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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駕還揮刀砸門!苗栗2男連2天落網 依托咪酯、安毒上路全遭羈押
苗栗縣兩天內接連發生毒駕案件,警方於頭份市及公館鄉查獲2名涉嫌施用毒品後駕車上路的男子,其中黃姓男子不僅毒駕,還持開山刀恐嚇民眾,並砸毀住家大門玻璃。苗栗地檢署認定2人均涉毒駕犯罪,且分別具有逃亡或反覆犯罪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獲准,強調將持續與警方合作強力掃蕩毒駕,展現「零容忍」執法態度。苗栗地檢署25日指出,22日晚間頭份市發生一起持刀恐嚇案件,黃姓男子騎乘機車前往陳姓等2名被害人住處,持開山刀恐嚇並砸毀大門玻璃後離去。警方獲報後迅速將黃男查緝到案,並進行毒駕快篩及採集唾液送驗,結果呈現第二級毒品依托咪酯陽性反應。檢察官徐子元訊問後,認定黃男涉嫌違反《刑法》施用毒品致不能安全駕駛動力交通工具罪,另涉毀損及恐嚇等罪嫌,犯罪嫌疑重大,且有逃亡之虞及羈押必要,因此向法院聲請羈押獲准。另一起案件發生於23日晚間,陳姓男子駕車行經公館鄉沿山道與館愛路口時,因交通違規遭警方攔查。警方察覺其精神狀況異常,進一步查驗後發現陳男涉嫌施用第二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後駕車上路。檢察官𨶒新羽偵訊後,認為陳男涉犯施用毒品不能安全駕駛罪嫌重大,且有事實足認具反覆實施同類犯罪之虞,因此向法院聲請羈押,獲法官裁准。苗栗地檢署表示,檢方將持續依循法務部及台灣高等檢察署的執法方針,結合警察機關強力查緝毒駕案件,對於罔顧公共安全、危及用路人生命的毒駕行為從嚴究辦、絕不寬貸,以維護社會安全與交通秩序,並呼籲民眾切勿施用毒品後駕駛車輛,以免觸法害人害己。
徐基麟隱瞞酒駕自撞 中信兄弟火速開除求償
中信兄弟19日發布正式聲明,宣布開除投手徐基麟,並終止雙方合約關係。球團指出,徐基麟於民國114年9月14日發生酒駕自撞事故,造成車輛翻覆及本人受傷,但事發後未主動向球團說明相關情況。球團表示,直到法院判決書公開後,徐基麟涉及酒駕的違法行為才被外界知悉。由於酒駕已嚴重危害公共安全,加上未依規定向球團通報,隱瞞事件經過,球團認定情節重大,因此依據中華職棒聯盟規章及球員合約規定,決定即日起解除合約,並將追究相關損害賠償責任。徐基麟酒駕自撞畫面曝光。(圖/翻攝記者爆料網)事實上,中信兄弟去年公布60人契約保留名單時,徐基麟便遭排除在外。當時球團對外表示,此舉與其個人財務因素及生活紀律問題有關,相關狀況已對球隊造成影響,因此決定將其移出保留名單,以示警惕。由於徐基麟與球團之間仍有複數年合約,中信兄弟當時也說明,將他列於60人名單之外後,仍保留其他球隊接觸及網羅的可能性。若無其他球隊延攬,球團仍會依照合約內容履行相關義務。針對外界關注的財務與生涯規劃問題,徐基麟所屬經紀公司當時曾發布聲明表示,其個人財務問題已獲妥善處理,未來將專注於復健及訓練,並感謝球團於手術期間及個人狀況較為混亂時提供協助與照顧,同時表達希望持續留在兄弟隊效力,盡快重返球場貢獻戰力的意願。不過,隨著法院判決書內容曝光,整起事件出現重大轉折。根據屏東地方法院判決書指出,徐基麟於民國114年9月14日晚間在屏東縣九如鄉友人住處飲用啤酒後,明知自身已飲酒,仍於隔日清晨5時50分許駕駛自小客車上路。未料行經九如鄉一處道路時,不慎撞上路旁電線桿,造成車輛翻覆,徐基麟本人也因事故受傷送醫。警方接獲通報後到場處理,並於醫院對徐基麟實施酒測。結果顯示,其吐氣酒精濃度達每公升0.72毫克,明顯超過法定標準每公升0.25毫克,全案因此依公共危險罪移送法辦。法院審理時認為,徐基麟明知酒後駕車可能危及自身及其他用路人安全,仍執意駕車上路,最終發生自撞翻車事故,已對道路交通安全造成危害。考量其於偵審過程中坦承犯行,且過去查無酒駕前科,最終依不能安全駕駛動力交通工具罪判處有期徒刑5月,如易科罰金則以新台幣1000元折算1日。
前科男載整車瓦斯毒駕自撞竟「無保請回」 彰化地院逆轉裁定羈押
