切勿因一時疏忽或強行通過而阻礙緊急車輛的通行,確保黃金救援時效不被打斷。
女搭北捷「誤按辣椒水」!3車廂乘客急疏散 恐挨罰1萬元
台北捷運紅線車廂29日下午發生一起誤噴辣椒水意外,一名61歲郭姓女子於行經關渡站往淡水方向的列車上,不慎按壓隨身攜帶的辣椒水,造成刺激性氣味瞬間瀰漫整節車廂,不少乘客嚇得摀住口鼻閃避,站長也緊急疏散3個車廂的乘客。郭女被警方帶回訊問,初步釐清非蓄意攻擊,只是誤觸所致,但該行為已構成《大眾捷運法》之「妨礙行車」相關規定,將處新台幣1萬元罰鍰。據了解,事件發生在29日下午2時許,該列車行經關渡站附近,郭女正在整理包包時,不小心按壓到隨身攜帶、防身用的辣椒水,釋放出刺激性氣體,現場一度出現騷動。捷運人員接獲乘客通報,於關渡站疏散3節車廂乘客,郭女則被帶離並報警處理。站長隨後上車確認已無氣味後,列車才繼續載客抵達淡水站,隨後送回機廠清潔。經過警方調查,郭女背包上的辣椒水是平時作為自我防護使用,當時只是誤觸,並非刻意攻擊,現場也沒有旅客因嗆傷送醫,後續也依《社會秩序維護法》規定,移請士林地方法院簡易庭裁處。北捷表示,依《大眾捷運法》第50條之1第1項第2款規定,任何妨礙行車或影響安全系統運作的行為,均可處1萬元罰鍰;乘客如在捷運系統內遇上突發狀況,應保持冷靜,可透過列車緊急對講機通知司機員或行控中心,或於車站通報站務人員進行處理。
中國譴責日歐介入南海問題!控東京在台海挑釁、意圖軍事擴張
中國27日於聯合國安全理事會(United Nations Security Council)會議上,對日本與歐盟就南海議題發表的言論予以譴責,並指控東京在台灣海峽採取挑釁行為,計劃進行軍事擴張。據《路透社》報導,日本外務副大臣國光文乃在關於海上安全的安理會會議中表示,東京對東海與南海局勢深感關切,並重申日本反對任何試圖以武力改變現狀的行為,以及阻礙航行與飛越自由的舉措。歐盟駐聯合國大使蘭姆布里尼迪斯(Stavros Lambrinidis)也提及南海緊張局勢,並指出相關情勢妨礙了關鍵的航運路線,並對以規則為基礎的國際秩序構成挑戰。值得注意的是,2人的發言均未點名中國。對此,中國常駐聯合國副代表孫磊,痛斥日方的言論「毫無根據」、「完全顛倒黑白」。他還強調歐盟代表,「應避免就南海問題發表毫無根據且不負責任的言論。事實上,東海與南海局勢總體保持穩定,而南海仍是世界上最自由的航運通道之一。」此外,他還指控日本近期派遣船隻在台灣海峽「耀武揚威、蓄意挑釁」,並稱此舉向「台獨分裂勢力」發出了「極其錯誤的信號」。報導補充,日本「雷號驅逐艦」故意挑在4月17日、1895年《馬關條約》簽訂131週年這天通過台灣海峽,由於該條約加速了日本侵略中國與朝鮮的進程,並使台灣從此被日本殖民50年,因此被北京視為「百年屈辱」的代表性事件。中國方面遂將「雷號驅逐艦」的通行定調為「蓄意挑釁」,並向日本提出嚴正交涉。孫磊更提到日本首相高市早苗去年針對台灣發表的「錯誤言論」,並表示這些言論「嚴重打擊了中日關係。」據悉,高市早苗曾在去年11月7日表示,若台灣海峽爆發軍事封鎖或衝突,將構成東京的「存亡危機事態」,暗示日本可能出動自衛隊介入台海危機。孫磊加碼指控,「右翼勢力正將日本的安全政策導向進攻性與擴張主義的立場」,並稱在二戰結束80年後,「新的軍國主義正在日本復興。」他解釋,東京放寬致命武器出口限制、部署進攻性飛彈,以及增加軍事開支,暴露了其「為軍事擴張鋪路」的意圖。
台積電內鬼洩密案判決出爐!陳力銘判10年 東京威力要賠1.5億