彰化縣一名39歲江姓男子日前駕駛載滿瓦斯桶的貨車,行經員林市萬年路一段時,不明原因自撞路邊車輛。警方進行毒品唾液快篩檢驗,結果呈陽性反應,並在車內查獲俗稱「喪屍煙彈」的毒品,立即依法送辦。不料,彰化地院審理後竟裁定江男無保請回,引發爭議。案經台中高分院發回更裁,彰化地院今天(8日)逆轉裁定羈押。檢警調查發現,江男有毒品、過失傷害及過失致死等多項前科,案發時更載運大量瓦斯桶上路,一旦發生重大事故,後果不堪設想。檢方認為其行為已嚴重危害公共安全及道路交通秩序,且有反覆實施相同行為的高度風險,因此向法院聲請預防性羈押。不過,彰化地方法院審理後認為,現有卷證尚不足以證明江男因施用毒品而達到不能安全駕駛的程度,也缺乏具體事證顯示其有再犯之虞,因此裁定無保請回;檢方隨即提出抗告。案經台中高分院審理,認為原裁定仍有進一步斟酌空間,因此撤銷發回更裁。彰化地院重新審理後,於8日改裁定准予羈押,全案大逆轉。面對外界批評,彰化地院日前也發表聲明強調,法院一向重視毒駕行為對民眾生命、身體及交通安全造成的威脅,並支持檢警依法查緝犯罪。法院指出,近來針對檢方聲請的毒駕預防性羈押案件,已有超過10件獲准羈押,顯示司法機關對於遏止毒駕態度一致。彰化地院進一步表示,個案裁定是由承審法官依據卷內證據、犯罪嫌疑程度及羈押必要性等因素獨立判斷,不能因此推論法院整體對毒駕案件態度消極,也不應解讀為法院與檢察機關立場對立。法院強調,未來將持續透過法律研討及審判經驗交流,協助法官依法妥適處理案件,以維護司法公信力及保障社會安全。
依托咪酯升列一級毒品 警政署:全面導入唾液毒品快篩試劑
近年依托咪酯等新興毒品及施用後駕車所衍生的公共安全風險備受關注。內政部警政署今(4)日表示,已全面導入唾液毒品快篩試劑,並同步精進執法程序、強化路面攔查及溯源斷毒作為,全面提升毒駕防制與反毒治理成效。警政署指出,毒駕防制關鍵在於及早發現、即時攔阻,內政部警政署自114年11月起即通令全國警察機關運用唾液毒品快篩攔查毒駕,員警可於路檢現場快速辨識疑似施用毒品駕駛人,並依法採取人車分離、移置保管車輛及吊扣牌照、駕照等措施,將風險阻絕於事故發生前。新式執法工具上路後,查緝成效顯著提升,115年1月至5月,全國共查獲毒駕案件6,730件,較114年同期2,399件增加至2.8倍。其中超過98%案件均由員警主動攔查發現,顯示警方已能提前辨識高風險駕駛並即時阻卻危害。另為強化執法效能,警政署於115年5月修定毒駕取締作業程序,疑似毒駕之駕駛人經唾液快篩呈陽性,或拒絕受測且客觀情狀足認不能安全駕駛者,員警均得依法當場逮捕,進一步提升查緝效率與執法明確性。同時,警政署自115年5月24日起啟動「全國同步強化查緝毒駕及斷源緝毒專案」,針對高風險路段加強攔查取締,並同步打擊毒品供應鏈。防制毒駕不能只靠路面攔查,更應從源頭斷絕毒品供應。警政署表示,自113年起將依托咪酯類毒品列為重點查緝項目,持續向上溯源打擊製造、分裝及販售網絡。113年8月(依托咪酯列為第三級毒品)起至115年4月止,共破獲依托咪酯分裝場1,256處、查獲犯嫌2萬1,207人次,並查扣毒品粉末849.5公斤,成功攔阻約850萬顆毒品煙彈流入社會。另在打擊毒駕及緝毒專案執行首周,全國警察機關已查獲毒駕犯嫌877人、毒品犯嫌936人,破獲製毒工廠及混合式毒品分裝場29處,查扣毒品粉末總計27.5公斤、依托咪酯煙彈1,124顆、依托咪酯煙油367瓶等大量毒品及不法所得,不僅展現政府對毒駕零容忍的決心,更強力從供應端降低毒駕風險。為持續支援第一線執法效能,警政署說,115年度反毒預算編列較114年增加逾5千萬元,用於擴充科技鑑識設備、建置毒品情資分析平臺及提升檢驗量能;唾液快篩試劑採購量也由114年的1萬2,545劑,大幅提升至115年規劃採購4萬5,711劑,充分因應全國查緝需求。內政部強調,未來將持續透過路面攔阻、源頭斷毒、提升緝毒量能及跨部會合作多管齊下,全面打擊毒品犯罪與毒駕行為,守護民眾生命安全與道路交通秩序。
喪屍煙彈上頭還敢開車! 花蓮男撞橋烏龜翻慘遭收押
花蓮縣日前發生一起驚險又離譜的毒駕事故,1名年約40歲的黃姓男子,在連續兩天施用俗稱「喪屍煙彈」的依托咪酯及甲基安非他命後,竟不顧自身與其他用路人安全,於深夜駕車外出。沒想到行駛途中因毒品藥效發作,先是擦撞路旁號誌燈桿,接著車輛失控猛撞橋墩,整輛車當場翻覆四輪朝天,現場一片狼藉,所幸黃男僅受到多處擦挫傷,並無生命危險。事故發生於6月1日凌晨,黃男駕車沿花蓮縣吉安路二段由南往北行駛,途經七腳川溪附近時,車輛突然偏離車道撞上路旁號誌燈桿。然而撞擊後車輛並未停下,而是持續失控向前衝撞橋墩。由於撞擊力道相當猛烈,導致車頭嚴重毀損、擋風玻璃碎裂,整輛車翻覆在道路中央,場面十分驚悚。警消獲報後立即趕赴現場,並協助受困車內的黃男脫困送醫。警方在醫院進一步調查時,發現黃男神情恍惚、言行異常,與一般車禍傷患狀況明顯不同,因此懷疑涉及毒駕。經使用毒品唾液快篩檢驗後,結果顯示安非他命及依托咪酯均呈陽性反應,證實黃男在駕車前確有施用毒品情形。檢警深入追查後發現,黃男於5月30日至31日期間,在住處多次施用依托咪酯及安非他命,直到深夜仍處於藥效影響狀態,卻執意開車上路,最終因意識不清導致事故發生。花蓮地檢署指出,黃男涉嫌違反《刑法》施用毒品致不能安全駕駛罪,且其行為嚴重危害公共安全。考量其漠視社會大眾生命財產安全,並有再次毒駕風險,因此依修正後《刑事訴訟法》規定,向法院聲請預防性羈押,獲法官裁定准押。
校園瘋傳新興毒品「一口暈」 媒體人驚爆:開學季還打折促銷
謝震武律師主持《震震有詞》,節目日前針對毒駕連環奪命的社會亂象展開深度探討,律師陳立怡說明台灣的法律目前傾向「以治療代替處罰」,來賓們也紛紛揭露新興毒品氾濫的駭人現況。資深媒體人林裕豐指出,近期新興毒品「依託咪酯(俗稱喪屍煙彈)」導致多起慘絕人寰的社會案例,不僅有前科累累的嫌犯因監所滿額未被關押,再度毒駕倒車造成七旬姊妹一死一重傷;更有父親在火鍋店門口無辜被毒駕撞死,讓二女兒哭得撕心裂肺。萬華分局員警張景義也無奈表示,現今毒品價格太便宜且極易取得,成年人累犯眾多,這種將依託咪酯加入煙油的「喪屍煙彈」更是防不勝防。新興毒品的魔爪如今已深入校園,嚴重危害年輕學子。員警張景義透露:「一瓶煙油僅需數百元,高中生非常容易買到。」媒體人林裕豐更驚爆:「現在校園內正流行被稱為「一口暈」的毒品,1毫升只賣1250元,甚至惡劣到在「開學季」推出打六折的促銷手段,導致毒品深入國、高中生校園。」林裕豐也提到,不僅校園淪陷,許多富二代也沉迷於吸食毒品,但拿到的毒品往往被摻雜了不明的廉價毒物,極易引發猝死,過去就曾發生富二代在租屋處與傳播小姐一同吸食不明毒品而暴斃的悲劇。面對毒駕不斷拆散無辜家庭,社會大眾對遲遲無法重判感到不解。律師陳立怡解釋,政府雖然正設法提高罰則,但毒駕在法律上仍被歸類於「尚未提升到殺人主觀犯意」,因此還無法以殺人罪送辦。現階段是設立「不能安全駕駛罪」,酒駕或毒駕造成死亡結果,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加重條款則規定,若10年內再犯則可求處無期徒刑。民俗專家小煜老師則分享,曾有一名以跑車維生的男子,太太特地來求平安符,表示先生近期頻頻發生擦撞希望幫忙化解,怎料過一陣子太太絕望痛哭回來,說平安符根本沒用,因為先生已經撞死人,一查才發現先生根本是長期毒駕。面對毒品對家庭帶來的打擊,專家也從心理與法律層面給出解方。諮商心理師林萃芬指出,上癮者的家人在心理上面臨巨大煎熬,當吸毒者感到痛苦空虛時,家人若能用關懷的角度出發,利用親情的力量幫助其脫離毒品圈。而一旦確認成癮,務必尋求專業協助。律師陳立怡也補充:「當成癮者有心想要戒毒時,根據《毒品危害防制條例》規範,若上癮者主動向醫療院所請求救治,法律上『不會被通報、不會被警察帶走、亦不會被判刑』。」呼籲成癮者與家屬勇敢跨出求助的第一步,切勿再讓毒品害人害己。
才因酒駕坐牢10月!屏東男第7度酒後騎車 法官判他1年徒刑
屏東一名鍾姓男子,3年前才因酒駕服刑10個月後出獄,去年(2024年)又因未戴安全帽、騎車蛇行遭警方攔查,還檢出酒測值高達1.05毫克,被依公共危險罪送辦。檢方查出,鍾男已是第7次酒駕被捕,建請法院從重量刑;屏東地院依不能安全駕駛動力交通工具罪,判他有期徒刑1年。判決書指出,鍾男在去年10月間,於瑪家鄉附近工寮喝了幾罐啤酒後,欲騎車返回住處,因未戴安全帽遭警方示意路邊停車,但鍾男未立即停下,繼續騎車蛇行,後遭員警攔停,由於鍾男身上酒味濃厚,鍾男也坦承飲酒,當場對他施以酒精濃度測試,發現酒精濃度達每公升1.05毫克,因此依公共危險罪送辦。檢方發現,鍾男已經是第7次酒駕遭逮,他在2022年7月才因酒駕入監執行,服刑10個月後出獄,如今鍾男再次酒後騎車,檢方認為其犯行具特別惡性,且對刑罰反應力薄弱,建請法院加重其刑。案經屏東地院審理,法官審酌鍾男多次違規,罔顧公眾交通安全執意騎乘機車上路,兼衡其犯罪動機、智識程度、生活狀況等情狀,依不能安全駕駛動力交通工具罪,處鍾男有期徒刑1年。全案可上訴。
台中重機深夜失控飛天!猛撞圍籬卡車頂 現場如災難電影