台積電2025年爆發內鬼洩密案,時任工程師陳力銘勾結內鬼吳秉駿、戈一平竊取2奈米晶片機密後,交付給東京威力公司。經追查發現,另名工程師陳韋傑亦參與竊密行動;東京威力公司高階主管盧怡尹則涉嫌配合滅證。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今(27日)宣判,判處5人有期徒刑10月至10年不等,另判罰東京威力1.5億元。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審酌,被告陳力銘、吳秉駿、戈一平、盧怡尹、東京威力公司均已坦承犯行,並與卷內證據資料相符;另被告陳韋傑雖承認擅自重製而取得台積電公司內部涉及國家核心關鍵技術之營業秘密之客觀事實,否認具有域外使用之意圖,然依其所述對於陳力銘任職台積電公司蝕刻機臺設備供應商均為外商公司之認知暨本案圖檔涉及之資訊內容等事證觀之,認陳韋傑所為辯解不足採信,各該被告犯行事證明確,茲就各該被告涉犯罪名之量刑、定應執行刑、宣告緩刑部分進行說明。判決指出,陳力銘主動向檢察官供出犯行,並因而查獲共犯陳韋傑,應依國家安全法第8條第5項後段規定,免除其刑;另就其所犯國家安全法第8條第2項犯行,於偵查及歷次審判中自白,均有國家安全法第8條第6項前段減輕其刑事由,審酌陳力銘為求個人之工作表現而犯案,造成台積電公司營業秘密可能外流之危險,並危及產業國際競爭力與國家經濟安全。惟經台積電公司具狀表明東京威力公司屬於其半導體製造設備供應商之在臺服務公司,並非其競爭對手,復經調查陳力銘蒐集之營業秘密,均未洩漏與東京威力公司及其母公司日商東京威力科創株式會社以外之第三方,且被告充分配合且協助調查,經台積電公司表明願意接受其道歉,判處應執行有期徒刑10年。法院表示,吳秉駿於偵查及歷次審判中自白,就所犯國家安全法第8條第2項犯行,具有國家安全法第8條第6項前段減輕其刑事由,審酌吳秉駿造成台積電公司2奈米製程之機密資訊可能外流而喪失競爭優勢之危險,惟其充分配合且協助調查,對於犯罪事實之釐清及加速偵查機關進行本案之調查,具有相當貢獻,並經台積電公司具狀表明原諒,判處應執行有期徒刑3年。戈一平部份,法院考量其於偵查及歷次審判中自白並因而查獲共犯陳力銘,應依國家安全法第8條第6項後段減輕其刑,審酌被告造成台積電公司2奈米製程之機密資訊可能外流而喪失競爭優勢之危險,惟其充分配合且協助調查,對於犯罪事實之釐清及加速偵查機關進行本案之調查,具有相當貢獻,並經台積電公司具狀表明原諒,爰量處有期徒刑2年。判決書指出,陳韋傑僅坦承客觀事實,且其擅自重製之營業秘密屬於14埃米製程之機密資訊,此為台積電公司半導體製程從「奈米」邁入「埃米」時代之先進技術節點,乃延續並保持在全球最先進製程領導地位之關鍵,迄今亦未取得台積電公司之諒解,爰量處有期徒刑6年。至於盧怡尹刪除陳力銘翻拍台積電公司之營業秘密圖檔,湮滅後者涉案之刑事證據,嚴重妨礙國家司法權之行使。然其在發現刪除之電磁紀錄因不明原因回復後,主動通報東京威力公司,復由東京威力公司將此事發經過記載於書面陳報偵查機關,事後亦坦認犯行,具有裁判確定前自白之事由,應依刑法第166條規定減免其刑,爰量處有期徒刑10月,緩刑3年,並應於判決確定之日起1年內,向公庫支付新臺幣100萬元,暨參加法治教育課程6場次。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審酌,東京威力公司未能善盡監督受雇人之企業社會責任,且依據該公司對陳力銘工作績效表現之考核資料,可知東京威力清楚明瞭陳力銘可能利用舊識情誼而非法蒐集不易取得之台積電公司內部資訊,侵害台積電公司之營業秘密,考量惟被告承認犯罪,積極配合檢察官偵查及台積電公司內部調查,盡力降低本案對於台積電公司、半導體產業國際競爭力及國家經濟安全所生危害,並偕同其母公司與台積電達成和解,爰量處罰金1億5,000萬元,並應於判決確定之日起1年內,向台積電支付1億元,並向公庫支付5,000萬元。
辦公室同事訂雞排、飲料「沒揪」算職場霸凌?勞動部揭5大認定要件