台中市大里區31日凌晨發生一起令人震驚的自撞車禍事故,1名22歲陳姓男子騎乘大型重機行經瑞成一街往塗城路方向時,疑似因不明原因突然失控,猛烈撞上路旁鐵皮圍籬及停放車輛。強大的撞擊力道不僅讓重機車頭幾乎全毀,整輛重機更當場騰空飛起,最終卡在鐵皮圍籬與1輛紅色小客車車頂之間,現場畫面宛如電影特技場景,令人看了怵目驚心。根據現場情況,陳男騎乘的黑色大型重機在失控後高速衝撞,造成車體嚴重變形,車殼碎片散落四周。遭波及的紅色小客車後擋風玻璃整片碎裂,車頂也出現明顯凹陷受損情形。此外,周邊停放的多輛機車因受到撞擊波及而傾倒,現場滿地碎片與零件,宛如災難現場,可見當時撞擊力道相當驚人。事故發生後,附近民眾聽見巨大撞擊聲響,紛紛出門查看情況並報警求助。警消人員獲報後迅速趕抵現場,發現陳男身上有多處擦挫傷,所幸意識清楚,經初步檢查後緊急送往醫院治療。幸運的是,雖然事故場面相當駭人,但陳男並未受到致命傷害,經醫院治療後已無生命危險。警方表示,本起事故共造成1輛大型重機、2輛普通重型機車以及2輛自小客車受損,財物損失仍待進一步估算。經警方對陳男實施酒測後,確認酒測值為零,已排除酒後駕車的可能性。至於陳男為何會突然失控自撞,是否涉及車速過快、操作不當、道路狀況或其他因素,仍有待警方調閱監視器畫面及相關證據進一步調查釐清。警方也呼籲,駕駛人深夜騎乘大型重機時應特別注意車速控制與路況變化,保持安全駕駛習慣,避免因一時疏忽釀成重大事故,危及自身及其他用路人的安全。
毒駕菜販見警心虛狂逃! 撞飛阿嬤竟二度輾壓奪命遭訴殺人罪
彰化縣2026年清明連假期間發生一起震驚社會的毒駕死亡車禍,1名60歲陳姓菜販涉嫌施用甲基安非他命後駕駛小貨車上路,途中發現警方巡邏車尾隨,因擔心毒駕行徑曝光,竟不顧沿途用路人安全,一路闖紅燈、違規超車高速逃逸,最終釀成1名75歲施姓婦人死亡的悲劇。檢方歷經近2個月偵辦後,認定陳男涉嫌毒駕及殺人罪,依法提起公訴,全案將交由彰化地方法院國民法官庭審理。根據起訴書內容指出,陳男於4月3日上午在住處施用甲基安非他命後,仍駕駛小貨車外出,當日上午11時許行經鹿港鎮中山路時,因發現後方有警車巡邏,竟開始加速逃逸,警方鳴笛要求停車受檢,但陳男非但沒有停下,反而一路違規闖紅燈,甚至跨越分向限制線駛入對向車道超車,完全無視其他用路人的生命安全。就在高速逃逸過程中,陳男自後方猛烈撞上騎乘機車的75歲施姓婦人。強大的撞擊力道讓施婦連人帶車噴飛倒地,現場零件四散。然而更令人髮指的是,陳男發現施婦已倒臥車前後,不但沒有停車查看或報警救援,竟直接加速駕車輾壓而過後逃離現場,警方目睹整個過程後立即下車協助救援並通知消防人員到場,但施婦因全身多處重創、腹部嚴重瘀青及腿部撕裂傷,經送醫搶救仍不幸宣告不治。警方於案發後展開追查,約5小時後在鹿港鎮查獲陳男。經採尿送驗後發現,其體內安非他命及甲基安非他命濃度均遠超過法定標準,檢察官認為,陳男在毒品影響下駕車,且明知撞倒被害人仍選擇直接輾壓逃逸,行為已非單純交通事故,因此依不能安全駕駛動力交通工具罪及殺人罪提起公訴。彰化地檢署也強調,近年毒駕案件頻傳,對社會安全造成重大威脅,未來將持續強化毒品查緝與毒駕偵辦工作,對於危害公共安全的毒駕行為採取從嚴、從重追訴態度,以遏止類似悲劇再次發生。
「前科累累男」載一車瓦斯桶毒駕竟無保請回 員警崩潰:台灣成犯罪天堂
彰化縣5月30日發生毒駕案,39歲江姓男子載著一貨車瓦斯桶,行經員林萬年路一段時自撞路邊轎車,經毒品唾液快篩後,確認其為安非他命、依託咪酯陽性反應,警方依毒駕等罪嫌將其移送,檢方向法院聲請羈押,彰化地院卻裁定無保請回,嚴重打擊警方士氣,更讓基層直呼台灣成為「犯罪天堂」。據了解,江男有毒品、駕車過失傷害、過失致死等多項前科,而他在瓦斯行擔任送貨員,5月30日上午載著滿車的瓦斯桶行經萬年路一段,卻衝撞路邊轎車,警方獲報後連忙趕抵處理。而警方發現江男神情恍惚,對其進行毒品唾液快篩,驗出安非他命及依托咪酯陽性反應,並在其車內查獲喪屍煙彈,訊後依毒駕等罪嫌移送法辦,檢方則認定江嚴重危及交通道路安全與公共安全,有反覆實施相同行為之高度風險,毫無尊重他人生命財產的意識,向法院聲請預防性羈押。彰化地院卻認為,卷內證據不足以認定江因施用毒品,已達不能安全駕駛狀態而肇事,且無具體事證足認他有反覆實施同一犯罪之虞,在召開羈押庭後認為沒有預防性羈押必要,裁定無保請回,檢方則將提出抗告。法院裁定也嚴重打擊警方士氣,不滿第一線人員冒險抓的犯嫌,竟被法院直接放走,員警只能眼睜睜的看著犯嫌離開,認為法官不認同即時遏制毒駕的必要性,在無形中助長毒犯氣焰,讓台灣成為犯罪天堂。