同事在辦公室訂雞排或飲料卻未邀請他人,是否構成職場霸凌?對此,勞動部今天(21日)指出,依據最新預告的《職場霸凌防治準則》草案,類似「訂雞排沒揪」的情況,因多半與職務執行無直接關聯,原則上不會被認定為霸凌,但仍須依具體情境判斷。勞動部官員說明,根據過往案例,單次或少數幾次未被邀請參與團購,通常難以構成職場霸凌。不過,是否成立仍須檢視五大要件,包括是否發生在執行職務的勞動場所、行為人是否為事業單位人員、行為是否逾越業務必要與合理範圍、是否具持續性,以及是否對當事人身心健康造成危害。職業安全衛生署指出,上述五項條件須同時具備才可能認定為職場霸凌,且霸凌不僅限於主管對下屬,也涵蓋同事之間,甚至下對上的互動;派遣勞工亦適用相關規範。不過,承攬人員或第三方業務往來對象,則屬於職場不法侵害範疇,並不納入霸凌專章。此外,草案也列舉常見霸凌樣態,包括言語暴力、社交排斥、職務干預、權力濫用及名譽侵害,但並未設限僅止於此。舉例而言,若主管要求原本需一個月完成的工作,在三天內交付,即可能被認為不合理。未來相關單位也將進一步制定指引,提供企業作為判斷與防治依據。勞動部表示,依《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2條之2第4項授權訂定的《職場霸凌防治準則》草案,已明確規範雇主的防治責任,重點包括:一、明定職場霸凌之認定原則及審酌因素,提供判斷基準;二、要求雇主應依事業單位規模採取防治措施,並於知悉霸凌事件時採取立即有效的適當處置;三、建立明確的申訴受理、調查小組組成、調查程序及期限、協調機制、利益迴避、調查決定、申復機制及救濟管道等;四、對申訴人或協助申訴之人禁止不利處分,並對申訴案件應負通報、追蹤、考核責任。針對勞工遭受事業單位最高負責人職場霸凌的案件,新法已定明勞工得向地方勞工主管機關申訴,勞動部依《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2條之3第5項授權,訂定《地方主管機關受理最高負責人職場霸凌事件申訴處理辦法》草案,重點包括:一、明確定義「最高負責人」的範圍,確保勞工遭受最高負責人或與其職務相當者霸凌時,有外部申訴管道;二、規範地方主管機關受理申訴後的調查期限、方式,並要求調查成員的組成及調查報告內容應符合專業與客觀原則;三、定明當事人及相關單位應配合調查的義務,被申訴人不得規避、妨礙或拒絕。勞動部強調,新法已定明職場霸凌防治為雇主的法定義務,違反相關規定最高可處新臺幣300萬元罰鍰,且得依事業規模、性質或違反情節,加重至法定罰鍰最高額1/2。勞動部配合該等規定施行,正積極規劃推動的相關配套措施,包含培訓調查專業人才及建置調查專業人員資料庫、全國職場霸凌通報系統、積極爭取地方政府所需人力與經費、擴大辦理法遵宣導、輔導及教育訓練,以及補助中小企業遴聘外部調查專家等措施。
高雄毒春捲害157人就醫!店家最高恐賠逾4千萬 她籲假扣押防脫產
高雄市苓雅區正義市場一家經營40年的春捲老店,近期發生集體食物中毒事件,截至7日已有157人就醫。由於業者未投保產品責任險,消費者求償面臨困難,恐曠日廢時甚至無門。高雄市議員陳慧文指出,依照《食全法》規定,業者最高可能面臨4710萬元賠償,但若業者拒不負責,受害民眾恐難拿到實際賠償,因此應考慮假扣押財產保障權益。高雄市議會今天針對警消、衛生及環境保護等部門進行業務質詢時,陳慧文特別關心春捲中毒案的受害者權益。她指出,涉事攤販在市場經營已有40年,既無公司登記,也未投保產品責任險,對消費者日後求償造成重大阻礙。陳慧文說明,《食安法》第56條第三項規定,若消費者「不易或不能證明其實際損害額」,可請求法院依侵害情節裁定每人每一事件賠償500元至30萬元。以157人計算,業者最高可能須賠償4710萬元。然而,陳慧文直言,如果業者拒不負責,即便證據充足,團體訴訟結束後,受害者也可能僅拿到一紙判決而無法獲得實際賠償,因此她建議應假扣押業者財產,防止未來拒賠。