高雄警公布13名毒駕累犯姓名、照片 今年前5月已取締739件毒駕
高雄市警方今年以來,已於5個月內查獲毒駕739件毒駕,而警方也在今天(31日)公布13名毒駕累犯姓名與長相資料,提醒民眾吸食毒品後駕車將嚴重危害無辜市民生命財產安全,警方對此絕不寬貸,並將持續維持高強度查緝力度,嚴查嚴辦,「吸毒開車,死神上車;安全駕駛,平安到家!」根據交通大隊統計,今年1至5月,共取締739件毒駕,較去年同期的增加299件,增幅高達近7成。高市警也規畫取締毒駕專案323場次,並配合警政署於5月24日起執行「全國同步強化查緝毒駕及斷源緝毒專案計畫」,除了持續進行路檢、巡邏與攔查外,亦向上溯源根絕毒品源頭。警方也在臉書粉專「高雄市政府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公開13名毒駕累犯的姓名照片,包括吳宗修、李玟翰、孫自強、孫靖明、陳皆良、楊怡欣、廖杏慈、歐威克、蔡璧鴻、蔡禮謙、盧勇志、戴建安及龔冠霖,以上均為10年內毒駕累犯2次以上者,依法公告姓名照片。高市警表示,5月13日修正後的《取締疑似施用毒品後駕車作業程序》已正式上路,只要駕駛出現蛇行、精神恍惚、語無倫次、肌肉顫抖等疑似毒駕徵兆,經唾液快篩呈陽性後,警方即可依現行犯逮捕移送法辦。依現行規定,毒駕最高可處汽車駕駛人12萬元罰鍰,機車駕駛人最高9萬元罰鍰,並當場移置保管車輛及吊扣駕照;若10年內再犯,第2次最高可罰12萬元並吊銷駕照3年;第3次以上會逐次加重處分。此外,毒駕案件也已納入「預防性羈押」範圍,以阻止行為人反覆危害公共安全。
【6月新制】夏季電費上路「每月多付446元」 128萬人忘做1事恐罰3600元
6月1日起,有不少新制準備上路,最多人關心的就是夏季電費即將啟動,一般家庭平均月電費將增加446元,此外還有證交所借券收費新制、中華郵政恢復寄美商品郵件、西門商圈全面禁菸等,交通部分還要留意,重新考照及高齡換照新制等,《三立新聞網》整理9大新制帶讀者一次看懂。夏季電費上路台電將在6月至9月,針對約1500萬戶全台住家及一般低壓用戶實施夏月電費。根據試算,一般家庭夏季電費平均月電費約1084元,比非夏月增加446元。勞動部啟動勞工防「熱傷害」機制氣溫不斷創新高,勞動部6月起除了「戶外高溫專案檢查」,針對營造、道路修繕等高風險作業場所加強勞動檢查外,也將辦理「熱危害改善追蹤查核」,督促雇主提供勞工遮陽、降溫、飲水及休息等防護措施,若檢查機構發現現場防護不足,除了要求限期改善,雇主還必須將改善後影像上傳至指定網址。公保年金調升6.46%考試院表示,為落實公教人員保險年金係為提供基本經濟安全保障之意旨,以確保年金給付的實質購買力,考試院會同行政院公告,自115年6月1日起,105至107及111年度公保年金給付金額比率調高6.46%。公保年金將調升6.46%。(示意圖/資料照)證交所借券收付新制台灣證券交易所於6月實施借貸交易費用收付新制,借券人尚未了結標的證券數量,改採按月結算與收付,若還券了結或提前部分還券時,議借交易亦按月結算與收付;定價、競價交易同現行作業,於還券次一營業日完成相關費用收付。另外,按月結算借貸交易費用收付時間為,每月第一營業日結算後,於次一營業日收付完成。中華郵政恢復寄美國商品郵件中華郵政因應美國海關新制,自115年6月1日起開辦「出口美國國際郵件委託代寄件人繳納關稅服務」,並同步恢復收寄寄往美國之商品類郵件。駕照重考新制交通部宣布,6月將正式實施駕照重考新制,為確保重新上路的駕駛人具備正確觀念與安全駕駛能力,凡駕照被吊銷且「不得考領期間達3年以上者」,在重考前必須完成強制駕駛訓練課程,未完成者將不得報名考照,若擅自駕車上路,將視同「無照駕駛」依法重罰,機車罰鍰1萬8000至3萬6000元,汽車罰鍰3萬6000至6萬元。高齡換照新制自5月31日起正式實施高齡換照新制,高齡駕駛人定期換照年齡從75歲下修至70歲。年滿70歲者,若駕照有效期限屆滿,需在緩衝期2年內換發為效期至75歲的有效駕照;年滿70歲、未滿75歲者,應在117年5月31日前完成換照;年滿75歲者駕照有效期限屆滿,需在緩衝期3年內完成換照,換發為3年效期的有效駕照,且每3年換照一次,違規上路者可處1800元至3600元罰鍰。高齡換照新制將上路。(示意圖/資料照)國泰航空登機口提前關閉國泰航空指出,自6月1日起,所有國泰航空航班的登機閘口將於起飛前15分鐘關閉,較現行安排提早5分鐘。同日起,所有於香港國際機場出發的國泰航空航班亦將提前5分鐘開始登機。