對此,高雄市衛生局長黃志中表示,春捲中毒事件已移送地檢署,衛生局也第一時間聯絡消保官,後續將協助受害者維護權益。行政端目前積極追查上游廠商並保全相關證據,而假扣押業者財產部分,已由檢察機關考慮處理。針對這起事件,衛生局指出,經蒐集相關患者就醫情形、飲食史及檢驗結果等流行病學調查綜合研判,且染有致病原菌,係屬食品中毒,該攤商販售涉有重大食安風險,衛生局已依違反《食安法》第15條暨第44條、第49條規定,再加重裁罰108萬。此外,為防杜危害擴大,衛生局已於5日依法命業者停業7日,待複查合格後始得營業。並持續追查食材來源、製程及供應鏈,以釐清污染來源及責任歸屬。另查,業者於第一時間未完整說明春捲實際食材內容,原僅提供豆芽菜、高麗菜、紅蘿蔔、香腸、豆干、糖粉及花生粉,後經調查確認尚包含蛋品及肉絲,涉有刻意隱匿、規避妨礙調查情形,已影響疫調判斷完整性。衛生局加重裁罰新臺幣36萬元,目前累計共裁罰新台幣144萬元,並移送高雄地方檢察署,由雄檢啟動指揮偵辦。衛生局呼籲,選購潤餅、春捲等即食食品時,應注意業者作業環境衛生、食材保存及製作過程是否妥適,避免食用來源不明、久置常溫或未妥善保存之食品;如食用後出現腹痛、腹瀉、噁心、嘔吐或發燒等疑似食品中毒症狀,應儘速就醫,並保留就醫單據及剩餘食品,以利後續疫調與求償。若消費爭議無法協調處理,可向市府消費者服務中心撥打1950專線申訴尋求協助。
高雄40年春捲老店140人送醫! 苦主崩潰「2天跑40次廁所」:躺床像被刀割
高雄市苓雅區正義市場一家40年春捲攤4日傳出大規模食物中毒案,截至6日已累計140人就醫,其中有12人驗出沙門氏菌陽性。對此,就有受害民眾分享,自己2天內跑了至少40幾次廁所,完全吃不下東西,睡覺時全身痠痛,躺在床上皮膚還像被刀割一樣,相當痛苦。有網友5日凌晨在Threads發文道,家人4日上午到正義市場買春捲,中午6個人食用,下午起陸續有家人出狀況,自己則在4小時內就拉肚子10幾次,最終在5日凌晨集體前往長庚掛急診。原PO指出,抵達急診室才知道,多達10幾人也有上吐下瀉的症狀,且全是在同一家攤位買春捲,當時長庚已經通報集體食物中毒,不知道後續是否能向店家討賠償。原PO也強調,吃春捲的當下並沒有聞到怪味。原PO於6日凌晨更新最新狀況,表示自己因為食物中毒,連續2天睡覺全身痠痛,就像被電流電到一樣,感覺床單是刀子,接觸到皮膚就如同被刀割,2天跑了至少40幾次廁所、吃不到1片吐司,完全吃不下。貼文曝光後,有不少鄉民在底下留言,「我們家也來了,也是正義市場的春捲」、「我們家也是其中的受害者,我外公外婆甚至食物中毒現在還在住院中」、「我家鄰居也中獎了,下午叫救護車送醫,昨晚他們的家人回台北也是去醫院了很慘」。也有人說,「春捲內的豆干就是極高的兇手,祝福平安」、「豆芽菜也很容易壞!尤其大量燙起來溫熱悶著包成一卷後拿去拜拜再吃」、「建議春卷不要放有一段時間,因為菜會出水,又包在裡面容易發酵,再加上賣春卷的食材都擺在檯面上沒有隔離以及保溫,容易產生細菌」。針對此案,衛生局原已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5條暨第44條、第49條規定,加重裁罰108萬,由於業者原先僅提供豆芽菜、高麗菜、紅蘿蔔、香腸、豆干、糖粉及花生粉等食材,經調查發現尚包含蛋品及肉絲,涉有刻意隱匿、規避妨礙調查情形,已影響疫調判斷完整性,再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41條、第47條規定,加重裁罰36萬元,累計共裁罰144萬元,並移送高雄地方檢察署偵辦。衛生局也在4月5日依法命業者停業7日,待複查合格後始得營業,衛生局並持續追查食材來源、製程及供應鏈,以進一步釐清污染來源及責任歸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