西門商圈禁菸台北市為建構戶外無菸環境,依據菸害防制法規定,公告西門町商圈自6月1日起,除吸菸區外不得吸菸,實施禁菸措施範圍包括中華路1段、西寧南路、成都路、漢口街2段所圍的平面區域,含邊界之騎樓及人行道,違者可處2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鍰。 ◎提醒您:吸菸有害健康、吸菸害人害己。西門商圈將全面禁菸。(示意圖/資料照)更多三立新聞網報導. 家樂福變「康達盛通」太難記?神人1招秒解決:再也忘不掉. 打敗00981A!「1檔ETF」只花102天翻倍噴漲 專家驚:賺到流油. 冷氣按「1魔王按鈕」!耗電量高2倍 電費帳單飆破1萬↑
毒駕男車突逆向暴衝!連環撞7車釀骨折慘劇 法院火速裁准羈押
高雄市前鎮區28日下午發生一起驚險毒駕事故,1名51歲洪姓男子駕駛自小客車行經后安路與天倫路口時,車輛突然向左偏移並逆向行駛,不僅擦撞一名騎乘機車的49歲陳姓女子,還接連波及路旁停放的4輛機車及2輛自小客車,造成現場一片狼藉。陳女因猛烈撞擊導致全身多處擦挫傷及肋骨骨折,所幸經救護人員緊急送醫治療後,並無生命危險。警方獲報後立即趕赴現場處理事故,並對洪男進行調查。洪男起初向警方供稱,自己因精神不濟、駕車時不慎睡著,才會導致車輛失控逆向衝撞。然而警方在偵訊過程中發現其神情異常、言行舉止有異,進一步提高警覺。經酒測後雖未驗出酒精反應,但警方隨即實施毒品唾液快篩檢測,結果竟呈現第二級毒品安非他命陽性反應,顯示洪男疑似在施用毒品後駕車上路。警方當場依公共危險罪將洪男逮捕,並移送高雄地檢署偵辦。檢察官複訊後認為,洪男涉嫌違反刑法第185條之3不能安全駕駛罪嫌,且犯罪嫌疑重大。考量其疑似施用毒品後仍駕車上路,已對用路人安全造成重大威脅,加上有事實顯示其可能再度實施相同行為,因此依刑事訴訟法相關規定向高雄地方法院聲請預防性羈押。高雄地方法院審理後認定,洪男涉案情節重大,且具有反覆實施危險行為的可能性,若任其在外恐對社會公共安全造成進一步危害,因此裁定羈押獲准。警方呼籲,毒品會嚴重影響駕駛人的判斷力、反應能力及專注力,無論是酒駕或毒駕,都可能在瞬間釀成無法挽回的悲劇,民眾切勿心存僥倖,以免害人害己並面臨嚴厲法律制裁。
高清無碼!別再害人害己 警公布16名毒駕累犯姓名照片
台灣社會近期毒駕事件頻傳,台中市警局日前就在社群平台上公布最新16名毒駕累犯姓名與清晰照片,並表示:「毒駕零容忍,是我們不變的堅持」。台中市警局在臉書「臺中TCPB波麗士」發文提到:「『到底要罰多重,才足以嚇阻毒駕?』每當悲劇發生,社會的各界的恨之入骨,我們感同身受;毒駕零容忍,是我們不變的堅持」「臺中TCPB波麗士」進一步說明為配合警政署最新查緝新規,即日啟動嚴格措施如下:1.唾液快篩陽性即重罰:汽車最高罰12萬(機車最高9萬),當場扣車並吊扣駕照2.當場逮捕:快篩陽性或拒測且客觀足認不能安全駕駛,當場逮捕移送此外,針對累犯部分,「臺中TCPB波麗士」指出10年內第2次累犯者最高罰12萬、吊銷駕照3年;第3次以上則依前次金額再加罰9萬元(無上限),並依法公開累犯姓名、照片及違規事實。貼文一出後引發不少網友熱議,紛紛留言表示:「辛苦波麗士們了」、「該重罰」、「支持重罰!辛苦了,波麗士大人」、「高清無碼就是讚」,不過另一方面也有人認為公布照片沒嚇阻作用,對此,「臺中TCPB波麗士」則留言回應:「儘管我們努力抓,但有時候看到熟面孔又再犯真的心很累,公布照片雖然效果有限,但還是希望能達到警惕的作用。」台中市警局公布16名毒駕累犯姓名和清晰照片。(圖/翻攝臺中TCPB波麗士臉書)
毒品大雜燴!連用4毒還騎車上路當「喪屍」 屏東男遭收押
屏東縣40 歲簡姓男子25 日晚間因交通違規遭警方攔查,卻被驗出施用海洛因、安非他命及 K 他命和喪屍煙彈等多種毒品,檢方訊後認為簡男涉犯不能安全駕駛罪嫌重大,且有反覆實施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院方26日晚間裁定羈押。簡姓男子25 日下午先是在屏東東港,施用第一級毒品海洛因、第二級毒品安非他命以及第三級毒品 K 他命,當晚竟然再度以電子菸形式,大口吸食含有第二級毒品依託咪酯成分的喪屍菸彈,神智不清下期車上路,猶如行動神主牌。簡男當晚 8 時許行經屏東市復興路路段時,因交通違規而遭警方盤查,員警驚覺其狀態有異,對其採驗唾液與尿液檢體送驗,發現他呈現海洛因、甲基安非他命、依託咪酯及 K 他命高達四種毒品的「大雜燴」陽性反應,員警並當場在起獲依託咪酯菸彈 3 顆及使用過的手用針筒等鐵證。全案移送屏東地檢署後,檢察官審酌簡男涉犯《刑法》第 185 條之 3 第 1 項之不能安全駕駛罪,其犯罪嫌疑極為重大。考量到喪屍菸彈等毒品對社會治安危害甚鉅,且高度質疑他有反覆實施同類犯罪之虞,具備極高的羈押必要性,檢方隨即向屏東地方法院聲請羈押並蒞庭論告,法官徹夜開庭審理後,於 26 日夜間正式裁定准予羈押,
毒駕零容忍 城中警擴大臨檢護市民
近期毒駕衍生重大交通事故案件頻傳,引發社會各界高度關注。施用毒品不僅危害自身身心健康,更將影響駕駛人反應速度、判斷能力及操控專注程度,大幅增加道路行車風險及交通事故發生機率,嚴重威脅其他用路人生命安全,尤其部分新興毒品會造成人體感官異常及判斷失準,其危險程度更甚於酒後駕車行為。為維護轄區交通秩序及市民安全,北市中正一分局24日夜間特別規劃執行聯合路檢勤務,針對疑似毒、酒後駕車等重大交通違規行為加強攔查取締,展現警方打擊毒品、防制毒駕之決心。為有效防制毒駕危害交通安全,並持續強化毒駕查緝作為,警政署已修正「取締疑似施用毒品後駕車作業程序」,針對具毒駕徵候之駕駛人,如經唾液毒品快篩試劑檢測呈現陽性反應,或拒絕接受唾液檢測,員警依客觀情狀判斷已達「不能安全駕駛程度」,不須再請示檢察官,即可依《刑事訴訟法》第88條規定,當場以現行犯或準現行犯逮捕。此外,中央亦修正「刑事訴訟法」有關預防性羈押條文,若認定涉案駕駛人有反覆實施之虞,警方可建請檢察官向法院聲請預防性羈押。透過行政及立法機關同步強化毒駕查緝制度、加重處罰,藉此強化嚇阻效果,降低毒駕對公共安全造成的威脅。中正一分局呼籲,施用毒品後駕車將嚴重影響駕駛人判斷力、反應能力及注意力,極易造成重大交通事故,危害自身及其他用路人生命安全!警方將持續結合巡邏、路檢及各項專案勤務,加強查緝毒駕行為,對於涉犯毒駕案件亦將依法嚴正究辦,絕不寬貸,籲請民眾切勿心存僥倖,以共同維護安全及友善的交通環境。
毒駕2天奪3命!新北「雷霆掃蕩」大查緝 首日就抓29件毒駕
毒駕悲劇頻傳,更在2天內於新北、彰化導致奪命車禍,造成3位無辜民眾喪生,新北市警察局從24日開始展開為期3天的雷霆掃蕩,首日便查緝毒駕29件,即時在道路第一線攔截毒害風險,新北警方強調,將以最嚴格的標準、最快速的行動、最堅定的態度,全力向毒駕宣戰,也呼籲民眾勿以身試法。新北市警察局表示,為守護轄區民眾道路生命安全,針對本次專案「強化毒駕查緝」及「打擊喪屍煙毒」等兩大主軸,實施鐵腕緝捕作為,不斬斷源頭誓不罷休,因而規劃三大執法期程,全面推動反毒駕工作。5月24日至5月26日是雷霆掃蕩期,連續三日動員全市精銳警力,針對易發生毒駕之重點時段、路段,全面發動高強度路檢及攔查勤務,實施人車分離盤查,強力遏止毒駕犯罪;5月27日到6月17日是專案執法期,除打擊毒駕外,也鎖定喪屍煙彈強勢執法,接下來到8月底則是道路安全期,結合暑期青春專案(取締毒駕納入重點),並參照各轄區特性在重點路段持續強力攔查,阻斷毒駕危害。「雷霆掃蕩」專案啟動首日即斬獲顯著成效,25日即查獲毒駕犯罪29件,包括新莊分局中港所員警發現許姓女騎士車速車忽快忽慢,有不能安全駕駛嫌疑當場查獲其持有之依托咪酯菸彈7顆(38.5公克)及安非他命2包(16.9公克),經唾液快篩更呈現依托咪酯與安非他命雙重陽性反應,金山分局大鵬派出所則在萬里加投路段查獲逆向行駛的機車,並發現邱姓騎士神色慌張,經毒品快篩後呈安非他命陽性反應,全案依法送辦。警局長方仰寧強調,中和毒駕憾事造成無辜民眾傷亡,導致好好的家庭被無形的撕裂,他感到無比痛心與憤怒,新北警對毒駕絕對零容忍,要讓毒駕者一上路就被攔查取締,將持續運用科技設備和精準執法守護道路安全,以最強硬手段壓制毒駕,用實際執法行動捍衛新北市民安全。
駕駛人注意!吊銷駕照禁考逾3年須「重回駕訓班」 新制6月底上路
為改善台灣交通亂象、擺脫「行人地獄」負面標籤,交通部持續推動「駕照管理策略」,從考照制度、違規回訓及高齡換照3大面向全面改革。其中,針對遭吊銷駕照且禁考超過3年的違規駕駛人,交通部18日預告修法,未來不得再直接報考駕照,必須先完成駕訓班課程後,才能重新申請考照,預計最快今年6月30日正式上路。交通部此次同步預告修正《道路交通安全規則》、《受終身不得考領駕駛執照限制重新申請考驗辦法》及《民營汽車駕駛人訓練機構管理辦法》等3項法規,強化違規駕駛人的矯正教育機制,並提升整體道路安全。交通部指出,過去吊銷駕照且禁考3年以上者,在處分期滿後即可直接重新報考駕照,但考量3年間交通法規、用路觀念與安全規範可能已有重大變化,因此要求相關駕駛人須重新接受完整駕駛訓練,藉此補強法規知識、安全駕駛觀念及風險辨識能力。根據公路局統計,目前每年遭吊銷駕照且禁考超過3年的案例,汽車與機車駕駛人各約5000人次。交通部認為,若僅透過重新考照,難以確認違規者是否具備足夠安全駕駛觀念,因此新增強制回訓制度,希望降低重大違規及交通事故風險。公共運輸及監理司提醒,若未依規定完成駕訓課程便重新取得駕照,等同無照駕駛。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21條規定,機車駕駛人可處1萬8000元至3萬6000元罰鍰;汽車駕駛人則可處3萬6000元至6萬元罰鍰。交通部強調,未來將持續檢討駕照管理制度,透過考照、回訓及高齡換照等措施,逐步建立更安全的道路交通環境。
接連發生毒駕害命!逾6千人連署「嚴懲最重死刑」 法務部回應了
近期毒駕案件頻傳,5月2日高雄市左營區才有48歲凌姓男子駕車衝撞4車、造成3人受傷;5月4日29歲高姓男子駕駛BMW高速衝撞2車、導致2死2傷,這也讓毒駕、酒駕再次受到熱議。先前就有網友在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發起「嚴懲酒駕毒駕致死傷」的提案,目前已通過,法務部也回應將進一步研議。有網友3月8日在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提出「嚴懲酒駕毒駕致死傷:增訂20年以上有期徒刑至死刑,視同蓄意謀殺」,並提出4點要求,包括提升刑度、將「過失致死」改以「殺人罪」論處、加重累犯處罰、連帶賠償責任等。提案人認為,由於駕駛人於飲酒或吸食毒品後仍決定駕車,已具備「預見其發生而其發生並不違背其本意」之未必故意,應脫離「過失致死」範疇,改以「殺人罪」論處,因此如果酒駕、毒駕致人於死,應處20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死刑;致人重傷者,應處12年以上、20年以下有期徒刑。該提案迄今獲得6607附議,並已在4月8日通過成案,權責機關應於成案後60天內、也就是6月8日前作出回應。對此,法務部表示,目前毒駕相關法規已經過多次修正,最近一次修法在2024年12月8日,特別新增毒駕抽象危險犯之處罰類型,並多次提高刑責。以現行法規來看,單純不能安全駕駛者,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罰金30萬元;致重傷者,可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100萬元以下罰金;致人於死者,可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200萬元以下罰金;如為累犯再犯,最重可處無期徒刑。法務部指出,針對毒駕案件是否要再進一步修法,目前已經有多位立法委員表達高度關切,未來將會廣納民各界意,審慎研議修法的可能性。
酒駕撞死運將肇逃「一審重判10年」 邱軍90度鞠躬致歉:努力和解中
25歲歌手邱軍以〈運轉人生〉走紅,卻在2024年酒駕撞死一名計程車司機,且肇逃2天後才到案。案經基隆地檢署偵辦起訴後,今(29)日一審結果出爐,國民法官認定邱軍罪責重大,判處其有期徒刑10年。對此,邱軍表示尊重司法判決,並2度90度鞠躬致歉,透露會持續和家屬溝通和解。據了解,本案發生在2024年12月27日凌晨,邱軍與女友及友人在基隆餐酒館聚會,共喝下近10公升酒精飲品,還包括多杯小米酒,之後他於凌晨4時許酒後開車上路,行經基隆市信一路時,撞上2名在路邊休息的計程車司機,其中一名李姓司機送醫搶救7天後仍不治。事故發生後,邱軍肇事逃逸,直到2天後才到案說明,一開始他還否認酒駕,後來才在羈押後坦承犯行。案件由基隆地檢署偵結起訴,一審由國民法官審理,並於今(29)日認定邱軍涉犯不能安全駕駛致死罪判處8年,另犯肇事致人死傷逃逸罪判3年6月,合併執行10年有期徒刑。對此,邱軍今日出庭聽判,庭後受訪表示「尊重司法」判決,被問到會不會覺得刑期過重,邱軍回答「不會不會」,並面對媒體鏡頭2度90度鞠躬致歉,「不好意思造成大家麻煩」,透露他會持續和家屬溝通、盡力協商和解。◎喝酒勿開車!飲酒過量,有害健康,未滿18歲請勿飲酒。